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新东方同事莎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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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我就写过莎晃的故事了,那时,我还年轻,不到三十岁,却面临着三十岁即将到来却一事无成的精神惶恐。写作成了我当时唯一的寄托,我紧紧地攥着它,就像攥着一张登上诺亚方舟的船票。可我真的没什么想象力,即使坐在咖啡馆,旁边放着一辆婴儿推车,也写不出《哈利波特》。
我只能拼命搜索记忆里值得写下来的人和事,莎晃就在此时浮现在我的脑海里。当我用艺术手法将她的故事写下来后,还自鸣得意过一阵子,觉得自己找到了写作的窍门。如今,再看那个故事,真是拙劣得让我羞于承认那的确出自我笔下。
倒不是说我那时的文笔太差劲,而是我根本就没洞察到莎晃所作所为的真实原因,就自作聪明地把她说成一个满嘴谎话的骗子。从我给她的起名字,聪明的读者就该猜到了吧?
这些年里,我又遇到了很多“莎晃”,尽管他们以不同的面貌、不同的性别出现,却有着惊人的一致性。即使现在我也搞不清楚莎晃那些不可思议行为背后隐藏的真正秘密,但绝不止欺骗别人这么简单,也许她真正欺骗的是她自己,又或者她真的以为她口中构建的那个世界曾真实的存在过吧,谁知道呢?听过她的故事后,你还是自己判断吧!
莎晃的真名当然不叫莎晃,但请允许我继续这么称呼她。我和她的相识是在沈阳的新东方英语学校里。大多数人知道新东方英语都是因为一个叫罗永浩的胖子,我也不例外,此人高中肄业,曾在新东方讲GRE词汇,口才极佳,在芙蓉姐姐成为网络红人那一年,他也以诙谐幽默的语录火遍了互联网,成为与芙蓉姐姐并列的网络红人。可惜,在我应聘新东方的英语老师之前,他就离职了。
我应聘那天,莎晃也在。我们被召集到一间大教室做试讲。莎晃留给我的第一印象并不好。她的眼睛很大,眼袋也很大,淡粉色的眼影趴在松弛的眼皮上,像贴着一块膏药;她的脸上涂着厚厚的粉,让人担心一笑就会簌簌地落下来。那一头卷发看得出来是精心地涂抹了发胶,可却没精打采地耷拉着。她好像拼命地想把自己打扮成美少女,到头来却让自己陷入到可笑的境地。
她自称26岁,说自称是因为我并不确定她究竟多少岁。她的年龄就像个未知数般变来变去,她一会儿说自己28岁,一会儿又说自己这25岁。也曾有人恶毒地说,她的真实年龄只有身份证才知道。
她试讲的内容是新概念英语第二册第一课a private conversation,她对一般过去时和过去进行时用法的讲解比她的外貌显得沉稳持重多了,可却令人昏昏欲睡。
跟讲课相比,她更擅长讲励志故事:“我爸爸去世早,从小就是我妈把我拉扯大的,非常不容易。我一直努力学习,不想让我妈失望。上了大学以后,我就没管家里要过生活费。我一直在打工,教不同年龄段的学生英语。开始时,我就站在家教市场里等机会,家教市场跟菜市场没太大的分别,去菜市场买菜要挑菜的卖相,也要看价格,我们这些当家教的,卖相就是所读的大学和专业。
为了能被家长选中,我的收费会比别人低,别人每小时收费15块钱,我只收10块钱。这样在同等的卖相里,我就会成为抢手货。我当时带了好几个家教,业余时间排得满满的。因为我教的孩子成绩都有了很大进步,慕名而来的家长渐渐多了起来,我不需要再去家教市场就有很多学生资源了。
我的收费也越来越高,但家长们不在乎这些,只要孩子成绩提高,多少钱他们都舍得出。后来我干脆自己办了一个英语班,收入就更高了。念研究生以后,我还跟别人合著了《英语语法大全》,也拿到了不错的版税。我可以很骄傲地说,我没有依靠过任何人,一路以来我都是靠着自己打拼。我和我妈现在住的房子有80多平,就是用我这些年赚下来的钱买的。来新东方,我不是为了赚更多钱,而是想寻找一个更大的舞台,我知道这里汇集了很多名师,我希望自己能成为其中的一员。”
她的故事很励志,正映衬了新东方那句有名的校训,“追求卓越,挑战极限。从绝望中寻找希望,人生终将辉煌!”所以她后来通过了这次面试我一点都不意外。
那时候,新东方会将全国各地分校的新老师集中到北京统一培训。培训地点是在新东方寒暑班授课的地方,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就是想偷偷溜走都不知道该往哪溜。学校里倒是宽敞得很,教学楼、食堂、宿舍楼也一应俱全,跟住宿学校没什么分别。
在沈阳的新老师中,只有我和莎晃两个女生,我们自然被安排到了一个宿舍。这恰好成了莎晃跟我分享她感情故事的契机。我已经不记得究竟是怎么提起这个话题的,但两个女人在一起,话题终究逃不开“感情与男人”。
“我现在还是单身呢!”莎晃说:“我妈从小管我就严,我很不擅长和男生交往,尤其是同龄的男生,他们追我都会让我很害怕,我不知道该怎么拒绝,我不知道要不要接受。
我念本科时,遇见了我的导员,他叫小白,很关照我。他比我大5岁,长得跟我小时候幻想出来的白马王子一样,又高又帅。他脸上总挂着笑容,他的笑就像夏天的阳光一样,能融化所有东西。
我印象最深的是,大学毕业舞会上,小白要我做他的舞伴,他一只手拉着我的手,一只手扶着我的腰,天啊,我至今都忘不了那种感觉,我就像一片羽毛似的,轻轻的,轻轻地随着他摇摆……”莎晃说得如痴如醉。
“后来呢?”
“我妈希望我能多陪陪她,我就考回了本地的研究生,离开了大连(莎晃本科大学所在地),我们也失去了联系。”说完这句话,莎晃仿佛掉进了旧日的岁月,整个人都陷在沉默里。
我没有说话,生怕从我嘴里冒出来任何一个词或者句子都会打扰了她。
她并没有沉默太久,“前阵子,我的研究生导师还给我介绍了一个学外国文学的博士呢!”她说道,“我之前并不知道导师要给我介绍男朋友,她只是邀请我到她家吃饭,到了她家,我才发现还有他。他戴着一副眼镜,斯斯文文的,有点像徐志摩。后来我们约会过几次,他还向我表白了,我说我再考虑考虑。”
“你喜欢他吗?”
“我喜欢他给我朗诵徐志摩《再别康桥》的英文版。Goodbye Again, Cambridge! I leave softly,gently,Exactly as I came……”莎晃轻轻地吟诵着,眼神迷离,脸像樱桃般红得发亮。“你说我应该答应他吗?”
“从你脸红的程度看,绝对应该。”我说。
我并不知道莎晃后来有没有和那个博士在一起,那次培训后,我们就分别带班上课了。对我们这些新手老师来说,新东方真是个残忍的地方。如果学生对你的教学不满意,他有权利在第一堂课结束后退费;当他听完了你的全部课程,将会给你匿名打分。如果你的退费率高,打分又低的话,你面对的可不光是难堪这种精神折磨,还将面临无课可上的物质惩罚。
为此,很多人被迫离开了新东方!莎晃便是其中之一。这个结果不能算意外,在新东方,最受欢迎的永远是那些专业知识和幽默感兼备的老师,几乎每个新东方名师都是像罗永浩一样的外挂段子手。还记得在北京接受集体培训时,那群家伙就能在三句话之内把我们逗得前仰后合。可莎晃的授课风格却死气沉沉的。而她的励志故事看来在学生身上也没产生太大的效果。
她离开新东方那天,我正巧在学校门口遇见了她!尽管她穿了一条明黄色的收腰连衣裙,可还是遮盖不住整张脸的憔悴。那张脸就像一只被抽干了水分的柚子,让她看起来至少比她自称的26岁要大十岁。她怀里抱着一摞英语书,好像沉重的负担似的,压得她步履蹒跚。
“我辞职了......”没等我问,她就自顾自地说道:“最近学校的课业太重了,我的导师正准备出书呢,我还要帮他忙活这些事。”
她给自己找的理由很妥帖,我也配合地说道:“是啊,还是要以学业为重。想要讲课,随时都可以的嘛!”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莎晃。两年后,我也离开了新东方,去了一家心仪的杂志社工作。这里的待遇跟新东方相比,几乎就是地狱和天堂的差别。但这毕竟是我的梦想啊,别说给钱少了,就是不给钱,我都愿意。一个人能做出这样的选择不是在他很年轻的时候,就是在他很有钱的时候。而我显然是前者。
既然我能为了理想不赚钱,也要在非理想上赚点钱。我决定利用周末时间重拾英语老师的旧业,经朋友推荐,我去了一家私人补习中心。负责人是一个中年女人,体型微胖,却丝毫不减损她身上的活力,她声音洪亮,待人热情。
”你平时在杂志社上班,只想利用业余时间教英语?“她问道。
我点了点头,她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你不知道,我对新东方的老师真是又爱又恨啊!“
”哦?“
”之前啊,我这儿有一个新东方的老师,研究生学历,跟别人合著过《英语语法大全》,挺厉害的一个人。我对她可不薄啊,她家孩子小升初,在我这里补数学,都是免费的。可谁成想啊,她孩子刚上中学,她就走了,还把我一个班的学生都带走了,自己开了个英语补习班。真的让人心寒。“
我很好奇那位女老师是谁?没过多久我就从校长口中得到了答案:“她叫莎晃,你认识吗?”
我一时有些恍惚,那个靠自己打拼为母亲买了80多平房子的莎晃;那个和白马王子轻舞一曲变成一片羽毛的莎晃;那个有博士为她朗诵《再别康桥》英文版的莎晃一一从我脑中划过,我记忆里的莎晃和校长口中的孩子已经小升初的莎晃真的是一个人吗?
那是我最后一次听人说起莎晃。
我是严肃讲故事的方洛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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