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读《维特根斯坦传》
就理解伦理、审美、宗教、数学和哲学而言,理论没有用。在石里克论伦理学的著作中区分了两种善之本质的观念:根据第一种观念,善是善的,因为它是上帝想要的东西;根据第二种,上帝是因为善是善的而想要善。石里克说第二种更深刻。相反,维特根斯坦坚称第一种更深刻:“因为它切断了引向对善为何是善作出任何解释的路;第二种是浅薄的、理性主义的观念,按照这一观念,你‘仿佛’能对善的东西给出理由”:第一种观念清楚地说,善的本质与事实毫无关系,因此不能被任何命题解释。如果有什么命题准确地表达了我的想法,那就是这句话:“上帝命令的东西,那就是善”。P309我很能想象一种宗教,其中没有教义命题,因此没有言辞。显然,宗教的本质不能与“人们在谈论”扯上任何关系,或不如说:人们在谈论,这本身是一种宗教行为的一部分,而不是一种理论。因此,所用的言辞是真是假还是无意义,也根本无所谓。在宗教中,言辞也不是隐喻性的;否则就有可能用平常的话说出同样的东西。P310基督教不是一种学说,我是指,它不是一种谈论人的灵魂发生了什么,将发生什么的理论,而是对某种人类生活里实际发生的事情的描述。因为“罪之意识”是一种实在的事件,绝望和经由信仰而得救也是如此。谈论那种事情的人(例如班扬)只是在描述他们身上发生了什么,无论人们想把多少光彩涂到上面。P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