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考论》笔记
“列爵曰封,分土曰建”——清代 张廷玉 等奉敕撰,后 嵇璜 、 刘墉 等奉敕撰, 纪昀 等校订,成书于 乾隆 五十二年( 1787年 )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
封,爵诸侯之土也。从之,从土,从寸,守其制度也。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
建,立朝律也。从聿,从廴。
古代封建二字分用,封做分地、赐爵讲,建做立讲。书中引用不再赘述。只不过,封建一词的用法与这个制度的发展一样,都在不同时期有着略微差异的含义。
“封建”连用始见于春秋末成书的《诗经》,后《左转》等战国及以后成书的典籍则常见。
封建成为完备制度,当在西周初年。《诗·鲁颂·閟宫》——:“王曰叔父,建尔元子,俾侯于鲁,大启尔宇,为周室辅。乃命鲁公,俾侯于东,锡之山川,土田附庸。”就记述了周王封鲁公的故事。后顾颉又依《左传》、《史记》的记载,对“封建”释义曰:“国王把自己的土地和人民分给他的子弟和姻戚叫做“封建”,封是划分土地,建是建立国家。”
而后的春秋战国时期,儒者对封建制度不断进行理想化的修饰。这可能与西周曾经的强大有关,也可能与春秋战国时期思想开放,儒者急于求识立业有关(缘由为笔者臆测,原书并未言及)。其中最有概括力的是《孟子·尽心下》的一段话:“诸侯之宝有三:土地、人民、政事”。这与“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西周不同之处在于,此时的诸侯多了行政权。这又与秦之后的中央集权制大不相同。
西周封建
西周封建制形成于较为后进的周人征服较为先进的殷人及东方诸部族的过程中,这种进化与欧洲封建制的形成有类似之处:欧洲封建制并非自然衍生自罗马的奴隶制,而是由处于氏族社会的日耳曼人的军事征服与罗马的某些因素相结合的产物。其时西周去古未远,氏族社会遗迹甚深。而周武王灭殷商之后,实对(崤)关东之地难以控制,故封禄父(武庚,纣的儿子)于殷。
在殷商,王与诸侯尚未确立君臣名分,到周武王克殷后大分封,仍称诸侯为“友邦君”。直到周公东征平叛,再行分封之时,才明确封建诸侯为周之臣子。王国维指出:由是天子之尊,非复诸侯之长,而为诸侯之君。
《左转》有论,其一曰:“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二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其二曰:“昔周公吊二叔(喵注:指叛乱的管叔、蔡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藩屏周。”这两段话是春秋时人对西周封建制精义的阐发,都把封建的要旨归结于实行宗法制。概言之,西周宗法制包括“嫡长子继承君统”和“余子分封”两项内容,故分封制以宗法制为基旨,宗统与政统合而为一;又与等级制彼此渗透,由分封确认等级,因等级巩固分封。封建制的要旨在“分”,通过分封子弟、功臣,以分治领土,屏卫王室;宗法制的要旨在“合”,通过宗氏间的血缘纽带达到合族目标。至此,如果把夏、商称为“氏族封建制”,那么西周则可称为“宗法封建制”。(喵注:氏族制在权力分配上早期实行平均分配,后期实行家长制,即以一人为长;而宗法制的核心为嫡长子继承制,娣次子为候,庶子为候或卿)
前段引自《左传》的话讲明了西周封建的多级分封制,其中尤以“天子建国,诸侯立家”为大。天子拥有唯一的封侯权,并可干预封国人事(卿大夫)。诸侯可在本国内向卿大夫封赐采邑,但在西周,卿大夫对采邑的权力仅限收取租税。卿大夫供职于诸侯,居于国中而不居采邑,不治采邑之政。王领天下,诸侯领国,卿大夫领家(“家国天下之说由此而生”)。
东周:封建解纽
自东周以来,天子的地位被逐渐削弱,诸侯及卿大夫开始掌握实权。至春秋时期,主要执政阶层降至卿大夫。此时的卿大夫阶层处于其在历史上权力最高的时期,可以掌控其采邑的行政权,甚至国的行政权,即所谓“陪臣执国命”。这里面的缘由,喵以为一方面来自社会动荡,诸侯求贤若渴,世间百家争鸣;另一方面则因为周天子名存实亡,礼法已坏。
而至战国时期,各国相继实行赐爵采邑制。或因亲,或因功。但此时卿大夫于食邑的行政权已被收回,并在现实中难以世袭。这时的封建制度,开始逐渐转向郡县制。宗法分封被淡化,郡县的执政者直接由国君任命,从而在地方行政上实现了君主集权。到战国后期,七大强国均已实行郡县制。
秦汉以下:“郡县”与“封建”镶嵌并存,制度主流非封建
自秦汉以后,郡县制得到稳定继承。但因为现实原因,封建制度或者小的封建作为也偶有穿插。比如秦统一后设三十六郡,天下皆为郡县,子弟无寸土之封,但最后还是给大将王翦封了武城候。设藩削藩,是几乎每一个朝代从设立到稳固都要经历的历程。而在汉代,封建制又卷土重来,汉高祖及之后诸汉帝广封王侯,形成了“郡国并行”的局面。
秦汉至明清两千年间,唐中叶是一个转折点。中唐以后,“均田制”废弛,土地私有化和自由流动趋于顺畅,之后各朝赋税改革,愈益把朝廷对以农民为主体的平民的直接经济关系确定下来。而宋代以来科举制的非身份性特征愈益强势,之后各朝累世为官的世族退隐政治舞台,门阀贵族淡出朝政,官员直接自平民中考选。官僚制度开始取代世卿制。
“役民者,官也;役于官者,民也。郡有守,县有令,乡有长,里有正,其位不同而皆役民者也。”——元·马端临·《文献通考·自序》
“官僚政治国家一般总是趋于职能分离、权力集中;而封建国家则往往职能混合、权力分立。”——塞缪尔·P·亨廷顿。(喵注:这一说法喵以为很有研讨的必要,其成因,其发展,是否与当代中西不同的政治制度有联系)
“夫以封建为天下者,唐、虞、三代也(喵注:即唐尧,虞舜,夏商周);以郡县为天下者,秦、汉、魏、晋、隋、唐也。唐、虞、三代,必能不害其为封建而后王道行;秦、汉、魏、晋、隋、唐,必能不害其为郡县而后伯政(喵注:霸道)举。”——南宋·叶适·《法度总论一》。书中引用此段来说明,即使在封建或者集权的不同社会制度中,王道和霸道,子学和经学也在或隐或显得发展,并非绝对统一。
封建论破(秦汉篇)
秦初统一的时候,始皇曾主持廷议,群臣就“封建——郡县”两制的优劣取舍进行讨论,始皇最后采纳了李斯的意见,国分三十六郡,千余县。之后的公元前二一三年,在始皇的祝寿宴上,淳于越再次进言封建制的好处,主张恢复封建旧法。随后廷议,李斯力辟,更引申出厉行文化专制的论说。其认为古时天下散乱,诸侯并作,都是封建制的错,而今天下已定,士当合力侍君。于是焚书坑儒的故事便开始了...
随后西汉灭秦,刘邦充分吸收了秦朝孤立而亡的教训,在与项羽争战的时候就封了“异姓七国”,建汉之后又封了“同姓九国”。以致文帝的时候,已经有吴王刘濞出露反叛之相。说道汉文帝,很多人可能会联想起古代中国第一个治世“文景之治”,但事情的另一面是:那个“不问苍生问鬼神”的家伙就是汉!文!帝!丫的不作为虽然使人民富足起来,却加速了政权分立,汉下诸侯国的实力越发强盛以致分庭抗礼。当他终于反映过点来想要削藩的时候,久谋起事的吴王刘濞便发动起吴楚七国叛乱来了。最后主削藩的晁错被文帝“悔斩”,而平乱功臣周亚夫亦因耿直死于狱中...(喵注:至于为什么文景之名得以在后期流传,与其说黄老之治休养生息的政策利于人民,不如说这种环境下,那些尚古私学,崇拜王道的文士过的更加舒坦。)但是,七国之乱还是被平定了,之后景帝和武帝慢慢施行削藩政策,专制皇权得到维护,才为汉武帝征讨匈奴奠下基础。
封建论破(唐后篇)
唐后对封建—郡县的讨论有很多,这里指摘选几位比较有代表性的。首先是柳宗元的《封建论》,其对秦汉唐实行郡县制的历史总结为:“有叛人而无叛吏(秦),有叛国而无叛郡(汉),有叛将而无叛州(唐)”。从而肯定了郡县制对维护国内统一的积极作用。而柳宗元在《封建论》的结尾处亦有亮点——“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此句基本终结了以“信古尚贤”为由主张封建制的讨论。
《封建论》之后有很多附议柳宗元的论断,新观点却很少。直到明清之际,士人开始抛开“废封建”的历史必然性,改为努力从政治层面阐发“封建”可资今用的积极意蕴。自此社会对封建—郡县的论断开始有了些辩证的味道。明末·黄宗羲总结利弊,认为“封建之弊,强弱并吞,天子之教有所不加;郡县之弊,疆场之害苦无已时。”并随后提出边境自治说,认为这样可以两全其美。而后顾炎武也指出“封建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而后主张将宋明以来君主独掌的“辟宫、莅政、理财、治军”四权,分割给地方郡县守令,以分权达“厚民生,强国势”之目的。(喵注:分析的不错,但顾炎武你真的想多了)
而到清末民初,随着平定太平天国运动中崛起的湘系、淮系地方势力逐渐强劲,使顾炎武的“寓封建于郡县之中”的议论有了很多支持者。开始提出地方自治论、联省自治论。(喵注:这已经很像当时海外流行的联邦制了)
喵注:总之自明清之后,社会开始辩证的认识封建制和郡县制。封建分权,郡县独裁。效用和风险始终集中在握有权力的一方。或分或合,怕的都是掌权者“不贤”。因此能限制皇权的郡县制和能统御联邦的封建制都是能够弱化相应风险的好的制度,比如君主立宪制,比如联邦总统制。(上面两种政治制度如果做的不好依然会出问题,比如当代的某些虽然有宪法但制约力有限的独裁政权,比如港台等因为权力过于分散而难以形成合力)
而在文化方面,封建与郡县表现出来的差距就明显的多了。有一种说法,叫“孔(子)赖有封建”,正是因为当时封国众多,才给了孔子游历与被赏识和追随的空间。倘若“使圣人生于郡县之世,三试明经不第,则局促于一邦,姓氏湮没,亦遁世无闷已耳,安见其有自立于天下耶?”
郡县制对社会统一的稳定作用,其一方面便是体现在对私学的打压上,像其科举制度和文字狱,都阻碍了多元学说的发展。戴季陶曾说:“是故中国文化之发达,由于地方分权;而文化之退步,由于中央集权。”(喵注:这在当代集中地体现在了对大学的行政干预和高考制度上。虽然有很多人认为,高考是现在最公平的人才选拔制度,但这话其实就像大锅饭是最公平的劳动分配制度一样不靠谱。虽然分治和集权在不同时期和不同领域都可能发挥出不同的效果,但在文化与教育方面,喵还是希望能够更努力一些。该放的放,该抓的抓。(废话)
封建通考
自殷周至明清,封建的含义发生过很多变化,很多时候已与原初的“封土建国”相差甚远。因此使用狭义、广义的封建予以区分。
狭义封建特指殷周尤其西周的“封国土,建诸侯”之制。当时还没有郡县制与之对比。广义封建,指殷周至明清列朝代的种种分封形态。包括秦汉以降在“郡县制”主刀之下推行的“封爵制”,内有“实封”和“虚封”之别,实封如汉初、两晋、明初的实封诸王;虚封指各种“封而不建”,如秦的封爵而不授土,或明永乐后的封爵、授土而不临民。甚至《文献通考》还把唐末的藩镇纳入“封建”。以及,汉唐以下把颁赐周边属国列入封建,以清朝为例,属国有朝鲜、琉球、越南、缅甸等。很多情况下的虚封,实为软禁。
在广义的封建解释下,行政权力的分散都可以称为封建,不管是封而且建、封而不建还是建而不封。吕思勉曾综合广义狭义之说,对封建精义概括为:封建者,一统之反也。秦至清的两千余年,政治的主位是服务于君主集权的“郡县制”,“封建制”不过是辅助性的偏师,两种不同的政治制度镶嵌并存,统归于专制主义君主集权政治的总流之下
第一章,完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
封,爵诸侯之土也。从之,从土,从寸,守其制度也。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
建,立朝律也。从聿,从廴。
古代封建二字分用,封做分地、赐爵讲,建做立讲。书中引用不再赘述。只不过,封建一词的用法与这个制度的发展一样,都在不同时期有着略微差异的含义。
“封建”连用始见于春秋末成书的《诗经》,后《左转》等战国及以后成书的典籍则常见。
封建成为完备制度,当在西周初年。《诗·鲁颂·閟宫》——:“王曰叔父,建尔元子,俾侯于鲁,大启尔宇,为周室辅。乃命鲁公,俾侯于东,锡之山川,土田附庸。”就记述了周王封鲁公的故事。后顾颉又依《左传》、《史记》的记载,对“封建”释义曰:“国王把自己的土地和人民分给他的子弟和姻戚叫做“封建”,封是划分土地,建是建立国家。”
而后的春秋战国时期,儒者对封建制度不断进行理想化的修饰。这可能与西周曾经的强大有关,也可能与春秋战国时期思想开放,儒者急于求识立业有关(缘由为笔者臆测,原书并未言及)。其中最有概括力的是《孟子·尽心下》的一段话:“诸侯之宝有三:土地、人民、政事”。这与“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西周不同之处在于,此时的诸侯多了行政权。这又与秦之后的中央集权制大不相同。
西周封建
西周封建制形成于较为后进的周人征服较为先进的殷人及东方诸部族的过程中,这种进化与欧洲封建制的形成有类似之处:欧洲封建制并非自然衍生自罗马的奴隶制,而是由处于氏族社会的日耳曼人的军事征服与罗马的某些因素相结合的产物。其时西周去古未远,氏族社会遗迹甚深。而周武王灭殷商之后,实对(崤)关东之地难以控制,故封禄父(武庚,纣的儿子)于殷。
在殷商,王与诸侯尚未确立君臣名分,到周武王克殷后大分封,仍称诸侯为“友邦君”。直到周公东征平叛,再行分封之时,才明确封建诸侯为周之臣子。王国维指出:由是天子之尊,非复诸侯之长,而为诸侯之君。
《左转》有论,其一曰:“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二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其二曰:“昔周公吊二叔(喵注:指叛乱的管叔、蔡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藩屏周。”这两段话是春秋时人对西周封建制精义的阐发,都把封建的要旨归结于实行宗法制。概言之,西周宗法制包括“嫡长子继承君统”和“余子分封”两项内容,故分封制以宗法制为基旨,宗统与政统合而为一;又与等级制彼此渗透,由分封确认等级,因等级巩固分封。封建制的要旨在“分”,通过分封子弟、功臣,以分治领土,屏卫王室;宗法制的要旨在“合”,通过宗氏间的血缘纽带达到合族目标。至此,如果把夏、商称为“氏族封建制”,那么西周则可称为“宗法封建制”。(喵注:氏族制在权力分配上早期实行平均分配,后期实行家长制,即以一人为长;而宗法制的核心为嫡长子继承制,娣次子为候,庶子为候或卿)
前段引自《左传》的话讲明了西周封建的多级分封制,其中尤以“天子建国,诸侯立家”为大。天子拥有唯一的封侯权,并可干预封国人事(卿大夫)。诸侯可在本国内向卿大夫封赐采邑,但在西周,卿大夫对采邑的权力仅限收取租税。卿大夫供职于诸侯,居于国中而不居采邑,不治采邑之政。王领天下,诸侯领国,卿大夫领家(“家国天下之说由此而生”)。
东周:封建解纽
自东周以来,天子的地位被逐渐削弱,诸侯及卿大夫开始掌握实权。至春秋时期,主要执政阶层降至卿大夫。此时的卿大夫阶层处于其在历史上权力最高的时期,可以掌控其采邑的行政权,甚至国的行政权,即所谓“陪臣执国命”。这里面的缘由,喵以为一方面来自社会动荡,诸侯求贤若渴,世间百家争鸣;另一方面则因为周天子名存实亡,礼法已坏。
而至战国时期,各国相继实行赐爵采邑制。或因亲,或因功。但此时卿大夫于食邑的行政权已被收回,并在现实中难以世袭。这时的封建制度,开始逐渐转向郡县制。宗法分封被淡化,郡县的执政者直接由国君任命,从而在地方行政上实现了君主集权。到战国后期,七大强国均已实行郡县制。
秦汉以下:“郡县”与“封建”镶嵌并存,制度主流非封建
自秦汉以后,郡县制得到稳定继承。但因为现实原因,封建制度或者小的封建作为也偶有穿插。比如秦统一后设三十六郡,天下皆为郡县,子弟无寸土之封,但最后还是给大将王翦封了武城候。设藩削藩,是几乎每一个朝代从设立到稳固都要经历的历程。而在汉代,封建制又卷土重来,汉高祖及之后诸汉帝广封王侯,形成了“郡国并行”的局面。
秦汉至明清两千年间,唐中叶是一个转折点。中唐以后,“均田制”废弛,土地私有化和自由流动趋于顺畅,之后各朝赋税改革,愈益把朝廷对以农民为主体的平民的直接经济关系确定下来。而宋代以来科举制的非身份性特征愈益强势,之后各朝累世为官的世族退隐政治舞台,门阀贵族淡出朝政,官员直接自平民中考选。官僚制度开始取代世卿制。
“役民者,官也;役于官者,民也。郡有守,县有令,乡有长,里有正,其位不同而皆役民者也。”——元·马端临·《文献通考·自序》
“官僚政治国家一般总是趋于职能分离、权力集中;而封建国家则往往职能混合、权力分立。”——塞缪尔·P·亨廷顿。(喵注:这一说法喵以为很有研讨的必要,其成因,其发展,是否与当代中西不同的政治制度有联系)
“夫以封建为天下者,唐、虞、三代也(喵注:即唐尧,虞舜,夏商周);以郡县为天下者,秦、汉、魏、晋、隋、唐也。唐、虞、三代,必能不害其为封建而后王道行;秦、汉、魏、晋、隋、唐,必能不害其为郡县而后伯政(喵注:霸道)举。”——南宋·叶适·《法度总论一》。书中引用此段来说明,即使在封建或者集权的不同社会制度中,王道和霸道,子学和经学也在或隐或显得发展,并非绝对统一。
封建论破(秦汉篇)
秦初统一的时候,始皇曾主持廷议,群臣就“封建——郡县”两制的优劣取舍进行讨论,始皇最后采纳了李斯的意见,国分三十六郡,千余县。之后的公元前二一三年,在始皇的祝寿宴上,淳于越再次进言封建制的好处,主张恢复封建旧法。随后廷议,李斯力辟,更引申出厉行文化专制的论说。其认为古时天下散乱,诸侯并作,都是封建制的错,而今天下已定,士当合力侍君。于是焚书坑儒的故事便开始了...
随后西汉灭秦,刘邦充分吸收了秦朝孤立而亡的教训,在与项羽争战的时候就封了“异姓七国”,建汉之后又封了“同姓九国”。以致文帝的时候,已经有吴王刘濞出露反叛之相。说道汉文帝,很多人可能会联想起古代中国第一个治世“文景之治”,但事情的另一面是:那个“不问苍生问鬼神”的家伙就是汉!文!帝!丫的不作为虽然使人民富足起来,却加速了政权分立,汉下诸侯国的实力越发强盛以致分庭抗礼。当他终于反映过点来想要削藩的时候,久谋起事的吴王刘濞便发动起吴楚七国叛乱来了。最后主削藩的晁错被文帝“悔斩”,而平乱功臣周亚夫亦因耿直死于狱中...(喵注:至于为什么文景之名得以在后期流传,与其说黄老之治休养生息的政策利于人民,不如说这种环境下,那些尚古私学,崇拜王道的文士过的更加舒坦。)但是,七国之乱还是被平定了,之后景帝和武帝慢慢施行削藩政策,专制皇权得到维护,才为汉武帝征讨匈奴奠下基础。
封建论破(唐后篇)
唐后对封建—郡县的讨论有很多,这里指摘选几位比较有代表性的。首先是柳宗元的《封建论》,其对秦汉唐实行郡县制的历史总结为:“有叛人而无叛吏(秦),有叛国而无叛郡(汉),有叛将而无叛州(唐)”。从而肯定了郡县制对维护国内统一的积极作用。而柳宗元在《封建论》的结尾处亦有亮点——“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此句基本终结了以“信古尚贤”为由主张封建制的讨论。
《封建论》之后有很多附议柳宗元的论断,新观点却很少。直到明清之际,士人开始抛开“废封建”的历史必然性,改为努力从政治层面阐发“封建”可资今用的积极意蕴。自此社会对封建—郡县的论断开始有了些辩证的味道。明末·黄宗羲总结利弊,认为“封建之弊,强弱并吞,天子之教有所不加;郡县之弊,疆场之害苦无已时。”并随后提出边境自治说,认为这样可以两全其美。而后顾炎武也指出“封建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而后主张将宋明以来君主独掌的“辟宫、莅政、理财、治军”四权,分割给地方郡县守令,以分权达“厚民生,强国势”之目的。(喵注:分析的不错,但顾炎武你真的想多了)
而到清末民初,随着平定太平天国运动中崛起的湘系、淮系地方势力逐渐强劲,使顾炎武的“寓封建于郡县之中”的议论有了很多支持者。开始提出地方自治论、联省自治论。(喵注:这已经很像当时海外流行的联邦制了)
喵注:总之自明清之后,社会开始辩证的认识封建制和郡县制。封建分权,郡县独裁。效用和风险始终集中在握有权力的一方。或分或合,怕的都是掌权者“不贤”。因此能限制皇权的郡县制和能统御联邦的封建制都是能够弱化相应风险的好的制度,比如君主立宪制,比如联邦总统制。(上面两种政治制度如果做的不好依然会出问题,比如当代的某些虽然有宪法但制约力有限的独裁政权,比如港台等因为权力过于分散而难以形成合力)
而在文化方面,封建与郡县表现出来的差距就明显的多了。有一种说法,叫“孔(子)赖有封建”,正是因为当时封国众多,才给了孔子游历与被赏识和追随的空间。倘若“使圣人生于郡县之世,三试明经不第,则局促于一邦,姓氏湮没,亦遁世无闷已耳,安见其有自立于天下耶?”
郡县制对社会统一的稳定作用,其一方面便是体现在对私学的打压上,像其科举制度和文字狱,都阻碍了多元学说的发展。戴季陶曾说:“是故中国文化之发达,由于地方分权;而文化之退步,由于中央集权。”(喵注:这在当代集中地体现在了对大学的行政干预和高考制度上。虽然有很多人认为,高考是现在最公平的人才选拔制度,但这话其实就像大锅饭是最公平的劳动分配制度一样不靠谱。虽然分治和集权在不同时期和不同领域都可能发挥出不同的效果,但在文化与教育方面,喵还是希望能够更努力一些。该放的放,该抓的抓。(废话)
封建通考
自殷周至明清,封建的含义发生过很多变化,很多时候已与原初的“封土建国”相差甚远。因此使用狭义、广义的封建予以区分。
狭义封建特指殷周尤其西周的“封国土,建诸侯”之制。当时还没有郡县制与之对比。广义封建,指殷周至明清列朝代的种种分封形态。包括秦汉以降在“郡县制”主刀之下推行的“封爵制”,内有“实封”和“虚封”之别,实封如汉初、两晋、明初的实封诸王;虚封指各种“封而不建”,如秦的封爵而不授土,或明永乐后的封爵、授土而不临民。甚至《文献通考》还把唐末的藩镇纳入“封建”。以及,汉唐以下把颁赐周边属国列入封建,以清朝为例,属国有朝鲜、琉球、越南、缅甸等。很多情况下的虚封,实为软禁。
在广义的封建解释下,行政权力的分散都可以称为封建,不管是封而且建、封而不建还是建而不封。吕思勉曾综合广义狭义之说,对封建精义概括为:封建者,一统之反也。秦至清的两千余年,政治的主位是服务于君主集权的“郡县制”,“封建制”不过是辅助性的偏师,两种不同的政治制度镶嵌并存,统归于专制主义君主集权政治的总流之下
第一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