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寻最原始的生命姿态

一直以来,对自然类的书籍有种特别的偏好,动物,植物,自然,特别是人与自然相处、抗争、妥协、深思的过程,让我领略到很多关于自然力量的道理,越发觉得生命的神奇和崇高。 我还记得十几岁的时候,读中国女作家毕淑敏的《昆仑殇》,被昆仑山上冰雪覆盖中的军旅生活产生了很大的感触,感受作家对大自然高度的仰慕与对人的生命的崇敬;也记得后来读《我的野生动物朋友》,被12岁的法国女孩蒂皮所选择的惊险生活所震撼,骑在柔软温暖的鸵鸟背上飞跑,让小狮子穆法萨吸吮着手指午睡,赤身在河边以象鼻的喷水洗浴……这些完全在我的“城市生活”想像之外。再后来读英国畅销书作家兼兽医吉米·哈利的《万物有灵且美》,作者在约克郡乡间享受阳光、草原和动物的陪伴下,温馨风趣的人与动物故事深深打动了我,真有那么一瞬间,想变成一只在林间奔驰穿梭的动物! 在书店的架子上偶遇这本《遇见动物的时刻》,这本同样是描写动物的书籍,让我遇见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动物世界,触碰精彩的地球生灵。同时也深知,对于自然,对于动物,我所知道的还远远不够。 如果说《万物有灵且美》将动物提高到人的水平,赋予它们人的情感,那么《遇见动物的时刻》就是翻转了角度,作者将自己视为一头野兽,与蛮荒为伍,褪去人的自豪,在卑微的肉身上重新诞生动物具有的恐惧、警惕、孤寂、坚毅。 其实绝大多数人很难有机会接触动物,一般的接触大多限于猫狗,或者是关在动物园的铁笼子里面已经被驯化地服服帖帖的宠物们,这让很多人特别是小孩子缺乏对动物的认知,而这本书给了我们一个途径去了解真正具有野性的动物是怎么样的,在它们的那个世界是如何生存生活。 作者克雷格•查尔兹(Craig Childs)是美国博物学家、冒险家、沙漠生态学家,也是当今美国最优秀的自然主义作家之一。他大半生都在荒野中探险。在探索中他写下自己与30多种动物的偶遇过程——在美国大峡谷被大角羊追逐,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的海岸与鲨鱼一起浅游,在空中观看游隼以每小时二百英里的速度表演特技,在水洞边与美洲狮展开激烈的对峙,在犹他州的沙漠感受一只灰熊的孤独与足迹……他了解每一种动物的生活习性和动物王国中蕴含的野性之美。每一次相遇,他都将自身还原为生命的原始状态,去感受自然界的生存、繁衍、搏斗与死亡。 这个曾获2008年盖伦•洛威尔探险艺术奖,2008、2013年西格德•奥尔森自然写作奖的作家克雷格•查尔兹本人的故事同样极具故事性,他出生在亚利桑那州,母亲热爱野外探险,父亲喜欢威士忌、枪和梭罗。青少年时期,靠着做河流向导、加油站服务生、新闻记者的收入,开始了自己的野外探险生涯,拥有“所罗门王的指环”,能只身深入丛林,用眼神、气息、动作与野生动物进行无声的长谈。 他在大学换过好几次专业,从地质到音乐到记者;因对男性社会感到厌烦,关注过女性研究。拥有沙漠学硕士学位,还是业余的爵士乐演奏家。他把这一切的经历形诸文字,写作主题广泛,涵盖生物、地质、历史、艺术、文学与民俗文化等,文字深沉、隽永、诗意且悲悯,现在与艺术家妻子和两个儿子居住在科罗拉多州的西马鹿山下。 喜欢在临时前打开这本书夜读,城市褪去白天的繁华和嘈杂,在寂静中,更能营造一种代入感很强的气氛,身临其境体会作者带给我们的荒野意境。与其说这本书是关于自然与动物的科普书,不如说它更像一部文学作品,记录的是作者跟各种动物相遇的时刻。读这本书,感受到的,不是呆板地罗列数字,而是结合很多有趣的例子生动介绍这些动物。查尔兹13岁开始就在山野里追着灰熊跑研究它的一举一动,16岁起就发现世界那么大所以他挎上相机就离开家出去看一看。他见过的动物比人都多,他与动物的“初见”就像在茫茫人海中找到“对”的那个人一样浪漫。 这本书中查尔兹的优美文字深深唤起了我对城市文明失去的天空、原野的记忆以及对生命的好奇和敬畏。如果没有对自然和动物的爱,我相信他很难这样描写螳螂:“夹紧的前腿一般都竖起合拢,就像在祈祷。” 我爱动植物,爱这片蓝天,爱这片大地,更爱这片天空和大地之间的所有生灵,因为动植物之灵不受污染,而对于这份纯粹的描绘更是深入人心的。从这类书中的故事和场景走出来再回归人类社会的时候,便更觉得有些力量,而作为现代文明的创建者和参与者的我们,无论走多远,必须依托自然。 合上这本书,脑海里依然是奔跑的大角羊,是浅游的鲨鱼,是对持的美洲狮。或许,明天太阳依然升起,城市依旧车水马龙,而我明白了如何去更加珍惜生活、珍爱生命,崇敬自然。这本书适合每一个热爱动物的的成年人或者小孩子,这也是我今年读到的最好的新书之一,值得认真阅读和收藏。 Summer 2015.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