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
有人说,巴黎太闹,似个迷宫,然而我们在年轻时,是有必要生活在那样的城。
巴黎,北京都是这样的城。
去年十一,我跑去北京找几年未见的姐姐,她穿了米色漏网的小毛衫和白T ,有轻和的阳光,幢幢林立高楼铺陈在首都北京,有鲜红的国旗和某某总部。 有微黄的树叶和煞有介事的秋风,我带着帽子,体会和享受极强的推背感。
后来和T的第一次聊天,他问我为什么想来北京。我说我喜欢那儿,很是喜欢。 他说,哦?来一次就喜欢了? 我说,古味重,我期望的梦想都鲜活在那里。
然后今年,我又来了,换了夏天。很热的北京夏天。
我喜欢北京人的京味和豪气。我听人说,在北京,你很少被拒绝,但一定要习惯被放鸽子。“靠谱”这个词是北京人发明出来的,大概是因为这个城市住着太多不靠谱的人。我理解锻炼那天走湘江,我抱怨脚疼时他对我说,他和斐在北京能从三里屯走到天黑而不探究会去到哪里,他说他走烂了三双鞋。我也是被斐“称赞”过为神行太保的人,都不得不屈服。我猜他们唾沫横飞的谈一整天,谈每一个细节,或许大家都知道那不是真的,但大家都很入戏地成全你的梦想。或许这就是北京。
还记得,我们去三里屯拿Na pizza. 那个被涂鸦的地下车库被我在朋友相册里看到,我甚至能想象到那样的心情。 特别想去那样的小酒吧坐一会,听说小娟常去唱歌的那间酒吧叫“罗杰斯”。书上写,她永远穿着长裙,坐在那儿,唱歌。她喜欢别人听到她的歌声,但不喜欢别人看到她的腿。她讨厌身残志坚这个词,因为身体的残疾只是让她选择了某种生活,而其实,每个人都是一种单独的生活。
在白天在黑夜,都有人拿着那样一把吉他,可能有麦和扩音器,也可能什么都没有,总有那样的一两个人或是几个人听着… 我见过很多次,其实很想驻足欣赏,欣赏他不羁的眼神和张扬的梦想,为他在一曲歌尽鼓掌。在现实无比残酷,浪漫病却泛滥成灾的城市里,每个人都是行为艺术家,因为他们全部的行为都可能被当作艺术。
那天,在北京站下车,眼前的小胡同让我无意中就溜了进去。全中国都流传着王菲住在窦唯家时,每天早起去倒痰盂的故事,我想老北京人倒痰盂也就成了这个城市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常听人说,烦北京老太,巨烦她们身上那皇城根儿下的优越感,动不动就我们北京如何如何。话说回来,她们不也是住着小平房,吃着大白菜饺子。过度的炫耀总是一种自卑。那天和T去前门,他说正儿八经的北京人都开的是的士,反而外地人的名车坐骑漫步京城。对于北京老人来说,城市已经变得面目全非,外地人掌握着几乎全部的社会资源,除了评头论足一番,他们又能做什么呢?
有大大地落地窗和大风呼呼吹的11楼。何潇说,宅男的生活开始了。有八喜的我,被他们嗤之以鼻,然后那天虎哥吃着哈根达斯故意对我说,妹子,还是八喜好啊… 我去,他们都以为我钟情于八喜,我说我要把八喜的口味都吃完。他们又狂笑,说我的减肥计划被幻为泡影。 如果我当初报了北京,时至今日的体重就不是飙升到这个数了,谁会知道是乘以几呢?我爱的pizza 和 冰激凌就足以把我打败。 所以想去一个人的城市,走的时候会有那样莫名的悲伤感,因为要坚强。 要足够可以拿得动大箱子和吉他。要足够懂得别人都不是欠你的,也都没有理由为你付出…
我突然想起那个被杀害在16栋前的学姐,她也是背着大旅行包来到陌生城市,她从家走的时候一定也是那样的眷恋和不舍,踏上火车举起的也是一颗坚强的心。那样一个下午,她一定不会想到自己从此就安静的与世无争了。多么可惜和感伤。我们竟不知死亡会在哪个街角,却在每个街角都遇见了欲望,有时候它们被包装成理想的模样。
巴黎,北京都是这样的城。
去年十一,我跑去北京找几年未见的姐姐,她穿了米色漏网的小毛衫和白T ,有轻和的阳光,幢幢林立高楼铺陈在首都北京,有鲜红的国旗和某某总部。 有微黄的树叶和煞有介事的秋风,我带着帽子,体会和享受极强的推背感。
后来和T的第一次聊天,他问我为什么想来北京。我说我喜欢那儿,很是喜欢。 他说,哦?来一次就喜欢了? 我说,古味重,我期望的梦想都鲜活在那里。
然后今年,我又来了,换了夏天。很热的北京夏天。
我喜欢北京人的京味和豪气。我听人说,在北京,你很少被拒绝,但一定要习惯被放鸽子。“靠谱”这个词是北京人发明出来的,大概是因为这个城市住着太多不靠谱的人。我理解锻炼那天走湘江,我抱怨脚疼时他对我说,他和斐在北京能从三里屯走到天黑而不探究会去到哪里,他说他走烂了三双鞋。我也是被斐“称赞”过为神行太保的人,都不得不屈服。我猜他们唾沫横飞的谈一整天,谈每一个细节,或许大家都知道那不是真的,但大家都很入戏地成全你的梦想。或许这就是北京。
还记得,我们去三里屯拿Na pizza. 那个被涂鸦的地下车库被我在朋友相册里看到,我甚至能想象到那样的心情。 特别想去那样的小酒吧坐一会,听说小娟常去唱歌的那间酒吧叫“罗杰斯”。书上写,她永远穿着长裙,坐在那儿,唱歌。她喜欢别人听到她的歌声,但不喜欢别人看到她的腿。她讨厌身残志坚这个词,因为身体的残疾只是让她选择了某种生活,而其实,每个人都是一种单独的生活。
在白天在黑夜,都有人拿着那样一把吉他,可能有麦和扩音器,也可能什么都没有,总有那样的一两个人或是几个人听着… 我见过很多次,其实很想驻足欣赏,欣赏他不羁的眼神和张扬的梦想,为他在一曲歌尽鼓掌。在现实无比残酷,浪漫病却泛滥成灾的城市里,每个人都是行为艺术家,因为他们全部的行为都可能被当作艺术。
那天,在北京站下车,眼前的小胡同让我无意中就溜了进去。全中国都流传着王菲住在窦唯家时,每天早起去倒痰盂的故事,我想老北京人倒痰盂也就成了这个城市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常听人说,烦北京老太,巨烦她们身上那皇城根儿下的优越感,动不动就我们北京如何如何。话说回来,她们不也是住着小平房,吃着大白菜饺子。过度的炫耀总是一种自卑。那天和T去前门,他说正儿八经的北京人都开的是的士,反而外地人的名车坐骑漫步京城。对于北京老人来说,城市已经变得面目全非,外地人掌握着几乎全部的社会资源,除了评头论足一番,他们又能做什么呢?
有大大地落地窗和大风呼呼吹的11楼。何潇说,宅男的生活开始了。有八喜的我,被他们嗤之以鼻,然后那天虎哥吃着哈根达斯故意对我说,妹子,还是八喜好啊… 我去,他们都以为我钟情于八喜,我说我要把八喜的口味都吃完。他们又狂笑,说我的减肥计划被幻为泡影。 如果我当初报了北京,时至今日的体重就不是飙升到这个数了,谁会知道是乘以几呢?我爱的pizza 和 冰激凌就足以把我打败。 所以想去一个人的城市,走的时候会有那样莫名的悲伤感,因为要坚强。 要足够可以拿得动大箱子和吉他。要足够懂得别人都不是欠你的,也都没有理由为你付出…
我突然想起那个被杀害在16栋前的学姐,她也是背着大旅行包来到陌生城市,她从家走的时候一定也是那样的眷恋和不舍,踏上火车举起的也是一颗坚强的心。那样一个下午,她一定不会想到自己从此就安静的与世无争了。多么可惜和感伤。我们竟不知死亡会在哪个街角,却在每个街角都遇见了欲望,有时候它们被包装成理想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