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灼心》:爸爸在这里,鞋子去哪了
尽管一开场就交了“凶手是谁”的底,但《烈日灼心》仍然成功地将观众的心炙烤了两个多小时,因为你根本没办法猜到它到底想表达什么,甚至看完影片,你都无法将它归入一个合适的类型。
自片头那个仿单田芳风格的评书旁白开始絮叨案情起,望着裸尸和鲜血,你不由自主地进入了探案推理片的情境。可不一会儿,直接亮出凶手身份的底牌,并插入一段莫名的出租车劫持戏带出所谓的正义一方,又似乎将影片推到了动作惊悚的范畴。随着情节的演进,本应出现的追逃斗法延宕到影片过半,才在辛小丰伪装同性恋的花招中将将打满一个回合。这“老猿挂印”还没回头,双方已经主动收势,不对啊,看了半天原来悬疑动力也是个空心包子的,讲的莫非是人性的善恶煎熬?那也成啊,写好妥妥的社会派,松本清张范儿。可是满眼望去,除了敬业得不要命的警察,就是几乎要吃斋念佛的前凶嫌,绿油油一片善意,恶意在哪儿?本以为在陈年血案的追溯中,善恶的疑团将会解开,没想到一个增刊式的所谓谜底又将故事的去向往神性高度推了一把,再联系到前面不知所云的冗长死刑场景,这是向基耶斯洛夫斯基致敬?这是要推动废除死刑?或者只是帮邓超拿影帝?不对,不对,统统不对。你得把前前后后联系起来看,开场评书里说善恶有报,后来讲逃亡惶惶不可终日,结尾终于难逃法网,再加上中间不管适不适合角色与场景氛围硬塞给伊谷春的那段“法律颂歌”,你还没看明白吗?其实这是一部教你知法懂法学法守法的普法教育片啊!
从某种意义上讲,所有类型化故事都是侦探故事,因为始终要用一股悬念的力量推动着阅读者向结局远征。隐藏凶手是最常见且相对简易的做法。如果按照这种思路发展,那就如同希区柯克的《心生疑影》一样,对主人公的身份怀疑造成最大悬念,在一轮轮的试探中逐步达到高潮。
但本片像一位自负的棋手,开局就主动把军旗的位置暴露给对手。这是一场赌博,增加了自身压力的同时,也将人胃口吊得奇高。然而,这种手法也并不罕见,古畑任三郎系列每一集都这么干,但它落点仍在推理过程,此种寻常游戏本片仍然不屑一耍。因为,本片想探讨的是人性,想设置一场极端环境下的社会心理学实验,看看人到了这份上会有怎样的觉悟。
然而,观众并不是无动于衷的机器,只有心理天平对主人公产生情感偏斜,这捉迷藏的戏剧张力才能形成,可一开场主人公已经被灭门凶手的严重道德污点湮没,怎样才能重塑形象?于是天真无邪的小女孩尾巴与中二多情的王珞丹便作为主人公们的赎罪符登场。这两条线开始尽情喷洒洗地的水流,刚才还是杀人重犯,转眼就要被洗得近乎圣贤。可再强劲的水流,也得接在消防栓上不是?从黑白之间的落差反应过来的观众,总会去追问为什么——为什么他们要如此良善:从躲藏角度看过于显眼,从赎罪角度看还不如自首。于是影片还得费劲为这两根消防栓再宕开一笔:道哥和王珞丹的线索毕竟是副线,讲不清楚也无所谓(所以我们只能看到王珞丹三楼楼长般的大哭和大笑,以及那段只有李菁才会觉得刺激的大年夜飙车),尾巴可是关键。这一追溯,又回到了问题的原点——灭门血案。但灭门案作者根本没想透,又不能留下查案破绽,只能托辞私生女。私生女这身份不禁教人关注起孩子的生父和强暴的动机,作者缠来绕去还是被自己的鞋带绊倒了,只能近乎自暴自弃地摔出个结尾——爱咋咋地!就好像你只打算扯出衣服上的线头,结果生生拆了一件毛衣。
而回到故事主线上,辛小丰伪装同性恋本已掀起了难得的小高潮,却紧接着就机械降神般全盘皆破了。当然,哪怕那段恶趣味十足的窃听不被人发现,辛小丰牺牲节操换来的片刻安全,也会被道哥抗拒强暴的泄底而暴露。天台追逐戏似乎就是本片布局的缩影:逃亡者跑得热热闹闹,看起来挺惊险,但来来回回净走的冤枉路,完全看不清行进的逻辑。
如果故事就此作结倒也罢了,可影片非得加上一长串关于死刑、自杀和所谓真凶落网的漫长告别,把本已拖沓的节奏拉伸得跟用昆曲技法演唱《双截棍》似的。莫非这是一次《帝国大厦》式的尝试,以便让观众感同身受主人公的焦虑不安?行,导演,你赢了。
平心而论,在单场戏的调度和剪辑上,曹保平还是发挥出较强的水准,所以切开来看,单场戏的戏剧张力保持得不错,镜头语言也可圈可点。但把所有戏串在一起,这本不复杂的故事,被作者既好高骛远又患得患失的心态扯得七零八落,就像把一百块口香糖粘一起当拉面抻,还没做细,就东粘一片瓦,西粘一块砖,狼狈不堪。以公映版139分钟的片长来讲这个故事本已绰绰有余,可我们看到的是冗余的戏份一再拉伸——比如几场专为铺陈伊谷春性格的垫场戏,比如那个并不高明的同性恋伪装居然专门用了两场戏交底——而大量疑团看完全片仍无从解答:受害女孩为何要在家中赤裸,辛小丰的强暴到底是意外还是有意犯罪,尾巴的爸爸是谁,道哥与劫持他的匪徒是否有某种勾结,王珞丹演的小夏对道哥的感情是如何升温的……这些问题并非观众无中生有的脑补,都是影片中扭捏地琵琶遮面留下的后遗症,其中有一些直接关系到核心内容。
所以,当大幕落下,让人郁闷气结的并非道德困境或伦理难题,而是作者强烈表达欲的混乱宣泄。逃亡的主人公们把自己的落网当成相声中那个始终没扔到地板上的第二只鞋子,手铐脚镣固然意味着自由与生命的丧失,但这只鞋子的落地倒也会让他们安心离去。至于哭着要找那三个爸爸的尾巴,也终会在第四个爸爸的陪伴下健康成长。故事中的人都得到了安心的归宿,可观众楼上的作者扔完了第一只鞋便杳无音信,观众的头顶仍是问号高悬。
真把观众当成超级马里奥了吗?
ps:
在看完电影后,我又回顾了一遍多年前看过的原著。不得不说,改编真的很成问题。
上面列出的疑问,基本在原著中要么有充足的铺垫,要么有明确的交待——这些交待无碍审查,完全是改编刻意抹去了一两句话造成了“神神秘秘”的效果。
大段的修改主要是三块:
第一,那个被众人诟病多多的生加结尾。固然让我们领略了王砚辉的表演,但一下子又把原本的道德救赎置换的不伦不类。
第二,伊谷夏戏份被大量删减。诚然,如果按小说中的铺垫量来拍,这电影就成电视剧了;但按电影中这种删减法来拍,王珞丹至少是犯花痴……
第三,这是最可惜的一点,房东戏份。原著中这是可以与哥仨、伊谷春相提并论的一条主线,而且是与哥仨做对比、直接托主题的一条关键线,成片中被简化处理了。这条线从拍摄角度应当简化,但简得不够好。不是说这片子里说是人性善恶,看完片子发现几乎全都是善么?因为这条恶线被简了啊。
自片头那个仿单田芳风格的评书旁白开始絮叨案情起,望着裸尸和鲜血,你不由自主地进入了探案推理片的情境。可不一会儿,直接亮出凶手身份的底牌,并插入一段莫名的出租车劫持戏带出所谓的正义一方,又似乎将影片推到了动作惊悚的范畴。随着情节的演进,本应出现的追逃斗法延宕到影片过半,才在辛小丰伪装同性恋的花招中将将打满一个回合。这“老猿挂印”还没回头,双方已经主动收势,不对啊,看了半天原来悬疑动力也是个空心包子的,讲的莫非是人性的善恶煎熬?那也成啊,写好妥妥的社会派,松本清张范儿。可是满眼望去,除了敬业得不要命的警察,就是几乎要吃斋念佛的前凶嫌,绿油油一片善意,恶意在哪儿?本以为在陈年血案的追溯中,善恶的疑团将会解开,没想到一个增刊式的所谓谜底又将故事的去向往神性高度推了一把,再联系到前面不知所云的冗长死刑场景,这是向基耶斯洛夫斯基致敬?这是要推动废除死刑?或者只是帮邓超拿影帝?不对,不对,统统不对。你得把前前后后联系起来看,开场评书里说善恶有报,后来讲逃亡惶惶不可终日,结尾终于难逃法网,再加上中间不管适不适合角色与场景氛围硬塞给伊谷春的那段“法律颂歌”,你还没看明白吗?其实这是一部教你知法懂法学法守法的普法教育片啊!
从某种意义上讲,所有类型化故事都是侦探故事,因为始终要用一股悬念的力量推动着阅读者向结局远征。隐藏凶手是最常见且相对简易的做法。如果按照这种思路发展,那就如同希区柯克的《心生疑影》一样,对主人公的身份怀疑造成最大悬念,在一轮轮的试探中逐步达到高潮。
但本片像一位自负的棋手,开局就主动把军旗的位置暴露给对手。这是一场赌博,增加了自身压力的同时,也将人胃口吊得奇高。然而,这种手法也并不罕见,古畑任三郎系列每一集都这么干,但它落点仍在推理过程,此种寻常游戏本片仍然不屑一耍。因为,本片想探讨的是人性,想设置一场极端环境下的社会心理学实验,看看人到了这份上会有怎样的觉悟。
然而,观众并不是无动于衷的机器,只有心理天平对主人公产生情感偏斜,这捉迷藏的戏剧张力才能形成,可一开场主人公已经被灭门凶手的严重道德污点湮没,怎样才能重塑形象?于是天真无邪的小女孩尾巴与中二多情的王珞丹便作为主人公们的赎罪符登场。这两条线开始尽情喷洒洗地的水流,刚才还是杀人重犯,转眼就要被洗得近乎圣贤。可再强劲的水流,也得接在消防栓上不是?从黑白之间的落差反应过来的观众,总会去追问为什么——为什么他们要如此良善:从躲藏角度看过于显眼,从赎罪角度看还不如自首。于是影片还得费劲为这两根消防栓再宕开一笔:道哥和王珞丹的线索毕竟是副线,讲不清楚也无所谓(所以我们只能看到王珞丹三楼楼长般的大哭和大笑,以及那段只有李菁才会觉得刺激的大年夜飙车),尾巴可是关键。这一追溯,又回到了问题的原点——灭门血案。但灭门案作者根本没想透,又不能留下查案破绽,只能托辞私生女。私生女这身份不禁教人关注起孩子的生父和强暴的动机,作者缠来绕去还是被自己的鞋带绊倒了,只能近乎自暴自弃地摔出个结尾——爱咋咋地!就好像你只打算扯出衣服上的线头,结果生生拆了一件毛衣。
而回到故事主线上,辛小丰伪装同性恋本已掀起了难得的小高潮,却紧接着就机械降神般全盘皆破了。当然,哪怕那段恶趣味十足的窃听不被人发现,辛小丰牺牲节操换来的片刻安全,也会被道哥抗拒强暴的泄底而暴露。天台追逐戏似乎就是本片布局的缩影:逃亡者跑得热热闹闹,看起来挺惊险,但来来回回净走的冤枉路,完全看不清行进的逻辑。
如果故事就此作结倒也罢了,可影片非得加上一长串关于死刑、自杀和所谓真凶落网的漫长告别,把本已拖沓的节奏拉伸得跟用昆曲技法演唱《双截棍》似的。莫非这是一次《帝国大厦》式的尝试,以便让观众感同身受主人公的焦虑不安?行,导演,你赢了。
平心而论,在单场戏的调度和剪辑上,曹保平还是发挥出较强的水准,所以切开来看,单场戏的戏剧张力保持得不错,镜头语言也可圈可点。但把所有戏串在一起,这本不复杂的故事,被作者既好高骛远又患得患失的心态扯得七零八落,就像把一百块口香糖粘一起当拉面抻,还没做细,就东粘一片瓦,西粘一块砖,狼狈不堪。以公映版139分钟的片长来讲这个故事本已绰绰有余,可我们看到的是冗余的戏份一再拉伸——比如几场专为铺陈伊谷春性格的垫场戏,比如那个并不高明的同性恋伪装居然专门用了两场戏交底——而大量疑团看完全片仍无从解答:受害女孩为何要在家中赤裸,辛小丰的强暴到底是意外还是有意犯罪,尾巴的爸爸是谁,道哥与劫持他的匪徒是否有某种勾结,王珞丹演的小夏对道哥的感情是如何升温的……这些问题并非观众无中生有的脑补,都是影片中扭捏地琵琶遮面留下的后遗症,其中有一些直接关系到核心内容。
所以,当大幕落下,让人郁闷气结的并非道德困境或伦理难题,而是作者强烈表达欲的混乱宣泄。逃亡的主人公们把自己的落网当成相声中那个始终没扔到地板上的第二只鞋子,手铐脚镣固然意味着自由与生命的丧失,但这只鞋子的落地倒也会让他们安心离去。至于哭着要找那三个爸爸的尾巴,也终会在第四个爸爸的陪伴下健康成长。故事中的人都得到了安心的归宿,可观众楼上的作者扔完了第一只鞋便杳无音信,观众的头顶仍是问号高悬。
真把观众当成超级马里奥了吗?
ps:
在看完电影后,我又回顾了一遍多年前看过的原著。不得不说,改编真的很成问题。
上面列出的疑问,基本在原著中要么有充足的铺垫,要么有明确的交待——这些交待无碍审查,完全是改编刻意抹去了一两句话造成了“神神秘秘”的效果。
大段的修改主要是三块:
第一,那个被众人诟病多多的生加结尾。固然让我们领略了王砚辉的表演,但一下子又把原本的道德救赎置换的不伦不类。
第二,伊谷夏戏份被大量删减。诚然,如果按小说中的铺垫量来拍,这电影就成电视剧了;但按电影中这种删减法来拍,王珞丹至少是犯花痴……
第三,这是最可惜的一点,房东戏份。原著中这是可以与哥仨、伊谷春相提并论的一条主线,而且是与哥仨做对比、直接托主题的一条关键线,成片中被简化处理了。这条线从拍摄角度应当简化,但简得不够好。不是说这片子里说是人性善恶,看完片子发现几乎全都是善么?因为这条恶线被简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