评刘小枫对黑格尔的批评和判断
“黑格尔晚年在《美学讲演录》和《宗教哲学讲演录》中对他称之为“悲剧的绝对典范”的《安提戈涅》作了如下著名评论:“永恒的义”(die ewige Gerechtigkeit)的出现,是两种片面的伦理力量的冲突所要求的。参见黑格尔,《美学》,朱光潜译,北京商务版1979,或陈洪文、水建馥编, 《古希腊三大悲剧家研究》,中国社科版1986,页144-151;黑格尔,《宗教哲学》,魏庆征,中卷,中国社会出版社1997,页548。虽然并非仅 限于美学或者悲剧理论,而是基于“政治的神学”,黑格尔对《安提戈涅》的解释毕竟过于简要,而且是在“宗教哲学”、“美学”之类的所谓次级哲学中出现的。”。”——刘小枫:《安提戈涅》第一合唱歌的启蒙意蕴(见《神圣的罪业》导言,注释1,华夏出版社)
——刘小枫关于黑格尔与安提戈涅的这段话有很大问题:首先,黑格尔关于安提戈涅的论述并非仅限于刘小枫所说的“宗教哲学”、“美学”之类的次级哲学中。早在写作《精神现象学》时,黑格尔就探讨过安提戈涅的问题,具体而言是在《精神现象学》的“第六章:精神”中探讨了暗含在安提戈涅悲剧里的希腊世界的伦理精神问题。整个第六章的第一节中的(a)和(b)两部分(中译本是从下卷第6页到第33页)都在讲希腊世界中人和神之间的伦理关系,表现为伦理自我意识的两端,即“人的规律和神的规律”、“男人和女人”,还有“人的知识和神的知识”以及“罪过与命运”,其中,构成这些关系的整体表现的东西就是安提戈涅悲剧。《精神现象学》在黑格尔整个哲学中的地位已经在西方哲学史上有了定论,它包含着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之后所有哲学思想的萌芽和秘密,并且影响了20世纪许多大哲学家,比如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还有德里达。而在精神现象学中得到探讨的如此重要的伦理精神(也就是作为真实的精神的伦理)问题,而这个伦理精神问题的探讨又是通过对安提戈涅的思考而展开的,这一点怎么被刘小枫切掉了呢?要么是他认为精神现象学中对安提戈涅的思考并不重要,要么是他根本就不知道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对安提戈涅做过了探讨,不然不能解释他为什么只字不提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实际上,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对安提戈涅的探讨比之后在宗教哲学和美学中的探讨更加集中和深刻,而且篇幅也并不少很多,中译本精神现象学中关于安提戈涅的那部分有27页之多,而书中最著名的“主奴关系”部分都只有10页的篇幅,由此可见黑格尔对希腊世界的伦理精神问题的重视,而这种重视又体现在对安提戈涅的思考上。刘小枫先生对黑格尔著作的处理以及由此而来的对上述引文的书写不得不让人怀疑他对黑格尔是否真的了解,还是只不过是无根据的武断猜测;其次,在上述引文中,刘小枫先生将黑格尔关于安提戈涅的论述判断为一种“政治的神学”,而且对此不加任何说明,也就是丝毫没有提供文本的依据。黑格尔的全部著作中,据我所知,没有出现过“政治的神学”一词。如果这个判断是刘小枫先生根据黑格尔的某些论述而推导出来的,也就是黑格尔本人虽然没有谈自己的“政治神学”,但虽无其名但有其实,那么根据何在?又是如何推导出来的?至少就精神现象学来说,黑格尔在“伦理精神”部分几乎没有谈到政治,也没有谈到神学,那么“政治神学”一说是如何成其实的?第三,刘小枫先生将“黑格尔对《安提戈涅》的解释毕竟过于简要”似乎视为一种缺陷,并因而对此有所不满。同样是刘小枫先生统计的数据,他所称道的海德格尔在《形而上学导论》中也只不过以16页的篇幅谈论了索福克勒斯的安提戈涅悲剧,而上文已经讲了,黑格尔对此所谈的篇幅是27页,如此何来“黑格尔对《安提戈涅》的解释毕竟过于简要”一说?
以上驳斥也只是简略的归结了一下,没有展开,熟悉黑格尔著作的朋友们对此应该会有自己的判断力,就不多说了。另外再提及刘小枫先生的一篇文章,具体标题记不清了,大概是讲科耶夫,也就是讲法国那位以解释黑格尔精神现象学而著称的“哲学家”。文章的内容讲的是历史终结的问题,其中充满了对黑格尔的批评和不满,但同样是没有根据。其中,对黑格尔进行批判时引用的文字和用来表达黑格尔本人观点的文字都只是在引用二手资料,用科耶夫关于黑格尔所讲的东西来代替黑格尔本人所讲的东西,似乎科耶夫的黑格尔就是黑格尔,而黑格尔自己的黑格尔倒不是黑格尔了,一句话,没有黑格尔自己著作文本的依据。再结合上述刘小枫先生关于黑格尔的安提戈涅思考的评价,我不由得怀疑他写学术论文的真正严谨性。在以上他关于黑格尔的言论中,他要么是歪曲黑格尔,要么是一棍子打死,要么是不管黑格尔怎么说,他自说自的,实在难以让人信服。晚学在此也只是就出现的问题略作反驳和意见了而已,还请有识者指教。
补记:黑格尔集中谈论神学问题的著作集中在他早期关于基督教神学和道德的论述中,可参见《黑格尔早期神学著作集》,贺麟译,商务印书馆;或《黑格尔早期著作集》(上),贺麟等译,商务印书馆。黑格尔一生都关注政治问题,并且写过一部分政治论文,集中收录在《黑格尔政治著作选》,薛华译,商务印书馆。
另按:一直觉得刘小枫写的文章最多只能称得上是哲学散文,既没有深刻性,也没有逻辑的层次感给人的思辨性,大多时候在洋洋洒洒进行铺陈,文风华丽而不实,既非纯粹诗歌的直指人心,也非纯粹哲学的重力与升腾。胡塞尔曾经讲过“直观不能论证”,但这句话的真正意义在于到达一个更深刻的论证领域,即事情自身向意识的显现,根本处还是理性;刘小枫似乎自己将自己归为“直觉心性”一类的写作者,但“直觉”和“直观”大不一样,虽然直觉底下暗含着逻辑的东西,但一般人不容易发现,而且不大愿意去发现,因为直觉的领域似乎自身成就为一个美丽风景的王国,可以任由人的想象力去发挥去创造,这一点很容易让人混淆随意性和偶然性的直觉想象和真正的诗性直觉,因而胡塞尔不讲直觉而讲直观,区别在于是否有逻辑的规定,当然,这里的逻辑不是形式逻辑,而是一种“诗性逻辑”或者“生命逻辑”。刘小枫的文字在上述意义上大多是直觉的产物,这里的直觉完整说来应该叫做“直接感觉”,但这并没有否定刘小枫本人自觉的思考活动也是构成思想成形和文字表达的一个要素,重点在于这种自觉的思考活动从根本上如何被规定的,是逻辑还是感觉,是秩序还是随意。对刘小枫的批评,就再补充这些吧,另外再说一点,他的文章并不难写,像《沉重的肉身》和《拯救与逍遥》之类的文章,如果不谦虚的话,本人现在就可以写出两本,只是不愿为之罢了。
——刘小枫关于黑格尔与安提戈涅的这段话有很大问题:首先,黑格尔关于安提戈涅的论述并非仅限于刘小枫所说的“宗教哲学”、“美学”之类的次级哲学中。早在写作《精神现象学》时,黑格尔就探讨过安提戈涅的问题,具体而言是在《精神现象学》的“第六章:精神”中探讨了暗含在安提戈涅悲剧里的希腊世界的伦理精神问题。整个第六章的第一节中的(a)和(b)两部分(中译本是从下卷第6页到第33页)都在讲希腊世界中人和神之间的伦理关系,表现为伦理自我意识的两端,即“人的规律和神的规律”、“男人和女人”,还有“人的知识和神的知识”以及“罪过与命运”,其中,构成这些关系的整体表现的东西就是安提戈涅悲剧。《精神现象学》在黑格尔整个哲学中的地位已经在西方哲学史上有了定论,它包含着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之后所有哲学思想的萌芽和秘密,并且影响了20世纪许多大哲学家,比如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还有德里达。而在精神现象学中得到探讨的如此重要的伦理精神(也就是作为真实的精神的伦理)问题,而这个伦理精神问题的探讨又是通过对安提戈涅的思考而展开的,这一点怎么被刘小枫切掉了呢?要么是他认为精神现象学中对安提戈涅的思考并不重要,要么是他根本就不知道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对安提戈涅做过了探讨,不然不能解释他为什么只字不提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实际上,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对安提戈涅的探讨比之后在宗教哲学和美学中的探讨更加集中和深刻,而且篇幅也并不少很多,中译本精神现象学中关于安提戈涅的那部分有27页之多,而书中最著名的“主奴关系”部分都只有10页的篇幅,由此可见黑格尔对希腊世界的伦理精神问题的重视,而这种重视又体现在对安提戈涅的思考上。刘小枫先生对黑格尔著作的处理以及由此而来的对上述引文的书写不得不让人怀疑他对黑格尔是否真的了解,还是只不过是无根据的武断猜测;其次,在上述引文中,刘小枫先生将黑格尔关于安提戈涅的论述判断为一种“政治的神学”,而且对此不加任何说明,也就是丝毫没有提供文本的依据。黑格尔的全部著作中,据我所知,没有出现过“政治的神学”一词。如果这个判断是刘小枫先生根据黑格尔的某些论述而推导出来的,也就是黑格尔本人虽然没有谈自己的“政治神学”,但虽无其名但有其实,那么根据何在?又是如何推导出来的?至少就精神现象学来说,黑格尔在“伦理精神”部分几乎没有谈到政治,也没有谈到神学,那么“政治神学”一说是如何成其实的?第三,刘小枫先生将“黑格尔对《安提戈涅》的解释毕竟过于简要”似乎视为一种缺陷,并因而对此有所不满。同样是刘小枫先生统计的数据,他所称道的海德格尔在《形而上学导论》中也只不过以16页的篇幅谈论了索福克勒斯的安提戈涅悲剧,而上文已经讲了,黑格尔对此所谈的篇幅是27页,如此何来“黑格尔对《安提戈涅》的解释毕竟过于简要”一说?
以上驳斥也只是简略的归结了一下,没有展开,熟悉黑格尔著作的朋友们对此应该会有自己的判断力,就不多说了。另外再提及刘小枫先生的一篇文章,具体标题记不清了,大概是讲科耶夫,也就是讲法国那位以解释黑格尔精神现象学而著称的“哲学家”。文章的内容讲的是历史终结的问题,其中充满了对黑格尔的批评和不满,但同样是没有根据。其中,对黑格尔进行批判时引用的文字和用来表达黑格尔本人观点的文字都只是在引用二手资料,用科耶夫关于黑格尔所讲的东西来代替黑格尔本人所讲的东西,似乎科耶夫的黑格尔就是黑格尔,而黑格尔自己的黑格尔倒不是黑格尔了,一句话,没有黑格尔自己著作文本的依据。再结合上述刘小枫先生关于黑格尔的安提戈涅思考的评价,我不由得怀疑他写学术论文的真正严谨性。在以上他关于黑格尔的言论中,他要么是歪曲黑格尔,要么是一棍子打死,要么是不管黑格尔怎么说,他自说自的,实在难以让人信服。晚学在此也只是就出现的问题略作反驳和意见了而已,还请有识者指教。
补记:黑格尔集中谈论神学问题的著作集中在他早期关于基督教神学和道德的论述中,可参见《黑格尔早期神学著作集》,贺麟译,商务印书馆;或《黑格尔早期著作集》(上),贺麟等译,商务印书馆。黑格尔一生都关注政治问题,并且写过一部分政治论文,集中收录在《黑格尔政治著作选》,薛华译,商务印书馆。
另按:一直觉得刘小枫写的文章最多只能称得上是哲学散文,既没有深刻性,也没有逻辑的层次感给人的思辨性,大多时候在洋洋洒洒进行铺陈,文风华丽而不实,既非纯粹诗歌的直指人心,也非纯粹哲学的重力与升腾。胡塞尔曾经讲过“直观不能论证”,但这句话的真正意义在于到达一个更深刻的论证领域,即事情自身向意识的显现,根本处还是理性;刘小枫似乎自己将自己归为“直觉心性”一类的写作者,但“直觉”和“直观”大不一样,虽然直觉底下暗含着逻辑的东西,但一般人不容易发现,而且不大愿意去发现,因为直觉的领域似乎自身成就为一个美丽风景的王国,可以任由人的想象力去发挥去创造,这一点很容易让人混淆随意性和偶然性的直觉想象和真正的诗性直觉,因而胡塞尔不讲直觉而讲直观,区别在于是否有逻辑的规定,当然,这里的逻辑不是形式逻辑,而是一种“诗性逻辑”或者“生命逻辑”。刘小枫的文字在上述意义上大多是直觉的产物,这里的直觉完整说来应该叫做“直接感觉”,但这并没有否定刘小枫本人自觉的思考活动也是构成思想成形和文字表达的一个要素,重点在于这种自觉的思考活动从根本上如何被规定的,是逻辑还是感觉,是秩序还是随意。对刘小枫的批评,就再补充这些吧,另外再说一点,他的文章并不难写,像《沉重的肉身》和《拯救与逍遥》之类的文章,如果不谦虚的话,本人现在就可以写出两本,只是不愿为之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