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如果你喜欢《小王子》,你也会喜欢这本书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迄今唯一一部出版语种超过《圣经》的书。
读完《小王子》,我们知道了要用心,而不是用眼睛去看。看完《牧羊少年奇幻之旅》的时候,我深深地感觉到人生的美好。当然除了美好,这本书蕴藉得太多。
为了追寻两个夜晚所重复的同一个梦,这个牧羊人离开了他的羊群。他鼓足勇气对父亲说,他不想当神父,而且想外出旅行。男孩从父亲的眼神中看出,父亲同样也渴望周游世界,可是数十年来他只为了水和食物操劳,这种渴望被深埋。
在广场的长凳上,一个老翁告诉他:“在我们人生的某一时刻,我们失去了对人生的控制,人生转由命运来主宰,这就是世界上最大的谎言。”
这天开始,男孩开始知道“天命”。“天命就是你一直总希望去做的事情。所有的人在刚步入青年时代时,都知道自己的天命是什么。”“因为这个星球上存在着一种伟大的真理:无论你是谁,或无论你想做什么事,当你真心想得到某种东西时,那是因为这种愿望产生于宇宙的灵魂。当你渴望得到某种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协力使你实现自己的愿望。”这个老翁不是别人,正是耶冷之王。
这是一个任何人都能读懂的浅显故事。但也许正因为如此,这部书才会吸引美国总统、俄罗斯总理、巴西总理及其世界500强CEO,甚至目不识丁的人。
■保罗·柯艾略
这个男孩名叫圣地亚哥。夜幕降临时,圣地亚哥赶着羊群来到一座废弃的老教堂前。很久以前,教堂的屋顶就塌掉了。原来圣器室的位置长出了一棵高大的无花果树。
男孩决定在这里过夜。他把羊群全部赶进破烂不堪的大门,随即挡上几块木板,防止它们夜间出逃。这个地区没有狼,但有一次一只羊在晚上逃了出去,害得他花了一整天时间去寻找。
圣地亚哥将自己的外套铺在地上,躺了下来,把刚刚读完的一本书当作枕头。睡着之前,他提醒自己,必须开始读一些更厚的书籍:读厚书能消磨更多的时间,夜间当枕头用也更舒服。
醒来时,天还没亮。透过残破的屋顶,他看到星星在闪烁。
他心说:“真想多睡一会儿。”他做了个梦,和上周做的梦一模一样,而且又是梦没做完就醒了。
男孩爬起来,喝了两口酒,然后拿起牧羊棍,呼唤仍在沉睡的羊群。他早已注意到,只要他一醒,大多数的羊也都开始醒过来,仿佛有种神秘的力量把他的生命同那些羊的生命联系在一起。两年来,那些羊跟着他走遍了这片大地,四处寻找水和食物。“这些羊太熟悉我了,已经了解我的作息时间了。”他喃喃自语。略加思索,他又想,事情也可能正相反:是他已经熟悉了羊群的生活习性。
然而,总有一些羊会拖延一会儿才醒。男孩就用牧羊棍挨个捅醒它们,同时呼唤着羊的名字。他一直坚信,羊能听懂他说的话。因此,他时不时给羊群读一些给他留下深刻印象的书籍的章节,或者对羊群诉说自己在野外的孤独和快乐,或者评论一下在经常路过的城镇见到的新鲜事。
不过,最近两天,他的话题只有一个,就是那个女孩,一个商人的女儿,住在距离这里四天路程的一个镇上。他只到那里去过一次,是在去年。那个商人是一家纺织品店的老板。他喜欢看人当着他的面剪羊毛,以防别人弄虚作假。一个朋友指点男孩去那家店铺,于是他便赶着羊群到了那里。
“我有点羊毛要卖。”他对那个商人说。
店里人满为患,老板让圣地亚哥黄昏时分再来。男孩便到店铺前的斜坡上坐下,从褡裢里掏出一本书。
“我以前以为牧羊人不会读书。”一个少女的声音在他身旁响起。
是个典型的安达卢西亚少女,一头黑发瀑布般垂下,眼睛使人隐隐约约想起古代的征服者摩尔人。
“那是因为羊群教给人们的东西远比书籍要多。”男孩回答。
他们谈了两个多小时。少女自称是纺织品店老板的女儿,还谈到镇上的事情,她说,这里的生活一成不变,天天如此。圣地亚哥谈起安达卢西亚的田野,谈起他经过的村镇里的新鲜事。他很高兴,因为不必总是跟羊群说话了。
“你是怎么学会读书识字的?”
“和其他人一样,在学校里学会的。”男孩回答。
“既然会读书识字,为什么还当牧羊人呢?”
男孩随便岔开了话题,没有回答。他确信这个问题女孩永远无法理解。他继续讲述路上的经历。女孩那双酷似摩尔人的小眼睛一会儿因害怕而瞪得浑圆,一会儿因惊奇而眯成一条缝。时间流逝,男孩开始期盼这一天永远不要结束,期盼女孩的父亲一直忙碌下去,可以让他在此等上好几天。他感觉自己正生起一种过去从未有过的冲动:永远定居在这个镇子。他感觉,和这个黑头发女孩在一起,每天都会是新的一天。
然而那个商人最终还是来了。他让圣地亚哥剪下四只羊的毛,然后付了相应的钱,让男孩隔年再来。
四天后就要再次去那个镇子。圣地亚哥既兴奋又忐忑:也许那个少女已经把他忘了。有很多卖羊毛的牧羊人去那个商店。
“没关系。”男孩对他的羊群说,“我在其他村镇也认识别的女孩子。”
但是,他内心深处明白,这对他很重要。不管是牧羊人、海员,还是推销员,总会有一个地方令他们魂牵梦萦,那里会有一个人让他们忘记自由自在周游世界的快乐。
(本文为节选)
读完《小王子》,我们知道了要用心,而不是用眼睛去看。看完《牧羊少年奇幻之旅》的时候,我深深地感觉到人生的美好。当然除了美好,这本书蕴藉得太多。
为了追寻两个夜晚所重复的同一个梦,这个牧羊人离开了他的羊群。他鼓足勇气对父亲说,他不想当神父,而且想外出旅行。男孩从父亲的眼神中看出,父亲同样也渴望周游世界,可是数十年来他只为了水和食物操劳,这种渴望被深埋。
在广场的长凳上,一个老翁告诉他:“在我们人生的某一时刻,我们失去了对人生的控制,人生转由命运来主宰,这就是世界上最大的谎言。”
这天开始,男孩开始知道“天命”。“天命就是你一直总希望去做的事情。所有的人在刚步入青年时代时,都知道自己的天命是什么。”“因为这个星球上存在着一种伟大的真理:无论你是谁,或无论你想做什么事,当你真心想得到某种东西时,那是因为这种愿望产生于宇宙的灵魂。当你渴望得到某种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协力使你实现自己的愿望。”这个老翁不是别人,正是耶冷之王。
这是一个任何人都能读懂的浅显故事。但也许正因为如此,这部书才会吸引美国总统、俄罗斯总理、巴西总理及其世界500强CEO,甚至目不识丁的人。
■保罗·柯艾略
这个男孩名叫圣地亚哥。夜幕降临时,圣地亚哥赶着羊群来到一座废弃的老教堂前。很久以前,教堂的屋顶就塌掉了。原来圣器室的位置长出了一棵高大的无花果树。
男孩决定在这里过夜。他把羊群全部赶进破烂不堪的大门,随即挡上几块木板,防止它们夜间出逃。这个地区没有狼,但有一次一只羊在晚上逃了出去,害得他花了一整天时间去寻找。
圣地亚哥将自己的外套铺在地上,躺了下来,把刚刚读完的一本书当作枕头。睡着之前,他提醒自己,必须开始读一些更厚的书籍:读厚书能消磨更多的时间,夜间当枕头用也更舒服。
醒来时,天还没亮。透过残破的屋顶,他看到星星在闪烁。
他心说:“真想多睡一会儿。”他做了个梦,和上周做的梦一模一样,而且又是梦没做完就醒了。
男孩爬起来,喝了两口酒,然后拿起牧羊棍,呼唤仍在沉睡的羊群。他早已注意到,只要他一醒,大多数的羊也都开始醒过来,仿佛有种神秘的力量把他的生命同那些羊的生命联系在一起。两年来,那些羊跟着他走遍了这片大地,四处寻找水和食物。“这些羊太熟悉我了,已经了解我的作息时间了。”他喃喃自语。略加思索,他又想,事情也可能正相反:是他已经熟悉了羊群的生活习性。
然而,总有一些羊会拖延一会儿才醒。男孩就用牧羊棍挨个捅醒它们,同时呼唤着羊的名字。他一直坚信,羊能听懂他说的话。因此,他时不时给羊群读一些给他留下深刻印象的书籍的章节,或者对羊群诉说自己在野外的孤独和快乐,或者评论一下在经常路过的城镇见到的新鲜事。
不过,最近两天,他的话题只有一个,就是那个女孩,一个商人的女儿,住在距离这里四天路程的一个镇上。他只到那里去过一次,是在去年。那个商人是一家纺织品店的老板。他喜欢看人当着他的面剪羊毛,以防别人弄虚作假。一个朋友指点男孩去那家店铺,于是他便赶着羊群到了那里。
“我有点羊毛要卖。”他对那个商人说。
店里人满为患,老板让圣地亚哥黄昏时分再来。男孩便到店铺前的斜坡上坐下,从褡裢里掏出一本书。
“我以前以为牧羊人不会读书。”一个少女的声音在他身旁响起。
是个典型的安达卢西亚少女,一头黑发瀑布般垂下,眼睛使人隐隐约约想起古代的征服者摩尔人。
“那是因为羊群教给人们的东西远比书籍要多。”男孩回答。
他们谈了两个多小时。少女自称是纺织品店老板的女儿,还谈到镇上的事情,她说,这里的生活一成不变,天天如此。圣地亚哥谈起安达卢西亚的田野,谈起他经过的村镇里的新鲜事。他很高兴,因为不必总是跟羊群说话了。
“你是怎么学会读书识字的?”
“和其他人一样,在学校里学会的。”男孩回答。
“既然会读书识字,为什么还当牧羊人呢?”
男孩随便岔开了话题,没有回答。他确信这个问题女孩永远无法理解。他继续讲述路上的经历。女孩那双酷似摩尔人的小眼睛一会儿因害怕而瞪得浑圆,一会儿因惊奇而眯成一条缝。时间流逝,男孩开始期盼这一天永远不要结束,期盼女孩的父亲一直忙碌下去,可以让他在此等上好几天。他感觉自己正生起一种过去从未有过的冲动:永远定居在这个镇子。他感觉,和这个黑头发女孩在一起,每天都会是新的一天。
然而那个商人最终还是来了。他让圣地亚哥剪下四只羊的毛,然后付了相应的钱,让男孩隔年再来。
四天后就要再次去那个镇子。圣地亚哥既兴奋又忐忑:也许那个少女已经把他忘了。有很多卖羊毛的牧羊人去那个商店。
“没关系。”男孩对他的羊群说,“我在其他村镇也认识别的女孩子。”
但是,他内心深处明白,这对他很重要。不管是牧羊人、海员,还是推销员,总会有一个地方令他们魂牵梦萦,那里会有一个人让他们忘记自由自在周游世界的快乐。
(本文为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