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亨小传 林以亮序
一九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艾略特匆匆写了一封信给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向他道谢赠阅《大亨小传》的好意,并解释他迟迟没有作覆的理由:遵医嘱而出门旅行。这封信中有两句话值得我们录下:
……可是我已读了三遍。我可以说:好些年来,不管是英国的也好,美国的也好,这是我所见到小说中最令我喜欢和起劲的新作品。
等到我有空时,我愿意更详细地向你说明:这本书究竟好在什么地方,为什么这么出色。事实上,我认为这是美国小说自从亨利·詹姆斯以来第一部代表作……
《大亨小传》出版之后,菲茨杰拉德友人中不乏慧眼之士,写信称赞这本小说,书评中也有不少文章说他因此书而终于成为大作家,可是没有一个人像艾略特说得这样痛快淋漓!
一个文学批评家的伟大与否,有两种能力可以测验。其一是他有没有本事拿本国重要的诗人的次序加以重新评定和排列,另一个就是他有没有能力判断与他同时的作家的价值。前者是他是否可以力排众议并创造新的价值观念,例如王国维的境界说,安诺德的推崇华兹
华斯等等;后者则除了修养之外,更需要直觉的判断力,贤如歌德,对同时代的贝多芬竟不能赞一词,而济慈终其一生不能获得国人的青睐!由这一点看来,艾略特究竟有不可及的眼光,能够一眼便见到《大亨小传》的优点,可惜的是艾略特并没有再写信详细加以分析。到了今天,这种赞美之词自不足为奇,可是在四十五年前这本书方出版时,这话说得如此恰到好处实在令人佩服!
事实上,菲茨杰拉德本人对这本书也没有太大的信心。他自己承认这本书写得“很草率,并不是一气呵成”,并且还进一步承认它最大的缺点:“在故事发展到最高潮时缺乏感情上的依据。”一直要过了十五年,在他去世之前六个月,他才有把握地告诉他女儿:
到目前为止,我的一点点成就都是花了很大力气和心血得到的。现在我才知道,如果我能在《大亨小传》写成之后立刻说出我的心声,而不必彷徨和三心两意就好了:我终于找到了自己的路——从今天起这比什么都重要。这是我责任所在——没有了自己的路,我就会空无所有。
这也难怪他,因为这本书的艺术上的成就是颇难解释的,连他自己在最后仍不过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评论和口碑虽然不错,但并不能产生什么作用。何况像艾略特那样独具慧眼的人并不多,有识之士一时不能领略其妙处的也不乏其人。最有地位的批评家门肯在他的书评中第一句就指出:“《大亨小传》只不过是一个美化了的轶事”;另一位名书评家柏德逊
(Isabel·Paterson)则干脆称之为“流行于本季的小说”。更重要的是社会大众并没有接受它,使它成为流行一时的名著。这本书的销路不如理想,一共只销了两万册,远不如他早期的长篇小说The Beautiful and Damned(前译《美丽与毁灭》,并不十分妥帖,出版前曾在《大都会》杂志上连载,单行本第一年就销售了四万三千册)。菲茨杰拉德后期的长篇小说《夜未央》(Tender Is the Night),在他生前还未决定最终形式;《最后一个银坛大王》(The Last Tycoon)则更只有一大纲、一点笔记以及预备完全重写的六章初稿;二者对他的声名并没有帮助。他的酗酒和精神崩溃使他备受社会人士的指责,以致一般读者都把他的私生活和作品混为一谈,对他加以漠视,甚至到了一九三九年,“近代丛书”因为《大亨小传》没有销路而把它从名单中剔除。
严格说起来,《大亨小传》在形式和文笔上并没有任何创新之处。二十年代在美国文坛可以说是标新立异的实验时代。作家同时向各种不同的方向摸索。有人企图以文字来表达近代绘画的效果(如诗人甘明斯);有人反而尝试容纳莎士比亚的富丽堂皇的文体于近代小说之中(如吴尔甫);有人却把中西部的口语发展成为一种新的语言(如海明威);有人干脆少 用或不用形容词(如海明威);有人一口气连用五六个长形容词(如福克纳);有人把形容词和状词混用在一起(如多斯·柏索斯)。在这方面说来,菲茨杰拉德可以说是相当保守的。除了几段文字境界高得近于散文诗外,他的文字是平实的,精确的,而这些诗意的片段与其说是卖弄,不如说是他性格中近浪漫主义的一面的表现。
至于在小说艺术方面,二十年代开始更步入一个刻意求新的时期。有人只写人物的外表;有人挖掘人物的心灵深处,表达他们的意识流;有人把故事分裂成不连接的片段;有人用倒叙的方法;有人则根本尝试取消情节。在这一方面,菲茨杰拉德采取的仍是中庸之道,甚至于可以说不脱写实主义的窠臼,毫无新颖之处。
这样一本小说终于在菲茨杰拉德死后,开始受人注意,作者的声名地位越来越受人重视。他的精神分裂的过程和前后所写的自白文章,他正在计划写作中的《最后一个银坛大王》,以及他最精致的短篇小说,经他友人威尔逊(Edmund Wilson)的细心编选陆续出书,遂使他的全部作品得以呈现在读者面前。自一九四〇年后,批评家开始认真研究菲茨杰拉德并
认为他是美国重要的小说家之一。一九四五年,屈灵(Lionel Trilling)为新方向出版社的《大亨小传》的新版所写的序言中,就名正言顺地这样说:
菲茨杰拉德现在开始在我国的文学传统中取得应有的地位。
一九五一年,第一册专论菲茨杰拉德的批评文字集合成书。一九六三年又出版了第二册。
这些文章多数公认他为美国大小说家,而《大亨小传》更是美国小说中的杰作。关于他的专论及回忆录,陆续出了不少新书,出色的传记至少有两册。一九七〇年更出版了他的妻子赛尔妲(Zelda)的传记,并成为畅销书之一。他的声名和地位可以说如日中天,恐怕不是他生平所梦想得到的。
相形之下,与他同时代的小说家就不免见绌了。卡贝尔(James·B。·Cabell)现在提都没有人提。多斯·柏索斯和斯坦贝克呢,大家不免觉得那时把他们如此推崇,实在有点难以为情。至于德莱塞和法莱尔,恐怕只有少数死硬派会硬着头皮为他们撑腰。剩下来经得起时间考验的也许只有福克纳和海明威。甚至海明威,最近大家对他的看法也开始在改变,因为一窝蜂的模仿把他的弱点暴露了出来。一个向上升,一个向下降,更造成了菲茨杰拉德的地位。
话说回来,我们评论一位作家,当然要看他全部作品,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在研究菲茨杰拉德时,应该对《大亨小传》另眼相看,因为《大亨小传》是他建立声名最重要的支柱。这本书在表面上看来,或许没有什么创新的地方,可是它的内容和形式交织成一件精致的艺术品,很难将二者分割加以讨论。菲茨杰拉德在本书中控制了他的抒情倾向,配合上客观的
观察,使他流动的文体获得了实质的肌理。同时,在不知不觉中,菲茨杰拉德找到了恰到好处的语气,而这种语气正是小说家的确当语气。因此这本书的成功不在内容,也不在形式,而在二者以外的一种情调(Mood)。现在既然乔志高以虔诚的心情拿这本杰作译成中文,我们应该好好利用这个机会将它分析和欣赏一下。
《大亨小传》第一个特点就是它的长度。原作只有五万字,现在的中文译文也只有九万五千字左右。严格说起来,它只能算是中篇小说,可是因为它用的手法是如此之含蓄和精炼,以致读起来,仍然像是长篇小说。菲茨杰拉德的出版人斯克利布纳(Scribners)的编辑柏金斯在信中曾指出:这本书所描写的经验至少要三倍的字数才能表达得出,这句话一点也不夸张。菲茨杰拉德一向生活得非常认真和彻底,往往钻入到别人的躯壳中去,以致有一位朋友讥笑他,不是他的女儿在伐萨学院读书,而是他自己。他写作时也是如此,他拿他整个心灵全部放入到他作品中去,一丝不苟,并且把想象力贯入写实的细节,创造出一种新的经验,超过表面上的意义而含有象征的价值。全书只有九章,可是细读之下,每一章、每一节、每一句都发生作用,而且另有弦外之音,产生前后呼应、渲染、烘托的功效。因为他所采取的不是纯写实主义的手法,所以他无须浪费笔墨于枝节的描写,他所追求的乃是暗示和呼唤出确当的情调、气氛和神态。因为他所采取的也不是纯象征的手法,所以他仍借重于具体的事物、对白和时代感,而不至于流入空洞和抽象。《大亨小传》正好把这两个因素调配匀称,因此一方面反映出“爵士时代”的精神,另一方面刻划出人性中永恒的一面。
《大亨小传》中所用的象征不胜枚举:“医学博士艾克尔堡”的眼睛,希腊画家格列柯的一幅夜景,黛西家的绿灯等等。即如“绿灯”,先后一共用了三次:
(一)不知不觉间我的视线也跟着转移到海面上去——远远的什么都看不见,只看见一盏绿灯,又小又远,也许是哪一家码头上的标志,我回头再看盖茨比时,他人已不见,只剩下我一人在这不安的黑夜中。
(二)“要不是雾这么大我们可以看得见海湾对面你家的房子,”盖茨比说,“你们家码头上每晚总是有一盏绿灯一直点到天亮。”
(三)盖茨比一生的信念就寄托在这盏绿灯上。对于他这是代表未来的极乐仙境——虽然这目标一年一年在我们眼前往后退。我们从前追求时曾经扑空,不过没关系——明天我们会跑得更快一点,两手伸得更远一点……总有一天——
“绿灯”第一次见于开始第一章,再见于正中间第五章,最后见第九章结尾,显然是出于作者的刻意经营。用绿灯为象征不免有点俗气,可是这几段文字的语气恰好表达出它所代表的戏剧性。绿灯一方面暗示将来的希望,把盖茨比与黛西的私情提升到一个较高的境界,一方面又把整个故事带回到美国的传统中去,代表美国的梦想。读完原作的人可以发现这些若不经意的象征,在实际上却有极深刻的用意和广泛的涵义。
再进一步分析,《大亨小传》中主要人物所居住的房屋也不止是普通的居所:黛西在路易斯维尔的住宅;尼克·卡拉威的中西部的祖宅;尼克在西卵镇租的小平房;右首是盖茨比的别墅;左首则是黛西和汤姆·布坎南夫妇的大厦;写得最生动的是汤姆的情妇梅朵的公寓,寥寥几笔,把整个时代的气氛都刻画出来了。至于主要人物的汽车也有象征的作用:尼克的旧道奇;汤姆的蓝色小汽车;盖茨比奶油色的“马戏班的花车”。梅朵的丈夫威尔逊开的是一间车行,最后黛西开盖茨比的车撞死梅朵,因此送掉盖茨比的命。这一切都和汽车息息相关。总之,没有生命的环境和事物,到了菲茨杰拉德笔下,都有了特殊的意义。正好像曹雪芹在《红楼梦》中所描写的怡红院、潇湘馆等,或者如第四十九回中所描写的众姐妹所穿的斗篷,第七回中的送宫花,其作用绝不止于表面上的描写,而有“目送归鸿,手挥五弦”之妙。
还有一个譬喻,可以进一步引申到《大亨小传》上去。我们不妨说:《大亨小传》等于一出精致的电影,其长度限制在八千英尺左右,九十分钟内映毕。正因为一切必须在这短短的一个半小时内交待清楚,每一件小道具、每一件服装、每一个动作都必须在互相发生关联的镜头内发挥最大的作用。这种前后呼应的地方在原作中比比皆是,稍为细心一点的读者就会有目不暇给之感。现在随便举几个例:
(一)黛西告诉尼克家中听差的鼻子的秘密:他以前在另一家从早到晚擦银器,结果受不了,只好辞职。这根本是黛西的想入非非的玩笑,可是后文,黛西来赴约,告诉他车夫的名字为福第,尼克却反问她:“是不是汽油味道使他鼻子不舒服?”
(二)盖茨比对尼克说:“后来我就到欧洲各国首都去住了一阵,像东方王子那样阔绰——巴黎、威尼斯、罗马——到处收藏珠宝——我尤其喜欢红宝石——打打猎、学学画——不过是为自己消遣而已——同时尽量想忘掉好久以前令我非常伤心的事。”
尼克一听几乎笑出声来,因为盖茨比在信口开河;威尼斯与罗马同在意大利,根本不是首都,欧洲首都怎么可以打猎,所以脑子里只有一幅画,一个裹了头巾的印度“阿三”在巴黎郊外公园里打老虎。可是后面却又有下文:
尼克发现了丹·科迪的大相片,原来丹·科迪真是盖茨比的好朋友,不由得不推翻了以前的怀疑,而“想问他要看看他收藏的红宝石”。这一问给菲茨杰拉德很技巧地用电话铃声打断了,但尼克的心理转变过程却在这两段表面上毫不重要的文字中完全表达出来。
(三)原作中两次重要的事件发生时,都在下雨。用雨、雪、风等大自然的现象来加强气氛本是电影中常用的手法,陈旧而俗气。可是菲茨杰拉德在黛西和盖茨比重温旧梦时利用“倾盆大雨”,在盖茨比下葬时利用“密密的小雨”,真可以说是情景交融,并不牵强。
(四)牛津的名字先后出现了不下十次,似乎重复得太多了一点。可是在没有受过教育的流氓头子如吴夫山看来,却代表文化、教养、学问,所以他称之为“牛劲”大学。在受过教育的人如汤姆或乔丹·贝克看来,则是盖茨比在吹牛,不足置信。盖茨比自己口中则是在说往事。其中主要关键在于,汤姆质问盖茨比究竟去过牛津没有,什么时候去的,盖茨比轻描淡写地答复:“是一九一九那年,我在那里呆了五个月,所以我不能说我是牛津毕业的。”汤姆表示不信,盖茨比继续补充:“那是停战以后他们为我们一些军官安排的机会。我们可以去任何英国大学或者法国大学读几个月的书。”精彩的是尼克的反应:
我忍不住要走上去在他背上拍他一巴掌表示赞许。我对他的信心又完全恢复,不止是这一次了。
除了表示尼克的心理转变过程,这一段主要目的仍在阐明盖茨比的性格:在基本上,他是一个诚实的人。尽管有时候他说的话如天马行空,那并不是他说谎,而是他浪漫性格中的丰富想象力在作祟。
(五)最突出的一个例子是黛西脖子上的珍珠。我们知道汤姆在“婚礼前一天送了她一串珍珠,据说要值三十五万块钱”。当天晚上黛西接到盖茨比的信,喝得烂醉如泥,然后从字纸篓里乱掏了一会儿,掏出一串珍珠来。“把这个拿下楼去,是谁买的就还给谁。告诉大家黛西改了主意了。就这么说:‘黛西改了主意啦!’”可是随后大家用冷水为她洗澡,把她弄清醒,“半小时后走出房间,她脖子上戴了那串珍珠,这场风波才算过去。”如果单单看上面两段,我们还看不出其重要性。到了盖茨比死后,尼克最后一次和汤姆见面,正在一家珠宝店门口,谈了几句话之后,尼克看透了他的为人:“我于是跟他拉了拉手;似乎犯不着和他斗气了,因为我忽然觉得自己是在跟一个小孩子说话。后来他走进那家珠宝店——也许在买一串珍珠项链——就此把我这乡下佬的良心责备撵到九霄云外了。”把三处的“珍珠项链”放在一起看,意义才显得完整。在汤姆说来,珍珠是唯一可以表示属他所有的标记,而他只懂得这种方式来买女人的心。在黛西说来,她心甘情愿为这种锁链所捆缚,因为安全感究竟比不可捉摸的幸福来得实在。看上去,她将会死心塌地做虚荣心的奴隶。到了这里,读者,随着尼克,也就猜得出她的下场了。
由于篇幅的关系,故事并不自黛西和盖茨比相恋开始,而是在五年之后,所以情节是慢慢揭开的,有时只好借助于倒叙。比较重要的有:盖茨比向尼克自叙身世;乔丹·贝克向尼克讲黛西与盖茨比的“一段情”;因新闻记者的访问而引起盖茨比向尼克的补充说明过去。因为作者采取这种手法,引起了各种意见和批评。伊德斯·华顿夫人读了《大亨小传》之后,曾写过一封信说:
我目前唯一的不满就是:要使盖茨比真正伟大,你应该拿他的早年描绘出来(不是从摇篮开始,而是至少从他到游艇时开始),不应该像现在那样写一段短短的小传。
柏金斯对这点也有同感,认为盖茨比“太神秘,也太模糊”。
《大亨小传》书中主要人物的性格并没有发展和变化,只由作者将他们的真面目逐渐加以揭露。唯一例外是尼克:他从看不起、怀疑、认识、信任到欣赏和佩服盖茨比是一个有条有理的转变过程。其余各人的性格则在一露面时就已成定局。例如黛西虽然可爱,但极其浅薄,唯一不知道她基本缺点的只有盖茨比一人。
这种写法引起了别人的批评自不足为奇,可是也使作者本人举棋不定。他曾经承认他写盖茨比时:“开始时写的是一个他所认识的人,后来却变成了我自己。”稍后他又改变了论调:
最大的缺点却是一个非常严重的缺点:我并没有将盖茨比和黛西二人重逢到闯祸的感情上的反应记录下来。
问题是书的长度限制了篇幅,同时决定了他的表现方式。他不能用一部廿四史从头说起的写实主义手法。他写的只是一个传奇人物生活中的一段时光,并不是《战争与和平》之类的历史小说。况且事过境迁,小说刚出版时的怀疑和作者本人的动摇心理都已一扫而空。盖茨比早已成为美国神话的一部分,让他保持一点神秘感只有更好,揭开他的底牌反而破坏了全书的情调。至于盖茨比和黛西二人中间的感情,根本无须详细描写,因为黛西存在于一种感情上的真空状态,她的性格根本经不起深入分析,而盖茨比对她则是一种一厢情愿的想望。二人的关系等于:
我本将心托明月
谁知明月照沟渠
何况黛西既非月亮,更非明月!如果《大亨小传》有什么重大的悲剧意义,应该是盖茨比为整个美国社会所出卖,而不是一双爱侣的爱情不能如愿以偿。作者把重心放在这上面,可见得他写作直觉一点都没有错,至于他听了别人的意见之后,因此动摇,那是贤者在所不免,无非证明他的批评能力不及他的创作本能。
可是他的创作本能真是罕见的才能。他利用写实的细节来丰富原有的象征手法,例如第六章的这一段:
她的目光离开了我,去寻求台阶上面灯点得雪亮的门口,从里面正传出来一支当年流行的又甜又苦的小华尔兹调——《凌晨三点钟》。
这首歌流行于当年,但到现在还能听到,任何听过这首歌的人都会觉得它真正配合了黛西的心境和尼克所想捕捉的气氛,至于它重新创造出时代的感觉更不在话下。《大亨小传》以简单的笔触刻划出具体而涵义丰富的场面,使有限的篇幅具有无限的生命,非但值得对小说艺术有兴趣的人士研究,更是想了解美国人民和精神历史的人的重要文献。
……可是我已读了三遍。我可以说:好些年来,不管是英国的也好,美国的也好,这是我所见到小说中最令我喜欢和起劲的新作品。
等到我有空时,我愿意更详细地向你说明:这本书究竟好在什么地方,为什么这么出色。事实上,我认为这是美国小说自从亨利·詹姆斯以来第一部代表作……
《大亨小传》出版之后,菲茨杰拉德友人中不乏慧眼之士,写信称赞这本小说,书评中也有不少文章说他因此书而终于成为大作家,可是没有一个人像艾略特说得这样痛快淋漓!
一个文学批评家的伟大与否,有两种能力可以测验。其一是他有没有本事拿本国重要的诗人的次序加以重新评定和排列,另一个就是他有没有能力判断与他同时的作家的价值。前者是他是否可以力排众议并创造新的价值观念,例如王国维的境界说,安诺德的推崇华兹
华斯等等;后者则除了修养之外,更需要直觉的判断力,贤如歌德,对同时代的贝多芬竟不能赞一词,而济慈终其一生不能获得国人的青睐!由这一点看来,艾略特究竟有不可及的眼光,能够一眼便见到《大亨小传》的优点,可惜的是艾略特并没有再写信详细加以分析。到了今天,这种赞美之词自不足为奇,可是在四十五年前这本书方出版时,这话说得如此恰到好处实在令人佩服!
事实上,菲茨杰拉德本人对这本书也没有太大的信心。他自己承认这本书写得“很草率,并不是一气呵成”,并且还进一步承认它最大的缺点:“在故事发展到最高潮时缺乏感情上的依据。”一直要过了十五年,在他去世之前六个月,他才有把握地告诉他女儿:
到目前为止,我的一点点成就都是花了很大力气和心血得到的。现在我才知道,如果我能在《大亨小传》写成之后立刻说出我的心声,而不必彷徨和三心两意就好了:我终于找到了自己的路——从今天起这比什么都重要。这是我责任所在——没有了自己的路,我就会空无所有。
这也难怪他,因为这本书的艺术上的成就是颇难解释的,连他自己在最后仍不过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评论和口碑虽然不错,但并不能产生什么作用。何况像艾略特那样独具慧眼的人并不多,有识之士一时不能领略其妙处的也不乏其人。最有地位的批评家门肯在他的书评中第一句就指出:“《大亨小传》只不过是一个美化了的轶事”;另一位名书评家柏德逊
(Isabel·Paterson)则干脆称之为“流行于本季的小说”。更重要的是社会大众并没有接受它,使它成为流行一时的名著。这本书的销路不如理想,一共只销了两万册,远不如他早期的长篇小说The Beautiful and Damned(前译《美丽与毁灭》,并不十分妥帖,出版前曾在《大都会》杂志上连载,单行本第一年就销售了四万三千册)。菲茨杰拉德后期的长篇小说《夜未央》(Tender Is the Night),在他生前还未决定最终形式;《最后一个银坛大王》(The Last Tycoon)则更只有一大纲、一点笔记以及预备完全重写的六章初稿;二者对他的声名并没有帮助。他的酗酒和精神崩溃使他备受社会人士的指责,以致一般读者都把他的私生活和作品混为一谈,对他加以漠视,甚至到了一九三九年,“近代丛书”因为《大亨小传》没有销路而把它从名单中剔除。
严格说起来,《大亨小传》在形式和文笔上并没有任何创新之处。二十年代在美国文坛可以说是标新立异的实验时代。作家同时向各种不同的方向摸索。有人企图以文字来表达近代绘画的效果(如诗人甘明斯);有人反而尝试容纳莎士比亚的富丽堂皇的文体于近代小说之中(如吴尔甫);有人却把中西部的口语发展成为一种新的语言(如海明威);有人干脆少 用或不用形容词(如海明威);有人一口气连用五六个长形容词(如福克纳);有人把形容词和状词混用在一起(如多斯·柏索斯)。在这方面说来,菲茨杰拉德可以说是相当保守的。除了几段文字境界高得近于散文诗外,他的文字是平实的,精确的,而这些诗意的片段与其说是卖弄,不如说是他性格中近浪漫主义的一面的表现。
至于在小说艺术方面,二十年代开始更步入一个刻意求新的时期。有人只写人物的外表;有人挖掘人物的心灵深处,表达他们的意识流;有人把故事分裂成不连接的片段;有人用倒叙的方法;有人则根本尝试取消情节。在这一方面,菲茨杰拉德采取的仍是中庸之道,甚至于可以说不脱写实主义的窠臼,毫无新颖之处。
这样一本小说终于在菲茨杰拉德死后,开始受人注意,作者的声名地位越来越受人重视。他的精神分裂的过程和前后所写的自白文章,他正在计划写作中的《最后一个银坛大王》,以及他最精致的短篇小说,经他友人威尔逊(Edmund Wilson)的细心编选陆续出书,遂使他的全部作品得以呈现在读者面前。自一九四〇年后,批评家开始认真研究菲茨杰拉德并
认为他是美国重要的小说家之一。一九四五年,屈灵(Lionel Trilling)为新方向出版社的《大亨小传》的新版所写的序言中,就名正言顺地这样说:
菲茨杰拉德现在开始在我国的文学传统中取得应有的地位。
一九五一年,第一册专论菲茨杰拉德的批评文字集合成书。一九六三年又出版了第二册。
这些文章多数公认他为美国大小说家,而《大亨小传》更是美国小说中的杰作。关于他的专论及回忆录,陆续出了不少新书,出色的传记至少有两册。一九七〇年更出版了他的妻子赛尔妲(Zelda)的传记,并成为畅销书之一。他的声名和地位可以说如日中天,恐怕不是他生平所梦想得到的。
相形之下,与他同时代的小说家就不免见绌了。卡贝尔(James·B。·Cabell)现在提都没有人提。多斯·柏索斯和斯坦贝克呢,大家不免觉得那时把他们如此推崇,实在有点难以为情。至于德莱塞和法莱尔,恐怕只有少数死硬派会硬着头皮为他们撑腰。剩下来经得起时间考验的也许只有福克纳和海明威。甚至海明威,最近大家对他的看法也开始在改变,因为一窝蜂的模仿把他的弱点暴露了出来。一个向上升,一个向下降,更造成了菲茨杰拉德的地位。
话说回来,我们评论一位作家,当然要看他全部作品,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在研究菲茨杰拉德时,应该对《大亨小传》另眼相看,因为《大亨小传》是他建立声名最重要的支柱。这本书在表面上看来,或许没有什么创新的地方,可是它的内容和形式交织成一件精致的艺术品,很难将二者分割加以讨论。菲茨杰拉德在本书中控制了他的抒情倾向,配合上客观的
观察,使他流动的文体获得了实质的肌理。同时,在不知不觉中,菲茨杰拉德找到了恰到好处的语气,而这种语气正是小说家的确当语气。因此这本书的成功不在内容,也不在形式,而在二者以外的一种情调(Mood)。现在既然乔志高以虔诚的心情拿这本杰作译成中文,我们应该好好利用这个机会将它分析和欣赏一下。
《大亨小传》第一个特点就是它的长度。原作只有五万字,现在的中文译文也只有九万五千字左右。严格说起来,它只能算是中篇小说,可是因为它用的手法是如此之含蓄和精炼,以致读起来,仍然像是长篇小说。菲茨杰拉德的出版人斯克利布纳(Scribners)的编辑柏金斯在信中曾指出:这本书所描写的经验至少要三倍的字数才能表达得出,这句话一点也不夸张。菲茨杰拉德一向生活得非常认真和彻底,往往钻入到别人的躯壳中去,以致有一位朋友讥笑他,不是他的女儿在伐萨学院读书,而是他自己。他写作时也是如此,他拿他整个心灵全部放入到他作品中去,一丝不苟,并且把想象力贯入写实的细节,创造出一种新的经验,超过表面上的意义而含有象征的价值。全书只有九章,可是细读之下,每一章、每一节、每一句都发生作用,而且另有弦外之音,产生前后呼应、渲染、烘托的功效。因为他所采取的不是纯写实主义的手法,所以他无须浪费笔墨于枝节的描写,他所追求的乃是暗示和呼唤出确当的情调、气氛和神态。因为他所采取的也不是纯象征的手法,所以他仍借重于具体的事物、对白和时代感,而不至于流入空洞和抽象。《大亨小传》正好把这两个因素调配匀称,因此一方面反映出“爵士时代”的精神,另一方面刻划出人性中永恒的一面。
《大亨小传》中所用的象征不胜枚举:“医学博士艾克尔堡”的眼睛,希腊画家格列柯的一幅夜景,黛西家的绿灯等等。即如“绿灯”,先后一共用了三次:
(一)不知不觉间我的视线也跟着转移到海面上去——远远的什么都看不见,只看见一盏绿灯,又小又远,也许是哪一家码头上的标志,我回头再看盖茨比时,他人已不见,只剩下我一人在这不安的黑夜中。
(二)“要不是雾这么大我们可以看得见海湾对面你家的房子,”盖茨比说,“你们家码头上每晚总是有一盏绿灯一直点到天亮。”
(三)盖茨比一生的信念就寄托在这盏绿灯上。对于他这是代表未来的极乐仙境——虽然这目标一年一年在我们眼前往后退。我们从前追求时曾经扑空,不过没关系——明天我们会跑得更快一点,两手伸得更远一点……总有一天——
“绿灯”第一次见于开始第一章,再见于正中间第五章,最后见第九章结尾,显然是出于作者的刻意经营。用绿灯为象征不免有点俗气,可是这几段文字的语气恰好表达出它所代表的戏剧性。绿灯一方面暗示将来的希望,把盖茨比与黛西的私情提升到一个较高的境界,一方面又把整个故事带回到美国的传统中去,代表美国的梦想。读完原作的人可以发现这些若不经意的象征,在实际上却有极深刻的用意和广泛的涵义。
再进一步分析,《大亨小传》中主要人物所居住的房屋也不止是普通的居所:黛西在路易斯维尔的住宅;尼克·卡拉威的中西部的祖宅;尼克在西卵镇租的小平房;右首是盖茨比的别墅;左首则是黛西和汤姆·布坎南夫妇的大厦;写得最生动的是汤姆的情妇梅朵的公寓,寥寥几笔,把整个时代的气氛都刻画出来了。至于主要人物的汽车也有象征的作用:尼克的旧道奇;汤姆的蓝色小汽车;盖茨比奶油色的“马戏班的花车”。梅朵的丈夫威尔逊开的是一间车行,最后黛西开盖茨比的车撞死梅朵,因此送掉盖茨比的命。这一切都和汽车息息相关。总之,没有生命的环境和事物,到了菲茨杰拉德笔下,都有了特殊的意义。正好像曹雪芹在《红楼梦》中所描写的怡红院、潇湘馆等,或者如第四十九回中所描写的众姐妹所穿的斗篷,第七回中的送宫花,其作用绝不止于表面上的描写,而有“目送归鸿,手挥五弦”之妙。
还有一个譬喻,可以进一步引申到《大亨小传》上去。我们不妨说:《大亨小传》等于一出精致的电影,其长度限制在八千英尺左右,九十分钟内映毕。正因为一切必须在这短短的一个半小时内交待清楚,每一件小道具、每一件服装、每一个动作都必须在互相发生关联的镜头内发挥最大的作用。这种前后呼应的地方在原作中比比皆是,稍为细心一点的读者就会有目不暇给之感。现在随便举几个例:
(一)黛西告诉尼克家中听差的鼻子的秘密:他以前在另一家从早到晚擦银器,结果受不了,只好辞职。这根本是黛西的想入非非的玩笑,可是后文,黛西来赴约,告诉他车夫的名字为福第,尼克却反问她:“是不是汽油味道使他鼻子不舒服?”
(二)盖茨比对尼克说:“后来我就到欧洲各国首都去住了一阵,像东方王子那样阔绰——巴黎、威尼斯、罗马——到处收藏珠宝——我尤其喜欢红宝石——打打猎、学学画——不过是为自己消遣而已——同时尽量想忘掉好久以前令我非常伤心的事。”
尼克一听几乎笑出声来,因为盖茨比在信口开河;威尼斯与罗马同在意大利,根本不是首都,欧洲首都怎么可以打猎,所以脑子里只有一幅画,一个裹了头巾的印度“阿三”在巴黎郊外公园里打老虎。可是后面却又有下文:
尼克发现了丹·科迪的大相片,原来丹·科迪真是盖茨比的好朋友,不由得不推翻了以前的怀疑,而“想问他要看看他收藏的红宝石”。这一问给菲茨杰拉德很技巧地用电话铃声打断了,但尼克的心理转变过程却在这两段表面上毫不重要的文字中完全表达出来。
(三)原作中两次重要的事件发生时,都在下雨。用雨、雪、风等大自然的现象来加强气氛本是电影中常用的手法,陈旧而俗气。可是菲茨杰拉德在黛西和盖茨比重温旧梦时利用“倾盆大雨”,在盖茨比下葬时利用“密密的小雨”,真可以说是情景交融,并不牵强。
(四)牛津的名字先后出现了不下十次,似乎重复得太多了一点。可是在没有受过教育的流氓头子如吴夫山看来,却代表文化、教养、学问,所以他称之为“牛劲”大学。在受过教育的人如汤姆或乔丹·贝克看来,则是盖茨比在吹牛,不足置信。盖茨比自己口中则是在说往事。其中主要关键在于,汤姆质问盖茨比究竟去过牛津没有,什么时候去的,盖茨比轻描淡写地答复:“是一九一九那年,我在那里呆了五个月,所以我不能说我是牛津毕业的。”汤姆表示不信,盖茨比继续补充:“那是停战以后他们为我们一些军官安排的机会。我们可以去任何英国大学或者法国大学读几个月的书。”精彩的是尼克的反应:
我忍不住要走上去在他背上拍他一巴掌表示赞许。我对他的信心又完全恢复,不止是这一次了。
除了表示尼克的心理转变过程,这一段主要目的仍在阐明盖茨比的性格:在基本上,他是一个诚实的人。尽管有时候他说的话如天马行空,那并不是他说谎,而是他浪漫性格中的丰富想象力在作祟。
(五)最突出的一个例子是黛西脖子上的珍珠。我们知道汤姆在“婚礼前一天送了她一串珍珠,据说要值三十五万块钱”。当天晚上黛西接到盖茨比的信,喝得烂醉如泥,然后从字纸篓里乱掏了一会儿,掏出一串珍珠来。“把这个拿下楼去,是谁买的就还给谁。告诉大家黛西改了主意了。就这么说:‘黛西改了主意啦!’”可是随后大家用冷水为她洗澡,把她弄清醒,“半小时后走出房间,她脖子上戴了那串珍珠,这场风波才算过去。”如果单单看上面两段,我们还看不出其重要性。到了盖茨比死后,尼克最后一次和汤姆见面,正在一家珠宝店门口,谈了几句话之后,尼克看透了他的为人:“我于是跟他拉了拉手;似乎犯不着和他斗气了,因为我忽然觉得自己是在跟一个小孩子说话。后来他走进那家珠宝店——也许在买一串珍珠项链——就此把我这乡下佬的良心责备撵到九霄云外了。”把三处的“珍珠项链”放在一起看,意义才显得完整。在汤姆说来,珍珠是唯一可以表示属他所有的标记,而他只懂得这种方式来买女人的心。在黛西说来,她心甘情愿为这种锁链所捆缚,因为安全感究竟比不可捉摸的幸福来得实在。看上去,她将会死心塌地做虚荣心的奴隶。到了这里,读者,随着尼克,也就猜得出她的下场了。
由于篇幅的关系,故事并不自黛西和盖茨比相恋开始,而是在五年之后,所以情节是慢慢揭开的,有时只好借助于倒叙。比较重要的有:盖茨比向尼克自叙身世;乔丹·贝克向尼克讲黛西与盖茨比的“一段情”;因新闻记者的访问而引起盖茨比向尼克的补充说明过去。因为作者采取这种手法,引起了各种意见和批评。伊德斯·华顿夫人读了《大亨小传》之后,曾写过一封信说:
我目前唯一的不满就是:要使盖茨比真正伟大,你应该拿他的早年描绘出来(不是从摇篮开始,而是至少从他到游艇时开始),不应该像现在那样写一段短短的小传。
柏金斯对这点也有同感,认为盖茨比“太神秘,也太模糊”。
《大亨小传》书中主要人物的性格并没有发展和变化,只由作者将他们的真面目逐渐加以揭露。唯一例外是尼克:他从看不起、怀疑、认识、信任到欣赏和佩服盖茨比是一个有条有理的转变过程。其余各人的性格则在一露面时就已成定局。例如黛西虽然可爱,但极其浅薄,唯一不知道她基本缺点的只有盖茨比一人。
这种写法引起了别人的批评自不足为奇,可是也使作者本人举棋不定。他曾经承认他写盖茨比时:“开始时写的是一个他所认识的人,后来却变成了我自己。”稍后他又改变了论调:
最大的缺点却是一个非常严重的缺点:我并没有将盖茨比和黛西二人重逢到闯祸的感情上的反应记录下来。
问题是书的长度限制了篇幅,同时决定了他的表现方式。他不能用一部廿四史从头说起的写实主义手法。他写的只是一个传奇人物生活中的一段时光,并不是《战争与和平》之类的历史小说。况且事过境迁,小说刚出版时的怀疑和作者本人的动摇心理都已一扫而空。盖茨比早已成为美国神话的一部分,让他保持一点神秘感只有更好,揭开他的底牌反而破坏了全书的情调。至于盖茨比和黛西二人中间的感情,根本无须详细描写,因为黛西存在于一种感情上的真空状态,她的性格根本经不起深入分析,而盖茨比对她则是一种一厢情愿的想望。二人的关系等于:
我本将心托明月
谁知明月照沟渠
何况黛西既非月亮,更非明月!如果《大亨小传》有什么重大的悲剧意义,应该是盖茨比为整个美国社会所出卖,而不是一双爱侣的爱情不能如愿以偿。作者把重心放在这上面,可见得他写作直觉一点都没有错,至于他听了别人的意见之后,因此动摇,那是贤者在所不免,无非证明他的批评能力不及他的创作本能。
可是他的创作本能真是罕见的才能。他利用写实的细节来丰富原有的象征手法,例如第六章的这一段:
她的目光离开了我,去寻求台阶上面灯点得雪亮的门口,从里面正传出来一支当年流行的又甜又苦的小华尔兹调——《凌晨三点钟》。
这首歌流行于当年,但到现在还能听到,任何听过这首歌的人都会觉得它真正配合了黛西的心境和尼克所想捕捉的气氛,至于它重新创造出时代的感觉更不在话下。《大亨小传》以简单的笔触刻划出具体而涵义丰富的场面,使有限的篇幅具有无限的生命,非但值得对小说艺术有兴趣的人士研究,更是想了解美国人民和精神历史的人的重要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