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录或斯坦纳的褶皱(《新京报书评周刊》发表书评完整版本)
本文发表在今日的《新京报书评周刊》上(http://epaper.bjnews.com.cn/html/2013-03/23/content_419564.htm?div=-1),那个版本应该是被删改了一些,这里是完整版本:
忏悔录或斯坦纳的褶皱
维特根斯坦曾认真考虑过写一本自传理清自己的思想与生命,如果这本书能够写完,一定会对我们理解维特根斯坦的思想有重大帮助,但他在自己“逻辑与罪”的问题中纠缠得太深,这部忏悔录式的自传没能完成,维特根斯坦最终放弃了书稿。同样出生于维也纳富庶犹太人家庭的乔治•斯坦纳也有类似的自剖激情,他的“忏悔录”就是这部半文学的自传:《勘误表:经过审视的一生》。
主标题“勘误表”谦逊地表示,他写就的这部生命之书,满是歧途和有待修正的错误。副题目是一个巧妙的双关,既表示这是一部回顾性的自我审视之作,也透露出斯坦纳的自期和自许,他认为自己的一生以歧途的方式完成了苏格拉底的要求,认识自己,自我审视。同时,就像苏格拉底的自辩一样,他的这本书也是一次修辞,他在用这本书为自己的种种倾向和立场辩护,追本溯源地剖析与展示,本就是最好的辩护之一。
表面看来斯坦纳根本无需自辩,他被许多人看作当世最伟大的文学批评家之一,他的《巴别塔之后》(After Babel,只有影印,尚无中译)在翻译理论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那本海德格尔的传记(已有中译)虽然只是薄薄一册,但要言不烦,颇得神髓。他的广博与多产,绝对可以和哈罗德•布鲁姆相提并论。但他也像布鲁姆一样备受争议,尤其是在英语文化圈之内。这是一件颇为反讽的事情,斯坦纳算是一个天然的三语使用者,英德法三种语言他自己都说不清哪个是他的母语。他大半生在美国定居、生活、教学、用英语写作(有时候会去德语法语区用德语法语讲学),但德法文化界对他赞誉备至,而英语文化圈反倒始终对他抱有怀疑和批评。
斯坦纳的谦逊与忧虑并非杞人忧天,这本自传出版后,果然又是毁誉参半。有完全的赞美;也有赞美中夹带的批评,主要是批评他的自传不那么像自传,记生平事件太少,讲观念想法太多;还有些是全盘否定,比如《纽约时报》登载的那篇《经济学人》(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斯坦纳曾是他们的主要供稿人)执行编辑安东尼•戈特利布的评论,其实就是借着书评非常辛辣地批评了斯坦纳的全部写作。
戈特利布的批评颇具代表性,火力集中在作品内容、写作语言本身和写作品格三个方面。内容上来说,他批评斯坦纳的作品驳杂无归,酷爱展示博学,写书如报菜名,各种人名不断;从语言层面来说,他认为斯坦纳的语言臃肿而别扭,文章里充斥着无动词的句子,乱糟糟一团满是不相干的征引和琐屑的语文学辨析;从写作品格来说,他怀疑斯坦纳的真诚,因为有些地方虽然是忏悔,反倒像是在借机炫耀。但如果我们用心翻阅斯坦纳的这份《勘误表》,我们就会发现,所有的指控并不成立。
翻开这本书,初入眼帘的便是蒂罗尔漫天夏雨的气味、声音和颜色。不同的雨各有独特的颜色和气味,对孩童来说尤其如此。世界的独特性让幼年的斯坦纳着迷,而一本关于蒂罗尔和周边封地的纹章的小书,则为他打开了符号与世界之间微妙关系的大门:每一个纹章都对应着相应的城堡、领土、主教辖区或所属修道院。世界是“重重深渊”的无限,就像纹章里一重重嵌套的图形。这样推想出来的世界的无限广阔,让小斯坦纳感到目眩,小小的蒂罗尔就有如此多独特的存在,那整个帝国呢?全欧洲呢?宇宙呢?自感渺小的同时,自由却也到来。这一段描述非常重要,因为正是在这一刻,斯坦纳意识到了无论再全的大全,也不会是“完成了的完全”,所以总有编目工作可以去做,每个人都可以自己去给符号和世界编目,结果便是“所有清单的清单”和“全部存在的大全之大全”(summa summarum)。在这里,斯坦纳第一次认识到他之后做了一辈子的阐释工作的可能性。
这是一项诱人又可怕的工作,需要无限的劳作,但斯坦纳一直不缺乏这种对独特性的好奇心和耐心。树上的每一片叶子都彼此不同,为了确证这个基本而神奇的真理,他冲进磅礴大雨去观察。莱布尼茨的这句名言其来有自,亚里士多德就对“这一个”的特殊性有特别的强调,从“单子”在莱布尼茨思想中的地位就可以看出他对特殊性和差异的强调;而斯宾诺莎则强调作为整体的“自然”以及“从永恒的角度看”。两者的进路是两片不同的叶子,斯坦纳拿起了特殊性这片叶子,早年的维特根斯坦深受斯宾诺莎影响,选取的则是本质和永恒结构。
维特根斯坦中年之后对观察自然也颇有兴趣,曾经每天去分辨水鸟,这种观看的欲望在斯坦纳那里燃烧得更热烈。他批评种种文学理论(theory)忘记了“理论”一词源自古希腊语的观看(theoria),比如梭伦四处游历的观看。这些理论不再有观看的欲望,失去了对文学的耐心,所以斯坦纳批评它们不过是“失去了耐心的直觉”,他想要恢复的,是一种意欲回报文学的理论或观看之道。他的这种愿望从第一部著作开始就从未改变,“我从事的全部研究和教学工作源于《托尔斯泰或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第一个句子:文学批评应该出自对文学的回报之情。”(《托尔斯泰或陀思妥耶夫斯基》第二版序言,1996)
特殊性还是本质,这不仅仅在莱布尼茨与斯宾诺莎的差异中显现出来,也在莎士比亚与拉辛那里展露无遗。莎士比亚的作品用了两万多个不同的词汇,拉辛的则只用了两千多个。斯坦纳认为,这种差异是本体论性质的差异,两者是两种不同的感知世界的方式。莎士比亚是用庞大、开放和流动去表现世界无限的特殊,而拉辛则通过弃绝直击世界的本质。斯坦纳曾在对谈节目中被逼问,非宗教的荒岛读物会带什么,他的选择是《神曲》加上拉辛的《蓓蕾尼斯》,因为这两者更为精练,跟《哥德堡变奏》和贾科梅蒂的人体属于同一个家族,简洁如风。
但在他自己的研究和写作中,斯坦纳却是兼容并包。首先他的文风是驳杂与简洁的奇异混合;其次,他研究的范围非常广,可以把他归入许多学科,但似乎又无法归入任何一个学科。他研究托尔斯泰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博士论文,初稿被驳回,因为那时的牛津甚至还没有比较文学这个学科,人们一时难以接受这种研究方法。多元的视角和进路简直是斯坦纳的名片,他虽然认识到文学中的种种对立,自己却并不偏废。他说自己常常想要做两方或三方的代理人,让一种语言和文学认识到他者的存在,欣赏并尊重他者,并借此实现语言和文学自身的自我更新。这样的工作要靠翻译来完成,所以他对翻译有莫大的期望和兴趣。
他那本《巴别塔之后》细致处理了翻译问题,而这本自传的第七章则是以一种半回忆半讨论的方式展开。他对巴别塔的感谢也出自他对特殊与差异的偏好,出自他对均一化的恐惧。均一化的敉平是人类技艺的趋向,在语言层面的表现就是:小语种在灭绝,英语变得越来越强势。世界的殊异性,对于人类来说,主要靠语言、文明和文学。如果没有了“不同的文学”,还有什么比较文学可做呢?这些思考并非出于斯坦纳对自身学科存在理由的担忧,而是源自他对人类文明自身的关切。
文学的阅读者,不管是否进行研究,阅读文学究竟为了什么?如果说上面的考虑更多偏向“为人”,当斯坦纳引用卡夫卡的时候,文学更多变成了“为己”之学。斯坦纳以此定义何谓“正典式的”阅读,这样的阅读意味着阅读柏拉图、蒙田或帕斯卡之后,尝试以新的方式生活,重新展开生命。“正典式的”阅读是我们审视自身生命并改变它的契机,如果能把握住,就有可能获得但丁所说的“新生”。这再次向我们点明,为何斯坦纳讲这本书的副标题定为“经过审视的生命”,这是经由阅读得来的审视。
如果说阅读是审视,那么写作就是“忏悔”,尤其是这样一部自传的写作。这种忏悔录式的自传,身处奥古斯丁的传统之中。奥古斯丁的《忏悔录》不是要记录奥古斯丁这个个体的生平,而是要去赞颂上帝,如果这本“忏悔录”更多是要赞颂文学、音乐和生命本身,作者个人性的生平记录确实并非最重要的部分,虽然这可能会是读者最感兴趣的部分,比如我们的大学者如何结束了他的处男之身。这可能会让很多读者吃惊,会让一些人觉得尴尬,但在我看来,这恰恰是斯坦纳健康人格和健康文风的表现。这本书的文字有斯坦纳自己欣赏的拉辛风格,或者说是塔西陀式的简洁拉丁文风和蒙田娓娓道来的亲切相结合。
我们可以说,这是一种十八世纪以前的健康文风。英语文化界对这种文风的批评,更多是因为,这种文风违背了以直接、简明为要求的现代日常乃至学术语言。列举人名书名,诗歌式的省略动词,这些被《纽约时报》书评嘲讽的问题,其实是一种更接近莱布尼茨巴洛克风格的褶皱。在这些褶皱中,斯坦纳向我们展示了世界的复杂与多样,用褶皱的方式书写了语言、文学与文明的褶皱。这是以复多反抗均一,用褶皱的复杂和滋生,突破英语文化傲慢的自我封闭与自我中心。可看看斯坦纳墙里开花墙外香的处境,我们就能明白,这种反抗究竟取得了多大成功。也许美国心灵真如另一个布鲁姆所言,正日渐走向封闭。一个不愿真正聆听、领会对方的文明,在其不断的同化中,最终也会吞噬掉自身。
忏悔录或斯坦纳的褶皱
维特根斯坦曾认真考虑过写一本自传理清自己的思想与生命,如果这本书能够写完,一定会对我们理解维特根斯坦的思想有重大帮助,但他在自己“逻辑与罪”的问题中纠缠得太深,这部忏悔录式的自传没能完成,维特根斯坦最终放弃了书稿。同样出生于维也纳富庶犹太人家庭的乔治•斯坦纳也有类似的自剖激情,他的“忏悔录”就是这部半文学的自传:《勘误表:经过审视的一生》。
主标题“勘误表”谦逊地表示,他写就的这部生命之书,满是歧途和有待修正的错误。副题目是一个巧妙的双关,既表示这是一部回顾性的自我审视之作,也透露出斯坦纳的自期和自许,他认为自己的一生以歧途的方式完成了苏格拉底的要求,认识自己,自我审视。同时,就像苏格拉底的自辩一样,他的这本书也是一次修辞,他在用这本书为自己的种种倾向和立场辩护,追本溯源地剖析与展示,本就是最好的辩护之一。
表面看来斯坦纳根本无需自辩,他被许多人看作当世最伟大的文学批评家之一,他的《巴别塔之后》(After Babel,只有影印,尚无中译)在翻译理论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那本海德格尔的传记(已有中译)虽然只是薄薄一册,但要言不烦,颇得神髓。他的广博与多产,绝对可以和哈罗德•布鲁姆相提并论。但他也像布鲁姆一样备受争议,尤其是在英语文化圈之内。这是一件颇为反讽的事情,斯坦纳算是一个天然的三语使用者,英德法三种语言他自己都说不清哪个是他的母语。他大半生在美国定居、生活、教学、用英语写作(有时候会去德语法语区用德语法语讲学),但德法文化界对他赞誉备至,而英语文化圈反倒始终对他抱有怀疑和批评。
斯坦纳的谦逊与忧虑并非杞人忧天,这本自传出版后,果然又是毁誉参半。有完全的赞美;也有赞美中夹带的批评,主要是批评他的自传不那么像自传,记生平事件太少,讲观念想法太多;还有些是全盘否定,比如《纽约时报》登载的那篇《经济学人》(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斯坦纳曾是他们的主要供稿人)执行编辑安东尼•戈特利布的评论,其实就是借着书评非常辛辣地批评了斯坦纳的全部写作。
戈特利布的批评颇具代表性,火力集中在作品内容、写作语言本身和写作品格三个方面。内容上来说,他批评斯坦纳的作品驳杂无归,酷爱展示博学,写书如报菜名,各种人名不断;从语言层面来说,他认为斯坦纳的语言臃肿而别扭,文章里充斥着无动词的句子,乱糟糟一团满是不相干的征引和琐屑的语文学辨析;从写作品格来说,他怀疑斯坦纳的真诚,因为有些地方虽然是忏悔,反倒像是在借机炫耀。但如果我们用心翻阅斯坦纳的这份《勘误表》,我们就会发现,所有的指控并不成立。
翻开这本书,初入眼帘的便是蒂罗尔漫天夏雨的气味、声音和颜色。不同的雨各有独特的颜色和气味,对孩童来说尤其如此。世界的独特性让幼年的斯坦纳着迷,而一本关于蒂罗尔和周边封地的纹章的小书,则为他打开了符号与世界之间微妙关系的大门:每一个纹章都对应着相应的城堡、领土、主教辖区或所属修道院。世界是“重重深渊”的无限,就像纹章里一重重嵌套的图形。这样推想出来的世界的无限广阔,让小斯坦纳感到目眩,小小的蒂罗尔就有如此多独特的存在,那整个帝国呢?全欧洲呢?宇宙呢?自感渺小的同时,自由却也到来。这一段描述非常重要,因为正是在这一刻,斯坦纳意识到了无论再全的大全,也不会是“完成了的完全”,所以总有编目工作可以去做,每个人都可以自己去给符号和世界编目,结果便是“所有清单的清单”和“全部存在的大全之大全”(summa summarum)。在这里,斯坦纳第一次认识到他之后做了一辈子的阐释工作的可能性。
这是一项诱人又可怕的工作,需要无限的劳作,但斯坦纳一直不缺乏这种对独特性的好奇心和耐心。树上的每一片叶子都彼此不同,为了确证这个基本而神奇的真理,他冲进磅礴大雨去观察。莱布尼茨的这句名言其来有自,亚里士多德就对“这一个”的特殊性有特别的强调,从“单子”在莱布尼茨思想中的地位就可以看出他对特殊性和差异的强调;而斯宾诺莎则强调作为整体的“自然”以及“从永恒的角度看”。两者的进路是两片不同的叶子,斯坦纳拿起了特殊性这片叶子,早年的维特根斯坦深受斯宾诺莎影响,选取的则是本质和永恒结构。
维特根斯坦中年之后对观察自然也颇有兴趣,曾经每天去分辨水鸟,这种观看的欲望在斯坦纳那里燃烧得更热烈。他批评种种文学理论(theory)忘记了“理论”一词源自古希腊语的观看(theoria),比如梭伦四处游历的观看。这些理论不再有观看的欲望,失去了对文学的耐心,所以斯坦纳批评它们不过是“失去了耐心的直觉”,他想要恢复的,是一种意欲回报文学的理论或观看之道。他的这种愿望从第一部著作开始就从未改变,“我从事的全部研究和教学工作源于《托尔斯泰或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第一个句子:文学批评应该出自对文学的回报之情。”(《托尔斯泰或陀思妥耶夫斯基》第二版序言,1996)
特殊性还是本质,这不仅仅在莱布尼茨与斯宾诺莎的差异中显现出来,也在莎士比亚与拉辛那里展露无遗。莎士比亚的作品用了两万多个不同的词汇,拉辛的则只用了两千多个。斯坦纳认为,这种差异是本体论性质的差异,两者是两种不同的感知世界的方式。莎士比亚是用庞大、开放和流动去表现世界无限的特殊,而拉辛则通过弃绝直击世界的本质。斯坦纳曾在对谈节目中被逼问,非宗教的荒岛读物会带什么,他的选择是《神曲》加上拉辛的《蓓蕾尼斯》,因为这两者更为精练,跟《哥德堡变奏》和贾科梅蒂的人体属于同一个家族,简洁如风。
但在他自己的研究和写作中,斯坦纳却是兼容并包。首先他的文风是驳杂与简洁的奇异混合;其次,他研究的范围非常广,可以把他归入许多学科,但似乎又无法归入任何一个学科。他研究托尔斯泰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博士论文,初稿被驳回,因为那时的牛津甚至还没有比较文学这个学科,人们一时难以接受这种研究方法。多元的视角和进路简直是斯坦纳的名片,他虽然认识到文学中的种种对立,自己却并不偏废。他说自己常常想要做两方或三方的代理人,让一种语言和文学认识到他者的存在,欣赏并尊重他者,并借此实现语言和文学自身的自我更新。这样的工作要靠翻译来完成,所以他对翻译有莫大的期望和兴趣。
他那本《巴别塔之后》细致处理了翻译问题,而这本自传的第七章则是以一种半回忆半讨论的方式展开。他对巴别塔的感谢也出自他对特殊与差异的偏好,出自他对均一化的恐惧。均一化的敉平是人类技艺的趋向,在语言层面的表现就是:小语种在灭绝,英语变得越来越强势。世界的殊异性,对于人类来说,主要靠语言、文明和文学。如果没有了“不同的文学”,还有什么比较文学可做呢?这些思考并非出于斯坦纳对自身学科存在理由的担忧,而是源自他对人类文明自身的关切。
文学的阅读者,不管是否进行研究,阅读文学究竟为了什么?如果说上面的考虑更多偏向“为人”,当斯坦纳引用卡夫卡的时候,文学更多变成了“为己”之学。斯坦纳以此定义何谓“正典式的”阅读,这样的阅读意味着阅读柏拉图、蒙田或帕斯卡之后,尝试以新的方式生活,重新展开生命。“正典式的”阅读是我们审视自身生命并改变它的契机,如果能把握住,就有可能获得但丁所说的“新生”。这再次向我们点明,为何斯坦纳讲这本书的副标题定为“经过审视的生命”,这是经由阅读得来的审视。
如果说阅读是审视,那么写作就是“忏悔”,尤其是这样一部自传的写作。这种忏悔录式的自传,身处奥古斯丁的传统之中。奥古斯丁的《忏悔录》不是要记录奥古斯丁这个个体的生平,而是要去赞颂上帝,如果这本“忏悔录”更多是要赞颂文学、音乐和生命本身,作者个人性的生平记录确实并非最重要的部分,虽然这可能会是读者最感兴趣的部分,比如我们的大学者如何结束了他的处男之身。这可能会让很多读者吃惊,会让一些人觉得尴尬,但在我看来,这恰恰是斯坦纳健康人格和健康文风的表现。这本书的文字有斯坦纳自己欣赏的拉辛风格,或者说是塔西陀式的简洁拉丁文风和蒙田娓娓道来的亲切相结合。
我们可以说,这是一种十八世纪以前的健康文风。英语文化界对这种文风的批评,更多是因为,这种文风违背了以直接、简明为要求的现代日常乃至学术语言。列举人名书名,诗歌式的省略动词,这些被《纽约时报》书评嘲讽的问题,其实是一种更接近莱布尼茨巴洛克风格的褶皱。在这些褶皱中,斯坦纳向我们展示了世界的复杂与多样,用褶皱的方式书写了语言、文学与文明的褶皱。这是以复多反抗均一,用褶皱的复杂和滋生,突破英语文化傲慢的自我封闭与自我中心。可看看斯坦纳墙里开花墙外香的处境,我们就能明白,这种反抗究竟取得了多大成功。也许美国心灵真如另一个布鲁姆所言,正日渐走向封闭。一个不愿真正聆听、领会对方的文明,在其不断的同化中,最终也会吞噬掉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