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失
1.
我的父母健在可打从我一生下来就成了孤儿,对于普通人而言自然十分荒诞事实上有时候我也觉得不可思议,不过当我“被”生下来之后的许多年里我已经逐渐适应了命运赋予我的角色因为我没法否认也不可能找到令人信服的理由证明我与普通人是一样的,也就是说我自动放弃了父母本应对我履行的职责,其实这也是事出无奈,因为直到目前为止(这种可能性或许会一直延续到我死的那一天)我仍不知道他们是谁,叫什么名字以及都在哪儿。
弃婴这个词儿或许很多人都不会陌生,我一直留着那张照片,它是黑白色的看起来有些年代了,我被裹在蓝色的襁褓中像垃圾似的随意地丢弃在寒冬里的一个街角,这听上去有些惨可并不夸张,我的脸看上去红通通的嘴巴张开却没有哭,唯一的遗憾就是我永远不能够知道我当时在想些什么。很长一段时间他们都怀疑我的母亲很有可能是一名妓女而我的父亲则是一个嫖客因此我的存在对于他们而言是毫无价值的,但我更愿意相信我是遭遗弃的可怜人也不接受我是个偶然的事实。有人把我送到福利院时已奄奄一息像只冻坏了的雏鸟嗷嗷待哺,院长常常说我这个人运气不错,也许吧我想。
你小时候差点儿冻死,院长站在福利院的草坪上阳光透过斑驳的树影洒在他的额头像一只金黄色的蝴蝶,他喜欢同孩子们讲述他们的来历他认为这很有必要,倘若你被发现迟了哪怕一分钟,足够了,院长煞有介事地说他一边挥舞着手臂力道十足,足够让你小子见阎王爷!
我点了点稚气的小脑袋对他笑了笑然后又像一匹不安分的小马驹似的甩着胳膊去草坪上踢球了。那时我年纪不大因此对我的身世之谜还不那么热衷,甭管我是从哪儿来的只要我还活着就行啦,我不在乎我的父母是谁就跟他们不在乎我一样。童年时代我就该干点儿儿童该干的事情,比如踢球啦堆积木啦吹气球啦还有捉迷藏等等,我沉醉在游戏中并不觉得我是孤单的因为那时我还很小还不明白孤独是个啥玩意儿。
后来有一天院长神秘兮兮地把我叫出来,他不无欣喜地对我说,你被选中了。我刚满十岁然后被选中于我而言意义不大甚至有点儿恐怖,福利院过去也常有被选中的孩子其结果都是他们失踪了,莫名其妙,而后是查无音讯。
伙伴们常忍不住议论那些被选中的孩子去了哪儿。
去了外面。
有一个老成的孩子对我们说,外面就是我也不太清楚但我知道那儿不光有米老鼠和唐老鸭,还有金刚葫芦娃,我是红娃大力士啪啪啪啪啪!看招!
他朝我们挥动小拳头一副沉迷其中的模样但那时我已经觉得他有点儿幼稚了因此我对他的话始终保持怀疑态度。
只有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对他的博闻崇拜得无以复加所以经常像个小跟屁虫似的追问他。
那如果我到了外面有好吃的吗?
她蹲在地上两只手捏成小拳头托住腮帮子一副天真烂漫的神色。她说话时声音有点儿怯怯的她向来胆子小常受欺负却长了一张漂亮的鹅蛋脸,她是我们几个比较要好的玩伴当中最早走出福利院的一个,她被收养了。收养这个词我以后才明白。
院长安排我跟他们见了面,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金发碧眼的外国人因此我印象十分深刻,我还记得那位年纪不大的外国女士穿一件天蓝色的T恤和一条泛白的牛仔裤,那双腿比我当时的个子还高但笑容却比我吃过的任何糕点都甜,她还擦了玫瑰味儿的香水,在我此后的生命中我一直没有找到与之相同的气味因此我感到十分困惑,那股淡淡的幽香令我心醉神迷直到多年以后我在一个女人的床上才又一次闻到了这种类似的气味。
兰蔻,她从被子底下探出淘气的小脑袋朝我吐吐舌头,法国的。
但我仍不能确定他们是不是法国人因为使用兰蔻香水的未必都是法国人。
他们不会讲中文刚见面的时候倒还用蹩脚的普通话跟我问了声好,可后来他们再也说不出一句我能够听懂的话来,他们要么是用那种语速很快的交谈方式相互对话要么就是朝我投来那种甜得足以把我淹没的笑容。
然后我仍然拒绝了他们的好意至今我也不能找出个确切的理由来说服自己,但我并没有后悔也没有因为失去在发达国家成长和生活的机会而责怪年幼的自己,当时我并不想离开福利院,坦白说虽然他们对我的好奇心和诱惑力极大,然而我仍旧铁了心想留下来,或许是由于我舍不得我的小玩伴们或许不是,天知道,有时候人作出的决定是根本没有理由的。
于是他们决心资助我一直到我念完大学还承诺给我找一份称职的工作,可他们的资助仅维持了两年就断了,我并不因此记恨在心也不因此感恩戴德,我只是继续成长继续了解这个千奇百怪的世界仅此而已。
听说老板住院的消息已经是深夜了,那时我刚好与前来换班的同事结清账目准备回出租屋好好睡上一觉,不知为何,我总感到疲惫也老觉得睡不够,每次我回到那个冷冷清清十来平米的小房间后一股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疲倦便恶狠狠地将我击倒,在那之前我只来得及煮一碗面喝一杯水,我还打算看几页书可当我翻到第二页时就迷迷糊糊地昏睡过去,然后就是漫无止境的梦像潮水般将我包裹住,于是我就在各种奇怪的梦境中随波逐流。不可否认,我一直很享受这样的生活。至于工作,谈不上厌恶也说不来喜欢只是觉得如果不干点儿什么事情的话我压根没有理由再活下去。
我提着几袋子水果走进市医院高大的拱门,这栋建筑是后来才翻新的它充分延续了本市古老而光荣的传统,既有古代的青色砖瓦也有历史气息十足的木制窗户,许多窗户都打开着,时不时从窗口冒出个病恹恹的脑袋他们往外张望的眼神充满困惑,好像刚从母亲的子宫里爬出来似的。
大厅中央挂着一台尺寸超大的液晶电视上面反复播放医院的历史及会诊医生的简历,有几盆挺大的绿色植物并排放在电视下面,算不得朝气蓬勃倒像是一个对世界满怀失落的绝症病人一样耸拉着脑袋,昏昏欲睡。
左边的缴费窗口排队的人倒不少,能够看见大把大把的钞票往那个窄小的窗口里面递,人们神色抑郁简直像一具具弄丢了灵魂的行尸走肉,他们也许压根儿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那么做但又非做不可。
电梯往上升的时候我总担心自己会掉下去,可我并不怕死我只是不喜欢往下坠落,那种感觉真让人厌烦。一个老太太拄着拐杖在电梯里不停地抱怨,她说儿子的病可把她折腾惨了不光花完了她打算用来养老的几万块积蓄而事到如今病情仍不见起色,用不了多久连那栋祖传下来的老宅子也得卖掉,女儿的家境并不好也帮不了多少忙,老头子又早就撒手人寰,她说她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她嘟嘟囔囔自言自语好像根本不在乎旁边的人听或不听,她自顾自讲着佝偻的身子由拐杖勉强支撑,那张业已苍老的脸上爬满了深深的皱纹就像是布满裂纹的旱田,花白的头发所剩不多,那样子看上去既可笑又令人禁不住心酸。
老板庞大的身躯躺在床上,老板在本市很有一些势力因此病房里除了他的家属还混杂着各色人群,既有身穿制服的警界人士又有留着莫西干头的流里流气的痞子,他们在里边叽叽喳喳地讨论后来全被护士赶到走廊上去了,老板也不喜欢他们叨扰他的清静。
我把水果放在床底下朝老板瞅了一眼,他看起来虽算不上惨不忍睹但也已经是遍体鳞伤了,他脑袋裹了厚厚的纱布后脑勺那儿还有一滩从内浸透出来的血渍,胳膊上青一块紫一块都涂了味道刺鼻的消毒药水,身子盖着象征死亡的白色床单因此我无法推断他还有几处伤痕可看样子脖子以下也没少受伤因为他至始至终都没法挪动分毫。
他眨了眨眼睛有气无力地唤我过去。
咖啡馆的事情你替我全权负责,老板慢吞吞地说,这次我恐怕要在这儿躺上好几个月啦,操他娘的,那两个小子保准跑不掉。
过不多久我电话响了,是黄苟打过来的,于是我向老板告辞去走廊上接电话,那群人还在走廊里议论纷纷,烟蒂丢了满地。
黄苟是我的结拜兄弟,跟龙泉一样,他也是我生命中为数不多而又真正在乎的人。可黄苟这个人太多愁善感老喜欢把一些表面上稀疏平常的事情想象得极其复杂,以至于很多时候他都会被自己内心编织的罗网淹没因此总显得有一点喜怒无常。这样活着虽然很累,但就我而言他这个人还是相当不错的,因为他既是一个善于倾听者又兼顾鼓舞人心的睿智。他人倒是聪明,圆周率也能毫不费力地背出小数点以后的三十位,整天无所事事到处东游西逛还能保证考试时每门功课都爬上及格线。
后来我大学毕业在酒吧工作了一段时间,那时他跟龙泉总爱从校园里溜出来到酒吧喝两瓶廉价啤酒顺带勾搭落单的女大学生。龙泉的口味颇重,他喜欢找那些单身的老女人,甭管她们脸上涂脂抹粉的表象之下存在多少岁月的坑坑洼洼,他乐意逗她们开心亦不介意跟她们上床。他们喝酒的时候眼睛总不安分,酒吧的女服务员被他们调戏了个遍,不过他们年轻富有朝气,长得也不赖,因此大多数女服务员对他们都比较宽容。只要不过分就好,偶尔来两句语意双关的俏皮话也无伤大雅。
龙泉这个人比较复杂,尽管我们相识几年可我仍然摸不透他的心思。他表面上看来总是放荡不羁,在女孩子们面前油腔滑调,邪里邪气的。但有些时候他又表现得极为认真令熟悉他的人不寒而栗,他沉默下来,喝酒抽烟,最后朝这个世界投去漫不经心的一瞥。那个时候,我总不能轻而易举地揣摩他的心事。我既对他了如指掌,又好像一无所知。
然而再怎么说,他都是一个极其狂妄的家伙,说话的艺术掌控得炉火纯青且总是滔滔不绝。他什么都讲,包括那些不为人知的性体验。他点上一支烟,嘴角挂着邪里邪气的浅笑,开始摇晃他那一头杂色长发的脑袋,只需小火微炖,他便可把一切称之为罗曼蒂克的不俗艳遇娓娓道来。她们之中有一个共同点,都比他年纪大且不止一点,但龙泉却说她们都风韵犹存而优雅大度,可不是我们想象中松松垮垮的半老徐娘。他爱她们,他甚至毫不吝惜地爱上每一个同他上床的老女人。
与她们在一起的时候我总不缺少爱,龙泉手指夹着一根青絮袅袅的香烟脸上不无得意,我也不保留这份爱,在一起时便爱得酣畅淋漓几近死去活来,他朝黄苟挤眉弄眼后者则完全沉迷于他所构筑的想象世界之中,也就是说,一旦分开以后我们又被打回原形,该怎么样就是怎么样,碰巧在街上遇到时连个招呼都不打,就像是陌生人似的擦肩而过。但我们彼此心照不宣,去他娘的天长地久!我信奉的原则是,越短暂越美好,爱也一样,烟花亦然。
于是他又极不正经地讲起做爱的细节,什么体位啦深度啦力道啦直感啦统统毫不避讳,他讲的时候绘声绘色以至于坐在一旁的黄苟完全沉浸其中久久不得自拔。在他想象的世界里任何人都挤不进去。黄苟曾很大方地跟我们分享他幻想的乐趣,他说想象的世界浩瀚无垠,又充满诡谲和荒诞,而且画面切换极其迅速,往往在你某一个万分之一的意识开始流动之际,你的世界将大有改观。
当我开始想到性,他不无忧伤地说,我就会由此联想起女孩,这倒是再正常不过的了。可是接下来你们一定会大跌眼镜因为我又因女孩而联想到史前时代,想到衣不蔽体的史前人类和他们狂野的生活步调,跟着,画面切换,继而联想起侏罗纪时期的恐龙种类甚至能够闻到它们庞大的躯体散发出的泥土味儿和粪便味儿。粪便,这下好了,想象的世界又开始坍塌覆灭且在极短的时间内重新构筑起来。这回是小时候,我和几个同伴在森林公园的小径上刨一个土坑,往里边拉大便,热腾腾的冒着烟儿,其后往上面盖几片大棕榈叶,再往后武大郎挑着卖烧饼的担子摇摇晃晃走过来,我们自顾自躲在林子里窃喜,但见他那精悍的短腿往上面一脚踩空,随即摔得四仰八叉惨不忍睹而我们则躲在林子里笑得满地打滚。
去你丫的,龙泉不耐烦地打断他,这也太他妈离谱了吧?武大郎什么时候穿越了干嘛不把潘金莲也捎带着送过来?
这时黄苟突然跳起来打个响指,那样子全然一只得意忘形的灰猴。
对了,金莲姐!接下来出场的就是她啦!你这个思路是正确的因为我们的想象总是依靠相互关联而维系起来的,就算有些时候两个画面看似完全不搭边儿可事后你再仔细揣摩好像它们之间又有着那么千丝万缕的联系。潘金莲让我联想到了性,如此一来我就兜了一个大圈子最后终于安全返回。想象的世界要不就是兜兜圈子要不就是相互重叠,其虽荒诞不经却又思维缜密。
循环想象,我说,每个人都是构筑这个空间稳定存在的一个基点。
G点?
龙泉猛地跳出来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大哥果然是深藏不露呀!
三人随即止不住大笑起来,笑得前仰后合眼泪稀里哗啦。
我生活的乐趣不多枯燥总是周而复始地缠绕我因此在我为数不多的欢乐里面他们是占据大多数的人,所以我发誓要竭尽全力保护他们而不管他们对老板做了什么。作为他们的大哥我觉得自己理应承担一部分责任,年轻时总有那么几次挥发出不可控制的冲动而这又是基于年轻的根本,因此,无论他们犯了什么错惹了什么麻烦,在批判的同时也要保护。
我在走廊里听他们议论了半个钟头因此事情的梗概我也基本确定下来,在回家的路上我一直考虑这件事好几次都由于心不在焉差点儿被汽车撞倒,司机探头出来凶巴巴地问候我妈,我置若罔闻继续走我的路。尽管去吧我不无恶意地想,反正她就是干那个的只要你花得起钱。
老板这个人轻易开罪不得,这我是知道的。倘若说我仅仅对这个世界充满失落那么老板就完全出于对这个世界的憎恨,疯子,他确实是个疯子,既具备了狼的凶残本性又长着熊一般的身架子,且在本市多年耕耘势力非凡,各个网络上的人都有牵连换句话说他要想在这座城市找一个人并不是太麻烦。他表面上是个开咖啡馆的实质上还经营了本市最大的地下赌场,触须遍布色情毒品行业,他是个十足的幕后操盘手,当然动静不大再加之上下打点得当因此自出道以来还未在这条船上栽过跟头。
龙泉和黄苟这两个小傻瓜,这次可真的是摊上大麻烦了。
我扭动钥匙转了转门把手,房内长年阴冷的空气直扑过来就像是成千上万的阴兵鬼阵。于是我点燃一支香烟顺带给黄苟回了个电话,面条煮好的时候我已经与阴兵们斗得精疲力竭,寂寞和孤独是它们最具杀伤力的武器,我勉强扒了几口却已食之无味。
2.
宛若血色的残阳下她独自站在那儿,就像是一条浸透了血渍的破抹布。她如一般妇女束起一个圆溜溜的黑色发髻,孱弱的身子套一件白色的T恤,牛仔裤下是一双蓝白相嵌的旅游鞋,她双手不安地握在肚子上十分局促地望着我。那可怜巴巴的眼神像在乞求我施之恩惠却又难以启齿,当夕阳开始转变成金黄色时她怯怯地朝我迈上一步,她不敢靠得太近仿佛我就是一头剑拔弩张的野猪随时有可能伤到她似的,她于是陷入自己都难以遏制的犹豫中。
她缓缓伸出一只手手掌充分地舒展开手心朝上,那只苍白无力的手浸泡在金色的余晖里简直就像观世音菩萨的慈悲之手。
跟我走吧,她梦幻般低喃,我会补偿我所欠下的而同样是你所缺乏的因此无论如何请相信我。
她的赢弱的音调揉进夕阳里像是一只落入陷阱而无力呻吟的野兽,跟我走吧,她继续呢喃着重复着千篇一律的请求,你不该恨我的因为再怎么说我都是你妈。
得了吧,我悻悻地想,结果怎样你是知道的因此无论你再怎么请求都无济于事我是不会跟你走的,我倒不是恨你,坦白说我并不恨你,今后也不可能恨你,于我而言你的存在与否压根儿毫无意义,这些又与我何干?我只消做好我自己,在世上苦苦挣扎有时候固然令我感到沮丧可这么些年来不管孤独也好贫苦也罢都没有将我打倒,我照样活得好好的因此我并不需要额外的关心抑或迟来的弥补,我只想继续以往的生活步调在这条没有尽头的路上一直往前走,倘若有一天我真的走累了。那么好吧,我谁也不求,我仍可义无反顾地选择结束此生。
她又试图朝我靠近迈着底气不足的步伐,然后又是长久的驻足,她充满哀伤地望着我,湿润的眼眶里饱含热泪。过不多会儿,夕阳就沿着地平线落下去了,黑夜开始像病毒一样浸染使得整个空间立即昏暗下来。我终于背向她默默地往前走去,到了这个时候我没有再逗留的理由。
求求你,有一个声音在黑暗中叫唤,求求你,声音是有些悲伤且并不做作因此我清楚她是发自内心想要挽留我可我压根儿不愿意同她多费唇舌。每当这个时候,除了逃开我别无他想。不管那张我永远看不清切的脸庞多么哀戚怜怜,反正,我想,我决不心软。
醒来的时候窗外仍然一片墨黑就连最起码的轮廓线都看不见,棉絮被我在睡梦中踢到了一边因此我大半个身体裸露在外面,初春的空气里仍沁透着阵阵凉意,我赶紧拉了拉被子把它裹住我裸露的躯干。我在黑暗中睁了好一会儿眼睛,视线在混沌中迷失,眼睛这面明镜也由于失去光源的折射而丧掉它原本的功能。我捻亮了台灯,橘黄色的光球围绕着台灯以弧形朝四周扩散,湿湿的空气中有一股咸味儿,就像海边,我感到眼睛底下黏糊糊的,于是我站起来去两平米的厕所洗了把脸,冰冷的带着石灰味儿的自来水多多少少让我清醒一些。
过后我点了一支香烟顺便往烟灰缸里倒了些水,我把枕头竖起来靠在床头默默地吸烟,此外那个梦一直在我脑子里萦回,赶也赶不走。下半夜彻底完蛋了,我一根接一根地抽烟,喷云吐雾之际完全没有留意到时间这回事儿,再往后就是那股常常令我感到恐惧的孤独,它见缝插针般从我未曾设防的毛孔钻了进去,我感到后背冷汗涔涔,我禁不住伸手摸了一把,那儿一片冰凉。
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敲门声响了起来,“咚”,一开始是这样响了一声,而后连连叩击三下,转而又以一击终结。那声响十分沉闷,尽管四周静得出奇,可敲门声仍没有搅起多少涟漪。
老板按照约定的时间来了,他大概是偷跑出来的因为他还穿着病号的蓝白条纹的长袍,他面无表情地走进我的房间并在我的床沿坐了下来,他借着昏暗的台灯粗略地扫视了一下房间的布局随即蹙起眉头。
早叫你换个宽敞一些的地方,他不无埋怨地说,又不用你出钱,你明白只要你开口我是会替你办好的。
这我知道,说真的我有点儿反感他这种居高临下的姿态,可你也知道我一个人住因此并不需要大房间,那样反而令我感到空虚和孤独。
真搞不懂你,老板伸出一根粗大的手指在空中挥舞了两下,年纪轻轻干嘛不找个女人一块住。
女人总是靠不住的,我说,随即点了一支香烟也给老板递了一支,女人狠毒起来简直可怕到极点!
你的偏见!老板吸了口烟,也有柔情似水的女人,善良的亦不在少数,只可惜你一直带着有色眼光去审视她们。
哦。
我真是厌烦透了这种没有意义的争论。
那好吧,老板把烟蒂扔进加了水的烟灰缸里面,随即发出“滋”地一声,火红的烟头瞬间熄灭。
东西都准备好了?他最后说。
我于是从床底下抽出一个黑色的皮箱,在台灯下打开扣带让老板看了一眼,他似乎很满意地点了点头,随后他便站起来拖着他那庞大的身躯径直走出了房间,我小心翼翼地提起皮箱捻灭台灯跟上他的步伐。
我们走到街上时正是黑暗最浓的那一刻,就连路灯都被这片如同墨汁般的黑暗包裹起来,光线的力度似乎急转直下。街道上原本是空无一人的,有一股浸着凉意和雾水的晨风迎面扑来,就像是干燥的冬夜里站在河堤上欣赏拍打堤岸的潮流,黑色的吉普车像块巨大的砖头似的码在路边,老板钻进驾驶室用钥匙发动引擎,寂静随即被如野兽低吼般“轰隆”声刺破,这时候黑暗开始退潮。
破晓时吉普车驶入一个戒备森严的高档住宅区,绿色的草坪之间有一条蜿蜒的水泥路直抵车库,直到汽车完全开入车库熄灭了火之后我和老板一句话也没说,我们好像两个陌生人似的坐在同一辆车里各自想着心事。老板庞大的身躯从驾驶室挤了出来,我提着黑色皮箱跟着他走进电梯。
老板熟练地从屁股后面卸下一串钥匙打开了房间的两层防盗门,往里去一点儿便是一间装潢奢华的客厅,墙上黑色的液晶电视并不比医院大堂那台小多少,真皮沙发被擦得锃亮几乎能够反射出每一个摇曳的影子,一个大尺寸的花瓶稳稳地立在墙角里边栽了一颗绿叶植物,叶片也被精心擦拭的纤尘不染,不过客厅里明显闻得到一股刺鼻的腥味儿尽管有人刻意喷洒了不少清洁剂可那股气味仍掩饰不住地往我鼻孔里钻。
老板走过去拉开冰箱从里边拖出一具用保鲜膜裹了好几层的冻僵了的尸体,他把尸体放在客厅的地板上,那上面早就铺了一块透明的塑料薄膜。
动作得快,老板朝我使了个眼色,六点钟以前必须弄好。
我于是从皮箱里取出那把闪着寒光的钢锯和另一把削铁如泥的短刀走过去弯下腰,有条不紊地肢解尸体。
这完全是个意外,老板一边按住尸体一边自言自语,我本来没打算杀她。
我看着这个冻僵了的女人的尸体,揭开保鲜膜之后她的脸仍然白森森的嘴唇则冻成了酱紫色,她还穿着生前那件天蓝色的长裙赤着脚,她的脖子上面有一道十分明显的勒痕。她眼皮已经垂下可我仍能够感觉到藏在眼皮里边那双充满怨毒的黑眸子,当我把她的手臂锯断之后暗红色的血慢吞吞地涌了出来,尸体表面那一层凝冰逐渐溶解。
再快些,老板把碎尸往一个黑色的塑料袋里塞,他催促道,他那双硕大的眼睛瞪得圆溜溜的,他直愣愣地看着我挥舞钢锯,触目惊心。他大概在想就算凭他自己恐怕都干不了这种令人汗毛倒竖的事儿。可他杀了她,不管是不是意外,他杀了她,还不惜利用各种手段迫使我替他毁尸灭迹。但我仍不能判断我与他之间到底谁更残忍,因为当我肢解尸体时我全然没有任何感觉,反而像一部扭紧发条的机器似的按部就班的工作。
这个女人我曾经见过几次,有一段时间她老是跟黄苟黏在一块儿,她同黄苟是一个大学的只不过比他高一届,他们相恋的时间并不长可龙泉三番五次地跟我讲那个女人要不得,是个烂货。我对于女人并不感兴趣因此也就没有详细了解过关于她的任何事情,她的过去,以及她的生活和性格特征。后来我又在老板的车里见到过她一次可我并不感到惊讶,反而她看到我时表现得有点儿不自然,既羞涩又惊恐。我不以为意,我一直认为女人换男人就跟男人换女人一样没有什么不同,选择而已。
可她死了,一条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止息。我不认为她犯了什么错,反之我几乎责怪老板这个人太凶残,为何非要置人于死地呢?如果换做是我,定然会有更为恰当而非暴力的解决方法。
得了,我警告自己,别再假惺惺装什么正义啦,看看你自己沾满罪恶之血的双手吧,瞧瞧那些腥味儿十足的暗红色液体吧,你这个屠夫有什么资格指责别人?
你必须把东西带走,老板命令道。
我望着他那颗愚蠢至极的大脑袋真想狠狠地揍上几拳,不过我厌恶暴力因此强行克制了这种冲动。
不行,我说,在还没有找到适合的掩埋地点之前最好还把它放在冰箱。
老板考虑了一会儿似乎觉得我是对的,他最后总算妥协了。
尽快,他不耐烦地说,我要你尽快把这件事处理好。夜长梦多,懂啵?
我懒得理会他,兀自去厕所把工具清理干净用抹布擦亮再装回皮箱里面,做这些事的时候天已经完全亮了。
晚些时候我去咖啡馆值班,店里照例坐了几个午间休息的白领,他们神色恬然地坐在那儿小缀咖啡用低语交谈。音响里传出一首舒缓的慢乐,那些懒洋洋的音调在空气里流动就像是一缕缕气若游丝的魂灵。咖啡馆里光线暗淡,吧台后面的柜子里用透明的玻璃罐装了各式棕色的咖啡豆,此外还放了几瓶装饰性的红酒,木纹桌椅懒懒散散地摆在大厅,上面的鲜花每天更换一次。
鲜花令我联想起大学时代的青葱岁月,我手捧一束玫瑰站在女生宿舍楼下沐浴在夕阳的余晖中,红色的玫瑰花瓣上面有喷洒的水珠,透过这些梦幻般的凝聚物可窥见夕阳在西边的地平线缓缓下沉。他们告诉我要打动一个女孩就必须拥有一束性感的玫瑰,那既是浪漫也是爱的象征,女孩子们喜欢这个。可我仍然不太清楚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坦白说我对女孩子们并不太感兴趣,也不想花太多时间在这种无聊的事情上面,然而下课后我居然着了魔似的直奔校门口的花店,在它还未关闭之前捧出了一束矫揉造作的玫瑰。
女孩迈着轻盈的步伐从楼梯口走出来,她一眼就看见了我像个木偶似的站在这儿,当我缄默不语地走向她把玫瑰硬塞在她手里的时候,她竟然吃惊地看着我,在短时间内不知所措。有一些披头散发的女同学从阳台探头出来,一边吃吃地笑一边起哄,女孩仍手足无措地捧着鲜花站在原地,一颗颗凝聚的小水珠在花瓣上熠熠生辉,简直就像珠宝店里切面密集的宝钻。
也许我们可以一块儿出去走走,我泰然自若地说。那些家伙告诉我这种时候总免不了心跳加速,可我愣头愣脑地站在这儿内心完全没有任何跌宕起伏。
女孩长得不算漂亮可她拥有一双白皙的大腿,长长的没有赘肉,脸型也还不错,下巴尖尖的。她留着一头长发染成棕色,发尾几乎垂到腰际,大概吸引我的正是她的秀发。如今她穿了一件短到大腿根部的牛仔裤,上身简简单单套了件圆领的白色T恤,那两团圆鼓鼓的突出物似要从领口奔涌而出。
好吧她说,你等我一下。
她转身走入楼梯口,紧跟着我听见了一阵上楼的声音,踢踢踏踏,短高跟鞋与地面合奏出节律分明的乐音。
夕阳渐渐地隐没下去,金灿灿的光芒也都收拢在西方的某个点上最后骤然消失不见,转瞬之间夜幕开始笼罩大地,女孩还没有下来。我猜想她大概正站在镜子前用粉扑往脸上轻轻拍打,口红就放在伸手可及之处,她的脸上了一层粉底因此更显苍白,她用眉笔在眼睛上方仔细地描摹,间或又闭上眼睛画一条黑色的眼线。她最终朝镜子里边的脸庞笼统地觎了一眼,跟着不无满意地点点头,嘴角微微翘了起来。
但是这时我已转身走开了,我等了十分钟就觉得厌烦,也觉得我简直就像一个傻瓜一样在浪费时间。于是我迈着沉重的步调往图书馆的方向走去,我看了一眼表,我揣摩自己仍有好几个小时可以安安静静地看会书。
后来我挑了一个角落的座位,图书馆里冷冷清清的,这个时间点大多数人都约会去了或者三五成群地走出校门,去落魄的大街上闲逛。图书管理员耸拉着脑袋,他至始至终都盯着电脑屏幕也不知道在干些什么。我从书柜上抽了一本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我翻开粗制滥造的纸张,文字的排版也非常糟糕,这无疑是一本未经授权的盗版书。可我不在乎这些,我仍然十分投入地阅读起来。
“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我进入灰尘仆仆的马孔多小镇,在第一代布恩地亚的密室中窥见炼金术的奥妙,我看见了那块逐渐消融的冰,在人们的挣扎和惶恐之间,一块巨大的磁铁吸走了小镇大部分金属。吉普赛人的队伍渐渐远去,在夕阳中仿佛一队机械人似的穿行,在烟尘滚滚的马孔多小镇的街道的尽头消失不见,留给布恩地亚家族永世的孤独。
有一个女孩从图书馆的小门走进来了,起初我并没有注意到她,往后一点儿我闻到了一股如同树脂般令人心醉神迷的幽香,我禁不住抬头瞥了一眼。她坐在我对面的椅子上埋头看书,那张椭圆形的鹅蛋脸长得十分漂亮。
她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在图书馆我第一次看见她,她穿着一条浅蓝色的长裙简直像一位超凡脱俗的仙子。一周后我又在食堂里碰见她,于是我走过去与她搭讪,也不觉得有什么冒昧反而认为这很正常。
请问你是哪个系的叫什么名字。
历史系,她看了我一眼眸子里不无戒备,杨月如怎么了?
杨月如。是个好名字。
没怎么,我往四周瞥了几眼,下意识的。
就想认识你。我漫不经心地说,思绪又不知飘到哪里去了。
看你蛮老实的,她讪笑道,不怎么适合跟陌生女孩搭讪呀。
我什么也不说就把目光收回来直愣愣地盯住她的眼睛,起初她不以为意地用那种倨傲的目光回敬我,可是后来她终于无法再继续下去,低了头,脸也红了。我以胜利者居高临下的姿态看着她,突然感到自己无所畏惧。
她又抬起漂亮的椭圆形的鹅蛋脸偷偷地瞥了我一眼,然后马上把目光闪开。
真奇怪,她仿佛自言自语般嗫嚅着,我怎么可能害怕呢这不可能的呀?
那不是害怕,我说,而是因为我的眼睛太具有杀伤力。
她捂住嘴巴吃吃地笑了可我压根儿不觉得这一切有什么好笑的。随后她站起来朝我瞅了一眼便走了,她转过苗条的身子轻飘飘地走出食堂,眨眼之间就不见了。
后会有期。我想。她大概还没有男朋友。
下午咖啡馆里面空荡荡的,有一个流浪歌手从咖啡馆外面经过,他走进来问我这里请不请人唱歌。他留着大背头脸上胡子拉渣,背后面斜挎一把木吉他,穿着黑色的皮裤和深褐色夹克,戴着一副涂有白色骷髅头的无指手套,整个儿看起来既有点邋里邋遢又充满了令人可望而不可及的艺术家气质。我告诉他拐过这条街有几家酒吧那儿兴许需要歌手,他朝我点头示意又询问了具体地址,最后他和来时一样迈着不慌不忙的步子走了出去。
过了一会儿他又回来了。
那边儿也不需要。他坐到吧台前面点了支万宝路香烟,又捋捋头发。我说你在这儿上班无不无聊?
他似乎有意挑起话题却又不知说些什么因此他的问题显得相当笨拙。实际上他大概是走累了想坐一会儿,可他没把握我会不会请他出去。
有时候会,我接过他递来的香烟,有时候不会。
这座城市烂透了,他抱怨起来,一点儿人情味都没有,又脏又臭。他喋喋不休地列举了许多甚至连我都闻所未闻的城市漏洞,因此我不得不表示他对这个城市细致入微的观察实在令我佩服。
当你走在街上,他朝外面比划一下,你只要朝随便什么人多看一眼,你就可能会有生命危险。这儿的人都怎么了,他露出十分困惑的神情,吃了火药吗?
这我倒没发现,我说,因为我走路从来不盯着人看,不不不,也不是目中无人,只是觉得没什么看头。
流浪歌手举起一根手指在鼻翼上面抠了几下,他朝我挨近了一点,我闻到了他身上古龙香水的味道,我赶紧点上一支烟并希望香烟味儿能够形成一道护盾将我包裹起来,因为那股刺鼻的香水味简直叫我无法呼吸。
你从哪里来。为了不至于使气氛陷入沉默尴尬我便问起他一些人们闲扯时通常会问的问题。
那不重要。他不可置否地耸耸肩膀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情。
怎么不重要,对于一个有家乡的人来说就很重要。
我没有家乡。我原来倒是有个出生地,可自从我爱上音乐以后他们都讨厌我认为我是个怪咖,不仅打扮怪异行为怪异而且也许对于他们未成年的女儿具有一定的威胁,他们一见我就要指指点点骂骂咧咧把我划为异类。有一天我厌倦了这一切,受够了,知道吧。连我亲生父母都讨厌我,于是我背起心爱的吉他,它虽然只是一把破木吉他可它总对我不离不弃,比人强多了。我成了一名流浪歌手,至此再也没有回去,我把自己划为浮萍无根的那一类,我发誓永远不回那个满是偏见的鬼地方。
我请他喝了一杯咖啡,这时候他的眼眸中突然闪烁出几许感动之光,我递给他一支香烟,我俩面对面坐在吧台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你是个不错的人,他解释说,并不是因为你请我喝咖啡我才这么说,而是通过我俩的对话我发现你是一个很有耐心的倾听者,像你这样的人可不多啦。
他坐了大概两个小时。下午四点他离开了,并不说明他要往哪儿去。他拖着落寞的身子伴着午后惬意温煦的阳光走到街上,他沿着人行横道过了马路,到对街时川流不息的车辆挡住了我的视线,他的身影消失了。此后的时光里我再也没有见过他,我揣测他也许离开了这座城市,也许他打一进来就对这个城市感到厌烦了,可对于有些永远都走不出去的人而言,只得默默地忍受岁月赋予这座城市的意义抑或在人们身上的闪光。
我把面条放入沸水中煮,碗底有一层姜末和酱油,细长的面条在沸水里翻滚,我盖上锅盖顺便点了一支香烟。我脱掉花格子衬衫,白色背心不知什么时候染了一些咖啡色的污渍,牛仔裤也不干净,我把它们全脱下来丢到脸盆用清水浸泡。
吃面的当口我忽然想到老板家冰箱里面的尸块,想起她与黄苟有着一段秘而不宣的往事,那个女孩有一次坐在老板吉普车的副驾驶座上,用娇羞胆怯的目光偷偷地观察我。可她为什么要死呢,老板为什么非要杀了她不可呢,我实在不明白个中缘由,他们之间的恩怨情仇在我看来简直不值一提。难道选择有错吗?
我再也吃不下一口面,于是把碗扔在桌子上,那些黏糊糊的汤汁看上去就像从割开的尸体里面流出的暗红色血液,过不多会儿它就在碗底凝结,连房间里的空气都变得浑浊不堪。我打开窗户,把白色的窗帘卷在一边,我开始观察对面大楼的窗口。
临街有一家西式餐厅,二十四小时供应披萨和牛排,进进出出的人们全都一个样,行色匆匆。店内的装潢看上去颇有档次,且别具一格。可人们吃完东西马上就离开,那儿毕竟不是家,而他们都有恋家情结。一位穿黄色工装的大婶总在附近的街道徘徊,她拿着一只便携式铲子和一把磨损严重的扫帚,戴着一顶红色的便帽,整条街道往往被她清扫得干干净净。她从不抱怨,大概是个哑巴,看见有人乱丢垃圾时她总是默默地走过去把垃圾扫入铲中,决无责备,任劳任怨。
没过几分钟疲倦彻底将我击倒,我躺在床上抽了一支烟,过后突然觉得头脑眩晕,好像有什么不知名的东西在脑海里游荡,像鬼魂似的在黑暗里穿行,我的意识也终将被其蚕食干净,最后只好陷入永无止境的长眠之中。
龙泉鲜血淋漓地闯入我的梦里,他脖子上有一道长长的伤口看起来很深,像是被人拿刀用力捅了一下还不罢休,直至顺势往下拉,切开不堪一击的皮肉,伤口骤然扩大。他用手捂住伤口,鲜血不断地从指缝涌出来。
我被人袭击了。他的声音都变得沙哑似乎被刺伤了声带。
谁干的。
我试图找一块布条之类替他包扎伤口,可最后竟无奈地发现我们俩人完全置身于一个无形无影的环境中,四周则是一片神秘的混沌。
我的脖子被扎了一刀。他冷冷地说。
这我知道。问题的关键是,谁干的?
真要说吗?他有点迟疑起来。
不说我怎替你报仇?
好吧他说,我告诉你可你无法替我报仇因为刺伤我的不是别人正是你的老板。
我悚然一惊。
别太自责,他声音越来越小,我突然感到一阵恐惧,害怕就这么眼睁睁失去他。
你过来一些。他无力地朝我招呼道。于是我按照他的嘱咐靠近了些。
你看这个。
他猛地挪开双手把血淋淋的伤口完完全全展现在我面前,那个伤口简直触目惊心,难以置信受了如此重创他还仍然活着。可接下来他竟然把一整只手完全伸进伤口里面,脸上挂着得意的邪笑。
再看这个。
他突然从喉咙里面掏出一把血淋淋的匕首,眨眼之间,匕首尖端轻而易举刺入我的腹中,我感到一阵隐痛,可他还不罢休,居然顺势往下一拉,我看见自己的腹部被切开一个可怕的口子,热腾腾的内脏顺着这道残忍的口子流泄出来。
我吃惊地望着他。
你这个叛徒,龙泉不无得意地笑道,这是你该得的报应。
他脸上又闪现出那种邪里邪气不可一世的讪笑。
3.
杨月如就躺在我的身侧,我们盖着同一条白色的被子。她穿一件女式背心,奶罩脱掉了因此圆挺的乳房很轻易就从两边的豁口挤出来。眼下她还未醒过来,两瓣儿性感饱满的嘴唇紧闭着,从鼻孔透出均匀的呼吸。
我的左手被她压在身子下面,动弹不得。我不忍心将她从美梦中唤醒因此只好吃力地保持这个姿势俯就她,不过她身体散发的味道真叫我禁不住想要再度一亲芳泽,这种时候我总无法保持坐怀不乱,因此我用右手伸进她的背心里面狠狠地揉了几下,她翻了个身,小嘴巴嘀咕了一句什么又睡过去了。
我终于把手从她的腰肢下面抽了出来,我蹑手蹑脚地从被子里抽开身子,趿拉着凉鞋去厕所冲一个冷水浴。
这个厕所的形状简直叫人难以置信,它既不像普通宾馆房间的四方形浴室那般本本分分,又不像颇具情趣的青年旅店的洗手间呈现一个浪漫的心形,而是那种令人窒息的,狭窄逼仄的三角形,大概是为了房间布局的考虑(节约空间)以至于最后装修厕所时不得不草草了事。
抽水马桶早就染上了一层恶心的黄色污渍,就像是一块粘上了花生米的奶酪,不过个中味道切不可同日而语。
校门口的这间招待所是宿舍里边一个哥们介绍的,他告诉我此店除了价格便宜以外还免费提供两个杜蕾斯牌避孕套,双人大床极富弹性,此外,由于地理位置较为僻静还可抵御闲杂人等的好奇的目光,总言之便是偷情约会的极佳场所。
那厮说得可谓眉飞色舞,意兴阑珊之时还不忘拿出自己往日的实战经验与我分享探讨,因此我当即信以为真打电话过去预定了房间。
我用白色的浴巾擦干身体,看镜子里面瘦削的胸膛和肚子,几乎认不出来。那双黯淡无光的眼睛就像刚从失明的边缘拯救回来的一样,除了困惑和迷离,还饱含复杂的阴暗。脸颊凹陷进去,因此颧骨看起来格外突出,这固然给整张脸平添了几分立体感,可乍看一下未免太过楚楚可怜,就好像每天都在挨饿似的。
杨月如从床上爬起来朝我眨了眨幸福的小眼睛,她旋即又钻到被子里面只单单露出那张椭圆形的鹅蛋脸,在我色迷迷的注视之下双颊顿时殷红,小身子也不住地在暗中扭动。
我走过去,在衣服口袋里翻出香烟却被她一把夺走,闪电般令我猝不及防。
不许抽烟。她极其认真地警告我。
快给我。我有点儿不耐烦朝她嚷嚷。
不许抽就是不许抽,她十分坚决地强调,没有商量的余地。
我没理她,强行从她手里夺过香烟,悻悻地点了一支。蓝色烟雾随即在我头顶袅袅萦绕,幻化成千百般形状。
你这个人真是野蛮,她别过脸去。
抽支烟有什么不好,我说。
就是不好!对你对我对这个世界没一样好的!
她气鼓鼓地吼道。
我实在拗不过她只好把抽了半截的香烟掐灭掉,然后把烟头丢入干净的白色瓷质烟灰缸。我开始穿衣服,揣摩着找个什么借口离开这地方,因为我实在不想由于个人的某些小癖好而影响她的心情,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离开她的视线,也许我们还能因此保持下去,要不然,我想,我极有可能从此避开她,在沉默中结束我们之间莫须有的感情纠葛。
你去哪儿?
她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伸手拽住我的衣角。我没说话,可这会儿她突然从后面抱住我,风情万种地说,别离开我。
别丢下我一个人。她幽幽地说,我怕。
出走的计划失败了。吃早餐之前,我们又做了一次。
4.
认真想来杨月如算得上一个强势的女孩,未经爱情洗礼之前(这是她的原话),她对任何事都处之泰然,当机立断,绝不迟疑或感情用事。当初我在图书馆遇着她的时候,她着实留给我一个毫无粉饰的,充满理性和明睿的印象。她无疑是一个聪慧的女人,又兼博览群书,上知天文下知历史,算起来还是一个美貌与智慧并重的才女。可她生性倨傲,虽说追求者众多但从未被俘虏,她说遇到我之前她对男人的理解仅限于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她还说她看上我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我的直率和野蛮,然而她又十分讨厌我的这类个性特征,因此她与我在一起多半时间都处于矛盾之中。
事实上我们之间的感情仅仅持续了两个月,后来突然有一天我不再找她,就像是我从来也不认识她这个人一样。我不太清楚自己为什么非要这么做不可,也许我开始觉得束缚的迹象逐日增加,因此我不得不出此下策。
再往后我偶尔碰见过她几次,无论是在图书馆抑或食堂,也无论是人潮拥挤抑或形影单只,总而言之,我们就像陌生人似的擦肩而过,她赌气不屑于跟我打招呼,而我则觉得打不打招呼于我而言根本就无所谓。
她恨我,这我知道;她爱我,我亦明白。可我就是无法说服自己再去找她,我痛恨束缚,在其与感情的角逐中,毫无疑问地占尽上风。
因此在接下来的两年中我再也没有找过一个女孩,也再没有过一次我认为是值得发展的邂逅,直到大学毕业,我在对待感情问题时仍心存顾虑。
那时我已经几乎不怎么说话了。
5.
迫于老板的压力我实在没办法将那件事拖延下去,只好绞尽脑汁把碎尸处理掉。一开始我想过把装尸体的塑料袋绑一块石头,如电影里毁尸灭迹沉入河底,兴许那些呆头呆脑的肉食鱼类会帮上点忙。可后来我又觉得这么做似乎不妥,因为那条河常有人游泳,钓鱼爱好者也不在少数,万一被他们无意中窥见这个罪恶的秘密勾当,谁能保证警察不会顺藤摸瓜从中获取于老板不利的信息呢?再者,倘若某一天突降暴雨,洪水把河床搅个底儿朝天,顺带把装尸体的塑料袋冲到岸边,碰巧有一个拾荒者看见如此鼓鼓囊囊的大袋子,指不定装了什么稀奇宝贝,于是乎将其割开。后果同样不堪设想。我又想过将其偷偷烧掉,在烈火中把碎尸化为灰烬,但深思熟虑之后仍觉不妥,因为这么做总要引起别人的注意。
后来我终于想到一个绝妙的办法,傍晚时我去老板家将尸体从冰箱取出,放入我早已预备好的便携式旅行袋中,又走到楼下从车库开出老板那辆黑色吉普,朝龙泉与黄苟所在的大学开去。
我准备今天晚上就把这件事情搞定,决计不再拖延,而当我脑海中闪过那片阴惨惨的白桦林时,我竟再也找不出比它更好的埋尸地了。但我必须承认,我终究是没有什么理由说明那个地方的安全性,奇怪的是,我一旦认定它之后就无法将其摒弃。
汽车沿着主街道行驶二十分钟,穿过一段繁花似锦的商业街和灯红酒绿的舞厅及发廊,最后两边的建筑物渐行变得落魄古老,一颗颗半死不活的梧桐树已被砍得只剩下主杆,我往右打了转向盘,汽车的前轮拐了个九十度的弯儿,再朝前开五分钟,那所曾经辉煌一时的三流大学便骤然耸立,就好像猛地从地平线拔地而起,堪堪这个时候夕阳刚好落下帷幕。真是天公作美,我不无恶意地想道。
我把吉普车泊在校内停车场,把折叠式工兵铲一并塞进旅行袋,又把车钥匙放到裤子口袋,这才拖着不堪重负的旅行袋往那个地方走去。
尸体被分解之后重量不减反增,我想体积与密度都无甚大的变化,为什么竟至于如此沉重。我倒是听人讲过人死后放入棺材超度,请了道士和尚念诵往来升天咒,可尚未入土为安,灵魂一时半会儿不能脱壳,加之又与尸体一分为二,因此重量也就徒增一倍。也许我手中之物念力甚大,怨气甚重,明着报不了仇,暗地里也要让我这个帮凶吃些苦头吧。这么一来,心情却也平复许多,步伐也随之快了几拍。
我沿着那条倾斜的坡道径直朝白桦林的方向走,这时候天色已晚,黑暗逐渐将世间的罪恶多多少少遮掩起来,因此我这个扛着旅行袋的怪异角色起初并未引起旁人的注意。可没走多久,龙泉突然从花丛中蹦了出来,大大咧咧地拽住了我的胳膊。
老远就看见你了,他不无兴奋地说,怎么?来了也不事先打个电话,还扛了这么一个大袋子做什么用?
他说着就要伸手去弄我的袋子,我忙不迭阻拦住他,谎言脱口而出,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一条死狗,我说,被发现时已经死了好几天,味道自然不好闻,你别碰它免得弄脏了手。老板叫我找个地方把它埋了,想来想去脑子里除了你们学校这片白桦林再没有别的地方,于是就偷偷摸摸地来了。
龙泉一脸迷惑不解,盯着我看了好半天,以至于我反复揣摩方才那番话有何漏洞。
大哥,他满不在乎地嚷道,让我帮你一块儿弄,完事了去宿舍喝两杯酒。
我点点头,任由他帮我提了一边。然而我始终觉得龙泉已经看出了什么端倪,至少他一定知道这件事并不是像我说得那么简单,反而暗藏蹊跷,可他什么也没问,我知道他一向尊重我。尊重我的决定,也尊重我的秘密,不管那个秘密是干净的还是肮脏的。
我俩沿着这条斜坡往上爬,尸体太重了,途中我们不得不停下来休息。龙泉替我点了一支香烟,他抽的是红色利群,烟味颇重。我们面对面抽了会烟,他又问起我这些日子的工作状况。
老样子,我把嘴里的烟雾吐出来,说不上喜欢,也并不讨厌,反正都无所谓了。能混口饭吃不至于饿死就好。
有时候觉得你这个人真是清心寡欲,龙泉笑嘻嘻地调侃道,大哥,不是我说你,自打认识你以来还从未看见你搂过女人,您可别告诉我您对那方面的事不感兴趣。
他兀自捂着肚子笑。好小子,也只有你才敢和我开这种玩笑。我想。
不是同你们讲过吗,我辩解道,我不想结婚也不想伤害别人,再加上我自身也没有那种条件。可话又说回来,有几个女人能受得了我这种闷葫芦性格?
说得也对,龙泉又伸手提起旅行袋的一边,于是我们一边闲谈一边继续往上爬,不过倘若大哥你有这方面的需要小弟我保管替你物色一个,我知道学生妹不对你的胃口,但是咱们学校倒有几个年轻貌美的女老师。对了,有一个叫杨月如的长得十分漂亮,把黄苟那小子迷得神魂颠倒。嘿,晚上做梦还情不自禁叫唤人家的名字!
杨月如?我徒然一惊,心想总不会那么巧吧?
你说得可是那个椭圆形脸蛋,跟我年龄相仿,大概也是教历史的女人?
龙泉瞠目结舌地看我一眼,好像才认识我似的,又好像我脸上长了一朵令他格外讶异的鲜花。
你怎么知道?你认识她?
怎么不认识,她是我大学同学,过去还和我好过。这件事不可告诉黄苟,免得他恨我。
原来如此,龙泉作出恍然大悟的情状,可曾把她骗上床?
这下子倒把我难住了。
上过几次,后来还是掰了。
哦。龙泉点点头,神色肃穆,不知在想什么。
过了一会儿他又回复本身的面目,他这一转一换之间速度奇快,神似那些演技精湛分饰两角的双胞胎或人格分裂者。他脸上挂着邪气十足的怪笑,时而用调侃的目光盯着我,时而别过头看黑睽睽的白桦林,整个儿看上去实在深不可测。
那小妞儿看起来倒也冰清玉洁,他用充满猥亵和愤懑的口吻说,想不到仍是大哥的身下之物。嘿嘿……
有时候我真不了解龙泉,他这个人太复杂了,虽然对我没有坏心,可他反复无常的情绪波动总令我不由自主在心里筑就一道防御工事,且仍觉得可怕。可怕什么呢,却又说不清楚。他大概真是一个拥有双重人格的神秘家伙,一半嬉笑顽皮,一半深沉可怖。
都是过去式了,我说,并不想在背后辱没她的名声,亦不想对你有所隐瞒,因此这件事你万万不能宣扬出去。
这我知道,龙泉朝我咧嘴一笑,这笑容果真意味深长。
此后气氛僵硬,我们都好像具有某种默契似的不再开口。抵达白桦林之后,我们绕林穿行,间或抽一支香烟。旅行袋越发沉重,袋中的魂魄肆无忌惮,仿佛进入这片阴森森的林子如同孤魂野鬼重回地狱,不由地法力大增。我打开一根手指粗的袖珍手电筒,一抹细长的白色电光像一把利剑似的刺破沉沉黑暗,旋即之间,那股令人莫名压抑的气氛骤然蒸发了。
我找到一个合适的地点,开始用折叠式工兵铲挖开表层的土壤。想不到这儿的土质松软,挖起来倒也不怎么费劲儿。龙泉站在一旁替我照亮,他的脸完全隐没于黑暗中,一言不发,像个怪异无比的雕像,而且还是黑色的,深不见底的黑。
我不管这些继续深入挖掘,我想尽早结束这一切然后回到那个闭塞的房间内,煮上一碗酥软的面条,拌上浓香诱人的佐料,用筷子搅匀。吃之前可以先抽一支香烟,烧一壶开水,泡一杯速溶咖啡或者绿茶,茶叶和咖啡粉都是有的,只不过时常忽视它们的存在。如今回想起来,关于味觉与脾胃的享乐,除了一碗面条或许还能有点别的。是这样,生活嘛,总不能老是那么单调乏味,使得这个人也因此变得单调乏味起来。
想到这些的时候坑已挖下去一米深,手臂继续用力,不知为何整个人突然变得极为兴奋,好像再往下挖就能挖到一箱古老的金银财宝。想到此,只听见铲尖猛地与一个硬物相碰,发出铿锵一声,着实奇妙。我于是弯腰下去查看究竟,用手拨开荤腥的土壤,却见一个纯黑色物体的一角渐渐显露出来。我顿时好奇心大起,也不找龙泉议论,只是一个念头想把这件不知底细的神秘之物拿在手中把玩一番。于是越发急促地把掩盖在上面的土层铲掉,又用手去拂,这时一只巴掌大小的乌鸦雕像不禁赫然显形。
我急匆匆将它从坑里拿起来,并掸掉覆于表层的黄土,只觉得入手一阵冰凉,整个形状恰是一只展翅翱翔的乌鸦,用一种类似黄金的黑色金属精心雕琢而成,羽毛的轮廓更是煞费苦心,条理分明。两条细长的利爪甩在尾部,就像是一头叼住猎物狂奔的雄鹰。一双眼睛是用两颗黄豆大小的绿宝石镶嵌于眼部凹槽之内,在电光之下闪着绿森森的幽光,仔细聚焦于此竟会产生一种置身于碧波之中不可自拔的感觉。
我把它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简直被它神奇的外形和精湛的雕刻技艺完全迷住了,以至于过了好些时刻我都忘了身在何方。后来我忽然觉得情况有些不妙,怎么我挖到这个东西以后一直不见龙泉有何动静,难道他对于这件旷世奇宝竟至无动于衷吗?
我赶紧回过身去听听龙泉对这件东西有什么看法,不料这一瞧竟吓得我汗毛倒竖,倏忽间冷汗淋漓——我背后已不见龙泉的影子,那条袖珍手电筒却着了魔似的悬于空中,就好像龙泉这个人突然之间戴上了隐身戒子。而四周静谧的气氛更添了此刻的恐怖阴翳,我一时间像个木偶似的愣在原地,浑身上下却不停地打起哆嗦。不知到底是龙泉的无端失踪给我带来了深入心底的恐怖还是手中这件黑得如同地狱般的乌鸦雕塑散发了一股令我丧失神志的迷烟。
这时有人猛地从黑暗中伸出一只手在我肩膀上拍了一下,我下意识扭头过去,龙泉那张绿色的脸庞分外狰狞地盯住我,既阴惨惨如含冤而死的怨魂又似地狱里的牛头马面黑白无常,果真恐怖到了极致。
我闭上眼去,妄图躲避,待再度睁眼时,却感觉周围的气氛一下子趋于平缓,就好像这一闭一睁之间漫游了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脑海里激流跌宕,迷幻飘摇,简直恍若隔世一般。
龙泉转换了身子走到我正对面,用手拍了拍我。
你这是怎么了大哥?他苍白的脸上不无惊讶,我真是服了你了,怎么挖着挖着居然拄在铲柄上睡着了?
我晃动一下头脑,这才完全清醒,再看看空空如也的手心,哪里曾有什么黑得深不见底的乌鸦雕刻。原来是南柯一梦,不过这梦倒也着实古怪,难道真是口袋里的魂魄在发挥她的法力不成。想到此处又笑自己太傻,思考缺乏逻辑。
不过后来当我又动手挖掘时,真有一只乌鸦从林子上空扑腾起来,好像已经在那儿隐藏了很长时间,直到我把土坑挖到接近两米深,这畜生猛地怪叫一声,刷地从错综复杂的枝条之间掠过,转瞬消失于林立的高楼的菱角之间不见了踪影。
6.
每当我忆起逝去的年华,总免不了想起我离家去上大学的那个遥远的上午。养母替我煮了一杯浓郁的咖啡,把冒着热气的棕色液体倒入一个擦洗得干净锃亮的白色瓷杯中,那股馥郁芬芳的气味至今仍时不时地在我鼻端萦绕。
养父从睡房走了出来,他手里拖着我的旅行箱和背包。他穿一件黑色西服,被精心熨烫得平平整整的,唯有当他弯曲关节时才看得见些许褶皱,他是一个沉默寡言的男人。
我犹记得十二岁时在福利院的草坪上踢足球。我套着一件爱心人士捐赠的旧耐克足球衫,后背用黑色字体印上一个阿拉伯数字“9”,足球衫的下摆几乎盖住我的膝盖,宽大的袖口也远远超过我还未发育的手肘,乍看起来我就像是一个活动的黄色麻袋。我把足球踢过边界线,飞驰的足球越过草坪,以一道足够优美的弧线往福利院拱形门厅飞去。我看见它肆无忌惮地朝一个穿黑色西装的男人砸去,院长惊恐地盯住飞来的足球,那可爱的皮球势头不减,院长试图提醒黑色西装的男人躲避这一飞来横祸,我如同一头脱缰野马似的朝他们的方向飞奔,企图拦截那个不听话的傻瓜。时间好像突然停滞了一秒,倘若不是我年幼无知的错觉的话。穿黑色西装的男人并非看上去那么呆愣,他只一伸手便挡住了即将降临的灾祸,足球被这股力道反弹开去,径直滚入房檐下深不可测的排水沟中。那时我已经抵达,但始终晚了一步,没能按照我预先的设想在半空中用脑袋截住这一球。
我犯规了。穿黑色西装的男人拍了拍自己的小臂,朝我使了个眼色。院长在一旁怒不可遏地瞪着我。
我站在原地呆若木鸡。
可当我回身去排水沟捡足球的时候,却听见那个神秘的人用低沉的嗓音跟院长交谈。他的语调平滑,声音轻缓,慢条斯理。
就是他了。
这是我唯一听清楚的话。
一个月以后,我便有了家。
他们是一对患有不育症的夫妻,这是我以后才了解的。可谁都知道,当他们还年轻时一定非常努力地尝试过,也许为了这事儿在家里呆了一个多月,甚至更长。这期间足不出户,竭力酝酿。他们也曾为了这件事撕破脸皮,相互指摘,在跳跃的时光里争吵不休。医院定然去了无数次,江湖偏方亦用过不少,也曾在妻子假意的征兆中欣喜若狂,直至在这种孕育的长河中摸爬滚打多年,最后韶光不在,容颜已老,当他们相互拥抱在悲痛中泪水连连地审视对方时,都在彼此的脸上窥见了岁月的痕迹。他们这才明白,原来很多事情光靠努力是没有用的。于是在某个霞彩殷红的傍晚,他们双双坐在阳台的藤椅上欣赏夕阳的美景,终于领略了宿命的残酷,意识到人生的短暂和不可复制,不得不在怜悯和期许之间徘徊。而我,作为一个注定的因素,早已不可遏制地在生命线上与他们不期而遇了。
养母白皙的手指在我的脸颊游走,她百感交集地望着我,那深邃的眼眶里有一抹晶莹剔透的闪光。
好快呀,她颤颤巍巍地说,十年时间一晃而过,我跟你爸都老得不成样子了。
哪里。我试图安慰她,妈妈穿上裙子依然风韵犹在,老爸那身黑色西装也潇洒帅气,都是吃了长生不老果的有福之人。
她灿然一笑,扭过头去,想在养父的目光中看到肯定的神色。女人免不了对男人的话信以为真,当他们夸奖她时,完全忘记了他们是在安慰她。
后来养父走过来同我拥抱一下,他沉默着一言不发,依然用他多年来独有的方式对我施以关怀。我闻到他身上那股内敛的气息,那股久经岁月洗礼后的男人特有的魅力,我为此深深痴迷,竟不由自主爱上了这个拥抱我的男人。
好啦,我说,寒假还要回来的,时间过得很快,我们总会再见面。
要不,养母略有迟疑,让我们送你到学校去吧?
不都说好了嘛,我笑望着她,再说你们长途劳顿肯定吃不消的,我也想锻炼自身的独立能力。
对嘛,养父嗔怪地望了她一眼,你怎么还不明白?
哪里不明白,养母多愁善感地说,舍不得嘛,第一次离家那么远,怎知道一路上有什么差池。
养父有点儿不耐烦了,他本不善于争论,也厌恶这种拖拖拉拉的性格。他一向是十分爽朗的,也明白我需要的是什么。这么多年来,无论我取得多么了不起的成绩,他向来不曾有过一句夸赞之词,他总是把这些没什么了不起的成绩看作平凡无奇的历练。事实上,那些成绩确实没什么了不起。养父是对的,他对许多事比养母看得透彻。
出门时天气晴朗,湛蓝的天空朝我展开漫无边际的怀抱,广阔的未来亦在我心里拥抱我。
我拖着沉重的旅行箱朝站台走去。箱底的滑轮与地面摩擦,发出一阵悦耳的滚动声。我感到兴奋莫名,顺着拥挤的人流使劲儿往前走,生怕落后。我看到人们神色忧虑焦急,好像稍微迟缓一点儿就要错过这趟车。我亦信以为真,也不免有些焦虑。我听见候车室仍然传来一阵十分嘈杂的声响,广播里传出的温馨提示,熟识的旅客相互交谈,有笑声,也有不知哪个角落里散出的呜咽声。人群中充满了荤腥的汗味儿,还有另外一些混乱不堪的气味,它们在空气中,在看不见的飞扬的纤尘中互相交织,肆无忌惮地钻入我的鼻孔。我感到一切都那么鲜艳,那么令旅行者凭然心动的流离感,那么对未来充满惶惑与期盼的急迫感。
直至后来,我终于挤上列车,当它发出轰隆巨响缓缓开动之时,我这才松了口气。
站台远去之后,车窗外跳跃出一栋栋拔地而起的高楼,长长的火车穿过城市中央,我几乎望见了那个隐藏在鳞次栉比间的绿茵足球场,甚至望见了我曾经奔跑时偶然留下的脚印。
然而,一切都离我远去,在这种莫名的疏离感之下,一抹悸动的忧伤在我颤抖的心间扩散开来。
7.
第二天傍晚我去医院向老板报告事情的进展,病房门口仍然有一些鱼龙混杂的人在那儿窃窃私语,他们见我走来,都好像事先约好似的压低了谈话的音调,看我时眼神中不无戒备。我不理他们,也压根儿不在乎他们怎么看我,我只想老老实实了结我跟老板之间的恩怨,在获得那个秘密之后尽快逃离这个早就令我厌烦的地方。
我走进去,看见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女人坐在病床旁边的凳子上。这女人穿着时髦,化了浓妆,一股令人心神跌宕的香水味混杂了药水味充斥整个房间。女人表情淡漠,似乎并不关心我这个人的来头,此前我也没有在任何场合见过她。女人白皙的脖子上挂了一条价格不菲的纯金项链,右手的无名指戴了一个熠熠闪光的钻石戒指,手腕上还戴了一块看起来档次颇高的女式金表。看来这个女人近段时间深得老板宠信,那张瘦削的脸庞以及微微上扬的嘴角无不充满傲慢与不屑,可我知道,这种女人无非也就是为了满足物欲而敬献肉体的庸俗之物。因为以老板的为人,他是舍得在女人身上花费时间和金钱的。
你先回去。老板朝年轻女人挥了挥手,显得有气无力。他的情况并不比上次我见他时好多少,脑袋仍然用纱布裹得像木乃伊,庞大的身躯用一条干净的白色被子盖住,但那双鹰隼般洞察一切的目光却仍然不失神采。
女人极不乐意地朝我瞥了一眼,好像对我的突然造访非常不快。不过她还是拿起手提包,扭动着丰满的腰臀,怏怏不乐地走出病房。
老板示意我过去把门关上,然后招呼我在他旁边坐下。冷冰冰的房间内就剩下我们俩人,窗帘大开,因此我很轻易就望见了天边的暮霭渐渐浓烈起来。
事情都办妥了。我心情平静地说。
老板眼眸中闪过一丝讶异,好像对于我去办理这件事并不抱什么希望,他大概认为我会一拖再拖,或者干脆找各种理由来搪塞,总之他神色复杂地看了我一眼。简直无法相信,当我把这件事告诉他以后,他竟然表现得有点儿失落,我压根揣摩不到他此刻在想些什么。
你知道这次的伤害对我而言意味着什么吗?他指着自己的下体继续用那种悲凉的语调说,不怕你笑话,我再也享受不到做男人的乐趣了。
坦白说我着实吃了一惊,因为像老板这种极端的好色之徒如果失去了那种能力,对于他的打击将是不言而喻的。
没有其他的办法了吗?我试着问,其实我并不关心他是否具备男人的能力,恰恰相反,倘若他果真失去了这种能力,也许会少糟蹋几个女孩。但我亦不对那些上钩的女孩抱任何怜悯之心,因为她们完全是出于自愿,被他的物质诱惑勾引过来的。
我还有件事要交给你去办,老板避开了那个令他心碎的话题,突然说道。
我想我已经履行了之前的诺言,替你妥善处理了那具尸体,而事先你答应过我,会把离开的办法告诉我的。
老板朝我投来久久地一瞥,最后似乎下了挺大的决心。
你知道的,他说,我并没有结婚,也无子嗣,更没有亲人。而我手里却掌握了几条财源滚滚的金线,你只需把它们紧紧抓牢,大多数时候甚至都不必出面,每月仍有一大笔令人垂涎的进项。我知道你一向对我利用这种不法手段谋取暴利嗤之以鼻,可你还未真正了解这个社会,还不知道那些表面上看起来清白无辜的人实则比我还要黑。倘若你没有钱,在社会上你免不了要处处碰壁和遭到白眼与轻视,你所认为的公平或正义,随便什么玩意儿,都不可能在你身上发生。一旦牵扯到他人的利益关系,你将会发现那些专职替人主持公道的家伙也要把你拒之门外。如今形势所迫,没有钱就没有安全感,你是个明白人应该懂得这些常理。我很看重你,因此只要你好好陪在我身边,替我做事,我保证会给你一份丰厚的回报。在我为数不多的继承人当中,你也会占据一个有利位置。为什么非要离开这儿,这对你有什么好处?还是跟着我好好干吧,过段时间我就把我真正的生意交给你打理,我相信你会做得很好。
倘若我对这番话受宠若惊,对老板的器重感激涕零,那么我就根本不是我了。因此我了解我真正需要什么,对于他所承诺的那些丰厚的诱人的回报我谈不上动心,我对此持一种无所谓的态度,所以我只是急于想知道离开这座城市的方法,而不是觊觎老板的钱财。于是我把那件事重提一遍,我的立场坚定,由不得老板轻易动摇。
好吧,他说,看我时不免透露出几许失望的神色。我告诉你,但你同样无法离开这座城市。因为这个方法简直就是糊弄人:你明明知道这个诅咒,就算你不相信它的存在,可当你要离开的时候,你怎么控制自己一点儿不去想它呢?我曾经试过无数遍了,诅咒在你心里,而你总是没办法将这段记忆抹去。
尽管老板说得极为晦涩,我仍然剥离出了其中的奥妙。迷宫之城的秘密在于,你不仅不要相信它真的存在,而且当你准备逃离的时候,你必须控制你的念头,想都不要想这件事。然而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一个人就算心智再怎么坚强,终究无法控制自己的下意识流露出来的想法。换句话说,当你刻意回避一件事的时候,那件事却总在你脑海里萦绕不去,而当你不经意时,整件事就几乎不存在了。意识的流动是本人无法控制的,于某种程度而言,它就是你内心的镣铐。
想明白了吧?老板得意非凡地朝我咧嘴笑道,我十分厌恶地看了他一眼,竟觉得他那副洋洋自得的样子简直丑陋无比。
那个诅咒并不通过任何物质媒介在你身上产生作用,他继续说着,而是存在于你的记忆中,问题的关键是,它仅仅是你脑海中一抹小的可怜,微不足道的意识,可就是这个虚无缥缈的意识,你偏偏拿它没有办法。
这么说,我是永远也无法走出这座城市了?
不错,有些人一辈子都在同自己的欲望作斗争,直到他们死去的那一刻才发现自己根本战胜不了它。一个人终归无法做到无欲无求,而倘若这种精神境界果真实现了,那么等待这个人的唯有死亡。打个比方,吃饭与喝水,以及睡觉或者抽烟,生活中许许多多平凡无奇甚至不被人们承认的欲望也是欲望,吃饭是吃饭的欲望,喝水是喝水的欲望,就连呼吸也是人的一种本能的欲望,因此当一个人果真无欲无求,那么他唯有死路一条了。
看不出来,我讽刺地说,你这个满脑子自私欲望的人还能说出这种有见地的话来。
我越看那副嘴脸越觉得憎恶不已,几乎控制不住想要冲过去扼住他那粗壮的脖子,把他的欲望活活扼死在摇篮里。
我的欲望很多,老板突然变了一种忧伤的声调说,那是因为我不想死。人们最大的欲望无非是对生命的渴望,对活着的渴望,因此当我们满足了生命这一最为基本的欲望时,其他的欲望便由此繁衍而生,最终千丝万缕,连本人竟也无法控制。
那么说来一个人生就注定要作恶多端,唯有一死才能造福这个社会,才能结束罪恶的衍生?我赌气说道,觉得老板这套理论虽然令人讨厌,可不得不承认他说得都是实话,并且一语中的,切入重点。我突然想到许多人穷其一生都在为了满足自身的欲望而努力奋斗,如此活着是否太过于可悲,难道一个人存在的价值就是他内心的欲求吗?
老板点燃一支咖啡色的雪茄烟,把粗大的烟嘴含在口中,喷云吐雾之间还不忘用一种戏谑的眼神打量我。
如此一来,他挑起又黑又浓的眉毛边笑边说,你仍要执意一试吗?
是的,我十分坚定地说,我仍要执意一试。
我再也无法忍受老板那副冷嘲热讽的嘴脸,于是马上从椅子上站起来,头也不回地走出冰冷的病房。
好吧,去自寻死路吧,你这个蠢材!
背后仍传来一声扼腕般的怒斥。
我的父母健在可打从我一生下来就成了孤儿,对于普通人而言自然十分荒诞事实上有时候我也觉得不可思议,不过当我“被”生下来之后的许多年里我已经逐渐适应了命运赋予我的角色因为我没法否认也不可能找到令人信服的理由证明我与普通人是一样的,也就是说我自动放弃了父母本应对我履行的职责,其实这也是事出无奈,因为直到目前为止(这种可能性或许会一直延续到我死的那一天)我仍不知道他们是谁,叫什么名字以及都在哪儿。
弃婴这个词儿或许很多人都不会陌生,我一直留着那张照片,它是黑白色的看起来有些年代了,我被裹在蓝色的襁褓中像垃圾似的随意地丢弃在寒冬里的一个街角,这听上去有些惨可并不夸张,我的脸看上去红通通的嘴巴张开却没有哭,唯一的遗憾就是我永远不能够知道我当时在想些什么。很长一段时间他们都怀疑我的母亲很有可能是一名妓女而我的父亲则是一个嫖客因此我的存在对于他们而言是毫无价值的,但我更愿意相信我是遭遗弃的可怜人也不接受我是个偶然的事实。有人把我送到福利院时已奄奄一息像只冻坏了的雏鸟嗷嗷待哺,院长常常说我这个人运气不错,也许吧我想。
你小时候差点儿冻死,院长站在福利院的草坪上阳光透过斑驳的树影洒在他的额头像一只金黄色的蝴蝶,他喜欢同孩子们讲述他们的来历他认为这很有必要,倘若你被发现迟了哪怕一分钟,足够了,院长煞有介事地说他一边挥舞着手臂力道十足,足够让你小子见阎王爷!
我点了点稚气的小脑袋对他笑了笑然后又像一匹不安分的小马驹似的甩着胳膊去草坪上踢球了。那时我年纪不大因此对我的身世之谜还不那么热衷,甭管我是从哪儿来的只要我还活着就行啦,我不在乎我的父母是谁就跟他们不在乎我一样。童年时代我就该干点儿儿童该干的事情,比如踢球啦堆积木啦吹气球啦还有捉迷藏等等,我沉醉在游戏中并不觉得我是孤单的因为那时我还很小还不明白孤独是个啥玩意儿。
后来有一天院长神秘兮兮地把我叫出来,他不无欣喜地对我说,你被选中了。我刚满十岁然后被选中于我而言意义不大甚至有点儿恐怖,福利院过去也常有被选中的孩子其结果都是他们失踪了,莫名其妙,而后是查无音讯。
伙伴们常忍不住议论那些被选中的孩子去了哪儿。
去了外面。
有一个老成的孩子对我们说,外面就是我也不太清楚但我知道那儿不光有米老鼠和唐老鸭,还有金刚葫芦娃,我是红娃大力士啪啪啪啪啪!看招!
他朝我们挥动小拳头一副沉迷其中的模样但那时我已经觉得他有点儿幼稚了因此我对他的话始终保持怀疑态度。
只有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对他的博闻崇拜得无以复加所以经常像个小跟屁虫似的追问他。
那如果我到了外面有好吃的吗?
她蹲在地上两只手捏成小拳头托住腮帮子一副天真烂漫的神色。她说话时声音有点儿怯怯的她向来胆子小常受欺负却长了一张漂亮的鹅蛋脸,她是我们几个比较要好的玩伴当中最早走出福利院的一个,她被收养了。收养这个词我以后才明白。
院长安排我跟他们见了面,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金发碧眼的外国人因此我印象十分深刻,我还记得那位年纪不大的外国女士穿一件天蓝色的T恤和一条泛白的牛仔裤,那双腿比我当时的个子还高但笑容却比我吃过的任何糕点都甜,她还擦了玫瑰味儿的香水,在我此后的生命中我一直没有找到与之相同的气味因此我感到十分困惑,那股淡淡的幽香令我心醉神迷直到多年以后我在一个女人的床上才又一次闻到了这种类似的气味。
兰蔻,她从被子底下探出淘气的小脑袋朝我吐吐舌头,法国的。
但我仍不能确定他们是不是法国人因为使用兰蔻香水的未必都是法国人。
他们不会讲中文刚见面的时候倒还用蹩脚的普通话跟我问了声好,可后来他们再也说不出一句我能够听懂的话来,他们要么是用那种语速很快的交谈方式相互对话要么就是朝我投来那种甜得足以把我淹没的笑容。
然后我仍然拒绝了他们的好意至今我也不能找出个确切的理由来说服自己,但我并没有后悔也没有因为失去在发达国家成长和生活的机会而责怪年幼的自己,当时我并不想离开福利院,坦白说虽然他们对我的好奇心和诱惑力极大,然而我仍旧铁了心想留下来,或许是由于我舍不得我的小玩伴们或许不是,天知道,有时候人作出的决定是根本没有理由的。
于是他们决心资助我一直到我念完大学还承诺给我找一份称职的工作,可他们的资助仅维持了两年就断了,我并不因此记恨在心也不因此感恩戴德,我只是继续成长继续了解这个千奇百怪的世界仅此而已。
听说老板住院的消息已经是深夜了,那时我刚好与前来换班的同事结清账目准备回出租屋好好睡上一觉,不知为何,我总感到疲惫也老觉得睡不够,每次我回到那个冷冷清清十来平米的小房间后一股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疲倦便恶狠狠地将我击倒,在那之前我只来得及煮一碗面喝一杯水,我还打算看几页书可当我翻到第二页时就迷迷糊糊地昏睡过去,然后就是漫无止境的梦像潮水般将我包裹住,于是我就在各种奇怪的梦境中随波逐流。不可否认,我一直很享受这样的生活。至于工作,谈不上厌恶也说不来喜欢只是觉得如果不干点儿什么事情的话我压根没有理由再活下去。
我提着几袋子水果走进市医院高大的拱门,这栋建筑是后来才翻新的它充分延续了本市古老而光荣的传统,既有古代的青色砖瓦也有历史气息十足的木制窗户,许多窗户都打开着,时不时从窗口冒出个病恹恹的脑袋他们往外张望的眼神充满困惑,好像刚从母亲的子宫里爬出来似的。
大厅中央挂着一台尺寸超大的液晶电视上面反复播放医院的历史及会诊医生的简历,有几盆挺大的绿色植物并排放在电视下面,算不得朝气蓬勃倒像是一个对世界满怀失落的绝症病人一样耸拉着脑袋,昏昏欲睡。
左边的缴费窗口排队的人倒不少,能够看见大把大把的钞票往那个窄小的窗口里面递,人们神色抑郁简直像一具具弄丢了灵魂的行尸走肉,他们也许压根儿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那么做但又非做不可。
电梯往上升的时候我总担心自己会掉下去,可我并不怕死我只是不喜欢往下坠落,那种感觉真让人厌烦。一个老太太拄着拐杖在电梯里不停地抱怨,她说儿子的病可把她折腾惨了不光花完了她打算用来养老的几万块积蓄而事到如今病情仍不见起色,用不了多久连那栋祖传下来的老宅子也得卖掉,女儿的家境并不好也帮不了多少忙,老头子又早就撒手人寰,她说她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她嘟嘟囔囔自言自语好像根本不在乎旁边的人听或不听,她自顾自讲着佝偻的身子由拐杖勉强支撑,那张业已苍老的脸上爬满了深深的皱纹就像是布满裂纹的旱田,花白的头发所剩不多,那样子看上去既可笑又令人禁不住心酸。
老板庞大的身躯躺在床上,老板在本市很有一些势力因此病房里除了他的家属还混杂着各色人群,既有身穿制服的警界人士又有留着莫西干头的流里流气的痞子,他们在里边叽叽喳喳地讨论后来全被护士赶到走廊上去了,老板也不喜欢他们叨扰他的清静。
我把水果放在床底下朝老板瞅了一眼,他看起来虽算不上惨不忍睹但也已经是遍体鳞伤了,他脑袋裹了厚厚的纱布后脑勺那儿还有一滩从内浸透出来的血渍,胳膊上青一块紫一块都涂了味道刺鼻的消毒药水,身子盖着象征死亡的白色床单因此我无法推断他还有几处伤痕可看样子脖子以下也没少受伤因为他至始至终都没法挪动分毫。
他眨了眨眼睛有气无力地唤我过去。
咖啡馆的事情你替我全权负责,老板慢吞吞地说,这次我恐怕要在这儿躺上好几个月啦,操他娘的,那两个小子保准跑不掉。
过不多久我电话响了,是黄苟打过来的,于是我向老板告辞去走廊上接电话,那群人还在走廊里议论纷纷,烟蒂丢了满地。
黄苟是我的结拜兄弟,跟龙泉一样,他也是我生命中为数不多而又真正在乎的人。可黄苟这个人太多愁善感老喜欢把一些表面上稀疏平常的事情想象得极其复杂,以至于很多时候他都会被自己内心编织的罗网淹没因此总显得有一点喜怒无常。这样活着虽然很累,但就我而言他这个人还是相当不错的,因为他既是一个善于倾听者又兼顾鼓舞人心的睿智。他人倒是聪明,圆周率也能毫不费力地背出小数点以后的三十位,整天无所事事到处东游西逛还能保证考试时每门功课都爬上及格线。
后来我大学毕业在酒吧工作了一段时间,那时他跟龙泉总爱从校园里溜出来到酒吧喝两瓶廉价啤酒顺带勾搭落单的女大学生。龙泉的口味颇重,他喜欢找那些单身的老女人,甭管她们脸上涂脂抹粉的表象之下存在多少岁月的坑坑洼洼,他乐意逗她们开心亦不介意跟她们上床。他们喝酒的时候眼睛总不安分,酒吧的女服务员被他们调戏了个遍,不过他们年轻富有朝气,长得也不赖,因此大多数女服务员对他们都比较宽容。只要不过分就好,偶尔来两句语意双关的俏皮话也无伤大雅。
龙泉这个人比较复杂,尽管我们相识几年可我仍然摸不透他的心思。他表面上看来总是放荡不羁,在女孩子们面前油腔滑调,邪里邪气的。但有些时候他又表现得极为认真令熟悉他的人不寒而栗,他沉默下来,喝酒抽烟,最后朝这个世界投去漫不经心的一瞥。那个时候,我总不能轻而易举地揣摩他的心事。我既对他了如指掌,又好像一无所知。
然而再怎么说,他都是一个极其狂妄的家伙,说话的艺术掌控得炉火纯青且总是滔滔不绝。他什么都讲,包括那些不为人知的性体验。他点上一支烟,嘴角挂着邪里邪气的浅笑,开始摇晃他那一头杂色长发的脑袋,只需小火微炖,他便可把一切称之为罗曼蒂克的不俗艳遇娓娓道来。她们之中有一个共同点,都比他年纪大且不止一点,但龙泉却说她们都风韵犹存而优雅大度,可不是我们想象中松松垮垮的半老徐娘。他爱她们,他甚至毫不吝惜地爱上每一个同他上床的老女人。
与她们在一起的时候我总不缺少爱,龙泉手指夹着一根青絮袅袅的香烟脸上不无得意,我也不保留这份爱,在一起时便爱得酣畅淋漓几近死去活来,他朝黄苟挤眉弄眼后者则完全沉迷于他所构筑的想象世界之中,也就是说,一旦分开以后我们又被打回原形,该怎么样就是怎么样,碰巧在街上遇到时连个招呼都不打,就像是陌生人似的擦肩而过。但我们彼此心照不宣,去他娘的天长地久!我信奉的原则是,越短暂越美好,爱也一样,烟花亦然。
于是他又极不正经地讲起做爱的细节,什么体位啦深度啦力道啦直感啦统统毫不避讳,他讲的时候绘声绘色以至于坐在一旁的黄苟完全沉浸其中久久不得自拔。在他想象的世界里任何人都挤不进去。黄苟曾很大方地跟我们分享他幻想的乐趣,他说想象的世界浩瀚无垠,又充满诡谲和荒诞,而且画面切换极其迅速,往往在你某一个万分之一的意识开始流动之际,你的世界将大有改观。
当我开始想到性,他不无忧伤地说,我就会由此联想起女孩,这倒是再正常不过的了。可是接下来你们一定会大跌眼镜因为我又因女孩而联想到史前时代,想到衣不蔽体的史前人类和他们狂野的生活步调,跟着,画面切换,继而联想起侏罗纪时期的恐龙种类甚至能够闻到它们庞大的躯体散发出的泥土味儿和粪便味儿。粪便,这下好了,想象的世界又开始坍塌覆灭且在极短的时间内重新构筑起来。这回是小时候,我和几个同伴在森林公园的小径上刨一个土坑,往里边拉大便,热腾腾的冒着烟儿,其后往上面盖几片大棕榈叶,再往后武大郎挑着卖烧饼的担子摇摇晃晃走过来,我们自顾自躲在林子里窃喜,但见他那精悍的短腿往上面一脚踩空,随即摔得四仰八叉惨不忍睹而我们则躲在林子里笑得满地打滚。
去你丫的,龙泉不耐烦地打断他,这也太他妈离谱了吧?武大郎什么时候穿越了干嘛不把潘金莲也捎带着送过来?
这时黄苟突然跳起来打个响指,那样子全然一只得意忘形的灰猴。
对了,金莲姐!接下来出场的就是她啦!你这个思路是正确的因为我们的想象总是依靠相互关联而维系起来的,就算有些时候两个画面看似完全不搭边儿可事后你再仔细揣摩好像它们之间又有着那么千丝万缕的联系。潘金莲让我联想到了性,如此一来我就兜了一个大圈子最后终于安全返回。想象的世界要不就是兜兜圈子要不就是相互重叠,其虽荒诞不经却又思维缜密。
循环想象,我说,每个人都是构筑这个空间稳定存在的一个基点。
G点?
龙泉猛地跳出来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大哥果然是深藏不露呀!
三人随即止不住大笑起来,笑得前仰后合眼泪稀里哗啦。
我生活的乐趣不多枯燥总是周而复始地缠绕我因此在我为数不多的欢乐里面他们是占据大多数的人,所以我发誓要竭尽全力保护他们而不管他们对老板做了什么。作为他们的大哥我觉得自己理应承担一部分责任,年轻时总有那么几次挥发出不可控制的冲动而这又是基于年轻的根本,因此,无论他们犯了什么错惹了什么麻烦,在批判的同时也要保护。
我在走廊里听他们议论了半个钟头因此事情的梗概我也基本确定下来,在回家的路上我一直考虑这件事好几次都由于心不在焉差点儿被汽车撞倒,司机探头出来凶巴巴地问候我妈,我置若罔闻继续走我的路。尽管去吧我不无恶意地想,反正她就是干那个的只要你花得起钱。
老板这个人轻易开罪不得,这我是知道的。倘若说我仅仅对这个世界充满失落那么老板就完全出于对这个世界的憎恨,疯子,他确实是个疯子,既具备了狼的凶残本性又长着熊一般的身架子,且在本市多年耕耘势力非凡,各个网络上的人都有牵连换句话说他要想在这座城市找一个人并不是太麻烦。他表面上是个开咖啡馆的实质上还经营了本市最大的地下赌场,触须遍布色情毒品行业,他是个十足的幕后操盘手,当然动静不大再加之上下打点得当因此自出道以来还未在这条船上栽过跟头。
龙泉和黄苟这两个小傻瓜,这次可真的是摊上大麻烦了。
我扭动钥匙转了转门把手,房内长年阴冷的空气直扑过来就像是成千上万的阴兵鬼阵。于是我点燃一支香烟顺带给黄苟回了个电话,面条煮好的时候我已经与阴兵们斗得精疲力竭,寂寞和孤独是它们最具杀伤力的武器,我勉强扒了几口却已食之无味。
2.
宛若血色的残阳下她独自站在那儿,就像是一条浸透了血渍的破抹布。她如一般妇女束起一个圆溜溜的黑色发髻,孱弱的身子套一件白色的T恤,牛仔裤下是一双蓝白相嵌的旅游鞋,她双手不安地握在肚子上十分局促地望着我。那可怜巴巴的眼神像在乞求我施之恩惠却又难以启齿,当夕阳开始转变成金黄色时她怯怯地朝我迈上一步,她不敢靠得太近仿佛我就是一头剑拔弩张的野猪随时有可能伤到她似的,她于是陷入自己都难以遏制的犹豫中。
她缓缓伸出一只手手掌充分地舒展开手心朝上,那只苍白无力的手浸泡在金色的余晖里简直就像观世音菩萨的慈悲之手。
跟我走吧,她梦幻般低喃,我会补偿我所欠下的而同样是你所缺乏的因此无论如何请相信我。
她的赢弱的音调揉进夕阳里像是一只落入陷阱而无力呻吟的野兽,跟我走吧,她继续呢喃着重复着千篇一律的请求,你不该恨我的因为再怎么说我都是你妈。
得了吧,我悻悻地想,结果怎样你是知道的因此无论你再怎么请求都无济于事我是不会跟你走的,我倒不是恨你,坦白说我并不恨你,今后也不可能恨你,于我而言你的存在与否压根儿毫无意义,这些又与我何干?我只消做好我自己,在世上苦苦挣扎有时候固然令我感到沮丧可这么些年来不管孤独也好贫苦也罢都没有将我打倒,我照样活得好好的因此我并不需要额外的关心抑或迟来的弥补,我只想继续以往的生活步调在这条没有尽头的路上一直往前走,倘若有一天我真的走累了。那么好吧,我谁也不求,我仍可义无反顾地选择结束此生。
她又试图朝我靠近迈着底气不足的步伐,然后又是长久的驻足,她充满哀伤地望着我,湿润的眼眶里饱含热泪。过不多会儿,夕阳就沿着地平线落下去了,黑夜开始像病毒一样浸染使得整个空间立即昏暗下来。我终于背向她默默地往前走去,到了这个时候我没有再逗留的理由。
求求你,有一个声音在黑暗中叫唤,求求你,声音是有些悲伤且并不做作因此我清楚她是发自内心想要挽留我可我压根儿不愿意同她多费唇舌。每当这个时候,除了逃开我别无他想。不管那张我永远看不清切的脸庞多么哀戚怜怜,反正,我想,我决不心软。
醒来的时候窗外仍然一片墨黑就连最起码的轮廓线都看不见,棉絮被我在睡梦中踢到了一边因此我大半个身体裸露在外面,初春的空气里仍沁透着阵阵凉意,我赶紧拉了拉被子把它裹住我裸露的躯干。我在黑暗中睁了好一会儿眼睛,视线在混沌中迷失,眼睛这面明镜也由于失去光源的折射而丧掉它原本的功能。我捻亮了台灯,橘黄色的光球围绕着台灯以弧形朝四周扩散,湿湿的空气中有一股咸味儿,就像海边,我感到眼睛底下黏糊糊的,于是我站起来去两平米的厕所洗了把脸,冰冷的带着石灰味儿的自来水多多少少让我清醒一些。
过后我点了一支香烟顺便往烟灰缸里倒了些水,我把枕头竖起来靠在床头默默地吸烟,此外那个梦一直在我脑子里萦回,赶也赶不走。下半夜彻底完蛋了,我一根接一根地抽烟,喷云吐雾之际完全没有留意到时间这回事儿,再往后就是那股常常令我感到恐惧的孤独,它见缝插针般从我未曾设防的毛孔钻了进去,我感到后背冷汗涔涔,我禁不住伸手摸了一把,那儿一片冰凉。
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敲门声响了起来,“咚”,一开始是这样响了一声,而后连连叩击三下,转而又以一击终结。那声响十分沉闷,尽管四周静得出奇,可敲门声仍没有搅起多少涟漪。
老板按照约定的时间来了,他大概是偷跑出来的因为他还穿着病号的蓝白条纹的长袍,他面无表情地走进我的房间并在我的床沿坐了下来,他借着昏暗的台灯粗略地扫视了一下房间的布局随即蹙起眉头。
早叫你换个宽敞一些的地方,他不无埋怨地说,又不用你出钱,你明白只要你开口我是会替你办好的。
这我知道,说真的我有点儿反感他这种居高临下的姿态,可你也知道我一个人住因此并不需要大房间,那样反而令我感到空虚和孤独。
真搞不懂你,老板伸出一根粗大的手指在空中挥舞了两下,年纪轻轻干嘛不找个女人一块住。
女人总是靠不住的,我说,随即点了一支香烟也给老板递了一支,女人狠毒起来简直可怕到极点!
你的偏见!老板吸了口烟,也有柔情似水的女人,善良的亦不在少数,只可惜你一直带着有色眼光去审视她们。
哦。
我真是厌烦透了这种没有意义的争论。
那好吧,老板把烟蒂扔进加了水的烟灰缸里面,随即发出“滋”地一声,火红的烟头瞬间熄灭。
东西都准备好了?他最后说。
我于是从床底下抽出一个黑色的皮箱,在台灯下打开扣带让老板看了一眼,他似乎很满意地点了点头,随后他便站起来拖着他那庞大的身躯径直走出了房间,我小心翼翼地提起皮箱捻灭台灯跟上他的步伐。
我们走到街上时正是黑暗最浓的那一刻,就连路灯都被这片如同墨汁般的黑暗包裹起来,光线的力度似乎急转直下。街道上原本是空无一人的,有一股浸着凉意和雾水的晨风迎面扑来,就像是干燥的冬夜里站在河堤上欣赏拍打堤岸的潮流,黑色的吉普车像块巨大的砖头似的码在路边,老板钻进驾驶室用钥匙发动引擎,寂静随即被如野兽低吼般“轰隆”声刺破,这时候黑暗开始退潮。
破晓时吉普车驶入一个戒备森严的高档住宅区,绿色的草坪之间有一条蜿蜒的水泥路直抵车库,直到汽车完全开入车库熄灭了火之后我和老板一句话也没说,我们好像两个陌生人似的坐在同一辆车里各自想着心事。老板庞大的身躯从驾驶室挤了出来,我提着黑色皮箱跟着他走进电梯。
老板熟练地从屁股后面卸下一串钥匙打开了房间的两层防盗门,往里去一点儿便是一间装潢奢华的客厅,墙上黑色的液晶电视并不比医院大堂那台小多少,真皮沙发被擦得锃亮几乎能够反射出每一个摇曳的影子,一个大尺寸的花瓶稳稳地立在墙角里边栽了一颗绿叶植物,叶片也被精心擦拭的纤尘不染,不过客厅里明显闻得到一股刺鼻的腥味儿尽管有人刻意喷洒了不少清洁剂可那股气味仍掩饰不住地往我鼻孔里钻。
老板走过去拉开冰箱从里边拖出一具用保鲜膜裹了好几层的冻僵了的尸体,他把尸体放在客厅的地板上,那上面早就铺了一块透明的塑料薄膜。
动作得快,老板朝我使了个眼色,六点钟以前必须弄好。
我于是从皮箱里取出那把闪着寒光的钢锯和另一把削铁如泥的短刀走过去弯下腰,有条不紊地肢解尸体。
这完全是个意外,老板一边按住尸体一边自言自语,我本来没打算杀她。
我看着这个冻僵了的女人的尸体,揭开保鲜膜之后她的脸仍然白森森的嘴唇则冻成了酱紫色,她还穿着生前那件天蓝色的长裙赤着脚,她的脖子上面有一道十分明显的勒痕。她眼皮已经垂下可我仍能够感觉到藏在眼皮里边那双充满怨毒的黑眸子,当我把她的手臂锯断之后暗红色的血慢吞吞地涌了出来,尸体表面那一层凝冰逐渐溶解。
再快些,老板把碎尸往一个黑色的塑料袋里塞,他催促道,他那双硕大的眼睛瞪得圆溜溜的,他直愣愣地看着我挥舞钢锯,触目惊心。他大概在想就算凭他自己恐怕都干不了这种令人汗毛倒竖的事儿。可他杀了她,不管是不是意外,他杀了她,还不惜利用各种手段迫使我替他毁尸灭迹。但我仍不能判断我与他之间到底谁更残忍,因为当我肢解尸体时我全然没有任何感觉,反而像一部扭紧发条的机器似的按部就班的工作。
这个女人我曾经见过几次,有一段时间她老是跟黄苟黏在一块儿,她同黄苟是一个大学的只不过比他高一届,他们相恋的时间并不长可龙泉三番五次地跟我讲那个女人要不得,是个烂货。我对于女人并不感兴趣因此也就没有详细了解过关于她的任何事情,她的过去,以及她的生活和性格特征。后来我又在老板的车里见到过她一次可我并不感到惊讶,反而她看到我时表现得有点儿不自然,既羞涩又惊恐。我不以为意,我一直认为女人换男人就跟男人换女人一样没有什么不同,选择而已。
可她死了,一条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止息。我不认为她犯了什么错,反之我几乎责怪老板这个人太凶残,为何非要置人于死地呢?如果换做是我,定然会有更为恰当而非暴力的解决方法。
得了,我警告自己,别再假惺惺装什么正义啦,看看你自己沾满罪恶之血的双手吧,瞧瞧那些腥味儿十足的暗红色液体吧,你这个屠夫有什么资格指责别人?
你必须把东西带走,老板命令道。
我望着他那颗愚蠢至极的大脑袋真想狠狠地揍上几拳,不过我厌恶暴力因此强行克制了这种冲动。
不行,我说,在还没有找到适合的掩埋地点之前最好还把它放在冰箱。
老板考虑了一会儿似乎觉得我是对的,他最后总算妥协了。
尽快,他不耐烦地说,我要你尽快把这件事处理好。夜长梦多,懂啵?
我懒得理会他,兀自去厕所把工具清理干净用抹布擦亮再装回皮箱里面,做这些事的时候天已经完全亮了。
晚些时候我去咖啡馆值班,店里照例坐了几个午间休息的白领,他们神色恬然地坐在那儿小缀咖啡用低语交谈。音响里传出一首舒缓的慢乐,那些懒洋洋的音调在空气里流动就像是一缕缕气若游丝的魂灵。咖啡馆里光线暗淡,吧台后面的柜子里用透明的玻璃罐装了各式棕色的咖啡豆,此外还放了几瓶装饰性的红酒,木纹桌椅懒懒散散地摆在大厅,上面的鲜花每天更换一次。
鲜花令我联想起大学时代的青葱岁月,我手捧一束玫瑰站在女生宿舍楼下沐浴在夕阳的余晖中,红色的玫瑰花瓣上面有喷洒的水珠,透过这些梦幻般的凝聚物可窥见夕阳在西边的地平线缓缓下沉。他们告诉我要打动一个女孩就必须拥有一束性感的玫瑰,那既是浪漫也是爱的象征,女孩子们喜欢这个。可我仍然不太清楚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坦白说我对女孩子们并不太感兴趣,也不想花太多时间在这种无聊的事情上面,然而下课后我居然着了魔似的直奔校门口的花店,在它还未关闭之前捧出了一束矫揉造作的玫瑰。
女孩迈着轻盈的步伐从楼梯口走出来,她一眼就看见了我像个木偶似的站在这儿,当我缄默不语地走向她把玫瑰硬塞在她手里的时候,她竟然吃惊地看着我,在短时间内不知所措。有一些披头散发的女同学从阳台探头出来,一边吃吃地笑一边起哄,女孩仍手足无措地捧着鲜花站在原地,一颗颗凝聚的小水珠在花瓣上熠熠生辉,简直就像珠宝店里切面密集的宝钻。
也许我们可以一块儿出去走走,我泰然自若地说。那些家伙告诉我这种时候总免不了心跳加速,可我愣头愣脑地站在这儿内心完全没有任何跌宕起伏。
女孩长得不算漂亮可她拥有一双白皙的大腿,长长的没有赘肉,脸型也还不错,下巴尖尖的。她留着一头长发染成棕色,发尾几乎垂到腰际,大概吸引我的正是她的秀发。如今她穿了一件短到大腿根部的牛仔裤,上身简简单单套了件圆领的白色T恤,那两团圆鼓鼓的突出物似要从领口奔涌而出。
好吧她说,你等我一下。
她转身走入楼梯口,紧跟着我听见了一阵上楼的声音,踢踢踏踏,短高跟鞋与地面合奏出节律分明的乐音。
夕阳渐渐地隐没下去,金灿灿的光芒也都收拢在西方的某个点上最后骤然消失不见,转瞬之间夜幕开始笼罩大地,女孩还没有下来。我猜想她大概正站在镜子前用粉扑往脸上轻轻拍打,口红就放在伸手可及之处,她的脸上了一层粉底因此更显苍白,她用眉笔在眼睛上方仔细地描摹,间或又闭上眼睛画一条黑色的眼线。她最终朝镜子里边的脸庞笼统地觎了一眼,跟着不无满意地点点头,嘴角微微翘了起来。
但是这时我已转身走开了,我等了十分钟就觉得厌烦,也觉得我简直就像一个傻瓜一样在浪费时间。于是我迈着沉重的步调往图书馆的方向走去,我看了一眼表,我揣摩自己仍有好几个小时可以安安静静地看会书。
后来我挑了一个角落的座位,图书馆里冷冷清清的,这个时间点大多数人都约会去了或者三五成群地走出校门,去落魄的大街上闲逛。图书管理员耸拉着脑袋,他至始至终都盯着电脑屏幕也不知道在干些什么。我从书柜上抽了一本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我翻开粗制滥造的纸张,文字的排版也非常糟糕,这无疑是一本未经授权的盗版书。可我不在乎这些,我仍然十分投入地阅读起来。
“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我进入灰尘仆仆的马孔多小镇,在第一代布恩地亚的密室中窥见炼金术的奥妙,我看见了那块逐渐消融的冰,在人们的挣扎和惶恐之间,一块巨大的磁铁吸走了小镇大部分金属。吉普赛人的队伍渐渐远去,在夕阳中仿佛一队机械人似的穿行,在烟尘滚滚的马孔多小镇的街道的尽头消失不见,留给布恩地亚家族永世的孤独。
有一个女孩从图书馆的小门走进来了,起初我并没有注意到她,往后一点儿我闻到了一股如同树脂般令人心醉神迷的幽香,我禁不住抬头瞥了一眼。她坐在我对面的椅子上埋头看书,那张椭圆形的鹅蛋脸长得十分漂亮。
她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在图书馆我第一次看见她,她穿着一条浅蓝色的长裙简直像一位超凡脱俗的仙子。一周后我又在食堂里碰见她,于是我走过去与她搭讪,也不觉得有什么冒昧反而认为这很正常。
请问你是哪个系的叫什么名字。
历史系,她看了我一眼眸子里不无戒备,杨月如怎么了?
杨月如。是个好名字。
没怎么,我往四周瞥了几眼,下意识的。
就想认识你。我漫不经心地说,思绪又不知飘到哪里去了。
看你蛮老实的,她讪笑道,不怎么适合跟陌生女孩搭讪呀。
我什么也不说就把目光收回来直愣愣地盯住她的眼睛,起初她不以为意地用那种倨傲的目光回敬我,可是后来她终于无法再继续下去,低了头,脸也红了。我以胜利者居高临下的姿态看着她,突然感到自己无所畏惧。
她又抬起漂亮的椭圆形的鹅蛋脸偷偷地瞥了我一眼,然后马上把目光闪开。
真奇怪,她仿佛自言自语般嗫嚅着,我怎么可能害怕呢这不可能的呀?
那不是害怕,我说,而是因为我的眼睛太具有杀伤力。
她捂住嘴巴吃吃地笑了可我压根儿不觉得这一切有什么好笑的。随后她站起来朝我瞅了一眼便走了,她转过苗条的身子轻飘飘地走出食堂,眨眼之间就不见了。
后会有期。我想。她大概还没有男朋友。
下午咖啡馆里面空荡荡的,有一个流浪歌手从咖啡馆外面经过,他走进来问我这里请不请人唱歌。他留着大背头脸上胡子拉渣,背后面斜挎一把木吉他,穿着黑色的皮裤和深褐色夹克,戴着一副涂有白色骷髅头的无指手套,整个儿看起来既有点邋里邋遢又充满了令人可望而不可及的艺术家气质。我告诉他拐过这条街有几家酒吧那儿兴许需要歌手,他朝我点头示意又询问了具体地址,最后他和来时一样迈着不慌不忙的步子走了出去。
过了一会儿他又回来了。
那边儿也不需要。他坐到吧台前面点了支万宝路香烟,又捋捋头发。我说你在这儿上班无不无聊?
他似乎有意挑起话题却又不知说些什么因此他的问题显得相当笨拙。实际上他大概是走累了想坐一会儿,可他没把握我会不会请他出去。
有时候会,我接过他递来的香烟,有时候不会。
这座城市烂透了,他抱怨起来,一点儿人情味都没有,又脏又臭。他喋喋不休地列举了许多甚至连我都闻所未闻的城市漏洞,因此我不得不表示他对这个城市细致入微的观察实在令我佩服。
当你走在街上,他朝外面比划一下,你只要朝随便什么人多看一眼,你就可能会有生命危险。这儿的人都怎么了,他露出十分困惑的神情,吃了火药吗?
这我倒没发现,我说,因为我走路从来不盯着人看,不不不,也不是目中无人,只是觉得没什么看头。
流浪歌手举起一根手指在鼻翼上面抠了几下,他朝我挨近了一点,我闻到了他身上古龙香水的味道,我赶紧点上一支烟并希望香烟味儿能够形成一道护盾将我包裹起来,因为那股刺鼻的香水味简直叫我无法呼吸。
你从哪里来。为了不至于使气氛陷入沉默尴尬我便问起他一些人们闲扯时通常会问的问题。
那不重要。他不可置否地耸耸肩膀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情。
怎么不重要,对于一个有家乡的人来说就很重要。
我没有家乡。我原来倒是有个出生地,可自从我爱上音乐以后他们都讨厌我认为我是个怪咖,不仅打扮怪异行为怪异而且也许对于他们未成年的女儿具有一定的威胁,他们一见我就要指指点点骂骂咧咧把我划为异类。有一天我厌倦了这一切,受够了,知道吧。连我亲生父母都讨厌我,于是我背起心爱的吉他,它虽然只是一把破木吉他可它总对我不离不弃,比人强多了。我成了一名流浪歌手,至此再也没有回去,我把自己划为浮萍无根的那一类,我发誓永远不回那个满是偏见的鬼地方。
我请他喝了一杯咖啡,这时候他的眼眸中突然闪烁出几许感动之光,我递给他一支香烟,我俩面对面坐在吧台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你是个不错的人,他解释说,并不是因为你请我喝咖啡我才这么说,而是通过我俩的对话我发现你是一个很有耐心的倾听者,像你这样的人可不多啦。
他坐了大概两个小时。下午四点他离开了,并不说明他要往哪儿去。他拖着落寞的身子伴着午后惬意温煦的阳光走到街上,他沿着人行横道过了马路,到对街时川流不息的车辆挡住了我的视线,他的身影消失了。此后的时光里我再也没有见过他,我揣测他也许离开了这座城市,也许他打一进来就对这个城市感到厌烦了,可对于有些永远都走不出去的人而言,只得默默地忍受岁月赋予这座城市的意义抑或在人们身上的闪光。
我把面条放入沸水中煮,碗底有一层姜末和酱油,细长的面条在沸水里翻滚,我盖上锅盖顺便点了一支香烟。我脱掉花格子衬衫,白色背心不知什么时候染了一些咖啡色的污渍,牛仔裤也不干净,我把它们全脱下来丢到脸盆用清水浸泡。
吃面的当口我忽然想到老板家冰箱里面的尸块,想起她与黄苟有着一段秘而不宣的往事,那个女孩有一次坐在老板吉普车的副驾驶座上,用娇羞胆怯的目光偷偷地观察我。可她为什么要死呢,老板为什么非要杀了她不可呢,我实在不明白个中缘由,他们之间的恩怨情仇在我看来简直不值一提。难道选择有错吗?
我再也吃不下一口面,于是把碗扔在桌子上,那些黏糊糊的汤汁看上去就像从割开的尸体里面流出的暗红色血液,过不多会儿它就在碗底凝结,连房间里的空气都变得浑浊不堪。我打开窗户,把白色的窗帘卷在一边,我开始观察对面大楼的窗口。
临街有一家西式餐厅,二十四小时供应披萨和牛排,进进出出的人们全都一个样,行色匆匆。店内的装潢看上去颇有档次,且别具一格。可人们吃完东西马上就离开,那儿毕竟不是家,而他们都有恋家情结。一位穿黄色工装的大婶总在附近的街道徘徊,她拿着一只便携式铲子和一把磨损严重的扫帚,戴着一顶红色的便帽,整条街道往往被她清扫得干干净净。她从不抱怨,大概是个哑巴,看见有人乱丢垃圾时她总是默默地走过去把垃圾扫入铲中,决无责备,任劳任怨。
没过几分钟疲倦彻底将我击倒,我躺在床上抽了一支烟,过后突然觉得头脑眩晕,好像有什么不知名的东西在脑海里游荡,像鬼魂似的在黑暗里穿行,我的意识也终将被其蚕食干净,最后只好陷入永无止境的长眠之中。
龙泉鲜血淋漓地闯入我的梦里,他脖子上有一道长长的伤口看起来很深,像是被人拿刀用力捅了一下还不罢休,直至顺势往下拉,切开不堪一击的皮肉,伤口骤然扩大。他用手捂住伤口,鲜血不断地从指缝涌出来。
我被人袭击了。他的声音都变得沙哑似乎被刺伤了声带。
谁干的。
我试图找一块布条之类替他包扎伤口,可最后竟无奈地发现我们俩人完全置身于一个无形无影的环境中,四周则是一片神秘的混沌。
我的脖子被扎了一刀。他冷冷地说。
这我知道。问题的关键是,谁干的?
真要说吗?他有点迟疑起来。
不说我怎替你报仇?
好吧他说,我告诉你可你无法替我报仇因为刺伤我的不是别人正是你的老板。
我悚然一惊。
别太自责,他声音越来越小,我突然感到一阵恐惧,害怕就这么眼睁睁失去他。
你过来一些。他无力地朝我招呼道。于是我按照他的嘱咐靠近了些。
你看这个。
他猛地挪开双手把血淋淋的伤口完完全全展现在我面前,那个伤口简直触目惊心,难以置信受了如此重创他还仍然活着。可接下来他竟然把一整只手完全伸进伤口里面,脸上挂着得意的邪笑。
再看这个。
他突然从喉咙里面掏出一把血淋淋的匕首,眨眼之间,匕首尖端轻而易举刺入我的腹中,我感到一阵隐痛,可他还不罢休,居然顺势往下一拉,我看见自己的腹部被切开一个可怕的口子,热腾腾的内脏顺着这道残忍的口子流泄出来。
我吃惊地望着他。
你这个叛徒,龙泉不无得意地笑道,这是你该得的报应。
他脸上又闪现出那种邪里邪气不可一世的讪笑。
3.
杨月如就躺在我的身侧,我们盖着同一条白色的被子。她穿一件女式背心,奶罩脱掉了因此圆挺的乳房很轻易就从两边的豁口挤出来。眼下她还未醒过来,两瓣儿性感饱满的嘴唇紧闭着,从鼻孔透出均匀的呼吸。
我的左手被她压在身子下面,动弹不得。我不忍心将她从美梦中唤醒因此只好吃力地保持这个姿势俯就她,不过她身体散发的味道真叫我禁不住想要再度一亲芳泽,这种时候我总无法保持坐怀不乱,因此我用右手伸进她的背心里面狠狠地揉了几下,她翻了个身,小嘴巴嘀咕了一句什么又睡过去了。
我终于把手从她的腰肢下面抽了出来,我蹑手蹑脚地从被子里抽开身子,趿拉着凉鞋去厕所冲一个冷水浴。
这个厕所的形状简直叫人难以置信,它既不像普通宾馆房间的四方形浴室那般本本分分,又不像颇具情趣的青年旅店的洗手间呈现一个浪漫的心形,而是那种令人窒息的,狭窄逼仄的三角形,大概是为了房间布局的考虑(节约空间)以至于最后装修厕所时不得不草草了事。
抽水马桶早就染上了一层恶心的黄色污渍,就像是一块粘上了花生米的奶酪,不过个中味道切不可同日而语。
校门口的这间招待所是宿舍里边一个哥们介绍的,他告诉我此店除了价格便宜以外还免费提供两个杜蕾斯牌避孕套,双人大床极富弹性,此外,由于地理位置较为僻静还可抵御闲杂人等的好奇的目光,总言之便是偷情约会的极佳场所。
那厮说得可谓眉飞色舞,意兴阑珊之时还不忘拿出自己往日的实战经验与我分享探讨,因此我当即信以为真打电话过去预定了房间。
我用白色的浴巾擦干身体,看镜子里面瘦削的胸膛和肚子,几乎认不出来。那双黯淡无光的眼睛就像刚从失明的边缘拯救回来的一样,除了困惑和迷离,还饱含复杂的阴暗。脸颊凹陷进去,因此颧骨看起来格外突出,这固然给整张脸平添了几分立体感,可乍看一下未免太过楚楚可怜,就好像每天都在挨饿似的。
杨月如从床上爬起来朝我眨了眨幸福的小眼睛,她旋即又钻到被子里面只单单露出那张椭圆形的鹅蛋脸,在我色迷迷的注视之下双颊顿时殷红,小身子也不住地在暗中扭动。
我走过去,在衣服口袋里翻出香烟却被她一把夺走,闪电般令我猝不及防。
不许抽烟。她极其认真地警告我。
快给我。我有点儿不耐烦朝她嚷嚷。
不许抽就是不许抽,她十分坚决地强调,没有商量的余地。
我没理她,强行从她手里夺过香烟,悻悻地点了一支。蓝色烟雾随即在我头顶袅袅萦绕,幻化成千百般形状。
你这个人真是野蛮,她别过脸去。
抽支烟有什么不好,我说。
就是不好!对你对我对这个世界没一样好的!
她气鼓鼓地吼道。
我实在拗不过她只好把抽了半截的香烟掐灭掉,然后把烟头丢入干净的白色瓷质烟灰缸。我开始穿衣服,揣摩着找个什么借口离开这地方,因为我实在不想由于个人的某些小癖好而影响她的心情,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离开她的视线,也许我们还能因此保持下去,要不然,我想,我极有可能从此避开她,在沉默中结束我们之间莫须有的感情纠葛。
你去哪儿?
她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伸手拽住我的衣角。我没说话,可这会儿她突然从后面抱住我,风情万种地说,别离开我。
别丢下我一个人。她幽幽地说,我怕。
出走的计划失败了。吃早餐之前,我们又做了一次。
4.
认真想来杨月如算得上一个强势的女孩,未经爱情洗礼之前(这是她的原话),她对任何事都处之泰然,当机立断,绝不迟疑或感情用事。当初我在图书馆遇着她的时候,她着实留给我一个毫无粉饰的,充满理性和明睿的印象。她无疑是一个聪慧的女人,又兼博览群书,上知天文下知历史,算起来还是一个美貌与智慧并重的才女。可她生性倨傲,虽说追求者众多但从未被俘虏,她说遇到我之前她对男人的理解仅限于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她还说她看上我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我的直率和野蛮,然而她又十分讨厌我的这类个性特征,因此她与我在一起多半时间都处于矛盾之中。
事实上我们之间的感情仅仅持续了两个月,后来突然有一天我不再找她,就像是我从来也不认识她这个人一样。我不太清楚自己为什么非要这么做不可,也许我开始觉得束缚的迹象逐日增加,因此我不得不出此下策。
再往后我偶尔碰见过她几次,无论是在图书馆抑或食堂,也无论是人潮拥挤抑或形影单只,总而言之,我们就像陌生人似的擦肩而过,她赌气不屑于跟我打招呼,而我则觉得打不打招呼于我而言根本就无所谓。
她恨我,这我知道;她爱我,我亦明白。可我就是无法说服自己再去找她,我痛恨束缚,在其与感情的角逐中,毫无疑问地占尽上风。
因此在接下来的两年中我再也没有找过一个女孩,也再没有过一次我认为是值得发展的邂逅,直到大学毕业,我在对待感情问题时仍心存顾虑。
那时我已经几乎不怎么说话了。
5.
迫于老板的压力我实在没办法将那件事拖延下去,只好绞尽脑汁把碎尸处理掉。一开始我想过把装尸体的塑料袋绑一块石头,如电影里毁尸灭迹沉入河底,兴许那些呆头呆脑的肉食鱼类会帮上点忙。可后来我又觉得这么做似乎不妥,因为那条河常有人游泳,钓鱼爱好者也不在少数,万一被他们无意中窥见这个罪恶的秘密勾当,谁能保证警察不会顺藤摸瓜从中获取于老板不利的信息呢?再者,倘若某一天突降暴雨,洪水把河床搅个底儿朝天,顺带把装尸体的塑料袋冲到岸边,碰巧有一个拾荒者看见如此鼓鼓囊囊的大袋子,指不定装了什么稀奇宝贝,于是乎将其割开。后果同样不堪设想。我又想过将其偷偷烧掉,在烈火中把碎尸化为灰烬,但深思熟虑之后仍觉不妥,因为这么做总要引起别人的注意。
后来我终于想到一个绝妙的办法,傍晚时我去老板家将尸体从冰箱取出,放入我早已预备好的便携式旅行袋中,又走到楼下从车库开出老板那辆黑色吉普,朝龙泉与黄苟所在的大学开去。
我准备今天晚上就把这件事情搞定,决计不再拖延,而当我脑海中闪过那片阴惨惨的白桦林时,我竟再也找不出比它更好的埋尸地了。但我必须承认,我终究是没有什么理由说明那个地方的安全性,奇怪的是,我一旦认定它之后就无法将其摒弃。
汽车沿着主街道行驶二十分钟,穿过一段繁花似锦的商业街和灯红酒绿的舞厅及发廊,最后两边的建筑物渐行变得落魄古老,一颗颗半死不活的梧桐树已被砍得只剩下主杆,我往右打了转向盘,汽车的前轮拐了个九十度的弯儿,再朝前开五分钟,那所曾经辉煌一时的三流大学便骤然耸立,就好像猛地从地平线拔地而起,堪堪这个时候夕阳刚好落下帷幕。真是天公作美,我不无恶意地想道。
我把吉普车泊在校内停车场,把折叠式工兵铲一并塞进旅行袋,又把车钥匙放到裤子口袋,这才拖着不堪重负的旅行袋往那个地方走去。
尸体被分解之后重量不减反增,我想体积与密度都无甚大的变化,为什么竟至于如此沉重。我倒是听人讲过人死后放入棺材超度,请了道士和尚念诵往来升天咒,可尚未入土为安,灵魂一时半会儿不能脱壳,加之又与尸体一分为二,因此重量也就徒增一倍。也许我手中之物念力甚大,怨气甚重,明着报不了仇,暗地里也要让我这个帮凶吃些苦头吧。这么一来,心情却也平复许多,步伐也随之快了几拍。
我沿着那条倾斜的坡道径直朝白桦林的方向走,这时候天色已晚,黑暗逐渐将世间的罪恶多多少少遮掩起来,因此我这个扛着旅行袋的怪异角色起初并未引起旁人的注意。可没走多久,龙泉突然从花丛中蹦了出来,大大咧咧地拽住了我的胳膊。
老远就看见你了,他不无兴奋地说,怎么?来了也不事先打个电话,还扛了这么一个大袋子做什么用?
他说着就要伸手去弄我的袋子,我忙不迭阻拦住他,谎言脱口而出,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一条死狗,我说,被发现时已经死了好几天,味道自然不好闻,你别碰它免得弄脏了手。老板叫我找个地方把它埋了,想来想去脑子里除了你们学校这片白桦林再没有别的地方,于是就偷偷摸摸地来了。
龙泉一脸迷惑不解,盯着我看了好半天,以至于我反复揣摩方才那番话有何漏洞。
大哥,他满不在乎地嚷道,让我帮你一块儿弄,完事了去宿舍喝两杯酒。
我点点头,任由他帮我提了一边。然而我始终觉得龙泉已经看出了什么端倪,至少他一定知道这件事并不是像我说得那么简单,反而暗藏蹊跷,可他什么也没问,我知道他一向尊重我。尊重我的决定,也尊重我的秘密,不管那个秘密是干净的还是肮脏的。
我俩沿着这条斜坡往上爬,尸体太重了,途中我们不得不停下来休息。龙泉替我点了一支香烟,他抽的是红色利群,烟味颇重。我们面对面抽了会烟,他又问起我这些日子的工作状况。
老样子,我把嘴里的烟雾吐出来,说不上喜欢,也并不讨厌,反正都无所谓了。能混口饭吃不至于饿死就好。
有时候觉得你这个人真是清心寡欲,龙泉笑嘻嘻地调侃道,大哥,不是我说你,自打认识你以来还从未看见你搂过女人,您可别告诉我您对那方面的事不感兴趣。
他兀自捂着肚子笑。好小子,也只有你才敢和我开这种玩笑。我想。
不是同你们讲过吗,我辩解道,我不想结婚也不想伤害别人,再加上我自身也没有那种条件。可话又说回来,有几个女人能受得了我这种闷葫芦性格?
说得也对,龙泉又伸手提起旅行袋的一边,于是我们一边闲谈一边继续往上爬,不过倘若大哥你有这方面的需要小弟我保管替你物色一个,我知道学生妹不对你的胃口,但是咱们学校倒有几个年轻貌美的女老师。对了,有一个叫杨月如的长得十分漂亮,把黄苟那小子迷得神魂颠倒。嘿,晚上做梦还情不自禁叫唤人家的名字!
杨月如?我徒然一惊,心想总不会那么巧吧?
你说得可是那个椭圆形脸蛋,跟我年龄相仿,大概也是教历史的女人?
龙泉瞠目结舌地看我一眼,好像才认识我似的,又好像我脸上长了一朵令他格外讶异的鲜花。
你怎么知道?你认识她?
怎么不认识,她是我大学同学,过去还和我好过。这件事不可告诉黄苟,免得他恨我。
原来如此,龙泉作出恍然大悟的情状,可曾把她骗上床?
这下子倒把我难住了。
上过几次,后来还是掰了。
哦。龙泉点点头,神色肃穆,不知在想什么。
过了一会儿他又回复本身的面目,他这一转一换之间速度奇快,神似那些演技精湛分饰两角的双胞胎或人格分裂者。他脸上挂着邪气十足的怪笑,时而用调侃的目光盯着我,时而别过头看黑睽睽的白桦林,整个儿看上去实在深不可测。
那小妞儿看起来倒也冰清玉洁,他用充满猥亵和愤懑的口吻说,想不到仍是大哥的身下之物。嘿嘿……
有时候我真不了解龙泉,他这个人太复杂了,虽然对我没有坏心,可他反复无常的情绪波动总令我不由自主在心里筑就一道防御工事,且仍觉得可怕。可怕什么呢,却又说不清楚。他大概真是一个拥有双重人格的神秘家伙,一半嬉笑顽皮,一半深沉可怖。
都是过去式了,我说,并不想在背后辱没她的名声,亦不想对你有所隐瞒,因此这件事你万万不能宣扬出去。
这我知道,龙泉朝我咧嘴一笑,这笑容果真意味深长。
此后气氛僵硬,我们都好像具有某种默契似的不再开口。抵达白桦林之后,我们绕林穿行,间或抽一支香烟。旅行袋越发沉重,袋中的魂魄肆无忌惮,仿佛进入这片阴森森的林子如同孤魂野鬼重回地狱,不由地法力大增。我打开一根手指粗的袖珍手电筒,一抹细长的白色电光像一把利剑似的刺破沉沉黑暗,旋即之间,那股令人莫名压抑的气氛骤然蒸发了。
我找到一个合适的地点,开始用折叠式工兵铲挖开表层的土壤。想不到这儿的土质松软,挖起来倒也不怎么费劲儿。龙泉站在一旁替我照亮,他的脸完全隐没于黑暗中,一言不发,像个怪异无比的雕像,而且还是黑色的,深不见底的黑。
我不管这些继续深入挖掘,我想尽早结束这一切然后回到那个闭塞的房间内,煮上一碗酥软的面条,拌上浓香诱人的佐料,用筷子搅匀。吃之前可以先抽一支香烟,烧一壶开水,泡一杯速溶咖啡或者绿茶,茶叶和咖啡粉都是有的,只不过时常忽视它们的存在。如今回想起来,关于味觉与脾胃的享乐,除了一碗面条或许还能有点别的。是这样,生活嘛,总不能老是那么单调乏味,使得这个人也因此变得单调乏味起来。
想到这些的时候坑已挖下去一米深,手臂继续用力,不知为何整个人突然变得极为兴奋,好像再往下挖就能挖到一箱古老的金银财宝。想到此,只听见铲尖猛地与一个硬物相碰,发出铿锵一声,着实奇妙。我于是弯腰下去查看究竟,用手拨开荤腥的土壤,却见一个纯黑色物体的一角渐渐显露出来。我顿时好奇心大起,也不找龙泉议论,只是一个念头想把这件不知底细的神秘之物拿在手中把玩一番。于是越发急促地把掩盖在上面的土层铲掉,又用手去拂,这时一只巴掌大小的乌鸦雕像不禁赫然显形。
我急匆匆将它从坑里拿起来,并掸掉覆于表层的黄土,只觉得入手一阵冰凉,整个形状恰是一只展翅翱翔的乌鸦,用一种类似黄金的黑色金属精心雕琢而成,羽毛的轮廓更是煞费苦心,条理分明。两条细长的利爪甩在尾部,就像是一头叼住猎物狂奔的雄鹰。一双眼睛是用两颗黄豆大小的绿宝石镶嵌于眼部凹槽之内,在电光之下闪着绿森森的幽光,仔细聚焦于此竟会产生一种置身于碧波之中不可自拔的感觉。
我把它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简直被它神奇的外形和精湛的雕刻技艺完全迷住了,以至于过了好些时刻我都忘了身在何方。后来我忽然觉得情况有些不妙,怎么我挖到这个东西以后一直不见龙泉有何动静,难道他对于这件旷世奇宝竟至无动于衷吗?
我赶紧回过身去听听龙泉对这件东西有什么看法,不料这一瞧竟吓得我汗毛倒竖,倏忽间冷汗淋漓——我背后已不见龙泉的影子,那条袖珍手电筒却着了魔似的悬于空中,就好像龙泉这个人突然之间戴上了隐身戒子。而四周静谧的气氛更添了此刻的恐怖阴翳,我一时间像个木偶似的愣在原地,浑身上下却不停地打起哆嗦。不知到底是龙泉的无端失踪给我带来了深入心底的恐怖还是手中这件黑得如同地狱般的乌鸦雕塑散发了一股令我丧失神志的迷烟。
这时有人猛地从黑暗中伸出一只手在我肩膀上拍了一下,我下意识扭头过去,龙泉那张绿色的脸庞分外狰狞地盯住我,既阴惨惨如含冤而死的怨魂又似地狱里的牛头马面黑白无常,果真恐怖到了极致。
我闭上眼去,妄图躲避,待再度睁眼时,却感觉周围的气氛一下子趋于平缓,就好像这一闭一睁之间漫游了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脑海里激流跌宕,迷幻飘摇,简直恍若隔世一般。
龙泉转换了身子走到我正对面,用手拍了拍我。
你这是怎么了大哥?他苍白的脸上不无惊讶,我真是服了你了,怎么挖着挖着居然拄在铲柄上睡着了?
我晃动一下头脑,这才完全清醒,再看看空空如也的手心,哪里曾有什么黑得深不见底的乌鸦雕刻。原来是南柯一梦,不过这梦倒也着实古怪,难道真是口袋里的魂魄在发挥她的法力不成。想到此处又笑自己太傻,思考缺乏逻辑。
不过后来当我又动手挖掘时,真有一只乌鸦从林子上空扑腾起来,好像已经在那儿隐藏了很长时间,直到我把土坑挖到接近两米深,这畜生猛地怪叫一声,刷地从错综复杂的枝条之间掠过,转瞬消失于林立的高楼的菱角之间不见了踪影。
6.
每当我忆起逝去的年华,总免不了想起我离家去上大学的那个遥远的上午。养母替我煮了一杯浓郁的咖啡,把冒着热气的棕色液体倒入一个擦洗得干净锃亮的白色瓷杯中,那股馥郁芬芳的气味至今仍时不时地在我鼻端萦绕。
养父从睡房走了出来,他手里拖着我的旅行箱和背包。他穿一件黑色西服,被精心熨烫得平平整整的,唯有当他弯曲关节时才看得见些许褶皱,他是一个沉默寡言的男人。
我犹记得十二岁时在福利院的草坪上踢足球。我套着一件爱心人士捐赠的旧耐克足球衫,后背用黑色字体印上一个阿拉伯数字“9”,足球衫的下摆几乎盖住我的膝盖,宽大的袖口也远远超过我还未发育的手肘,乍看起来我就像是一个活动的黄色麻袋。我把足球踢过边界线,飞驰的足球越过草坪,以一道足够优美的弧线往福利院拱形门厅飞去。我看见它肆无忌惮地朝一个穿黑色西装的男人砸去,院长惊恐地盯住飞来的足球,那可爱的皮球势头不减,院长试图提醒黑色西装的男人躲避这一飞来横祸,我如同一头脱缰野马似的朝他们的方向飞奔,企图拦截那个不听话的傻瓜。时间好像突然停滞了一秒,倘若不是我年幼无知的错觉的话。穿黑色西装的男人并非看上去那么呆愣,他只一伸手便挡住了即将降临的灾祸,足球被这股力道反弹开去,径直滚入房檐下深不可测的排水沟中。那时我已经抵达,但始终晚了一步,没能按照我预先的设想在半空中用脑袋截住这一球。
我犯规了。穿黑色西装的男人拍了拍自己的小臂,朝我使了个眼色。院长在一旁怒不可遏地瞪着我。
我站在原地呆若木鸡。
可当我回身去排水沟捡足球的时候,却听见那个神秘的人用低沉的嗓音跟院长交谈。他的语调平滑,声音轻缓,慢条斯理。
就是他了。
这是我唯一听清楚的话。
一个月以后,我便有了家。
他们是一对患有不育症的夫妻,这是我以后才了解的。可谁都知道,当他们还年轻时一定非常努力地尝试过,也许为了这事儿在家里呆了一个多月,甚至更长。这期间足不出户,竭力酝酿。他们也曾为了这件事撕破脸皮,相互指摘,在跳跃的时光里争吵不休。医院定然去了无数次,江湖偏方亦用过不少,也曾在妻子假意的征兆中欣喜若狂,直至在这种孕育的长河中摸爬滚打多年,最后韶光不在,容颜已老,当他们相互拥抱在悲痛中泪水连连地审视对方时,都在彼此的脸上窥见了岁月的痕迹。他们这才明白,原来很多事情光靠努力是没有用的。于是在某个霞彩殷红的傍晚,他们双双坐在阳台的藤椅上欣赏夕阳的美景,终于领略了宿命的残酷,意识到人生的短暂和不可复制,不得不在怜悯和期许之间徘徊。而我,作为一个注定的因素,早已不可遏制地在生命线上与他们不期而遇了。
养母白皙的手指在我的脸颊游走,她百感交集地望着我,那深邃的眼眶里有一抹晶莹剔透的闪光。
好快呀,她颤颤巍巍地说,十年时间一晃而过,我跟你爸都老得不成样子了。
哪里。我试图安慰她,妈妈穿上裙子依然风韵犹在,老爸那身黑色西装也潇洒帅气,都是吃了长生不老果的有福之人。
她灿然一笑,扭过头去,想在养父的目光中看到肯定的神色。女人免不了对男人的话信以为真,当他们夸奖她时,完全忘记了他们是在安慰她。
后来养父走过来同我拥抱一下,他沉默着一言不发,依然用他多年来独有的方式对我施以关怀。我闻到他身上那股内敛的气息,那股久经岁月洗礼后的男人特有的魅力,我为此深深痴迷,竟不由自主爱上了这个拥抱我的男人。
好啦,我说,寒假还要回来的,时间过得很快,我们总会再见面。
要不,养母略有迟疑,让我们送你到学校去吧?
不都说好了嘛,我笑望着她,再说你们长途劳顿肯定吃不消的,我也想锻炼自身的独立能力。
对嘛,养父嗔怪地望了她一眼,你怎么还不明白?
哪里不明白,养母多愁善感地说,舍不得嘛,第一次离家那么远,怎知道一路上有什么差池。
养父有点儿不耐烦了,他本不善于争论,也厌恶这种拖拖拉拉的性格。他一向是十分爽朗的,也明白我需要的是什么。这么多年来,无论我取得多么了不起的成绩,他向来不曾有过一句夸赞之词,他总是把这些没什么了不起的成绩看作平凡无奇的历练。事实上,那些成绩确实没什么了不起。养父是对的,他对许多事比养母看得透彻。
出门时天气晴朗,湛蓝的天空朝我展开漫无边际的怀抱,广阔的未来亦在我心里拥抱我。
我拖着沉重的旅行箱朝站台走去。箱底的滑轮与地面摩擦,发出一阵悦耳的滚动声。我感到兴奋莫名,顺着拥挤的人流使劲儿往前走,生怕落后。我看到人们神色忧虑焦急,好像稍微迟缓一点儿就要错过这趟车。我亦信以为真,也不免有些焦虑。我听见候车室仍然传来一阵十分嘈杂的声响,广播里传出的温馨提示,熟识的旅客相互交谈,有笑声,也有不知哪个角落里散出的呜咽声。人群中充满了荤腥的汗味儿,还有另外一些混乱不堪的气味,它们在空气中,在看不见的飞扬的纤尘中互相交织,肆无忌惮地钻入我的鼻孔。我感到一切都那么鲜艳,那么令旅行者凭然心动的流离感,那么对未来充满惶惑与期盼的急迫感。
直至后来,我终于挤上列车,当它发出轰隆巨响缓缓开动之时,我这才松了口气。
站台远去之后,车窗外跳跃出一栋栋拔地而起的高楼,长长的火车穿过城市中央,我几乎望见了那个隐藏在鳞次栉比间的绿茵足球场,甚至望见了我曾经奔跑时偶然留下的脚印。
然而,一切都离我远去,在这种莫名的疏离感之下,一抹悸动的忧伤在我颤抖的心间扩散开来。
7.
第二天傍晚我去医院向老板报告事情的进展,病房门口仍然有一些鱼龙混杂的人在那儿窃窃私语,他们见我走来,都好像事先约好似的压低了谈话的音调,看我时眼神中不无戒备。我不理他们,也压根儿不在乎他们怎么看我,我只想老老实实了结我跟老板之间的恩怨,在获得那个秘密之后尽快逃离这个早就令我厌烦的地方。
我走进去,看见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女人坐在病床旁边的凳子上。这女人穿着时髦,化了浓妆,一股令人心神跌宕的香水味混杂了药水味充斥整个房间。女人表情淡漠,似乎并不关心我这个人的来头,此前我也没有在任何场合见过她。女人白皙的脖子上挂了一条价格不菲的纯金项链,右手的无名指戴了一个熠熠闪光的钻石戒指,手腕上还戴了一块看起来档次颇高的女式金表。看来这个女人近段时间深得老板宠信,那张瘦削的脸庞以及微微上扬的嘴角无不充满傲慢与不屑,可我知道,这种女人无非也就是为了满足物欲而敬献肉体的庸俗之物。因为以老板的为人,他是舍得在女人身上花费时间和金钱的。
你先回去。老板朝年轻女人挥了挥手,显得有气无力。他的情况并不比上次我见他时好多少,脑袋仍然用纱布裹得像木乃伊,庞大的身躯用一条干净的白色被子盖住,但那双鹰隼般洞察一切的目光却仍然不失神采。
女人极不乐意地朝我瞥了一眼,好像对我的突然造访非常不快。不过她还是拿起手提包,扭动着丰满的腰臀,怏怏不乐地走出病房。
老板示意我过去把门关上,然后招呼我在他旁边坐下。冷冰冰的房间内就剩下我们俩人,窗帘大开,因此我很轻易就望见了天边的暮霭渐渐浓烈起来。
事情都办妥了。我心情平静地说。
老板眼眸中闪过一丝讶异,好像对于我去办理这件事并不抱什么希望,他大概认为我会一拖再拖,或者干脆找各种理由来搪塞,总之他神色复杂地看了我一眼。简直无法相信,当我把这件事告诉他以后,他竟然表现得有点儿失落,我压根揣摩不到他此刻在想些什么。
你知道这次的伤害对我而言意味着什么吗?他指着自己的下体继续用那种悲凉的语调说,不怕你笑话,我再也享受不到做男人的乐趣了。
坦白说我着实吃了一惊,因为像老板这种极端的好色之徒如果失去了那种能力,对于他的打击将是不言而喻的。
没有其他的办法了吗?我试着问,其实我并不关心他是否具备男人的能力,恰恰相反,倘若他果真失去了这种能力,也许会少糟蹋几个女孩。但我亦不对那些上钩的女孩抱任何怜悯之心,因为她们完全是出于自愿,被他的物质诱惑勾引过来的。
我还有件事要交给你去办,老板避开了那个令他心碎的话题,突然说道。
我想我已经履行了之前的诺言,替你妥善处理了那具尸体,而事先你答应过我,会把离开的办法告诉我的。
老板朝我投来久久地一瞥,最后似乎下了挺大的决心。
你知道的,他说,我并没有结婚,也无子嗣,更没有亲人。而我手里却掌握了几条财源滚滚的金线,你只需把它们紧紧抓牢,大多数时候甚至都不必出面,每月仍有一大笔令人垂涎的进项。我知道你一向对我利用这种不法手段谋取暴利嗤之以鼻,可你还未真正了解这个社会,还不知道那些表面上看起来清白无辜的人实则比我还要黑。倘若你没有钱,在社会上你免不了要处处碰壁和遭到白眼与轻视,你所认为的公平或正义,随便什么玩意儿,都不可能在你身上发生。一旦牵扯到他人的利益关系,你将会发现那些专职替人主持公道的家伙也要把你拒之门外。如今形势所迫,没有钱就没有安全感,你是个明白人应该懂得这些常理。我很看重你,因此只要你好好陪在我身边,替我做事,我保证会给你一份丰厚的回报。在我为数不多的继承人当中,你也会占据一个有利位置。为什么非要离开这儿,这对你有什么好处?还是跟着我好好干吧,过段时间我就把我真正的生意交给你打理,我相信你会做得很好。
倘若我对这番话受宠若惊,对老板的器重感激涕零,那么我就根本不是我了。因此我了解我真正需要什么,对于他所承诺的那些丰厚的诱人的回报我谈不上动心,我对此持一种无所谓的态度,所以我只是急于想知道离开这座城市的方法,而不是觊觎老板的钱财。于是我把那件事重提一遍,我的立场坚定,由不得老板轻易动摇。
好吧,他说,看我时不免透露出几许失望的神色。我告诉你,但你同样无法离开这座城市。因为这个方法简直就是糊弄人:你明明知道这个诅咒,就算你不相信它的存在,可当你要离开的时候,你怎么控制自己一点儿不去想它呢?我曾经试过无数遍了,诅咒在你心里,而你总是没办法将这段记忆抹去。
尽管老板说得极为晦涩,我仍然剥离出了其中的奥妙。迷宫之城的秘密在于,你不仅不要相信它真的存在,而且当你准备逃离的时候,你必须控制你的念头,想都不要想这件事。然而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一个人就算心智再怎么坚强,终究无法控制自己的下意识流露出来的想法。换句话说,当你刻意回避一件事的时候,那件事却总在你脑海里萦绕不去,而当你不经意时,整件事就几乎不存在了。意识的流动是本人无法控制的,于某种程度而言,它就是你内心的镣铐。
想明白了吧?老板得意非凡地朝我咧嘴笑道,我十分厌恶地看了他一眼,竟觉得他那副洋洋自得的样子简直丑陋无比。
那个诅咒并不通过任何物质媒介在你身上产生作用,他继续说着,而是存在于你的记忆中,问题的关键是,它仅仅是你脑海中一抹小的可怜,微不足道的意识,可就是这个虚无缥缈的意识,你偏偏拿它没有办法。
这么说,我是永远也无法走出这座城市了?
不错,有些人一辈子都在同自己的欲望作斗争,直到他们死去的那一刻才发现自己根本战胜不了它。一个人终归无法做到无欲无求,而倘若这种精神境界果真实现了,那么等待这个人的唯有死亡。打个比方,吃饭与喝水,以及睡觉或者抽烟,生活中许许多多平凡无奇甚至不被人们承认的欲望也是欲望,吃饭是吃饭的欲望,喝水是喝水的欲望,就连呼吸也是人的一种本能的欲望,因此当一个人果真无欲无求,那么他唯有死路一条了。
看不出来,我讽刺地说,你这个满脑子自私欲望的人还能说出这种有见地的话来。
我越看那副嘴脸越觉得憎恶不已,几乎控制不住想要冲过去扼住他那粗壮的脖子,把他的欲望活活扼死在摇篮里。
我的欲望很多,老板突然变了一种忧伤的声调说,那是因为我不想死。人们最大的欲望无非是对生命的渴望,对活着的渴望,因此当我们满足了生命这一最为基本的欲望时,其他的欲望便由此繁衍而生,最终千丝万缕,连本人竟也无法控制。
那么说来一个人生就注定要作恶多端,唯有一死才能造福这个社会,才能结束罪恶的衍生?我赌气说道,觉得老板这套理论虽然令人讨厌,可不得不承认他说得都是实话,并且一语中的,切入重点。我突然想到许多人穷其一生都在为了满足自身的欲望而努力奋斗,如此活着是否太过于可悲,难道一个人存在的价值就是他内心的欲求吗?
老板点燃一支咖啡色的雪茄烟,把粗大的烟嘴含在口中,喷云吐雾之间还不忘用一种戏谑的眼神打量我。
如此一来,他挑起又黑又浓的眉毛边笑边说,你仍要执意一试吗?
是的,我十分坚定地说,我仍要执意一试。
我再也无法忍受老板那副冷嘲热讽的嘴脸,于是马上从椅子上站起来,头也不回地走出冰冷的病房。
好吧,去自寻死路吧,你这个蠢材!
背后仍传来一声扼腕般的怒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