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
我始终记得我买过一本《九洲》,那是一个初三的下午,天气热的让人握着书的手都在冒汗,然而心里的雀跃几乎是印在脸上的。买了碗凉皮儿,把书和凉皮儿放在一个袋子里,到家的时候发现凉皮儿袋子漏了,书上洒上了醋,浓厚的醋味儿沾染了书的每一页。然而还是闻着醋味儿一页一页的看完了书,当时有一个故事叫做《桃金娘》,现在竟然还能把故事完整的复述出来。
而至今都还记得那本《九洲》的封面是一个白衣飘飘的女仙,裙子却被醋给染成了老旧的暗黄色,散发着异味。之所以那般心疼这书,实在是因为初中时期零花钱不多,一本《九洲》几乎要花我半个月的零花钱,没办法常看。
一本杂志能看多久,我不知道,人的心态总是在变化,当你已经不能再从杂志里获得感情的释放和想要的信息的时候,这本杂志在你这儿恐怕就走到了尽头。我从来没有认真想过这个问题,因为从来以为自己还活在热血和理想的生活当中。直到那天,想起来已经许久都不曾去买《奇幻版》了,心血来潮,跑到书亭要惯常的没有疑问的口气。
“老板,一本《奇幻版》。”
“《奇幻版》?”老板反问,厚镜片儿后面映出的眼神仿佛是一种无声的嘲讽,“《奇幻版》半年前就停刊了。”
我都忘了我是怎么回答的了,看了多年的杂志,如今是他抛弃了我,还是我抛弃了他?
那一瞬间,我仿佛觉得我已经变成了自己少年时代憎恶的那种人,抛弃了自己曾经有过的理想,成为了碌碌无为的大俗人一个。
初一的时候开始看《武侠版》,如今已经九年,只到明年就是个大坎儿,就已经十年了。有的时候觉得自己倍儿牛逼,一本杂志看了九年,家里书柜没有地方放杂志,就在大衣柜旁边的角落里,按照书刊号和时间,一本一本儿的排好。放学回家,就像是葛朗台一般,一定要去检阅我的军队,那种满足感和自豪感,让我理解为什么葛朗台愿意看那些黄澄澄的金币,这些对我而言,也是我的金币。
其实中间有很多次,我不看这些杂志许久,可是没有多久,就会重新拾起,因为总是能看到那些我爱的作家,重新出了书,重新连载,那种喜悦永远促使着人去不停的购买,从四块到六块,不得不说,这是杂志社的阴谋。
可是就是愿意一个劲儿的钻进去,奈何。
飘灯,从此拜为我心中的大神,至今无人超越。今何在,江南,楚惜刀,燕垒生,白饭如霜……
为什么九年还放不下一本杂志?
以前书店老板说武侠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武打么?我为此和他争论许久,再也不愿意跨进那家书店,现在想想真是小孩子气。
放不下,是因为我们印证了彼此的成长。
从一本杂志的创刊,一直看到两百期的大典礼,甚至能准确叫出编辑的名字。喜欢的编辑走了,甚是惋惜。还记得杂志社里面养了一只叫“地板”的猫,因为毛色和地板相近,取了这么个名字。
读第一本书的时候我初一,读到不知道第多少本的时候我大三。
二十岁的年纪,没有什么可以怀念的,唯有曾经还是少年时候的心性还能想起片刻,不知道为什么总能想起来当时看那些书时心里的感觉,仿佛就在昨天。
刚出《听雪楼》系列的时候,沧月的笔触还很稚嫩,结构也不够严谨,故事说实话也没有多精彩,然而,却迸发着少年人应有的锐气。她在杂志上连载《忘川》的时候,已经是二十万字,突然成了个无底深坑,写不下去了,不写了。当时气的是义愤填膺,可是如今想来已经很明白当时她的心情了。过了少年时,再好的文笔,再好的故事架构,总也是让我觉得少了些什么,是的,是锐气,没有锐气了,人变得圆滑了,写出来的文字胸襟虽然广阔了,可是那一腔热血已经没有的当时的温度了。
多少年前看《镜》的时候,恨不得以泪洗面,多少年后重温的时候,心里已经没有当时的热血沸腾了。写故事的人在变,看故事的人也变了。所以,不知为何的时候,当一本杂志没落了之后,悲哀的竟然不能自已。
这大概是因为少年时代不能再来的缘故。
那些我爱的作家们,有的做了编辑,有的去读书,有的去云游,有的每天吃喝玩乐,很少出稿。
正听着歌,刚好放到这一句,这就是江湖。
少年时写武侠,我总是故作老成,感慨江湖。
我爸看了以后告诉我说,你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江湖。
现在依然不知道,只是偶尔感慨,回想过去十年的时候,总是能想到那些故事里,令我哭笑的故人。
如今渐凋零,如同杂志消失在众多的出版物中。
曾经豪气干云,装逼成性,恨不得拿一把刀就去闯江湖的我,也开始看言情,看写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江湖在我心里也淡了,二十岁的人,也很少再去想那些热血喷张的故事了。如今再买杂志,已经是一种习惯,是一种不愿妥协,证明我还年少的妥协。
虽然我不一定买来就会看,可是还是买。
胸襟变小了,那些家国情仇如今已经变成了儿女情长,天下第一关,漠北风沙,如今已经变成了春江水暖,江南闺阁。就连笑傲江湖被改变成了狗屁玩意儿,我还能看的下去,就可见我已经变了。
也许写故事的人都有这样的悲哀,如今自己开始写故事更能明白那种悲哀。深夜当中,那些鲜明的如同活着的人物总能让人产生一种悲哀,无奈的妥协。
人长大了就不再相信童话故事了,白雪公主被毒苹果害死,我竟然开始想这是不是白雪公主的苦肉计。当然,大多数人都爱看阴谋,但是当时深信白马王子和公主幸福生活的小屁孩,如今也变得内心阴暗。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世界,我总是觉得我的世界会比别人大,当然这是小孩子的揣测。
我的世界里有许多和我说话的人,我在脑海中幻想和他们对话,总是觉得自己能看到小说里的人,曾经一度认为自己通灵,能看到精灵和仙女。也一度认为我不是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总有一天会有一个人给我一把剑,然后说,是时候了,去江湖吧。
现在想想,年少无知真他妈的幸福啊,渐长大,渐渐不爱说话。渐长大,越觉得自己无知的跟一个弱智似的,不敢开口说话,生怕被人笑。当时口放厥词,还觉得自己牛逼的不行不行的人,如今真知道错了。
时间能改变很多东西,尤其是少年。
我看的故事里,很多人都爱讲少年。可是我看了那么多,偏偏不爱看古龙,真是奇哉怪也,义气热血明明是古龙挥洒的更好,可是那会儿死迷金庸,觉得那样的架构,那样的人生才不枉活了一遭。
总是幻想自己会早死,那必定是轰轰烈烈的死。
扬刀策马,大漠风沙,北风呼啸,刮在脸上生生的疼,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战死沙场,马革裹尸,流尽最后一滴血,眼睛却必定是看着故国的方向,却不流泪,只是怀念那一口家乡的酒……
这是我少年的幻想,如今却怕的厉害,最好的幻想莫过于做一个店小二,混吃等死。
真是怕了,都不知道怕什么,可能是怕自己的改变,觉得少年真好,多好的幻想,一个人抵挡千军万马,如今想想,针扎着都疼,还千军万马呢,一把刀下来剁掉你一个胳膊,你就嗷嗷等死了,悲哀的可笑啊。
有一次,我已经放弃了《武侠版》的时候,我无意中在地摊儿上看到了过期杂志的售卖,五块钱一本儿的《飞奇幻世界》,我买了十本,太划算了!
因为是放假,留着没看,只是看着上面印着东海龙女,飘灯的大名的时候,内心还是激荡了一下。
在我回到学校,开始正儿八经的准备法律考试的时候,我随意翻开一页,只一句话————“报急报急!突厥泛边——”只一句话,勾起了我的少年幻想,重新开始看武侠。
可还是不复年少情怀,总是悲从中来。
偶尔看到刘克庄的词,突然就忍不住心里的悲哀,想我以后不会也这样吧。
少年自负凌云笔。到而今、春华落尽,满怀萧瑟。
多少的自负都只在少年时代拥有过,如今让你想也是不敢想的,所以不能埋怨这些喜爱的作家写的令你不那么满意了,因为我们本身就已经不再是少年了。
而最好的莫过于还停留在这杂志,这故事之中。
你永远是少年。
青春不曾更改,江湖永远在那儿,充满乐观和激情,邪恶永远打不过正义,公主永远不会出轨。
当少年放慢了脚步,当归家的路已荒芜,是时候去一趟江湖。放下行囊驻足,看见沧海满目,让我想念那故土。
离开太久怕孤独,我把海水灌入酒壶,边喝一口边行一步,你常常说这种味道叫江湖。
这是我最爱的歌。
而至今都还记得那本《九洲》的封面是一个白衣飘飘的女仙,裙子却被醋给染成了老旧的暗黄色,散发着异味。之所以那般心疼这书,实在是因为初中时期零花钱不多,一本《九洲》几乎要花我半个月的零花钱,没办法常看。
一本杂志能看多久,我不知道,人的心态总是在变化,当你已经不能再从杂志里获得感情的释放和想要的信息的时候,这本杂志在你这儿恐怕就走到了尽头。我从来没有认真想过这个问题,因为从来以为自己还活在热血和理想的生活当中。直到那天,想起来已经许久都不曾去买《奇幻版》了,心血来潮,跑到书亭要惯常的没有疑问的口气。
“老板,一本《奇幻版》。”
“《奇幻版》?”老板反问,厚镜片儿后面映出的眼神仿佛是一种无声的嘲讽,“《奇幻版》半年前就停刊了。”
我都忘了我是怎么回答的了,看了多年的杂志,如今是他抛弃了我,还是我抛弃了他?
那一瞬间,我仿佛觉得我已经变成了自己少年时代憎恶的那种人,抛弃了自己曾经有过的理想,成为了碌碌无为的大俗人一个。
初一的时候开始看《武侠版》,如今已经九年,只到明年就是个大坎儿,就已经十年了。有的时候觉得自己倍儿牛逼,一本杂志看了九年,家里书柜没有地方放杂志,就在大衣柜旁边的角落里,按照书刊号和时间,一本一本儿的排好。放学回家,就像是葛朗台一般,一定要去检阅我的军队,那种满足感和自豪感,让我理解为什么葛朗台愿意看那些黄澄澄的金币,这些对我而言,也是我的金币。
其实中间有很多次,我不看这些杂志许久,可是没有多久,就会重新拾起,因为总是能看到那些我爱的作家,重新出了书,重新连载,那种喜悦永远促使着人去不停的购买,从四块到六块,不得不说,这是杂志社的阴谋。
可是就是愿意一个劲儿的钻进去,奈何。
飘灯,从此拜为我心中的大神,至今无人超越。今何在,江南,楚惜刀,燕垒生,白饭如霜……
为什么九年还放不下一本杂志?
以前书店老板说武侠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武打么?我为此和他争论许久,再也不愿意跨进那家书店,现在想想真是小孩子气。
放不下,是因为我们印证了彼此的成长。
从一本杂志的创刊,一直看到两百期的大典礼,甚至能准确叫出编辑的名字。喜欢的编辑走了,甚是惋惜。还记得杂志社里面养了一只叫“地板”的猫,因为毛色和地板相近,取了这么个名字。
读第一本书的时候我初一,读到不知道第多少本的时候我大三。
二十岁的年纪,没有什么可以怀念的,唯有曾经还是少年时候的心性还能想起片刻,不知道为什么总能想起来当时看那些书时心里的感觉,仿佛就在昨天。
刚出《听雪楼》系列的时候,沧月的笔触还很稚嫩,结构也不够严谨,故事说实话也没有多精彩,然而,却迸发着少年人应有的锐气。她在杂志上连载《忘川》的时候,已经是二十万字,突然成了个无底深坑,写不下去了,不写了。当时气的是义愤填膺,可是如今想来已经很明白当时她的心情了。过了少年时,再好的文笔,再好的故事架构,总也是让我觉得少了些什么,是的,是锐气,没有锐气了,人变得圆滑了,写出来的文字胸襟虽然广阔了,可是那一腔热血已经没有的当时的温度了。
多少年前看《镜》的时候,恨不得以泪洗面,多少年后重温的时候,心里已经没有当时的热血沸腾了。写故事的人在变,看故事的人也变了。所以,不知为何的时候,当一本杂志没落了之后,悲哀的竟然不能自已。
这大概是因为少年时代不能再来的缘故。
那些我爱的作家们,有的做了编辑,有的去读书,有的去云游,有的每天吃喝玩乐,很少出稿。
正听着歌,刚好放到这一句,这就是江湖。
少年时写武侠,我总是故作老成,感慨江湖。
我爸看了以后告诉我说,你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江湖。
现在依然不知道,只是偶尔感慨,回想过去十年的时候,总是能想到那些故事里,令我哭笑的故人。
如今渐凋零,如同杂志消失在众多的出版物中。
曾经豪气干云,装逼成性,恨不得拿一把刀就去闯江湖的我,也开始看言情,看写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江湖在我心里也淡了,二十岁的人,也很少再去想那些热血喷张的故事了。如今再买杂志,已经是一种习惯,是一种不愿妥协,证明我还年少的妥协。
虽然我不一定买来就会看,可是还是买。
胸襟变小了,那些家国情仇如今已经变成了儿女情长,天下第一关,漠北风沙,如今已经变成了春江水暖,江南闺阁。就连笑傲江湖被改变成了狗屁玩意儿,我还能看的下去,就可见我已经变了。
也许写故事的人都有这样的悲哀,如今自己开始写故事更能明白那种悲哀。深夜当中,那些鲜明的如同活着的人物总能让人产生一种悲哀,无奈的妥协。
人长大了就不再相信童话故事了,白雪公主被毒苹果害死,我竟然开始想这是不是白雪公主的苦肉计。当然,大多数人都爱看阴谋,但是当时深信白马王子和公主幸福生活的小屁孩,如今也变得内心阴暗。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世界,我总是觉得我的世界会比别人大,当然这是小孩子的揣测。
我的世界里有许多和我说话的人,我在脑海中幻想和他们对话,总是觉得自己能看到小说里的人,曾经一度认为自己通灵,能看到精灵和仙女。也一度认为我不是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总有一天会有一个人给我一把剑,然后说,是时候了,去江湖吧。
现在想想,年少无知真他妈的幸福啊,渐长大,渐渐不爱说话。渐长大,越觉得自己无知的跟一个弱智似的,不敢开口说话,生怕被人笑。当时口放厥词,还觉得自己牛逼的不行不行的人,如今真知道错了。
时间能改变很多东西,尤其是少年。
我看的故事里,很多人都爱讲少年。可是我看了那么多,偏偏不爱看古龙,真是奇哉怪也,义气热血明明是古龙挥洒的更好,可是那会儿死迷金庸,觉得那样的架构,那样的人生才不枉活了一遭。
总是幻想自己会早死,那必定是轰轰烈烈的死。
扬刀策马,大漠风沙,北风呼啸,刮在脸上生生的疼,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战死沙场,马革裹尸,流尽最后一滴血,眼睛却必定是看着故国的方向,却不流泪,只是怀念那一口家乡的酒……
这是我少年的幻想,如今却怕的厉害,最好的幻想莫过于做一个店小二,混吃等死。
真是怕了,都不知道怕什么,可能是怕自己的改变,觉得少年真好,多好的幻想,一个人抵挡千军万马,如今想想,针扎着都疼,还千军万马呢,一把刀下来剁掉你一个胳膊,你就嗷嗷等死了,悲哀的可笑啊。
有一次,我已经放弃了《武侠版》的时候,我无意中在地摊儿上看到了过期杂志的售卖,五块钱一本儿的《飞奇幻世界》,我买了十本,太划算了!
因为是放假,留着没看,只是看着上面印着东海龙女,飘灯的大名的时候,内心还是激荡了一下。
在我回到学校,开始正儿八经的准备法律考试的时候,我随意翻开一页,只一句话————“报急报急!突厥泛边——”只一句话,勾起了我的少年幻想,重新开始看武侠。
可还是不复年少情怀,总是悲从中来。
偶尔看到刘克庄的词,突然就忍不住心里的悲哀,想我以后不会也这样吧。
少年自负凌云笔。到而今、春华落尽,满怀萧瑟。
多少的自负都只在少年时代拥有过,如今让你想也是不敢想的,所以不能埋怨这些喜爱的作家写的令你不那么满意了,因为我们本身就已经不再是少年了。
而最好的莫过于还停留在这杂志,这故事之中。
你永远是少年。
青春不曾更改,江湖永远在那儿,充满乐观和激情,邪恶永远打不过正义,公主永远不会出轨。
当少年放慢了脚步,当归家的路已荒芜,是时候去一趟江湖。放下行囊驻足,看见沧海满目,让我想念那故土。
离开太久怕孤独,我把海水灌入酒壶,边喝一口边行一步,你常常说这种味道叫江湖。
这是我最爱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