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
最有趣的声音是音乐了。否则,摘下耳机听到的就是窗外不绝于耳的鸣笛声、叫卖声。我在城市的中央被各种机器的轰鸣包围,突围的方式就是用一种老掉牙的摇滚乐入主为先。
自从返乡的念头突如而至的袭来后,城市就显得越发的吵闹和混乱。自己的身份渐渐清晰起来,经过浑浑噩噩的二十二个年头,才迟到的发觉自己还是个异乡人。于是为这种无法改变的心境遗憾的渗出几滴泪。像一棵树,被连根挖起再植入另一处土地上时,必会要死去。
离开那年十三岁。对城市没有烦感也没有向往。像一件物品,被父母随身带在身上,不懂得搬迁在日后意味着什么。被砍伐倒地的树木,凌乱的搭在一起,萧条感在人未去楼未空的时候惨淡的映入在记忆中。而最同情不过的是一窝破碎的鸟蛋,散在细枝条编织而成的巢穴里,被鹅黄的蛋液浸湿,大鸟已不知去向。大人们似乎更期待着离开。孩子不介意城市里丰富的商品和时髦的服装,不介意那些从电视机里了解到的城市生活,孩子的世界里有比城市里的东西更值得玩味的事物,天空、山林、春季里默默显露在野草丛中的野花、夏季里在田野和无车的柏油马路上可以捕捉到的萤火虫、冬天白皑皑的厚雪盖住翠绿的松林、秋天躺在山林松软的落叶里听蛐蛐的谈话。孩子想生出翅膀,孩子想用手指触碰雨后的天空,孩子在低矮的灌木林中捉迷藏,孩子在清晨的山坡上逮蜗牛。孩子走后,一切都被植入到记忆中。记忆与时间进行着顽强的对抗。生怕被时间这狡猾的家伙顺走点什么,不断的回忆成为了生命中不断的机械加温。必竟是要记住点什么。就如同人必竟是要经历点什么一样。
从生命的起点开始,我们就被推动着向一个固定的方向驶去。向云变雨、雨滴入到江河里,江河汇入到海洋,最后再以蒸发的方式重新回到云层中。出生就决定了一个生命的走向。绕过哪里终点也只有一个。心灵的渴望让生命的质感突显出来。
到处是阻断自由行进的墙,到处是阻挡着视线的高楼。树木成为城市的装点,人,像被圈养在水泥建筑里的家畜。而雾霾唯一的好处就是挡住这个城市。挡住它们呈现的一个个高大身躯,想像的空间在不透明的水汽氤氲中立体起来。淡化了每个过路人的城市身份,更愿意把他们当做乡下的徒步者。楼宇之间的水泥厚重,阻碍了太多想要交谈的欲望。汽车的尾气从白天到黑夜喷吐不停,如同粗俗的汉子沉默愤懑的一口口往地上啐痰。永远不灭的灯,永远发出巨大光源的ETL显示屏剥夺了黑夜在城市上空落幕的权利。人们感到得意,他们具有了改造自然的能力。妄想啊!
所以,不管是白天还是夜晚,我喜欢拉上窗帘。我们吸收了太多的光明,以至于不愿为自己留出一块可以遐想的私人空间。我们生活在大地之上,被各种人工的光亮环绕着,以至于最终忘记了头顶的那片光。“最初”像个仪式一样,不断被人们提起,又不断的被遗忘。单调的生命只会走简单而又保险的路线。而寻找“最初”恰似一次艰难的使命,如同动物天性里具备了成年后要回到出生地的繁殖的习性一样,这是生命的本能。
树以叶为灵动,人以思为远足。每天,我用步子数着家和单位的距离。思念却远在千里之外的山沟里。想念到头了,便固化在心里,一个故乡和一座城市,外围的繁华始终融不进僻远而又宁静的故乡。我始终在那里慢慢的行走,抚摸着记忆残留的一砖一瓦树木和花草。
我喜欢夜晚,夜晚比白天暗淡,建筑隐在影子里,天上的光亮也清晰起来。明亮闪烁的广告牌和街头的屏幕形成辉映,彼此相对的照着,坚实平坦的路面上烟蒂和包装纸被车轮反复的辗压着,这也是城市的标记。
晚上仅有的一点空闲时间,我喜欢出去走走。家庭、孩子、工作,城市里生活永远不变的协奏曲。自己的时间里要释放封存的自我。就着混杂着车声人声的音乐,不时抬头看看几颗难能可贵释放亮度的星。一个穿红色羽绒背心的女人和一只白色的萨摩耶在不远的草地上。夜晚里,究竟有多少人和我以同样的方式渡过?
清晨,启动一天的生活计划。买菜回来后,眼前一惊,同样的草地,同样的女人,同样的服装,同样的狗,竟然一时间分不出夜晚和白天。
自从返乡的念头突如而至的袭来后,城市就显得越发的吵闹和混乱。自己的身份渐渐清晰起来,经过浑浑噩噩的二十二个年头,才迟到的发觉自己还是个异乡人。于是为这种无法改变的心境遗憾的渗出几滴泪。像一棵树,被连根挖起再植入另一处土地上时,必会要死去。
离开那年十三岁。对城市没有烦感也没有向往。像一件物品,被父母随身带在身上,不懂得搬迁在日后意味着什么。被砍伐倒地的树木,凌乱的搭在一起,萧条感在人未去楼未空的时候惨淡的映入在记忆中。而最同情不过的是一窝破碎的鸟蛋,散在细枝条编织而成的巢穴里,被鹅黄的蛋液浸湿,大鸟已不知去向。大人们似乎更期待着离开。孩子不介意城市里丰富的商品和时髦的服装,不介意那些从电视机里了解到的城市生活,孩子的世界里有比城市里的东西更值得玩味的事物,天空、山林、春季里默默显露在野草丛中的野花、夏季里在田野和无车的柏油马路上可以捕捉到的萤火虫、冬天白皑皑的厚雪盖住翠绿的松林、秋天躺在山林松软的落叶里听蛐蛐的谈话。孩子想生出翅膀,孩子想用手指触碰雨后的天空,孩子在低矮的灌木林中捉迷藏,孩子在清晨的山坡上逮蜗牛。孩子走后,一切都被植入到记忆中。记忆与时间进行着顽强的对抗。生怕被时间这狡猾的家伙顺走点什么,不断的回忆成为了生命中不断的机械加温。必竟是要记住点什么。就如同人必竟是要经历点什么一样。
从生命的起点开始,我们就被推动着向一个固定的方向驶去。向云变雨、雨滴入到江河里,江河汇入到海洋,最后再以蒸发的方式重新回到云层中。出生就决定了一个生命的走向。绕过哪里终点也只有一个。心灵的渴望让生命的质感突显出来。
到处是阻断自由行进的墙,到处是阻挡着视线的高楼。树木成为城市的装点,人,像被圈养在水泥建筑里的家畜。而雾霾唯一的好处就是挡住这个城市。挡住它们呈现的一个个高大身躯,想像的空间在不透明的水汽氤氲中立体起来。淡化了每个过路人的城市身份,更愿意把他们当做乡下的徒步者。楼宇之间的水泥厚重,阻碍了太多想要交谈的欲望。汽车的尾气从白天到黑夜喷吐不停,如同粗俗的汉子沉默愤懑的一口口往地上啐痰。永远不灭的灯,永远发出巨大光源的ETL显示屏剥夺了黑夜在城市上空落幕的权利。人们感到得意,他们具有了改造自然的能力。妄想啊!
所以,不管是白天还是夜晚,我喜欢拉上窗帘。我们吸收了太多的光明,以至于不愿为自己留出一块可以遐想的私人空间。我们生活在大地之上,被各种人工的光亮环绕着,以至于最终忘记了头顶的那片光。“最初”像个仪式一样,不断被人们提起,又不断的被遗忘。单调的生命只会走简单而又保险的路线。而寻找“最初”恰似一次艰难的使命,如同动物天性里具备了成年后要回到出生地的繁殖的习性一样,这是生命的本能。
树以叶为灵动,人以思为远足。每天,我用步子数着家和单位的距离。思念却远在千里之外的山沟里。想念到头了,便固化在心里,一个故乡和一座城市,外围的繁华始终融不进僻远而又宁静的故乡。我始终在那里慢慢的行走,抚摸着记忆残留的一砖一瓦树木和花草。
我喜欢夜晚,夜晚比白天暗淡,建筑隐在影子里,天上的光亮也清晰起来。明亮闪烁的广告牌和街头的屏幕形成辉映,彼此相对的照着,坚实平坦的路面上烟蒂和包装纸被车轮反复的辗压着,这也是城市的标记。
晚上仅有的一点空闲时间,我喜欢出去走走。家庭、孩子、工作,城市里生活永远不变的协奏曲。自己的时间里要释放封存的自我。就着混杂着车声人声的音乐,不时抬头看看几颗难能可贵释放亮度的星。一个穿红色羽绒背心的女人和一只白色的萨摩耶在不远的草地上。夜晚里,究竟有多少人和我以同样的方式渡过?
清晨,启动一天的生活计划。买菜回来后,眼前一惊,同样的草地,同样的女人,同样的服装,同样的狗,竟然一时间分不出夜晚和白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