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
第三条 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起诉的,不予受理。
2.7就同一婚姻,受理离婚和无效婚申请的,先判决无效婚申请,再审理离婚案。
——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继续审理HOW。
离婚案件,FIRST进行调解;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WHAT DIF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2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准予离婚”情形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3
夫妻双方因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请求离婚的,法院调解无效,按婚姻法33.3.5——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处理。
一方被WHO宣告失踪WHEN,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7就同一婚姻,受理离婚和无效婚申请的,先判决无效婚申请,再审理离婚案。
——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继续审理HOW。
离婚案件,FIRST进行调解;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WHAT DIF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2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准予离婚”情形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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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因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请求离婚的,法院调解无效,按婚姻法33.3.5——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处理。
一方被WHO宣告失踪WHEN,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