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设计的一般规定
1、消防工程公司至少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其组合设备组成;应能监控消防系统及相关设备(设施),显示相应设备(设施)的动态信息和消防管理信息,向远程监控中心传输火灾报警及其它相应信息。
2、消防工程公司消防系统及其相关设备(设施)应包括火灾探测报警、消防联动控制、消火栓、自动灭火、防烟排烟、通风空调、防火门及防火卷帘、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消防应急广播、消防设备电源、消防电话、电梯、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电气火灾监控等全部或部分系统或设备(设施)。
3、建筑或建筑群具有二个及以上消防工程公司消防控制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2、消防工程公司消防系统及其相关设备(设施)应包括火灾探测报警、消防联动控制、消火栓、自动灭火、防烟排烟、通风空调、防火门及防火卷帘、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消防应急广播、消防设备电源、消防电话、电梯、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电气火灾监控等全部或部分系统或设备(设施)。
3、建筑或建筑群具有二个及以上消防工程公司消防控制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