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战记
一
“许多年以后,人们一定会因为你曾经英语很差而感到由衷的惊讶”。当年我爸站在我面前,用一种男人的姿态,认真地对我如是说。事后想想,也只会诧异于他为何要用那么文艺,似乎是余秋雨式的句式这么跟我说这么一句有的没的,至于他所说的未来,对于我从未到来。
我的英语非常差。
在育才的时候,教我英语的王京老师就认真地告诉过我这个问题,当然用词含蓄而优雅。到了高二刘军秀老师教我,她是王京老师的老师。这样一位祖师级兼我班主任的老师教了我整整一年,事后每每看着自己的英语成绩单,想起她慈祥的脸庞,尊尊的教导,一阵浓浓的罪恶感就会油然而生。
有趣的是,在我的自我感觉里,英语是一个神圣的存在,是一门优雅的语言。神圣如英王版圣经,深沉如莎翁笔下哈姆雷特的浅酌低唱,优雅似奥黛丽赫本口中婉转的铿锵。如果我如严凌君老师说的想“面对世界,用汉语发言”,那发完言之后台下的窃窃私语和惊叹想必就是用的英语吧。至于我当时臆想中的境界,
有一个故事让我记忆犹新。辜鸿铭老爷子在火车上倒着读一份德语报纸,遭到两个德国青年的嘲笑,老爷子倒着用标准的德语把报纸读了一遍,然后用浮士德式的语言将两位优雅地教训了一顿然后扬长而去。这个故事我当时读完简直,用现在的话说叫醉了,当时叫做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然后幻想自己可以倒背词典,精通百家,让外国友人齐刷刷跪成一片的时候告诉他们,此等末流,怎堪与我汉语相提并论?用本文姊妹篇,凯撒的《内战记》中的话说,就叫“veni, vidi, vici(我来,我见,我征服)”。这就是我心目中的英语,至于琐碎无用的语法和连绵不断的考试,在我看来简直是对这门语言的亵渎,我终有一天,让所有人惊叹于我的英语,就像我爸说的那样。恩,现在嘛,这叫设置对照组,不然以后牛逼的不明显。
这不是我出国学哲学的理由,但我确实是抱着这样诡异的心态准备出国的。
当时的我并不理解舍弃最强项的语文而学习最糟糕的英语并不是弃理从文或是弃文从理那样一个简单的转移,而更像是把OS X关了换window 95,整个世界都不好了。这倒也算了,居然是想出国学哲学。以前拿着语文那把倚天剑和这巨龙还有得一拼,现在拿起英语这马桶刷叫我如何自处。结论倒也简单,既然差这么多,那就只好用十倍的努力的效率来弥补了,所以我读的第一本英文书既不是哈利波特也不是托福官方指南,而是狄更斯的《远大前程》;我背的第一篇文章不是新概念3的puma at large 而是林肯的葛底斯堡宣言;背的单词书不是高中单词3500而是GRE红宝书。我沉浸在自身内功一日千里的快感之中。现在记得当时背过的词还剩几个,有一个叫做claustrophobia,中文翻译叫幽闭恐惧症,至今除了单词书没在别的书上见过,包括心理学教材,可能太偏门了吧。
当年新东方的老师讲过的语法点我是已经不记得了的,段子倒是记得不少,一种有一句是那老师的口头禅,叫,“幻觉,totally 幻觉”。记得这句话不是因为本身有多搞笑,只是因为第一次拿到托福49分的分数的时候这句话打脸打的太疼,所以至今记忆犹新。后来想想也确实是有进步,以前高中英语估计也就这点分。现在被托福虐自然是水涨船高,算是变相提高。
二
那段时间有点仇视社会,看哪个小伙伴都有一点李逵看张顺的感觉,不是打不过你,场地不对而已,不然我们比比写作文?中文的。难过了好一阵了以后,我开始看中文书。对于当时的我来时那是一种近乎毒品的快感,所有的屈辱和难过似乎都在那横竖撇捺点之间烟消云散,似乎在这里我就是理所当然的王。我可以一目十行,可以笔走龙蛇,可以字正腔圆的用汉语发言,外面的我,是一个残疾人,听不懂,说不出,写不好,读不会,卖个萌都不知道符不符合要求。小伙伴们倒不是什么天人之姿,但重在从小语法底子扎实,傻归傻,傻得合乎规矩,一路下来也能蒙上个七七八八。我被我当年鄙视的再不轻不重的打了下脸。
我曾经无比坚信自己的特别,觉得凭借我的特别和努力,一定会被某某名校录取走上人生巅峰,然后看着当年的小伙伴们在背后眼泪汪汪的说苟富贵无相忘。后来我遇见了一位青年小作家,难得的安慰是她英语比我还差。她自我感觉极度良好,目空众人,坚信自己一定会被哈佛相中,拿着自己双语鎏金的作品集到处寄,然后自傲自怜的生活。我莫名的从心底里相信,哈佛是不会录取她的。这个世界终究还是公平的,这样近乎投机一样的付出不值得让我相信会有回报。那一刻,我忽然觉得一阵恶寒从四肢百骸传来:我似乎也没那么不一样。
与像买彩票一样的寄希望于渺茫的可能,放下幻觉一般的自傲和脆弱到不堪一击的自尊,老老实实走下去并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踏实而坚定的做下去,虽然不会收获太阳,但快一点或许还赶得上漫天的星斗。我开始老老实实背单词,开始老老实实上新东方,开始一点一点看英语,很久很久以后,当我自信的合上托福一万的单词书的时候,我觉得我准备好了。
如果你觉得后面的发展会是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的话,或许我会讲个不太一样的故事。很久以前,我觉得读不懂英文就是词汇量不够,单词都看不懂,文章自然不懂。其他人英语好就是单词量大,等我会那么多单词的时候,我可以想凯撒大帝一样指点江山走上人生巅峰。后来发现,当你心里想着跳上太阳,觉得加上努力,怎么着也会上月亮,不济至极也可以落在巍巍群山的峰巅。最后不幸跳在了椅子上,接受着来自桌子传来的沾沾自喜和俯视。不过已经比之前坐着的地下室,地面,甚至是板凳更强了。之后按着各路给的建议,每天按部就班地练着听力,做着阅读,写着作文。有空看看BBC的纪录片,记点好词好句,最后还是以一个比较体面的分数申请到了一个自己比较心仪的学校。
事后想想,总归还是效率低了。很多时候是在和自己的惰性,情绪甚至是汉语情怀作斗争。之前总是嫌弃学校的教学模式,觉得死板单调,觉得学习重在体悟和钻研。现在发现没有足够的能力和自律支撑自己之前,其效率是远远不如体系化有理论支撑的,重复性的训练。学校的模式可以自动屏蔽许多不必要的干扰,让注意力集中在学习本身,许多的资源也会有更有效的分配。比如我那会上课路上要半个小时,后来大学是一个小时。而育才是5分钟。这样的优势的难以磨灭的。后来几个以前的几个英语不错的同学后来出国的,那分数之高让我不得不赞叹何德何能当年可以睥睨这些狠人。当然这次的经历更多的炼心,后来在大学期间给我帮助不少,这又是后话了。
三
终于还是踏上了美国的土地,梦想过无数次,但现实就是不同于梦境,不是有林徽因梁思成的康奈尔,胡适的普林斯顿,容闳詹天佑的耶鲁,也不是赵元任的哈佛,虽说早早的就知道了理想丰满现实骨感,但骨感的程度还是在想象之外。期待的是美人上马马不支的杨玉环,来的却是赵飞燕,也是一样,美人上马马不知。
现实与理想的反差往往并非是那么抽象而高深的东西,在某一个特定是时间和空间里,或许可以非常真实,真实到让人有些接受不了。刚到美国的日子,什么紧张且新奇之类的修辞虽好,但在我身上却存在着更为精炼而贴切的表达,一字足矣:怂。
在我走进哲学课课堂的时候,我决定大胆的坐在第一排,看了看一马平川的前方,想了想,还是乖乖到了第二排。正巧旁边坐着一位外国小哥,我鼓起勇气,决定像无数热血帖子说的那样勇敢的迈出一步,打一个优雅而大方的招呼,然后在攀谈一番,为今后的生活打开局面。我在脑子翻来覆去的纠结是该用美音的“hallo”来展现我的自信和大度,还是该用英音的“good evening”来显示我文化的底蕴的考究,千回百转以后,成了一声闷闷的“hi”。小哥一愣,赶紧给我打招呼,出于礼貌聊了几句。当我说到我来自中国时,他调皮的一笑,说,恩,听得出来。我直接泪奔。
可怜我曾经看完BBC的记录片还会纠结是英音好还是美音好,最后下个结论是英音虽好但毕竟要去美国,练美音吧。来了以后才发现,这就和小时候纠结以后上清华还是上北大是一个故事。纠结许久的一句语法练达的语句到了嘴边就成了一连串絮絮叨叨,那有什么美音英音,一口不甚地道的中英奔涌而出,事后想想还带着那么点外公的武汉口音。我想像辜鸿铭那般征服外国同胞的梦想,在他们亲切友好的侧过耳朵,说句不好意思的一瞬间,已然支离破碎。
其实口音口语的问题相对于别的问题倒都不大了,慢慢说起来倒也说得通,听力的问题就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解决的了。黑哥哥黑姐姐以及来自印度的诸多友人已经让我苦不堪言,有一种北京人遇到广东话的感觉,而其他发音地道的各位白人同学的连读简直就让我开始质疑我以前那么多年学的英语是不是中国老师编出来玩我们的。新概念2里面有篇文章的题目说的好,他们说的是英语吗?
当然我也会有受到鼓励的时候。寒假有一次和几个ABC(美国生的中国人)朋友玩耍,遇见一个中国来的阿姨,几位小哥为了展现自己双语的霸道,纷纷亮出了自己那残疾人一样的中文开始和阿姨唠嗑。我作为育才中学的前广播站成员,表示被朱敏老师调教那么久必须有点存在感,拍了拍他们的肩膀用一口字正腔圆的普通话说,就你们几个的中文,还是回去练一练再来吧。结果那阿姨眼睛瞪直了,几乎崇拜的看着我说同学你的中文说得相当的好啊。我两行清泪无言的话下,心中默念着乔巴的那句名言:就算你夸我我也不会高兴的。在异国的土地上,我的语言终于受到了承认,只是是中文,感谢朱敏老师栽培。
四
总有一种感觉是在美国,英语是从头开始学的。这倒不是说以前学过的东西全不是英语,只是当慢慢的可以不用在脑中翻译一遍再说出来的时候,问题是一把一把的出现。他和她完全不分,时态游移在过去和现在之间,更不必说那无数地道的中式措辞。当我有一次跟一个美国哥们儿吃饭的时候告诉他我上火了,我意识到我表述和翻译有问题的时候是他一脸严肃的问我说那烧伤严重吗。当我开始尝试将英语作为一门语言来对待和运用时,我才意识到我在中文的世界里是在自由的翱翔,因为我的英语正在地里啃泥巴。
我写作文的时候简直欲哭无泪。我试图向老师展现我们的阅读对于人类文明的影响的时候,老师告诉我我拼写错了。我不甘心说,老师除了拼写问题呢,老师说你的第三人称单数有问题,时态也混乱。我放弃了和老师纠结语法,就问老师,那我的想法如何呢,老师直言,没看懂。我无言凄凉。我不得不接受被当做婴儿来教育的事实,从格式到行间距,从拼写到语法,中文里一节课的事情我教了一整年。从前向往着美国的自由,来了以后发现作文就是标准的三段式,总分总。老师甚至发下来了一套公式,精确到句。我以为是进可论文退可散文,感情老师只是让我们填空。
世上不是每一件事情都会按着我们的想法来发展的。初中的时候老师说张铂镭你写人不生动,我一怒之下用半文半白来写作文老师就天天夸我作文好,再也不说我别的问题了。现在当我一篇文章要求改三稿我基本是重写了三遍,老师看我辛苦可怜给了我一个c以后我乖乖按着她说的办法来重新做人,给成绩的是老大。学期末老师夸我进步大,动词单三基本不错了,我心说刘军秀老师知道了终于应该不会凌迟我,可以直接给个痛快点的死法了,小学学的啊,丢人。
很多东西听起来特别高端,但做起来其实并没有说的那么风光。我至今不敢告诉别人我在美国学哲学,还在课堂上积极发言,因为说完这话在他们心目中产生的谬误会有多大我是不敢想象的,除了上次问我去美国学三个代表干什么的问题外,我还恐惧着给他们造成一种我在像莎士比亚一样在课堂上吟咏的感觉。说好听点那是苏格拉底一般充满精妙比喻的表达,说难听点其实我只是在说。这句话说不了就打个比方,他们不懂就再换一个,清一色陈述句,小学造句水平,没有任何连接词,伴随手舞足蹈和卖萌。语言异常破碎,效果相当蒙太奇。
我第一次选了欧洲史,第一节课是导论,我听了半小时,剩下的就默默睡了过去,泪奔的回去告诉老妈这门课太恐怖了,那历史老师一口荷兰口音,完全不知道在说什么,单词也各种不会,唯一听懂的是地中海,其他各类人名地名全线崩溃。老妈到底是当语文老师的,告诉我这个世界上还有那么一个叫做预习的神奇存在,提前多看看,肯定没问题。我傻不愣登的信了,后面老师布置了读30面书,我3面书就看了6个小时,一眼看过去全是不会的单词,再加上对人名地名完全不敏感,常常看完完全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又不得不重读做笔记。我辛辛苦苦看了一个星期的书被老师在两个小时里面就消灭了,只得从头再来。直接的后果有一次一个同学问我Zoroastrianism是什么意思,我无比高贵冷艳的告诉他是拜火教,看着他懵懂无助的小眼神,又顺手帮他科普了一下罗马那会儿的历史,心潮那个澎湃啊,就是那会儿看书看剩下的。
不过这样也是有好处的,那就是但凡后面再有人开始吹嘘自己的国外见闻资本,或是电影电视里出现归国高富帅的时候,我都会满怀恶意的把他们和我那副龟爬的劲儿联系在一起,然后就完全不羡慕了。
五
我一直坚信着,实践出真知,只有在无数和外国人交流的摸爬滚打和饱读诗书的积累才是学习语言的王道,这是我执着地反感语法的地方。后来发生的几件事情改变了我的想法,当年的坚持,只能算对了一半。
一个是如前面所说,在与无数的人类交流时饱受挫折,在质疑自己是不是学过英语之后又过了很久,才可以用一种相对正常的方式进行对话了。然而在课堂上的讨论一听便知,他们和我说话以及措辞与他们彼此之间的交流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东西。类比类推的话有点像我刚和我三岁的表妹玩积木,说唉这个好好玩啊,你说对不对?转身和我死党说诶最近那个什么什么看了没,超坑爹的有木有?我就是那个三岁的,总有一种出门遇到付费玩家的感觉。
第二是我当时想不开看来几页培根随笔,其间云谲波诡的插入语和各种从句让我完全不知所云,查了半天字典只能勉强用我残疾的口音把它读下来,完全不知道具体是什么含义。直到后面慢悠悠的补上了语法,才发现,原来遍地都是语法点,才觉得,哦,原来语法这么有用啊。
再然后是我大一后半年开始作死学德语。立志在开始的时候用广袤的阅读站在食物链的顶端。逐字逐句的查自然是可以理解文章大概的要讲什么的,可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不能理解为何句子会这么摆放,也不知道该怎么在词末加上什么后缀:看得懂,但完全无法复制和活用。后来跟着老师老老实实的学了词性和不同的格,以及不同句子的次序,终于知道当年看的不懂全是语法问题。这些问题留给我自己慢慢摸索,兴趣很快就会消磨殆尽。本来以为美国的教学方式会如同小时候英语课本里学的那么有趣,什么唱唱歌,跳跳舞卖卖萌再做个游戏,后来发现在也不是那么回事。也有语法,有题目,有讲解,只是没有王京和刘军秀老师教的那么专业。我很忧伤的发现,我为数不多会感到有成就感的项目就是单词和语法,因为无论在口语和平时闲聊里面被凌辱的多么凄惨,只要进入这两个领域,我就可以很诡异的把他们甩出几条街。他们看着我的眼神有点像在看李小龙,我就负责和煦的笑啊和煦的笑。在自己最不喜欢的项目上建立存在感,也是满讽刺的。
或许我初高中那会儿语法再好一点,我就不会讨厌了吧,我这么想。
六
“许多年以后,人们一定会因为你曾经英语很差而感到由衷的惊讶”。老爸的这句话依旧记得清楚,现在似乎也不用再辩解什么,只用高贵冷艳的扔出一句在美国学哲学对于听众就已经足够的具有说服力,他们的注意力就会转向一种诡异的羡慕或者开始炮轰我选哲学以后活不下去。似乎只要到了美国,一切就会好起来的,就会像美国人一样交流,像美国人一样说着一口流里流气的英语,就像我当年认为的那样。
我的英语很差。这件事情我以前这么觉得,现在还是这么觉得。因为它还不足以像汉语一般载着我飞翔。我和英语更像一场漫漫的战争,它曾经让我产生过近乎战败的屈辱,也让我学会从它这里一步一个脚印慢慢挣回地盘。英语只是一门语言,一个工具,一扇窗户,让我切实的看到了一个更广袤的世界。
学英语的故事还可以说很多,对我来说这些更接近一场闹剧,而不是凯撒征服大地一个史诗般的壮丽篇章。至于让人因为我的英语由衷的惊讶,这句话对于现在的我依旧只是在昭示着一个渺远的将来。我更愿意用父亲喜欢的另一句话来作为结尾,那是麦克阿瑟的祷告词,说道:“神啊,你来锻炼我的儿子,赐给他勇气,让他勇敢到足以面对自己的软弱”。
“许多年以后,人们一定会因为你曾经英语很差而感到由衷的惊讶”。当年我爸站在我面前,用一种男人的姿态,认真地对我如是说。事后想想,也只会诧异于他为何要用那么文艺,似乎是余秋雨式的句式这么跟我说这么一句有的没的,至于他所说的未来,对于我从未到来。
我的英语非常差。
在育才的时候,教我英语的王京老师就认真地告诉过我这个问题,当然用词含蓄而优雅。到了高二刘军秀老师教我,她是王京老师的老师。这样一位祖师级兼我班主任的老师教了我整整一年,事后每每看着自己的英语成绩单,想起她慈祥的脸庞,尊尊的教导,一阵浓浓的罪恶感就会油然而生。
有趣的是,在我的自我感觉里,英语是一个神圣的存在,是一门优雅的语言。神圣如英王版圣经,深沉如莎翁笔下哈姆雷特的浅酌低唱,优雅似奥黛丽赫本口中婉转的铿锵。如果我如严凌君老师说的想“面对世界,用汉语发言”,那发完言之后台下的窃窃私语和惊叹想必就是用的英语吧。至于我当时臆想中的境界,
有一个故事让我记忆犹新。辜鸿铭老爷子在火车上倒着读一份德语报纸,遭到两个德国青年的嘲笑,老爷子倒着用标准的德语把报纸读了一遍,然后用浮士德式的语言将两位优雅地教训了一顿然后扬长而去。这个故事我当时读完简直,用现在的话说叫醉了,当时叫做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然后幻想自己可以倒背词典,精通百家,让外国友人齐刷刷跪成一片的时候告诉他们,此等末流,怎堪与我汉语相提并论?用本文姊妹篇,凯撒的《内战记》中的话说,就叫“veni, vidi, vici(我来,我见,我征服)”。这就是我心目中的英语,至于琐碎无用的语法和连绵不断的考试,在我看来简直是对这门语言的亵渎,我终有一天,让所有人惊叹于我的英语,就像我爸说的那样。恩,现在嘛,这叫设置对照组,不然以后牛逼的不明显。
这不是我出国学哲学的理由,但我确实是抱着这样诡异的心态准备出国的。
当时的我并不理解舍弃最强项的语文而学习最糟糕的英语并不是弃理从文或是弃文从理那样一个简单的转移,而更像是把OS X关了换window 95,整个世界都不好了。这倒也算了,居然是想出国学哲学。以前拿着语文那把倚天剑和这巨龙还有得一拼,现在拿起英语这马桶刷叫我如何自处。结论倒也简单,既然差这么多,那就只好用十倍的努力的效率来弥补了,所以我读的第一本英文书既不是哈利波特也不是托福官方指南,而是狄更斯的《远大前程》;我背的第一篇文章不是新概念3的puma at large 而是林肯的葛底斯堡宣言;背的单词书不是高中单词3500而是GRE红宝书。我沉浸在自身内功一日千里的快感之中。现在记得当时背过的词还剩几个,有一个叫做claustrophobia,中文翻译叫幽闭恐惧症,至今除了单词书没在别的书上见过,包括心理学教材,可能太偏门了吧。
当年新东方的老师讲过的语法点我是已经不记得了的,段子倒是记得不少,一种有一句是那老师的口头禅,叫,“幻觉,totally 幻觉”。记得这句话不是因为本身有多搞笑,只是因为第一次拿到托福49分的分数的时候这句话打脸打的太疼,所以至今记忆犹新。后来想想也确实是有进步,以前高中英语估计也就这点分。现在被托福虐自然是水涨船高,算是变相提高。
二
那段时间有点仇视社会,看哪个小伙伴都有一点李逵看张顺的感觉,不是打不过你,场地不对而已,不然我们比比写作文?中文的。难过了好一阵了以后,我开始看中文书。对于当时的我来时那是一种近乎毒品的快感,所有的屈辱和难过似乎都在那横竖撇捺点之间烟消云散,似乎在这里我就是理所当然的王。我可以一目十行,可以笔走龙蛇,可以字正腔圆的用汉语发言,外面的我,是一个残疾人,听不懂,说不出,写不好,读不会,卖个萌都不知道符不符合要求。小伙伴们倒不是什么天人之姿,但重在从小语法底子扎实,傻归傻,傻得合乎规矩,一路下来也能蒙上个七七八八。我被我当年鄙视的再不轻不重的打了下脸。
我曾经无比坚信自己的特别,觉得凭借我的特别和努力,一定会被某某名校录取走上人生巅峰,然后看着当年的小伙伴们在背后眼泪汪汪的说苟富贵无相忘。后来我遇见了一位青年小作家,难得的安慰是她英语比我还差。她自我感觉极度良好,目空众人,坚信自己一定会被哈佛相中,拿着自己双语鎏金的作品集到处寄,然后自傲自怜的生活。我莫名的从心底里相信,哈佛是不会录取她的。这个世界终究还是公平的,这样近乎投机一样的付出不值得让我相信会有回报。那一刻,我忽然觉得一阵恶寒从四肢百骸传来:我似乎也没那么不一样。
与像买彩票一样的寄希望于渺茫的可能,放下幻觉一般的自傲和脆弱到不堪一击的自尊,老老实实走下去并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踏实而坚定的做下去,虽然不会收获太阳,但快一点或许还赶得上漫天的星斗。我开始老老实实背单词,开始老老实实上新东方,开始一点一点看英语,很久很久以后,当我自信的合上托福一万的单词书的时候,我觉得我准备好了。
如果你觉得后面的发展会是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的话,或许我会讲个不太一样的故事。很久以前,我觉得读不懂英文就是词汇量不够,单词都看不懂,文章自然不懂。其他人英语好就是单词量大,等我会那么多单词的时候,我可以想凯撒大帝一样指点江山走上人生巅峰。后来发现,当你心里想着跳上太阳,觉得加上努力,怎么着也会上月亮,不济至极也可以落在巍巍群山的峰巅。最后不幸跳在了椅子上,接受着来自桌子传来的沾沾自喜和俯视。不过已经比之前坐着的地下室,地面,甚至是板凳更强了。之后按着各路给的建议,每天按部就班地练着听力,做着阅读,写着作文。有空看看BBC的纪录片,记点好词好句,最后还是以一个比较体面的分数申请到了一个自己比较心仪的学校。
事后想想,总归还是效率低了。很多时候是在和自己的惰性,情绪甚至是汉语情怀作斗争。之前总是嫌弃学校的教学模式,觉得死板单调,觉得学习重在体悟和钻研。现在发现没有足够的能力和自律支撑自己之前,其效率是远远不如体系化有理论支撑的,重复性的训练。学校的模式可以自动屏蔽许多不必要的干扰,让注意力集中在学习本身,许多的资源也会有更有效的分配。比如我那会上课路上要半个小时,后来大学是一个小时。而育才是5分钟。这样的优势的难以磨灭的。后来几个以前的几个英语不错的同学后来出国的,那分数之高让我不得不赞叹何德何能当年可以睥睨这些狠人。当然这次的经历更多的炼心,后来在大学期间给我帮助不少,这又是后话了。
三
终于还是踏上了美国的土地,梦想过无数次,但现实就是不同于梦境,不是有林徽因梁思成的康奈尔,胡适的普林斯顿,容闳詹天佑的耶鲁,也不是赵元任的哈佛,虽说早早的就知道了理想丰满现实骨感,但骨感的程度还是在想象之外。期待的是美人上马马不支的杨玉环,来的却是赵飞燕,也是一样,美人上马马不知。
现实与理想的反差往往并非是那么抽象而高深的东西,在某一个特定是时间和空间里,或许可以非常真实,真实到让人有些接受不了。刚到美国的日子,什么紧张且新奇之类的修辞虽好,但在我身上却存在着更为精炼而贴切的表达,一字足矣:怂。
在我走进哲学课课堂的时候,我决定大胆的坐在第一排,看了看一马平川的前方,想了想,还是乖乖到了第二排。正巧旁边坐着一位外国小哥,我鼓起勇气,决定像无数热血帖子说的那样勇敢的迈出一步,打一个优雅而大方的招呼,然后在攀谈一番,为今后的生活打开局面。我在脑子翻来覆去的纠结是该用美音的“hallo”来展现我的自信和大度,还是该用英音的“good evening”来显示我文化的底蕴的考究,千回百转以后,成了一声闷闷的“hi”。小哥一愣,赶紧给我打招呼,出于礼貌聊了几句。当我说到我来自中国时,他调皮的一笑,说,恩,听得出来。我直接泪奔。
可怜我曾经看完BBC的记录片还会纠结是英音好还是美音好,最后下个结论是英音虽好但毕竟要去美国,练美音吧。来了以后才发现,这就和小时候纠结以后上清华还是上北大是一个故事。纠结许久的一句语法练达的语句到了嘴边就成了一连串絮絮叨叨,那有什么美音英音,一口不甚地道的中英奔涌而出,事后想想还带着那么点外公的武汉口音。我想像辜鸿铭那般征服外国同胞的梦想,在他们亲切友好的侧过耳朵,说句不好意思的一瞬间,已然支离破碎。
其实口音口语的问题相对于别的问题倒都不大了,慢慢说起来倒也说得通,听力的问题就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解决的了。黑哥哥黑姐姐以及来自印度的诸多友人已经让我苦不堪言,有一种北京人遇到广东话的感觉,而其他发音地道的各位白人同学的连读简直就让我开始质疑我以前那么多年学的英语是不是中国老师编出来玩我们的。新概念2里面有篇文章的题目说的好,他们说的是英语吗?
当然我也会有受到鼓励的时候。寒假有一次和几个ABC(美国生的中国人)朋友玩耍,遇见一个中国来的阿姨,几位小哥为了展现自己双语的霸道,纷纷亮出了自己那残疾人一样的中文开始和阿姨唠嗑。我作为育才中学的前广播站成员,表示被朱敏老师调教那么久必须有点存在感,拍了拍他们的肩膀用一口字正腔圆的普通话说,就你们几个的中文,还是回去练一练再来吧。结果那阿姨眼睛瞪直了,几乎崇拜的看着我说同学你的中文说得相当的好啊。我两行清泪无言的话下,心中默念着乔巴的那句名言:就算你夸我我也不会高兴的。在异国的土地上,我的语言终于受到了承认,只是是中文,感谢朱敏老师栽培。
四
总有一种感觉是在美国,英语是从头开始学的。这倒不是说以前学过的东西全不是英语,只是当慢慢的可以不用在脑中翻译一遍再说出来的时候,问题是一把一把的出现。他和她完全不分,时态游移在过去和现在之间,更不必说那无数地道的中式措辞。当我有一次跟一个美国哥们儿吃饭的时候告诉他我上火了,我意识到我表述和翻译有问题的时候是他一脸严肃的问我说那烧伤严重吗。当我开始尝试将英语作为一门语言来对待和运用时,我才意识到我在中文的世界里是在自由的翱翔,因为我的英语正在地里啃泥巴。
我写作文的时候简直欲哭无泪。我试图向老师展现我们的阅读对于人类文明的影响的时候,老师告诉我我拼写错了。我不甘心说,老师除了拼写问题呢,老师说你的第三人称单数有问题,时态也混乱。我放弃了和老师纠结语法,就问老师,那我的想法如何呢,老师直言,没看懂。我无言凄凉。我不得不接受被当做婴儿来教育的事实,从格式到行间距,从拼写到语法,中文里一节课的事情我教了一整年。从前向往着美国的自由,来了以后发现作文就是标准的三段式,总分总。老师甚至发下来了一套公式,精确到句。我以为是进可论文退可散文,感情老师只是让我们填空。
世上不是每一件事情都会按着我们的想法来发展的。初中的时候老师说张铂镭你写人不生动,我一怒之下用半文半白来写作文老师就天天夸我作文好,再也不说我别的问题了。现在当我一篇文章要求改三稿我基本是重写了三遍,老师看我辛苦可怜给了我一个c以后我乖乖按着她说的办法来重新做人,给成绩的是老大。学期末老师夸我进步大,动词单三基本不错了,我心说刘军秀老师知道了终于应该不会凌迟我,可以直接给个痛快点的死法了,小学学的啊,丢人。
很多东西听起来特别高端,但做起来其实并没有说的那么风光。我至今不敢告诉别人我在美国学哲学,还在课堂上积极发言,因为说完这话在他们心目中产生的谬误会有多大我是不敢想象的,除了上次问我去美国学三个代表干什么的问题外,我还恐惧着给他们造成一种我在像莎士比亚一样在课堂上吟咏的感觉。说好听点那是苏格拉底一般充满精妙比喻的表达,说难听点其实我只是在说。这句话说不了就打个比方,他们不懂就再换一个,清一色陈述句,小学造句水平,没有任何连接词,伴随手舞足蹈和卖萌。语言异常破碎,效果相当蒙太奇。
我第一次选了欧洲史,第一节课是导论,我听了半小时,剩下的就默默睡了过去,泪奔的回去告诉老妈这门课太恐怖了,那历史老师一口荷兰口音,完全不知道在说什么,单词也各种不会,唯一听懂的是地中海,其他各类人名地名全线崩溃。老妈到底是当语文老师的,告诉我这个世界上还有那么一个叫做预习的神奇存在,提前多看看,肯定没问题。我傻不愣登的信了,后面老师布置了读30面书,我3面书就看了6个小时,一眼看过去全是不会的单词,再加上对人名地名完全不敏感,常常看完完全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又不得不重读做笔记。我辛辛苦苦看了一个星期的书被老师在两个小时里面就消灭了,只得从头再来。直接的后果有一次一个同学问我Zoroastrianism是什么意思,我无比高贵冷艳的告诉他是拜火教,看着他懵懂无助的小眼神,又顺手帮他科普了一下罗马那会儿的历史,心潮那个澎湃啊,就是那会儿看书看剩下的。
不过这样也是有好处的,那就是但凡后面再有人开始吹嘘自己的国外见闻资本,或是电影电视里出现归国高富帅的时候,我都会满怀恶意的把他们和我那副龟爬的劲儿联系在一起,然后就完全不羡慕了。
五
我一直坚信着,实践出真知,只有在无数和外国人交流的摸爬滚打和饱读诗书的积累才是学习语言的王道,这是我执着地反感语法的地方。后来发生的几件事情改变了我的想法,当年的坚持,只能算对了一半。
一个是如前面所说,在与无数的人类交流时饱受挫折,在质疑自己是不是学过英语之后又过了很久,才可以用一种相对正常的方式进行对话了。然而在课堂上的讨论一听便知,他们和我说话以及措辞与他们彼此之间的交流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东西。类比类推的话有点像我刚和我三岁的表妹玩积木,说唉这个好好玩啊,你说对不对?转身和我死党说诶最近那个什么什么看了没,超坑爹的有木有?我就是那个三岁的,总有一种出门遇到付费玩家的感觉。
第二是我当时想不开看来几页培根随笔,其间云谲波诡的插入语和各种从句让我完全不知所云,查了半天字典只能勉强用我残疾的口音把它读下来,完全不知道具体是什么含义。直到后面慢悠悠的补上了语法,才发现,原来遍地都是语法点,才觉得,哦,原来语法这么有用啊。
再然后是我大一后半年开始作死学德语。立志在开始的时候用广袤的阅读站在食物链的顶端。逐字逐句的查自然是可以理解文章大概的要讲什么的,可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不能理解为何句子会这么摆放,也不知道该怎么在词末加上什么后缀:看得懂,但完全无法复制和活用。后来跟着老师老老实实的学了词性和不同的格,以及不同句子的次序,终于知道当年看的不懂全是语法问题。这些问题留给我自己慢慢摸索,兴趣很快就会消磨殆尽。本来以为美国的教学方式会如同小时候英语课本里学的那么有趣,什么唱唱歌,跳跳舞卖卖萌再做个游戏,后来发现在也不是那么回事。也有语法,有题目,有讲解,只是没有王京和刘军秀老师教的那么专业。我很忧伤的发现,我为数不多会感到有成就感的项目就是单词和语法,因为无论在口语和平时闲聊里面被凌辱的多么凄惨,只要进入这两个领域,我就可以很诡异的把他们甩出几条街。他们看着我的眼神有点像在看李小龙,我就负责和煦的笑啊和煦的笑。在自己最不喜欢的项目上建立存在感,也是满讽刺的。
或许我初高中那会儿语法再好一点,我就不会讨厌了吧,我这么想。
六
“许多年以后,人们一定会因为你曾经英语很差而感到由衷的惊讶”。老爸的这句话依旧记得清楚,现在似乎也不用再辩解什么,只用高贵冷艳的扔出一句在美国学哲学对于听众就已经足够的具有说服力,他们的注意力就会转向一种诡异的羡慕或者开始炮轰我选哲学以后活不下去。似乎只要到了美国,一切就会好起来的,就会像美国人一样交流,像美国人一样说着一口流里流气的英语,就像我当年认为的那样。
我的英语很差。这件事情我以前这么觉得,现在还是这么觉得。因为它还不足以像汉语一般载着我飞翔。我和英语更像一场漫漫的战争,它曾经让我产生过近乎战败的屈辱,也让我学会从它这里一步一个脚印慢慢挣回地盘。英语只是一门语言,一个工具,一扇窗户,让我切实的看到了一个更广袤的世界。
学英语的故事还可以说很多,对我来说这些更接近一场闹剧,而不是凯撒征服大地一个史诗般的壮丽篇章。至于让人因为我的英语由衷的惊讶,这句话对于现在的我依旧只是在昭示着一个渺远的将来。我更愿意用父亲喜欢的另一句话来作为结尾,那是麦克阿瑟的祷告词,说道:“神啊,你来锻炼我的儿子,赐给他勇气,让他勇敢到足以面对自己的软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