悖人还是悖理?
这凌晨五更思绪清醒的感觉可真是不好,单单就对昨天在书店里瞅见的萧红自传不能忘怀。拿起来翻了翻,有点鄙夷的又放下了。对于她的生平纂书者只字未提她的生活作风。也许对于她高度的文学成就足以使她的人生大放益彩,我却认为一个连孩子都可以抛弃的女人无论如何,本质上是极其卑劣的。一面浩浩荡荡投入革命事业一面却枉顾人伦常理。也许我这样的小肚鸡肠读者是偏颇的。正如那篇评论文章的作者先扬后抑还是将她批的个体无完肤。如果不是了解到她能两度抛弃孩子甚至害死刚诞下的婴孩,我或许对她,鲁迅欣赏的女性还有几分敬意。我在这里评判也是不入流的。一个人常常就会受主观感情的支配而游离理性边缘。可所谓的自传不是皆有推销自己的嫌疑怎地指望她还能灵魂忏悔。一切功过都随时间洪流裹挟而去,我却还在这儿造作什么,自有明白人去分辨。就不要杞人忧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