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处处有风险(一)
生活处处有风险(一) 作者:孟凡营律师
人生真的是很不容易,天灾人祸,或许我们的生命会不知在哪一刻玩完,当然这是上帝的问题,不是我们所能考虑的。我所关心的只是生活中或许在不经意间,你便会陷入法律纠纷泥潭的风险。婚姻家庭矛盾、合同纠纷、侵权损害赔偿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等等,不管你是主动地还是被动的,也不管你是无辜的还是应受的,这个时候便会花费你大量的精力财力去处理,而且一旦处理不当,都可能会让你陷入无比窘迫的境地,甚至影响终生。所谓人生处处有风险,我们要小心防范。律师职业的敏感让我对生活中这一类的小案件比较关注,暂且选几例当事人咨询的、法制节目报道的生活中真实发生的事情略作聊资吧。
1、“随意签名惹的祸”:张三和李四同桌打麻将打的比较投机,临结束张三向李四索要联系方式,李四随手找了一张白纸写上:“李四 137xxxxxxx”交给张三,之后两人关系一直不错。后来过了很长时间,李四突然收到法庭的传票,是张三把李四给告了,要求李四返还借款2万元,主要证据就是一张借条,内容如下:
借条
今借到张三2万元人民币,xxx时间归还。
李四 137xxxxxxx
x年x月x日
到了法庭上是要讲证据的,有了这张借条便足以证明“借款”这一法律事实的成立,在没有其他有力的证据推翻的情况下,法庭肯定要判决李四还钱的,他岂不是冤枉死了!
关于收条“还huan与hai”的问题已经众所周知,还有一些写收条极不规范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在上面做做手脚便产生的借贷纠纷生活中也已经发生了无数。
(2)信用卡之罪:这是前几天一个当事人咨询的案件:张三和李四是好朋友,2009年初李四借用张三的信用卡来支付电费、通信费以及购买商品共花费了9000多元,后李四把9000多元现金还给张三,张三又偿还了信用卡的欠款。后来两人因生活琐事发生了矛盾,基本上不再往来。2010年春节后就在前不久,李四收到法庭的传票,张三起诉李四要求返还不当得利9000多元,证据是信用卡的消费记录以及商户的信用卡消费回单。那么有这些证据便足以证明李四用张三的信用卡消费了9000多元这一事实,而对于李四还9000多元现金给张三的事实却毫无证据,法庭肯定还是会判李四败诉的。
对于这个案子,听当事人讲前面咨询过一个律师给她出过一个最低级的方案:“张三不仁你也不义,死不承认借用,将这个责任推给商家,是他们没有尽到认真审核的责任”。这个方案是完全错误的,首先,不管你承不承认,他的信用卡支付了你家的各种费用是事实啊,这个一查支付记录便有的,你否认不了从张三信用卡“得利”的事实;其次,如果你不承认借用,商户回单记录上面有你所签的张三的名字,很简单的鉴定就能鉴定出来,那么你这是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达到5000块钱就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上面这两个案子打官司也并不是一定要输,通过严密的调查取证、鉴定、逻辑、法理的分析,最后也还是有赢的可能,然而这得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和物力的,毕竟一开始先处于不利的地位。这两件小事告诉我们,人生处处有风险,有一点防范意识是必不可少的。
有人也许会想,不得了,这岂不是成了古龙小说里面所写的“最好的朋友就是最大的敌人”?然而这的确是已经成了生活中实际存在的风险,不容你不注意。朋友的确应当是很神圣的字眼,尤其是在这个物欲横流人情冷暖的社会。我也同样一直都在渴求和珍视着每一份友情,但是我们追求的应当是君子之交或者两肋插刀的朋友,而不是关键时刻背后插朋友两刀的朋友。
2010-4-3于南京
人生真的是很不容易,天灾人祸,或许我们的生命会不知在哪一刻玩完,当然这是上帝的问题,不是我们所能考虑的。我所关心的只是生活中或许在不经意间,你便会陷入法律纠纷泥潭的风险。婚姻家庭矛盾、合同纠纷、侵权损害赔偿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等等,不管你是主动地还是被动的,也不管你是无辜的还是应受的,这个时候便会花费你大量的精力财力去处理,而且一旦处理不当,都可能会让你陷入无比窘迫的境地,甚至影响终生。所谓人生处处有风险,我们要小心防范。律师职业的敏感让我对生活中这一类的小案件比较关注,暂且选几例当事人咨询的、法制节目报道的生活中真实发生的事情略作聊资吧。
1、“随意签名惹的祸”:张三和李四同桌打麻将打的比较投机,临结束张三向李四索要联系方式,李四随手找了一张白纸写上:“李四 137xxxxxxx”交给张三,之后两人关系一直不错。后来过了很长时间,李四突然收到法庭的传票,是张三把李四给告了,要求李四返还借款2万元,主要证据就是一张借条,内容如下:
借条
今借到张三2万元人民币,xxx时间归还。
李四 137xxxxxxx
x年x月x日
到了法庭上是要讲证据的,有了这张借条便足以证明“借款”这一法律事实的成立,在没有其他有力的证据推翻的情况下,法庭肯定要判决李四还钱的,他岂不是冤枉死了!
关于收条“还huan与hai”的问题已经众所周知,还有一些写收条极不规范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在上面做做手脚便产生的借贷纠纷生活中也已经发生了无数。
(2)信用卡之罪:这是前几天一个当事人咨询的案件:张三和李四是好朋友,2009年初李四借用张三的信用卡来支付电费、通信费以及购买商品共花费了9000多元,后李四把9000多元现金还给张三,张三又偿还了信用卡的欠款。后来两人因生活琐事发生了矛盾,基本上不再往来。2010年春节后就在前不久,李四收到法庭的传票,张三起诉李四要求返还不当得利9000多元,证据是信用卡的消费记录以及商户的信用卡消费回单。那么有这些证据便足以证明李四用张三的信用卡消费了9000多元这一事实,而对于李四还9000多元现金给张三的事实却毫无证据,法庭肯定还是会判李四败诉的。
对于这个案子,听当事人讲前面咨询过一个律师给她出过一个最低级的方案:“张三不仁你也不义,死不承认借用,将这个责任推给商家,是他们没有尽到认真审核的责任”。这个方案是完全错误的,首先,不管你承不承认,他的信用卡支付了你家的各种费用是事实啊,这个一查支付记录便有的,你否认不了从张三信用卡“得利”的事实;其次,如果你不承认借用,商户回单记录上面有你所签的张三的名字,很简单的鉴定就能鉴定出来,那么你这是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达到5000块钱就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上面这两个案子打官司也并不是一定要输,通过严密的调查取证、鉴定、逻辑、法理的分析,最后也还是有赢的可能,然而这得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和物力的,毕竟一开始先处于不利的地位。这两件小事告诉我们,人生处处有风险,有一点防范意识是必不可少的。
有人也许会想,不得了,这岂不是成了古龙小说里面所写的“最好的朋友就是最大的敌人”?然而这的确是已经成了生活中实际存在的风险,不容你不注意。朋友的确应当是很神圣的字眼,尤其是在这个物欲横流人情冷暖的社会。我也同样一直都在渴求和珍视着每一份友情,但是我们追求的应当是君子之交或者两肋插刀的朋友,而不是关键时刻背后插朋友两刀的朋友。
2010-4-3于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