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翻译】美國的莫格街出版社(Rue Morgue Press)名家導讀---克萊德•B•克雷森Clyde B. Clason
![]() |
日版国书刊行会封面 |
在克萊德•B•克雷森長達84年的生命中,作為偵探小說家的生涯只有短短的5年。但從1936-1941這短短5年間,他寫了10篇結構複雜的長篇推理小說。皆由頗具權威性的道布林迪,多倫犯罪俱樂部出版。故事的主角是一個名叫威斯特伯魯(全名Theocritus Lucius Westborough)的中年歷史系教授。
克雷森1903年生於美國丹佛,在移居到賓夕法尼亞的約克郡---1987年去世之前,他一生中絕大部分的時光,是在芝加哥度過的。他以此為舞臺創作了大量的作品---包括他最為人所知的《從西藏來的男人》( The Man from Tibet)。在芝加哥早年闖蕩的日子裡,他擔任過廣告專欄作家、貿易雜誌編輯,還出過不少關於建築與裝潢的書籍。甚至寫過一本關於寫作的書,叫《怎樣寫暢銷書》( How To Write Stories that Sell)。出於某些不為人知的原因,克雷森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的前夕,就停止了創作推理小說。不過戰後他還創作過包括《方舟維納斯》(Ark of Venus (1955)---這是一本科幻小說、《我是撒旦》(I Am Lucifer (1960)---這是克雷森所寫的一部魔鬼的懺悔錄。。他還創作了幾本其他的通俗小說,包括一本涉及天文學知識的《計算尺 的樂趣》(The Delights of the Slide Rule(1964)---這也是他最後出版的一部作品。
至於為什麼克雷森後來就不再創作純粹解謎性質的推理小說,迄今為止還是個謎。不過他後來向文學評論家們提及此事時,曾說過:二戰期間美國推理小說的主流已非純粹解謎性質的古典小說,而是更偏重懸疑、驚險的硬漢派,與他的風格格格不入。但是他的小說在出版很久之後依然受到讀者的歡迎,並能在舊書交易市場賣出很高的價格。雖然當代的評論家偶爾也會抨擊他作品裡大段的炫學,但還是肯定了他在密室推理類型( locked room puzzles)作品中,所進行的深入探索與傑出的實力。
![]() |
《龙穴》封面 |
事實上,克雷森的10部威斯特伯魯系列作品中,有7部是講的是密室和不可能犯罪。與約翰.迪克森.卡爾(John Dickson Carr)和克萊頓.勞森(Clayton Rawson)一樣,克雷森也是這一極受歡迎題材裡面的大師。密室權威羅伯特.C.S..阿迪(Robert C.S. Adey)覺得,在這個狹小的創作範圍內,他的作品是“相當令人難忘的”(the more memorable)。.安迪對他的《從西藏來的男人》大為讚賞,稱之為“非常優秀,水準之上的黃金時代作品”(well-written... above average golden-age novel),並說“確實非常有趣,調研工作上確實下了很多功夫,”(genuinely interesting, and well researched),盛讚其“高度原創和實用的密室犯罪手法。”(highly original and practical locked-room murder method)
其他的一些當代評論家也對這個時間短暫的系列持贊成態度。這一領域內歷史工作者霍華德•海克拉夫特(Howard Haycraft)曾預測,克雷森會從邊緣的小說家一躍成為暢銷作家。兩屆愛德格評論得主的詹姆斯•山多(James Sandoe),把《從西藏來的男人》列在他給讀者所推薦的犯罪小說書單上面---這是一本他1946年所編譯的私人收藏篇目。這樣還不算完,其它評論家所推薦的威斯特伯魯系列作品,也經常出現在他的這本書單上面。現代的評論家,例如比爾•普隆奇尼(Bill Pronzini)、瓊•L•布林(Jon L. Breen)等,也十分欣賞他的小說。不過他們對他最後一部小說所獲得的好評,卻頗有微詞。•普隆奇尼讚賞他1937年的作品《廢巷》(Blind Drifts),“特別在密室的主題上,對於變化的處理靈活且令人滿意。”(particularly neat and satisfying variation on (the locked-room) theme) 布林對同一部作品的評價卻是“情節的設定牽強且鋪墊過分,兇手也過於明顯。”(the plot is farfetched and overelaborate, and the killer stands out rather obviously)但是兩人一致地肯定了克雷森背為這本書所做的調研,對書中的一個科羅拉多金礦的運作描寫印象深刻。布林更是馬克.阿倫.柯林斯公司的《2000本神秘小說》(Max Allan Collins’ 2000 History of Mystery)中,將《西藏來的男人》列入了有史以來二十五部最棒的業餘偵探小說之中。
克雷森在為寫作而準備的調研中下足了功夫。他覺得有必要為自己的讀者勾勒出一幅精細的西藏白描。這是一個離西方最近的神秘國度,而西方人對那裡屬於佛教一支的藏傳佛教,卻知之甚少。鐵杆的本格小說讀者,也許會對克雷森在作品中塞了太多與解謎無關的背景知識感到不快。但他們無法否認他確實用一種高超的技巧,把這些背景知識完美地融進了敘事的當中。
克雷森的學識還反映在其他作品的名字上面,比如1939年的作品《發生在米諾的謀殺案》(Murder Gone Minoan)中,他就重建了美國加州境內一個島嶼上的古代米諾文明;在最後一部作品,1941年的《綠色的顫抖》(Green Shiver)中,他讓讀者學到了大量中國玉器的知識。
![]() |
《发生在米诺的谋杀案》封面 |
在《發生在米諾的謀殺案》中,作者顯示出愛引經據典的脾性。威斯特伯魯教授(還有其他人)只要一有機會,就會引用了莎士比亞、荷馬等名家名句。可這些並不只是無謂的修飾措辭,我奉勸聰明的讀者,最好還是不要放過這些看似無關緊要的廢話。那些克雷森塞進他書裡的東西,極少是沒有用的。這是一個提倡“公平競賽”(fair play)的時代,而克雷森正是此中好手---幾乎在每一頁上,他都為讀者留下了線索和提示。
克雷森的敘事技巧絕非不值得一提。儘管很多的現代讀者認為,他筆下的人物應該清楚直接地用“他說…”或者“她問道…”,而不是“他哽咽了…”或者“他覺得…”來完成情節的推進。從另一方面來說,讀一本喜歡用“脫口而出”( ejaculate )之類的修辭,來指代情緒爆發的推理小說確實也是蠻新奇的。
像許多當代的推理小說家一樣,克雷森不介意在他的作品中加點愛情佐料。那個時代的犯罪小說---馬上映入腦海的是喬吉特•海爾 (Georgette Heyer),那些個愛情糾葛確實能有助於幫讀者找出那些潛在的兇手。如果你能找出一對不幸的年輕愛人的話,你就可以自動把他們從你的嫌疑人名單裡劃掉了。一個讀過《發生在米諾的謀殺案》的聰明讀者,會很快地理清這種關係。可是從另一方面來看,威斯特伯魯---也像其他很多的這一時期的主角一樣,看上去似乎都沒有正常的性欲---至少他完全能抵抗這方面的誘惑。
和那個時代的許多其他的推理小說不同,克雷森的作品中,幾乎沒有種族方面的偏見( free of racial prejudice)---至少在他筆下的威斯特伯魯系列如此。他還在威斯特伯魯的同伴表達種族主義情緒的時候,借教授之口予以駁斥。在《從西藏來的男人》中,他甚至打算從他們的外交辭令中,找一兩個詞去形容日本人---這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大肆掠奪鄰國的資源的國家。克雷森意識到在三十年代末期,絕大多數美國人的反日情緒很高漲。威斯特伯魯教授和他最好的朋友---Lt.麥克到芝加哥一家日本人開的餐廳吃午飯的時候,克雷森就用隱晦的筆觸提及那家餐廳幾乎都沒什麼人。威斯特伯魯教授一直對他筆下的西藏人理解與尊敬有佳,跳出自己西方人的狹義範疇去理解各種語言的差異,並用英語闡明了它們所面臨的種種困境。
很多當代的評論家都為1930年代的---諸如愛葛莎.克利斯蒂(Agatha Christie)或桃樂西.L.塞耶斯(Dorothy L. Sayers)的作品中有關種族偏見和排猶的觀點進行辯護。他們打趣地反駁說,這些觀點完全是政治方面的因素所造成的。但這些衛道士可能忘記了一點:那個時代那麼做完全沒問題,甚至對那些大眾作家來說,也有必要反映群眾的聲音。(克雷森也這麼做過)。不過身為作家,卻公開發表這種觀點,是永遠無法令人接受的。舉個例子來說,布魯斯•漢密爾頓(Bruce Hamilton)在1930年發表的犯罪小說《接受絞刑》( To Be Hanged),這部作品被犯罪小說領域兩位自視甚高者雅克•巴曾 (Jacques Barzun )和溫德爾•赫蒂希•泰勒(Wendell Hertig Taylor)讚賞有加。在這本書裡面,一位非常不起眼,但有相當令人討厭的角色,被作者在行文中毫不客氣地稱之為“不值得一提的猶太人”(little Jew)。我們在這裡要好好地誇誇克雷森,用著名犯罪小說家露絲.倫德爾 的話來說就是“藝術家的內心準則,需要淩駕於同時代的世俗偏見之上”。(the duty of the artist in rising above the petty prejudices of the day)
![]() |
《绿色的颤抖》封面 |
和當代很多崇尚公平競爭的推理小說一樣,在克雷森的小說中,一旦兇手原形畢露了,故事就會非常倉促地結束。可是他的一些腦殘粉(biggest fans)---比如普隆奇尼,覺得一位審時度勢的編輯應該把他的字數從8萬字縮減至6萬5千字左右。可是從另一方面來說,8萬或者更多的字數在克雷森的那個時代屬於家常便飯而非例外情況。二戰以前,對紙數量的嚴格控制,迫使出版商選用更輕的紙張,並在一頁中儘量編排更多的字。那樣的話就導致一般的推理小說,就只能縮減到6萬字左右的長度---一本192頁---以六本32頁的簽名檔組成的長度,是一種非常經濟的出版形式。書商的這一做法一直持續了很長時間。就在不久前,有人提出了多得.米德消減(Dodd, Mead cut)---完全令人難以理解---溫蒂•霍恩斯比 (Wendy Hornsby)偵探小說中的一個主角,提出一本推理小說的長度,完全不應該超過192頁。
然而現今,出版商們再一次向 “越獄”或者暢銷作家尋找大部頭的著作,包括犯罪小說領域裡的很多作品,也深受這種字數擴張之苦。舉個例子來說,P.D.詹姆斯(P.D. James)也開始著手雕琢工藝複雜的寶石。但她在《對一個女人來說不合適的工作》( An Unsuitable Job for a Woman 1972)之後的所有作品,都陷入了對細節沒完沒了的嘮叨---要麼事無巨細地羅列行李箱裡沒用的東西,要麼長篇累牘地敘述主人公那該死的憂鬱。
克萊德•B•克雷森至少沒有攤上這些自命不凡的故說八道。我們通過他作品中的題外話瞭解了西藏文化,中國的玉石和美國的金礦運作方式,再加上他那些不起眼的社會評論---即使是他的故事情節和人物描寫完全都是老派的風格,他的書也像二戰前期受到的待遇一樣,吸引了許多當代讀者。至於為什麼他後來沒有再寫推理小說,我們可能永遠不會知道答案了。當我們忍不住會想,會不會是他不願意,同時也無法去迎合偵探作家協會在二戰後宣導的更短小,更現代化的解謎小說。無論理由到底是什麼,這都是我們的損失。但他依舊在短暫的推理小說的創作生涯中,留下了相當有風骨的作品(a remarkable body of work)。
-----湯姆&伊妮德. 尚茨(這兩人從1970年起就開始撰寫推理評論,由於兩人在這一領域的卓越貢獻,在2001年被MWA授予了烏鴉獎( the Rav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