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猛的两条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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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猛的“这两段文本的核心意涵是真正的一个君子应该有一种天生的视觉,他能够去找到在“真”的意义上是善的东西和在个别事情上看到“真””的意思是,“客观”的善的可能性,或者说,不是作为“价值判断”的善的理念的可能性。无竟寓讲重华明足以察微、足以察道,实际上就是有nous。苏格拉底的政治哲学转向,某种程度上,是否暗示科学的不可能性,或者说,科学永远只是“经验”科学,而不会有关于不动本原的证明科学,西方现代科学技术的高明不在于是科学,而在于是技术,在于其发明了手机、卫星、核弹头。那么,总体上只会有神人同形同性的科学(或认识),不会有非人的认识。既然如此,那么,科学的最高目标同样是善,而非真(因为不可能,因为人永远是人,不会变成康德的更靠近或者更远离太阳的种族),当然,是善的理念、客观的善,而非你一票我一票的价值判断意义上的善。宇宙的真即宇宙的善。那么,问题是,“个别事情上的真”是什么呢?理念。但理念恰恰是一个家族,一个以善的理念为家长的家族,而非与其他东西毫不相关意义上的客观的概念。从这种意义上看,东西方的“科学”谁优谁劣更耐人寻味,当然,我们是要请苏格拉底做裁判才行,因为苏格拉底达到了“常因自然”。但苏格拉底采取了一种非常别扭的logos,才有了亚里士多德的困惑,即到底如何求助于logos才能达致中道。但中西差异不光在于苏格拉底的别扭的logos,而在于为什么会有这种logos。原因在于,中国圣人“知止”,西方哲人却一心想要干神(非荷马神)才能干的事,就是超越时间。但何以肯定,这种只与人相关的真理是否完全不搭真理的边呢?这里有超越时间这方面,还有种族那方面。在超越时间这方面也许的确能说,与人相关的也可以是超越时间的。但种族无法超越,因为我们无法知道石头怎么想,无法知道天地怎么想。
技艺之为技艺就在于人人能学会。但技艺恰恰不是人人能学会的,不然就不存在技艺高超和技艺低劣之分了。技艺高超和经验有很大关系。技艺这个普遍和经验这个特殊之间,隔着一个判断力。这个判断力就是努斯(重华之眼),就是越过一切繁琐步骤从现象直抵本质的能力(理智直观?-努斯!),就是只有真正的政治家能看到的那个东西(就实践领域而言)。
这的确是常识,但是有良好政治风俗的城邦的常识,也就是能尊崇其政治家(柏拉图意义上的政治家,例如周公)教诲的城邦的常识。在这样一个城邦,才有某种共同感觉。但要把这个常识、这个共同感觉诉诸logos、诉诸言辞,就是苏格拉底也办不到,所以他说,你们要谨防misologos。他干的一件事是被判刑等死,他认为这是明智的、是符合活得好这个目的的。但他要告诉别人,为什么死还是好,他不得不一再讲一些不同的比方(耶稣讲的是小比方,而苏格拉底好讲一些看似论证的比方),如《克力同》中的义务、如《申辩》中的神谕、如《斐多》中的灵魂不死等等。但讲再多的比方,和真实领悟这个特殊如何可以归结到这个普遍、缝合这两者间的鸿沟还是有差别的。这个差别的消除最主要依赖于天分,如颜回、六祖之类的人就能很快领悟。但天分的展现(非天分本身,因为天分本身在大多数情况下无法直接知晓)依赖很多因素,如时间、如因材施教(有人容易被数字说服,有人容易被故事熏陶)。但终究有个限度,就是瞎子无以与乎文章之观。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最终他自己不能领悟(在他的生命限度内,因为我们无法保证教导一万年会出现什么效果),那么,你纵使讲再多,也只能把红色和绿色的差别讲成A赫兹和B赫兹的差别。但A和B的差别无非是三根手指和无根手指的差别。但红和绿到底和三根或者五根手指有什么关系呢,完全没有关系。
努斯是否和科学是不同的路,我想根本原因还是在于苏格拉底的第二次起航的原因,即宇宙的道理无法一时半会搞清楚,而人则有榜样常存(其实人事也无法一时半会搞清楚,但人又需要马上行动,所以有榜样即可)。换句话说,也许科学(非一门门的,而是指总体)可以认为最终极的东西是水、是火、是原子分子,从这个达到现象有个阶梯。而人事上则为了方便,把这个步骤的发现以及终极榜样的设置的争论留给真正的政治家去而已。也就是说,在这两方面,努斯实际上都是无能的,不然哲学何谓。也就是说,真理还不是真理,真人还不是真人,如果真理是真理、真人是真人了,那么必然天人合一。但真人即便还不是真人,也必须看作是真人,不然人就没法生活。事实上,亚氏不光讲明智来自于明智的人,也讲智慧来自于智慧的人。只不过大家最终在谁是智慧的人上莫衷一是,而在谁是明智的人上达成一致。只不过这种一致如今又被破坏了,而且被破坏得如此厉害,以至于阿猫阿狗都相信自己是明智的人了。
我09年听李猛的课时,很受这个两条道路理论的影响,因为我自己学的那一派强调哲学(理论)与政治(实践)的区分和这个有渊源,都来自亚氏。但比亚氏只讲要守这个区分,却没明白讲为何要有这个区分,比亚氏更早的苏格拉底-柏拉图那里似乎有线索。这个区分有两个层次的原因:一个是哲学层次,哲学本身就是爱智慧,这意味着“爱”和“智慧”是不同的东西,爱是动,智慧是不动;一个是实践层次,即政治需要稳定性,需要(在一段时间内)不动的标准、榜样,甚至长时间来看,即便动了,也要假托不动。换言之,最低和最高的皆不动,动的是沟通这两者的。但也许恰恰对于沟通这两者的人而言,智慧和明智并非两条路,并非智慧不动而明智动。因为智慧并非智慧,而不过是爱(动);而明智虽动,却总要显示出某种不动(无言、无为)来。
我似乎也是在仿效海氏,用实践来解说理论?从而是相对主义?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因为道隐于小成,虽然道通为一,但能显现出来的不过是些小成的理论,这些理论本身是相对的。但这个相对的意思不是说任何人的屁话都可以与伏羲的八卦相提并论,而是说,世上到目前为止,存在的可以被用来相对化的理论还仅仅是个位数,其他一切所谓理论都不过是这些个位数的尘垢秕糠罢了。也就是说,我们要重新提出一种可以并列于这些个位数的东西是多么困难,这依赖于前所未有的危机,也许这个所谓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就是,也许还不是,而不过是可以用个位数中的某一个化解的东西,也许不是这其中任何一个能化解的东西。那是否说,这些小成的东西就和道不搭边,从而彼此间不说是矛盾的,至少是没法通的呢?当然不是,因为道不过是一个道,问题只在于为什么会物化。能由物化往上追溯到道的,当然就是掌握了真理的真人。但这不意味着可以写一本《真理大全》来把真理告诉还没有看见真理的人,或者说,如果要写的话,也许这本书的页数会超过天上星星的数量。为什么说作为理论的真理是不动的?因为既然是一,当然不可能动。说到动,已经是从物化的观点来看了。万物皆动,但动之所以动的那个东西是不动的,但这么说几乎没什么意义,因为这么说,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随便看一下就看到了那不动的东西,例如所谓“理智直观”,也许不过是换了一个名称的“抽象”而已。
为什么要区分理论与实践,关键问题在哪?换句话说,为什么在理论中我们执着于一定要看见那个真正的不动的“理”,而在实践中,我们仅仅满足于看见那个也许会随时而动的相对真正的“人”?原因很简单,实践不给我们充足时间(更内在的原因是,实践总是人的实践,我们无法以神的眼光来看待人事,不然,就改变了人事的性质。为什么无法以神的眼光来看待人事呢?因为若如此,也许人事根本就不足观。略提两种可能性,一是也许人不过是很快就毁灭的物种,二是也许人的思考不过是,例如基因的狡计(认识本身的神人同形同性特征?))。但既然现代社会企图用理论来指导实践,那么,理论本身必然也变得和时间一样,不去追求它本身应该追求的不动的东西,而满足于一些可动的小成的东西。例如,分子原子学说,例如,阴阳五行学说。我们看到,实际上这两派之所以堪称真理,并非由于真理本身跳出来宣告的,而不过是由于它们对人“有用”而已。当然,一些有偏见的人会认为,后者不过是中国人(或者这个圈子)的,而前者是普世的。但这难道不和相信人权是普世的是一样幼稚的偏见吗?
李猛的“这两段文本的核心意涵是真正的一个君子应该有一种天生的视觉,他能够去找到在“真”的意义上是善的东西和在个别事情上看到“真””的意思是,“客观”的善的可能性,或者说,不是作为“价值判断”的善的理念的可能性。无竟寓讲重华明足以察微、足以察道,实际上就是有nous。苏格拉底的政治哲学转向,某种程度上,是否暗示科学的不可能性,或者说,科学永远只是“经验”科学,而不会有关于不动本原的证明科学,西方现代科学技术的高明不在于是科学,而在于是技术,在于其发明了手机、卫星、核弹头。那么,总体上只会有神人同形同性的科学(或认识),不会有非人的认识。既然如此,那么,科学的最高目标同样是善,而非真(因为不可能,因为人永远是人,不会变成康德的更靠近或者更远离太阳的种族),当然,是善的理念、客观的善,而非你一票我一票的价值判断意义上的善。宇宙的真即宇宙的善。那么,问题是,“个别事情上的真”是什么呢?理念。但理念恰恰是一个家族,一个以善的理念为家长的家族,而非与其他东西毫不相关意义上的客观的概念。从这种意义上看,东西方的“科学”谁优谁劣更耐人寻味,当然,我们是要请苏格拉底做裁判才行,因为苏格拉底达到了“常因自然”。但苏格拉底采取了一种非常别扭的logos,才有了亚里士多德的困惑,即到底如何求助于logos才能达致中道。但中西差异不光在于苏格拉底的别扭的logos,而在于为什么会有这种logos。原因在于,中国圣人“知止”,西方哲人却一心想要干神(非荷马神)才能干的事,就是超越时间。但何以肯定,这种只与人相关的真理是否完全不搭真理的边呢?这里有超越时间这方面,还有种族那方面。在超越时间这方面也许的确能说,与人相关的也可以是超越时间的。但种族无法超越,因为我们无法知道石头怎么想,无法知道天地怎么想。
技艺之为技艺就在于人人能学会。但技艺恰恰不是人人能学会的,不然就不存在技艺高超和技艺低劣之分了。技艺高超和经验有很大关系。技艺这个普遍和经验这个特殊之间,隔着一个判断力。这个判断力就是努斯(重华之眼),就是越过一切繁琐步骤从现象直抵本质的能力(理智直观?-努斯!),就是只有真正的政治家能看到的那个东西(就实践领域而言)。
这的确是常识,但是有良好政治风俗的城邦的常识,也就是能尊崇其政治家(柏拉图意义上的政治家,例如周公)教诲的城邦的常识。在这样一个城邦,才有某种共同感觉。但要把这个常识、这个共同感觉诉诸logos、诉诸言辞,就是苏格拉底也办不到,所以他说,你们要谨防misologos。他干的一件事是被判刑等死,他认为这是明智的、是符合活得好这个目的的。但他要告诉别人,为什么死还是好,他不得不一再讲一些不同的比方(耶稣讲的是小比方,而苏格拉底好讲一些看似论证的比方),如《克力同》中的义务、如《申辩》中的神谕、如《斐多》中的灵魂不死等等。但讲再多的比方,和真实领悟这个特殊如何可以归结到这个普遍、缝合这两者间的鸿沟还是有差别的。这个差别的消除最主要依赖于天分,如颜回、六祖之类的人就能很快领悟。但天分的展现(非天分本身,因为天分本身在大多数情况下无法直接知晓)依赖很多因素,如时间、如因材施教(有人容易被数字说服,有人容易被故事熏陶)。但终究有个限度,就是瞎子无以与乎文章之观。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最终他自己不能领悟(在他的生命限度内,因为我们无法保证教导一万年会出现什么效果),那么,你纵使讲再多,也只能把红色和绿色的差别讲成A赫兹和B赫兹的差别。但A和B的差别无非是三根手指和无根手指的差别。但红和绿到底和三根或者五根手指有什么关系呢,完全没有关系。
努斯是否和科学是不同的路,我想根本原因还是在于苏格拉底的第二次起航的原因,即宇宙的道理无法一时半会搞清楚,而人则有榜样常存(其实人事也无法一时半会搞清楚,但人又需要马上行动,所以有榜样即可)。换句话说,也许科学(非一门门的,而是指总体)可以认为最终极的东西是水、是火、是原子分子,从这个达到现象有个阶梯。而人事上则为了方便,把这个步骤的发现以及终极榜样的设置的争论留给真正的政治家去而已。也就是说,在这两方面,努斯实际上都是无能的,不然哲学何谓。也就是说,真理还不是真理,真人还不是真人,如果真理是真理、真人是真人了,那么必然天人合一。但真人即便还不是真人,也必须看作是真人,不然人就没法生活。事实上,亚氏不光讲明智来自于明智的人,也讲智慧来自于智慧的人。只不过大家最终在谁是智慧的人上莫衷一是,而在谁是明智的人上达成一致。只不过这种一致如今又被破坏了,而且被破坏得如此厉害,以至于阿猫阿狗都相信自己是明智的人了。
我09年听李猛的课时,很受这个两条道路理论的影响,因为我自己学的那一派强调哲学(理论)与政治(实践)的区分和这个有渊源,都来自亚氏。但比亚氏只讲要守这个区分,却没明白讲为何要有这个区分,比亚氏更早的苏格拉底-柏拉图那里似乎有线索。这个区分有两个层次的原因:一个是哲学层次,哲学本身就是爱智慧,这意味着“爱”和“智慧”是不同的东西,爱是动,智慧是不动;一个是实践层次,即政治需要稳定性,需要(在一段时间内)不动的标准、榜样,甚至长时间来看,即便动了,也要假托不动。换言之,最低和最高的皆不动,动的是沟通这两者的。但也许恰恰对于沟通这两者的人而言,智慧和明智并非两条路,并非智慧不动而明智动。因为智慧并非智慧,而不过是爱(动);而明智虽动,却总要显示出某种不动(无言、无为)来。
我似乎也是在仿效海氏,用实践来解说理论?从而是相对主义?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因为道隐于小成,虽然道通为一,但能显现出来的不过是些小成的理论,这些理论本身是相对的。但这个相对的意思不是说任何人的屁话都可以与伏羲的八卦相提并论,而是说,世上到目前为止,存在的可以被用来相对化的理论还仅仅是个位数,其他一切所谓理论都不过是这些个位数的尘垢秕糠罢了。也就是说,我们要重新提出一种可以并列于这些个位数的东西是多么困难,这依赖于前所未有的危机,也许这个所谓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就是,也许还不是,而不过是可以用个位数中的某一个化解的东西,也许不是这其中任何一个能化解的东西。那是否说,这些小成的东西就和道不搭边,从而彼此间不说是矛盾的,至少是没法通的呢?当然不是,因为道不过是一个道,问题只在于为什么会物化。能由物化往上追溯到道的,当然就是掌握了真理的真人。但这不意味着可以写一本《真理大全》来把真理告诉还没有看见真理的人,或者说,如果要写的话,也许这本书的页数会超过天上星星的数量。为什么说作为理论的真理是不动的?因为既然是一,当然不可能动。说到动,已经是从物化的观点来看了。万物皆动,但动之所以动的那个东西是不动的,但这么说几乎没什么意义,因为这么说,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随便看一下就看到了那不动的东西,例如所谓“理智直观”,也许不过是换了一个名称的“抽象”而已。
为什么要区分理论与实践,关键问题在哪?换句话说,为什么在理论中我们执着于一定要看见那个真正的不动的“理”,而在实践中,我们仅仅满足于看见那个也许会随时而动的相对真正的“人”?原因很简单,实践不给我们充足时间(更内在的原因是,实践总是人的实践,我们无法以神的眼光来看待人事,不然,就改变了人事的性质。为什么无法以神的眼光来看待人事呢?因为若如此,也许人事根本就不足观。略提两种可能性,一是也许人不过是很快就毁灭的物种,二是也许人的思考不过是,例如基因的狡计(认识本身的神人同形同性特征?))。但既然现代社会企图用理论来指导实践,那么,理论本身必然也变得和时间一样,不去追求它本身应该追求的不动的东西,而满足于一些可动的小成的东西。例如,分子原子学说,例如,阴阳五行学说。我们看到,实际上这两派之所以堪称真理,并非由于真理本身跳出来宣告的,而不过是由于它们对人“有用”而已。当然,一些有偏见的人会认为,后者不过是中国人(或者这个圈子)的,而前者是普世的。但这难道不和相信人权是普世的是一样幼稚的偏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