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士的寻人启示
我本不擅长写作,可是为了心中那个过不去的坎,忘记不掉的人,提起手中的笔,决定再次与过去纠缠。
算一算,故事发生在十年前,2015.7.25是我移民加拿大的最后通牒的日子,说来可笑,我应该是个好斗的女子,别人家都是做好全面准备,像是语言关、过河钱、甚至有能人能预先找个工作的或是寻亲问朋找个能搭上边的人做个铺垫,而我却选择了一个新兴的石油城市(当时是新兴的),卡加利,原因嘛,中国人少的城市,知道我选它的背后含义吗,中国人少代表可接受的帮助少,口语会进步快。哈哈哈,对了,我不仅口语不过关,连入境卡我都都是在临座的中国姑娘帮忙写的,还记得,那个中国朋友是用多么诧异并担心的眼光看我。多说无益,我是无惊无险的按期落了地,也开始了我在加拿大的探险之路。
来加拿大之前,借由网络的便利,我找到了按日收费的移民之家,为什么要说它呢,你会不会觉得我在浪费唇舌,因为你们想看我纠结的爱情故事,我却拉杂的说费话。呵呵,说它是因为在移民之家,我遇到了在热心助人的东南亚来的移民朋友,他提供了我最需要的帮助,工作!他帮我要了工作申请的表格,介绍我去一家连国内都很有名的旅店连锁店,Holidy Inn工作,工作内容是比较辛苦的House Keeping,在当时我做了一个连现在也不后悔的决定,放弃专攻语言学习,直接工作,尽管工作强度大,但是我是成年人,不想要依靠家里的帮助来过日子,也许是我比较自大一点,以为可以工作学习两不误,可是中国人你不知道的是,人家父母辈移民到加拿大的黑人,也是每天只睡四小时、打工、上大学,这样四年下来拿到大学文凭的。所以我承认我自大,但我坚持这一点,放弃来自外来的帮助。这样,你能明白我是多么珍惜这幸运而来的工作机会嘛。
话入正题,鑫,是我最割舍不下的爱情。不知道是听谁说过丘比特是个顽皮的孩子,它在你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射出爱情之箭。我们租住在一个中国家庭里,他住二楼,我住地下室,我不记得自己在房东的房子里见过他,再说句题外话,我是个闷蛋,不擅长交际,尤其是陌生人。真正相遇的日子,那天天气非常恶劣,大风挂起风沙,让人睁不开眼,我从City Train的出口以最快的速度跑向公交站,那有个玻璃罩子,人们在里面等车的地方,我远远的跑过来,冲进只有鑫的玻璃罩子,不知道是谁先开的口,只知道我语气挺冲的说了句,这种鬼天气你跑出来干嘛,而鑫应该回的是出来买些必要的必须品,而我就嘴硬的顶回去,我帮你买就好了。试想想谁会要只见过面的人帮忙买东西,再自来熟的人也做不出这种事啊,呵呵。还记得当时我穿的是一件小红袄,有中国绣花图案的,为什么记得这么清楚,因为鑫说我的小红袄不好看,可我却是爱极了。天生大条的我以为事情过了就是过了,接下来的日子继续是悠哉游哉的早起打工,放工吃饭中度过,当然,我有学习口语,只是不那么用心而已。再次的正式交集,也是挺有趣的发生,中国人总是说你吃了没啊,真感谢吃饭这回事,我不是完全不会做饭,只能很凑合就凑合了,而且,人家不是说入境随俗嘛,我当时每天晚上的饭谱就是五彩椒色拉,快捷便利,现在回想起来,吃它是有好处呢,减肥。可能又有人说了,真可怜,穷得连晚饭都吃不起。在这里我郑重说明,因为工作,我有稳定收入,吃饭真的不是问题,是我懒散好不好。想来是鑫心痛我,看我只吃色拉,就拉着我合伙吃饭,做饭的时候我们一起打打闹闹,我本人喜欢动手动脚的,开始的时候,鑫让着我,又是让我打,又是让我踢的,时间一长,他老人家就不干了,男人天生就比女人有力气,这不得不承认,于是我只能让自己处于下风,生气的脸色、不甘心的脸色,通通回给他,没办法,就算打不过也不能轻易让他过关,我是好欺负的吗,当然不!那接下来,就是他让我骑在他脖子上,把我举起,鑫,中国男人,那个宠溺我的男人。清晰的记得,我只骑在他脖子上几秒钟,因为重心不稳,我双手交缠着他的脖子,掉下来,笑嘻嘻的眼神瞅着他的眼睛。我想是那一刻吧,那个男人为我沉沦,而笨蛋如我,确实该被丘比特抛弃。说回吃饭,一次,我们面对面的吃饭,鑫说了一句不怎么好笑的话,却被我喷了一饭桌子的口水跟饭粒,鑫的嘴是多么的讨厌,说,真脏!另一次,鑫说我脚臭,唉,我是女孩子唉,你不会忍忍哪,害得我每天放工回家第一件事是洗脚洗袜子,第二件事是去找他。
之前没提过,我们房东有个漂亮女儿,英文名叫Shara,英语好、家庭好、人开朗,最重要的是年纪比鑫小,一度我还以为,他俩成为一对也不错,很般配的一对,小心思里还挺乐见其成的。让我对鑫充满喜欢之情的是,我跟当时认识的一位年长一些的女士逛街,不知怎么搞的,鑫跟Shara也一起去了,我本不想他们跟的,两位老女人跟年轻人混个什么劲,没营养(别想偏了,我也不过大鑫4年而已),更尤其那位年长女士是我的工作伙伴,跟她混熟了,在工作上至少是个照应。那天应该是假日,小火车(City Train)上人很多,Shara摸不到扶手,鑫说,你扶着我吧,Shara于是把手搭在了鑫的胳膊上。那一次,我第一次深刻意识到了中国男人的体贴。心中的PS是这个男人真不错。
第一次意识到了鑫对我有意思,是他凶了我一句,大概是我透露了想撮合他跟Shara配成一对,而鑫没好气的凶我,于是那个见风使舵的我,见风往我这边刮,基于这个男人品性还不错,又由得我胡闹,顺利接手,嘻嘻。
接下来的日子,真是甜呀,早上上工前,写个便条给他,并一个笑脸(画在便条上),签上我的大名(我有专门花时间设计签名),晚上放工,急冲冲地回家,收拾好个人卫生,就去他那里报到,休息一会,一起从他房间里下楼做饭,他负责做饭,我负责在一旁有的没的瞎唠一通,在他身后当跟屁虫,他转左,我转左,他转右,我转右,吃过饭后,他先回房间休息,我便把厨房和饭厅打扫得一尘不染(给房东看的,在我高兴的时候,消灭一切不和谐的外来因素)。然后,上楼跟他看看书,偶尔说上几句或是看看鑫下载的英文电影,说是可以锻练听力。
说到英文电影,可有话说了,一方面是老美人开放,一方面是鑫有意增长我的见识,画面里每每总有Sexy的情节。让鑫沮丧的是,即使是在看Sexy的情节,我也能做到脸不红,心不跳。为什么呢,说了嘛,我是成年人,这次也别想歪了,读书的年纪时看了超多小说,禁书当然也没逃过我眼,而且还不少,还曾有一度超迷的。再一次感慨,天生我材是怪胎。
我心里当然是明白他是喜欢我的,每天看他勤奋的学习,只为成为新移民。他是留学生,说这个年头留学生回国也没什么前途,留学生早以由海龟(归)变海带了。话在耳边,我得帮忙想办法,于是在下工回家的路上做了一个我这辈子最重要的决定,甚至最后的那段路眼眶模糊。回家后,像往常一样上楼找他,做在他床上,紧张的抓自己的辫子,说,跟我结婚吧,就不用见(移民)面试官了。我的身份是新移民,可以带配偶一起移居加拿大。接下来的话,深深刺痛我,你是为了钱吗?(这是我至今不能原谅你的地方)。我回什么,当然记得清清楚楚,如果你不愿意就算了。接下来的时间,我们都无言。心的不高兴和委屈,我把它放在收起来。这是我从小就练就的一身本事,还真是怪胎一枚。除了不高兴与委屈,心中升起另一个思绪,怜惜与好奇,那是什么环境造就了鑫的多刺与猜忌。
跟鑫的记忆,有高兴,也有悲伤。那是鑫看的一本小说,在我看是一本小说,在鑫看却是碰触伤痛的类似记忆。模糊的记得,那是关于特种兵的故事,太多的不能说,重重的压在心里,是那种看似没有痕迹却深深地刻在肉里的东西。我是感性的存在,没出声的落泪,却仍被鑫捕个正着,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一带而过。现在我才想明白,鑫为什么那么在意性这个东西,当不能说的时候,做是最好的发泄,而我,普通人的生活,想说就说,想做就做,压力早已在家人跟朋友的关怀中释放掉,而鑫却不然。仍记得,鑫曾提过,留学两年,坚持不与自己的母亲联系,只嘱托女友在回国的时候给他母亲带去昂贵的眼霜。好吧,我承认,他有女友,尽管我是后来从女房东那知道有这么一号人物的。但,那又怎样,他又没结婚,为什么要放弃。好男人,自然有人争,只是后来我没争过她。题外话又说多了,我想说的是鑫的隐忍与狠毒,再次让我心动,勾起好奇心。鑫也是骄傲的,他曾自豪地跟我炫耀,他从零英文(据说,他的学校生活都跟学习不沾边)到可以听懂黑人的讲话,这里解释一下,大家都喜欢听rap吧,尤其是黑人的绕舌歌,那不是训练的,那是天生的,黑人讲话天生会绕舌。鑫也曾骄傲自己的商人本能,说自己很会挣钱,能把收集来的旧物高价买出。我也是骨子里骄傲的人,自然臭味相投。再来就是鑫展现狠毒的一面,那个晚上,我在鑫的房间里逛网页,大灯是闭的,许是电脑的光晃得人心焦,许是人心里有话没说出来而变成心焦,鑫,直言道,关电脑,去睡觉,看什么婚纱,你这辈子都别想了。当时的我仍是没说话,乖乖地关电脑下楼去了。心中不过是:我什么时候穿婚纱你怎么知道。根本没当一回事。谁知,后来被这句话,就这么绊住了。
三个月,时间就这么过去了,尽管我们两个人都相当珍惜相处的时光,都没吵过架,两个理性的人决定让三个月的相处在原本就计划好的时间安排里顺利结束,不带一丝遗憾。就像华美的乐章在高潮处嘎然而止,让美好就此凝住。可是,人心不足啊,我的心反而变得浮燥不安,开始动荡,在分开后的三个月又三个月之后,开始寻找我们相爱的证据,开始翻箱倒柜掘地三尺地要他浮出水面,与我重新相聚。剧透一下,我们至今未能重逢。所以,我能提供的证据,是尽力相爱的证据,套句老话,当时我们都还年轻,都还要为自己的未来闯荡一番,没有束缚,没有羁绊,没有牵挂。
证据一:鑫问,我回多伦多后跟朋友出来玩,你要不要来找我。我回,你跟女朋友去玩,我为什么要跟。
证据二:鑫明天去见面试官,我跟上司差点翻脸,因为我跟上司说我第二天有个date,要请假,上司说,工作忙,人手少,不准,我郑重语气重复一次有个date,一定要请假。没等结果,就离开上司办公室。第二天,穿戴漂亮地陪同鑫去见面试官。
证据三:鑫下周就要离开了,说,我床硬,晚上去你屋睡,鑫登堂入室地来到我的领地,还没来得及窃喜,就见我把自己的多余的被子搬到沙发上,跟他道了一声晚安,独自去梦周公了,凌晨的时候,我半醒的时候,又说了句,我要去厕所,我哑哑的嗓音,简单地回了个,嗯~~~,又扔下他独自握拳。
证据四:鑫三天后晚上的飞机回多伦多,我说,我去送你,鑫开始是答应的,可是临行前的一个晚上告诉我,他卡加利的朋友送他,告知我不用送了,于是鑫走的那个晚上,我躲在厨房里,看着鑫走过与饭厅相连的走道与玄关,离开这个我们共住过的美好房子。
两个人共有的故事就这么结束了,留下的美好回忆让我无法抽离,即使时光晃过十年,我依然对他的记忆如新,不知什么时候能放下。也许就这么走过一生,也未尝不可,孤身一人又如何,爱的记忆在我心中。
另,重要的一点,故事的名字叫寻人启示,是想传达一下,我依旧想与鑫相逢,即使变成老友,不时有你的消息,也比胡乱猜想让心不安好。我想让自己的心平静下来吧。
————谢谢各位看倌听我的絮絮叨叨,也帮我让鑫浮出水面,期待相逢!!!
算一算,故事发生在十年前,2015.7.25是我移民加拿大的最后通牒的日子,说来可笑,我应该是个好斗的女子,别人家都是做好全面准备,像是语言关、过河钱、甚至有能人能预先找个工作的或是寻亲问朋找个能搭上边的人做个铺垫,而我却选择了一个新兴的石油城市(当时是新兴的),卡加利,原因嘛,中国人少的城市,知道我选它的背后含义吗,中国人少代表可接受的帮助少,口语会进步快。哈哈哈,对了,我不仅口语不过关,连入境卡我都都是在临座的中国姑娘帮忙写的,还记得,那个中国朋友是用多么诧异并担心的眼光看我。多说无益,我是无惊无险的按期落了地,也开始了我在加拿大的探险之路。
来加拿大之前,借由网络的便利,我找到了按日收费的移民之家,为什么要说它呢,你会不会觉得我在浪费唇舌,因为你们想看我纠结的爱情故事,我却拉杂的说费话。呵呵,说它是因为在移民之家,我遇到了在热心助人的东南亚来的移民朋友,他提供了我最需要的帮助,工作!他帮我要了工作申请的表格,介绍我去一家连国内都很有名的旅店连锁店,Holidy Inn工作,工作内容是比较辛苦的House Keeping,在当时我做了一个连现在也不后悔的决定,放弃专攻语言学习,直接工作,尽管工作强度大,但是我是成年人,不想要依靠家里的帮助来过日子,也许是我比较自大一点,以为可以工作学习两不误,可是中国人你不知道的是,人家父母辈移民到加拿大的黑人,也是每天只睡四小时、打工、上大学,这样四年下来拿到大学文凭的。所以我承认我自大,但我坚持这一点,放弃来自外来的帮助。这样,你能明白我是多么珍惜这幸运而来的工作机会嘛。
话入正题,鑫,是我最割舍不下的爱情。不知道是听谁说过丘比特是个顽皮的孩子,它在你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射出爱情之箭。我们租住在一个中国家庭里,他住二楼,我住地下室,我不记得自己在房东的房子里见过他,再说句题外话,我是个闷蛋,不擅长交际,尤其是陌生人。真正相遇的日子,那天天气非常恶劣,大风挂起风沙,让人睁不开眼,我从City Train的出口以最快的速度跑向公交站,那有个玻璃罩子,人们在里面等车的地方,我远远的跑过来,冲进只有鑫的玻璃罩子,不知道是谁先开的口,只知道我语气挺冲的说了句,这种鬼天气你跑出来干嘛,而鑫应该回的是出来买些必要的必须品,而我就嘴硬的顶回去,我帮你买就好了。试想想谁会要只见过面的人帮忙买东西,再自来熟的人也做不出这种事啊,呵呵。还记得当时我穿的是一件小红袄,有中国绣花图案的,为什么记得这么清楚,因为鑫说我的小红袄不好看,可我却是爱极了。天生大条的我以为事情过了就是过了,接下来的日子继续是悠哉游哉的早起打工,放工吃饭中度过,当然,我有学习口语,只是不那么用心而已。再次的正式交集,也是挺有趣的发生,中国人总是说你吃了没啊,真感谢吃饭这回事,我不是完全不会做饭,只能很凑合就凑合了,而且,人家不是说入境随俗嘛,我当时每天晚上的饭谱就是五彩椒色拉,快捷便利,现在回想起来,吃它是有好处呢,减肥。可能又有人说了,真可怜,穷得连晚饭都吃不起。在这里我郑重说明,因为工作,我有稳定收入,吃饭真的不是问题,是我懒散好不好。想来是鑫心痛我,看我只吃色拉,就拉着我合伙吃饭,做饭的时候我们一起打打闹闹,我本人喜欢动手动脚的,开始的时候,鑫让着我,又是让我打,又是让我踢的,时间一长,他老人家就不干了,男人天生就比女人有力气,这不得不承认,于是我只能让自己处于下风,生气的脸色、不甘心的脸色,通通回给他,没办法,就算打不过也不能轻易让他过关,我是好欺负的吗,当然不!那接下来,就是他让我骑在他脖子上,把我举起,鑫,中国男人,那个宠溺我的男人。清晰的记得,我只骑在他脖子上几秒钟,因为重心不稳,我双手交缠着他的脖子,掉下来,笑嘻嘻的眼神瞅着他的眼睛。我想是那一刻吧,那个男人为我沉沦,而笨蛋如我,确实该被丘比特抛弃。说回吃饭,一次,我们面对面的吃饭,鑫说了一句不怎么好笑的话,却被我喷了一饭桌子的口水跟饭粒,鑫的嘴是多么的讨厌,说,真脏!另一次,鑫说我脚臭,唉,我是女孩子唉,你不会忍忍哪,害得我每天放工回家第一件事是洗脚洗袜子,第二件事是去找他。
之前没提过,我们房东有个漂亮女儿,英文名叫Shara,英语好、家庭好、人开朗,最重要的是年纪比鑫小,一度我还以为,他俩成为一对也不错,很般配的一对,小心思里还挺乐见其成的。让我对鑫充满喜欢之情的是,我跟当时认识的一位年长一些的女士逛街,不知怎么搞的,鑫跟Shara也一起去了,我本不想他们跟的,两位老女人跟年轻人混个什么劲,没营养(别想偏了,我也不过大鑫4年而已),更尤其那位年长女士是我的工作伙伴,跟她混熟了,在工作上至少是个照应。那天应该是假日,小火车(City Train)上人很多,Shara摸不到扶手,鑫说,你扶着我吧,Shara于是把手搭在了鑫的胳膊上。那一次,我第一次深刻意识到了中国男人的体贴。心中的PS是这个男人真不错。
第一次意识到了鑫对我有意思,是他凶了我一句,大概是我透露了想撮合他跟Shara配成一对,而鑫没好气的凶我,于是那个见风使舵的我,见风往我这边刮,基于这个男人品性还不错,又由得我胡闹,顺利接手,嘻嘻。
接下来的日子,真是甜呀,早上上工前,写个便条给他,并一个笑脸(画在便条上),签上我的大名(我有专门花时间设计签名),晚上放工,急冲冲地回家,收拾好个人卫生,就去他那里报到,休息一会,一起从他房间里下楼做饭,他负责做饭,我负责在一旁有的没的瞎唠一通,在他身后当跟屁虫,他转左,我转左,他转右,我转右,吃过饭后,他先回房间休息,我便把厨房和饭厅打扫得一尘不染(给房东看的,在我高兴的时候,消灭一切不和谐的外来因素)。然后,上楼跟他看看书,偶尔说上几句或是看看鑫下载的英文电影,说是可以锻练听力。
说到英文电影,可有话说了,一方面是老美人开放,一方面是鑫有意增长我的见识,画面里每每总有Sexy的情节。让鑫沮丧的是,即使是在看Sexy的情节,我也能做到脸不红,心不跳。为什么呢,说了嘛,我是成年人,这次也别想歪了,读书的年纪时看了超多小说,禁书当然也没逃过我眼,而且还不少,还曾有一度超迷的。再一次感慨,天生我材是怪胎。
我心里当然是明白他是喜欢我的,每天看他勤奋的学习,只为成为新移民。他是留学生,说这个年头留学生回国也没什么前途,留学生早以由海龟(归)变海带了。话在耳边,我得帮忙想办法,于是在下工回家的路上做了一个我这辈子最重要的决定,甚至最后的那段路眼眶模糊。回家后,像往常一样上楼找他,做在他床上,紧张的抓自己的辫子,说,跟我结婚吧,就不用见(移民)面试官了。我的身份是新移民,可以带配偶一起移居加拿大。接下来的话,深深刺痛我,你是为了钱吗?(这是我至今不能原谅你的地方)。我回什么,当然记得清清楚楚,如果你不愿意就算了。接下来的时间,我们都无言。心的不高兴和委屈,我把它放在收起来。这是我从小就练就的一身本事,还真是怪胎一枚。除了不高兴与委屈,心中升起另一个思绪,怜惜与好奇,那是什么环境造就了鑫的多刺与猜忌。
跟鑫的记忆,有高兴,也有悲伤。那是鑫看的一本小说,在我看是一本小说,在鑫看却是碰触伤痛的类似记忆。模糊的记得,那是关于特种兵的故事,太多的不能说,重重的压在心里,是那种看似没有痕迹却深深地刻在肉里的东西。我是感性的存在,没出声的落泪,却仍被鑫捕个正着,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一带而过。现在我才想明白,鑫为什么那么在意性这个东西,当不能说的时候,做是最好的发泄,而我,普通人的生活,想说就说,想做就做,压力早已在家人跟朋友的关怀中释放掉,而鑫却不然。仍记得,鑫曾提过,留学两年,坚持不与自己的母亲联系,只嘱托女友在回国的时候给他母亲带去昂贵的眼霜。好吧,我承认,他有女友,尽管我是后来从女房东那知道有这么一号人物的。但,那又怎样,他又没结婚,为什么要放弃。好男人,自然有人争,只是后来我没争过她。题外话又说多了,我想说的是鑫的隐忍与狠毒,再次让我心动,勾起好奇心。鑫也是骄傲的,他曾自豪地跟我炫耀,他从零英文(据说,他的学校生活都跟学习不沾边)到可以听懂黑人的讲话,这里解释一下,大家都喜欢听rap吧,尤其是黑人的绕舌歌,那不是训练的,那是天生的,黑人讲话天生会绕舌。鑫也曾骄傲自己的商人本能,说自己很会挣钱,能把收集来的旧物高价买出。我也是骨子里骄傲的人,自然臭味相投。再来就是鑫展现狠毒的一面,那个晚上,我在鑫的房间里逛网页,大灯是闭的,许是电脑的光晃得人心焦,许是人心里有话没说出来而变成心焦,鑫,直言道,关电脑,去睡觉,看什么婚纱,你这辈子都别想了。当时的我仍是没说话,乖乖地关电脑下楼去了。心中不过是:我什么时候穿婚纱你怎么知道。根本没当一回事。谁知,后来被这句话,就这么绊住了。
三个月,时间就这么过去了,尽管我们两个人都相当珍惜相处的时光,都没吵过架,两个理性的人决定让三个月的相处在原本就计划好的时间安排里顺利结束,不带一丝遗憾。就像华美的乐章在高潮处嘎然而止,让美好就此凝住。可是,人心不足啊,我的心反而变得浮燥不安,开始动荡,在分开后的三个月又三个月之后,开始寻找我们相爱的证据,开始翻箱倒柜掘地三尺地要他浮出水面,与我重新相聚。剧透一下,我们至今未能重逢。所以,我能提供的证据,是尽力相爱的证据,套句老话,当时我们都还年轻,都还要为自己的未来闯荡一番,没有束缚,没有羁绊,没有牵挂。
证据一:鑫问,我回多伦多后跟朋友出来玩,你要不要来找我。我回,你跟女朋友去玩,我为什么要跟。
证据二:鑫明天去见面试官,我跟上司差点翻脸,因为我跟上司说我第二天有个date,要请假,上司说,工作忙,人手少,不准,我郑重语气重复一次有个date,一定要请假。没等结果,就离开上司办公室。第二天,穿戴漂亮地陪同鑫去见面试官。
证据三:鑫下周就要离开了,说,我床硬,晚上去你屋睡,鑫登堂入室地来到我的领地,还没来得及窃喜,就见我把自己的多余的被子搬到沙发上,跟他道了一声晚安,独自去梦周公了,凌晨的时候,我半醒的时候,又说了句,我要去厕所,我哑哑的嗓音,简单地回了个,嗯~~~,又扔下他独自握拳。
证据四:鑫三天后晚上的飞机回多伦多,我说,我去送你,鑫开始是答应的,可是临行前的一个晚上告诉我,他卡加利的朋友送他,告知我不用送了,于是鑫走的那个晚上,我躲在厨房里,看着鑫走过与饭厅相连的走道与玄关,离开这个我们共住过的美好房子。
两个人共有的故事就这么结束了,留下的美好回忆让我无法抽离,即使时光晃过十年,我依然对他的记忆如新,不知什么时候能放下。也许就这么走过一生,也未尝不可,孤身一人又如何,爱的记忆在我心中。
另,重要的一点,故事的名字叫寻人启示,是想传达一下,我依旧想与鑫相逢,即使变成老友,不时有你的消息,也比胡乱猜想让心不安好。我想让自己的心平静下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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