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的性:关于同性恋的伦理学、科学和文化争辩》————— 约翰·科维诺
《同一的性:关于同性恋的伦理学、科学和文化争辩》————— 约翰·科维诺
选自 《哲学导论 综合原典阅读教程 第9版》
(美)罗伯特· C· 所罗门 著
陈高华译
后浪出版公司
2012年12月第一版
同性行为是“不自然的”
许多人主张同性行为是“不自然的”。可这一主张是什么意思呢?在某种意义上,人们认为有价值的许多事物——— 例如,衣服、房屋、医药和政府—— 都是不自然的。相反,人们厌恶的许多事物—— 例如,疾病、苦难和死亡—— 都是“自然的”,就它们发生“在自然之中”而言。如果不自然这样的指控不只是空洞的修辞,那么,那些运用这些指控的人就必须详细说明它意指什么。效仿伯顿·莱塞,我将考察“不自然的”几种可能意思。
什么是不寻常的或者不正常是不自然的
“不自然的”一个意思是指偏离了规范,即偏离了绝大多数人的行为。显然,绝大多数人进行的是异性性关系,可是,由此可以得出进行同性性关系是错的吗?能读梵语、驾驶轮船、弹奏曼陀铃、饲养山羊或者双手写字的人,相对而言很少,然而,这样的活动却不会只因其不寻常而被认为是不道德的。正如拉姆齐讨论会——它由一群反对同性恋的犹太人和基督教学者组成——写到的那样,“一项行为的统一频率并不能确定它的道德状况”。因此,尽管从不寻常的意义上来看,同性恋是不自然的,但那一事实与道德无关。
不为其他动物践行的行为是不自然的
一些人主张,“甚至动物都知道不进行同性性行为,因此,同性恋一定是错的”。这一主张有两个缺点。第一,它依赖一个错误的前提。无数研究——包括安妮铂金斯的“同性恋“ 绵羊的研究,以及乔治·亨特和莫利·亨特的”女同性恋“海鸥研究——表明,一些动物确实形成了一对对的同性恋。第二,即使动物没有同性恋行为,那一事实也不能证明同性恋是错的,毕竟,动物不会烹调食物、刷牙、参加宗教礼拜,或者上大学,人类做所有这一切都不会受到道德责难。确实,动物能为我们提供标准——尤其是我们的性行为标准——这一观念,十分可笑。
不是出自内在的欲望的行为是不自然的
近来的研究提出了同性恋的生物学基础,它们导致了两种流行的立场。一种立场主张,同性恋者”生来如此“,因此,对他们而言,形成同性恋关系是自然的(而且是好的)。另一种立场坚持认为,同性恋是一种可选择的生活方式,因此它是不自然的(而且是错的)。这两种立场都假定同性恋倾向的起源与同性恋活动的道德之间有一种关联。因此,就它们都共享这一假设而言,双方都是错误的。
先来看看赞成同性恋的那一方:“ 他们生来如此,因此事自然的和好的。” 这一推论假定了一切天生的欲望都是好的(也就是说这些欲望应当加以实现)。然而,那一假设显然是错误的。研究表明,一些人生来就有暴力倾向,但是,这些人并不比任何别的人更有权利去掐死他们的邻居。因此,尽管汤姆和吉姆生来就有同性恋倾向,但不能因此得出他们应该实现这种倾向。也不能因此得出他们不应该实现这种倾向,即使这种倾向不是天生的。我可能生来没有任何用左手写字的倾向(因为我像家里的其他所有人一样,一直都是右手写字),但是,并不能因此得出我用左手写字是不道德的。因此,只是宣称同性恋是一种可选择的生活方式,并不能表明它是一种不道德的生活方式。
人们是“选择” 成为同性恋吗? 人们当然不是选择他们的性感觉的,至少没有任何直接或鲜见的方式表明如此。确切地说,人们发现某些人有吸引力,进而引发了某些活动,无论他们是否“决定”做还是不做,实际上,绝大多数人在一生中的某个时候希望能够较好地控制他们的感情——比如单恋——可他们发现无法做到。他们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控制的是如何以及什么时候实施那些感情,在那一意义上,同性恋和异性恋都涉及生活方式的选择。但是,在每一种情形中,实施感情是否道德,并不因对感情起源的确定而得到确定。
违背器官的主要目的的行为是不自然的
或许,人们声称同性行为是不自然的,是说它无法导致生殖。这一主张背后的观念是,人类器官各有其不同的自然目的:眼睛是为了看,耳朵是为了听,生殖器是为了生殖。根据这一主张,以一种违背其特有目的的方式来使用一个器官,就是不道德的。
然而,我们的许多器官都是有多重目的。汤米可以用他的嘴讲话、吃东西、粘邮票、嚼口香糖、吻女人或吻吉姆,若宣称除最后一种情形外,其余情形都是“自然的”,那看起来就显得武断。(如果我们说一些其他的用途是“不自然的,并非不道德的”,那我们就未能说明“自然的”这一术语相关的道德意义。)
仅仅因为人们能够并且确实使用他们的性器官来生殖,是不能得出他们不应把它们用于其他目的的。性器官似乎非常适合于用来示爱,给予和获得快感,以及庆贺、加强、提升一种关系——那时甚至生殖并不是其中的一个因素。如果同性恋的反对者并不打算谴责避孕的异性伴侣或手淫的个人,他们就必须抛弃这种不自然的主张,实际上,甚至禁止避孕和手淫的罗马天主教会,都赞同不育伴侣和孕期的性行为,这些情形都不能导向生殖。在这里,教会承认亲密行为和快感是性行为在道德上的正当目的,哪怕在生殖毫无肯能的情形下。但是,既然同性恋也能达到这些目的,那么,教会以它不能生殖为由加以谴责就前后不一致。
人们可能反驳说,不育的异性伴侣不是有意鄙弃生殖,而同性伴侣却是如此。不过,这一区分是站不住脚的。汤米与一位切除子宫的妇女,并不比他与吉姆更能生殖。因此,与其中的任何一位发生性行为,他都是在有意进行一种不能生殖的性行为。
然而,人们可能进一步推进这一反驳,坚持认为只要这个女人能生育,汤米与她就能够生小孩:同性性关系的本质就是不能生育的,与之相反,异性性关系只是偶然如此。可是,如何来证明呢?确实,让一个没有子宫的妇女怀孕比让几米怀孕更少令人觉得是奇迹。但是,它们都需要奇迹。因此,这里的真是差异看来并不是一对伴侣有生育能力,另一对伴侣没有生育能力,也不是一对伴侣“能够”生育而另一对伴侣不能,而是一对伴侣是男女组合,另一对伴侣是男男组合。换言之,汤米与吉姆之间的关系之所以是错的,是因为这种性关系是男男组合—— 也就是说,因为它是同性行为,可是,这显然根本不是论证。
令人恶心或令人不快的行为是不自然的
通常看来,人们称同性恋是“不自然的”,实际是指它令人恶心。可是,有大量道德上中立的活动—— 摆弄蛇、吃蜗牛、解剖尸体、清洗厕所等等—— 令人恶心。实际上,有好几个世纪,绝大多数人认为异种族间性关系令人恶心,然而,这种感觉——它绝不会消失——无法证明这样的关系是错误的。总之,同性恋是不自然的,这样的指控至少就其最通常的形式而言,更多的是一种修辞,而不具有哲学的说服力。它表达的至多是一种审美判断,而不是一种道德判断。
选自 《哲学导论 综合原典阅读教程 第9版》
(美)罗伯特· C· 所罗门 著
陈高华译
后浪出版公司
2012年12月第一版
同性行为是“不自然的”
许多人主张同性行为是“不自然的”。可这一主张是什么意思呢?在某种意义上,人们认为有价值的许多事物——— 例如,衣服、房屋、医药和政府—— 都是不自然的。相反,人们厌恶的许多事物—— 例如,疾病、苦难和死亡—— 都是“自然的”,就它们发生“在自然之中”而言。如果不自然这样的指控不只是空洞的修辞,那么,那些运用这些指控的人就必须详细说明它意指什么。效仿伯顿·莱塞,我将考察“不自然的”几种可能意思。
什么是不寻常的或者不正常是不自然的
“不自然的”一个意思是指偏离了规范,即偏离了绝大多数人的行为。显然,绝大多数人进行的是异性性关系,可是,由此可以得出进行同性性关系是错的吗?能读梵语、驾驶轮船、弹奏曼陀铃、饲养山羊或者双手写字的人,相对而言很少,然而,这样的活动却不会只因其不寻常而被认为是不道德的。正如拉姆齐讨论会——它由一群反对同性恋的犹太人和基督教学者组成——写到的那样,“一项行为的统一频率并不能确定它的道德状况”。因此,尽管从不寻常的意义上来看,同性恋是不自然的,但那一事实与道德无关。
不为其他动物践行的行为是不自然的
一些人主张,“甚至动物都知道不进行同性性行为,因此,同性恋一定是错的”。这一主张有两个缺点。第一,它依赖一个错误的前提。无数研究——包括安妮铂金斯的“同性恋“ 绵羊的研究,以及乔治·亨特和莫利·亨特的”女同性恋“海鸥研究——表明,一些动物确实形成了一对对的同性恋。第二,即使动物没有同性恋行为,那一事实也不能证明同性恋是错的,毕竟,动物不会烹调食物、刷牙、参加宗教礼拜,或者上大学,人类做所有这一切都不会受到道德责难。确实,动物能为我们提供标准——尤其是我们的性行为标准——这一观念,十分可笑。
不是出自内在的欲望的行为是不自然的
近来的研究提出了同性恋的生物学基础,它们导致了两种流行的立场。一种立场主张,同性恋者”生来如此“,因此,对他们而言,形成同性恋关系是自然的(而且是好的)。另一种立场坚持认为,同性恋是一种可选择的生活方式,因此它是不自然的(而且是错的)。这两种立场都假定同性恋倾向的起源与同性恋活动的道德之间有一种关联。因此,就它们都共享这一假设而言,双方都是错误的。
先来看看赞成同性恋的那一方:“ 他们生来如此,因此事自然的和好的。” 这一推论假定了一切天生的欲望都是好的(也就是说这些欲望应当加以实现)。然而,那一假设显然是错误的。研究表明,一些人生来就有暴力倾向,但是,这些人并不比任何别的人更有权利去掐死他们的邻居。因此,尽管汤姆和吉姆生来就有同性恋倾向,但不能因此得出他们应该实现这种倾向。也不能因此得出他们不应该实现这种倾向,即使这种倾向不是天生的。我可能生来没有任何用左手写字的倾向(因为我像家里的其他所有人一样,一直都是右手写字),但是,并不能因此得出我用左手写字是不道德的。因此,只是宣称同性恋是一种可选择的生活方式,并不能表明它是一种不道德的生活方式。
人们是“选择” 成为同性恋吗? 人们当然不是选择他们的性感觉的,至少没有任何直接或鲜见的方式表明如此。确切地说,人们发现某些人有吸引力,进而引发了某些活动,无论他们是否“决定”做还是不做,实际上,绝大多数人在一生中的某个时候希望能够较好地控制他们的感情——比如单恋——可他们发现无法做到。他们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控制的是如何以及什么时候实施那些感情,在那一意义上,同性恋和异性恋都涉及生活方式的选择。但是,在每一种情形中,实施感情是否道德,并不因对感情起源的确定而得到确定。
违背器官的主要目的的行为是不自然的
或许,人们声称同性行为是不自然的,是说它无法导致生殖。这一主张背后的观念是,人类器官各有其不同的自然目的:眼睛是为了看,耳朵是为了听,生殖器是为了生殖。根据这一主张,以一种违背其特有目的的方式来使用一个器官,就是不道德的。
然而,我们的许多器官都是有多重目的。汤米可以用他的嘴讲话、吃东西、粘邮票、嚼口香糖、吻女人或吻吉姆,若宣称除最后一种情形外,其余情形都是“自然的”,那看起来就显得武断。(如果我们说一些其他的用途是“不自然的,并非不道德的”,那我们就未能说明“自然的”这一术语相关的道德意义。)
仅仅因为人们能够并且确实使用他们的性器官来生殖,是不能得出他们不应把它们用于其他目的的。性器官似乎非常适合于用来示爱,给予和获得快感,以及庆贺、加强、提升一种关系——那时甚至生殖并不是其中的一个因素。如果同性恋的反对者并不打算谴责避孕的异性伴侣或手淫的个人,他们就必须抛弃这种不自然的主张,实际上,甚至禁止避孕和手淫的罗马天主教会,都赞同不育伴侣和孕期的性行为,这些情形都不能导向生殖。在这里,教会承认亲密行为和快感是性行为在道德上的正当目的,哪怕在生殖毫无肯能的情形下。但是,既然同性恋也能达到这些目的,那么,教会以它不能生殖为由加以谴责就前后不一致。
人们可能反驳说,不育的异性伴侣不是有意鄙弃生殖,而同性伴侣却是如此。不过,这一区分是站不住脚的。汤米与一位切除子宫的妇女,并不比他与吉姆更能生殖。因此,与其中的任何一位发生性行为,他都是在有意进行一种不能生殖的性行为。
然而,人们可能进一步推进这一反驳,坚持认为只要这个女人能生育,汤米与她就能够生小孩:同性性关系的本质就是不能生育的,与之相反,异性性关系只是偶然如此。可是,如何来证明呢?确实,让一个没有子宫的妇女怀孕比让几米怀孕更少令人觉得是奇迹。但是,它们都需要奇迹。因此,这里的真是差异看来并不是一对伴侣有生育能力,另一对伴侣没有生育能力,也不是一对伴侣“能够”生育而另一对伴侣不能,而是一对伴侣是男女组合,另一对伴侣是男男组合。换言之,汤米与吉姆之间的关系之所以是错的,是因为这种性关系是男男组合—— 也就是说,因为它是同性行为,可是,这显然根本不是论证。
令人恶心或令人不快的行为是不自然的
通常看来,人们称同性恋是“不自然的”,实际是指它令人恶心。可是,有大量道德上中立的活动—— 摆弄蛇、吃蜗牛、解剖尸体、清洗厕所等等—— 令人恶心。实际上,有好几个世纪,绝大多数人认为异种族间性关系令人恶心,然而,这种感觉——它绝不会消失——无法证明这样的关系是错误的。总之,同性恋是不自然的,这样的指控至少就其最通常的形式而言,更多的是一种修辞,而不具有哲学的说服力。它表达的至多是一种审美判断,而不是一种道德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