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超
说起我觉得最geek的人,非大学时候的室友王超莫属。这小子一脸尖嘴猴腮却露出些许的文艺气质。虽然看不上他泡妞的样子,但对兄弟却没话说,所以也成了我最好的朋友。他是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察言观色的能手又不失个性。除非是熟识,我想谁也不会想到他嬉闹时土里土气的样子。王超最大的特点就是有着一双深邃,看不透的眼睛。女生为之倾倒。
对了,还没介绍我自己。我来自大寨村。和王超唯一的共同点可能就是我们一个姓。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他后面跟了一个毫无个性的“超”,而我拥有一个土到掉渣的“富贵”。高考的超水平发挥让我收到了燕京大学的offer。
抱着终于可以见见大世面的美好愿望,我坐上了28个小时的火车。一进宿舍就发现这货正在和一个身着长裙的女生聊着海子。我想着大城市就是不一样,18岁就开始聊孩子了。我还在愣神的时候,超的手就伸出来了,说:“你一定是新来的室友吧!你好,我叫王超。”我赶快用手搓了搓裤子,说到:“你,你好!我叫王富贵,说不定我们500年前是一家。”超笑了笑,说:“全国有9000万人姓王,占全国的7.25%,是中国第一大姓。”正当我词穷之时,妹子崇拜的眼神就射向了超。然后我就独自渡过了来寝室的第一天。
上第一节课才发现老师讲的才是英语,以前老教师那浓重的四川式口语就像牙牙学语。更可气的是高中的英语我学得很好,以至于大学老师让我回答问题我都不敢开口,这时王超都会用略带高昂的回答帮我解围。正好那时候骑超的自行车去取明信片的时候把腿摔断了,逃课这件事就变得义正言辞了。不过我还是一跳一跳着来到了教室。面对我的迟到,老师当面表扬了我的学习精神,让班长扶着我回宿舍。我再一抬头,长裙少女出现了,嘀咕了几句就要把我拽走。超这时举着手和老师说我是他室友,他扶着我回去就好了。妹子又闪过崇拜的眼神,而我已经被超架走了。
那时不管是村里还是镇上都没有放电影的设备。所以整个大一,残疾的我就致力于把出生到现在的电影都补回来。超总是笑着说我是用生命在看电影。更多的时候,总是我,超,班长三个人一起去看电影。放《人鬼情未了》的时候,我还不懂爱情,只知道班长看的时候没少用纸巾,超则用他一直带在身上的那条精致的手巾不断地拭去妹子脸上的泪水。我还在感叹《这个杀手不太冷》里leon精湛的枪法时,超就在班长耳边说着悄悄话了。最让我惊讶的是得知《泰坦尼克号》要放的时候,超穿着白底衬衫加小风衣,挽着班长的手就向我走来。我看着自己的军大衣,想着这温度一会儿不冻死你丫。
大二的时候,我迷上了图书馆的管理员小妹。小妹每天都准时来开图书馆的门,从不迟到,所以我将计就计,每次都早早的等着。今天的小妹口中喃喃,仔细一听,是纳兰性德的《饮水》。高中课本并没有学过他的词,我只好请教超。超拿出一本《纳兰性德词传》,叫我好好钻研。我似乎能看懂点什么,但却说不出口。无奈之下只好带着书从图书馆进出,希望引起小妹的注意。终于,在我的第18次走过小妹,也是第一次撞倒小妹的时候,我们有了第一次交谈。我并没有急着道歉,却脱口而出“人生若只如初见”。有了小妹之后,我终于从一个电灯泡变成了另一对couple,好像在赌气着向超炫耀着什么。
其实,我一直很羡慕超的人生。有个好爸爸,人帅气又有风度,就是常常会盯着我看,却一言不发,搞得我不知所措。超为人处事总是那么的从容却不失魄力,组织社团,上台演讲,似乎就没有让他为难的事情。而我总是拍拍军大衣上的灰尘,然后搓搓裤子露出尴尬的笑容,然后接过女生们送给超的情书。大学四年,我始终没有见过超的笑容,即使是班长过来送早饭的时候,亦或是演讲毕台下掌声轰鸣之时。
大三的时候,超以交流生的身份走出了国门。那天的班长并没有哭,而是一直默默地看着那本《纳兰性德词传》》,嘴里嘀咕着“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画悲扇”。我想,超真的狠得下心么,一点也不舍得么?
到了毕业的时候,按照剧情,我应该把小妹带回家,然后生个娃为祖国的四个现代化做贡献。那天我接到了父亲的电话,说是父亲升官,要来燕京,而小妹却要回家和家里人团聚。终于,我们还是分开了。小妹回了老家相亲,媒人给说了一个大户人家,家里有条街,好像条件不错。而我在父亲的帮助下,自己做起了小生意,还算不错。
若干年后的一个酒会,我碰到了班长,她已嫁作人妻,丈夫是有名气的房地产商,想要来燕京发展。我穿着白衬衫和小风衣,和班长聊着那时候一起看电影的趣事。回忆总是有种淡淡的伤感,我发觉经商多年,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能力提升了不少,却缺少了能够谈心的伙伴,别人也很少能从我的眼神中读懂什么。也有不少追求者,可我却不上心。
后来,父亲的政治生涯开始飞黄腾达。父亲觉得我的名字太土,因此改了名,单名一个超字。父亲的朋友送了我一只小狗,叫什么贵宾,我却喜欢管他叫富贵,更接地气。现在我多了一个习惯,就是看以前经典的英文电影,到动情之处,会声情并茂的用伦敦腔说上两句,还会忍不住用下随身的手绢。
对了,还没介绍我自己。我来自大寨村。和王超唯一的共同点可能就是我们一个姓。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他后面跟了一个毫无个性的“超”,而我拥有一个土到掉渣的“富贵”。高考的超水平发挥让我收到了燕京大学的offer。
抱着终于可以见见大世面的美好愿望,我坐上了28个小时的火车。一进宿舍就发现这货正在和一个身着长裙的女生聊着海子。我想着大城市就是不一样,18岁就开始聊孩子了。我还在愣神的时候,超的手就伸出来了,说:“你一定是新来的室友吧!你好,我叫王超。”我赶快用手搓了搓裤子,说到:“你,你好!我叫王富贵,说不定我们500年前是一家。”超笑了笑,说:“全国有9000万人姓王,占全国的7.25%,是中国第一大姓。”正当我词穷之时,妹子崇拜的眼神就射向了超。然后我就独自渡过了来寝室的第一天。
上第一节课才发现老师讲的才是英语,以前老教师那浓重的四川式口语就像牙牙学语。更可气的是高中的英语我学得很好,以至于大学老师让我回答问题我都不敢开口,这时王超都会用略带高昂的回答帮我解围。正好那时候骑超的自行车去取明信片的时候把腿摔断了,逃课这件事就变得义正言辞了。不过我还是一跳一跳着来到了教室。面对我的迟到,老师当面表扬了我的学习精神,让班长扶着我回宿舍。我再一抬头,长裙少女出现了,嘀咕了几句就要把我拽走。超这时举着手和老师说我是他室友,他扶着我回去就好了。妹子又闪过崇拜的眼神,而我已经被超架走了。
那时不管是村里还是镇上都没有放电影的设备。所以整个大一,残疾的我就致力于把出生到现在的电影都补回来。超总是笑着说我是用生命在看电影。更多的时候,总是我,超,班长三个人一起去看电影。放《人鬼情未了》的时候,我还不懂爱情,只知道班长看的时候没少用纸巾,超则用他一直带在身上的那条精致的手巾不断地拭去妹子脸上的泪水。我还在感叹《这个杀手不太冷》里leon精湛的枪法时,超就在班长耳边说着悄悄话了。最让我惊讶的是得知《泰坦尼克号》要放的时候,超穿着白底衬衫加小风衣,挽着班长的手就向我走来。我看着自己的军大衣,想着这温度一会儿不冻死你丫。
大二的时候,我迷上了图书馆的管理员小妹。小妹每天都准时来开图书馆的门,从不迟到,所以我将计就计,每次都早早的等着。今天的小妹口中喃喃,仔细一听,是纳兰性德的《饮水》。高中课本并没有学过他的词,我只好请教超。超拿出一本《纳兰性德词传》,叫我好好钻研。我似乎能看懂点什么,但却说不出口。无奈之下只好带着书从图书馆进出,希望引起小妹的注意。终于,在我的第18次走过小妹,也是第一次撞倒小妹的时候,我们有了第一次交谈。我并没有急着道歉,却脱口而出“人生若只如初见”。有了小妹之后,我终于从一个电灯泡变成了另一对couple,好像在赌气着向超炫耀着什么。
其实,我一直很羡慕超的人生。有个好爸爸,人帅气又有风度,就是常常会盯着我看,却一言不发,搞得我不知所措。超为人处事总是那么的从容却不失魄力,组织社团,上台演讲,似乎就没有让他为难的事情。而我总是拍拍军大衣上的灰尘,然后搓搓裤子露出尴尬的笑容,然后接过女生们送给超的情书。大学四年,我始终没有见过超的笑容,即使是班长过来送早饭的时候,亦或是演讲毕台下掌声轰鸣之时。
大三的时候,超以交流生的身份走出了国门。那天的班长并没有哭,而是一直默默地看着那本《纳兰性德词传》》,嘴里嘀咕着“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画悲扇”。我想,超真的狠得下心么,一点也不舍得么?
到了毕业的时候,按照剧情,我应该把小妹带回家,然后生个娃为祖国的四个现代化做贡献。那天我接到了父亲的电话,说是父亲升官,要来燕京,而小妹却要回家和家里人团聚。终于,我们还是分开了。小妹回了老家相亲,媒人给说了一个大户人家,家里有条街,好像条件不错。而我在父亲的帮助下,自己做起了小生意,还算不错。
若干年后的一个酒会,我碰到了班长,她已嫁作人妻,丈夫是有名气的房地产商,想要来燕京发展。我穿着白衬衫和小风衣,和班长聊着那时候一起看电影的趣事。回忆总是有种淡淡的伤感,我发觉经商多年,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能力提升了不少,却缺少了能够谈心的伙伴,别人也很少能从我的眼神中读懂什么。也有不少追求者,可我却不上心。
后来,父亲的政治生涯开始飞黄腾达。父亲觉得我的名字太土,因此改了名,单名一个超字。父亲的朋友送了我一只小狗,叫什么贵宾,我却喜欢管他叫富贵,更接地气。现在我多了一个习惯,就是看以前经典的英文电影,到动情之处,会声情并茂的用伦敦腔说上两句,还会忍不住用下随身的手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