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真正的一代巨星
十年前的4月1日,香港文华酒店24楼。一代巨星张国荣纵身跃下,他的离去,让不计其数的影迷歌迷为之心碎,至今。每每4月1日,各地对他的纪念活动便层出不穷,他的影响力如果要拿西方乐坛巨匠相比,也只有迈克尔•杰克逊与约翰•列侬,而在华人艺术家乃至明星中,至今无人可及。香港著名编剧林奕华(作品有关锦鹏导《红玫瑰与白玫瑰》等)曾说,人们对他的怀念,实际上也是籍着他在怀念一个时代。而这样的时代,已经不复再来。
我觉得,这样的说法是对的,至少有这样的情节在其中。今天在豆瓣上看到一个帖子,大约是一个90后发的,他说,其实张国荣唱歌也没这么好,不至于到殿堂级。后边跟帖无数,但其中一个回帖我看到了。那个回帖的内容是:“昨天我还在感慨说不明白那些把张国荣奉为神一样崇拜的人的想法,觉得有些人完全是跟风罢了,有些人给我的理由是长得好,我觉得这种答案关乎审美,见仁见智了,还有说痴情,我只想说我也很痴情,还有说歌好,那我觉得这应该感谢为他写歌的人。其中有一个年长一点的朋友给出的答案是,‘他很真很纯粹,入行到红花了十年时间,红与不红他都在做自己。娱乐圈能人多,有很多大哥大大姐大,细细看去,这些人出来撑别人,撑的都是不如自己的人。张国荣不同,他是真正的惺惺相惜不搏名不博利。最后,他得了忧郁症。他就是人,不是神。’"
这个说法,我深以为是。作为一个自诩的资深铁杆荣迷。我自认是个脑残粉。即不管张国荣如何我都爱他——可是他做过什么不好的么?他这一生曾经最为人争议的,不过是他的双性身份。但这又如何?这是错事么?不是。爱就是爱,永远都是一个美好纯洁的字眼。他与唐先生相爱相知相伴18年,至死不渝。这样的感情谁好意思出来说三道四指手画脚?
且不论他的感情如何,这也是不该拿出来议论的。只说他为何是真正的一代巨星。不妨去看看他这一生如何走过。不妨去一部一部地看他的电影和演唱会,听他的歌。他的作品最能说明一切。
我的记忆最深的,给我震撼最强的,是《霸王别姬》。头一次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我已经成长为一个少女——开始懵懂情与爱。
也开始有了自己的独立思考,真正的思考。这意味着我用自己的意识与思考来对这部电影有了认知,这是一部很好的电影。而张国荣,是这部电影中最灿烂的烟火,就像他的那首歌《我》,“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我就是我,要做最坚强泡沫。”他在这部电影里教会一个少女,什么是坚持,什么是做自己,什么是爱,什么是永远。
乃至他后来的公开出柜——他是香港艺人中第一个公开出柜,向全世界宣布他的爱人是谁的人。他很执着地在做自己。非常认真地做自己。
我记得这一次有媒体采访陈凯歌,请陈凯歌回忆当初与张国荣见面以及拍《霸王别姬》的旧事。陈凯歌说,第一次见到张国荣,觉得他居然是这样一个自然、真实、干净的人。而且是“出淤泥而不染”的那种更加难得的干净。
……这样做自己,这样干净、自然的人,却还是走不出自己,选择了离去。
十年过去,每思及他,都不禁黯然神伤。我愿相信他早做了天使,十年来一直以爱和慈悲,照看着浊世中的你我,鼓励我们,坚持。
突然想起十年前的这一天写下的那篇文字。转到这里,也算是一个交代吧,给自己,给一直爱的哥哥。
——————————————————————————
暗夜飞翔
深夜,去看电影,一个人。
人头少少,坐在空荡荡的影院里随着主角哭哭笑笑。
生命短暂,没有奇迹,不去体验别人的精彩如何度过无聊人生?所以我爱看电影。
并且喜欢独自一人。
因为看时太投入,难免会被旁人视为异类。
现代人日日困在机械中,已经不会那样被轻易感动。
我的弱点就是,太感性。
麻木些也许会比较好,不会太为难自己,更适应这个社会。
可是我偏偏没有麻木。
我的名字,莫然。
电影散场,没有了公车地铁,还好回家的路较近,不妨锻炼锻炼脚力。
天空干净,街道还算干净,风也干净,口袋干净,连手机也没带。难得。
行人比平日少上千倍,汽车废气也少,月亮虽远也还有,脚上鞋子舒适,上海治安很好,没有理由不步行。
已经午夜。明日10点一个会,完了接着又一个会,假若有幸在午休前结束便可与男友A约会,下午写稿审稿交平面估计23点可以收工已经上帝保佑。
这样的日子几乎每日重复,多好,公司业务繁忙,年终又可拿丰厚红包。在这个石头城市有多少人亦同样拼命工作,换来楼宇车子夜夜笙歌的美好生活,我没有资格抱怨,比起那些在边日晒雨淋谋生的人们,已不知有多幸运,吃好住好,年轻漂亮,身体健康,前途一片光明,我快乐。
经过哈根达斯,开始胡思乱想。
已经多久没有光顾,已经多久没有与爱人一同前来?没有哈根达斯也没有亲密爱人的日子我到底过了有多久?连自己也不记得了。
好想大吃一顿,最好马上灯火通明,有一俊美男子打开店门,非常绅士的邀请我……哈哈,真开心。
没有多少时间可以这样发发呆乱乱想的,每天下班累得像条死狗。上车便睡死,真不知哪天会遇上一个变态拉到郊外……
嘿!想点快乐的,比如明天突然放假或者碰上艳遇什么的,嘿嘿。
假若此时有有熟人看到偶,一定认不出来,一个穿着破牛仔裤超大毛衣头发蓬乱的女子,在巴黎春天门前边走边笑,整个疯女形象,怎么可能有艳遇~~`哈哈。
路上行人俞发寥寥,汽车飞快,路灯昏黄,风吹着路上的落叶废纸,起起落落。我继续胡思乱想的前行,前面行人落下一样东西却浑然不觉……
等等……喂!前面的先生,你掉东西了!
他站着,似在等我。
拾起,上前递予他,真是马大哈。
喏,是不是你的?
是的,谢谢你小姐。
他微微欠身,很绅士。
声音迷人,低低的,沙哑的,有点熟悉(真奇怪)听着略带南方味,我有点惊喜。在我看来,声音很重要,声音不好的人,人也好不到哪里去,起码在长相上。他应该是个帅哥,可是背着昏暗的光,看不清他的脸,依稀觉出俊朗。整个人磁场般散发着迷人的引力,让我不由自主的想要与他一起。
没什么的,先生,听口音您似乎从南方过来?广东?
我笑颜一向如花。
都算啊,香港哩边嘅。
哦,几好啊,我地(我们 )都算系他乡遇故知拉。
……
真是难得听到粤语啊。
就这样我把一切金玉良言名言警句淑女条例闺秀规范统统抛后,与这个英俊迷人的陌生男子愉快同行。
正如一切艳遇一般,我们必定会路经一个尚未打烊的酒吧,两人亦很有默契的推门而入。
酒吧不大,灯光很暗,客人很少,侍者也有点懒洋洋的,我们选了一个角落坐下。音乐很轻,是哥哥的老歌,真难得这些酒吧,居然不放鬼佬的爵士。
话不太多,但很愉快,酒一点点的喝着,仍看不清他的脸,只在黑暗中看到他明亮且忧伤的眼睛。
我打了个冷颤。
多么忧伤且迷人的眼睛!我只在银幕上见过三个人能够拥有,尼古拉斯凯奇,哥哥,梁朝伟,没想到,现实生活中居然也有……
我想,我是醉了。
也许,他也有点醉吧。
走出酒吧的时候我依偎着他。
我很热,他很冷。
许是天气转冷了吧,亦或是我喝太多了?
我送你返屋企啊
好啊~~~
他用手裹着我。
我又开始胡思乱想了。天,出门的时候有没有收拾房间?他有没有带着……脸好热。
回家的路突然变得很长,上楼的时间又好似变得很短。
老旧的木楼在脚下发出咭咭咯咯的声响,黑漆漆的楼道,我们轻手轻脚,仿佛16岁那年跟喜欢的高年级男生约会回家。
打开房门我一头倒在床上。
眼睛死死的闭着,用力咬着嘴唇不敢看他。
他开始脱我的鞋子,脱掉牛仔裤,“唉,着牛仔裤睡觉好累嘅。”他继续脱掉我的大毛衣,然后,替我盖上被子!
我大大松了一口气,可是又有点懊恼,难道是我不够美丽?呸!乱想,人家可是君子,唉,绝种了这种人!
他起身。
唔好!
我制止。
留低陪我睡觉先至走好唔好?
我简直厚颜无耻。
他顿一顿,坐下。
乖拉,我唱番只歌仔给你听啊,好睡着了喔。
恩。
你中意边只啊?
哥哥嘅,倩女幽魂啊,我好中意咯。
人生 梦如路长
让那风霜 风霜扑面干
红尘里 美梦有几多方向
找痴痴梦幻中心爱
路随人茫茫
……
低回,沙哑,忧伤,柔媚……
我要看看这个迷人的君子。
挣扎着睁开困顿的双眼,对路广告招牌光线赫赫。
没可能的!这天下竟有这般相似的人。
没可能的,就算是,也不过是一场梦罢。
人生处处,哪里不是一场梦幻呢?
罢罢。
他身上有淡淡的幽香浮动,似梦似幻。
我爱他,不管他是谁。
他在我的额上轻轻一吻,冰冷。
好困。
清早,被头疼疼醒,赶紧起床,狂奔公司。天有雨。
踏入公司就有人大放八卦新闻。
听说没有,哥哥死了!
乱说话!小心舌头烂掉!
可靠消息来的,昨晚,不是玩笑哦!
去!再说打暴你头!
切……
开始工作。
头痛欲裂回到家,深夜。
打开门,打开电视。
屋内仍有他昨夜的香氛,幽幽。
我微笑着,在洗手间听新闻。
香港艺人张………………………
手中杯子坠落,半天醒来狂奔往电视机。
什么?
没可能的!一定是玩笑!
泪下。
心很痛。
脚在流血。
结尾
我至今仍然不能相信。
他的歌,从小听了十几年。
他的电影,尤其是“霸王别姬”,让一个16岁的女孩第一次知道震撼与绝色的美。
我爱他,尽管已经过了追星的年龄,但是他的完美无人能及。
那天晚上的男子再也没有出现,我不知道他是谁。
追
这一生 也在进取 这分钟 却挂念谁 我会说 是唯独你不可失去
好风光 似幻似虚 谁明人生乐趣 我会说 为情为爱 仍然是对
谁比你重要 成功了败了也完全无重要 谁比你重要 狂风与暴雨都因你燃烧 一追再追
只想追赶生命里一分一秒 原来多麽可笑 你是真正目标 一追再追
追踪一些生活最基本需要 原来早不缺少 HA...... 有了你 即使平凡却最重要
好光阴 纵没太多 一分钟又如何 会与你 共同渡过 都不枉过
疯恋多 错误更多 如能从新做过 我会说 愿能为你 提前做错 一追再追
只想追赶生命里一分一秒 原来多麽可笑 你是真正目标 一追再追
追踪一些生活最基本需要 原来早不缺少 HA...... 只得你 会叫我彷佛人群里最重要
有了你 即使沈睡了 也在笑
我觉得,这样的说法是对的,至少有这样的情节在其中。今天在豆瓣上看到一个帖子,大约是一个90后发的,他说,其实张国荣唱歌也没这么好,不至于到殿堂级。后边跟帖无数,但其中一个回帖我看到了。那个回帖的内容是:“昨天我还在感慨说不明白那些把张国荣奉为神一样崇拜的人的想法,觉得有些人完全是跟风罢了,有些人给我的理由是长得好,我觉得这种答案关乎审美,见仁见智了,还有说痴情,我只想说我也很痴情,还有说歌好,那我觉得这应该感谢为他写歌的人。其中有一个年长一点的朋友给出的答案是,‘他很真很纯粹,入行到红花了十年时间,红与不红他都在做自己。娱乐圈能人多,有很多大哥大大姐大,细细看去,这些人出来撑别人,撑的都是不如自己的人。张国荣不同,他是真正的惺惺相惜不搏名不博利。最后,他得了忧郁症。他就是人,不是神。’"
这个说法,我深以为是。作为一个自诩的资深铁杆荣迷。我自认是个脑残粉。即不管张国荣如何我都爱他——可是他做过什么不好的么?他这一生曾经最为人争议的,不过是他的双性身份。但这又如何?这是错事么?不是。爱就是爱,永远都是一个美好纯洁的字眼。他与唐先生相爱相知相伴18年,至死不渝。这样的感情谁好意思出来说三道四指手画脚?
且不论他的感情如何,这也是不该拿出来议论的。只说他为何是真正的一代巨星。不妨去看看他这一生如何走过。不妨去一部一部地看他的电影和演唱会,听他的歌。他的作品最能说明一切。
我的记忆最深的,给我震撼最强的,是《霸王别姬》。头一次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我已经成长为一个少女——开始懵懂情与爱。
也开始有了自己的独立思考,真正的思考。这意味着我用自己的意识与思考来对这部电影有了认知,这是一部很好的电影。而张国荣,是这部电影中最灿烂的烟火,就像他的那首歌《我》,“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我就是我,要做最坚强泡沫。”他在这部电影里教会一个少女,什么是坚持,什么是做自己,什么是爱,什么是永远。
乃至他后来的公开出柜——他是香港艺人中第一个公开出柜,向全世界宣布他的爱人是谁的人。他很执着地在做自己。非常认真地做自己。
我记得这一次有媒体采访陈凯歌,请陈凯歌回忆当初与张国荣见面以及拍《霸王别姬》的旧事。陈凯歌说,第一次见到张国荣,觉得他居然是这样一个自然、真实、干净的人。而且是“出淤泥而不染”的那种更加难得的干净。
……这样做自己,这样干净、自然的人,却还是走不出自己,选择了离去。
十年过去,每思及他,都不禁黯然神伤。我愿相信他早做了天使,十年来一直以爱和慈悲,照看着浊世中的你我,鼓励我们,坚持。
突然想起十年前的这一天写下的那篇文字。转到这里,也算是一个交代吧,给自己,给一直爱的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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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去看电影,一个人。
人头少少,坐在空荡荡的影院里随着主角哭哭笑笑。
生命短暂,没有奇迹,不去体验别人的精彩如何度过无聊人生?所以我爱看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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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偏偏没有麻木。
我的名字,莫然。
电影散场,没有了公车地铁,还好回家的路较近,不妨锻炼锻炼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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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午夜。明日10点一个会,完了接着又一个会,假若有幸在午休前结束便可与男友A约会,下午写稿审稿交平面估计23点可以收工已经上帝保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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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多久没有光顾,已经多久没有与爱人一同前来?没有哈根达斯也没有亲密爱人的日子我到底过了有多久?连自己也不记得了。
好想大吃一顿,最好马上灯火通明,有一俊美男子打开店门,非常绅士的邀请我……哈哈,真开心。
没有多少时间可以这样发发呆乱乱想的,每天下班累得像条死狗。上车便睡死,真不知哪天会遇上一个变态拉到郊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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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若此时有有熟人看到偶,一定认不出来,一个穿着破牛仔裤超大毛衣头发蓬乱的女子,在巴黎春天门前边走边笑,整个疯女形象,怎么可能有艳遇~~`哈哈。
路上行人俞发寥寥,汽车飞快,路灯昏黄,风吹着路上的落叶废纸,起起落落。我继续胡思乱想的前行,前面行人落下一样东西却浑然不觉……
等等……喂!前面的先生,你掉东西了!
他站着,似在等我。
拾起,上前递予他,真是马大哈。
喏,是不是你的?
是的,谢谢你小姐。
他微微欠身,很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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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颜一向如花。
都算啊,香港哩边嘅。
哦,几好啊,我地(我们 )都算系他乡遇故知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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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一切艳遇一般,我们必定会路经一个尚未打烊的酒吧,两人亦很有默契的推门而入。
酒吧不大,灯光很暗,客人很少,侍者也有点懒洋洋的,我们选了一个角落坐下。音乐很轻,是哥哥的老歌,真难得这些酒吧,居然不放鬼佬的爵士。
话不太多,但很愉快,酒一点点的喝着,仍看不清他的脸,只在黑暗中看到他明亮且忧伤的眼睛。
我打了个冷颤。
多么忧伤且迷人的眼睛!我只在银幕上见过三个人能够拥有,尼古拉斯凯奇,哥哥,梁朝伟,没想到,现实生活中居然也有……
我想,我是醉了。
也许,他也有点醉吧。
走出酒吧的时候我依偎着他。
我很热,他很冷。
许是天气转冷了吧,亦或是我喝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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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
他用手裹着我。
我又开始胡思乱想了。天,出门的时候有没有收拾房间?他有没有带着……脸好热。
回家的路突然变得很长,上楼的时间又好似变得很短。
老旧的木楼在脚下发出咭咭咯咯的声响,黑漆漆的楼道,我们轻手轻脚,仿佛16岁那年跟喜欢的高年级男生约会回家。
打开房门我一头倒在床上。
眼睛死死的闭着,用力咬着嘴唇不敢看他。
他开始脱我的鞋子,脱掉牛仔裤,“唉,着牛仔裤睡觉好累嘅。”他继续脱掉我的大毛衣,然后,替我盖上被子!
我大大松了一口气,可是又有点懊恼,难道是我不够美丽?呸!乱想,人家可是君子,唉,绝种了这种人!
他起身。
唔好!
我制止。
留低陪我睡觉先至走好唔好?
我简直厚颜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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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拉,我唱番只歌仔给你听啊,好睡着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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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回,沙哑,忧伤,柔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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挣扎着睁开困顿的双眼,对路广告招牌光线赫赫。
没可能的!这天下竟有这般相似的人。
没可能的,就算是,也不过是一场梦罢。
人生处处,哪里不是一场梦幻呢?
罢罢。
他身上有淡淡的幽香浮动,似梦似幻。
我爱他,不管他是谁。
他在我的额上轻轻一吻,冰冷。
好困。
清早,被头疼疼醒,赶紧起床,狂奔公司。天有雨。
踏入公司就有人大放八卦新闻。
听说没有,哥哥死了!
乱说话!小心舌头烂掉!
可靠消息来的,昨晚,不是玩笑哦!
去!再说打暴你头!
切……
开始工作。
头痛欲裂回到家,深夜。
打开门,打开电视。
屋内仍有他昨夜的香氛,幽幽。
我微笑着,在洗手间听新闻。
香港艺人张………………………
手中杯子坠落,半天醒来狂奔往电视机。
什么?
没可能的!一定是玩笑!
泪下。
心很痛。
脚在流血。
结尾
我至今仍然不能相信。
他的歌,从小听了十几年。
他的电影,尤其是“霸王别姬”,让一个16岁的女孩第一次知道震撼与绝色的美。
我爱他,尽管已经过了追星的年龄,但是他的完美无人能及。
那天晚上的男子再也没有出现,我不知道他是谁。
追
这一生 也在进取 这分钟 却挂念谁 我会说 是唯独你不可失去
好风光 似幻似虚 谁明人生乐趣 我会说 为情为爱 仍然是对
谁比你重要 成功了败了也完全无重要 谁比你重要 狂风与暴雨都因你燃烧 一追再追
只想追赶生命里一分一秒 原来多麽可笑 你是真正目标 一追再追
追踪一些生活最基本需要 原来早不缺少 HA...... 有了你 即使平凡却最重要
好光阴 纵没太多 一分钟又如何 会与你 共同渡过 都不枉过
疯恋多 错误更多 如能从新做过 我会说 愿能为你 提前做错 一追再追
只想追赶生命里一分一秒 原来多麽可笑 你是真正目标 一追再追
追踪一些生活最基本需要 原来早不缺少 HA...... 只得你 会叫我彷佛人群里最重要
有了你 即使沈睡了 也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