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规定你只能养两只荷兰鼠,然后麻烦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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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在南美土著的民间文化中,豚鼠(也叫荷兰猪,几内亚猪什么的)不仅是一种食物来源,也是一种药物来源和宗教仪式的祭品。豚鼠是由16世纪的欧洲商人带到西方的,它们性情温顺,讨巧可爱,比较容易照顾,当时人们很喜欢这种小动物,就把它作为宠物饲养。(以上摘自维基百科)
有些西方国家对小动物们格外的有爱心。比如说瑞士吧,法律规定你不能在家里只养一只荷兰猪。也就是你要养,只能养两只及以上。
为什么呢?因为他们觉得豚鼠是群居动物,让它一个人生活,对它来说简直是生不如死。你让一只喜欢热闹的动物孤独,这也算虐待动物的一种。
其他规定呢,当然和收养儿童一样,你不能随意遗弃它,不能打死它。你若不想要了,要么转送,要么让它自然死亡(一般豚鼠寿命8年)。
听起来好像没什么问题吧?想要养豚鼠的人也不觉得这有什么难做到的,直接买两只回家不就行了吗?
可问题来了,两只荷兰鼠不会同时死!
假设A明天死了,于是当你剩下一只B的时候,你就犯法了。你必须立刻再去弄一只C回来和B作伴。然后呢,过了几年,很可能B或者C中间又有一个先死了,你必须弄一个D回来和活着的那只作伴……除非这两只有天同时死,否则这将导致的结果是:为了不犯法,你非常可能一辈子都在养着豚鼠。这个爱好一旦开始,很可能直到你自己死才能解脱。
这真是个爱心悖论。一个循环游戏。
已经养了豚鼠,又厌倦了它们,不想再伺候它们的,遵纪守法的公民应该怎么办呢?
有个妇女是豚鼠爱好者。她养了大概七八十只豚鼠。她为了解决人们的困境,想出了一个办法:出租豚鼠!
如果你家的A豚鼠死了,她可以把年轻的C豚鼠出租给你,让它和你家的B作伴。如果有天B死了呢,你就可以当天就中断租约,把C还给她。这样,你终于摆脱了豚鼠这个缠人的家伙了。
她是不是很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