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长的告别》——The Long Goodbye
在我这里,书分两种:一种启人深思,一种震颤灵魂。毫无疑问,这本《漫长的告别》属于后者。所以,直接跳过逻辑思维的部分,只谈感受:书中的一往深情让我动容。
“特里,你打动过我,一个点头,一个微笑,挥一挥手,在这里那里的某个酒吧里清清静静地喝几杯酒。好时光一去不复返。回头见,阿米哥。我不跟你道别。我已经跟你道过别了,那时这么做还有意义。那时它意味着沉痛、孤寂、不可追回。”
“阿米哥”是朋友的意思,马洛当特里是朋友,难得的,珍贵的,短暂即逝的朋友。当然,在特里心中,马洛也是,唯一一个可以以性命相托之人,否则,他就不会在那些最无助的时刻来到马洛冷清、破落的家,也不会在本可以销声匿迹之时再次冒险回纽约一次了。
当然,马洛也说了,特里是被他逼出来的。如果不是马洛不断地惹是生非,特里和马洛也不会有再见的机会了。当然,之于特里本人,从情感上来说,他是渴望这次道别的,不过可惜,他的确来得太迟了。当然不是因为整容手术花费了太多时间,而是那些高贵刺鼻的香水熏瞎了他的眼。他找不到归路了,他已无家可归。
可是,可是如果再有下一次,一个银发、刀疤的青年醉倒街头,马洛还是出手相救吧,一如他们最初相识的那次,即使素不相识,马洛还是会把他带回家;即使冒着得罪警察的危险,马洛还是把他拖上车;即使再蹲几天班房,再挨几处暴打,再遭受几番奚落、辱骂,再冒一次丢掉老命的危险,马洛还是会用一个真相还他清白,以此来完成与友人的告别。
没办法,这就是马洛啊!生性浪漫的马洛。听见隔壁的婴儿哭,他也会去问一问,即使没有一个钱拿。看见街上的醉汉也要扶一扶,即使不会捞到任何好处。遇到无助的女人求救肯定会出手相助,即使惹来一身麻烦又没有半点美色回报。可是他还是会这么干。就算吃一百次亏,惹一百次麻烦,让警察、高管、地痞、富商全都恨得牙痒痒,他还是会这么干。他就贱命一条,你可以凌辱、打骂,甚至直接了结他,但是,你就是没办法让他屈服,天生一副硬骨头,又尖酸刻薄,只要还能说话,就是打掉了牙齿,吐一口血,他还是要揶揄你几句,让你不痛快。别想看见他出丑,就是他被打得鼻青脸肿、不成人样,他还是高你一头;就是他已经说不出话了,但就算意味深长的看你一眼,你也还是会毛骨悚然,浑身不舒服。
没办法,这就是马洛。你看,他就是这么不招人待见,他也没什么朋友,好容易交到一个还算投契的醉汉,最后却还是被他骂走了。你看,真是没办法了,他就这个德行,估计一辈子都是这个德行,没得救了。你可别指望他有一天能发上横财,傍个女大款什么的,就算有那样的好运,也会让他自己给糟蹋的。所以还是让他守着那间破侦探屋子和他的咖啡、酒杯、国际象棋过日子吧,若偶尔能交上一个聊得来的朋友自然不错,但他最好别太爱喝酒,也别太爱说自己。当然,再有点酒吧艳遇或主动投还送抱的美女也不错,但最好走的时候别留下什么棕色头发,也别说什么结婚六个月,让他成为富翁的傻话。
好了,关于马洛也只能这样了。关于特里,更无谓多言。懦弱的性格让他随波逐流,正如琳达所言,他还不如光荣地战死沙场好,何必带着一幅没有灵魂的躯壳回来让她眼睁睁地看着他堕落。这太残忍了。
不过细想来,其实特里,也许只是一个梦吧,钱德勒的一个梦,就像盖茨比之于菲茨杰拉德一样。正因为是一梦,所以才那样美好,又那样短暂;那样动魄惊心,又那样无可奈何。
“特里,你打动过我,一个点头,一个微笑,挥一挥手,在这里那里的某个酒吧里清清静静地喝几杯酒。好时光一去不复返。回头见,阿米哥。我不跟你道别。我已经跟你道过别了,那时这么做还有意义。那时它意味着沉痛、孤寂、不可追回。”
“阿米哥”是朋友的意思,马洛当特里是朋友,难得的,珍贵的,短暂即逝的朋友。当然,在特里心中,马洛也是,唯一一个可以以性命相托之人,否则,他就不会在那些最无助的时刻来到马洛冷清、破落的家,也不会在本可以销声匿迹之时再次冒险回纽约一次了。
当然,马洛也说了,特里是被他逼出来的。如果不是马洛不断地惹是生非,特里和马洛也不会有再见的机会了。当然,之于特里本人,从情感上来说,他是渴望这次道别的,不过可惜,他的确来得太迟了。当然不是因为整容手术花费了太多时间,而是那些高贵刺鼻的香水熏瞎了他的眼。他找不到归路了,他已无家可归。
可是,可是如果再有下一次,一个银发、刀疤的青年醉倒街头,马洛还是出手相救吧,一如他们最初相识的那次,即使素不相识,马洛还是会把他带回家;即使冒着得罪警察的危险,马洛还是把他拖上车;即使再蹲几天班房,再挨几处暴打,再遭受几番奚落、辱骂,再冒一次丢掉老命的危险,马洛还是会用一个真相还他清白,以此来完成与友人的告别。
没办法,这就是马洛啊!生性浪漫的马洛。听见隔壁的婴儿哭,他也会去问一问,即使没有一个钱拿。看见街上的醉汉也要扶一扶,即使不会捞到任何好处。遇到无助的女人求救肯定会出手相助,即使惹来一身麻烦又没有半点美色回报。可是他还是会这么干。就算吃一百次亏,惹一百次麻烦,让警察、高管、地痞、富商全都恨得牙痒痒,他还是会这么干。他就贱命一条,你可以凌辱、打骂,甚至直接了结他,但是,你就是没办法让他屈服,天生一副硬骨头,又尖酸刻薄,只要还能说话,就是打掉了牙齿,吐一口血,他还是要揶揄你几句,让你不痛快。别想看见他出丑,就是他被打得鼻青脸肿、不成人样,他还是高你一头;就是他已经说不出话了,但就算意味深长的看你一眼,你也还是会毛骨悚然,浑身不舒服。
没办法,这就是马洛。你看,他就是这么不招人待见,他也没什么朋友,好容易交到一个还算投契的醉汉,最后却还是被他骂走了。你看,真是没办法了,他就这个德行,估计一辈子都是这个德行,没得救了。你可别指望他有一天能发上横财,傍个女大款什么的,就算有那样的好运,也会让他自己给糟蹋的。所以还是让他守着那间破侦探屋子和他的咖啡、酒杯、国际象棋过日子吧,若偶尔能交上一个聊得来的朋友自然不错,但他最好别太爱喝酒,也别太爱说自己。当然,再有点酒吧艳遇或主动投还送抱的美女也不错,但最好走的时候别留下什么棕色头发,也别说什么结婚六个月,让他成为富翁的傻话。
好了,关于马洛也只能这样了。关于特里,更无谓多言。懦弱的性格让他随波逐流,正如琳达所言,他还不如光荣地战死沙场好,何必带着一幅没有灵魂的躯壳回来让她眼睁睁地看着他堕落。这太残忍了。
不过细想来,其实特里,也许只是一个梦吧,钱德勒的一个梦,就像盖茨比之于菲茨杰拉德一样。正因为是一梦,所以才那样美好,又那样短暂;那样动魄惊心,又那样无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