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与千寻
《千与千寻》宫崎骏的经典作品,我曾不止一次的听过里面的旋律、看过海报,却从未动过要去好好看一看这部电影的念头。今天,看完了,这部电影会让人会心微笑,因为你会发现,他想诉说的你都懂。
千寻
无疑千寻是一个勇敢的姑娘,因为到底是她的坚持才换来一家人最终的团聚。原谅我一开始没有好好看开头,只知道他父母贪吃变成了猪,她在白龙的保护和指引下在汤婆婆那工作,为的是救出他的父母。最让我感触深的是钱婆婆的一句话:“那些发生的事会被遗忘,但永远不会被抹去”。对,遗忘的会想起,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今天还听一个朋友念叨起他与他前女友一见钟情的故事,回想起来自己都觉得玄幻,因为这哥们完全是一个不相信一见钟情的人,可命运却狗血的让这件事发生在他身上。(电脑打字好快,好方便啊!我想我会养成写东西的习惯的,恩!)
白龙
老实交代,我是颜控。对帅哥完全没有抵抗力,不管是动漫的还是现实中的。各种YY各种场景,我知道我错了,这是病,得治。(看手机打岔了,继续找感觉,找感觉。)白龙,秒杀我的是他的眼睛,犀利,像一把利刃,而事实也证明他的确是汤婆婆的利刃。当千寻想起他的名字,呼唤他时,好吧,我承认我又被秒了。那种感觉,怎么说呢,就像等待了很久,寻觅了很久,久到自己都不知道在等什么,在找什么。忽然有个人出现,牵着你的手,告诉你“跟我走”。黑暗中照进阳光的感觉。白龙的感情叫做牺牲。不知道自己是谁,但知道见过千寻,而自己应该保护这个女孩子,完成他的愿望。最后那一幕,那个停在半空中的手,让人很想去握住,不撒开。因为不忍心看到那样一个人被留下。
无脸男
我真的要好好说一说这个”人“?好吧,妖。他对千寻好,我们都看的出来。但不得不说他的好没好在点上。他看见汤馆里的人都喜欢金子,于是认为千寻也喜欢,不顾一切的要给千寻金子。可惜,千寻不要这些。我想对于无脸男来说,千寻是特别的,至于特别在哪说不上。从桥上的第一次遇见,到汤馆里的帮助,陪同千寻去找钱婆婆。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种行为,感觉和现在爱的死去活来的人挺像的,在妖群中看到一个人,感觉他很特别,想接近,想让他多看自己几眼。于是使出浑身解数,把自己都感动了,把自己变了样,毫无底线的追逐,就像吃撑了的无脸男。这份爱,太浅显,相互不理解的两个人,不是同一国的两个人怎么会在一起。所以当千寻带走了无脸男,到无脸男留在钱婆婆那,这是他最好的归宿,因为那个和爱无关,只是猎奇,对他而言。
最近在看一本书,知道一件事,我们所遇到的每个人,身边所发生的的每件事都是自己内心的倒影,我们创造了这个生活的世界。这些人这些事因你而存在,它们的存在就是为了教会你一些东西。信而后见,感觉像是一个悖论。我相信,所以我会关注,所以那件事会发生。可是一昧的相信真的有用吗?不怀疑、百分百确信的事真的会发生吗?目前的我还不敢相信,因为有些事还没有发生,估计是我还不够相信。
已经很久没有在12点前入睡了,最近也一直是各种失眠。我都已经接受这个事实了,开始享受夜晚。
千寻
无疑千寻是一个勇敢的姑娘,因为到底是她的坚持才换来一家人最终的团聚。原谅我一开始没有好好看开头,只知道他父母贪吃变成了猪,她在白龙的保护和指引下在汤婆婆那工作,为的是救出他的父母。最让我感触深的是钱婆婆的一句话:“那些发生的事会被遗忘,但永远不会被抹去”。对,遗忘的会想起,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今天还听一个朋友念叨起他与他前女友一见钟情的故事,回想起来自己都觉得玄幻,因为这哥们完全是一个不相信一见钟情的人,可命运却狗血的让这件事发生在他身上。(电脑打字好快,好方便啊!我想我会养成写东西的习惯的,恩!)
白龙
老实交代,我是颜控。对帅哥完全没有抵抗力,不管是动漫的还是现实中的。各种YY各种场景,我知道我错了,这是病,得治。(看手机打岔了,继续找感觉,找感觉。)白龙,秒杀我的是他的眼睛,犀利,像一把利刃,而事实也证明他的确是汤婆婆的利刃。当千寻想起他的名字,呼唤他时,好吧,我承认我又被秒了。那种感觉,怎么说呢,就像等待了很久,寻觅了很久,久到自己都不知道在等什么,在找什么。忽然有个人出现,牵着你的手,告诉你“跟我走”。黑暗中照进阳光的感觉。白龙的感情叫做牺牲。不知道自己是谁,但知道见过千寻,而自己应该保护这个女孩子,完成他的愿望。最后那一幕,那个停在半空中的手,让人很想去握住,不撒开。因为不忍心看到那样一个人被留下。
无脸男
我真的要好好说一说这个”人“?好吧,妖。他对千寻好,我们都看的出来。但不得不说他的好没好在点上。他看见汤馆里的人都喜欢金子,于是认为千寻也喜欢,不顾一切的要给千寻金子。可惜,千寻不要这些。我想对于无脸男来说,千寻是特别的,至于特别在哪说不上。从桥上的第一次遇见,到汤馆里的帮助,陪同千寻去找钱婆婆。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种行为,感觉和现在爱的死去活来的人挺像的,在妖群中看到一个人,感觉他很特别,想接近,想让他多看自己几眼。于是使出浑身解数,把自己都感动了,把自己变了样,毫无底线的追逐,就像吃撑了的无脸男。这份爱,太浅显,相互不理解的两个人,不是同一国的两个人怎么会在一起。所以当千寻带走了无脸男,到无脸男留在钱婆婆那,这是他最好的归宿,因为那个和爱无关,只是猎奇,对他而言。
最近在看一本书,知道一件事,我们所遇到的每个人,身边所发生的的每件事都是自己内心的倒影,我们创造了这个生活的世界。这些人这些事因你而存在,它们的存在就是为了教会你一些东西。信而后见,感觉像是一个悖论。我相信,所以我会关注,所以那件事会发生。可是一昧的相信真的有用吗?不怀疑、百分百确信的事真的会发生吗?目前的我还不敢相信,因为有些事还没有发生,估计是我还不够相信。
已经很久没有在12点前入睡了,最近也一直是各种失眠。我都已经接受这个事实了,开始享受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