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活着摆脱身体
在我看来比布考斯基、卡佛乃至亨利·米勒都要牛逼的威廉·巴勒斯,这几年在内地有四个译本出来,分别是《而河马被煮死在水槽里》、《裸体午餐》、《瘾君子》和《酷儿》,却不仅在文艺圈,甚至在文学圈摇滚圈都没激起相应的反响,我想有三个原因。
首先其主题是吸毒。尤其是《赤裸的午餐》(跟《裸体午餐》相比,这个译名我觉得更准确)和《瘾君子》从头到尾没一句不讲这个,《河马》和《酷儿》则是分别假谋杀和同性恋来谈吸毒。吸毒在中国一直违法,当然这不是上段我提到的那些圈子里的混混们不熟悉吸毒的唯一原因。不熟悉,没玩过,也就没兴趣。当然也有例外,据传某京派痞子大师前些年出的那本狗都看不懂的新作是中国迷幻写作的里程碑,不提。
其次是恶意。巴勒斯直接告诉读者:“傻逼,你完蛋了。”没有余地,也没有鸡汤,不像布考斯基:“傻逼亲,你再不像我这样辞掉工作,睡到公园的长椅上去的话,你可就完蛋了哦。”而关于美味的性,巴勒斯孜孜不倦的色情描写不但跟萨德一样令人作呕,并且榨出了最后一滴后者尚具备的情欲味道。这种借无所不用其极的丑化性来阉割读者的恶意,显然站在了米勒勃起主义的对面。
最重要是他旨在消灭语言,消灭传统阅读的行文。作为西方后现代派艺术(不仅包括小说,还包括音乐和美术)的先驱,巴勒斯的先锋性在今天仍令人头晕。卡佛那种现实主义元叙事写作、故事、精心布置的情绪场,等等这些文学意义上的美学呈现,正是他要去颠覆之物。
或处于市场考虑吧,傻逼出版社精心挑出的《河马》、《瘾君子》和《酷儿》这三本其早期作品里他仍是写实的,追求某种加缪、海明威、达希尔·哈米特式的冷硬作派。幸好在《赤裸的午餐》里出窍了。
“语言本身就是谎言。”“建议是文字,劝说是文字,命令是文字。没有文字,控制的机器就无法运转。”(不必由此将语言的独裁力仅囿于政治)如通过破坏声音去奏乐,他通过肢解语言来写作。这并不自相矛盾,在天才地找出采样-拼贴这样一蹴而就解决其语言-写作问题的经典模式之前,他在《赤裸的午餐》中已经令其叙述达到了解决上述矛盾的程度(在随后的三部小说,《软机器》(1961)、《爆炸的票》(1962)、《新星快车》(1964)中,他才确切地采样-拼贴起来)。那些故意的词不达意,胡言乱语,谵妄,对线性叙事的打乱,乃至对措辞、文法、时态等基本用法的摈弃并非随意而为,而是经过深思熟虑,这深思熟虑却很可能与毒品相关——这是跟米勒或克鲁亚克所谓“零度写作”、“自动写作”的本质不同,他不是在呕吐,而是在打造。
巴勒斯在《赤裸的午餐》自序《证词:关于一种病症的陈述》里表明这本书是在戒毒期间写成。即便这是真的,亦不妨碍这里继续称他在这本书中的写作为毒品写作。因为他说过:“因为我从未有过足够的毒品——无人能有此荣幸。”皇帝极少成为色鬼,有充足毒品的吸食者不算瘾君子,戒毒是上瘾这种活法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另外,1953年《瘾君子》的首版竟是与一本前缉毒警写的教化作品捆绑上市,这确实讽刺,他并不介意编辑为了不引起官非而在其书中肆意加注(如“没有科学依据”),甚至不拒绝在前言里反复表态这是一本反毒品的书,六年后出版的《赤裸的午餐》正是如此。而从后者里对吸毒者灭绝人性、惨绝人寰的处境的描写,你能感受到作者对毒品的刻骨仇恨——但与此同时,他则贴心地在《瘾君子》书末贴上吸毒者常用俚语一览表(极似AV行话解密),并一不做二不休地为《赤裸的午餐》附上常见毒品效应及使用方法大全(极似你这辈子不能错过的女优汇总)。
所以,巴勒斯既不是在诲毒,也不是在劝诫,他对毒品的态度与其文法一起,为这个时代的人类作出寓言。他将毒品对身体的控制和语言对精神的荼毒设为上下联,若非要个横联的话,我想应是:怎样活着摆脱身体。
你我都想从自己的身体中逃脱。身体就是欲望,这欲望越强烈你越能意识到自己的身体(如病痛时对不疼的欲望),而随着欲望被满足,身体也就淡然而退,仿佛被逃脱了一般。吃和肏自然都是逃脱,由此每个人都渴望成为纵欲者,为了纵欲你去拼命工作、忍受欲望,尽管背得出乔布斯的屁话,过马路走斑马线并结婚,但却仍时时陷入到戒毒者方可陷入的绝望和杀意(杀人与自杀)中去。
你很清楚,吃和肏并不能彻底解决问题,它们反而制造问题;这一轮的吃和肏正是下一轮的吃和肏的发令枪。更不用说你还一直企图并致力于在下一轮里吃得更好,肏得更美,并且……吸得更纯——请问,吃和肏与吸毒在本质上有什么区别?区别或是不吃会死,不肏会绝种,不吸则既不会死也不会绝种,最多令瘾君子痛不欲生,或令不吸者更得意地认识到“如果你不需要毒品,难道还有别的什么比它更无用吗?”而已。
但死和绝种又如何?这两件事总被人们看做是不能更坏的事,但它俩究竟坏在哪里呢?你能一笔一划、一条一款地写出原因来吗?
我的经验却是,只要活着就必须像背头死猪一样背着这具身体,在不断满足其一时欲望而造成的片刻逃脱假象中,成为其天生的奴隶和苦力。听我言下之意,去死似是一了百了的解决方案,但前面说过,人对死亡一无所知,没有任何死人告诉过任何活人,他果真逃脱了他那业已腐烂或被烧成灰的身体。
吃和肏与吸毒的区别是,前者靠奴隶式的跪舔来满足身体的同时摆脱它;后者则通过似乎不作用于任何实体器官的途径直接将身体悬挂在半空中,即直接作用于人们常称之为精神、灵魂的那个玩意儿。——通过对身体做出某种不合常规的处置来达成后者效果的人类行径实在数不胜数,性虐、石散、马拉松、穿孔、深潜、钻筒、冬泳、为了禁欲看腐烂死少女的照片、食秽、在阴唇上别毛主席像章、军训、辟谷、瑜伽、上课时手背在后面、各种宗教自虐,当然还有穿高跟鞋。
来,选一种吧。
不是开玩笑。人活着就是为了在活着时摆脱身体(所以人才这么怕死?就像一局桌球比赛里比分算下来已明显输掉的甲方,在他主动弃杆之前乙方拒绝比下去的话,后者所不得不扛住的来自观众、桌球协会乃至其内心深处的道德批评?),每个人都在不同程度地做着这件事。通过药物、绳索和冥想,人们肆无忌惮地历经肉体来扭曲肉欲,或令其全体成为禁忌,或证明其在很久以前已全部实现,或宣布其彻底不可能实现的本质。然后呢,如巫婆或人体炸弹一样用另一具身体来取代眼下的这一具。
像老聃、王阳明、慧能、巴勒斯、德勒兹这样自以为是乃至自以为得逞的家伙,为人们指出了一条又一条事半功倍的明路。
但最终还是迫不及待地走到死亡这条老路上的德勒兹发明了“无器官的身体”这么一个词。不知可不可以将之理解为活着但摆脱了身体后的身体,或一具位于传统的精神与肉体二元论之间mh370式的身体,或最简单的说就是一具烂醉的或为了性高潮不惜落下疤的身体……它仍是欲望的载体,却同时“展开了一场与器官之间的主动的内战”,通过对器官的“缝合、玻璃化、紧张症和吸干”来令身体“充溢着戏谑、迷醉与舞蹈”。
探讨如何通过身体来舍弃器官的前提是对直接在精神上动手的不屑,类似于西医对中药的蔑视,“在精神分析说‘停下来,重新发现你自’的地方,我们则应该说:‘再往前走,我们尚未发现我们‘无器官的身体’,尚未充分瓦解我们自己。’”
据上,德勒兹在《千高原》里《怎样将自身形成为一个无器官的身体》一节中,节选了《赤裸的午餐》这么一段来佐证:
“为什么人们有一张嘴和一个肛门——它们都具有失调的危险,而不是只拥有唯一一个多用途的洞,它可以同时同来吃饭和排泄?我们可以将嘴和鼻子封死,将胃填满,并直接在肺上穿个通气的孔——从一开始就该这样干。”
德勒兹的建议是:“不再忍受用眼来看,用肺来呼吸,用嘴来吃,用语言来说,用大脑来想,有一个肛门和喉管,头和小腿……为什么不用头行走,用鼻窦来唱歌,用皮肤来看,用肚子来呼吸?”
巴勒斯认为,跟毒品令身体的每个细胞上瘾相对照,语言令精神的每个细胞上瘾,它们都是病理学意义上可以快速且无限分裂自身的病毒。语言不但控制人,而且“接管”人。人通过被接管,通过对语言无所不在的依赖失去独立性,成为这个已经疯得不能再疯的疯人院里的一员。一切社会秩序都是个人被囚禁在身体里的假象阵列。所有的道德、教化、振振有词都在杀人。他认为任何被社会赋权的语言机构,如媒体、大学和宣传部门皆为“一种控制系统……某种警察组织,利用庞大的词语和形象银行在欺骗愚弄着民众”。
所以他是一个在广场使用电钻的人,而不像卡佛和布考斯基是在文艺逼的门前床后使用,尽管后者很可能更令人动容。去你妈的动容。巴勒斯用文学来解决哲学,他对语言的破坏,或称戒除,或称解构是哲学意义上的,这么说,“文学对哲学的复仇、对传统西方哲学终极价值和意义的创伤性反应”。
怎样活着摆脱身体与获取快乐无关。去他妈的快乐。这摆脱是彻头彻尾的摆脱,包括摆脱万恶的快乐。没有快乐,只有自由。他的毒品写作决不是Grateful Dead式用迷幻药来冒充毒品的艺术,他独立于嬉皮士乃至垮掉派这些纵欲集团之外,他如西弗弗斯般生不如死,混淆于对身体的依赖和摆脱之间,以身作则地誓为身体和精神二元论的反例。根底上看,正是基于对身体如此歇斯底里的滥用才可将对身体的厌弃(歌颂)在精神(文本)内达到如此惊世骇俗的地步。
巴勒斯最恨的词是“is”,因为“标明身份的‘is’总是暗指某种非它不可的那个,而且还意味着这种状态将恒久不变”。然后是“the”,因为这个词所意味的“唯一”是不存在的,是去你妈的,他将之换为不定冠词“a”。然后是“either /or”,他认为用这种二元对立来简化问题若非愚蠢,就是别用用心,“正确或错误,物质或精神,真实或虚假中的‘either /or’应该从整个语言系统中消失,用‘and’来取代。‘either /or’是一个自取其辱的公式。”
用语言并经语言来对抗人类文明,巴勒斯不是第一个这么干的,但很可能是最朋克的。他在各种看似铁板钉钉的二元关系中混淆、挑衅、革命,找出第三元乃至更多可能。“你怎么可能摧毁一抔灰呢?”毒品、身体和语言,普天同庆,他在与这三样东西的调戏中竟白骨上脸地活到了83岁。
再说采样-拼贴,尽管它是方便面色拉酱式的白痴程序,却被后辈各行艺术家玩到滥依旧先锋,正由于其傻逼模式一劳永逸地消解了意义和审美惯性,然后再反过来,就算John Oswald、David Shea、William Basinski这样前卫的采样拼贴者(抱歉我只知道音乐范畴的,至少美术范畴应有同样的例子吧)也在借此树立各自的倾向和风格。
倾向和风格就是美学,美学就是语言,对巴勒斯来说这些都是狗屁。将语言视为哲学全部根据的维特根斯坦说,“凡是能够说的事情,都能够说清楚;而凡是不能说的事情,就应该沉默”,巴勒斯只同意后半部分,因为不存在能说清楚的事情,一件事看似被说清只能证实被说服者被奴役程度的加深。
沉默是他假定“不过就个人而言,逃脱还是有可能”的第一步。巴勒斯不是那种两手一摊的人。他把自己当试验品。他说,“疗法总是:放手,跳!”
想象一具尚未着地的身体。它确实逃开了它尚未得逞的主人。
没错,疗法总是:放手,跳!
首先其主题是吸毒。尤其是《赤裸的午餐》(跟《裸体午餐》相比,这个译名我觉得更准确)和《瘾君子》从头到尾没一句不讲这个,《河马》和《酷儿》则是分别假谋杀和同性恋来谈吸毒。吸毒在中国一直违法,当然这不是上段我提到的那些圈子里的混混们不熟悉吸毒的唯一原因。不熟悉,没玩过,也就没兴趣。当然也有例外,据传某京派痞子大师前些年出的那本狗都看不懂的新作是中国迷幻写作的里程碑,不提。
其次是恶意。巴勒斯直接告诉读者:“傻逼,你完蛋了。”没有余地,也没有鸡汤,不像布考斯基:“傻逼亲,你再不像我这样辞掉工作,睡到公园的长椅上去的话,你可就完蛋了哦。”而关于美味的性,巴勒斯孜孜不倦的色情描写不但跟萨德一样令人作呕,并且榨出了最后一滴后者尚具备的情欲味道。这种借无所不用其极的丑化性来阉割读者的恶意,显然站在了米勒勃起主义的对面。
最重要是他旨在消灭语言,消灭传统阅读的行文。作为西方后现代派艺术(不仅包括小说,还包括音乐和美术)的先驱,巴勒斯的先锋性在今天仍令人头晕。卡佛那种现实主义元叙事写作、故事、精心布置的情绪场,等等这些文学意义上的美学呈现,正是他要去颠覆之物。
或处于市场考虑吧,傻逼出版社精心挑出的《河马》、《瘾君子》和《酷儿》这三本其早期作品里他仍是写实的,追求某种加缪、海明威、达希尔·哈米特式的冷硬作派。幸好在《赤裸的午餐》里出窍了。
“语言本身就是谎言。”“建议是文字,劝说是文字,命令是文字。没有文字,控制的机器就无法运转。”(不必由此将语言的独裁力仅囿于政治)如通过破坏声音去奏乐,他通过肢解语言来写作。这并不自相矛盾,在天才地找出采样-拼贴这样一蹴而就解决其语言-写作问题的经典模式之前,他在《赤裸的午餐》中已经令其叙述达到了解决上述矛盾的程度(在随后的三部小说,《软机器》(1961)、《爆炸的票》(1962)、《新星快车》(1964)中,他才确切地采样-拼贴起来)。那些故意的词不达意,胡言乱语,谵妄,对线性叙事的打乱,乃至对措辞、文法、时态等基本用法的摈弃并非随意而为,而是经过深思熟虑,这深思熟虑却很可能与毒品相关——这是跟米勒或克鲁亚克所谓“零度写作”、“自动写作”的本质不同,他不是在呕吐,而是在打造。
巴勒斯在《赤裸的午餐》自序《证词:关于一种病症的陈述》里表明这本书是在戒毒期间写成。即便这是真的,亦不妨碍这里继续称他在这本书中的写作为毒品写作。因为他说过:“因为我从未有过足够的毒品——无人能有此荣幸。”皇帝极少成为色鬼,有充足毒品的吸食者不算瘾君子,戒毒是上瘾这种活法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另外,1953年《瘾君子》的首版竟是与一本前缉毒警写的教化作品捆绑上市,这确实讽刺,他并不介意编辑为了不引起官非而在其书中肆意加注(如“没有科学依据”),甚至不拒绝在前言里反复表态这是一本反毒品的书,六年后出版的《赤裸的午餐》正是如此。而从后者里对吸毒者灭绝人性、惨绝人寰的处境的描写,你能感受到作者对毒品的刻骨仇恨——但与此同时,他则贴心地在《瘾君子》书末贴上吸毒者常用俚语一览表(极似AV行话解密),并一不做二不休地为《赤裸的午餐》附上常见毒品效应及使用方法大全(极似你这辈子不能错过的女优汇总)。
所以,巴勒斯既不是在诲毒,也不是在劝诫,他对毒品的态度与其文法一起,为这个时代的人类作出寓言。他将毒品对身体的控制和语言对精神的荼毒设为上下联,若非要个横联的话,我想应是:怎样活着摆脱身体。
你我都想从自己的身体中逃脱。身体就是欲望,这欲望越强烈你越能意识到自己的身体(如病痛时对不疼的欲望),而随着欲望被满足,身体也就淡然而退,仿佛被逃脱了一般。吃和肏自然都是逃脱,由此每个人都渴望成为纵欲者,为了纵欲你去拼命工作、忍受欲望,尽管背得出乔布斯的屁话,过马路走斑马线并结婚,但却仍时时陷入到戒毒者方可陷入的绝望和杀意(杀人与自杀)中去。
你很清楚,吃和肏并不能彻底解决问题,它们反而制造问题;这一轮的吃和肏正是下一轮的吃和肏的发令枪。更不用说你还一直企图并致力于在下一轮里吃得更好,肏得更美,并且……吸得更纯——请问,吃和肏与吸毒在本质上有什么区别?区别或是不吃会死,不肏会绝种,不吸则既不会死也不会绝种,最多令瘾君子痛不欲生,或令不吸者更得意地认识到“如果你不需要毒品,难道还有别的什么比它更无用吗?”而已。
但死和绝种又如何?这两件事总被人们看做是不能更坏的事,但它俩究竟坏在哪里呢?你能一笔一划、一条一款地写出原因来吗?
我的经验却是,只要活着就必须像背头死猪一样背着这具身体,在不断满足其一时欲望而造成的片刻逃脱假象中,成为其天生的奴隶和苦力。听我言下之意,去死似是一了百了的解决方案,但前面说过,人对死亡一无所知,没有任何死人告诉过任何活人,他果真逃脱了他那业已腐烂或被烧成灰的身体。
吃和肏与吸毒的区别是,前者靠奴隶式的跪舔来满足身体的同时摆脱它;后者则通过似乎不作用于任何实体器官的途径直接将身体悬挂在半空中,即直接作用于人们常称之为精神、灵魂的那个玩意儿。——通过对身体做出某种不合常规的处置来达成后者效果的人类行径实在数不胜数,性虐、石散、马拉松、穿孔、深潜、钻筒、冬泳、为了禁欲看腐烂死少女的照片、食秽、在阴唇上别毛主席像章、军训、辟谷、瑜伽、上课时手背在后面、各种宗教自虐,当然还有穿高跟鞋。
来,选一种吧。
不是开玩笑。人活着就是为了在活着时摆脱身体(所以人才这么怕死?就像一局桌球比赛里比分算下来已明显输掉的甲方,在他主动弃杆之前乙方拒绝比下去的话,后者所不得不扛住的来自观众、桌球协会乃至其内心深处的道德批评?),每个人都在不同程度地做着这件事。通过药物、绳索和冥想,人们肆无忌惮地历经肉体来扭曲肉欲,或令其全体成为禁忌,或证明其在很久以前已全部实现,或宣布其彻底不可能实现的本质。然后呢,如巫婆或人体炸弹一样用另一具身体来取代眼下的这一具。
像老聃、王阳明、慧能、巴勒斯、德勒兹这样自以为是乃至自以为得逞的家伙,为人们指出了一条又一条事半功倍的明路。
但最终还是迫不及待地走到死亡这条老路上的德勒兹发明了“无器官的身体”这么一个词。不知可不可以将之理解为活着但摆脱了身体后的身体,或一具位于传统的精神与肉体二元论之间mh370式的身体,或最简单的说就是一具烂醉的或为了性高潮不惜落下疤的身体……它仍是欲望的载体,却同时“展开了一场与器官之间的主动的内战”,通过对器官的“缝合、玻璃化、紧张症和吸干”来令身体“充溢着戏谑、迷醉与舞蹈”。
探讨如何通过身体来舍弃器官的前提是对直接在精神上动手的不屑,类似于西医对中药的蔑视,“在精神分析说‘停下来,重新发现你自’的地方,我们则应该说:‘再往前走,我们尚未发现我们‘无器官的身体’,尚未充分瓦解我们自己。’”
据上,德勒兹在《千高原》里《怎样将自身形成为一个无器官的身体》一节中,节选了《赤裸的午餐》这么一段来佐证:
“为什么人们有一张嘴和一个肛门——它们都具有失调的危险,而不是只拥有唯一一个多用途的洞,它可以同时同来吃饭和排泄?我们可以将嘴和鼻子封死,将胃填满,并直接在肺上穿个通气的孔——从一开始就该这样干。”
德勒兹的建议是:“不再忍受用眼来看,用肺来呼吸,用嘴来吃,用语言来说,用大脑来想,有一个肛门和喉管,头和小腿……为什么不用头行走,用鼻窦来唱歌,用皮肤来看,用肚子来呼吸?”
巴勒斯认为,跟毒品令身体的每个细胞上瘾相对照,语言令精神的每个细胞上瘾,它们都是病理学意义上可以快速且无限分裂自身的病毒。语言不但控制人,而且“接管”人。人通过被接管,通过对语言无所不在的依赖失去独立性,成为这个已经疯得不能再疯的疯人院里的一员。一切社会秩序都是个人被囚禁在身体里的假象阵列。所有的道德、教化、振振有词都在杀人。他认为任何被社会赋权的语言机构,如媒体、大学和宣传部门皆为“一种控制系统……某种警察组织,利用庞大的词语和形象银行在欺骗愚弄着民众”。
所以他是一个在广场使用电钻的人,而不像卡佛和布考斯基是在文艺逼的门前床后使用,尽管后者很可能更令人动容。去你妈的动容。巴勒斯用文学来解决哲学,他对语言的破坏,或称戒除,或称解构是哲学意义上的,这么说,“文学对哲学的复仇、对传统西方哲学终极价值和意义的创伤性反应”。
怎样活着摆脱身体与获取快乐无关。去他妈的快乐。这摆脱是彻头彻尾的摆脱,包括摆脱万恶的快乐。没有快乐,只有自由。他的毒品写作决不是Grateful Dead式用迷幻药来冒充毒品的艺术,他独立于嬉皮士乃至垮掉派这些纵欲集团之外,他如西弗弗斯般生不如死,混淆于对身体的依赖和摆脱之间,以身作则地誓为身体和精神二元论的反例。根底上看,正是基于对身体如此歇斯底里的滥用才可将对身体的厌弃(歌颂)在精神(文本)内达到如此惊世骇俗的地步。
巴勒斯最恨的词是“is”,因为“标明身份的‘is’总是暗指某种非它不可的那个,而且还意味着这种状态将恒久不变”。然后是“the”,因为这个词所意味的“唯一”是不存在的,是去你妈的,他将之换为不定冠词“a”。然后是“either /or”,他认为用这种二元对立来简化问题若非愚蠢,就是别用用心,“正确或错误,物质或精神,真实或虚假中的‘either /or’应该从整个语言系统中消失,用‘and’来取代。‘either /or’是一个自取其辱的公式。”
用语言并经语言来对抗人类文明,巴勒斯不是第一个这么干的,但很可能是最朋克的。他在各种看似铁板钉钉的二元关系中混淆、挑衅、革命,找出第三元乃至更多可能。“你怎么可能摧毁一抔灰呢?”毒品、身体和语言,普天同庆,他在与这三样东西的调戏中竟白骨上脸地活到了83岁。
再说采样-拼贴,尽管它是方便面色拉酱式的白痴程序,却被后辈各行艺术家玩到滥依旧先锋,正由于其傻逼模式一劳永逸地消解了意义和审美惯性,然后再反过来,就算John Oswald、David Shea、William Basinski这样前卫的采样拼贴者(抱歉我只知道音乐范畴的,至少美术范畴应有同样的例子吧)也在借此树立各自的倾向和风格。
倾向和风格就是美学,美学就是语言,对巴勒斯来说这些都是狗屁。将语言视为哲学全部根据的维特根斯坦说,“凡是能够说的事情,都能够说清楚;而凡是不能说的事情,就应该沉默”,巴勒斯只同意后半部分,因为不存在能说清楚的事情,一件事看似被说清只能证实被说服者被奴役程度的加深。
沉默是他假定“不过就个人而言,逃脱还是有可能”的第一步。巴勒斯不是那种两手一摊的人。他把自己当试验品。他说,“疗法总是:放手,跳!”
想象一具尚未着地的身体。它确实逃开了它尚未得逞的主人。
没错,疗法总是:放手,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