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酸
1
我听着耳边无休无止的火车车轮与铁轨摩擦的声音一夜无眠,它们就像是一对耳鬓厮磨的恋人在窃窃私语。但即使是这样浪漫的想象也抹不掉嗑瓜子抽烟和天南地北的方言在火车上弥漫四溢给我带来的恶心感。我靠着紧闭的车窗,浸泡在难闻的空气里,怎么也无法让自己鼓起勇气面对还剩下的十小时车程和失眠带给我的头疼。
车窗外的景色在城市与县城间不断切换着,繁华与苍凉轮番上阵。手机有些微微发烫,顾纬的短信一条接一条地发过来。语气态度十分恶劣,于是我不甘示弱地跟他斗智斗勇,在这样壮烈的环境中熬过了我的十八岁生日。
下车的时候看见顾纬在车站等我,他轻轻地拥抱我,对我说“生日快乐”。
我想我确实是爱他的,不然不会介意他在喝醉过后一直说着的他高中那段短暂的感情,不然不会介意他有意无意提起的姑娘们。
他第一次见我时,笑容是很陌生的温和。他夸我漂亮,让人觉得舒服的那种漂亮。他和我说,你长得真像一个娃娃。
但是直到后来,他回忆起他喜欢的那个女孩子,他说,她长得很漂亮很甜,娃娃脸,睫毛很长,还有点自然地翘。我站在他旁边听完他讲这些话,然后顾纬转过头来看着我的眼睛,说道:你的睫毛挺长,但是不翘呢。
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都活在一个人的回忆里,遇见的其他人只是他们的影子呢。
所以我不确定,我是不是成了阿颜的影子。
顾纬喜欢捏我的脸,跟我讲他的故事,我有时会认真的听,有时却会走神的想那个叫阿颜的女孩子。他的故事絮絮叨叨讲了许多,有一天终于还是讲到了阿颜。
顾纬和阿颜是他们共同的朋友介绍认识的,阿颜读的是职校,专业是幼师,而顾纬是在校生。他们的学校相隔并不近,顾纬每次都要费很大的力气去见她。即便如此,分隔的辛苦还是抵挡不了热恋的依赖感。就像许许多多的情人们一样,他们或许艰难,但却甜蜜地延续着这段感情。
然而在阿颜的职校生活过完当上了幼师后,他们之间的距离愈发遥远,远到超出了阿颜可以依赖撒娇的范围。
“结果再正常不过”,顾纬低着头,我看不到他的眼睛,“我们只有1个月十五天,可我觉得,这才是我真正的初恋。”
都说初恋是一个人最难以忘记的,可是顾纬不仅忘掉了初恋的样貌,甚至让阿颜取代了她的位置。也许是因为阿颜出现在顾纬最压抑最迷茫的高中生活里,也许是因为阿颜又刚好在这个时间里离开了。人的本性都挺贱的,顾纬尤是。有时候我都会阴险地想,要是哪天我想报复他了,就首先要让他爱我爱得死去活来。
2
在顾纬生日那天,我送了他一个半米的娃娃。他经常抱怨说坐在床上打游戏屁股疼,本想一个坐垫了事,结果这家伙死皮赖脸的想要个娃娃。当我拿着受广大少女喜爱的Hello Kitty冲到他寝室门口时,顾纬脸都黑了。
“嘿,这不对吧亲爱的,你让我以后如何做人。”
“我本来想着送你苏菲超长夜用加厚防侧漏的,保证屁股不痛,月月轻松。”
“……我错了还不行吗。”
当天晚上我们出去庆祝生日,我毫不客气地点了300多块钱的烧烤,最后喊了六七个朋友过来才把它们消灭掉。顾纬哭丧着脸跑到我身旁来讲述他钱包掉了这个惊天的噩耗。
真是噩耗啊,礼物是我买的,菜单是我点的,钱是我付的,过生日的却是这么一个不靠谱的男人。
回去的路上顾纬满嘴的酒气嬉皮笑脸地说下个月他包养我,我生着闷气故意不理他。趁我不注意他突然亲了我的脸,偷袭成功后还比划了一个“耶”。我突然就生气不起来。他的眼里满是笑意,真像个孩子。
男人的本质都是个孩子,这话讲得太他妈有理了,比如我就拿眼前这个撒娇耍赖黏在我身上一定要我亲他一下才罢休的家伙没辙。虽然最后还是以我的坚持胜利,但事实证明这革命果实也不是白拿的,我硬是边哄着一个刚过完21岁生日的男人不准耍脾气边拖着他走了几百米的路,并且一个人沿着那条灯坏了的保研路回到了寝室。
第二天我问顾纬让一个女孩子把你送回去又一个人回寝室你难道没有一点作为男人的愧疚感么,顾纬心不在焉地瞥了我胸部一眼后说到,你哪里是女孩子了。
从此以后我改掉了早上偷懒不穿胸罩的坏毛病。
有时候我会想,从顾纬口中蹦出来的有意无意的我爱你到底是真情还是假戏。他其实是一个很花心的人,和前任分手以后见到稍微合适点的女孩子便开始追,我是第三个。顾纬在失去她们的时候显得那么难受,顾纬在吻着我的头发的时候也那么认真。女人总是习惯于嫉妒与比较的,就算我再怎么宽着心想要不在意这些,再怎么努力说服我自己,可是内心底里还是泛出一点点不甘心。我揪着心口想要揭开伤疤,明明知道听了不会更好受,可是还是缠着顾纬给我讲他喜欢过的女孩子的故事。而这些故事中,无一例外的便是女主角都有着一个人的影子。
从心理学上来说,人喜欢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类人。
而我揪心的只是,你是一直喜欢这样的一类人,或是遇见她之后才喜欢这样的一类人呢。
3
坐在KTV里的时候,我被晃眼的装饰灯和4°的酒精饮料折腾得心慌意乱,喧闹的人群和混杂的声音弄得我疲惫不堪,所以没有注意到顾纬在接到一个电话后奋不顾身的离开。
直到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歌曲切到林宥嘉的心酸。在大家起哄的找点歌人的时候,我把话筒拿了过来。
这是顾纬最喜欢唱的歌。顾纬第一次唱它的时候我就被吸引,也是从那个时候,我开始沉迷于林宥嘉。我单曲循环了这首歌很多遍,每一次唱的时候都会想起顾纬认真的侧脸,都会想起那连掩饰都用不着的顾纬心底里最深刻的一段感情。
唱到第二段的时候,顾纬回来了。
他站回了立式话筒前,连屏幕都不看,就轻轻开始唱。
那段歌词,熟悉得听到旋律就能自然地想起来,熟悉得让我记起顾纬曾把它们写进自己的日记里。我看过他的那些诗与文章,无非是在描写他的一段又一段感情。可是很偶然的,我翻到他生日那晚写的甚至都不能称为完整的文章的心情,却让我一直一直记着。
“走不完的长巷,原来也就这么长,跑不完的操场,原来小成这样。我二十了,颜对我说,生日快乐,我越来越大世界越来越小。”
“时间的手,翻云覆雨了什么,从我手中,夺走了什么。感觉现在生活都变了,回过神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了,只是我越来越麻木的习惯了。”
“闭上眼看,十六岁的夕阳,美得像一个遗憾。辉煌哀伤,青春兵荒马乱,我们潦草的离散。高二,是我的十七岁,我的短暂的恋爱,一个月加十五天,我们从清明节的初见,到五月一号的甜蜜,到五月十九号,我们潦草的离散。青春,我想那时候就走了吧。”
“其实我一直觉得,高中的那次才真正是我的初恋。”
“……”
顾纬还在台上唱着,他抱着话筒那么努力地唱,温柔而沙哑的男低音,却像个长不大的孩子,让人好心疼。我有时候觉得我和他距离那么远,远到我觉得他不够真实把握不住,远到我再怎么样也走进不了他的世界。我总是相信着,他还爱着阿颜。
明明爱呀,却不懂怎么办,让爱强韧不折断。
为何生命,不准等人成长,就可以锈成过往。
我曾拥有你,真叫我心酸。
我以为我快把那个电话忘记了。
我问顾纬要一个朋友的号码时,他拿出手机翻找“通话记录”。很不幸我那天戴了眼镜,看清楚了在记录首页的名字。
颜。
顾纬或许没注意,只是镇定地往下翻。我记下朋友的号码后装作拨打了一遍,然后跟顾纬说我手机欠费了,借他的用下。
顾纬毫无防备心的把手机递给了我。
11月7日晚上10点,9分22秒的通话时间。是我们去KTV的那天晚上。打完电话之后我便把那串号码存在了自己手机里。
只是作为一种心理安慰吧。我不想引起风波,况且我要是真的想知道些什么,不如直接问顾纬,他不是喜欢掩饰的人。
顾纬很久以前就不在我面前主动提起阿颜。而我了解他,他明明是喜欢讲述自己故事的人。然而他现在再不愿说,也许他认为我对阿颜的了解至此便足够了,那些细枝末节的琐碎,不用我再知道了。
他是理智的,他是对的。这些我都懂。
我尊重你,亦如你尊重我曾摇摆不定的心。
我想小H只是我人生里的一小段插曲,即使他曾2年间在我心里占据那么重要的位置。
在还没有遇见顾纬的日子里,我一直犹犹豫豫瞻前顾后地暗恋着小H。
小H是和顾纬很不一样的男生,和女生说几句话就会脸红,带着书生气息浓厚的黑框眼镜,安静内敛,不打游戏,更不会抽烟喝酒。这也许也是我割舍不得的原因,我不想表白,生怕破坏掉我与小H之间微妙的关系。
至于我会喜欢他,是一个冗长又无聊的故事。顾纬在听到一半的时候就打断了我然后说这种故事无聊死了,不就是烂大街的暗恋么。
所以每次谈到小H顾纬总是一脸蛋疼的表情望着我,我只好装作一副受伤的样子意味深长地说,你不懂。
不过也许有天晚上他抽风了,我们发短信到凌晨四点多,他缠着我说完了全部与小H有关的事情,甚至问到了小H 母亲的头发颜色。我到最后撑不住了说了一句以后我再也不和你提他了。
第二天早上手机收到一条新短信。顾纬的:都不打算提了,就别爱了吧。
我想或许是因为有次和顾纬说到说到除了爱小H我不知道能爱谁,或许是因为有次顾纬喝醉了抱着我说你和他都没有这么亲密过,你还爱他,那我们算什么呢。
他让我不要再想起小H,就像他自己在我面前也小心翼翼地避开阿颜的话题。
相爱的人,最怕什么呢。
我想应该是不信任。
害怕爱的那个人心里还有别人,害怕同等地位下自己的份量不是最重的。就算无法知根知底地铲除,但至少不再听说就可以觉得想象中的敌人已经消失。
我们都是善于逃避的。但总好过刺猬。
所以在那个时候我觉得,我和顾纬是默契合适的,也许我们真可以过一辈子也说不定。
4
姑娘们日渐减少的衣物穿着成了我的天气季节表,在绝大多数都开始露出白花花的大小腿以后,我终于意识到我的焦躁源于这鬼天气。这座城市让我又爱又恨,当初却是我自己跟爸妈唇枪舌剑,抢过志愿表,非要来到这里。
我踏着它的春夏,做完了每一件我来之前计划过的事情,去过了每一个我想去的角落。有些地方开满了鲜花,有些地方却只听得到嘈杂的谩骂。
也许我是失望的,是再怎么有一个人不辞辛劳地陪我东奔西跑我也失望于这些风景。他的头靠在我的肩上,我连他细细的呼吸声都听得一清二楚。傍晚的阳光洒满了整个车厢,我向外望去,天上只有一轮光秃秃的红日。真不应该算是一个美丽的黄昏。
他的睫毛很黑很长,他的皮肤很白。
他的嘴唇却有点干燥得开裂了。
在摇摇晃晃的车厢里,安静沉闷的气氛陪伴着我们到了最后,我看着顾纬,忍不住想抱抱他,我真害怕,这样的日子一眨眼就没了。
在每个月一号的例行奢侈日里,顾纬漫不经心对我说带我去堕落一把。
我们逛到了这个城市最著名的步行街,带有西班牙风格的建筑交错而美丽。街边有各种装潢精致的小吃店。顾纬总是不屑的瞥过一家又一家,然后十足老道地告诉我哪家的最棒,我十分不怀疑这是以前他与各路姑娘们相识并打算进一步相处时得来的经验。
酒足饭饱之后他突然对我说,步行街的另外一头有一家很好的泡芙店。作为甜点的忠实粉丝,我义无返顾地奔向了泡芙们。在心满意足地买到了泡芙之后,诱人的香气惹得我忍不住总是通过半透明的包装袋看着它们圆圆胖胖的身体流口水。脚步不知不觉地变得欢快起来,真想再快一点把它们拿到顾纬面前大快朵颐。
那么熟悉的身影,我连眼镜都不用戴就可以轻易地在人群里把他认出来。那么那个女生呢?我按出一串自存起后就没有打出过的电话号码,在看到她拿出手机放在耳边发出与我手机里传出的频率一样的“喂”以后,就挂掉了。
我踢开脚边的一枚灰黑的石子,它咕噜咕噜的滚远。这么细微的抱怨无法惊动对面的人。转身离开,我不想再去看这美妙感人的画面。那枚承载着我小小委屈的石子滚到了街边的下水道里,只是“扑通”一声就再无声息。
我把所有的泡芙都压得扁扁的,我对它们说去死吧去死吧,它们不甘心的将身体缩成扁块,奶油从边缘被挤了出来,也许这是它们的血液和骨骼。我抱着一袋子被我谋杀的泡芙尸体,坐在公交车上忍不住哭了出来。
我等了一个下午加一个黄昏的电话,顾纬没有打过来。
第二次见面的时候我装作一点事情都没有,顾纬也没有提起。就如同什么都发生过。我们依然亲如革命战友一般, 欢笑打闹干尽天下坏事。我偶尔还跟着他和他的一群兄弟们疯疯闹闹,我们跑去邻校的小吃街吃烧烤和辣的流油的小龙虾,杀到网吧开黑一坐就是整个通宵,在KTV里吼到半夜三更嗓子沙哑开始拼酒。他或许依然跟我亲密,然而终究有什么不一样了。
顾纬开始变得有点儿忙,晚上不再与我浪费大把时间去压马路,周末也只留我一个人去小吃街堕落,回我短信的间隔时间越来越长。就连在他的第二个生日里,我赌气不送他礼物到最后他也没有察觉。有次在街上遇见他,他还是笑嘻嘻地过来故意弄乱我的头发,问我最近过得怎么样。我觉得这句话的杀伤力,甚至比他不理我都要大。
我过去的最近里,你知道得一清二楚。我现在的最近里,你变成了陌生人。
我曾拥有你。只是现在这些时间这些感情,你全部给到了另外一个人身上。
然后我想起了我十八岁生日的那一天晚上。
在火车站昏暗的地下通道里,他很突然却自然的牵起了我的手。他的左手小拇指上有一枚纯银的戒指,轻轻的磨娑着我的指缝。
那是我与他相处的全部时光里最动心的一刻。
我听着耳边无休无止的火车车轮与铁轨摩擦的声音一夜无眠,它们就像是一对耳鬓厮磨的恋人在窃窃私语。但即使是这样浪漫的想象也抹不掉嗑瓜子抽烟和天南地北的方言在火车上弥漫四溢给我带来的恶心感。我靠着紧闭的车窗,浸泡在难闻的空气里,怎么也无法让自己鼓起勇气面对还剩下的十小时车程和失眠带给我的头疼。
车窗外的景色在城市与县城间不断切换着,繁华与苍凉轮番上阵。手机有些微微发烫,顾纬的短信一条接一条地发过来。语气态度十分恶劣,于是我不甘示弱地跟他斗智斗勇,在这样壮烈的环境中熬过了我的十八岁生日。
下车的时候看见顾纬在车站等我,他轻轻地拥抱我,对我说“生日快乐”。
我想我确实是爱他的,不然不会介意他在喝醉过后一直说着的他高中那段短暂的感情,不然不会介意他有意无意提起的姑娘们。
他第一次见我时,笑容是很陌生的温和。他夸我漂亮,让人觉得舒服的那种漂亮。他和我说,你长得真像一个娃娃。
但是直到后来,他回忆起他喜欢的那个女孩子,他说,她长得很漂亮很甜,娃娃脸,睫毛很长,还有点自然地翘。我站在他旁边听完他讲这些话,然后顾纬转过头来看着我的眼睛,说道:你的睫毛挺长,但是不翘呢。
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都活在一个人的回忆里,遇见的其他人只是他们的影子呢。
所以我不确定,我是不是成了阿颜的影子。
顾纬喜欢捏我的脸,跟我讲他的故事,我有时会认真的听,有时却会走神的想那个叫阿颜的女孩子。他的故事絮絮叨叨讲了许多,有一天终于还是讲到了阿颜。
顾纬和阿颜是他们共同的朋友介绍认识的,阿颜读的是职校,专业是幼师,而顾纬是在校生。他们的学校相隔并不近,顾纬每次都要费很大的力气去见她。即便如此,分隔的辛苦还是抵挡不了热恋的依赖感。就像许许多多的情人们一样,他们或许艰难,但却甜蜜地延续着这段感情。
然而在阿颜的职校生活过完当上了幼师后,他们之间的距离愈发遥远,远到超出了阿颜可以依赖撒娇的范围。
“结果再正常不过”,顾纬低着头,我看不到他的眼睛,“我们只有1个月十五天,可我觉得,这才是我真正的初恋。”
都说初恋是一个人最难以忘记的,可是顾纬不仅忘掉了初恋的样貌,甚至让阿颜取代了她的位置。也许是因为阿颜出现在顾纬最压抑最迷茫的高中生活里,也许是因为阿颜又刚好在这个时间里离开了。人的本性都挺贱的,顾纬尤是。有时候我都会阴险地想,要是哪天我想报复他了,就首先要让他爱我爱得死去活来。
2
在顾纬生日那天,我送了他一个半米的娃娃。他经常抱怨说坐在床上打游戏屁股疼,本想一个坐垫了事,结果这家伙死皮赖脸的想要个娃娃。当我拿着受广大少女喜爱的Hello Kitty冲到他寝室门口时,顾纬脸都黑了。
“嘿,这不对吧亲爱的,你让我以后如何做人。”
“我本来想着送你苏菲超长夜用加厚防侧漏的,保证屁股不痛,月月轻松。”
“……我错了还不行吗。”
当天晚上我们出去庆祝生日,我毫不客气地点了300多块钱的烧烤,最后喊了六七个朋友过来才把它们消灭掉。顾纬哭丧着脸跑到我身旁来讲述他钱包掉了这个惊天的噩耗。
真是噩耗啊,礼物是我买的,菜单是我点的,钱是我付的,过生日的却是这么一个不靠谱的男人。
回去的路上顾纬满嘴的酒气嬉皮笑脸地说下个月他包养我,我生着闷气故意不理他。趁我不注意他突然亲了我的脸,偷袭成功后还比划了一个“耶”。我突然就生气不起来。他的眼里满是笑意,真像个孩子。
男人的本质都是个孩子,这话讲得太他妈有理了,比如我就拿眼前这个撒娇耍赖黏在我身上一定要我亲他一下才罢休的家伙没辙。虽然最后还是以我的坚持胜利,但事实证明这革命果实也不是白拿的,我硬是边哄着一个刚过完21岁生日的男人不准耍脾气边拖着他走了几百米的路,并且一个人沿着那条灯坏了的保研路回到了寝室。
第二天我问顾纬让一个女孩子把你送回去又一个人回寝室你难道没有一点作为男人的愧疚感么,顾纬心不在焉地瞥了我胸部一眼后说到,你哪里是女孩子了。
从此以后我改掉了早上偷懒不穿胸罩的坏毛病。
有时候我会想,从顾纬口中蹦出来的有意无意的我爱你到底是真情还是假戏。他其实是一个很花心的人,和前任分手以后见到稍微合适点的女孩子便开始追,我是第三个。顾纬在失去她们的时候显得那么难受,顾纬在吻着我的头发的时候也那么认真。女人总是习惯于嫉妒与比较的,就算我再怎么宽着心想要不在意这些,再怎么努力说服我自己,可是内心底里还是泛出一点点不甘心。我揪着心口想要揭开伤疤,明明知道听了不会更好受,可是还是缠着顾纬给我讲他喜欢过的女孩子的故事。而这些故事中,无一例外的便是女主角都有着一个人的影子。
从心理学上来说,人喜欢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类人。
而我揪心的只是,你是一直喜欢这样的一类人,或是遇见她之后才喜欢这样的一类人呢。
3
坐在KTV里的时候,我被晃眼的装饰灯和4°的酒精饮料折腾得心慌意乱,喧闹的人群和混杂的声音弄得我疲惫不堪,所以没有注意到顾纬在接到一个电话后奋不顾身的离开。
直到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歌曲切到林宥嘉的心酸。在大家起哄的找点歌人的时候,我把话筒拿了过来。
这是顾纬最喜欢唱的歌。顾纬第一次唱它的时候我就被吸引,也是从那个时候,我开始沉迷于林宥嘉。我单曲循环了这首歌很多遍,每一次唱的时候都会想起顾纬认真的侧脸,都会想起那连掩饰都用不着的顾纬心底里最深刻的一段感情。
唱到第二段的时候,顾纬回来了。
他站回了立式话筒前,连屏幕都不看,就轻轻开始唱。
那段歌词,熟悉得听到旋律就能自然地想起来,熟悉得让我记起顾纬曾把它们写进自己的日记里。我看过他的那些诗与文章,无非是在描写他的一段又一段感情。可是很偶然的,我翻到他生日那晚写的甚至都不能称为完整的文章的心情,却让我一直一直记着。
“走不完的长巷,原来也就这么长,跑不完的操场,原来小成这样。我二十了,颜对我说,生日快乐,我越来越大世界越来越小。”
“时间的手,翻云覆雨了什么,从我手中,夺走了什么。感觉现在生活都变了,回过神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了,只是我越来越麻木的习惯了。”
“闭上眼看,十六岁的夕阳,美得像一个遗憾。辉煌哀伤,青春兵荒马乱,我们潦草的离散。高二,是我的十七岁,我的短暂的恋爱,一个月加十五天,我们从清明节的初见,到五月一号的甜蜜,到五月十九号,我们潦草的离散。青春,我想那时候就走了吧。”
“其实我一直觉得,高中的那次才真正是我的初恋。”
“……”
顾纬还在台上唱着,他抱着话筒那么努力地唱,温柔而沙哑的男低音,却像个长不大的孩子,让人好心疼。我有时候觉得我和他距离那么远,远到我觉得他不够真实把握不住,远到我再怎么样也走进不了他的世界。我总是相信着,他还爱着阿颜。
明明爱呀,却不懂怎么办,让爱强韧不折断。
为何生命,不准等人成长,就可以锈成过往。
我曾拥有你,真叫我心酸。
我以为我快把那个电话忘记了。
我问顾纬要一个朋友的号码时,他拿出手机翻找“通话记录”。很不幸我那天戴了眼镜,看清楚了在记录首页的名字。
颜。
顾纬或许没注意,只是镇定地往下翻。我记下朋友的号码后装作拨打了一遍,然后跟顾纬说我手机欠费了,借他的用下。
顾纬毫无防备心的把手机递给了我。
11月7日晚上10点,9分22秒的通话时间。是我们去KTV的那天晚上。打完电话之后我便把那串号码存在了自己手机里。
只是作为一种心理安慰吧。我不想引起风波,况且我要是真的想知道些什么,不如直接问顾纬,他不是喜欢掩饰的人。
顾纬很久以前就不在我面前主动提起阿颜。而我了解他,他明明是喜欢讲述自己故事的人。然而他现在再不愿说,也许他认为我对阿颜的了解至此便足够了,那些细枝末节的琐碎,不用我再知道了。
他是理智的,他是对的。这些我都懂。
我尊重你,亦如你尊重我曾摇摆不定的心。
我想小H只是我人生里的一小段插曲,即使他曾2年间在我心里占据那么重要的位置。
在还没有遇见顾纬的日子里,我一直犹犹豫豫瞻前顾后地暗恋着小H。
小H是和顾纬很不一样的男生,和女生说几句话就会脸红,带着书生气息浓厚的黑框眼镜,安静内敛,不打游戏,更不会抽烟喝酒。这也许也是我割舍不得的原因,我不想表白,生怕破坏掉我与小H之间微妙的关系。
至于我会喜欢他,是一个冗长又无聊的故事。顾纬在听到一半的时候就打断了我然后说这种故事无聊死了,不就是烂大街的暗恋么。
所以每次谈到小H顾纬总是一脸蛋疼的表情望着我,我只好装作一副受伤的样子意味深长地说,你不懂。
不过也许有天晚上他抽风了,我们发短信到凌晨四点多,他缠着我说完了全部与小H有关的事情,甚至问到了小H 母亲的头发颜色。我到最后撑不住了说了一句以后我再也不和你提他了。
第二天早上手机收到一条新短信。顾纬的:都不打算提了,就别爱了吧。
我想或许是因为有次和顾纬说到说到除了爱小H我不知道能爱谁,或许是因为有次顾纬喝醉了抱着我说你和他都没有这么亲密过,你还爱他,那我们算什么呢。
他让我不要再想起小H,就像他自己在我面前也小心翼翼地避开阿颜的话题。
相爱的人,最怕什么呢。
我想应该是不信任。
害怕爱的那个人心里还有别人,害怕同等地位下自己的份量不是最重的。就算无法知根知底地铲除,但至少不再听说就可以觉得想象中的敌人已经消失。
我们都是善于逃避的。但总好过刺猬。
所以在那个时候我觉得,我和顾纬是默契合适的,也许我们真可以过一辈子也说不定。
4
姑娘们日渐减少的衣物穿着成了我的天气季节表,在绝大多数都开始露出白花花的大小腿以后,我终于意识到我的焦躁源于这鬼天气。这座城市让我又爱又恨,当初却是我自己跟爸妈唇枪舌剑,抢过志愿表,非要来到这里。
我踏着它的春夏,做完了每一件我来之前计划过的事情,去过了每一个我想去的角落。有些地方开满了鲜花,有些地方却只听得到嘈杂的谩骂。
也许我是失望的,是再怎么有一个人不辞辛劳地陪我东奔西跑我也失望于这些风景。他的头靠在我的肩上,我连他细细的呼吸声都听得一清二楚。傍晚的阳光洒满了整个车厢,我向外望去,天上只有一轮光秃秃的红日。真不应该算是一个美丽的黄昏。
他的睫毛很黑很长,他的皮肤很白。
他的嘴唇却有点干燥得开裂了。
在摇摇晃晃的车厢里,安静沉闷的气氛陪伴着我们到了最后,我看着顾纬,忍不住想抱抱他,我真害怕,这样的日子一眨眼就没了。
在每个月一号的例行奢侈日里,顾纬漫不经心对我说带我去堕落一把。
我们逛到了这个城市最著名的步行街,带有西班牙风格的建筑交错而美丽。街边有各种装潢精致的小吃店。顾纬总是不屑的瞥过一家又一家,然后十足老道地告诉我哪家的最棒,我十分不怀疑这是以前他与各路姑娘们相识并打算进一步相处时得来的经验。
酒足饭饱之后他突然对我说,步行街的另外一头有一家很好的泡芙店。作为甜点的忠实粉丝,我义无返顾地奔向了泡芙们。在心满意足地买到了泡芙之后,诱人的香气惹得我忍不住总是通过半透明的包装袋看着它们圆圆胖胖的身体流口水。脚步不知不觉地变得欢快起来,真想再快一点把它们拿到顾纬面前大快朵颐。
那么熟悉的身影,我连眼镜都不用戴就可以轻易地在人群里把他认出来。那么那个女生呢?我按出一串自存起后就没有打出过的电话号码,在看到她拿出手机放在耳边发出与我手机里传出的频率一样的“喂”以后,就挂掉了。
我踢开脚边的一枚灰黑的石子,它咕噜咕噜的滚远。这么细微的抱怨无法惊动对面的人。转身离开,我不想再去看这美妙感人的画面。那枚承载着我小小委屈的石子滚到了街边的下水道里,只是“扑通”一声就再无声息。
我把所有的泡芙都压得扁扁的,我对它们说去死吧去死吧,它们不甘心的将身体缩成扁块,奶油从边缘被挤了出来,也许这是它们的血液和骨骼。我抱着一袋子被我谋杀的泡芙尸体,坐在公交车上忍不住哭了出来。
我等了一个下午加一个黄昏的电话,顾纬没有打过来。
第二次见面的时候我装作一点事情都没有,顾纬也没有提起。就如同什么都发生过。我们依然亲如革命战友一般, 欢笑打闹干尽天下坏事。我偶尔还跟着他和他的一群兄弟们疯疯闹闹,我们跑去邻校的小吃街吃烧烤和辣的流油的小龙虾,杀到网吧开黑一坐就是整个通宵,在KTV里吼到半夜三更嗓子沙哑开始拼酒。他或许依然跟我亲密,然而终究有什么不一样了。
顾纬开始变得有点儿忙,晚上不再与我浪费大把时间去压马路,周末也只留我一个人去小吃街堕落,回我短信的间隔时间越来越长。就连在他的第二个生日里,我赌气不送他礼物到最后他也没有察觉。有次在街上遇见他,他还是笑嘻嘻地过来故意弄乱我的头发,问我最近过得怎么样。我觉得这句话的杀伤力,甚至比他不理我都要大。
我过去的最近里,你知道得一清二楚。我现在的最近里,你变成了陌生人。
我曾拥有你。只是现在这些时间这些感情,你全部给到了另外一个人身上。
然后我想起了我十八岁生日的那一天晚上。
在火车站昏暗的地下通道里,他很突然却自然的牵起了我的手。他的左手小拇指上有一枚纯银的戒指,轻轻的磨娑着我的指缝。
那是我与他相处的全部时光里最动心的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