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回 急先锋东郭争功 青面兽北京斗武
北京大名府留守司,上马管军,下马管民,最有权势。这个留守,自然意料之中地来自掌权集团内部,乃是梁中书梁世杰,当朝太师蔡京的女婿。
杨志充军到彼,由梁中书接收,当厅就开了枷,留在厅前听用——原来又是故人,当初在东京时梁中书曾认得杨志。杨志备述高太尉不容复职,使尽钱财,将宝刀货卖,因而杀死牛二的实情,梁中书的反应是“听得大喜”,让人疑惑。喜从何来?喜高太尉的敌人就是自己的朋友不成?通观前后文,则奸臣集团内部的倾轧并没有浮出水面。还当是喜杨志被充军并非因为为恶,而是清白之人,则自己得了一个可用的人才。又是故人,信得过,自有可喜。杨志的身份随着领导和部门的不同也跟着转变,这本无可厚非,但是,这其中跟着转变的还有法律刑事责任,则又深可玩味。彼时的国家与法制,“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最高标榜,但实际从未实现过,不但如此,法律的执行在各地区各部门之间也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和协调,各行其是。甚至可以说,律法从来都是虚无而高高在上的,也因而执行起来,就会不近人情,或者恰反之,可以随意篡改。
这梁中书,来自掌权集团,但其实只是个线索式人物,要由他,以蔡京女婿的身份,将杨志送进生辰纲的陷坑。此时,自然也先要由他将杨志一力抬举,日后方能担此重任。而这一力抬举所使用的办法,其实相当开明进步。
而对杨志而言,此处正可谓“柳暗花明又一村”,英雄末路,然后来个触底反弹。本就指望“把一身本事,边庭上一枪一刀,博个封妻荫子”,至此,才真正入了军中,得其所哉。梁中书要抬举他做军官,恐众人不服,于是演武,要杨志凭本事挣名分。
于是先战周瑾,大胜。再战索超,不分胜败,于是双双升任。
这一回,于文字上十分酣畅淋漓,写军中对垒,写比武骑射,每每令人击节赞叹。想来,此处最能证明《水浒传》的出身:盖民间口头文学的说书话本贡献最大。这一回,若出于说书人之口,则不知又能添多少神采。只听那周瑾跃马到于厅前,下马插枪,“暴雷也似声个大喏”;只见杨志马上听得弓弦响,“扭回身,就鞍上把那只箭只一绰,绰在手里,便纵马入演武厅前撇下周瑾的箭”;只闻“将台上又把黄旗招动,又发了一通擂,两军齐呐一声喊。教场中谁敢做声,静荡荡的。再一声锣响,扯起净平白旗,两下众官没一个敢走动胡言说话,静静地立着”。那索超,“为是他性急,撮盐入火,为国家面上只要争气,当先厮杀,以此人都叫他做‘急先锋’”。那李成分付索超道:“你却难比别人,周瑾是你徒弟,先自输了。你若有些疏失,吃他把大名府军官都看得轻了。我有一匹惯曾上阵的战马,并一副披挂,都借与你,小心在意,休教折了锐气。”
一句句读来,一人人品来,一节节看来,无不使人振奋昂扬。
想来,民间百姓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故事里,最引人遐思的,自然是爱情,爱情之外,大概无外富贵和权威。帝王的尊贵贤能,以及勇力过人的将军在军中一呼百应视死如归的壮烈,都在其列。大好河山,当有帝王值得倚靠寄托,也值得这一种忠心不二的守护。此处,在梁中书带领的演武教场上,实在看不出来这个国家到底能有什么忧患飘摇,纪律严明的部队,任人唯贤的长官,身怀绝技的良将能士,各个分明。
难道,作者又于此寄寓了自己幽微的褒贬?——将士自是骁勇,但大宋祸败的根本,是文官集团朽烂而自利的统治,是白社会积重难返的务虚之道,文官当权,辖制了武道功能的发挥,更阻断了英雄走上正途的道路。文武之间,作者站在了武力和好汉一边,清楚明白。
通观全书,又会发现,梁山就算至巅峰时期,人强马壮,也从未有此一种威严,到底不过是是匪气痞气狠气,当中,也站着此刻尚唯思报国的杨志和索超。魔君到底还是魔君,无论天罡地煞。而军中良将和寨里好汉之间的差别,其实只在一个名分。梁山归根结底的追求,实在不过是一个名分而已,所以,它必然要走上受招安的道路,坚定而固执。
杨志充军到彼,由梁中书接收,当厅就开了枷,留在厅前听用——原来又是故人,当初在东京时梁中书曾认得杨志。杨志备述高太尉不容复职,使尽钱财,将宝刀货卖,因而杀死牛二的实情,梁中书的反应是“听得大喜”,让人疑惑。喜从何来?喜高太尉的敌人就是自己的朋友不成?通观前后文,则奸臣集团内部的倾轧并没有浮出水面。还当是喜杨志被充军并非因为为恶,而是清白之人,则自己得了一个可用的人才。又是故人,信得过,自有可喜。杨志的身份随着领导和部门的不同也跟着转变,这本无可厚非,但是,这其中跟着转变的还有法律刑事责任,则又深可玩味。彼时的国家与法制,“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最高标榜,但实际从未实现过,不但如此,法律的执行在各地区各部门之间也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和协调,各行其是。甚至可以说,律法从来都是虚无而高高在上的,也因而执行起来,就会不近人情,或者恰反之,可以随意篡改。
这梁中书,来自掌权集团,但其实只是个线索式人物,要由他,以蔡京女婿的身份,将杨志送进生辰纲的陷坑。此时,自然也先要由他将杨志一力抬举,日后方能担此重任。而这一力抬举所使用的办法,其实相当开明进步。
而对杨志而言,此处正可谓“柳暗花明又一村”,英雄末路,然后来个触底反弹。本就指望“把一身本事,边庭上一枪一刀,博个封妻荫子”,至此,才真正入了军中,得其所哉。梁中书要抬举他做军官,恐众人不服,于是演武,要杨志凭本事挣名分。
于是先战周瑾,大胜。再战索超,不分胜败,于是双双升任。
这一回,于文字上十分酣畅淋漓,写军中对垒,写比武骑射,每每令人击节赞叹。想来,此处最能证明《水浒传》的出身:盖民间口头文学的说书话本贡献最大。这一回,若出于说书人之口,则不知又能添多少神采。只听那周瑾跃马到于厅前,下马插枪,“暴雷也似声个大喏”;只见杨志马上听得弓弦响,“扭回身,就鞍上把那只箭只一绰,绰在手里,便纵马入演武厅前撇下周瑾的箭”;只闻“将台上又把黄旗招动,又发了一通擂,两军齐呐一声喊。教场中谁敢做声,静荡荡的。再一声锣响,扯起净平白旗,两下众官没一个敢走动胡言说话,静静地立着”。那索超,“为是他性急,撮盐入火,为国家面上只要争气,当先厮杀,以此人都叫他做‘急先锋’”。那李成分付索超道:“你却难比别人,周瑾是你徒弟,先自输了。你若有些疏失,吃他把大名府军官都看得轻了。我有一匹惯曾上阵的战马,并一副披挂,都借与你,小心在意,休教折了锐气。”
一句句读来,一人人品来,一节节看来,无不使人振奋昂扬。
想来,民间百姓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故事里,最引人遐思的,自然是爱情,爱情之外,大概无外富贵和权威。帝王的尊贵贤能,以及勇力过人的将军在军中一呼百应视死如归的壮烈,都在其列。大好河山,当有帝王值得倚靠寄托,也值得这一种忠心不二的守护。此处,在梁中书带领的演武教场上,实在看不出来这个国家到底能有什么忧患飘摇,纪律严明的部队,任人唯贤的长官,身怀绝技的良将能士,各个分明。
难道,作者又于此寄寓了自己幽微的褒贬?——将士自是骁勇,但大宋祸败的根本,是文官集团朽烂而自利的统治,是白社会积重难返的务虚之道,文官当权,辖制了武道功能的发挥,更阻断了英雄走上正途的道路。文武之间,作者站在了武力和好汉一边,清楚明白。
通观全书,又会发现,梁山就算至巅峰时期,人强马壮,也从未有此一种威严,到底不过是是匪气痞气狠气,当中,也站着此刻尚唯思报国的杨志和索超。魔君到底还是魔君,无论天罡地煞。而军中良将和寨里好汉之间的差别,其实只在一个名分。梁山归根结底的追求,实在不过是一个名分而已,所以,它必然要走上受招安的道路,坚定而固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