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茹渔•问病
这病儿似风前败叶,这病儿似雨过花羞态。
——《玉簪记•问病》
我是赶花人的嫡系,所以我远走他乡不会是为了找一次冲动,我的曾祖母曾由南至北或者由北到南黑白颠倒的涉险,和她的族人一起,追随着“不羞花”(现今已灭绝)的花期,这种木本花卉植株高大,树干粗壮坚硬,所以我曾祖母的族人手掌脚掌宽大,纹理深刻,更加的适合攀爬。他们以“不羞花”大如拳头的花冠为食,编起韧性十足的花蕊为装饰,在树冠的荫庇下休息,用排泄物给予花滋养。不羞花有两次很短的花期,他们由南至北的追赶第一次花期,到了最北头(我很好奇,这个最北端到底在哪里)后返回,又由北至南的与第二次花期随行,如此往返。这个部族的人一生就是一次预谋的远足,或者说,是例行一次祖传的往返。
可是,向哪是往?向哪是返?没有人知道,以前我的曾祖父在一个星稀的夜里躺在床上随口问起过,“你的故乡在哪里?”接着,他因他的失言而付出了代价——直到她最终离开,跟上她赶花的队伍,也没有再跟我的祖父说过一句话,甚至在做爱和望月时,她都沉默不语。
我曾祖父住在一个安分的村里——也就是我的故乡,往南走不到十里地是一座丘陵,这个不大的丘陵镇压了整个村子的邪气和顽皮,村子里的孩子通常在炊烟飘起后三个小时上床睡觉。大人也喜欢早早上床,失眠是种仪式——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在整个村子熄灭、暗下来之后。这群人失眠时,躺在床上,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创作并在心里默诵诗歌,直到把自己感动的热泪盈眶,甚至滂沱不止,才安心睡着。夫妻们常常背对背的躺在床上,安静不发出声音,再过一首诗的时间,他们默契的转过身,眼含热泪的互相致意,一番勉励的亲热之后,各自睡去。
一首诗的时间可能是一刹那,可能是许久;一首诗的长度是三百四十五米,是故乡村庄东西长度减去南北长度,是南边小山的直径,也是我曾祖母旅行所排出的长队;一首诗的重量是二斤三两:我曾祖母一天所食用的不羞花的重量乘以我曾祖父一夜流出的眼泪。
我的曾祖父是村里数得上的好诗人,人们从他早上醒来时肿如新桃的双眼中看得出来,他是令人敬仰的守株待兔者,家中挂着的古老的四格守株待兔水墨画证明了他本分的能力。我内心抚摸着应该画给闫茹渔的画像,有些伤心,与其说我有些想念我的曾祖父,还不如说,我有些乡愁。
我曾祖母的部族携瘟疫而来,已由远至近,在目光尽头冒着蒸汽的地方模糊的逐渐明晰。他们会吃光村里盛开的不羞花,带走重量可观的诗歌。
这夜,酣睡在花下的部族人和失眠中的村民,一起呆在熄灭了的村里,曾祖母的部族人是最早懂得也是最精通符号的一群人,他们在花下的睡姿都传达着一种信息,不管你是看单个一个人的睡姿还是把他们所有人的睡姿连成一句话,不管是从哪个姿势开始到哪个姿势结束,都传达着一种信息,哪怕是把毫不关联的几个睡姿拼凑起来阅读。而且这些睡姿是一个公开的秘密,所有人的都看得懂,所有人却都咬紧牙关,因为它过于直接以至于难以用言语表达,我曾祖父曾努力回忆那夜他们说了些什么,诗歌修为很高的我的曾祖父说,他说可以出口的意思仅仅是他们要表达的万分之一,他们说:
“穿过这片丰收的不羞花应该能见到久违的荒漠然视之所以为难以表达则兼济天下雨天打孩子曰有朋自远方来自陌生人的信以为真相大白白浪费尽心机不可失声痛哭红了眼不见为净化思想念着丢失很多年的想念”
我的曾祖父,就在这个夜色都在被朗诵的夜里,脱下自己的身上的单褂,盖在睡在他门前树下的曾祖母身上。有幸的是,这个动作吵醒了她,在曾祖母眼中,祖父背后的月亮发出的月光,正好给他做了一个剪影。他们做爱……第二天,吃不羞花。
我也曾被闫茹渔这样吵醒过,海边黎明前天最黑的时候,泪还没干,涨起的潮水离我一步之遥,眼看这就披在我身上的时候,闫茹渔开始了她顽皮的晨练——蒙着眼睛骑自行车,就这么从我张开的手臂上轧了过去,把它轧进沙滩,我猛地睁开眼,初升的太阳稍喷出些光来,闫茹渔在眼前,那也是个剪影。大概她只当轧过了一支海螺。接下来几天,我还睡在被轧过的地方……
第二夜里,曾祖母又要启程了,诗人的泪,也刚好就流到脸颊,他起身跟着曾祖母远行的队伍,跟了几天,族长终于答应让我的曾祖母留下,明年这个时候再带上她。
我当然,没有我曾祖父幸运,之后的几天闫茹渔也没有赶来轧我的手臂哪怕眼睛,或许她换了路线,我一个溜肩小头的同学告诉我,这里根本就没有闫茹渔这个人,可是我手臂确实感觉被轧过,那很疼,当然,眼睛也一样。
这个时候,我的曾祖父与曾祖父或许应该离开,我是说空气的热度已经有些过分,倒不是说这让我失去了耐心和热情,只是,在我叙述故事的过程中,故事发生了变化,这些已经超出了我的控制能力,举个例子,我听村里的老人说,我的诗人曾祖父在认识我的曾祖母之前曾经是个依仗诗歌明亮的隐喻调戏女性的人,一个穿着入时谈吐风趣殷勤的花花公子,喜欢用自己的诗试探年轻姑娘的裙底,甚至他以前对貌美的寡妇说出“柳絮是荷马身上掉落的线头”让她倾倒。有许多年轻的姑娘在睡前房事后吻饮过我曾祖父的眼泪,与他有暧昧情绪的更是不计其数。还有就是,我的曾祖母在接触我的曾祖父之前,也有很多像“不羞花”那样的际遇:一时花开,一时又遭到咀嚼。这样就导致……导致了闫茹渔的故事与我曾祖母的故事在纯洁度上丧失了共性,我有些洁癖,并且受不了在情感上的差距。
其实,还存在其它的因素,比如说,我最近躺在床上的时间很多,但是睡觉的时间却少的可怜,这给了我大批的时间来容许我去想闫茹渔这个人,逐渐的假象越来越多,我却越来越认为这就是闫茹渔本人,那是假的,但是我很想那是真的,就像我不是一个诗人,但是我很想是。更加让人觉得心潮澎湃的是,我见到了闫茹渔,真的闫茹渔,在一个空气滑动流畅的夏日清晨,在一个苍蝇都四处碰壁的草原。于是这个时候,我更愿意让丘出现,丘并不是我的情敌,也不是让我和闫茹渔结识的牵线人,他本是一个陌生人,听说我是赶花人后代之后慕名而来,在迫近黄昏的午后,阳光穿窗而来,屋子里一切都沉默的像群静物,他就这样为我讲起了他的故事。
丘蜷坐在一片阴暗之下,絮絮叨叨的说着,在他说话的大多数时间之中我都在打盹,当然,他并不介意,偶尔也有些话,让我仿佛是在山谷中惊醒,比如说,他说,他喜欢自己是故事的姑娘胜过那些会讲故事的姑娘,但是他更喜欢让他想讲故事的姑娘胜过作为故事的姑娘。丘的长发时不时的垂下搔他的眼目,他很耐烦的把他扫向额头。丘爱上过一个多情的殉道者,殉道者自幼多病,直到现在还不懂的怎么让自己长出头发,但是“她的眼睛有片湖泊”(丘语)。丘喜欢她夜游时目光的炯炯有神,喜欢她沐浴时畅游的那片水域,并且对她的脚踝称赞有加。殉道者拄杖漫步在广袤的沙漠上,丘根本不懂得浪漫,于是他尾随殉道者的那上万里路程根本打不动殉道者的心,甚至都不能令殉道者稍稍动容。殉道者拄着比她高出一倍的拐杖,拐杖在烈日下的沙漠中光合,自给自足。丘跟随着殉道者直到那个令殉道者顿悟的城市,殉道者背叛了自己的“道”,丘称之为“监守自盗”。而后殉道者长出了飘飘的长发,嫁给了容貌姣好的市民小伙子,自此男耕女织歌舞升平。丘不能确定自己的尾随对殉道者离经叛道起了什么决定性作用,他都不敢肯定自己的尾行是否对殉道者的回归起到什么积极作用,哪怕稍稍一点点。
“你的竿,你的杖,都安慰我”丘曾经引用《圣经》里的话来表达他跟随殉道者的目的。
他爱了殉道者一路,直到殉道者爱上了生活爱上了她自己,当然,那个时候的殉道者,已经不被丘所爱,丘爱的是殉道者,但是丘并不想让她殉道,并不想让她因无聊的事情而丧失生命,想让她过上正常人的生活,殉道者做到了,丘踩着沙漠中留下的脚印重新回来,途中几次都昏死过去,幸运的是,悲天悯人的绿洲救活了他,才让他可以千里迢迢的赶来,赶来出演我小说中的人物。
没有错,丘是我的产物,是我小说中的一个并不深情的角色,相较于我其他的人物来说,他长相有些庸俗,鼻梁有些高,手臂有些长,眨眼的周期长一些,仅此而已。他这时赶来,不能不说,很是及时。
丘说,刘易斯•卡洛尔只有一个,他的爱情传奇不应当被一遍又一遍的充当喻体,完成你我一次又一次用以赚取别人眼泪的比喻。同样,孙甘露,也不应该被再提。
丘在我的小说中是个忧郁的作家,他也写些小说,语言并不像我这般讨巧,他语言扎实稳固,叙述准确一针见血,自从他想成为一个小说家之后,就忘记了什么是噱头。为了安抚他远足的劳顿,我本想让他面对失眠的朗月流些眼泪,好歹充当小说的结尾,但是他按捺不住自己的说话欲,因为他看见我格外的亲切,说我像他小说中的一个角色,一个并不起眼的人物。
他说,在小说里,我见到了闫茹渔,然后生了一场大病,险些丧命,后来我结识了闫茹渔,在一个空气滑动流畅的夏日清晨,她来询问我膏肓的病情,高举手杖为我打点滴,滴些泪水为我平复下患病的激情;他还说,闫茹渔就是一种病,无药可医,区别于登高望远,风过江面。他确认我已患病,确认我爱上闫茹渔,并在小说结尾的稍前边,用了一种并不浪漫的方式,把病情和爱情说与了闫茹渔听。
后记:直到小说结束,我还是不免的耽于写生活,还有过小说,到了这个时候,我有些想念我曾祖母,曾祖父,还有丘;自然,我也在想念闫茹渔,有区别的是,这想念,有些过分……
——《玉簪记•问病》
我是赶花人的嫡系,所以我远走他乡不会是为了找一次冲动,我的曾祖母曾由南至北或者由北到南黑白颠倒的涉险,和她的族人一起,追随着“不羞花”(现今已灭绝)的花期,这种木本花卉植株高大,树干粗壮坚硬,所以我曾祖母的族人手掌脚掌宽大,纹理深刻,更加的适合攀爬。他们以“不羞花”大如拳头的花冠为食,编起韧性十足的花蕊为装饰,在树冠的荫庇下休息,用排泄物给予花滋养。不羞花有两次很短的花期,他们由南至北的追赶第一次花期,到了最北头(我很好奇,这个最北端到底在哪里)后返回,又由北至南的与第二次花期随行,如此往返。这个部族的人一生就是一次预谋的远足,或者说,是例行一次祖传的往返。
可是,向哪是往?向哪是返?没有人知道,以前我的曾祖父在一个星稀的夜里躺在床上随口问起过,“你的故乡在哪里?”接着,他因他的失言而付出了代价——直到她最终离开,跟上她赶花的队伍,也没有再跟我的祖父说过一句话,甚至在做爱和望月时,她都沉默不语。
我曾祖父住在一个安分的村里——也就是我的故乡,往南走不到十里地是一座丘陵,这个不大的丘陵镇压了整个村子的邪气和顽皮,村子里的孩子通常在炊烟飘起后三个小时上床睡觉。大人也喜欢早早上床,失眠是种仪式——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在整个村子熄灭、暗下来之后。这群人失眠时,躺在床上,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创作并在心里默诵诗歌,直到把自己感动的热泪盈眶,甚至滂沱不止,才安心睡着。夫妻们常常背对背的躺在床上,安静不发出声音,再过一首诗的时间,他们默契的转过身,眼含热泪的互相致意,一番勉励的亲热之后,各自睡去。
一首诗的时间可能是一刹那,可能是许久;一首诗的长度是三百四十五米,是故乡村庄东西长度减去南北长度,是南边小山的直径,也是我曾祖母旅行所排出的长队;一首诗的重量是二斤三两:我曾祖母一天所食用的不羞花的重量乘以我曾祖父一夜流出的眼泪。
我的曾祖父是村里数得上的好诗人,人们从他早上醒来时肿如新桃的双眼中看得出来,他是令人敬仰的守株待兔者,家中挂着的古老的四格守株待兔水墨画证明了他本分的能力。我内心抚摸着应该画给闫茹渔的画像,有些伤心,与其说我有些想念我的曾祖父,还不如说,我有些乡愁。
我曾祖母的部族携瘟疫而来,已由远至近,在目光尽头冒着蒸汽的地方模糊的逐渐明晰。他们会吃光村里盛开的不羞花,带走重量可观的诗歌。
这夜,酣睡在花下的部族人和失眠中的村民,一起呆在熄灭了的村里,曾祖母的部族人是最早懂得也是最精通符号的一群人,他们在花下的睡姿都传达着一种信息,不管你是看单个一个人的睡姿还是把他们所有人的睡姿连成一句话,不管是从哪个姿势开始到哪个姿势结束,都传达着一种信息,哪怕是把毫不关联的几个睡姿拼凑起来阅读。而且这些睡姿是一个公开的秘密,所有人的都看得懂,所有人却都咬紧牙关,因为它过于直接以至于难以用言语表达,我曾祖父曾努力回忆那夜他们说了些什么,诗歌修为很高的我的曾祖父说,他说可以出口的意思仅仅是他们要表达的万分之一,他们说:
“穿过这片丰收的不羞花应该能见到久违的荒漠然视之所以为难以表达则兼济天下雨天打孩子曰有朋自远方来自陌生人的信以为真相大白白浪费尽心机不可失声痛哭红了眼不见为净化思想念着丢失很多年的想念”
我的曾祖父,就在这个夜色都在被朗诵的夜里,脱下自己的身上的单褂,盖在睡在他门前树下的曾祖母身上。有幸的是,这个动作吵醒了她,在曾祖母眼中,祖父背后的月亮发出的月光,正好给他做了一个剪影。他们做爱……第二天,吃不羞花。
我也曾被闫茹渔这样吵醒过,海边黎明前天最黑的时候,泪还没干,涨起的潮水离我一步之遥,眼看这就披在我身上的时候,闫茹渔开始了她顽皮的晨练——蒙着眼睛骑自行车,就这么从我张开的手臂上轧了过去,把它轧进沙滩,我猛地睁开眼,初升的太阳稍喷出些光来,闫茹渔在眼前,那也是个剪影。大概她只当轧过了一支海螺。接下来几天,我还睡在被轧过的地方……
第二夜里,曾祖母又要启程了,诗人的泪,也刚好就流到脸颊,他起身跟着曾祖母远行的队伍,跟了几天,族长终于答应让我的曾祖母留下,明年这个时候再带上她。
我当然,没有我曾祖父幸运,之后的几天闫茹渔也没有赶来轧我的手臂哪怕眼睛,或许她换了路线,我一个溜肩小头的同学告诉我,这里根本就没有闫茹渔这个人,可是我手臂确实感觉被轧过,那很疼,当然,眼睛也一样。
这个时候,我的曾祖父与曾祖父或许应该离开,我是说空气的热度已经有些过分,倒不是说这让我失去了耐心和热情,只是,在我叙述故事的过程中,故事发生了变化,这些已经超出了我的控制能力,举个例子,我听村里的老人说,我的诗人曾祖父在认识我的曾祖母之前曾经是个依仗诗歌明亮的隐喻调戏女性的人,一个穿着入时谈吐风趣殷勤的花花公子,喜欢用自己的诗试探年轻姑娘的裙底,甚至他以前对貌美的寡妇说出“柳絮是荷马身上掉落的线头”让她倾倒。有许多年轻的姑娘在睡前房事后吻饮过我曾祖父的眼泪,与他有暧昧情绪的更是不计其数。还有就是,我的曾祖母在接触我的曾祖父之前,也有很多像“不羞花”那样的际遇:一时花开,一时又遭到咀嚼。这样就导致……导致了闫茹渔的故事与我曾祖母的故事在纯洁度上丧失了共性,我有些洁癖,并且受不了在情感上的差距。
其实,还存在其它的因素,比如说,我最近躺在床上的时间很多,但是睡觉的时间却少的可怜,这给了我大批的时间来容许我去想闫茹渔这个人,逐渐的假象越来越多,我却越来越认为这就是闫茹渔本人,那是假的,但是我很想那是真的,就像我不是一个诗人,但是我很想是。更加让人觉得心潮澎湃的是,我见到了闫茹渔,真的闫茹渔,在一个空气滑动流畅的夏日清晨,在一个苍蝇都四处碰壁的草原。于是这个时候,我更愿意让丘出现,丘并不是我的情敌,也不是让我和闫茹渔结识的牵线人,他本是一个陌生人,听说我是赶花人后代之后慕名而来,在迫近黄昏的午后,阳光穿窗而来,屋子里一切都沉默的像群静物,他就这样为我讲起了他的故事。
丘蜷坐在一片阴暗之下,絮絮叨叨的说着,在他说话的大多数时间之中我都在打盹,当然,他并不介意,偶尔也有些话,让我仿佛是在山谷中惊醒,比如说,他说,他喜欢自己是故事的姑娘胜过那些会讲故事的姑娘,但是他更喜欢让他想讲故事的姑娘胜过作为故事的姑娘。丘的长发时不时的垂下搔他的眼目,他很耐烦的把他扫向额头。丘爱上过一个多情的殉道者,殉道者自幼多病,直到现在还不懂的怎么让自己长出头发,但是“她的眼睛有片湖泊”(丘语)。丘喜欢她夜游时目光的炯炯有神,喜欢她沐浴时畅游的那片水域,并且对她的脚踝称赞有加。殉道者拄杖漫步在广袤的沙漠上,丘根本不懂得浪漫,于是他尾随殉道者的那上万里路程根本打不动殉道者的心,甚至都不能令殉道者稍稍动容。殉道者拄着比她高出一倍的拐杖,拐杖在烈日下的沙漠中光合,自给自足。丘跟随着殉道者直到那个令殉道者顿悟的城市,殉道者背叛了自己的“道”,丘称之为“监守自盗”。而后殉道者长出了飘飘的长发,嫁给了容貌姣好的市民小伙子,自此男耕女织歌舞升平。丘不能确定自己的尾随对殉道者离经叛道起了什么决定性作用,他都不敢肯定自己的尾行是否对殉道者的回归起到什么积极作用,哪怕稍稍一点点。
“你的竿,你的杖,都安慰我”丘曾经引用《圣经》里的话来表达他跟随殉道者的目的。
他爱了殉道者一路,直到殉道者爱上了生活爱上了她自己,当然,那个时候的殉道者,已经不被丘所爱,丘爱的是殉道者,但是丘并不想让她殉道,并不想让她因无聊的事情而丧失生命,想让她过上正常人的生活,殉道者做到了,丘踩着沙漠中留下的脚印重新回来,途中几次都昏死过去,幸运的是,悲天悯人的绿洲救活了他,才让他可以千里迢迢的赶来,赶来出演我小说中的人物。
没有错,丘是我的产物,是我小说中的一个并不深情的角色,相较于我其他的人物来说,他长相有些庸俗,鼻梁有些高,手臂有些长,眨眼的周期长一些,仅此而已。他这时赶来,不能不说,很是及时。
丘说,刘易斯•卡洛尔只有一个,他的爱情传奇不应当被一遍又一遍的充当喻体,完成你我一次又一次用以赚取别人眼泪的比喻。同样,孙甘露,也不应该被再提。
丘在我的小说中是个忧郁的作家,他也写些小说,语言并不像我这般讨巧,他语言扎实稳固,叙述准确一针见血,自从他想成为一个小说家之后,就忘记了什么是噱头。为了安抚他远足的劳顿,我本想让他面对失眠的朗月流些眼泪,好歹充当小说的结尾,但是他按捺不住自己的说话欲,因为他看见我格外的亲切,说我像他小说中的一个角色,一个并不起眼的人物。
他说,在小说里,我见到了闫茹渔,然后生了一场大病,险些丧命,后来我结识了闫茹渔,在一个空气滑动流畅的夏日清晨,她来询问我膏肓的病情,高举手杖为我打点滴,滴些泪水为我平复下患病的激情;他还说,闫茹渔就是一种病,无药可医,区别于登高望远,风过江面。他确认我已患病,确认我爱上闫茹渔,并在小说结尾的稍前边,用了一种并不浪漫的方式,把病情和爱情说与了闫茹渔听。
后记:直到小说结束,我还是不免的耽于写生活,还有过小说,到了这个时候,我有些想念我曾祖母,曾祖父,还有丘;自然,我也在想念闫茹渔,有区别的是,这想念,有些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