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1、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
(1)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2)投资人只能是中国公民,不包括港、澳、台同胞(港、澳、台同胞设立的企业为外资企业)。
(3)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例题:
【例题•多选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有( )。(2011年)
A.刑满释放的无业人员甲
B.某民营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乙
C.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体工商户丙
D.一年前曾担任过某破产清算企业的总经理并对其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现为某企业销售人员的丁
【答案】ACD
【解析】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作为投资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1)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
(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4、个人独资企业管理内部事务的内部限制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时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5、法律对受托人职权的法定限制
(1)不得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2)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4)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6、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责任消灭。
7、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金、罚款,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首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
(1)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2)投资人只能是中国公民,不包括港、澳、台同胞(港、澳、台同胞设立的企业为外资企业)。
(3)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例题:
【例题•多选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有( )。(2011年)
A.刑满释放的无业人员甲
B.某民营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乙
C.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体工商户丙
D.一年前曾担任过某破产清算企业的总经理并对其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现为某企业销售人员的丁
【答案】ACD
【解析】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作为投资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1)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
(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4、个人独资企业管理内部事务的内部限制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时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5、法律对受托人职权的法定限制
(1)不得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2)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4)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6、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责任消灭。
7、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金、罚款,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首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