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小说1——没说“再见”的告别
没说“再见”的告别
和父亲分开后,我跟着母亲过活。在小时候的作文里我爱写“从此,我与母亲相依为命”。这样的用语散发着与“小白菜啊,三两岁,没了娘喂”类似的古典悲剧情怀,老师们普遍会打个高分,从此看我的眼神泛着怜悯的母性之光。不管是做错事,还是成绩退步,我都比别家小孩更有回旋的余地。老师们会用“她很不容易啊”之类的话主动为我搪塞。如此看来,懂得利用自己的弱势争取利益,这份狡猾倒是无师自通的。
坦白说,事实并非如此。迅速地打个烂俗的比方吧: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也可能是唐僧;有刺青的不一定是流氓,也可能是岳飞。同样的,单身家庭的小孩也不只有小白菜。
小学至初中的那几年,母亲在县郊的国道线上开饭店做生意。就当时社会普遍的饮食店规模来看,母亲那样的店算得上是“大饭店”了。小胖就是隔壁“大饭店”老板的儿子。当然,我们的故事没有发展出“情定大饭店”那般的浪漫情节。因为本身情窦未开,屁点大的“情愫”都没有产生。至少,我是这样想的。
每个人的童年里都有一个“小胖”。我的小胖当然不叫“小胖”,甚至一点都不胖。硬要说的话,也只是现在叱咤审美界的“微胖”程度。至于为什么我要叫他小胖,很大原因是我已经忘了他的名字,小一点的原因是,我也想假装与“每个人”一样,童年里有个小胖。
“大饭店”是一个鱼龙混杂的地方,但这里的“龙”只用来指代“龙虾”,平实一点说,是鱼虾混杂的地方。因为大家都一样,谁也没比谁强。有各式各样的小服务员,站在公路边搔首弄姿,招摇着手让驰骋在全国公路上偶然经过的司机们停下吃顿饭。有时候运气好,再加点钱住一晚。
大货车驶进停车场的时候,她们就一路追,等停稳了,爬上高高的脚踏板,与司机或副驾驶员攀谈。通常是询问有几个人吃饭,要不要住宿,我们这里菜色很好啊,之类。不时开些不入流的玩笑,传来“咯咯咯”的笑声。
人的性格有多种多样的,小服务员也是。那时候小小的我常坐在靠窗的位置写作业,抬头看见有车缓缓滑过,店里就会瞬间活络起来。有扒拉车窗搭话的,有默默准备茶水,擦桌子备菜的。这是很有意思的事情,看着她们未经分工,几乎是下意识地,自觉主动选择做不同类别的事。当时我还不懂得用“性格决定命运”这么有气质的话总结眼前发生的一切,但之后那些服务员们形形色色、林林总总的人生轨迹确实印证了,她们只是在当初选定的分工上越走越远而已。
母亲一定遇到过很多麻烦事。比如服务员跟着司机跑了,家里跑来要人,她心急如焚地报警;比如丈夫打上门来,指责老婆做了伤风败俗的事;更不消说年轻服务员之间的“明争暗斗”,为了谁值夜班,谁值白班也能活脱脱演一出《金枝欲孽》。我不知道那些年旁人带着何种目光看待我和母亲,但母亲确实用自己所知的方式尽力让我与成人不善的现实世界隔离开来,未使我留下除了试卷太多、老师太凶之外的任何狄更斯式的“童年阴影”。后来我知道了“童年阴影会产生文艺范的忧郁”这一说法,还为此产生过淡淡的遗憾。
那样的生活环境令母亲对我愈加严格,她不愿意看见我在饭店楼下逗留,时常勒令我回房间看书写作业。每次我与服务员们相谈甚欢,或者又学会了打哪种牌,她就会生气。她一生气,“大饭店”就跟着抖三抖。毫不夸张地说,在大饭店里,书籍一度成了我唯一的童年伙伴。但毕竟,书不会说话,还总是看不懂,给我出难题,所以我也会厌烦。那时我与它们的关系,真正是相爱相杀的虐恋情深。
后来我从书里学会了一个形容词叫“寂寞”,就对母亲说“我一直很寂寞。”她是怎么回答的,我已经忘了。脑海里只剩她又好气又好笑的惊讶笑声,还带了一点“女儿小小年纪会用这么高档的书面语了”的自豪。
小胖差不多就是那时候出现的。这么说也许不太恰当,因为他父母的“大饭店”似乎开得比我母亲还早。即是说,在我出现在国道线之前,“他就已经踟蹰在公路边了。”这是小胖的原话。
因为在学校比我大一级,他有一种天生的优越感,再加上还没有学会谦虚是美德的“社交礼仪”,他肆无忌惮地在我面前使用“踟蹰”这类令人一知半解的词语。还有“玫瑰因为带刺而更加芬芳”“如果一个男人说一个女人‘善良’,那并不代表什么;但如果一个男人说一个女人‘漂亮’,那他一定是爱上她了。”这种他当时奉为至理名言,但今天看来完全是废话的言论。多年后我学会了用一个词来形容像小胖那样的人,伪文青。
母亲大概是因为忙于生计,或者认为我长得实在不像有早恋的危险,对于小胖带着我上山下水胡玩这件事,她并不干涉。前提是当天的作业已经做好,该看的该写的也都已一丝不苟地完成。
大饭店的后山成了我们大部分时间的游乐场。小孩子对“攀岩”“登高”好像有天生的兴趣,最好途中遇见黑魆魆的山洞,幻想里面是不是住着什么神仙精怪。因为古装片的流行,我们还设想过哪天“轰然”一声巨响,里面走出来一个张无忌。
对后山最深刻的记忆,莫过于有天我和小胖在那里埋葬了阿豹。阿豹是我的狗。准确地说,阿豹是大饭店的狗。大饭店其实并不豪华,很少有什么东西能称得上“设备”的。但母亲固执地认为不怕偷不到,就怕想不到,肯定会有贼瞄上我们想都想不到的东西,而防贼利器最好莫过于一条狼狗。弗洛伊德坚称一个人所有的行动思维都能追溯到童年。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行动思维”,但我对狗,尤其是狼狗(它们有一个洋气的名字叫德国牧羊犬)热烈的情感确实是在那时建立的。因为阿豹的陪伴和跟随,我渐渐不再说“一直很寂寞”这种矫情的书面用语。她怀着小狼狗死去的时候,我在她窝里对着她胀肚的尸体蹲了一天。以致长大以后我看到的每一条狼狗都有阿豹的影子。
店里的伙计抬着阿豹到后山,依照母亲的嘱咐挖了一个坑把她埋了。母亲没去,她红着眼圈说自己太累。(那天母亲什么都没吃,到了晚上对我说:“再也不养狗了。”)
第二天我带着小胖回去看阿豹。他偷了表姐的笛子,说古装剧里面主人公都会在“故人”的坟前吹笛送别。我从一旁采来红红绿绿的野花野草,仔细地插在阿豹的“坟上”。小胖当然不会吹笛,任他闭着眼卖力吹,不解风情的笛子只勉强发出“呼呼“的气声。但我们都默契地作了一脸沉醉状,假装听着哀怨的《梅花三弄》。那是我们当时能想到的,送别的最高仪式。我还记得自己很后悔,因为一开始认错了阿豹的性别给她取了这么有男子气概的名字(那时我认为所有狼狗都是男的,哈巴狗都是女的。)因此还决心下次一定要给她取一个绝世美女的名字,比如绛雪,吟霜什么的。
一两年后我和小胖都上了初中。我初一,他初二。因为日益加重的课业和逐渐觉醒的第二性征期,我们很少再一起玩耍。所以他家里发生的事,我是一直到很后来才从母亲那里得知。而那个时候,小胖已经不在了。
他当然不是死了,只是听说也是父母离异,他跟着妈妈回了山东。
我还是经常看见他,在隔壁大饭店的停车场骑骑自行车,偶尔往这边瞥一眼,但从不过来。那是个敏感的年纪,在班上男女生多说两句都要冒着被传“绯闻”的风险,而我们都莫名地觉得“传绯闻”是很丢人的事。女生们一起谈起某男生时,普遍的规则是说“他很讨厌”或是“他很丑”。所以被我们兴冲冲谈论最多的男生,反而变成负面评价最多的男生,照常理,简直看都懒得看一眼。(这大概就是“女人的话要反着理解”的最初佐证。)
有一段时期,县城里流行“吸血鬼”的谣言。说是从哪个精神病院里逃出个病人,会在夜里专挑小女孩吸血。这么无稽的传闻,却把我吓得不轻,甚至到了不肯上自习的程度。我毫无根据地觉得如果继续上学,自己肯定会成为吸血鬼的目标,还为此挨了母亲不少痛骂。平日里最怕挨骂的大怂包居然在这时候不屈不饶起来(毕竟性命攸关),母亲很讶异,但也拿我没办法。与隔壁饭店叔叔商量之后,决定让小胖“护送”我上下晚自习。至此,我此生唯一一次罢课生涯宣告结束。
进入了另一种羞耻的生涯。
我在同学们的嗤笑和起哄声中,板着脸朝他走去。经过他身边时看都没看一眼,巴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立马离他远远的。因为他让我丢了脸,从那时起我开始讨厌他,是那种发自内心的刻薄的讨厌。但我又怕“吸血鬼”,无奈下只好勒令他在校门外等着,走路的时候要远远跟在我身后。但又不能太远,这样“吸血鬼”出现的时候他能及时抢救我。
我们就这样一前一后走了一个多月,直到流言逐渐消退,最后烟消云散,“吸血鬼“也没有出现过。
那之后不久,小胖就不再等我,在学校也没了踪影。有几次我跟着母亲去隔壁饭店串门,叔叔会热情地招呼我在饭厅里看电视。我一面看电视,一面不时地东张西望,却始终没看见小胖。回家后母亲告诉我,他回了山东,以后就不在这里上学了。
我并没有伤心的情绪。那个年纪的小孩不会伤春悲秋,不知道江风萧瑟、垂柳依依的真实含义,更不懂“今朝离别后,何日再相逢“的无奈。我知道死亡等于永远不能再相见,所以阿豹死了我会悲伤。但对于小胖,我是麻木的。因为他没死啊,他只不过到另一个地方去生活,而从地图上看,那个地方甚至并没多远。
我再也没见过小胖。这是我在那时并没有料想到的。
后来县里通了高速公路,那条国道就渐渐萧条下来。生意做不下去,母亲只好遣散伙计,打算另谋出路。再后来听说叔叔也搬了饭店,至于去了哪里,再不得而知。
多年之后我会想起让小胖“护送”的那段时光,感慨那是多么得天独厚的早恋环境啊,却被长着榆木脑袋的自己硬生生浪费了。由此揣想我可能真是天生“不通电”的体质。进而想起那时候我们其实有说过话,并不多,但的确有一次。
他说:“你是不是,喜欢我们班的班草?”
我一听惊怒,没有搭理他。
他又说:“有很多女生喜欢他,都是像你这样的美女。你可以写信告诉他,起码先认识他。”
我从没有听过这么大逆不道的话,小孩子不能谈恋爱!正常来说,我会回头这么教训他。可那时我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了“都是像你这样的美女”上。那时“美女”这个词还没有衍伸出用来称呼所有雌性动物(以及一部分雄性)的意义,还在真诚地表达它最初的意思。此前我从没被人夸过漂亮,跟班上白白嫩嫩、初显身姿的小女孩比起来,我也绝称不上漂亮。母亲的朋友见了我,总会很亲切地对母亲说:“这是你儿子啊,我记得你还有个女儿吧?”
所以我觉得他在撒谎。但虚荣的我没有拆穿他,甚至忍不住开始觉得高兴,大概毫无意识地匆匆应了一声“我才不写呢!”,接着自顾自沉浸在喜悦里。
那天晚上的路灯特别亮,亮得像天上的月亮。而我已记不清,那晚天上是否真的有月亮。
一直期望可以坐下来写一点我有些单调孤独的童年。不为了自怜自艾,只为了纪念像阿豹、小胖那样出现在我身边,陪我愉快地走一程,而后又轻盈消逝的人事。当我终于懂得离愁别绪,知道去思念,他们以及他们所代表的一去不复返的时光,就成了我最初的想念。
如果知道小胖现在的地址,我大概会给他写一封信。开头说“有时我会想起你”,结尾说“祝你有一个美好的人生!”
想念和祝愿,以此二者纪念那些没说过“再见”的告别。
和父亲分开后,我跟着母亲过活。在小时候的作文里我爱写“从此,我与母亲相依为命”。这样的用语散发着与“小白菜啊,三两岁,没了娘喂”类似的古典悲剧情怀,老师们普遍会打个高分,从此看我的眼神泛着怜悯的母性之光。不管是做错事,还是成绩退步,我都比别家小孩更有回旋的余地。老师们会用“她很不容易啊”之类的话主动为我搪塞。如此看来,懂得利用自己的弱势争取利益,这份狡猾倒是无师自通的。
坦白说,事实并非如此。迅速地打个烂俗的比方吧: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也可能是唐僧;有刺青的不一定是流氓,也可能是岳飞。同样的,单身家庭的小孩也不只有小白菜。
小学至初中的那几年,母亲在县郊的国道线上开饭店做生意。就当时社会普遍的饮食店规模来看,母亲那样的店算得上是“大饭店”了。小胖就是隔壁“大饭店”老板的儿子。当然,我们的故事没有发展出“情定大饭店”那般的浪漫情节。因为本身情窦未开,屁点大的“情愫”都没有产生。至少,我是这样想的。
每个人的童年里都有一个“小胖”。我的小胖当然不叫“小胖”,甚至一点都不胖。硬要说的话,也只是现在叱咤审美界的“微胖”程度。至于为什么我要叫他小胖,很大原因是我已经忘了他的名字,小一点的原因是,我也想假装与“每个人”一样,童年里有个小胖。
“大饭店”是一个鱼龙混杂的地方,但这里的“龙”只用来指代“龙虾”,平实一点说,是鱼虾混杂的地方。因为大家都一样,谁也没比谁强。有各式各样的小服务员,站在公路边搔首弄姿,招摇着手让驰骋在全国公路上偶然经过的司机们停下吃顿饭。有时候运气好,再加点钱住一晚。
大货车驶进停车场的时候,她们就一路追,等停稳了,爬上高高的脚踏板,与司机或副驾驶员攀谈。通常是询问有几个人吃饭,要不要住宿,我们这里菜色很好啊,之类。不时开些不入流的玩笑,传来“咯咯咯”的笑声。
人的性格有多种多样的,小服务员也是。那时候小小的我常坐在靠窗的位置写作业,抬头看见有车缓缓滑过,店里就会瞬间活络起来。有扒拉车窗搭话的,有默默准备茶水,擦桌子备菜的。这是很有意思的事情,看着她们未经分工,几乎是下意识地,自觉主动选择做不同类别的事。当时我还不懂得用“性格决定命运”这么有气质的话总结眼前发生的一切,但之后那些服务员们形形色色、林林总总的人生轨迹确实印证了,她们只是在当初选定的分工上越走越远而已。
母亲一定遇到过很多麻烦事。比如服务员跟着司机跑了,家里跑来要人,她心急如焚地报警;比如丈夫打上门来,指责老婆做了伤风败俗的事;更不消说年轻服务员之间的“明争暗斗”,为了谁值夜班,谁值白班也能活脱脱演一出《金枝欲孽》。我不知道那些年旁人带着何种目光看待我和母亲,但母亲确实用自己所知的方式尽力让我与成人不善的现实世界隔离开来,未使我留下除了试卷太多、老师太凶之外的任何狄更斯式的“童年阴影”。后来我知道了“童年阴影会产生文艺范的忧郁”这一说法,还为此产生过淡淡的遗憾。
那样的生活环境令母亲对我愈加严格,她不愿意看见我在饭店楼下逗留,时常勒令我回房间看书写作业。每次我与服务员们相谈甚欢,或者又学会了打哪种牌,她就会生气。她一生气,“大饭店”就跟着抖三抖。毫不夸张地说,在大饭店里,书籍一度成了我唯一的童年伙伴。但毕竟,书不会说话,还总是看不懂,给我出难题,所以我也会厌烦。那时我与它们的关系,真正是相爱相杀的虐恋情深。
后来我从书里学会了一个形容词叫“寂寞”,就对母亲说“我一直很寂寞。”她是怎么回答的,我已经忘了。脑海里只剩她又好气又好笑的惊讶笑声,还带了一点“女儿小小年纪会用这么高档的书面语了”的自豪。
小胖差不多就是那时候出现的。这么说也许不太恰当,因为他父母的“大饭店”似乎开得比我母亲还早。即是说,在我出现在国道线之前,“他就已经踟蹰在公路边了。”这是小胖的原话。
因为在学校比我大一级,他有一种天生的优越感,再加上还没有学会谦虚是美德的“社交礼仪”,他肆无忌惮地在我面前使用“踟蹰”这类令人一知半解的词语。还有“玫瑰因为带刺而更加芬芳”“如果一个男人说一个女人‘善良’,那并不代表什么;但如果一个男人说一个女人‘漂亮’,那他一定是爱上她了。”这种他当时奉为至理名言,但今天看来完全是废话的言论。多年后我学会了用一个词来形容像小胖那样的人,伪文青。
母亲大概是因为忙于生计,或者认为我长得实在不像有早恋的危险,对于小胖带着我上山下水胡玩这件事,她并不干涉。前提是当天的作业已经做好,该看的该写的也都已一丝不苟地完成。
大饭店的后山成了我们大部分时间的游乐场。小孩子对“攀岩”“登高”好像有天生的兴趣,最好途中遇见黑魆魆的山洞,幻想里面是不是住着什么神仙精怪。因为古装片的流行,我们还设想过哪天“轰然”一声巨响,里面走出来一个张无忌。
对后山最深刻的记忆,莫过于有天我和小胖在那里埋葬了阿豹。阿豹是我的狗。准确地说,阿豹是大饭店的狗。大饭店其实并不豪华,很少有什么东西能称得上“设备”的。但母亲固执地认为不怕偷不到,就怕想不到,肯定会有贼瞄上我们想都想不到的东西,而防贼利器最好莫过于一条狼狗。弗洛伊德坚称一个人所有的行动思维都能追溯到童年。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行动思维”,但我对狗,尤其是狼狗(它们有一个洋气的名字叫德国牧羊犬)热烈的情感确实是在那时建立的。因为阿豹的陪伴和跟随,我渐渐不再说“一直很寂寞”这种矫情的书面用语。她怀着小狼狗死去的时候,我在她窝里对着她胀肚的尸体蹲了一天。以致长大以后我看到的每一条狼狗都有阿豹的影子。
店里的伙计抬着阿豹到后山,依照母亲的嘱咐挖了一个坑把她埋了。母亲没去,她红着眼圈说自己太累。(那天母亲什么都没吃,到了晚上对我说:“再也不养狗了。”)
第二天我带着小胖回去看阿豹。他偷了表姐的笛子,说古装剧里面主人公都会在“故人”的坟前吹笛送别。我从一旁采来红红绿绿的野花野草,仔细地插在阿豹的“坟上”。小胖当然不会吹笛,任他闭着眼卖力吹,不解风情的笛子只勉强发出“呼呼“的气声。但我们都默契地作了一脸沉醉状,假装听着哀怨的《梅花三弄》。那是我们当时能想到的,送别的最高仪式。我还记得自己很后悔,因为一开始认错了阿豹的性别给她取了这么有男子气概的名字(那时我认为所有狼狗都是男的,哈巴狗都是女的。)因此还决心下次一定要给她取一个绝世美女的名字,比如绛雪,吟霜什么的。
一两年后我和小胖都上了初中。我初一,他初二。因为日益加重的课业和逐渐觉醒的第二性征期,我们很少再一起玩耍。所以他家里发生的事,我是一直到很后来才从母亲那里得知。而那个时候,小胖已经不在了。
他当然不是死了,只是听说也是父母离异,他跟着妈妈回了山东。
我还是经常看见他,在隔壁大饭店的停车场骑骑自行车,偶尔往这边瞥一眼,但从不过来。那是个敏感的年纪,在班上男女生多说两句都要冒着被传“绯闻”的风险,而我们都莫名地觉得“传绯闻”是很丢人的事。女生们一起谈起某男生时,普遍的规则是说“他很讨厌”或是“他很丑”。所以被我们兴冲冲谈论最多的男生,反而变成负面评价最多的男生,照常理,简直看都懒得看一眼。(这大概就是“女人的话要反着理解”的最初佐证。)
有一段时期,县城里流行“吸血鬼”的谣言。说是从哪个精神病院里逃出个病人,会在夜里专挑小女孩吸血。这么无稽的传闻,却把我吓得不轻,甚至到了不肯上自习的程度。我毫无根据地觉得如果继续上学,自己肯定会成为吸血鬼的目标,还为此挨了母亲不少痛骂。平日里最怕挨骂的大怂包居然在这时候不屈不饶起来(毕竟性命攸关),母亲很讶异,但也拿我没办法。与隔壁饭店叔叔商量之后,决定让小胖“护送”我上下晚自习。至此,我此生唯一一次罢课生涯宣告结束。
进入了另一种羞耻的生涯。
我在同学们的嗤笑和起哄声中,板着脸朝他走去。经过他身边时看都没看一眼,巴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立马离他远远的。因为他让我丢了脸,从那时起我开始讨厌他,是那种发自内心的刻薄的讨厌。但我又怕“吸血鬼”,无奈下只好勒令他在校门外等着,走路的时候要远远跟在我身后。但又不能太远,这样“吸血鬼”出现的时候他能及时抢救我。
我们就这样一前一后走了一个多月,直到流言逐渐消退,最后烟消云散,“吸血鬼“也没有出现过。
那之后不久,小胖就不再等我,在学校也没了踪影。有几次我跟着母亲去隔壁饭店串门,叔叔会热情地招呼我在饭厅里看电视。我一面看电视,一面不时地东张西望,却始终没看见小胖。回家后母亲告诉我,他回了山东,以后就不在这里上学了。
我并没有伤心的情绪。那个年纪的小孩不会伤春悲秋,不知道江风萧瑟、垂柳依依的真实含义,更不懂“今朝离别后,何日再相逢“的无奈。我知道死亡等于永远不能再相见,所以阿豹死了我会悲伤。但对于小胖,我是麻木的。因为他没死啊,他只不过到另一个地方去生活,而从地图上看,那个地方甚至并没多远。
我再也没见过小胖。这是我在那时并没有料想到的。
后来县里通了高速公路,那条国道就渐渐萧条下来。生意做不下去,母亲只好遣散伙计,打算另谋出路。再后来听说叔叔也搬了饭店,至于去了哪里,再不得而知。
多年之后我会想起让小胖“护送”的那段时光,感慨那是多么得天独厚的早恋环境啊,却被长着榆木脑袋的自己硬生生浪费了。由此揣想我可能真是天生“不通电”的体质。进而想起那时候我们其实有说过话,并不多,但的确有一次。
他说:“你是不是,喜欢我们班的班草?”
我一听惊怒,没有搭理他。
他又说:“有很多女生喜欢他,都是像你这样的美女。你可以写信告诉他,起码先认识他。”
我从没有听过这么大逆不道的话,小孩子不能谈恋爱!正常来说,我会回头这么教训他。可那时我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了“都是像你这样的美女”上。那时“美女”这个词还没有衍伸出用来称呼所有雌性动物(以及一部分雄性)的意义,还在真诚地表达它最初的意思。此前我从没被人夸过漂亮,跟班上白白嫩嫩、初显身姿的小女孩比起来,我也绝称不上漂亮。母亲的朋友见了我,总会很亲切地对母亲说:“这是你儿子啊,我记得你还有个女儿吧?”
所以我觉得他在撒谎。但虚荣的我没有拆穿他,甚至忍不住开始觉得高兴,大概毫无意识地匆匆应了一声“我才不写呢!”,接着自顾自沉浸在喜悦里。
那天晚上的路灯特别亮,亮得像天上的月亮。而我已记不清,那晚天上是否真的有月亮。
一直期望可以坐下来写一点我有些单调孤独的童年。不为了自怜自艾,只为了纪念像阿豹、小胖那样出现在我身边,陪我愉快地走一程,而后又轻盈消逝的人事。当我终于懂得离愁别绪,知道去思念,他们以及他们所代表的一去不复返的时光,就成了我最初的想念。
如果知道小胖现在的地址,我大概会给他写一封信。开头说“有时我会想起你”,结尾说“祝你有一个美好的人生!”
想念和祝愿,以此二者纪念那些没说过“再见”的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