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秘密社会的体面谢幕——马里奥普佐《终极教父》
东方人很难理解西方人对于教父的情感,正如西方人想不通中国宗族里血脉的联结。在英语里,教父一词是Godfather,其意大致与中文里“义父”的意思相仿佛。老外生了孩子,在最重要的受洗礼上,指定一个特殊的人为婴儿的受洗作保,这个人就如同婴儿灵魂上的见证者与保护者,因此称为教父。在东方社会,义父的意义在于父辈情义的联结与延续,而西方社会的教父则更具有灵魂指引者的的宗教意义。
无论东方或西方,古往今来都有这么一种团体,将某个特殊的人群集结在一起,制定特殊的游戏规则,共抗外侮。在中国,我们称之为“帮派”,称帮派的首领为帮主;而在西方,他们称之为教父,意指威权的至高者与秩序的维护者。
马里奥普佐的《教父》就是以西方世界第一帮派黑手党的首领“教父”为题材的系列小说,而《终极教父》则是他辞世前完成的终曲。故事发生在传统的黑手党从公开犯罪走向正当行业的转型之际,黑手党的源头西西里岛的泽诺教父临终托孤,将三岁的幼子托付给美国的阿普里莱教父,阿普里莱将泽诺之子带到美国,改名换姓成为他的侄子,并试图让他远离犯罪与暴力。然而阿普里莱在将黑手党的业务正当化并退休隐世三年之后,突然遭到暗杀。联邦调查局、纽约警察局、南美毒枭、政客、银行家、黑手党的叛徒纷纷卷入阿普里莱被刺的阴谋,他的侄子、泽诺教父的幼子阿斯托雷不得不接受命运的捉弄,从一个温暖快乐的意大利民谣歌手变成冷酷的复仇者,并成为新一代的教父。
若论故事套路的新颖度,小说无甚峰回路转柳暗花明之妙;若论文学价值或小说技法,则是典型的美国文学海明威一派的简练笔触。然而为何《教父》系列小说如此受人追捧,甚至被人称为“男人的《圣经》”。笔者认为,《教父》的价值不在于它作为“小说”本身的突破性,而在于作者在写作这部小说时秉持的“反政府”的叛逆视角。
如果在一部小说里,只有忠臣与叛徒,杀戮与复仇,公权力与地下社团,这些对立元素的界限越分明,这部小说的脸谱性就越强烈,它就越靠近古老的骑士游侠小说,离现代人的审美就越远,简而用时髦的话来说,就越"渣"。所幸的是,《教父》没有掉入这样的窠臼。《教父》的妙处在于,这部小说里几乎没有好人——或许你能从跑龙套的角色里找到一两个,但他们也都各怀心事。但这么一来,你也可以反过来说,这部小说里没有坏人。
于是就出现了一个有趣的问题,《教父》这部“好坏不分”的作品为什么能诞生于美国这样号称“公平公正”的土壤?我们不妨先听听马里奥普佐的夫子自道。“最后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教父”泽诺是这样经营他的事业的,“他在各个领域都有涉足,但从不贩卖毒品或组织卖淫。而且,他从不让任何一个上门乞讨的人空手而归。他甚至会纠正法律的不公——西西里岛的大法官可以宣判,但只要败诉的一方占着理,唐泽诺就会用自己的威望甚至武力来推翻大法官的判决。”
我们可以看出,源于意大利西西里岛的黑手党,诞生的基础源于公权力的滥用与不作为,他们既不黑,也不白,在某种意义上接近于中国的“绿林好汉”。他们与正统社会的区别在于,他们对待不公的方式是以暴制暴、以眼还眼、以阴谋对付阴谋,他们是原始审判的现代延续,因此与现代社会的法律精神背道而驰,并因此成为现代社会的异类。而当故事的终曲由西西里岛转到美国,黑手党的复仇精神就与美国精英政治法律社会产生了激烈的对抗,直接将黑手党推向了衰落的边缘。
而这本书为什么不是由意大利人,而是由一个美国人写就,这可能与美国人深层的“五月花号”精神有关。美国的源头也不甚光彩,他们是土地掠夺者、种族屠杀者、宗教改革的逃亡者,可以说美国是叛逆的种子开出的奇葩。因此美国人对于公权力有着天生的质疑,而黑手党作为天生反骨的文化异类,就成为了作家笔下对抗公权力,寻求法律外的绝对公平的最佳载体。同时,这也是作家对于美国政体的深层次反思,以及哈哈镜式的反向书写。
《终极教父》区别于教父系列前两部的是主角泽诺之子、新一代教父阿斯托雷展示出的一个另类的非传统的黑手党徒形象。他的皮肤被西西里岛的阳光晒成小麦色,容貌俊秀性情温文不管男人女人都爱他,他的嗓子极好,理想是当一个受人喜爱的意大利民谣歌手。他区别于他的养父与生父两位传奇黑手党教父的是,他比父辈更懂得宽宥与舍弃,他从父辈身上看到了黑手党谢幕的时候已经到来,“过去的黑手党组织已经土崩瓦解,那些伟大的教父达成了目标,像最出色的的罪犯一样,体面地融入了社会。残存的冒牌货只是些令人失望的笨蛋、二流重罪犯和无能的恶棍而已。”
当他看清楚这一点,在无情且聪明的复仇之后,阿斯托雷全身而退,比任何一个伟大教父隐退得都要干净利落,重新成为一个快乐的意大利民谣歌手。而阿斯托雷的复仇同时也是传统黑手党复仇式正义的最后烟火,它照亮了公权力的黑暗面,同时也将黑手党的残余焚成灰烬。阿斯托雷教父自己宣告了传统黑手党的消亡。自此之后,黑手党一词所代表的的正面意义也随着教父的隐退而消逝,人们仅能从传说中看到往日的荣光,因为一个曾经伟大的秘密社会已然体面地谢幕。
无论东方或西方,古往今来都有这么一种团体,将某个特殊的人群集结在一起,制定特殊的游戏规则,共抗外侮。在中国,我们称之为“帮派”,称帮派的首领为帮主;而在西方,他们称之为教父,意指威权的至高者与秩序的维护者。
马里奥普佐的《教父》就是以西方世界第一帮派黑手党的首领“教父”为题材的系列小说,而《终极教父》则是他辞世前完成的终曲。故事发生在传统的黑手党从公开犯罪走向正当行业的转型之际,黑手党的源头西西里岛的泽诺教父临终托孤,将三岁的幼子托付给美国的阿普里莱教父,阿普里莱将泽诺之子带到美国,改名换姓成为他的侄子,并试图让他远离犯罪与暴力。然而阿普里莱在将黑手党的业务正当化并退休隐世三年之后,突然遭到暗杀。联邦调查局、纽约警察局、南美毒枭、政客、银行家、黑手党的叛徒纷纷卷入阿普里莱被刺的阴谋,他的侄子、泽诺教父的幼子阿斯托雷不得不接受命运的捉弄,从一个温暖快乐的意大利民谣歌手变成冷酷的复仇者,并成为新一代的教父。
若论故事套路的新颖度,小说无甚峰回路转柳暗花明之妙;若论文学价值或小说技法,则是典型的美国文学海明威一派的简练笔触。然而为何《教父》系列小说如此受人追捧,甚至被人称为“男人的《圣经》”。笔者认为,《教父》的价值不在于它作为“小说”本身的突破性,而在于作者在写作这部小说时秉持的“反政府”的叛逆视角。
如果在一部小说里,只有忠臣与叛徒,杀戮与复仇,公权力与地下社团,这些对立元素的界限越分明,这部小说的脸谱性就越强烈,它就越靠近古老的骑士游侠小说,离现代人的审美就越远,简而用时髦的话来说,就越"渣"。所幸的是,《教父》没有掉入这样的窠臼。《教父》的妙处在于,这部小说里几乎没有好人——或许你能从跑龙套的角色里找到一两个,但他们也都各怀心事。但这么一来,你也可以反过来说,这部小说里没有坏人。
于是就出现了一个有趣的问题,《教父》这部“好坏不分”的作品为什么能诞生于美国这样号称“公平公正”的土壤?我们不妨先听听马里奥普佐的夫子自道。“最后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教父”泽诺是这样经营他的事业的,“他在各个领域都有涉足,但从不贩卖毒品或组织卖淫。而且,他从不让任何一个上门乞讨的人空手而归。他甚至会纠正法律的不公——西西里岛的大法官可以宣判,但只要败诉的一方占着理,唐泽诺就会用自己的威望甚至武力来推翻大法官的判决。”
我们可以看出,源于意大利西西里岛的黑手党,诞生的基础源于公权力的滥用与不作为,他们既不黑,也不白,在某种意义上接近于中国的“绿林好汉”。他们与正统社会的区别在于,他们对待不公的方式是以暴制暴、以眼还眼、以阴谋对付阴谋,他们是原始审判的现代延续,因此与现代社会的法律精神背道而驰,并因此成为现代社会的异类。而当故事的终曲由西西里岛转到美国,黑手党的复仇精神就与美国精英政治法律社会产生了激烈的对抗,直接将黑手党推向了衰落的边缘。
而这本书为什么不是由意大利人,而是由一个美国人写就,这可能与美国人深层的“五月花号”精神有关。美国的源头也不甚光彩,他们是土地掠夺者、种族屠杀者、宗教改革的逃亡者,可以说美国是叛逆的种子开出的奇葩。因此美国人对于公权力有着天生的质疑,而黑手党作为天生反骨的文化异类,就成为了作家笔下对抗公权力,寻求法律外的绝对公平的最佳载体。同时,这也是作家对于美国政体的深层次反思,以及哈哈镜式的反向书写。
《终极教父》区别于教父系列前两部的是主角泽诺之子、新一代教父阿斯托雷展示出的一个另类的非传统的黑手党徒形象。他的皮肤被西西里岛的阳光晒成小麦色,容貌俊秀性情温文不管男人女人都爱他,他的嗓子极好,理想是当一个受人喜爱的意大利民谣歌手。他区别于他的养父与生父两位传奇黑手党教父的是,他比父辈更懂得宽宥与舍弃,他从父辈身上看到了黑手党谢幕的时候已经到来,“过去的黑手党组织已经土崩瓦解,那些伟大的教父达成了目标,像最出色的的罪犯一样,体面地融入了社会。残存的冒牌货只是些令人失望的笨蛋、二流重罪犯和无能的恶棍而已。”
当他看清楚这一点,在无情且聪明的复仇之后,阿斯托雷全身而退,比任何一个伟大教父隐退得都要干净利落,重新成为一个快乐的意大利民谣歌手。而阿斯托雷的复仇同时也是传统黑手党复仇式正义的最后烟火,它照亮了公权力的黑暗面,同时也将黑手党的残余焚成灰烬。阿斯托雷教父自己宣告了传统黑手党的消亡。自此之后,黑手党一词所代表的的正面意义也随着教父的隐退而消逝,人们仅能从传说中看到往日的荣光,因为一个曾经伟大的秘密社会已然体面地谢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