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乡村根性 ——读《乡土中国》谈对中国乡土、家庭与社会的思考
泱泱五千年,饱含并浸蕴着弥漫古色古香的传统文化的润泽;巍巍大中华,历经并触碰着古往与今来的传统与现代的磨合。伴随着远道而来的第一声枪炮轰然响起的,还有那西洋的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冲突而起的摩擦声。当我们在看清了外面的世界的时候,才更加深了我们对于身边这个世界的了解,给了我们启发与不断探寻求索的欲望与追求。
现代社会的中国,尽管经济在高速腾飞,GDP和城市人均收入在近几年垂直上窜,但我们仍然不能忘记了中国还有七亿农民的存在,仍然不能忘记了城乡间的巨大差距不是靠几个政策,几个项目就能填补的沟壑,不能忘记了在城市光鲜的背后,是多少农民工的默默付出,在硬实力和软实力兼具的中国,支撑着多少乡村人的脊梁!
这是个敏感又特殊的群体,农民;这是个闭塞又神秘的区域,乡村。中国的乡土究竟有怎样的历史与渊源?它对我们的行为方式又有哪些启发?更重要的,对普遍的中国家庭和社会又有怎样的影响呢?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不禁让我对一些潜移默化的规则和约定俗成的旧制有了一些新的更为深刻的看法。
当我们的祖先第一次在土壤肥沃,水源充足的地方种上庄稼,从历史的角度来说,我们的这位祖先是客观上促进农业革命由畜牧业向农业转变的先驱。当我们有一群祖先都在种植庄稼的时候,那么,请为此表示可喜与尊敬,因为农业就此产生了,农业革命的完成标志着人们不再逐水草而居,而是安营扎寨,逐渐过上了定居的生活,他们往往选择在物产丰富,自然条件优厚的地方,繁衍生息。然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需要增多,与周围联系的加强,改造自然适应自然的能力提高,就慢慢形成氏族、部落、家族。所以说,家族产生的先决条件是定居农业的发展。
耳熟能详的一句老话,“民以食为天”,在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有着世界四分之一人口的国家,能够自己养活自己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特别是对七亿农民,不得不为他们几十年如一日守着田间劳作的精神而致敬,没有他们,可能就没有这片“天”。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怎么说呢,中国的乡土性体现在方方面面。从身边小事说起,我们不妨可以把目光投向乡下人,通常地,有些人会自觉不自觉地形容见识短或貌似贫穷,衣着不整的人“乡巴佬”、“土气”,我们姑且不论这样说的合理性与否,先将这种称呼背后隐藏的那多少的藐视隐去,单看这个“土”,其实还是很有意思的。土就是指泥土,乡下人是离不开泥土的,因为在乡下,要靠种地谋生,没有土,粮食往哪里种,种子往哪里播?乡下人又怎么离得开土呢?但凡自然条件优越的地区,最先到达那里的人们一定寻思着辟为农田,发展农业。我们可以想象,唐朝经济的发达,很大程度上是与垦荒分不开的,有了充足的粮食作支撑,能养活更多的人,劳动力多了,才有人去发展手工业和商业,这是与农业的基础地位分不开的。所以我们能发现,但凡大江大河流域已全是农业区,世界上最早的农业区也就都产生在大河流域。而史禄国先生曾说,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这样说来,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了。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在过去经济不发达的时代,土地也就作为资本,代表了一切,现今社会已这么发达,农业也渐渐有了机械化,再也不需要那么多的劳动力。多余的人,要么只离开乡土,要么留下,留下的人大多数也不会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伟业,只有祖祖辈辈被束缚在土地上。这便可以解释那“飞不上天”的缘由了。
然而,“土气”这种特质又是乡下人所无法选择而必须接受的,农业与游牧和工业不同,它“直接取资于土地”,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做工业的人可以挑选良好区位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而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地里的庄稼也没有脚,因而“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这样说来,以城里人自居的人们一味藐视乡下人,似乎也不是那么理由充分啊,因为“土气”也是上天的一种“赠礼”,不是谁都获得上这么一个称号的。
我们再回过头来想想,乡下人就真的那么“土气”,那么见识短吗?非也。一个人的知识水平是与他目之所及的社会息息相关的,我们称之为“落后”的地方往往是那种大山沟沟,但就我看来,那种地方才更完整地保存着中国乡土的原始特性,它并未过多地受到外部文化的入侵,体现为闭塞,正是因其封闭性,才使它乡土的特性显得异常鲜明。我们可以相信,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村子里可能几百年来都是那么几个家族,一代代下去。在这一代一代之间,大家面临的环境和问题很可能是一样的,年轻人要经历的是长辈们经历过的,长辈们就可以言传身教,让晚辈们少走些弯路。费教授的那句话让我很有感触,“经验无需不断累积,只需老是保存”,所以说,乡下人有乡下人的见识,乡下人的见识与城里人的见识是不一样的,乡下人可能不知道电脑微波炉,但他们熟悉村里的乡亲们,他们有一套适合他们自己的处事方式,他们熟悉每种禾苗的性格,熟知蚂蚁搬家的意义,这相比于同理而言的城里人分不清小麦大麦一样,以城里人的眼光去看乡下人的“见识短”,这是不合理也是不公平的,只能说,客观环境使然。
前面说了乡土在乡下的意义,下面我想谈乡土在城市家庭生活中的影响。乡村社会是个熟人社会,乡亲们彼此熟知,他们的孩子也一起玩耍,我并没有否定乡村的人口流动,而是对于整个乡土社会而言,这人口的流动比例还是极小的,大部分的村民还是祖辈留在村子里。因而长辈与晚辈内部之间是彼此熟悉的,这是从横向而言的同辈人的相知。那么从纵向来说,“历世不移的结果,人不但在熟人中长大,而且在熟悉的地方上长大,熟悉的地方可以包括极长时间的人和土的混合。”祖先们在这混熟了,他们的个别的经验也必然是子孙们会得到并可能传下去的世代的经验。再来看看城市,如果乡土是熟人社会的话,那么城市是个陌生社会,大多数的城里人是不会认识自己的邻居的,哪怕是同一栋楼里,大家彼此不认识的情况也是非常常见的。此外还有一个因素决定着城市是生人社会,那就是商业,在乡土社会,商业是绝少发生的,并非这种社会不发生交易,而是他们的交易是靠人情来维持的,大家都是熟人,又怎么好意思开口要高价呢,这与商业的盈利性不是矛盾了么,他们的交易大多是以赠与的形式完成的。而城市是个陌生社会,大家没那么多人情,没那么多顾虑,放放心心的开价钱谈买卖,商业自然也就发达了。
城市是由许许多多家庭组合而成的。家庭这个概念在人类学上的界说是由亲子所购成的生育社群,以生育为功能,抚育孩子的目的就在于结束抚育,然而在任何文化中,夫妇间的合作并不因儿女长成而结束,夫妇间还有经济的、感情的、两性的合作,只不过这种合作很有限罢了。
“中国的家扩大的路线是单系的,就是只包括父系这一方面,除少数例外,家并不能同时包括媳妇和女婿。”因为在父系原则下嫁出去的女儿和女婿都属于外家人,“而在父系方面却可以扩大得很远,大到五世同堂,可以包括五代之类所有父系方面的亲属”,这是中国家庭最普遍的现象,甚至已经成为人人遵守的规则深入人心了。大体上而言,孩子们要跟从父亲姓也就是这个缘由了,因为中国的家延续与扩大是以父系为主轴的,既然这样又有谁不希望人丁兴旺子孙满堂呢?
而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体,孩子是配角,孩子们长大就要离开这个团体,夫妇是主轴,因而他们的感情,两性间的感情便是巩固家庭凝合的力量。乡土的中国,家的性质有着显著的差别,我们的家主轴不在夫妇,而在父子、婆媳之间,是纵向而非横向,其实也可以说主轴在同性而不在异性。在家庭中,夫妇不是实际意义上的主人。在妇女嫁给男子之后,她的处境其实是很矛盾的,在父系的原则上,她是由外到内进来的人,而主轴在父子与婆媳,她以媳妇的身份,必然是要听从丈夫与婆婆的了,这便是家法,渐演变成夫妇间的相敬,女子的三从四德。而婆婆对于儿子一定会有一种心理上的偏袒,这也就不自觉促成了对媳妇的排斥,因而在中国,婆媳关系的问题便成为一个普遍难解决的问题,其实是与中国家庭的结构密切相关的。我想,离婚率问题也是与此相关的,正是由于主轴在同性,缺乏异性间的感情的巩固,家庭内部本身就是不稳定的,除非两性间的感情足够牢固,能够足以抵御这种冲击,借以来平衡家庭内部的矛盾,否则,家庭的破裂真的是个很正常的问题。
社会和家庭中有种潜在约束规则,便是礼。礼是一种社会认定对的行为规范,礼与法不同,礼不需要靠权力与强制来维持,维持礼的是传统。文化本也就是传统的积淀。然而在乡土社会,传统的效力更大。那些经过前代生活证明有效的,也就愈保守。像这样的传统,只需照办,而不用刨根问底,依照做有福,不依就会出毛病,于是在这仿佛有一种无形的力量的“灵验”下,人们养成了对传统的敬畏。于是就有了小孩生病,把鞋子挂在树上“辟邪”,换牙的时候下面的牙齿要扔到房顶的这种不成文的传统了。
如果说礼代表的是社会的传统,那么在家庭内部,教化的责任便落在了家长身上。家长们便有一种“长老权利”,其建立在教化之上,若教化的内容是对的则无需再反对,若教化的内容是错的那便失去了教化的意义,所以反对是不发生的。在现代的城市家庭中,这种乡土社会的特性也是展露无疑的,如果不是特别民主的家庭,通常家长们的意见就代表了正确的意见,大家都明白家长的意志怎样“在表面的无违下,事实被歪曲的”,表面对家长意见的认同,内心是抗议的,这样不仅可以给长辈们留足“阅历丰富”的面子,还可以避免与长辈们发生正面的冲突,严重的,落个不孝的罪名。哪个聪明的儿女,会不懂这个道理呢?所以哪怕在城市,这些乡土的传统也渗透到了生活的点点滴滴。
我认为,城市与乡村本是两种不同的社会形式,它们有着不同的性质、特点、结构以及发展历程,因此在很多方面不具有可比性,是不能笼而统之说谁落后谁先进的。条件不同起点也不同。乡土社会的“土气”,是不等同于落后的,“土”是一种传统,一种文化的诠释。乡土的闭塞是不可选择不可避免的,而正是这种闭塞,这种稳定性让我们的传统文化繁衍数千年而生生不息。城市的传统早已被纷繁所冲淡,乡土的传统却因其封闭而保留。儒家的礼治于其演绎得活灵活现,现今提倡重读经典,“古文今用”,但“古文”本就是为了“古用”而提出来的,“今用”的东西就不是原来的人们所想表达的了,这是不是表现出了儒家思想的有限性呢?它注定只能在乡土社会扎根。尽管乡土的东西已经渗透到我们的家庭与社会,但最原始的最完整的保留仍在乡土中。在我们极力想打破城乡二元体制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也会打破让我们窥见传统的那面乡土的“镜子”呢?也许这其中的奥秘,只有当我们真正企及才会了解吧。
写于 2010年 暑假
现代社会的中国,尽管经济在高速腾飞,GDP和城市人均收入在近几年垂直上窜,但我们仍然不能忘记了中国还有七亿农民的存在,仍然不能忘记了城乡间的巨大差距不是靠几个政策,几个项目就能填补的沟壑,不能忘记了在城市光鲜的背后,是多少农民工的默默付出,在硬实力和软实力兼具的中国,支撑着多少乡村人的脊梁!
这是个敏感又特殊的群体,农民;这是个闭塞又神秘的区域,乡村。中国的乡土究竟有怎样的历史与渊源?它对我们的行为方式又有哪些启发?更重要的,对普遍的中国家庭和社会又有怎样的影响呢?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不禁让我对一些潜移默化的规则和约定俗成的旧制有了一些新的更为深刻的看法。
当我们的祖先第一次在土壤肥沃,水源充足的地方种上庄稼,从历史的角度来说,我们的这位祖先是客观上促进农业革命由畜牧业向农业转变的先驱。当我们有一群祖先都在种植庄稼的时候,那么,请为此表示可喜与尊敬,因为农业就此产生了,农业革命的完成标志着人们不再逐水草而居,而是安营扎寨,逐渐过上了定居的生活,他们往往选择在物产丰富,自然条件优厚的地方,繁衍生息。然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需要增多,与周围联系的加强,改造自然适应自然的能力提高,就慢慢形成氏族、部落、家族。所以说,家族产生的先决条件是定居农业的发展。
耳熟能详的一句老话,“民以食为天”,在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有着世界四分之一人口的国家,能够自己养活自己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特别是对七亿农民,不得不为他们几十年如一日守着田间劳作的精神而致敬,没有他们,可能就没有这片“天”。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怎么说呢,中国的乡土性体现在方方面面。从身边小事说起,我们不妨可以把目光投向乡下人,通常地,有些人会自觉不自觉地形容见识短或貌似贫穷,衣着不整的人“乡巴佬”、“土气”,我们姑且不论这样说的合理性与否,先将这种称呼背后隐藏的那多少的藐视隐去,单看这个“土”,其实还是很有意思的。土就是指泥土,乡下人是离不开泥土的,因为在乡下,要靠种地谋生,没有土,粮食往哪里种,种子往哪里播?乡下人又怎么离得开土呢?但凡自然条件优越的地区,最先到达那里的人们一定寻思着辟为农田,发展农业。我们可以想象,唐朝经济的发达,很大程度上是与垦荒分不开的,有了充足的粮食作支撑,能养活更多的人,劳动力多了,才有人去发展手工业和商业,这是与农业的基础地位分不开的。所以我们能发现,但凡大江大河流域已全是农业区,世界上最早的农业区也就都产生在大河流域。而史禄国先生曾说,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这样说来,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了。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在过去经济不发达的时代,土地也就作为资本,代表了一切,现今社会已这么发达,农业也渐渐有了机械化,再也不需要那么多的劳动力。多余的人,要么只离开乡土,要么留下,留下的人大多数也不会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伟业,只有祖祖辈辈被束缚在土地上。这便可以解释那“飞不上天”的缘由了。
然而,“土气”这种特质又是乡下人所无法选择而必须接受的,农业与游牧和工业不同,它“直接取资于土地”,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做工业的人可以挑选良好区位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而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地里的庄稼也没有脚,因而“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这样说来,以城里人自居的人们一味藐视乡下人,似乎也不是那么理由充分啊,因为“土气”也是上天的一种“赠礼”,不是谁都获得上这么一个称号的。
我们再回过头来想想,乡下人就真的那么“土气”,那么见识短吗?非也。一个人的知识水平是与他目之所及的社会息息相关的,我们称之为“落后”的地方往往是那种大山沟沟,但就我看来,那种地方才更完整地保存着中国乡土的原始特性,它并未过多地受到外部文化的入侵,体现为闭塞,正是因其封闭性,才使它乡土的特性显得异常鲜明。我们可以相信,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村子里可能几百年来都是那么几个家族,一代代下去。在这一代一代之间,大家面临的环境和问题很可能是一样的,年轻人要经历的是长辈们经历过的,长辈们就可以言传身教,让晚辈们少走些弯路。费教授的那句话让我很有感触,“经验无需不断累积,只需老是保存”,所以说,乡下人有乡下人的见识,乡下人的见识与城里人的见识是不一样的,乡下人可能不知道电脑微波炉,但他们熟悉村里的乡亲们,他们有一套适合他们自己的处事方式,他们熟悉每种禾苗的性格,熟知蚂蚁搬家的意义,这相比于同理而言的城里人分不清小麦大麦一样,以城里人的眼光去看乡下人的“见识短”,这是不合理也是不公平的,只能说,客观环境使然。
前面说了乡土在乡下的意义,下面我想谈乡土在城市家庭生活中的影响。乡村社会是个熟人社会,乡亲们彼此熟知,他们的孩子也一起玩耍,我并没有否定乡村的人口流动,而是对于整个乡土社会而言,这人口的流动比例还是极小的,大部分的村民还是祖辈留在村子里。因而长辈与晚辈内部之间是彼此熟悉的,这是从横向而言的同辈人的相知。那么从纵向来说,“历世不移的结果,人不但在熟人中长大,而且在熟悉的地方上长大,熟悉的地方可以包括极长时间的人和土的混合。”祖先们在这混熟了,他们的个别的经验也必然是子孙们会得到并可能传下去的世代的经验。再来看看城市,如果乡土是熟人社会的话,那么城市是个陌生社会,大多数的城里人是不会认识自己的邻居的,哪怕是同一栋楼里,大家彼此不认识的情况也是非常常见的。此外还有一个因素决定着城市是生人社会,那就是商业,在乡土社会,商业是绝少发生的,并非这种社会不发生交易,而是他们的交易是靠人情来维持的,大家都是熟人,又怎么好意思开口要高价呢,这与商业的盈利性不是矛盾了么,他们的交易大多是以赠与的形式完成的。而城市是个陌生社会,大家没那么多人情,没那么多顾虑,放放心心的开价钱谈买卖,商业自然也就发达了。
城市是由许许多多家庭组合而成的。家庭这个概念在人类学上的界说是由亲子所购成的生育社群,以生育为功能,抚育孩子的目的就在于结束抚育,然而在任何文化中,夫妇间的合作并不因儿女长成而结束,夫妇间还有经济的、感情的、两性的合作,只不过这种合作很有限罢了。
“中国的家扩大的路线是单系的,就是只包括父系这一方面,除少数例外,家并不能同时包括媳妇和女婿。”因为在父系原则下嫁出去的女儿和女婿都属于外家人,“而在父系方面却可以扩大得很远,大到五世同堂,可以包括五代之类所有父系方面的亲属”,这是中国家庭最普遍的现象,甚至已经成为人人遵守的规则深入人心了。大体上而言,孩子们要跟从父亲姓也就是这个缘由了,因为中国的家延续与扩大是以父系为主轴的,既然这样又有谁不希望人丁兴旺子孙满堂呢?
而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体,孩子是配角,孩子们长大就要离开这个团体,夫妇是主轴,因而他们的感情,两性间的感情便是巩固家庭凝合的力量。乡土的中国,家的性质有着显著的差别,我们的家主轴不在夫妇,而在父子、婆媳之间,是纵向而非横向,其实也可以说主轴在同性而不在异性。在家庭中,夫妇不是实际意义上的主人。在妇女嫁给男子之后,她的处境其实是很矛盾的,在父系的原则上,她是由外到内进来的人,而主轴在父子与婆媳,她以媳妇的身份,必然是要听从丈夫与婆婆的了,这便是家法,渐演变成夫妇间的相敬,女子的三从四德。而婆婆对于儿子一定会有一种心理上的偏袒,这也就不自觉促成了对媳妇的排斥,因而在中国,婆媳关系的问题便成为一个普遍难解决的问题,其实是与中国家庭的结构密切相关的。我想,离婚率问题也是与此相关的,正是由于主轴在同性,缺乏异性间的感情的巩固,家庭内部本身就是不稳定的,除非两性间的感情足够牢固,能够足以抵御这种冲击,借以来平衡家庭内部的矛盾,否则,家庭的破裂真的是个很正常的问题。
社会和家庭中有种潜在约束规则,便是礼。礼是一种社会认定对的行为规范,礼与法不同,礼不需要靠权力与强制来维持,维持礼的是传统。文化本也就是传统的积淀。然而在乡土社会,传统的效力更大。那些经过前代生活证明有效的,也就愈保守。像这样的传统,只需照办,而不用刨根问底,依照做有福,不依就会出毛病,于是在这仿佛有一种无形的力量的“灵验”下,人们养成了对传统的敬畏。于是就有了小孩生病,把鞋子挂在树上“辟邪”,换牙的时候下面的牙齿要扔到房顶的这种不成文的传统了。
如果说礼代表的是社会的传统,那么在家庭内部,教化的责任便落在了家长身上。家长们便有一种“长老权利”,其建立在教化之上,若教化的内容是对的则无需再反对,若教化的内容是错的那便失去了教化的意义,所以反对是不发生的。在现代的城市家庭中,这种乡土社会的特性也是展露无疑的,如果不是特别民主的家庭,通常家长们的意见就代表了正确的意见,大家都明白家长的意志怎样“在表面的无违下,事实被歪曲的”,表面对家长意见的认同,内心是抗议的,这样不仅可以给长辈们留足“阅历丰富”的面子,还可以避免与长辈们发生正面的冲突,严重的,落个不孝的罪名。哪个聪明的儿女,会不懂这个道理呢?所以哪怕在城市,这些乡土的传统也渗透到了生活的点点滴滴。
我认为,城市与乡村本是两种不同的社会形式,它们有着不同的性质、特点、结构以及发展历程,因此在很多方面不具有可比性,是不能笼而统之说谁落后谁先进的。条件不同起点也不同。乡土社会的“土气”,是不等同于落后的,“土”是一种传统,一种文化的诠释。乡土的闭塞是不可选择不可避免的,而正是这种闭塞,这种稳定性让我们的传统文化繁衍数千年而生生不息。城市的传统早已被纷繁所冲淡,乡土的传统却因其封闭而保留。儒家的礼治于其演绎得活灵活现,现今提倡重读经典,“古文今用”,但“古文”本就是为了“古用”而提出来的,“今用”的东西就不是原来的人们所想表达的了,这是不是表现出了儒家思想的有限性呢?它注定只能在乡土社会扎根。尽管乡土的东西已经渗透到我们的家庭与社会,但最原始的最完整的保留仍在乡土中。在我们极力想打破城乡二元体制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也会打破让我们窥见传统的那面乡土的“镜子”呢?也许这其中的奥秘,只有当我们真正企及才会了解吧。
写于 2010年 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