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叔说,每一段读书笔记都是写给自己的【情书】
23:43 做个优秀神经病
做个优秀神经病
亲爱的敬爱的兔子叔:
能问个很蠢的问题吗?好吧,我问了,您周一上午第4、5节的唐诗专选课的作业要求是每个月至少交一本书的读书笔记吗?
(真的很抱歉打扰了您,主要是当时我和我的小伙伴忙着被您的高大上惊呆了,就愚蠢地记忆成了不同版本的作业要求,保证下次不会再这样愚蠢了。虽然一时半会还修炼不出相近您的我们超级喜欢的气场,但我们不会放弃的。感谢遇见兔子叔,让我们看到另外一个美丽新世界。)
您的愚蠢的人类学生
2015-03-21 10:17 老醜殘兔子叔
老醜殘兔子叔
哈哈哈 是的
可是對於讀書筆記的形式 字數 內容 題材均不作任具體要求
無非就是換個形式督促你們讀書罷了
雖然大家都清俊嬌豔
但是人美更該多讀書 才能氣自華啊氣自華
在豆瓣上交 也為了突出交互性
不是只應付我
寫得好不好
每個跟你讀同一本書的人心裡都會有評價
對了 每個一篇也非定製
但是至少一個學期一篇
多多益善喔
週末愉快
2015-03-28 18:26 做个优秀神经病
做个优秀神经病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
2012级汉语言文学(师范)2 班 刘盛丹 222012308011157
在各种书单推荐中,这本书的出现率还蛮高的,被冠以魔幻现实主义最经典的名号。断断续续终于看完了,被作者的写作功力所折服。
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一共七代人的故事,读第一遍的时候没有纠结那些相似的名字,随着这个家族死亡的一代又一代人以及新生的一代又一代人的离奇故事不停地感慨着完成阅读之行,“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于是,那个有尾巴的婴儿作为第七代人的代表,刚来到人世不久就真的被蚂蚁吃掉了!如果不是书的前面就已经呈现了太多的匪夷所思的怪人怪事,我一定没有足够强大的心理承受能力来接受这一情节。
读第二遍的时候,画了一个人物关系表,漫长的家族史,七代人的故事,涉及到几十个人,人物关系表被我画得略凌乱,好在书的内容并不枯燥无聊,因为在这个家族的共性孤独基础上,每一个人物又都有独立的性格,迥异的人生经历和故事。不得不为作者远远超过常人的想象力鼓掌。
每一种人生,都或多或少地充斥着一种叫孤独的无力感。奥雷连诺上校认为“安度晚年的秘诀不是别的,而是跟孤独签订体面的协议”,他用连续发动三十二次战争、不停地制作小金鱼来打发他的一生的孤独,最终还是在失望与孤独中死去。不论丈夫活着之时还是死后,乌苏娜都用一种坚强的孤独活着,见证了这个家族的六代人“固有的孤独样”,最终,她连自己究竟活了多少岁也不记得了,在别人的帮助下算出自己“不小于一百一十五岁,也不大于一百二十二岁”……在这个孤独的家族中,人们“不爱自己的亲人”,相互之间像对待陌生人一样,家族内部没有温暖可言。可是这个孤独的家族,却也存在了一百年,孤独了一百年。
《百年孤独》中被提及最多的是“孤独”一词。马孔多是孤独的,虽然它并不与世隔绝。作为一个“幸福的村子”,马孔多无法跟上外面世界的新发明、新动向,当新世界入侵它的时候,它也只能无能而孤独地忍受,然后老去、死去。“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这是书的最后内容,有评论认为,作者想要表达的是孤独的拉丁美洲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新的、团结的、朝气蓬勃的拉丁美洲必将出现。
历史知识的严重匮乏让我没能读出马孔多的百年历程是拉丁美洲百年兴衰的缩影,我读出的味道是孤独。我想,也许,旧的孤独死去,新的孤独还将到来,如何战胜孤独的无力感,是每一种人生永恒的思索和实践。
20:12 老醜殘兔子叔
老醜殘兔子叔
好啦,我們不再是對作品的魔幻風格中塑造的人物、場景和情節而執念了,我們總算可以跳出作品文本之外,去探尋「魅力」的配方表,這就是進步。有些好書,讀一遍是無從入手的,需要慢慢去尋味,但是這本書究竟值得不值得花如此多的時間去closing reading(新批評派的「文本細讀」法),也是要考慮的問題。這篇書評,對於「想像力」的挖掘,淺嘗輒止,但是至少觸及了表層;而對「孤獨」的體驗,正是此書魅力之一,可以結合更多的哲學和文學讀物來拓展。這正是讀書法之一,從某個切口進入,登堂入室。
選自己感興趣的書籍,只有慢慢在某個領域積累了,習得某些技巧與方法,才會有真正的「行家」的樂趣。
ps:人醜不醜,多讀書總是沒有壞處的。。。
2015-03-29 08:42 做个优秀神经病
做个优秀神经病
感谢兔子叔指点,感动ing……这些年荒废了太多时间没有好好读书,希望读书人生从这个时候开始还来得及。Fighting!!!
23:51 老醜殘兔子叔
老醜殘兔子叔
慢慢來 比較快
讀書的話 到這個時候 更要選擇最經典的讀本啦
這樣才會不荒廢時間
至於推薦書目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天平
不必人云亦云
晚安~
2015-05-22 22:01 做个优秀神经病
做个优秀神经病
阿兰•德波顿的《旅行的艺术》
一开始在课堂上把书名错记成《旅行的意义》,然后怎么也找不到这个作者,也是被自己蠢哭。感谢兔子叔的推荐,这必须是一本很舒服的书,很有质感。
当下,旅行大概是一个很时髦的话题,用得多了,也就泛滥成俗。“身体和灵魂总要有一个在路上”、“遇见另外一个自己”等等等的鸡汤文已经让人提不起任何兴趣。这本书不是游记散文,它不缓不急地呈现了很多哲理性的思考,旅行和艺术相结合,旅行也就变得高级了。旅行不是跑到一个个名胜风景,拍一堆堆图片,发到朋友圈求赞。我想,旅行应该和旅游严格区分。旅行大概必须要上升到精神层面的一定高度吧。
作者从出发写到回归,所有的旅行,都是有向导的。有意思的是,作者向我们展示的旅行的地点,有我们可能向往的阿姆斯特丹、马德里、普罗旺斯等,还有我们可能从未在意的高速公路加油站、机场等。作者的向导,有的是作家,比如福楼拜;有的是思想家,比如伯克;有的是画家,比如凡•高。
也许并不奇怪,我们因为某个人笔下的文字而对某个地方充满向往的事情常常发生,凤凰成为旅游热门地和沈从文的《边城》关系不小,看王安忆的《长恨歌》我也想去旧上海看看。但是,作者能把旅游地同文学、绘画等艺术巧妙地链接和感悟,将向导们的经历及理论成果与自己的真实经历与独到的见解自然地组合,令人拍手称赞。在书中,作者充分展示了自己在文学、哲学、绘画等领域的广泛涉猎和深厚功底。也许正是由于浓厚的人文底蕴,这本书读起来不会很激动,但如品茗,越回味越有味。
作者成功地营造了一种情绪,确实宁静而敏感。他对交通工具飞机、火车和轮船等情有独钟,赋予它们很多的象征意义,比如轮船承载着人类所有的嗟叹和梦想。他也享受加油站所特有的孤独,那种孤独会让他欣悦。我想,脱离于熟悉的现实的旅行中,我们置身于陌生,带着好奇的心理距离,一切普通的事物才有了被赋予诗意的可能性,哪怕孤独,出门在外的孤独也总比躺在熟悉房间的孤独要诗意得多。当然,寻找诗意的前提是一颗敏感而宁静的心。
“让我们在前往远方之前,先关注一下我们已经看到的东西”,本书最后的回归挺令人感动的,带着旅行的心境,在自己的卧室、居住区旅行,重新发掘我们所忽略的那些有趣和认同,旅行,并不一定要出门。看到这里,我不由自主地又想起了一句鸡汤文(好泛滥啊啊啊)“你想要过的生活你正在过,只不过未曾发掘它的有趣之处”。但愿我们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真实生活里用心找到自己想要的诗意和有趣。
作者并没有明说旅行的意义,旅行和阅读一样,是极其个性化的事情吧。身边有闺蜜是忠实的背包客,她说,因为一直觉得自己不是正常人,不同于周围的人,所以想去很多很多的地方,认识很多很多的人,在这其中找到同类,以此来证明其实自己还蛮正常的。很多时候我们所谓的特立独行与不理解,也许不过是看到的世界太小,见到的人太少,圈子大一点,见得多了,也就不足为怪。我想,旅行的意义,大抵是幸福。旅行中的视觉、味觉享受是幸福;旅行中收获新的故事是幸福;旅行能引发思考、促进自我成长亦是一件幸福的事情。生活在别处,旅行在别处;生活在此地,旅行便在此地。
姜戎的《狼图腾》
草原人和草原狼的故事,内心被很多东西所触动,有很多话想说,但又无法表达完整。
草原人和草原狼都敬仰腾格里,腾格里是天的意思。毕格利老人每次仰头看天时的纯洁目光、会对月长嗥的狼、猎到活物后会有画圈等神圣仪式向腾格里表示感谢的狼……每每读到这些,都特别特别感动。因为一直找不到信仰,所以我羡慕有信仰的人,有信仰的人是幸福的,因内心有所敬畏,而有足够的归属感。
真正的草原人是幸福的,真正的草原狼也是幸福的。我同意作者的观点,不论游牧民族还是农耕民族,都有天崇拜。民间文学老师说,真正的中国,是以自然和生命为根本原则的。那么我想,今天的中国,离真正的中国有多远?
毕格利老人说,草原是“大命”,其余的是“小命”,草原人和草原狼共同守护草原的“大命”。这是多么朴素又极具有先见的生命观啊。看到后面,所谓的建设兵团把简单粗暴地草原毁了,好愤怒,真是愚蠢的人类!想到之前看的纪录片《最后的山神》,只觉得悲哀莫名。十分反感所谓的先进与落后的划分,正如每一种事物都有其存在的价值,每一种文明,都应该有它自己存在的自由天地,都应该得到尊重,无所谓先进与落后。反观今天,很多少数民族都失去了自己的东西,被汉化。这是我们所谓的先进的汉文化的胜利?我想,不是胜利,是一种莫大的悲哀与损失,文化的侵略,文化的同一,太可怕。我们也许懂得规律的重要性,却从不认真遵照其行事。如果懂得尊重,尊重草原,尊重生命,那么,美丽的草原不至于到今天这个地步。
草原人以狼为神、以狼为师、以狼为祖,狼图腾是草原人神圣的信仰。虽然草原人提防狼、也杀狼,但他们骨子里是敬畏狼的,他们剥狼皮筒子,但从不自己用,生前吃了太多的肉,死后甘愿以身饲狼,让狼把他们的灵魂带上腾格里。“以肉还肉”蕴含着草原人的生命平等观,也饱含着他们对于草原和狼的深切热爱。在草原上,人狼关系不是简单的对立,值得我们细细回味。
读这本书,真的会很触动,会有很多东西刷新我的三观。虽然,对于草原文明始终在一次次给中原文明输血的观点,对于中华文明是唯一未中断的古老文明的原因,学识浅陋的我并不能对作者的结论给予肯定或否定。但是,狼性和狼血,依然让我莫名激动。狼是天生的战士,智慧和体力构成强大的战斗力,在艰险的自然环境中愈战愈强。如果真的可以输狼血就好了,我绝对地愿意。必须承认,安逸的生活一定会软化我们的意志力,弱化我们的智商,降低我们的创造性,慢慢地我们也就没有了战斗力。其实还蛮讨厌身体里的惰性的,缺乏改变的勇气,也缺乏应变的机灵。给我输点狼血吧……
很期待地去看电影,看完一如既往地失落,不论先看电影还是先看小说,每次看改编自小说的电影都会觉得电影没有小说好看。动漫课上了解到动画的无限可能性,那么,我想,相比电影,由于想象空间的存在,文字传达的这种无限可能性显然占了很大优势。导演其实有花很多心思来拍这部片子,很多画面也还是很震撼,不过很赞成一个观点,用一群驯化了的狼来拍电影,本来就狠狠地扇了作者一大耳光,作者书里面传达的就是狼的不可驯化,把尊严和自由看得比生命还重要,不然,陈阵的小狼也不至于死。
(兔子叔,原谅还是写了很多乱七八糟的东东。感觉读书的时候会有很多细碎的想法感悟,但就是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观点论述,写出来也是碎碎的最后必须删删减减和重新组合,很缺乏逻辑,不能够很好地系统性表达完整,应该也是读书太少的缘故吧……)
2015-05-26 23:28 老醜殘兔子叔
老醜殘兔子叔
哇 這次一連發了兩篇比較有質感的文字
先說第一段 如果妳自己對旅行感同身受的話
那麼應該會寫得比較投入
第二段的文字還是有點口水話。。
寫讀書筆記不需要一定要有什麼體系
都是自己給自己的「情書」
允許絮絮叨叨
但是 得學會 提煉
不能一直是散沙
删除 23:31 老醜殘兔子叔
老醜殘兔子叔
ps:把這些文字都留在自己的日記裡吧
可以設為僅自己或者朋友可見
以後也是一段記憶:)
做个优秀神经病
亲爱的敬爱的兔子叔:
能问个很蠢的问题吗?好吧,我问了,您周一上午第4、5节的唐诗专选课的作业要求是每个月至少交一本书的读书笔记吗?
(真的很抱歉打扰了您,主要是当时我和我的小伙伴忙着被您的高大上惊呆了,就愚蠢地记忆成了不同版本的作业要求,保证下次不会再这样愚蠢了。虽然一时半会还修炼不出相近您的我们超级喜欢的气场,但我们不会放弃的。感谢遇见兔子叔,让我们看到另外一个美丽新世界。)
您的愚蠢的人类学生
2015-03-21 10:17 老醜殘兔子叔
老醜殘兔子叔
哈哈哈 是的
可是對於讀書筆記的形式 字數 內容 題材均不作任具體要求
無非就是換個形式督促你們讀書罷了
雖然大家都清俊嬌豔
但是人美更該多讀書 才能氣自華啊氣自華
在豆瓣上交 也為了突出交互性
不是只應付我
寫得好不好
每個跟你讀同一本書的人心裡都會有評價
對了 每個一篇也非定製
但是至少一個學期一篇
多多益善喔
週末愉快
2015-03-28 18:26 做个优秀神经病
做个优秀神经病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
2012级汉语言文学(师范)2 班 刘盛丹 222012308011157
在各种书单推荐中,这本书的出现率还蛮高的,被冠以魔幻现实主义最经典的名号。断断续续终于看完了,被作者的写作功力所折服。
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一共七代人的故事,读第一遍的时候没有纠结那些相似的名字,随着这个家族死亡的一代又一代人以及新生的一代又一代人的离奇故事不停地感慨着完成阅读之行,“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于是,那个有尾巴的婴儿作为第七代人的代表,刚来到人世不久就真的被蚂蚁吃掉了!如果不是书的前面就已经呈现了太多的匪夷所思的怪人怪事,我一定没有足够强大的心理承受能力来接受这一情节。
读第二遍的时候,画了一个人物关系表,漫长的家族史,七代人的故事,涉及到几十个人,人物关系表被我画得略凌乱,好在书的内容并不枯燥无聊,因为在这个家族的共性孤独基础上,每一个人物又都有独立的性格,迥异的人生经历和故事。不得不为作者远远超过常人的想象力鼓掌。
每一种人生,都或多或少地充斥着一种叫孤独的无力感。奥雷连诺上校认为“安度晚年的秘诀不是别的,而是跟孤独签订体面的协议”,他用连续发动三十二次战争、不停地制作小金鱼来打发他的一生的孤独,最终还是在失望与孤独中死去。不论丈夫活着之时还是死后,乌苏娜都用一种坚强的孤独活着,见证了这个家族的六代人“固有的孤独样”,最终,她连自己究竟活了多少岁也不记得了,在别人的帮助下算出自己“不小于一百一十五岁,也不大于一百二十二岁”……在这个孤独的家族中,人们“不爱自己的亲人”,相互之间像对待陌生人一样,家族内部没有温暖可言。可是这个孤独的家族,却也存在了一百年,孤独了一百年。
《百年孤独》中被提及最多的是“孤独”一词。马孔多是孤独的,虽然它并不与世隔绝。作为一个“幸福的村子”,马孔多无法跟上外面世界的新发明、新动向,当新世界入侵它的时候,它也只能无能而孤独地忍受,然后老去、死去。“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这是书的最后内容,有评论认为,作者想要表达的是孤独的拉丁美洲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新的、团结的、朝气蓬勃的拉丁美洲必将出现。
历史知识的严重匮乏让我没能读出马孔多的百年历程是拉丁美洲百年兴衰的缩影,我读出的味道是孤独。我想,也许,旧的孤独死去,新的孤独还将到来,如何战胜孤独的无力感,是每一种人生永恒的思索和实践。
20:12 老醜殘兔子叔
老醜殘兔子叔
好啦,我們不再是對作品的魔幻風格中塑造的人物、場景和情節而執念了,我們總算可以跳出作品文本之外,去探尋「魅力」的配方表,這就是進步。有些好書,讀一遍是無從入手的,需要慢慢去尋味,但是這本書究竟值得不值得花如此多的時間去closing reading(新批評派的「文本細讀」法),也是要考慮的問題。這篇書評,對於「想像力」的挖掘,淺嘗輒止,但是至少觸及了表層;而對「孤獨」的體驗,正是此書魅力之一,可以結合更多的哲學和文學讀物來拓展。這正是讀書法之一,從某個切口進入,登堂入室。
選自己感興趣的書籍,只有慢慢在某個領域積累了,習得某些技巧與方法,才會有真正的「行家」的樂趣。
ps:人醜不醜,多讀書總是沒有壞處的。。。
2015-03-29 08:42 做个优秀神经病
做个优秀神经病
感谢兔子叔指点,感动ing……这些年荒废了太多时间没有好好读书,希望读书人生从这个时候开始还来得及。Fighting!!!
23:51 老醜殘兔子叔
老醜殘兔子叔
慢慢來 比較快
讀書的話 到這個時候 更要選擇最經典的讀本啦
這樣才會不荒廢時間
至於推薦書目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天平
不必人云亦云
晚安~
2015-05-22 22:01 做个优秀神经病
做个优秀神经病
阿兰•德波顿的《旅行的艺术》
一开始在课堂上把书名错记成《旅行的意义》,然后怎么也找不到这个作者,也是被自己蠢哭。感谢兔子叔的推荐,这必须是一本很舒服的书,很有质感。
当下,旅行大概是一个很时髦的话题,用得多了,也就泛滥成俗。“身体和灵魂总要有一个在路上”、“遇见另外一个自己”等等等的鸡汤文已经让人提不起任何兴趣。这本书不是游记散文,它不缓不急地呈现了很多哲理性的思考,旅行和艺术相结合,旅行也就变得高级了。旅行不是跑到一个个名胜风景,拍一堆堆图片,发到朋友圈求赞。我想,旅行应该和旅游严格区分。旅行大概必须要上升到精神层面的一定高度吧。
作者从出发写到回归,所有的旅行,都是有向导的。有意思的是,作者向我们展示的旅行的地点,有我们可能向往的阿姆斯特丹、马德里、普罗旺斯等,还有我们可能从未在意的高速公路加油站、机场等。作者的向导,有的是作家,比如福楼拜;有的是思想家,比如伯克;有的是画家,比如凡•高。
也许并不奇怪,我们因为某个人笔下的文字而对某个地方充满向往的事情常常发生,凤凰成为旅游热门地和沈从文的《边城》关系不小,看王安忆的《长恨歌》我也想去旧上海看看。但是,作者能把旅游地同文学、绘画等艺术巧妙地链接和感悟,将向导们的经历及理论成果与自己的真实经历与独到的见解自然地组合,令人拍手称赞。在书中,作者充分展示了自己在文学、哲学、绘画等领域的广泛涉猎和深厚功底。也许正是由于浓厚的人文底蕴,这本书读起来不会很激动,但如品茗,越回味越有味。
作者成功地营造了一种情绪,确实宁静而敏感。他对交通工具飞机、火车和轮船等情有独钟,赋予它们很多的象征意义,比如轮船承载着人类所有的嗟叹和梦想。他也享受加油站所特有的孤独,那种孤独会让他欣悦。我想,脱离于熟悉的现实的旅行中,我们置身于陌生,带着好奇的心理距离,一切普通的事物才有了被赋予诗意的可能性,哪怕孤独,出门在外的孤独也总比躺在熟悉房间的孤独要诗意得多。当然,寻找诗意的前提是一颗敏感而宁静的心。
“让我们在前往远方之前,先关注一下我们已经看到的东西”,本书最后的回归挺令人感动的,带着旅行的心境,在自己的卧室、居住区旅行,重新发掘我们所忽略的那些有趣和认同,旅行,并不一定要出门。看到这里,我不由自主地又想起了一句鸡汤文(好泛滥啊啊啊)“你想要过的生活你正在过,只不过未曾发掘它的有趣之处”。但愿我们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真实生活里用心找到自己想要的诗意和有趣。
作者并没有明说旅行的意义,旅行和阅读一样,是极其个性化的事情吧。身边有闺蜜是忠实的背包客,她说,因为一直觉得自己不是正常人,不同于周围的人,所以想去很多很多的地方,认识很多很多的人,在这其中找到同类,以此来证明其实自己还蛮正常的。很多时候我们所谓的特立独行与不理解,也许不过是看到的世界太小,见到的人太少,圈子大一点,见得多了,也就不足为怪。我想,旅行的意义,大抵是幸福。旅行中的视觉、味觉享受是幸福;旅行中收获新的故事是幸福;旅行能引发思考、促进自我成长亦是一件幸福的事情。生活在别处,旅行在别处;生活在此地,旅行便在此地。
姜戎的《狼图腾》
草原人和草原狼的故事,内心被很多东西所触动,有很多话想说,但又无法表达完整。
草原人和草原狼都敬仰腾格里,腾格里是天的意思。毕格利老人每次仰头看天时的纯洁目光、会对月长嗥的狼、猎到活物后会有画圈等神圣仪式向腾格里表示感谢的狼……每每读到这些,都特别特别感动。因为一直找不到信仰,所以我羡慕有信仰的人,有信仰的人是幸福的,因内心有所敬畏,而有足够的归属感。
真正的草原人是幸福的,真正的草原狼也是幸福的。我同意作者的观点,不论游牧民族还是农耕民族,都有天崇拜。民间文学老师说,真正的中国,是以自然和生命为根本原则的。那么我想,今天的中国,离真正的中国有多远?
毕格利老人说,草原是“大命”,其余的是“小命”,草原人和草原狼共同守护草原的“大命”。这是多么朴素又极具有先见的生命观啊。看到后面,所谓的建设兵团把简单粗暴地草原毁了,好愤怒,真是愚蠢的人类!想到之前看的纪录片《最后的山神》,只觉得悲哀莫名。十分反感所谓的先进与落后的划分,正如每一种事物都有其存在的价值,每一种文明,都应该有它自己存在的自由天地,都应该得到尊重,无所谓先进与落后。反观今天,很多少数民族都失去了自己的东西,被汉化。这是我们所谓的先进的汉文化的胜利?我想,不是胜利,是一种莫大的悲哀与损失,文化的侵略,文化的同一,太可怕。我们也许懂得规律的重要性,却从不认真遵照其行事。如果懂得尊重,尊重草原,尊重生命,那么,美丽的草原不至于到今天这个地步。
草原人以狼为神、以狼为师、以狼为祖,狼图腾是草原人神圣的信仰。虽然草原人提防狼、也杀狼,但他们骨子里是敬畏狼的,他们剥狼皮筒子,但从不自己用,生前吃了太多的肉,死后甘愿以身饲狼,让狼把他们的灵魂带上腾格里。“以肉还肉”蕴含着草原人的生命平等观,也饱含着他们对于草原和狼的深切热爱。在草原上,人狼关系不是简单的对立,值得我们细细回味。
读这本书,真的会很触动,会有很多东西刷新我的三观。虽然,对于草原文明始终在一次次给中原文明输血的观点,对于中华文明是唯一未中断的古老文明的原因,学识浅陋的我并不能对作者的结论给予肯定或否定。但是,狼性和狼血,依然让我莫名激动。狼是天生的战士,智慧和体力构成强大的战斗力,在艰险的自然环境中愈战愈强。如果真的可以输狼血就好了,我绝对地愿意。必须承认,安逸的生活一定会软化我们的意志力,弱化我们的智商,降低我们的创造性,慢慢地我们也就没有了战斗力。其实还蛮讨厌身体里的惰性的,缺乏改变的勇气,也缺乏应变的机灵。给我输点狼血吧……
很期待地去看电影,看完一如既往地失落,不论先看电影还是先看小说,每次看改编自小说的电影都会觉得电影没有小说好看。动漫课上了解到动画的无限可能性,那么,我想,相比电影,由于想象空间的存在,文字传达的这种无限可能性显然占了很大优势。导演其实有花很多心思来拍这部片子,很多画面也还是很震撼,不过很赞成一个观点,用一群驯化了的狼来拍电影,本来就狠狠地扇了作者一大耳光,作者书里面传达的就是狼的不可驯化,把尊严和自由看得比生命还重要,不然,陈阵的小狼也不至于死。
(兔子叔,原谅还是写了很多乱七八糟的东东。感觉读书的时候会有很多细碎的想法感悟,但就是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观点论述,写出来也是碎碎的最后必须删删减减和重新组合,很缺乏逻辑,不能够很好地系统性表达完整,应该也是读书太少的缘故吧……)
2015-05-26 23:28 老醜殘兔子叔
老醜殘兔子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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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段的文字還是有點口水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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