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
今儿说点儿好玩儿的事儿。
昨日周六,睡了一整天,因为周五没睡。
周日凌晨醒了,实在躺不住,起来沐浴更衣做家务。就着日前是在喝不下的骨汤炖了锅酸菜,配白饭吃。正巧看央视六套的回看,电影《刺客》,“李秀莲”演楚王的那个。
刺客的主题,难免想到“聂隐娘”。
这个故事最早是见于《传奇》,作者裴铏,唐(约公元八六O年前后在世)字、里、生卒年均不详,约唐懿宗咸通初前后在世。原书久佚,仅《太平广记》所录四则,得传于今。
这就是我们小说史里常听说的“唐传奇”。
具体故事不多讲了,有兴趣的查百度去吧,故事开头有点像古代版的《赤裸特工》,结束的地方是我想说的重点。
而这个故事会因为舒淇在拍的同名电影很快为人所共知,这是和原文不一样。
不过原文里,她的老公是个磨镜少年。
唐朝时候大家用铜镜,表面氧化照不出人影了就拿去磨磨,所以磨剪子的,磨刀具的,磨镜子的是同一行。
而聂隐娘找了个只会磨镜的少年为夫,她丈夫其他都不会。但是想来对她而言再合适不过了,因为顺道可以帮她磨匕首。她最后用的兵器是“羊角匕”,刀广三寸。根据法门寺地宫出土的文物,推断唐代一寸约合现在2.95厘米左右,最长不超过3.15厘米,一般计3.07厘米。一把刀连把手共9厘米多,比现在刀具不违禁道具要求的刃长小于10厘米还夸张。难怪能藏在脑袋里(我猜是发髻)。
她和她老公比赛弹弓打鸟,两个人骑纸驴而往等等等等,想来真的是惬意若神仙。至于二十年后有没有如约见她师傅,不可知,再提就是见到刘仆射的公子而后“沉醉而去”,想象不出的深意。
————————————————————
原文:
聂隐娘者,贞元中魏博大将聂锋之女也。年方十岁,有尼乞食于锋舍,见隐娘,悦之,云:“问押衙乞取此女教。”锋大怒,叱尼。尼曰:“任押衙铁柜中盛,亦须偷去矣。”及夜,果失隐娘所向。锋大惊骇,令人搜寻,曾无影响。父母每思之,相对涕泣而已。
后五年,尼送隐娘归,告锋曰:“教已成矣,子却领取。”尼亦不见。一家悲喜,问其所学。曰:“初但读经念咒,余无他也。”锋不信,恳诘。隐娘曰:“真说又恐不信,如何?”锋曰:“但真说之。”
曰:“隐娘初被尼挈,不知行几里。及明,至大石穴中,嵌空数十步,寂无居人。猿猱极多。尼先已有二女,亦各十岁。皆聪明婉丽,不食,能于峭上飞走,若捷猱登木,无有蹶失。尼与我药一粒,兼令长执宝剑一口,长二尺许,锋利吹毛可断。逐令二女教某攀缘,渐觉身轻如风。一年后,刺猿猱百无一失。后刺虎豹,皆决其首而归。三年后,能使刺鹰隼,无不中。剑之刃渐减五寸,飞禽遇之,不知其来也。至四年,留二女守穴。挈我于都市,不知何处也。指其人者,一一数其过,曰:‘为我刺其首来,无使知觉。定其胆,若飞鸟之容易也。’受以羊角匕,刀广三寸,遂白日刺其人于都市,人莫能见。以首入囊,返主人舍,以药化之为水。五年,又曰:‘某大僚有罪,无故害人若干,夜可入其室,决其首来。’又携匕首入室,度其门隙无有障碍,伏之梁上。至瞑,持得其首而归。尼大怒:‘何太晚如是?’某云:‘见前人戏弄一儿,可爱,未忍便下手。’尼叱曰:‘已后遇此辈,先断其所爱,然后决之。’某拜谢。尼曰:‘吾为汝开脑后,藏匕首而无所伤。用即抽之。’曰:‘汝术已成,可归家。’遂送还,云:‘后二十年,方可一见。’”
锋闻语甚惧。后遇夜即失踪,及明而返。锋已不敢诘之,因兹亦不甚怜爱。
忽值磨镜少年及门,女曰:“此人可与我为夫。”白父,父不敢不从,遂嫁之。其夫但能淬镜,余无他能。父乃给衣食甚丰。外室而居。数年后,父卒。魏帅稍知其异,遂以金帛署为左右吏。
如此又数年,至元和间,魏帅与陈许节度使刘悟不协,使隐娘贼其首。隐娘辞帅之许。
刘能神算,已知其来。召衙将,令来日早至城北,候一丈夫一女子各跨白黑卫至门,遇有鹊前噪,丈夫以弓弹之不中。妻夺夫弹,一丸而毙鹊者,揖之云:吾欲相见,故远相祗迎也。
衙将受约束,遇之。隐娘夫妻曰:“刘仆射果神人。不然者,何以洞吾也。愿见刘公。”刘劳之,隐娘夫妻拜曰:“合负仆射万死。”刘曰:“不然,各亲其主,人之常事。魏今与许何异。照请留此,勿相疑也。”隐娘谢曰:“仆射左右无人,愿舍彼而就此,服公神明也。”知魏帅不及刘。刘问其所须。曰:“每日只要钱二百文足矣。”乃依所请。忽不见二卫所之。刘使人寻之,不知所向。后潜于布囊中见二纸卫,一黑一白。后月余,白刘曰:“彼未知止,必使人继至。今宵请剪发系之以红绡,送于魏帅枕前,以表不回。”刘听之,至四更,却返,曰:“送其信矣。后夜必使精精儿来杀某及贼仆射之首。此时亦万计杀之。乞不忧耳。”
刘豁达大度,亦无畏色。是夜明烛,半宵之后,果有二幡子,一红一白,飘飘然如相击于床四隅。良久,见一人望空而踣,身首异处。隐娘亦出曰:“精精儿已毙。”拽出于堂之下,以药化为水,毛发不存矣。[1]
隐娘曰:“后夜当使妙手空空儿继至。空空儿之神术,人莫能窥其用,鬼莫得蹑其踪。能从空虚而入冥,善无形而灭影,隐娘之艺,故不能造其境。此即系仆射之福耳。但以于阗玉周其颈,拥以衾,隐娘当化为蠛蠓,潜入仆射肠中听伺,其余无逃避处。”刘如言。至三更,瞑目未熟。果闻项上铿然,声甚厉。隐娘自刘口中跃出,贺曰:“仆射无患矣。此人如俊鹘,一搏不中,即翩然远逝,耻其不中,才未逾一更,已千里矣。”后视其玉,果有匕首划处,痕逾数分。
自此刘厚礼之。自元和八年,刘自许入觐,隐娘不愿从焉。云:“自此寻山水,访至人,但乞一虚给与其夫。”刘如约,后渐不知所之。及刘薨于统军,隐娘亦鞭驴而一至京师柩前,恸哭而去。
开成年,昌裔(此处作刘“昌裔”而不作刘悟)子纵除陵州刺史,至蜀栈道,遇隐娘,貌若当时。甚喜相见,依前跨白卫如故。语纵曰:“郎君大灾,不合适此。”出药一粒,令纵吞之。云:“来年火急抛官归洛,方脱此祸。吾药力只保一年患耳。”纵亦不甚信。遗其缯彩,隐娘一无所受,但沉醉而去。后一年,纵不休官,果卒于陵州。自此无复有人见隐娘矣。
昨日周六,睡了一整天,因为周五没睡。
周日凌晨醒了,实在躺不住,起来沐浴更衣做家务。就着日前是在喝不下的骨汤炖了锅酸菜,配白饭吃。正巧看央视六套的回看,电影《刺客》,“李秀莲”演楚王的那个。
刺客的主题,难免想到“聂隐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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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剑客图》第九图,图赞云:“精精空空,宜淬镜终” |
这个故事最早是见于《传奇》,作者裴铏,唐(约公元八六O年前后在世)字、里、生卒年均不详,约唐懿宗咸通初前后在世。原书久佚,仅《太平广记》所录四则,得传于今。
这就是我们小说史里常听说的“唐传奇”。
具体故事不多讲了,有兴趣的查百度去吧,故事开头有点像古代版的《赤裸特工》,结束的地方是我想说的重点。
而这个故事会因为舒淇在拍的同名电影很快为人所共知,这是和原文不一样。
不过原文里,她的老公是个磨镜少年。
唐朝时候大家用铜镜,表面氧化照不出人影了就拿去磨磨,所以磨剪子的,磨刀具的,磨镜子的是同一行。
而聂隐娘找了个只会磨镜的少年为夫,她丈夫其他都不会。但是想来对她而言再合适不过了,因为顺道可以帮她磨匕首。她最后用的兵器是“羊角匕”,刀广三寸。根据法门寺地宫出土的文物,推断唐代一寸约合现在2.95厘米左右,最长不超过3.15厘米,一般计3.07厘米。一把刀连把手共9厘米多,比现在刀具不违禁道具要求的刃长小于10厘米还夸张。难怪能藏在脑袋里(我猜是发髻)。
她和她老公比赛弹弓打鸟,两个人骑纸驴而往等等等等,想来真的是惬意若神仙。至于二十年后有没有如约见她师傅,不可知,再提就是见到刘仆射的公子而后“沉醉而去”,想象不出的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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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聂隐娘者,贞元中魏博大将聂锋之女也。年方十岁,有尼乞食于锋舍,见隐娘,悦之,云:“问押衙乞取此女教。”锋大怒,叱尼。尼曰:“任押衙铁柜中盛,亦须偷去矣。”及夜,果失隐娘所向。锋大惊骇,令人搜寻,曾无影响。父母每思之,相对涕泣而已。
后五年,尼送隐娘归,告锋曰:“教已成矣,子却领取。”尼亦不见。一家悲喜,问其所学。曰:“初但读经念咒,余无他也。”锋不信,恳诘。隐娘曰:“真说又恐不信,如何?”锋曰:“但真说之。”
曰:“隐娘初被尼挈,不知行几里。及明,至大石穴中,嵌空数十步,寂无居人。猿猱极多。尼先已有二女,亦各十岁。皆聪明婉丽,不食,能于峭上飞走,若捷猱登木,无有蹶失。尼与我药一粒,兼令长执宝剑一口,长二尺许,锋利吹毛可断。逐令二女教某攀缘,渐觉身轻如风。一年后,刺猿猱百无一失。后刺虎豹,皆决其首而归。三年后,能使刺鹰隼,无不中。剑之刃渐减五寸,飞禽遇之,不知其来也。至四年,留二女守穴。挈我于都市,不知何处也。指其人者,一一数其过,曰:‘为我刺其首来,无使知觉。定其胆,若飞鸟之容易也。’受以羊角匕,刀广三寸,遂白日刺其人于都市,人莫能见。以首入囊,返主人舍,以药化之为水。五年,又曰:‘某大僚有罪,无故害人若干,夜可入其室,决其首来。’又携匕首入室,度其门隙无有障碍,伏之梁上。至瞑,持得其首而归。尼大怒:‘何太晚如是?’某云:‘见前人戏弄一儿,可爱,未忍便下手。’尼叱曰:‘已后遇此辈,先断其所爱,然后决之。’某拜谢。尼曰:‘吾为汝开脑后,藏匕首而无所伤。用即抽之。’曰:‘汝术已成,可归家。’遂送还,云:‘后二十年,方可一见。’”
锋闻语甚惧。后遇夜即失踪,及明而返。锋已不敢诘之,因兹亦不甚怜爱。
忽值磨镜少年及门,女曰:“此人可与我为夫。”白父,父不敢不从,遂嫁之。其夫但能淬镜,余无他能。父乃给衣食甚丰。外室而居。数年后,父卒。魏帅稍知其异,遂以金帛署为左右吏。
如此又数年,至元和间,魏帅与陈许节度使刘悟不协,使隐娘贼其首。隐娘辞帅之许。
刘能神算,已知其来。召衙将,令来日早至城北,候一丈夫一女子各跨白黑卫至门,遇有鹊前噪,丈夫以弓弹之不中。妻夺夫弹,一丸而毙鹊者,揖之云:吾欲相见,故远相祗迎也。
衙将受约束,遇之。隐娘夫妻曰:“刘仆射果神人。不然者,何以洞吾也。愿见刘公。”刘劳之,隐娘夫妻拜曰:“合负仆射万死。”刘曰:“不然,各亲其主,人之常事。魏今与许何异。照请留此,勿相疑也。”隐娘谢曰:“仆射左右无人,愿舍彼而就此,服公神明也。”知魏帅不及刘。刘问其所须。曰:“每日只要钱二百文足矣。”乃依所请。忽不见二卫所之。刘使人寻之,不知所向。后潜于布囊中见二纸卫,一黑一白。后月余,白刘曰:“彼未知止,必使人继至。今宵请剪发系之以红绡,送于魏帅枕前,以表不回。”刘听之,至四更,却返,曰:“送其信矣。后夜必使精精儿来杀某及贼仆射之首。此时亦万计杀之。乞不忧耳。”
刘豁达大度,亦无畏色。是夜明烛,半宵之后,果有二幡子,一红一白,飘飘然如相击于床四隅。良久,见一人望空而踣,身首异处。隐娘亦出曰:“精精儿已毙。”拽出于堂之下,以药化为水,毛发不存矣。[1]
隐娘曰:“后夜当使妙手空空儿继至。空空儿之神术,人莫能窥其用,鬼莫得蹑其踪。能从空虚而入冥,善无形而灭影,隐娘之艺,故不能造其境。此即系仆射之福耳。但以于阗玉周其颈,拥以衾,隐娘当化为蠛蠓,潜入仆射肠中听伺,其余无逃避处。”刘如言。至三更,瞑目未熟。果闻项上铿然,声甚厉。隐娘自刘口中跃出,贺曰:“仆射无患矣。此人如俊鹘,一搏不中,即翩然远逝,耻其不中,才未逾一更,已千里矣。”后视其玉,果有匕首划处,痕逾数分。
自此刘厚礼之。自元和八年,刘自许入觐,隐娘不愿从焉。云:“自此寻山水,访至人,但乞一虚给与其夫。”刘如约,后渐不知所之。及刘薨于统军,隐娘亦鞭驴而一至京师柩前,恸哭而去。
开成年,昌裔(此处作刘“昌裔”而不作刘悟)子纵除陵州刺史,至蜀栈道,遇隐娘,貌若当时。甚喜相见,依前跨白卫如故。语纵曰:“郎君大灾,不合适此。”出药一粒,令纵吞之。云:“来年火急抛官归洛,方脱此祸。吾药力只保一年患耳。”纵亦不甚信。遗其缯彩,隐娘一无所受,但沉醉而去。后一年,纵不休官,果卒于陵州。自此无复有人见隐娘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