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幼儿教师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的意见(试行稿) 滨教发[2005] 44号
关于全县幼儿教师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的意见(试行稿) 滨教发[2005] 44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实行持证上岗。”目前,我县在职幼儿教师中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为数甚少,幼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为了切实把好我县幼师队伍入口关,吸引专业人才从教,不断提高幼师专业化水平,现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幼儿教师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申领幼儿教师上岗证的对象范围
1、全县经登记注册评估定类的各级各类幼儿园中所有在岗的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幼儿教师(不含刚工作而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师范类毕业生)。
2、职高幼师班应往届毕业生。
3、幼儿园中的医师、保育员、保健员任用资格原则上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也可自愿参加幼师上岗证的考评认定。
二、申领幼儿教师上岗证的条件
1、申领者应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教事业,有一定的文化和专业技能,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
2、具有县教育局颁发的幼儿教师教育教学基本功合格证书。
3、普通高中及非幼儿师范中等职业学校以上学历者还需具备县教育局颁发的教育学、心理学单科合格证。
4、具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5、具有当年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颁发的年度体检合格证书。
四、幼儿教师上岗证的使用与管理
1、县幼儿教师上岗证为持证人具备县认定的幼儿教师上岗资格的证件,在我县范围内通用。2007年元月1日以后凡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县幼儿教师上岗证者一律不得在乡镇中心幼儿园和二类以上幼儿园工作。2007年元月1日以后任何私立园、村办班不得新聘无教师资格证书或无上岗证者从事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县幼儿教师上岗证不与人员性质等人事关系发生直接联系。
2、考虑各级各类幼儿园现有师资素质差异,《上岗证》按照幼儿教师基本功考核优秀、良好、合格等级制定相应的任用年限,任用期间如与上级有关幼儿教师聘用政策不一致的,应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新的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实施幼儿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对加强我县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和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各乡镇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此工作的重要性,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开展宣传和动员工作。要督促幼师参加学习、培训,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上岗证,做到持证上岗,不断规范用人行为。我局也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幼儿园评估定类、年审及其他考核之中,从而不断提高我县幼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实行持证上岗。”目前,我县在职幼儿教师中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为数甚少,幼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为了切实把好我县幼师队伍入口关,吸引专业人才从教,不断提高幼师专业化水平,现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幼儿教师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申领幼儿教师上岗证的对象范围
1、全县经登记注册评估定类的各级各类幼儿园中所有在岗的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幼儿教师(不含刚工作而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师范类毕业生)。
2、职高幼师班应往届毕业生。
3、幼儿园中的医师、保育员、保健员任用资格原则上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也可自愿参加幼师上岗证的考评认定。
二、申领幼儿教师上岗证的条件
1、申领者应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教事业,有一定的文化和专业技能,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
2、具有县教育局颁发的幼儿教师教育教学基本功合格证书。
3、普通高中及非幼儿师范中等职业学校以上学历者还需具备县教育局颁发的教育学、心理学单科合格证。
4、具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5、具有当年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颁发的年度体检合格证书。
四、幼儿教师上岗证的使用与管理
1、县幼儿教师上岗证为持证人具备县认定的幼儿教师上岗资格的证件,在我县范围内通用。2007年元月1日以后凡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县幼儿教师上岗证者一律不得在乡镇中心幼儿园和二类以上幼儿园工作。2007年元月1日以后任何私立园、村办班不得新聘无教师资格证书或无上岗证者从事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县幼儿教师上岗证不与人员性质等人事关系发生直接联系。
2、考虑各级各类幼儿园现有师资素质差异,《上岗证》按照幼儿教师基本功考核优秀、良好、合格等级制定相应的任用年限,任用期间如与上级有关幼儿教师聘用政策不一致的,应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新的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实施幼儿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对加强我县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和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各乡镇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此工作的重要性,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开展宣传和动员工作。要督促幼师参加学习、培训,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上岗证,做到持证上岗,不断规范用人行为。我局也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幼儿园评估定类、年审及其他考核之中,从而不断提高我县幼师队伍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