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犯罪人论》的笔记
读《犯罪人论》的笔记
一、 生来犯罪人
(一) 概念:犯罪人是一种自出生时就具有犯罪性的人,她们的犯罪性是与生俱来的,是由她们的异常的生物特性决定的。这种特性通常是隔代遗传而来。
(二)生来犯罪人的特征
1、身体特征
毛发稀少、缺乏力量、体重轻、头骨容积小、前额后缩、眼眶歪斜、体毛旺盛;长着把柄状耳朵或者大耳;具有两种性别的特点。
2、 感觉和功能特征
左侧比右侧更加敏感,与一般人相反;对疼痛和触摸的感受性比正常人低,触觉迟钝;约半数具有磁感;有气候感,随着气温和气压变化会显得焦虑、易怒等;视觉更加敏锐;听觉、嗅觉、味觉迟钝;身体灵活。
3、 情感
极少体验到自然情感(爱情、友情、亲情),不考虑自己的同胞;对动物、陌生人过分喜爱;以虚荣心、冲动性、复仇心、放荡性等激情替代家庭和社会感情。
4、 道德感
不易矫正、在道德上完全麻木不仁;对自我极端敏感,有着自己的关于神和道德的观念。
5、心理特征
很少有悔恨或自责,缺乏负疚感;没有远见;勇敢与怯懦交替出现;虚荣,嗜赌、酒;情感强烈但稍纵即逝。
6、其他表现
更喜欢使用隐语(黑话)、象形文字表达观点;喜欢纹身,而且图案经常表现出性格暴力倾向和复仇欲望。
二、 犯罪人的体貌
(一)、头骨(101个意大利犯罪者的统计数据)
1、头骨容量
犯罪人一般表现为小头畸形。意大利男性头骨平均容量是1551立方厘米,犯罪人(67名)的统计结果为1466立方厘米。
一般来说,盗窃犯的头骨容量较低(1321立方厘米),而谋杀犯稍高,为1415立方厘米。诈骗犯>杀人犯>抢劫犯>盗窃犯>纵火犯>强奸犯、
2、头型
在谋杀犯等暴力型犯罪中,短头型的比例明显高于正常人,与痴呆者相当。==》颞叶中隐藏这叫人残暴的器官功能。
在盗窃犯和作家犯中,主要表现为长头型,盗窃犯尤甚。
3、颧骨直径
对于一切形式的犯罪人,均呈现双颧直径大于正常人。
4、骨缝情况
大部分犯罪者骨缝不正常,有些提前衔合,有些前额骨缝纹路不规则,有些明显简单。
5、其他退化现象
正中枕骨窝(颅后窝)较多,且大;前额退缩者较多;颧骨骨突外凸;沃姆氏骨(缝间骨)较多;眼眶容积较大。
头骨反常现象只不过表现出智力中心(脑)的最粗糙的损伤,是容量和形式的反常;如果说生理组织状况以及体现人脑状况的外在形式能够表现出来,那应该就是这些反常现象。
在可归罪性问题上,不仅应当注意大脑骨质的结构,还应该注意其他组织的构成,但这些构成只能在人死后才能被研究到。
(二)、身材(1279个活人的统计数据)
1、对120名未成年犯罪人的统计,在11-16岁时较矮,17-19岁时稍高。==》放荡的生活、早熟的欲望在初级制约身体发育,但青春期过后影响减小,与其他成年人相和谐。同时还有另一个现象:这些未成年人的头骨容量都明显偏大。
2、罪犯身高稍高于正常值;体重在不同地区则各自有不同的差别,但大体上较重,可能是因为犯罪行为一般叫短促且强度低,对于体力的消耗较少。
3、犯罪类型和身材的比较
(1)抢劫、杀人、纵火等暴力型犯罪者较多地表现为身材灵活、体质强壮,而盗窃、强奸等隐匿型犯罪者多为身体虚弱、瘦小,尤其是强奸犯。
(2)诈骗、强奸、盗窃、纵火等犯罪者中驼背较多。
身材的强健刺激人体产生攻击他人的意愿;而欺骗和窃取等行动并不要求力量,甚至力量的缺失更能刺激人进行此类行为,省的去进行长时间的辛劳。
(三)、相貌
罪犯并不总是相貌凶恶可憎,他们各自有着自己特殊的相貌,几乎每种犯罪形式都有自己特有的相貌,而且正是由于他们各自相貌的某些特点,使我们觉得她们形象比较和蔼娇嫩(事实上并不是这样)。
1、 盗窃犯
脸和手明显的好动;眼睛小,总是在转动而且常常是斜的;眉毛浓密,眉间距小;鼻子弯曲或者塌陷,胡子稀少,前额很窄并后缩;把柄样耳朵。
2、 强奸犯
眼睛闪烁,面目娇嫩,嘴唇和眼睑厚实;有时显得弱不禁风;女声女气。
3、杀人犯
目光呆滞、冷漠;鹰钩鼻,并小;下颌骨强健;耳朵长;颧骨宽;头发茂密且黑;胡子稀少;犬齿大,嘴唇薄;经常出现眼球震颤、脸面单侧收缩。
(四)、女性犯罪人(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犯罪妇女,而是一类在道德上与妓女较为相似的人)
1、体重
体重较重,超过健康妇女;在一定的年龄阶段,较同龄正常妇女也较重。可能是由于她们懒散、吃得好、无忧无虑的生活,类似于自由的犯罪人。
2、头骨较大
3、头发茂密,发质好;发色较深,与男性犯罪者相似;
4、力量较小
总结来说,犯罪人的身高较高,胸廓宽;体重比一般人重;经常表现出头骨不对称;而所长得不正常;胡子稀少,眼球震颤;女人外表像男人。犯罪人的力量一般比正常人小,但比精神病人力量大。
三、犯罪人的纹身
原始人或者处于野蛮状态的人有着这样一种独特之处,即经常采用更像外科手术而非美学手段的方式在自己身体上描绘图案、文字,即纹身。
(一)、纹身的位置:一般是前臂等明显之处,其次是前胸、手指、后背,最后是羞耻部位。刺绘着下流图案或者在身体羞耻部位刺绘的人,大部分是监狱里的渣滓,或者逃兵。
(二)产生纹身的原因
1、宗教,宗教能够在各民族中保留或倾向保留古老的习俗和习惯,包括纹身;
2、模仿;
3、百无聊赖,无聊比痛苦更让人难受;
4、虚荣心;
5、集团精神的影响,或者说是宗派的标记,类似于制服、徽章等标记物;
6、最高尚的人类激情的影响,例如对宗教的虔诚、对远离而去的亲友或爱人的思念,通过纪念性刺绘,唤起回忆中的标记;
7、情欲的雕琢,源自性格之中原始的细腻,以此表达简单、确切的想法;
8、袒露,对于总是穿着衣服的人来说,没有纹身的必要,因为它不被人看见;
9、返祖现象,纹身是野蛮人的书法,是他们对文明状态的首次记录。
四、犯罪人的感觉
犯罪人的疼痛感比普通人迟钝,他们对疼痛的麻木表现的非常明显,某些其他情欲占据了主导地位。
他们当中表现的更为普遍的是道德上的麻木不仁,虽然并不是对所有的感情都完全没有反映,但是那些最能在人们心在掀起波澜的感情在他们那里尤其显得麻木,特别是在成熟期之后。
(一)、同情心的泯灭
犯罪人中首先泯灭的是同情心,面对自己行为的牺牲品完全麻木不仁,面对关于自己所犯血腥罪行完全熟视无睹,这是所有真正的惯常犯罪人的共同特点,人们完全可以据此将他们与正常人区分开。
(二)怯懦与勇敢的矛盾
大部分犯罪人也表现出极大的怯懦,他们可以冷漠、无所谓的态度对待危险,但并非因为真正的勇敢,而是感觉上的麻木和幼稚的冲动使得他们不相信或不害怕危险,包括实实在在的危险,这种麻木与冲动的组合可以解释为什么犯罪的严重程度与犯罪动机之间往往不大相符或者完全对立。
五、犯罪人的自杀
(一)、原因
1、感觉上的麻木,缺乏生存的内在追求;
2、缺乏远见和耐心,他们会认为与其看着自己一时的欲望得不到满足,死亡并不那么难受。
(二)、自杀频率高发的人群
1、自杀较多地发生在被告人当中;
2、最经常发生在入狱前期或刚刚入狱几个月(尤其第一个月)的犯罪人中;
3、单纯的犯罪人(因感情冲动而犯罪的人);
4、精神病人(如间歇性狂躁症患者)。
(三)、特殊自杀
1、假自杀
在某些情况下(确实极为罕见),自杀不是在防止犯罪,而是在制造犯罪,怯懦、迷信但希望去死的人为了被判处死刑而杀人,为了得到某种信仰上的慰藉而借公权力结束自己的生命。
也有某些犯罪人,为了向自己或他人证明自己犯罪行为的正当性、或者假装在对罪行进行斗争、或者是逃避司法追究而采用假自杀的方法。对于他们来说假自杀是“在彼岸世界寻找不在场证据”的做法,这正符合他们变化无常和暴力的本性。
2、自杀-杀人(双重自杀)
本质上属于激情犯罪,是年轻人、单身者(尤其是军人)因爱情或其他感情发展到极点而产生的危险结果;一些成熟的人也会因子女过分的感情行为而做此事。
六、犯罪人的感情
在大多数犯罪人中,高尚的感情总是带有病态的、猛烈的、不稳定的色彩;在他们身上,家庭或社会情感已经消灭或表现的不平衡、不稳定,一些其他的感情却能长期牢固地控制他们,主要包括:
1、极度自傲、过分虚荣;
2、强烈的复仇欲望;
3、无缘故发怒的变态心理;
4、对于美色、酒、赌博的热爱,实质是无所顾忌的狂欢;
5、被原始肉欲替换了的爱情。
犯罪人与精神病人相似,共同表现为情欲的猛烈和不稳定、疼痛感麻木、容易感情用事、对自我过分敏感等,但就感性而言,犯罪人更接近野蛮人。
七、激情犯罪人(因情感、冲动而犯罪的人)
(一)激情犯罪人的特点
1、数量很少;
2、多为血气方刚、神经质者,明显的敏感、注重感情;
3、被捕后非常激动——这种情况也表现在试试犯罪之前;
4、几乎都是年轻人;
5、在犯罪之前被公认为正直的人;
6、在完成犯罪、情感得到满足之后立刻反悔,痛苦地自我忏悔甚至进行自杀;
7、愿意承认自己的罪行——》平息内心的痛苦和内疚;
8、具有悔改的可能;
9、促使他们产生犯罪行为的多是愤怒、爱情、名誉受损等突然爆发的情感,是慷慨和高尚的情感,而非那些如贪婪、复仇、肉欲等下流而凶残的情感;
10、犯罪行为具有相互对应的动机,可以正常逻辑推导得到;
11、这样的犯罪从来不经预先策划,总是在短时间内发生的,包括:时间、地点、同伙情况、凶器等;
12、犯罪时情绪激动,往往不只一次打击而是不断地造成伤害,知道能够肯定自己达到了目的,而且往往会伤到自己;
13、几乎只针对人身而进行,很少针对财物;
(二)与惯犯的区别
惯犯是思考犯,在他们身上情感的冲击不是突发的、暴烈的,也不是孤立的,而是长期蕴藏、反复起作用的,这种情感总是不断烦心,并且介乎总是与思考相联系;而激情犯罪与其完全相反。
八、犯罪人的智力和文化
“如果能够像确定头骨容积那样计算出犯罪人智力的平均值,我认为人们可能会得到同样的结果:即犯罪人的智力平均值低于正常人。”
(一)、犯罪人智力缺陷的表现
1、懒惰。
几乎所有的犯罪人都感到缺乏足够的精力从事连续的和辛苦的工作,他们最希望的就是不干任何事情;
2、轻浮、浮躁。
人们不能使他们的注意力集中,不可能让他们进行稍长一点的理论;轻浮使得盗窃犯经常谈论自己的罪行,甚至是同警察。
总而言之,犯罪人缺乏逻辑头脑,并且总是很轻率;犯罪行为与其动机经常是不对称的;在执行犯罪的过程中也总是发生bug,使其被抓获。
(二)不同缺陷所产生的不同种类的犯罪人
1、犯罪的行家
即熟能生巧的犯罪人,他们虽然有着独特而突出的手艺、手段,但总能反映各自特有的心理和知识情况——投毒犯文化程度较高;同性恋有一种结伙的奇怪需求,一见如故;盗窃犯非常懒惰,撒谎从不脸红,很难改造;嗜杀者狂妄、自傲。
2、天才犯罪人
发明邪恶的人。可以用自己的智力发明新的犯罪工具、犯罪途径甚至犯罪领域,他们的天才之中也包含这他们特有的轻浮。
3、文盲犯罪人
主要罪行:强奸、抢劫、堕胎、破坏他人财物、盗窃、伤害。很大一部分妓女文化水平较低。
知识是一种力量,而非美德,知识可以服务于行善,也能用于作恶;知识水平的高或低都会引发各自的犯罪,而教育对于犯罪有着无可辩驳的影响,它能改变犯罪的特性使其不那么凶残,但并不能降低犯罪的数量。
一、 生来犯罪人
(一) 概念:犯罪人是一种自出生时就具有犯罪性的人,她们的犯罪性是与生俱来的,是由她们的异常的生物特性决定的。这种特性通常是隔代遗传而来。
(二)生来犯罪人的特征
1、身体特征
毛发稀少、缺乏力量、体重轻、头骨容积小、前额后缩、眼眶歪斜、体毛旺盛;长着把柄状耳朵或者大耳;具有两种性别的特点。
2、 感觉和功能特征
左侧比右侧更加敏感,与一般人相反;对疼痛和触摸的感受性比正常人低,触觉迟钝;约半数具有磁感;有气候感,随着气温和气压变化会显得焦虑、易怒等;视觉更加敏锐;听觉、嗅觉、味觉迟钝;身体灵活。
3、 情感
极少体验到自然情感(爱情、友情、亲情),不考虑自己的同胞;对动物、陌生人过分喜爱;以虚荣心、冲动性、复仇心、放荡性等激情替代家庭和社会感情。
4、 道德感
不易矫正、在道德上完全麻木不仁;对自我极端敏感,有着自己的关于神和道德的观念。
5、心理特征
很少有悔恨或自责,缺乏负疚感;没有远见;勇敢与怯懦交替出现;虚荣,嗜赌、酒;情感强烈但稍纵即逝。
6、其他表现
更喜欢使用隐语(黑话)、象形文字表达观点;喜欢纹身,而且图案经常表现出性格暴力倾向和复仇欲望。
二、 犯罪人的体貌
(一)、头骨(101个意大利犯罪者的统计数据)
1、头骨容量
犯罪人一般表现为小头畸形。意大利男性头骨平均容量是1551立方厘米,犯罪人(67名)的统计结果为1466立方厘米。
一般来说,盗窃犯的头骨容量较低(1321立方厘米),而谋杀犯稍高,为1415立方厘米。诈骗犯>杀人犯>抢劫犯>盗窃犯>纵火犯>强奸犯、
2、头型
在谋杀犯等暴力型犯罪中,短头型的比例明显高于正常人,与痴呆者相当。==》颞叶中隐藏这叫人残暴的器官功能。
在盗窃犯和作家犯中,主要表现为长头型,盗窃犯尤甚。
3、颧骨直径
对于一切形式的犯罪人,均呈现双颧直径大于正常人。
4、骨缝情况
大部分犯罪者骨缝不正常,有些提前衔合,有些前额骨缝纹路不规则,有些明显简单。
5、其他退化现象
正中枕骨窝(颅后窝)较多,且大;前额退缩者较多;颧骨骨突外凸;沃姆氏骨(缝间骨)较多;眼眶容积较大。
头骨反常现象只不过表现出智力中心(脑)的最粗糙的损伤,是容量和形式的反常;如果说生理组织状况以及体现人脑状况的外在形式能够表现出来,那应该就是这些反常现象。
在可归罪性问题上,不仅应当注意大脑骨质的结构,还应该注意其他组织的构成,但这些构成只能在人死后才能被研究到。
(二)、身材(1279个活人的统计数据)
1、对120名未成年犯罪人的统计,在11-16岁时较矮,17-19岁时稍高。==》放荡的生活、早熟的欲望在初级制约身体发育,但青春期过后影响减小,与其他成年人相和谐。同时还有另一个现象:这些未成年人的头骨容量都明显偏大。
2、罪犯身高稍高于正常值;体重在不同地区则各自有不同的差别,但大体上较重,可能是因为犯罪行为一般叫短促且强度低,对于体力的消耗较少。
3、犯罪类型和身材的比较
(1)抢劫、杀人、纵火等暴力型犯罪者较多地表现为身材灵活、体质强壮,而盗窃、强奸等隐匿型犯罪者多为身体虚弱、瘦小,尤其是强奸犯。
(2)诈骗、强奸、盗窃、纵火等犯罪者中驼背较多。
身材的强健刺激人体产生攻击他人的意愿;而欺骗和窃取等行动并不要求力量,甚至力量的缺失更能刺激人进行此类行为,省的去进行长时间的辛劳。
(三)、相貌
罪犯并不总是相貌凶恶可憎,他们各自有着自己特殊的相貌,几乎每种犯罪形式都有自己特有的相貌,而且正是由于他们各自相貌的某些特点,使我们觉得她们形象比较和蔼娇嫩(事实上并不是这样)。
1、 盗窃犯
脸和手明显的好动;眼睛小,总是在转动而且常常是斜的;眉毛浓密,眉间距小;鼻子弯曲或者塌陷,胡子稀少,前额很窄并后缩;把柄样耳朵。
2、 强奸犯
眼睛闪烁,面目娇嫩,嘴唇和眼睑厚实;有时显得弱不禁风;女声女气。
3、杀人犯
目光呆滞、冷漠;鹰钩鼻,并小;下颌骨强健;耳朵长;颧骨宽;头发茂密且黑;胡子稀少;犬齿大,嘴唇薄;经常出现眼球震颤、脸面单侧收缩。
(四)、女性犯罪人(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犯罪妇女,而是一类在道德上与妓女较为相似的人)
1、体重
体重较重,超过健康妇女;在一定的年龄阶段,较同龄正常妇女也较重。可能是由于她们懒散、吃得好、无忧无虑的生活,类似于自由的犯罪人。
2、头骨较大
3、头发茂密,发质好;发色较深,与男性犯罪者相似;
4、力量较小
总结来说,犯罪人的身高较高,胸廓宽;体重比一般人重;经常表现出头骨不对称;而所长得不正常;胡子稀少,眼球震颤;女人外表像男人。犯罪人的力量一般比正常人小,但比精神病人力量大。
三、犯罪人的纹身
原始人或者处于野蛮状态的人有着这样一种独特之处,即经常采用更像外科手术而非美学手段的方式在自己身体上描绘图案、文字,即纹身。
(一)、纹身的位置:一般是前臂等明显之处,其次是前胸、手指、后背,最后是羞耻部位。刺绘着下流图案或者在身体羞耻部位刺绘的人,大部分是监狱里的渣滓,或者逃兵。
(二)产生纹身的原因
1、宗教,宗教能够在各民族中保留或倾向保留古老的习俗和习惯,包括纹身;
2、模仿;
3、百无聊赖,无聊比痛苦更让人难受;
4、虚荣心;
5、集团精神的影响,或者说是宗派的标记,类似于制服、徽章等标记物;
6、最高尚的人类激情的影响,例如对宗教的虔诚、对远离而去的亲友或爱人的思念,通过纪念性刺绘,唤起回忆中的标记;
7、情欲的雕琢,源自性格之中原始的细腻,以此表达简单、确切的想法;
8、袒露,对于总是穿着衣服的人来说,没有纹身的必要,因为它不被人看见;
9、返祖现象,纹身是野蛮人的书法,是他们对文明状态的首次记录。
四、犯罪人的感觉
犯罪人的疼痛感比普通人迟钝,他们对疼痛的麻木表现的非常明显,某些其他情欲占据了主导地位。
他们当中表现的更为普遍的是道德上的麻木不仁,虽然并不是对所有的感情都完全没有反映,但是那些最能在人们心在掀起波澜的感情在他们那里尤其显得麻木,特别是在成熟期之后。
(一)、同情心的泯灭
犯罪人中首先泯灭的是同情心,面对自己行为的牺牲品完全麻木不仁,面对关于自己所犯血腥罪行完全熟视无睹,这是所有真正的惯常犯罪人的共同特点,人们完全可以据此将他们与正常人区分开。
(二)怯懦与勇敢的矛盾
大部分犯罪人也表现出极大的怯懦,他们可以冷漠、无所谓的态度对待危险,但并非因为真正的勇敢,而是感觉上的麻木和幼稚的冲动使得他们不相信或不害怕危险,包括实实在在的危险,这种麻木与冲动的组合可以解释为什么犯罪的严重程度与犯罪动机之间往往不大相符或者完全对立。
五、犯罪人的自杀
(一)、原因
1、感觉上的麻木,缺乏生存的内在追求;
2、缺乏远见和耐心,他们会认为与其看着自己一时的欲望得不到满足,死亡并不那么难受。
(二)、自杀频率高发的人群
1、自杀较多地发生在被告人当中;
2、最经常发生在入狱前期或刚刚入狱几个月(尤其第一个月)的犯罪人中;
3、单纯的犯罪人(因感情冲动而犯罪的人);
4、精神病人(如间歇性狂躁症患者)。
(三)、特殊自杀
1、假自杀
在某些情况下(确实极为罕见),自杀不是在防止犯罪,而是在制造犯罪,怯懦、迷信但希望去死的人为了被判处死刑而杀人,为了得到某种信仰上的慰藉而借公权力结束自己的生命。
也有某些犯罪人,为了向自己或他人证明自己犯罪行为的正当性、或者假装在对罪行进行斗争、或者是逃避司法追究而采用假自杀的方法。对于他们来说假自杀是“在彼岸世界寻找不在场证据”的做法,这正符合他们变化无常和暴力的本性。
2、自杀-杀人(双重自杀)
本质上属于激情犯罪,是年轻人、单身者(尤其是军人)因爱情或其他感情发展到极点而产生的危险结果;一些成熟的人也会因子女过分的感情行为而做此事。
六、犯罪人的感情
在大多数犯罪人中,高尚的感情总是带有病态的、猛烈的、不稳定的色彩;在他们身上,家庭或社会情感已经消灭或表现的不平衡、不稳定,一些其他的感情却能长期牢固地控制他们,主要包括:
1、极度自傲、过分虚荣;
2、强烈的复仇欲望;
3、无缘故发怒的变态心理;
4、对于美色、酒、赌博的热爱,实质是无所顾忌的狂欢;
5、被原始肉欲替换了的爱情。
犯罪人与精神病人相似,共同表现为情欲的猛烈和不稳定、疼痛感麻木、容易感情用事、对自我过分敏感等,但就感性而言,犯罪人更接近野蛮人。
七、激情犯罪人(因情感、冲动而犯罪的人)
(一)激情犯罪人的特点
1、数量很少;
2、多为血气方刚、神经质者,明显的敏感、注重感情;
3、被捕后非常激动——这种情况也表现在试试犯罪之前;
4、几乎都是年轻人;
5、在犯罪之前被公认为正直的人;
6、在完成犯罪、情感得到满足之后立刻反悔,痛苦地自我忏悔甚至进行自杀;
7、愿意承认自己的罪行——》平息内心的痛苦和内疚;
8、具有悔改的可能;
9、促使他们产生犯罪行为的多是愤怒、爱情、名誉受损等突然爆发的情感,是慷慨和高尚的情感,而非那些如贪婪、复仇、肉欲等下流而凶残的情感;
10、犯罪行为具有相互对应的动机,可以正常逻辑推导得到;
11、这样的犯罪从来不经预先策划,总是在短时间内发生的,包括:时间、地点、同伙情况、凶器等;
12、犯罪时情绪激动,往往不只一次打击而是不断地造成伤害,知道能够肯定自己达到了目的,而且往往会伤到自己;
13、几乎只针对人身而进行,很少针对财物;
(二)与惯犯的区别
惯犯是思考犯,在他们身上情感的冲击不是突发的、暴烈的,也不是孤立的,而是长期蕴藏、反复起作用的,这种情感总是不断烦心,并且介乎总是与思考相联系;而激情犯罪与其完全相反。
八、犯罪人的智力和文化
“如果能够像确定头骨容积那样计算出犯罪人智力的平均值,我认为人们可能会得到同样的结果:即犯罪人的智力平均值低于正常人。”
(一)、犯罪人智力缺陷的表现
1、懒惰。
几乎所有的犯罪人都感到缺乏足够的精力从事连续的和辛苦的工作,他们最希望的就是不干任何事情;
2、轻浮、浮躁。
人们不能使他们的注意力集中,不可能让他们进行稍长一点的理论;轻浮使得盗窃犯经常谈论自己的罪行,甚至是同警察。
总而言之,犯罪人缺乏逻辑头脑,并且总是很轻率;犯罪行为与其动机经常是不对称的;在执行犯罪的过程中也总是发生bug,使其被抓获。
(二)不同缺陷所产生的不同种类的犯罪人
1、犯罪的行家
即熟能生巧的犯罪人,他们虽然有着独特而突出的手艺、手段,但总能反映各自特有的心理和知识情况——投毒犯文化程度较高;同性恋有一种结伙的奇怪需求,一见如故;盗窃犯非常懒惰,撒谎从不脸红,很难改造;嗜杀者狂妄、自傲。
2、天才犯罪人
发明邪恶的人。可以用自己的智力发明新的犯罪工具、犯罪途径甚至犯罪领域,他们的天才之中也包含这他们特有的轻浮。
3、文盲犯罪人
主要罪行:强奸、抢劫、堕胎、破坏他人财物、盗窃、伤害。很大一部分妓女文化水平较低。
知识是一种力量,而非美德,知识可以服务于行善,也能用于作恶;知识水平的高或低都会引发各自的犯罪,而教育对于犯罪有着无可辩驳的影响,它能改变犯罪的特性使其不那么凶残,但并不能降低犯罪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