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肖宇同志》序(by 扬得名)
鲁迅先生曾说过:要极省俭地画出一个人的特点,最好是画他的眼睛。我细细地揣摩着这句话,却怎么也无法描述出肖宇的眼睛来。他的五官相当平淡没有特点,然而整个一组合却显得出奇的清俊。我也曾试过要捕捉他的眼神於纸上,一次又一次让我无从落笔,这就好像写信,写得出有形的文字,而写不出无形的心境。我想他大概就是那种加了网的风景画,仔细琢磨只能看见红黄蓝黑的圆点排列,须远远的才能显现出高山流水、雾霭流岚的姿韵。
第一次看见他,也是远远的。他是那种在一百个人中第一眼就能看到的。他穿了套白色的猎装,拎着只椭圆形的皮箱,从上海火车站趱行的人群里向我趋近。我的身后是一块“上海职业师范学院新生报到处”的展示板。他微笑着,对于投射到他身上的目光表现得满不在乎。
“您是上海职业师范学院的老师吗?我是86装美的新生,我叫肖宇,无锡人,这是我母亲,对了,请问您贵姓?”他急促地傻不鸡鸡地说完又用正儿八经的眼神企望着我。看着他的天真样,我的笑神经像被涂上了清凉油“哧哧”乱跳。他的母亲是一位四十岁左右的中年妇女,皮肤保养得很好,隐约可见当年的绰约风姿,上身穿了件黑白相间的碎花的确良衬衫,配了条藏青色的八戒裙,手腕上的金链子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熠熠的光彩。后来有一次在食堂午餐,记得那天早上停电,只供应粉丝汤和油炸花生米,很想借点笑料下下饭,便用第一次看到他的迂相糗他,开始他还一本正经的听着,接着就挂不住了,憋红了脸怀疑地看着我,最后见我和周围的人都笑岔了气,站起身恶狠狠地用筷子“吻”了每人一下。
他说:“我是一只刺猬,从来不会主动去攻击别人,但若是那些豺、狗之类的想生吞了我或踹我死地而后快,我也只能抖起浑身的刺,最起码也得让它留两个窟隆。”
也许人和人之间的威胁感一旦消失,就变得容易用宽慰、欣赏的目光看待对方;又或者我和他是半个老乡的缘故(我是宜兴人),很快地彼此就熟络了。说来惭愧,因为建校才两年,不过九百来个学生,我这个84管理系的专科生竟坐上了学生会主席的位置,时常让我有一种“村中无大树,茄棵也称王”的感觉。迎新生联欢晚会上,肖宇自弹自唱,一举成为全院的白马王子,有七八支丘比特神箭在过后的一个月内竟相向他射去。想来,那年秋天他仿佛一块聚光镜般攫取了所有的视线:一个月内换了十八套设计新奇的服装,当然都是他自己裁剪制作的;囊括了“祖国在我心中”演讲比赛、“当代大学生”征文、“职师之声”汇演三项桂冠;获得上海市首届中青年油画展铜牌奖及证书;创办了《新流文学社》。有时,我不得不用冷漠来无视他的微笑,或者人的痛苦常常来自于比较。
他在我面前依然毫不掩饰,或天真、或深沉、或调侃地披沥他的酸、甜、苦、辣。
时常,我会抱着吉它弹个不休,从《爱的罗曼斯》到《致艾丽斯》,《彝族舞曲》到《蓝色多瑙河》如钟摆效应周而复始,直至精疲力尽。这时候他多半会盘坐到我床上,翻我的书或看着我静静聆听,偶而也会跟我捣蛋,抢了我的琴要我回答他提出的问题,我便大声呵斥,他很能捕捉我稍纵即逝的表情,嘻皮笑脸弄得人没一点脾气。他最喜欢的一首曲子是《童年的回忆》,每当我弹起就投入得没治,托着下巴,眯着眼对着墙上的“翁美玲”呆若木鸡。他学的是弹唱吉它,对古典吉它没什么兴趣,我教了他很久才学了一首简单的《LOVEISBLUE》。
工美系的课向来松散,午餐前十分钟他们就打了饭菜各据其位各伺其口。肖宇有一个挺大的塑料饭盒,两头盛半斤饭中间还可以填两份菜,他常常预先打好了坐到靠窗的椅子上等我。
起先我很感动,二三次以后就有点尴尬了,毕竟两个大男人头碰头的有点那个。我说:“你干嘛买这么大个饭盆?”他答得倒干脆:“我干嘛买这么大个盆?别人一天洗六盆我才洗仨,多划算!”我一时语塞,以后自己便带了饭盆。然而两人共进午餐倒成了习惯。有一回不知是心理学还是体育课的老师参加会议去了,我们一班人肆无忌惮的敲盆扣碗涌进了食堂。因为是毕业班又是创院第一批学生,个个老气横秋,领导见了也避三分,食堂管理员当然不敢怠慢。
我端着饭菜,很想等等肖宇,见周围同学了无生气地嚼着排骨咽着菜汤,突然就强烈地抗拒起日复一日的生活规律,觉得非打破点什么不可,我毅然回了宿舍。
毋庸讳言,那顿饭是我迄今为止最食不知味的。我时而幻想他在餐厅左等右待却不见我的踪影;时而又幻想他听说我端了饭走后义愤填膺;时而我痛恨自己的心血来潮;时而我又埋怨自己患得患失。弹起吉它,琴也跟我作对,不是指法错就是按错弦。我又糊里糊涂地被拉着下“四角大战”,完全失去了以往的老谋深算,气得对家把我骂得狗血喷头,最后我用“地雷”去扛“军旗”,他们几个忍无可忍,不得不把我轰下台。我坐在床上,心神不宁地翻看《统计学》,我编着各种理由等待肖宇的诘问,他却没来。那天下午我抽了整整一包烟,我蓦然警觉,就像季节的转换一样,肖宇悄悄地走进了我的空间。我打篮球,他会爬到双杠上为我加油;我去踢足球,他会在操场上东奔西跑为我这个队呐喊;他参加比赛或演出也死缠烂打地非让我陪着。我们宿舍的男生都很喜欢他,一来他对谁都很尊敬从不开罪别人,而且常常带点瓜子或饼干让他们解解馋。我有时真不能理解他为什么对我就那么好。是爱上我啦?我悚然一惊,那时不要说同性恋就连同班男女谈恋爱也得偷偷摸摸、遮遮掩掩、瞒天过海。我赶紧站到镜子前寻找尊容的魅力,不看还罢,一看气就不打一块出。额头、嘴角又爆出了几颗“青春美丽疙瘩痘”,我随手给他捏了一颗,一丝白色的油脂从破裂的皮肤里迸出,疼得我龇起牙,镜子里定格的是我满嘴被烟熏灰的牙齿。他会喜欢我?我哑然失笑,继尔倒开始同情自己了。
那晚,我的心情矛盾地无以复加。第二天午餐,我故意拖了很长时间才去,战战兢兢地推开弹簧门,一眼就看到他呆坐在那儿。他穿了件米黄色的短夹克,套了条墨黑的粗布围巾,手握着调羹拨弄着面前的饭菜显得百无聊赖。见到我,宛如翻身的农奴见到了毛主席大呼小叫,惊得一屋子目光刷地射向我,倒像是法国的艺术沙龙突然闯进个莫桑比克卖面包的黑人。
从那以后,他就对我更□□了,我实在无法用好或关心来加以填空。他时常给我“带”东西(他家全民经商:父亲卖布,阿姨贩服装,姑姑做百货),如袜子、手套、球鞋、运动裤、衬衣等等。我要给他钱,他总会偷偷又塞到我口袋里。有一次我非逼得他把钱收了,他就索兴把那张大团结撕得粉身碎骨扔出了窗口。那年我父亲一个月才给我三十五元生活费,我气极了,转过身就要走,却被他抢先一步拦在了门口。“生气啦?”他说,“来,深呼吸三次。”我真是拿他没办法。
有一点我是很奇怪的,我从未见过他上公共厕所和浴室。一般地他总喜欢约我一起去看电影、溜冰、逛街或散步。那次踢完球,见他为我摇旗呐喊地满头大汗,就叫他和我一起去洗澡。
“我不习惯和人相对,再说公共澡堂太脏了。”他说。“那你就不洗澡啦?”我没好气地,“怎么都没见过你上厕所和浴室?”“上厕所必须大张旗鼓吗?不上厕所我不憋死呀。”他笑,“我和曹亦君到建安饭店开房间洗浴,他的母亲在客房部做经理。”“这-么-远?”我存心夸张,其实建安饭店就在我们学校斜对面。在我再三诱导下,他极不情愿地跟着我进了浴室。
他们班的胡彬正光着屁股从浴池出来,见了我们,戏谑道:“肖宇,难得大驾光临嘛,今儿个是哪阵风把您给吹来啦?”这无疑是火上加油,他磨磨蹭蹭地脱了半天还剩条短裤和棉毛衫,我赤条条的拎了块毛巾在哪儿早起鸡皮疙瘩了。我说:“你能不能快点,又不是娘门。”他勉强扯下了衣服,又眼巴巴地望着我。我想拂袖而去,然而他瑟缩的眼光,削瘦的身躯刹那打动了我,我发现自己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伟岸,我走过去温和的用背影给他作了个避风港,他迅速脱了那条短裤紧挨着我走进了淋浴间。我说:“你自己洗吧我要去泡浴池了。”他一声不吭,不放心地转过身,他的嘴翕动着,眼眶里噙满了泪水。从来都没见他那样过,肖宇哪天不是趾高气昂、衣冠楚楚的?我想笑,鼻子却酸酸的。我把肥皂塞到他手里说道:“给我擦擦背。”他轻手轻脚地在我背上打着泡沫惹得我直痒痒,无名的就有一股温馨的感觉从四肢百骸里渗透、奔腾、涌出,我到底是笑了。“用点力行吗?”我发现自己讲话一温柔特肉麻。淋浴间鱼贯而入一群机械系的学生,见了我一拥而上,兴奋地争论起刚刚结束的这场球赛。其中有个上海人,忽然注意到我身后的肖宇,夸张地嚷:“扬得名,侬格赤佬倒蛮会享受,汰浴还要相好帮伊洗,穷惬意。啊呀,肖宇那介白个……”“名副其实的白马王子嘛。”边上有人插嘴,顿时引起一阵哄堂大笑。我狠狠地揍了上海佬一拳骂道:“你这人快洗去,还有你个婊将该到人民医院割包皮了。”众人见我脸色不好,悻悻散去。我回过身想安慰他,他的眼睛里交织着恐惧、愤怒、哀怨和委曲。他像只待宰的羔羊蜷缩在墙角,右手依然攥着那块肥皂。我的心訇的像被什么蜇了,我抓紧他的手希望驱赶他的无助,那股晶莹的液体从他的长睫毛下滑过脸颊。我突然感觉自己就像一个父亲,我轻轻地把他拥在怀里,他靠着我的肩膀抽噎了良久。
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没有找我。我去看过他几回,他不是刻意回避就是漠然视之,我知道破裂的伤口唯有自己才能愈合便也由他去了。那年冬天,他彻底地消沉了,“一二·九”文化周没有发现他的声音,圣诞节假面舞会也不见他的踪影,他真的像个刺猥一样把自己裹了起来。我决定去找他。那天,我尾随他进了阅览室,他取了本《当代》找了个角落坐下,我走到他面前把一张老早写好的纸条放到他书上,他看看我又看看纸条便跟着我走了。
我说:“对不起。”
他怔了半响才道:“其实我很自卑。”
寒假的一个早上,我窝在被子里睡得正酣,猛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把我吵醒。“谁呀?”我懵懵懂懂地嚷。“我是阿宝亲娘,有客人来望你哩。”我支起身挺纳闷,母亲病故,父亲在保温厂看门,家里的亲眷绝少来往,如果是熟人也该自己敲门才对。我套了条运动裤趿上拖鞋匆匆拉开门,是肖宇。他穿了件红白花色的滑雪衫,捧了个蛋糕笑咪咪地看着我说:“生日快乐。”
是我生日吗?我倒是忘了。我说:“进屋吧。”他向阿宝亲娘道了谢就推我上床。“别冻着。”
他说,“是不是吓了你一跳?”我环视逼仄零乱的房间答非所问:“家里很脏。”“这是你母亲吧,和你挺像。”他指着墙上的镜框,欣欣然像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他见我表情不大自然,便很严肃地看着我说:“扬得名同志,我命令你穿上衣服,身体乃革命的本钱……”见他一本正经的怪模样,我乐了。我说:“已经好几年没人给我过生日了,你怎么知道?”他指着晾在床框上破了两洞的袜子吃吃大笑:“你的脚趾甲肯定够长,露出来给我瞅瞅。”说完他从怀里掏出两双新袜子放到床上,又从口袋里摸出一串钥匙来撂我的腿。“干嘛?”我大惊失色。“我给你剪脚趾甲。”他理所当然的。我东躲西藏还是给他逮着了。我绷着脸唬他,他瞪大了眼回敬我,我说:“你真是不可理喻。”“我本来就是。”他答。我气咻咻地往床上一坐,双脚往前一搁道:“你要是喜欢臭你就剪吧。”他小心翼翼地剪完又强迫着帮我穿上袜子。很难用文字来形容我当时的情绪,是荒唐?是滑稽?是内疚?还是感动?我说:“我无以回报。”他认真地看着我说:“你知道你为什么吸引人吗?因为你像一个谜,因为你冷漠,你从不轻易流露真情。”我一时呆了,使劲地撸着鼻子,藉以掩饰心中汹涌的波涛。多久了?我拒绝获得,也不愿付出。
那天晚上,我和肖宇从朋友家打完牌出来已近午夜了,回到家父亲早已睡去。他洗完脚钻进被窝等我,我抱来另外一床被子说:“我习惯一个人一被窝,而且只穿着短裤睡。”“那我也把衣服脱了。”他说完,果真就开始动手。我说:“我睡相不好卷被子。”“那我就抱着你。”他小声地。昏暗的灯光把他的脸柔化地很朦胧,我的心也倏地柔化了。我凑近他用食指轻刮了他的脸一下说:“如果你是女孩我一定娶你。”他的脸瞬间起了变化,他表情僵硬地看着我缓缓缩回了被子。那一宿他辗转反侧,几次我都控制不住想钻进他的被子,但理智使我一次次放弃。早上醒来时,他已不辞而别。
新学期伊始,肖宇又成了全院的焦点人物。有人说他找了各系的系花准备搞时装表演;也有人说他准备承包学校的咖啡厅重新装璜对外营业;还有人说他邂逅了复旦大学的老乡,那女的家里挺有钱,为他买了只进口相机云云。有天晚饭后,因为忙着写毕业论文,我夹着资料匆匆赶去阶梯教室,肖宇和一个长发飘逸的女孩谈笑风生地迎面走来,我和他打了个招呼,他不经意地看了我一眼仿佛路人。不久,就传来他的时装表演引起了轰动,电视台特别做了专题报道。我那时正联系实习单位,听到消息后心里酸酸的,一时竟不知什么滋味。
离开学校的那天早上,我发疯似的找着肖宇。画室、宿舍、图书馆、摄影棚,我找遍了学校的每个角落最后彻底失望了。我想见他一面,这种感觉像决堤的洪水一样无法收拾。我终于拖着疲惫的脚步跨出校门,离绪别愁从我的眼眶里倾巢而出。我快步蹬上校车,一额首就看到了肖宇。多年以后每每想起都会感触良多。其实电影和小说的情节未必都是杜撰。他见了我不顾一切地猛扑过来,他紧紧抱着我失声痛哭,如丧考妣。我不知后来是怎么离开的,我记得坐在位置上好久,仍浑身颤抖不止。我打开他塞给我的信封,是五十元钱和一张明信片,明信片上是两行秀丽的手书:请让我保留自己在你的心中求暂歇
再见肖宇是在七年后的深秋。那天有个学生家长来访,聊了很长时间,下班已经很晚了。我匆匆到南虹市场买了些新鲜蔬菜赶回家。妻子正盛装打扮,见了我催着要我换西服。“我同事办回门酒,一定要我们参加。你知道在什么地方吗?贝斯特国际大酒店!吃完饭还可以上楼跳舞。”她雀跃地。我问:“爸爸和小飞呢?”“爸爸抱着小飞到我家去了。”妻子在中心医院工作,心地善良,就是有点唠叨。其实对于跳舞和应酬我都不怎么感兴趣,不忍拂了她的意便跟着去了。
“贝斯特”相当豪华、气派,我压根想不到宜兴也有这种高档次的饭店。坐在七楼“好运歌舞厅”我心戚戚然,做了几年教师,整天面对着学生和黑板,不知不觉已经被潮流淘汰。想想菲薄的薪水比较舞厅里奢侈的消费,一种人生如梦的感慨顷刻淹没了我。我的情绪正沉重的化不开,忽然就有一首熟悉的乐曲响起,是约翰·斯特劳斯的《蓝色多瑙河》。那校舍、那方桌、那吉它和那双眼睛一下子就浮到了我眼前,一切清晰得历历如昨。没有容我沉浸,我就真的看到了肖宇。他穿了套浅灰色的西服,挽了个身着黑礼服的妇人从KTV包房中走出来。我激动地冲到舞池边,他显然注意到了我,他停下和那妇人交谈了几句就向我而来,我忽地就很后悔很后悔。我说:“怎么会在这里?”他说:“世界很小,不是么?”他丝毫未显老,只是眼神里再也看不到往日的跳脱和斑斓了。
当晚,他邀我留在酒店叙旧,我再三推宕,妻子却越俎代庖,爽朗地答应了。
浴罢,他关了手机并按熄了顶灯。他见我倚在床背上抽烟,就坐到我跟前,说:“我可以看看你的脚吗?”我吓了一跳,嗫嚅道:“我有脚气。”他自顾用手伸进被子去掏我的脚,我慌忙移开。“你非得像上回那样逼你就范?”他笑。我一时语塞,任由他像鉴定珠宝一样拔弄着我的脚趾。“你又好久没剪趾甲了。”他叹了口气,“可惜这儿没有指甲剪。”我唯唯喏喏,内心却似泛滥的黄河。他很自然地掀开被子坐到我身边,从我的嘴里抽出烟猛吸一口道:“曾经,你有没有被我感动过?有没有也……喜欢过我?”“……咱们不谈这些好吗?”“看你吓得!”
他莞尔一笑,“OK。想听听我的故事么?”
他灭了烟关了床头灯,然后用话剧似的口吻叙述开他这几年的经历。初始彼此都觉着矫情,渐渐地我被他的故事打动了。黑暗中,他断断续续非常投入地且忆且述了两个多小时,之后他仰躺在我的怀里,紧紧攥住我的双手沉默良久。
“你知道为什么莎士比亚、弗洛依德、米开朗基罗和达·芬奇都是GAY吗?”他其实并不需要我回答,“因为他们每个人都驮着一座精神上的空中楼阁,他们渴望哪怕一个小小的支点,一个不大的港湾,一个可以靠一靠的肩膀。他们和愚昧的世俗、传统的惰力、张扬的自我斗得太厉害了,他们都活得很累。”他顿了顿又道:“五年来,你是我心河中最远最亮的星,现在,星殒落了!唉!我一直以为你是一棵树,其实你不过一只蜗牛罢了。”他翻身下床抓起条薄毯披上,“感谢你为我们的一段故事标上了句点,晚安。”说完便开门走了。我只觉得有一条鞭子毫不留情地卷起我的血肉,我眼前一黑,什么都感觉不到,空阔的混沌里充斥着无聊。
半年后(一九九五年二月五日),我给妻子和单位各留了封信,只身来到北京。是到把肖宇以及肖宇的故事写出来的时候了。往昔便是尘封的记忆,一轻启,就跌了一段时光的隧道。在西直门西内旅馆,我花了三天的时间写完了以上的“序”。我并非中文系毕业,没有脱口成章、妙笔生花的本事,但我相信:真实比美更重要!
最后,我想对肖宇说:谢谢你——谢谢你曾经爱我!
后文则是以第一人称讲述的肖宇的故事。
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喜欢这样的文字,深陷其中无法自拔……谢谢作者。
第一次看见他,也是远远的。他是那种在一百个人中第一眼就能看到的。他穿了套白色的猎装,拎着只椭圆形的皮箱,从上海火车站趱行的人群里向我趋近。我的身后是一块“上海职业师范学院新生报到处”的展示板。他微笑着,对于投射到他身上的目光表现得满不在乎。
“您是上海职业师范学院的老师吗?我是86装美的新生,我叫肖宇,无锡人,这是我母亲,对了,请问您贵姓?”他急促地傻不鸡鸡地说完又用正儿八经的眼神企望着我。看着他的天真样,我的笑神经像被涂上了清凉油“哧哧”乱跳。他的母亲是一位四十岁左右的中年妇女,皮肤保养得很好,隐约可见当年的绰约风姿,上身穿了件黑白相间的碎花的确良衬衫,配了条藏青色的八戒裙,手腕上的金链子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熠熠的光彩。后来有一次在食堂午餐,记得那天早上停电,只供应粉丝汤和油炸花生米,很想借点笑料下下饭,便用第一次看到他的迂相糗他,开始他还一本正经的听着,接着就挂不住了,憋红了脸怀疑地看着我,最后见我和周围的人都笑岔了气,站起身恶狠狠地用筷子“吻”了每人一下。
他说:“我是一只刺猬,从来不会主动去攻击别人,但若是那些豺、狗之类的想生吞了我或踹我死地而后快,我也只能抖起浑身的刺,最起码也得让它留两个窟隆。”
也许人和人之间的威胁感一旦消失,就变得容易用宽慰、欣赏的目光看待对方;又或者我和他是半个老乡的缘故(我是宜兴人),很快地彼此就熟络了。说来惭愧,因为建校才两年,不过九百来个学生,我这个84管理系的专科生竟坐上了学生会主席的位置,时常让我有一种“村中无大树,茄棵也称王”的感觉。迎新生联欢晚会上,肖宇自弹自唱,一举成为全院的白马王子,有七八支丘比特神箭在过后的一个月内竟相向他射去。想来,那年秋天他仿佛一块聚光镜般攫取了所有的视线:一个月内换了十八套设计新奇的服装,当然都是他自己裁剪制作的;囊括了“祖国在我心中”演讲比赛、“当代大学生”征文、“职师之声”汇演三项桂冠;获得上海市首届中青年油画展铜牌奖及证书;创办了《新流文学社》。有时,我不得不用冷漠来无视他的微笑,或者人的痛苦常常来自于比较。
他在我面前依然毫不掩饰,或天真、或深沉、或调侃地披沥他的酸、甜、苦、辣。
时常,我会抱着吉它弹个不休,从《爱的罗曼斯》到《致艾丽斯》,《彝族舞曲》到《蓝色多瑙河》如钟摆效应周而复始,直至精疲力尽。这时候他多半会盘坐到我床上,翻我的书或看着我静静聆听,偶而也会跟我捣蛋,抢了我的琴要我回答他提出的问题,我便大声呵斥,他很能捕捉我稍纵即逝的表情,嘻皮笑脸弄得人没一点脾气。他最喜欢的一首曲子是《童年的回忆》,每当我弹起就投入得没治,托着下巴,眯着眼对着墙上的“翁美玲”呆若木鸡。他学的是弹唱吉它,对古典吉它没什么兴趣,我教了他很久才学了一首简单的《LOVEISBLUE》。
工美系的课向来松散,午餐前十分钟他们就打了饭菜各据其位各伺其口。肖宇有一个挺大的塑料饭盒,两头盛半斤饭中间还可以填两份菜,他常常预先打好了坐到靠窗的椅子上等我。
起先我很感动,二三次以后就有点尴尬了,毕竟两个大男人头碰头的有点那个。我说:“你干嘛买这么大个饭盆?”他答得倒干脆:“我干嘛买这么大个盆?别人一天洗六盆我才洗仨,多划算!”我一时语塞,以后自己便带了饭盆。然而两人共进午餐倒成了习惯。有一回不知是心理学还是体育课的老师参加会议去了,我们一班人肆无忌惮的敲盆扣碗涌进了食堂。因为是毕业班又是创院第一批学生,个个老气横秋,领导见了也避三分,食堂管理员当然不敢怠慢。
我端着饭菜,很想等等肖宇,见周围同学了无生气地嚼着排骨咽着菜汤,突然就强烈地抗拒起日复一日的生活规律,觉得非打破点什么不可,我毅然回了宿舍。
毋庸讳言,那顿饭是我迄今为止最食不知味的。我时而幻想他在餐厅左等右待却不见我的踪影;时而又幻想他听说我端了饭走后义愤填膺;时而我痛恨自己的心血来潮;时而我又埋怨自己患得患失。弹起吉它,琴也跟我作对,不是指法错就是按错弦。我又糊里糊涂地被拉着下“四角大战”,完全失去了以往的老谋深算,气得对家把我骂得狗血喷头,最后我用“地雷”去扛“军旗”,他们几个忍无可忍,不得不把我轰下台。我坐在床上,心神不宁地翻看《统计学》,我编着各种理由等待肖宇的诘问,他却没来。那天下午我抽了整整一包烟,我蓦然警觉,就像季节的转换一样,肖宇悄悄地走进了我的空间。我打篮球,他会爬到双杠上为我加油;我去踢足球,他会在操场上东奔西跑为我这个队呐喊;他参加比赛或演出也死缠烂打地非让我陪着。我们宿舍的男生都很喜欢他,一来他对谁都很尊敬从不开罪别人,而且常常带点瓜子或饼干让他们解解馋。我有时真不能理解他为什么对我就那么好。是爱上我啦?我悚然一惊,那时不要说同性恋就连同班男女谈恋爱也得偷偷摸摸、遮遮掩掩、瞒天过海。我赶紧站到镜子前寻找尊容的魅力,不看还罢,一看气就不打一块出。额头、嘴角又爆出了几颗“青春美丽疙瘩痘”,我随手给他捏了一颗,一丝白色的油脂从破裂的皮肤里迸出,疼得我龇起牙,镜子里定格的是我满嘴被烟熏灰的牙齿。他会喜欢我?我哑然失笑,继尔倒开始同情自己了。
那晚,我的心情矛盾地无以复加。第二天午餐,我故意拖了很长时间才去,战战兢兢地推开弹簧门,一眼就看到他呆坐在那儿。他穿了件米黄色的短夹克,套了条墨黑的粗布围巾,手握着调羹拨弄着面前的饭菜显得百无聊赖。见到我,宛如翻身的农奴见到了毛主席大呼小叫,惊得一屋子目光刷地射向我,倒像是法国的艺术沙龙突然闯进个莫桑比克卖面包的黑人。
从那以后,他就对我更□□了,我实在无法用好或关心来加以填空。他时常给我“带”东西(他家全民经商:父亲卖布,阿姨贩服装,姑姑做百货),如袜子、手套、球鞋、运动裤、衬衣等等。我要给他钱,他总会偷偷又塞到我口袋里。有一次我非逼得他把钱收了,他就索兴把那张大团结撕得粉身碎骨扔出了窗口。那年我父亲一个月才给我三十五元生活费,我气极了,转过身就要走,却被他抢先一步拦在了门口。“生气啦?”他说,“来,深呼吸三次。”我真是拿他没办法。
有一点我是很奇怪的,我从未见过他上公共厕所和浴室。一般地他总喜欢约我一起去看电影、溜冰、逛街或散步。那次踢完球,见他为我摇旗呐喊地满头大汗,就叫他和我一起去洗澡。
“我不习惯和人相对,再说公共澡堂太脏了。”他说。“那你就不洗澡啦?”我没好气地,“怎么都没见过你上厕所和浴室?”“上厕所必须大张旗鼓吗?不上厕所我不憋死呀。”他笑,“我和曹亦君到建安饭店开房间洗浴,他的母亲在客房部做经理。”“这-么-远?”我存心夸张,其实建安饭店就在我们学校斜对面。在我再三诱导下,他极不情愿地跟着我进了浴室。
他们班的胡彬正光着屁股从浴池出来,见了我们,戏谑道:“肖宇,难得大驾光临嘛,今儿个是哪阵风把您给吹来啦?”这无疑是火上加油,他磨磨蹭蹭地脱了半天还剩条短裤和棉毛衫,我赤条条的拎了块毛巾在哪儿早起鸡皮疙瘩了。我说:“你能不能快点,又不是娘门。”他勉强扯下了衣服,又眼巴巴地望着我。我想拂袖而去,然而他瑟缩的眼光,削瘦的身躯刹那打动了我,我发现自己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伟岸,我走过去温和的用背影给他作了个避风港,他迅速脱了那条短裤紧挨着我走进了淋浴间。我说:“你自己洗吧我要去泡浴池了。”他一声不吭,不放心地转过身,他的嘴翕动着,眼眶里噙满了泪水。从来都没见他那样过,肖宇哪天不是趾高气昂、衣冠楚楚的?我想笑,鼻子却酸酸的。我把肥皂塞到他手里说道:“给我擦擦背。”他轻手轻脚地在我背上打着泡沫惹得我直痒痒,无名的就有一股温馨的感觉从四肢百骸里渗透、奔腾、涌出,我到底是笑了。“用点力行吗?”我发现自己讲话一温柔特肉麻。淋浴间鱼贯而入一群机械系的学生,见了我一拥而上,兴奋地争论起刚刚结束的这场球赛。其中有个上海人,忽然注意到我身后的肖宇,夸张地嚷:“扬得名,侬格赤佬倒蛮会享受,汰浴还要相好帮伊洗,穷惬意。啊呀,肖宇那介白个……”“名副其实的白马王子嘛。”边上有人插嘴,顿时引起一阵哄堂大笑。我狠狠地揍了上海佬一拳骂道:“你这人快洗去,还有你个婊将该到人民医院割包皮了。”众人见我脸色不好,悻悻散去。我回过身想安慰他,他的眼睛里交织着恐惧、愤怒、哀怨和委曲。他像只待宰的羔羊蜷缩在墙角,右手依然攥着那块肥皂。我的心訇的像被什么蜇了,我抓紧他的手希望驱赶他的无助,那股晶莹的液体从他的长睫毛下滑过脸颊。我突然感觉自己就像一个父亲,我轻轻地把他拥在怀里,他靠着我的肩膀抽噎了良久。
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没有找我。我去看过他几回,他不是刻意回避就是漠然视之,我知道破裂的伤口唯有自己才能愈合便也由他去了。那年冬天,他彻底地消沉了,“一二·九”文化周没有发现他的声音,圣诞节假面舞会也不见他的踪影,他真的像个刺猥一样把自己裹了起来。我决定去找他。那天,我尾随他进了阅览室,他取了本《当代》找了个角落坐下,我走到他面前把一张老早写好的纸条放到他书上,他看看我又看看纸条便跟着我走了。
我说:“对不起。”
他怔了半响才道:“其实我很自卑。”
寒假的一个早上,我窝在被子里睡得正酣,猛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把我吵醒。“谁呀?”我懵懵懂懂地嚷。“我是阿宝亲娘,有客人来望你哩。”我支起身挺纳闷,母亲病故,父亲在保温厂看门,家里的亲眷绝少来往,如果是熟人也该自己敲门才对。我套了条运动裤趿上拖鞋匆匆拉开门,是肖宇。他穿了件红白花色的滑雪衫,捧了个蛋糕笑咪咪地看着我说:“生日快乐。”
是我生日吗?我倒是忘了。我说:“进屋吧。”他向阿宝亲娘道了谢就推我上床。“别冻着。”
他说,“是不是吓了你一跳?”我环视逼仄零乱的房间答非所问:“家里很脏。”“这是你母亲吧,和你挺像。”他指着墙上的镜框,欣欣然像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他见我表情不大自然,便很严肃地看着我说:“扬得名同志,我命令你穿上衣服,身体乃革命的本钱……”见他一本正经的怪模样,我乐了。我说:“已经好几年没人给我过生日了,你怎么知道?”他指着晾在床框上破了两洞的袜子吃吃大笑:“你的脚趾甲肯定够长,露出来给我瞅瞅。”说完他从怀里掏出两双新袜子放到床上,又从口袋里摸出一串钥匙来撂我的腿。“干嘛?”我大惊失色。“我给你剪脚趾甲。”他理所当然的。我东躲西藏还是给他逮着了。我绷着脸唬他,他瞪大了眼回敬我,我说:“你真是不可理喻。”“我本来就是。”他答。我气咻咻地往床上一坐,双脚往前一搁道:“你要是喜欢臭你就剪吧。”他小心翼翼地剪完又强迫着帮我穿上袜子。很难用文字来形容我当时的情绪,是荒唐?是滑稽?是内疚?还是感动?我说:“我无以回报。”他认真地看着我说:“你知道你为什么吸引人吗?因为你像一个谜,因为你冷漠,你从不轻易流露真情。”我一时呆了,使劲地撸着鼻子,藉以掩饰心中汹涌的波涛。多久了?我拒绝获得,也不愿付出。
那天晚上,我和肖宇从朋友家打完牌出来已近午夜了,回到家父亲早已睡去。他洗完脚钻进被窝等我,我抱来另外一床被子说:“我习惯一个人一被窝,而且只穿着短裤睡。”“那我也把衣服脱了。”他说完,果真就开始动手。我说:“我睡相不好卷被子。”“那我就抱着你。”他小声地。昏暗的灯光把他的脸柔化地很朦胧,我的心也倏地柔化了。我凑近他用食指轻刮了他的脸一下说:“如果你是女孩我一定娶你。”他的脸瞬间起了变化,他表情僵硬地看着我缓缓缩回了被子。那一宿他辗转反侧,几次我都控制不住想钻进他的被子,但理智使我一次次放弃。早上醒来时,他已不辞而别。
新学期伊始,肖宇又成了全院的焦点人物。有人说他找了各系的系花准备搞时装表演;也有人说他准备承包学校的咖啡厅重新装璜对外营业;还有人说他邂逅了复旦大学的老乡,那女的家里挺有钱,为他买了只进口相机云云。有天晚饭后,因为忙着写毕业论文,我夹着资料匆匆赶去阶梯教室,肖宇和一个长发飘逸的女孩谈笑风生地迎面走来,我和他打了个招呼,他不经意地看了我一眼仿佛路人。不久,就传来他的时装表演引起了轰动,电视台特别做了专题报道。我那时正联系实习单位,听到消息后心里酸酸的,一时竟不知什么滋味。
离开学校的那天早上,我发疯似的找着肖宇。画室、宿舍、图书馆、摄影棚,我找遍了学校的每个角落最后彻底失望了。我想见他一面,这种感觉像决堤的洪水一样无法收拾。我终于拖着疲惫的脚步跨出校门,离绪别愁从我的眼眶里倾巢而出。我快步蹬上校车,一额首就看到了肖宇。多年以后每每想起都会感触良多。其实电影和小说的情节未必都是杜撰。他见了我不顾一切地猛扑过来,他紧紧抱着我失声痛哭,如丧考妣。我不知后来是怎么离开的,我记得坐在位置上好久,仍浑身颤抖不止。我打开他塞给我的信封,是五十元钱和一张明信片,明信片上是两行秀丽的手书:请让我保留自己在你的心中求暂歇
再见肖宇是在七年后的深秋。那天有个学生家长来访,聊了很长时间,下班已经很晚了。我匆匆到南虹市场买了些新鲜蔬菜赶回家。妻子正盛装打扮,见了我催着要我换西服。“我同事办回门酒,一定要我们参加。你知道在什么地方吗?贝斯特国际大酒店!吃完饭还可以上楼跳舞。”她雀跃地。我问:“爸爸和小飞呢?”“爸爸抱着小飞到我家去了。”妻子在中心医院工作,心地善良,就是有点唠叨。其实对于跳舞和应酬我都不怎么感兴趣,不忍拂了她的意便跟着去了。
“贝斯特”相当豪华、气派,我压根想不到宜兴也有这种高档次的饭店。坐在七楼“好运歌舞厅”我心戚戚然,做了几年教师,整天面对着学生和黑板,不知不觉已经被潮流淘汰。想想菲薄的薪水比较舞厅里奢侈的消费,一种人生如梦的感慨顷刻淹没了我。我的情绪正沉重的化不开,忽然就有一首熟悉的乐曲响起,是约翰·斯特劳斯的《蓝色多瑙河》。那校舍、那方桌、那吉它和那双眼睛一下子就浮到了我眼前,一切清晰得历历如昨。没有容我沉浸,我就真的看到了肖宇。他穿了套浅灰色的西服,挽了个身着黑礼服的妇人从KTV包房中走出来。我激动地冲到舞池边,他显然注意到了我,他停下和那妇人交谈了几句就向我而来,我忽地就很后悔很后悔。我说:“怎么会在这里?”他说:“世界很小,不是么?”他丝毫未显老,只是眼神里再也看不到往日的跳脱和斑斓了。
当晚,他邀我留在酒店叙旧,我再三推宕,妻子却越俎代庖,爽朗地答应了。
浴罢,他关了手机并按熄了顶灯。他见我倚在床背上抽烟,就坐到我跟前,说:“我可以看看你的脚吗?”我吓了一跳,嗫嚅道:“我有脚气。”他自顾用手伸进被子去掏我的脚,我慌忙移开。“你非得像上回那样逼你就范?”他笑。我一时语塞,任由他像鉴定珠宝一样拔弄着我的脚趾。“你又好久没剪趾甲了。”他叹了口气,“可惜这儿没有指甲剪。”我唯唯喏喏,内心却似泛滥的黄河。他很自然地掀开被子坐到我身边,从我的嘴里抽出烟猛吸一口道:“曾经,你有没有被我感动过?有没有也……喜欢过我?”“……咱们不谈这些好吗?”“看你吓得!”
他莞尔一笑,“OK。想听听我的故事么?”
他灭了烟关了床头灯,然后用话剧似的口吻叙述开他这几年的经历。初始彼此都觉着矫情,渐渐地我被他的故事打动了。黑暗中,他断断续续非常投入地且忆且述了两个多小时,之后他仰躺在我的怀里,紧紧攥住我的双手沉默良久。
“你知道为什么莎士比亚、弗洛依德、米开朗基罗和达·芬奇都是GAY吗?”他其实并不需要我回答,“因为他们每个人都驮着一座精神上的空中楼阁,他们渴望哪怕一个小小的支点,一个不大的港湾,一个可以靠一靠的肩膀。他们和愚昧的世俗、传统的惰力、张扬的自我斗得太厉害了,他们都活得很累。”他顿了顿又道:“五年来,你是我心河中最远最亮的星,现在,星殒落了!唉!我一直以为你是一棵树,其实你不过一只蜗牛罢了。”他翻身下床抓起条薄毯披上,“感谢你为我们的一段故事标上了句点,晚安。”说完便开门走了。我只觉得有一条鞭子毫不留情地卷起我的血肉,我眼前一黑,什么都感觉不到,空阔的混沌里充斥着无聊。
半年后(一九九五年二月五日),我给妻子和单位各留了封信,只身来到北京。是到把肖宇以及肖宇的故事写出来的时候了。往昔便是尘封的记忆,一轻启,就跌了一段时光的隧道。在西直门西内旅馆,我花了三天的时间写完了以上的“序”。我并非中文系毕业,没有脱口成章、妙笔生花的本事,但我相信:真实比美更重要!
最后,我想对肖宇说:谢谢你——谢谢你曾经爱我!
后文则是以第一人称讲述的肖宇的故事。
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喜欢这样的文字,深陷其中无法自拔……谢谢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