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有人会看见
这是个故事。
这也不是个故事。
这是个关于过去也是个关于明日的故事。没开头,就像很多突然跌进你们生活的故事一样,简明扼要,没开头亦还未结尾。
我写下来,因为有人会看见。
那么,如果现在开始上话外音和片头字幕,大概要从三年前同样寒冷日子开始。
那天,我送一个哥们离开某市,站在那儿目送他一脚踏进机场方向的地铁。绝尘而去的车厢带起一阵暖风搔着我的脸,干燥,还泛着股静电味儿。
其实人的记忆里很多严酷凛冬并未真正严寒到无处可去的地步。然而,送哥们离开那天沿着扶梯回到地面时,我听着靴底咯吱咯吱碾碎冰渣儿的声音,着着实实思索着“老子真是无处可去”啊。
胸口空荡荡的。
回到家甩掉大衣扔开钥匙。房间寂静无声,漂浮着一股凉白开的味儿。我推开整个房间唯一一扇落地窗户,吸口气。仰头看天。
天空这么奇妙的玩意儿。心情愉快时它又高又辽阔。难过时它空旷得让你更难过——所以我一下子忧伤地发觉我他妈的那么寂寞。
就跟你说吧,豆瓣广播里曾经轻轻松松一语带过的辞职时光,过起来真不怎么样。跑步和游泳也解决不了所有前途问题。我不喜欢事儿不在控制之中然而大部分事儿都逐渐脱离控制。Life sucks,fuck that,you know.
那么他妈的寂寞那么他妈的冷。半夜醒来闭上眼睛睁开眼睛闭上眼睛,想抓起被子蜷缩起来,想喝掉冰箱里最后一瓶酒。最后吸着鼻子爬起来开电脑翻翻豆瓣。
无意中看了篇日记。
如果这是场电影,那么就该淡入,场景碎片逐渐还原。那天夜里(抑或凌晨?)细微的触觉,声音,气味。点开那篇日记,匆匆浏览,裹着旧羽绒服,一只手抄在口袋一只手伸在电暖气扇片上方,烤热的空气散发着甜丝丝的焦味儿。
读完它。
然后就是很后来的事儿了。
前阵子我和日记的作者闲扯,我问她你知道我老早就关注你了嘛?跟你说是因为我看了你的一篇日记。她说,啥?日记?哪个?我就随便写写?
确实是他妈很后来的事儿了。
这是一篇并非给我的日记,款款深情和我毫无关系。一个当时完全陌生的作者,唯一的共同点是我们可能都在走一条不晓得会通往哪里的路。
当我边用微波炉里转了几圈的酒杯子暖手边看完这篇日记时,我(和完全陌生的对方)都不会知道一个月后,一年后,三年后我们会彼此认识成为朋友。或者不那么凑巧,我们本该完全擦肩而过,既“无相交的话语,也无预期的承诺”。
可你做了点儿什么写了点儿什么,也许有人会看见。
取暖器红光闪动的那个冬天凌晨,你胸口空空荡荡。就像那会儿你四下环顾却发觉上下左右无处可去,像漂浮在太空…真空的无氧的——说起太空,上上周和耗子去看了地心引力,乔治克鲁尼打开救生舱飘进来时对女主角说:
——你可以关闭所有的系统,关掉所有的灯,闭上眼睛,放弃一切。这样没人能再伤害到你。然而生存的意义在哪里?生命的意义在哪里?假如,你决定要做。那么你尽管放手去做。
——“Sit back,enjoy the ride.”
三年以后为了写这玩意儿,我重新打开作者当年的日记。看到她在日记里说:“起码被人喜欢不是件讨厌的事情吧”,我突然记起有小朋友蹦蹦跳跳地告诉我她喜欢我的东西时,我反复回答的句子:
“起码被人喜欢总是件好事。”
是不是?
是吧。
昨晚回条小朋友ASK。我说,未来的某天当你发现那个“承受下去”的理由时你就会明白——如今我虽然有点儿不想承认,那样一个有点轻微矫情十分让人想犯傻逼的冬天凌晨我是那么寂寞。直到我读完一篇不属于我的日记,喝完杯子里剩下的酒,突然就觉得好过了点儿。
三年五年,时光流逝,绝望孤独寂寞的事儿好像都被厚厚的玻璃砖块儿层层分隔,也不会那么令人难过。譬如我忘了独自躺在床上望天花板,洗衣机转动,想打电话聊聊又不习惯告诉任何人他妈任何事的感觉。忘了从医院走到地铁站口袋里只有三五钢蹦儿,想买便利店面包又发现不够路费的感觉,也忘了加班结束走出地铁口挂了亲友电话,眼前浮动着夜晚雾气的感觉。
顺带一提,很多食物的味道却记忆鲜明。
虽然那会儿时常穷得揭不开锅,但曾经吃过的食物却出乎意料的丰富(被前辈接济的亦在其中):冬荫功汤面,豆腐脑,蘸着奇怪佐料的炸鸡排,酱油排骨,鸡翅拼盘,芝士烩饭,蚵仔煎,烤鱿鱼圈,电车站门口出售的模样好口感糟的卤猪蹄。吃海底捞时,我哥们总惦记我的口味,把锅里翻滚的鱼丸和羊肉捞出来,神色肃穆放进我的碗里。
我啰嗦这些,觉得询问我的小朋友或许能看见。虽然我们从未同享一段时光然而我想告诉你,三年前“无处可去”的那会儿,我决定还是得相信点儿什么。即使似乎有很长一段日子感觉恶意似乎战胜了喜欢,绝望多过希望,或者回忆起做错的事儿走错的路恨不得闭上眼睛蜷缩起来希望所有东西都他妈的没发生过。
可是,我说可是,即便那么清冷糟糕的凌晨,你点开一个人家压根儿不是写给你的东西来看,却记起黑暗里还是有光。
食物,暖气片儿,酒杯,光——人真是不可思议的生物。
几年后你慢慢回想起来。
然后觉得这些记忆都他妈该视作珍宝才对。
就像世界某个角落,宇宙某个角落,阳光照在恒河上方,有人会看见。
即将殉职的乔治克鲁尼在耳机频道说,“你该看看恒河的日出…美极了。”
——恒河。
“花一到两年的时间去世界各地转转,一个人需要勇气如果两个人就更好了,这个再说吧。”
三年前日记里那位惹人喜爱的作者写下这么个句子。
三年后我翻开来看,暗搓搓地笑。
不知道未来我会不会也去世界各地转转。到那些想去的地方(比如一直反复念叨的意大利),和更多想同行的人(包括拖油瓶的家伙)。
人真是不可思议的生物啊。
是不是?
是吧。
“世界很大也很美好,我们应该好好的保持下去。”
黑暗里还是有光。
因为有人会看见。
这也不是个故事。
这是个关于过去也是个关于明日的故事。没开头,就像很多突然跌进你们生活的故事一样,简明扼要,没开头亦还未结尾。
我写下来,因为有人会看见。
那么,如果现在开始上话外音和片头字幕,大概要从三年前同样寒冷日子开始。
那天,我送一个哥们离开某市,站在那儿目送他一脚踏进机场方向的地铁。绝尘而去的车厢带起一阵暖风搔着我的脸,干燥,还泛着股静电味儿。
其实人的记忆里很多严酷凛冬并未真正严寒到无处可去的地步。然而,送哥们离开那天沿着扶梯回到地面时,我听着靴底咯吱咯吱碾碎冰渣儿的声音,着着实实思索着“老子真是无处可去”啊。
胸口空荡荡的。
回到家甩掉大衣扔开钥匙。房间寂静无声,漂浮着一股凉白开的味儿。我推开整个房间唯一一扇落地窗户,吸口气。仰头看天。
天空这么奇妙的玩意儿。心情愉快时它又高又辽阔。难过时它空旷得让你更难过——所以我一下子忧伤地发觉我他妈的那么寂寞。
就跟你说吧,豆瓣广播里曾经轻轻松松一语带过的辞职时光,过起来真不怎么样。跑步和游泳也解决不了所有前途问题。我不喜欢事儿不在控制之中然而大部分事儿都逐渐脱离控制。Life sucks,fuck that,you know.
那么他妈的寂寞那么他妈的冷。半夜醒来闭上眼睛睁开眼睛闭上眼睛,想抓起被子蜷缩起来,想喝掉冰箱里最后一瓶酒。最后吸着鼻子爬起来开电脑翻翻豆瓣。
无意中看了篇日记。
如果这是场电影,那么就该淡入,场景碎片逐渐还原。那天夜里(抑或凌晨?)细微的触觉,声音,气味。点开那篇日记,匆匆浏览,裹着旧羽绒服,一只手抄在口袋一只手伸在电暖气扇片上方,烤热的空气散发着甜丝丝的焦味儿。
读完它。
然后就是很后来的事儿了。
前阵子我和日记的作者闲扯,我问她你知道我老早就关注你了嘛?跟你说是因为我看了你的一篇日记。她说,啥?日记?哪个?我就随便写写?
确实是他妈很后来的事儿了。
这是一篇并非给我的日记,款款深情和我毫无关系。一个当时完全陌生的作者,唯一的共同点是我们可能都在走一条不晓得会通往哪里的路。
当我边用微波炉里转了几圈的酒杯子暖手边看完这篇日记时,我(和完全陌生的对方)都不会知道一个月后,一年后,三年后我们会彼此认识成为朋友。或者不那么凑巧,我们本该完全擦肩而过,既“无相交的话语,也无预期的承诺”。
可你做了点儿什么写了点儿什么,也许有人会看见。
取暖器红光闪动的那个冬天凌晨,你胸口空空荡荡。就像那会儿你四下环顾却发觉上下左右无处可去,像漂浮在太空…真空的无氧的——说起太空,上上周和耗子去看了地心引力,乔治克鲁尼打开救生舱飘进来时对女主角说:
——你可以关闭所有的系统,关掉所有的灯,闭上眼睛,放弃一切。这样没人能再伤害到你。然而生存的意义在哪里?生命的意义在哪里?假如,你决定要做。那么你尽管放手去做。
——“Sit back,enjoy the ride.”
三年以后为了写这玩意儿,我重新打开作者当年的日记。看到她在日记里说:“起码被人喜欢不是件讨厌的事情吧”,我突然记起有小朋友蹦蹦跳跳地告诉我她喜欢我的东西时,我反复回答的句子:
“起码被人喜欢总是件好事。”
是不是?
是吧。
昨晚回条小朋友ASK。我说,未来的某天当你发现那个“承受下去”的理由时你就会明白——如今我虽然有点儿不想承认,那样一个有点轻微矫情十分让人想犯傻逼的冬天凌晨我是那么寂寞。直到我读完一篇不属于我的日记,喝完杯子里剩下的酒,突然就觉得好过了点儿。
三年五年,时光流逝,绝望孤独寂寞的事儿好像都被厚厚的玻璃砖块儿层层分隔,也不会那么令人难过。譬如我忘了独自躺在床上望天花板,洗衣机转动,想打电话聊聊又不习惯告诉任何人他妈任何事的感觉。忘了从医院走到地铁站口袋里只有三五钢蹦儿,想买便利店面包又发现不够路费的感觉,也忘了加班结束走出地铁口挂了亲友电话,眼前浮动着夜晚雾气的感觉。
顺带一提,很多食物的味道却记忆鲜明。
虽然那会儿时常穷得揭不开锅,但曾经吃过的食物却出乎意料的丰富(被前辈接济的亦在其中):冬荫功汤面,豆腐脑,蘸着奇怪佐料的炸鸡排,酱油排骨,鸡翅拼盘,芝士烩饭,蚵仔煎,烤鱿鱼圈,电车站门口出售的模样好口感糟的卤猪蹄。吃海底捞时,我哥们总惦记我的口味,把锅里翻滚的鱼丸和羊肉捞出来,神色肃穆放进我的碗里。
我啰嗦这些,觉得询问我的小朋友或许能看见。虽然我们从未同享一段时光然而我想告诉你,三年前“无处可去”的那会儿,我决定还是得相信点儿什么。即使似乎有很长一段日子感觉恶意似乎战胜了喜欢,绝望多过希望,或者回忆起做错的事儿走错的路恨不得闭上眼睛蜷缩起来希望所有东西都他妈的没发生过。
可是,我说可是,即便那么清冷糟糕的凌晨,你点开一个人家压根儿不是写给你的东西来看,却记起黑暗里还是有光。
食物,暖气片儿,酒杯,光——人真是不可思议的生物。
几年后你慢慢回想起来。
然后觉得这些记忆都他妈该视作珍宝才对。
就像世界某个角落,宇宙某个角落,阳光照在恒河上方,有人会看见。
即将殉职的乔治克鲁尼在耳机频道说,“你该看看恒河的日出…美极了。”
——恒河。
“花一到两年的时间去世界各地转转,一个人需要勇气如果两个人就更好了,这个再说吧。”
三年前日记里那位惹人喜爱的作者写下这么个句子。
三年后我翻开来看,暗搓搓地笑。
不知道未来我会不会也去世界各地转转。到那些想去的地方(比如一直反复念叨的意大利),和更多想同行的人(包括拖油瓶的家伙)。
人真是不可思议的生物啊。
是不是?
是吧。
“世界很大也很美好,我们应该好好的保持下去。”
黑暗里还是有光。
因为有人会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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