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
有一个同事,辞职了,去了BYD。心里有两个小人在说话,一个不明白他在想什么,不就是和女朋友分手了么,至于么,换工作也行,干嘛去深圳那么远。另一个小人也在说话,伤了就远离,痛了就走开,人没必要逼着自己坚强,还是随性一点,过得快乐。我最近不好,所以爱发发牢骚,写写日记。自己活了二十六七年了,几乎都是在失恋中度过的。还没感觉到恋爱的甜蜜呢,就分了。 三国里面说“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我也纳闷,为什么有的情侣分分合合,最后总是可以在一起。为什么在我这,从来没有哪匹马来吃我这颗回头草?也是,李宗盛大哥歌词说“只见过合久的分了,没见过分久的合”。 我二十六岁了,对于爱情,我一知半解。时间在重新定义我的爱情观。我原来以为,爱情就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那意思是,牵过手,就是承诺,牵了的手,就不要放开。但现在不是这样了,大概以为就是你牵了一堆的手,然后一不小心,头发白了。这很随意,不满足我心目中的爱情。也许我有点强迫症。 我他妈真傻逼,说不定几个月,半年后,翻翻自己的日记,又不知道自己在胡言乱语些什么了。但总也有些启发。我的梦想是鞋,让我不断走向远方,我不可能为你或是任何人停留,除非有一天,我发现我的梦想就是你。这话反过来说也一样。你也有你的梦,你的梦也是你的鞋,你该走在路上,你不该为了我停留,你只该为了你的梦想驻足。我是浪漫的人,你也是做梦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