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志 1
我本是个感情很纠结的人,跟刘先生的进展,却超乎寻常得快。那时候天天混在一起写程序,为了一个项目,年轻,翘课,吃饭的时候派一个人下楼去食堂打两块钱的包子,就着白开水就对付了,唯一期待的,就是今天的包子跟昨天的是不同的馅料,恨不能一天能干上二十四小时。
于是,很自然得遭到了管实验楼的老头的投诉,于是,就同居了,还没算是正式得恋爱。
同一个时期,我的一个高中女同学--大家一起立志考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的,她考上了的,也接了一个山寨别人机器画图纸的活,号召了寝室的六个姑娘一起不分昼夜得画了一个月,最后没收到款。
我们的项目也是。我记得,那个江西的钢材厂的富二代不付款的理由很离谱,他说,网页上的横线不水平,我气得不行,说,你要叫我生成一个不水平的线我还没那本事呢!他又说,我朋友看着都这么说。那时年轻,大嚷了一句,你朋友都有毛病!这款就黄了。
我还到处跟人说,姐要发财了,到时候请吃饭啊!结果人家还问我:你的项目怎么样了?弄的我灰溜溜的。那时候还拿了他们客户的数据,想去报复,可是最后也不了了之了。大概每一个人年轻的时候,都经历过这样的混沌吧。
项目黄了,房租还得给,就一路做项目。
那时候,会写网页后台程序还是很了不起的,出去是有过万收入的,而且还是有钱也请不到人,每个公司都兴冲冲得要马上把公司上网,产品卖到国外。
要是还会SEO,那简直是行业之神了。那时候,随便做做SEO,订单都是哗哗的,老外就觉得中国的东西是白给一样。
哪象现在,三百块全套还要搞电话营销,经济疲软得象完事的男人。
那时候股市一片飘红,人们都深信,只要能有资本在手,一定是发的,就连公交车上的工薪族都议论着大公司的小道消息,以此判断手里的股票是抛还是追。
那时候,大四的一个小混子拿到了四百万的风投,我还撇撇嘴看不上。
那是一个有梦想的时代,没错,就是网络泡沫尚未破碎的时候。
我们也有梦想,袁说了,我们带着工作室的一帮人,租在小区里面一个隐蔽的地方,接案子做,每天叫外卖。要叫邻居这么议论我们:这家人怎么门都不出,还天天吃香喝辣啊?是不是搞毒品交易的?
其实,那时候很多同学都出去租房子了,学校周边的房价也水涨船高了。我们宿舍最早是赵出去的,她说,她不跟她男朋友那个,只是为了体验家的感觉。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信了,而且很感动。
现在,哪个单身的男生邀请我去他家坐坐,我就会知道,某些事,再逃避,再抱着侥幸的心理,就是幼稚了。
还有一个比我小一级的男性朋友,也偕同他的女友,跟学校食堂的干活的一对情侣合租了房子。他这么给我描述的:他们白天穿着白大褂干活,晚上就换了两个个人,女的穿上闪闪的衣服,踏上10cm的高跟鞋,化着浓艳的妆,男生也解开衬衫的扣子露出胸毛,一起去外面的Bar happy。他还喝了那个男人自己酿的水果酒,说第一次喝醉到那种程度,没想到后劲挺足的。真心喜欢重庆和四川人的潇洒放荡,哪怕是女人的水性杨花、酒桌狂舞,男人的风流无耻,句句脏话不离口,都让人觉得真实得可爱,放荡得潇洒。
其实我在重庆,也混了一回酒吧的,忘记了是跟学校哪几个人去了的。进去以后,头晕目眩,我就带着一个同样很木讷的男生说,这里太贵了,咱们出去喝酒,喝醉了再来,就有感觉了。于是我们找了个大排档,叫了一些辣辣的水煮菜就开始喝。等我们喝晕了,再回来的时候,惊异得发现,跳舞的人已经都下场了,劲爆的音乐换成了温柔的、催情的音乐,一堆人围在大厅在看着什么。我们也挤进去,原来是几个只穿着内衣的女郎在跳舞,还频频对周围的人放电。若干年后,我才知道,那是钢管舞。我总记得,那烟雾缭绕中,霓虹灯四射中,女郎诱惑的表情中,空气里面那些暧昧和性感的味道,让人想要放纵和脱光衣服。当然,最后还是什么都没发生,带着强烈的羞耻感和内疚感,我们退出了那里,从此再没踏足。后来上班了,有个肖姓的同事给了我一张酒吧保存酒水的底单,说他们上次去喝酒没喝完存在那里的,叫我有空去拿回来,送我了。我兴致勃勃得想要去再见识一下,结果因为忙碌未成行,浪费了几瓶好酒。
尽管 外面的生活灯红酒绿,其实我们还过着捉襟见肘的生活。刘先生在跟我一起以前,他们广东已经响应了邓小平同志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号召(他是广东的),经常跟同学去吃学校附近的“兄弟火锅”,身上穿的和背的都是阿迪、耐克,动不动还跑去四川旅游一趟。据他说,他的衣柜里面长期都有半柜子的零食,我表示,一个男人喜欢吃零食,真心鄙视。那时候液晶还不普及,他就托电脑城的人从北京快递了一台三星的15寸液晶显示器过来,比起那些笨重的大屁股显示器,简直是帅呆了。价格也很贵,据说是要3000多块,比主机还要贵。不过现在看来,还挺划得着的,这台显示器现在还在广州的档口服役,有10来年了吧。那时候,我还胆小,委托男性同乡通宵排队帮我买学生票、半价票、坐票火车票回家,我在路边摊算计算计得买小吃和水犒劳他们的时候,他妈妈就爽快得汇了几千块叫他打飞机回家了。那时候,我还天天追在别人屁股后面问:要不要装电脑啊?要不要买MP3啊。那时候最流行的报纸是《电脑报》,而这个报纸上,天天都在讨论奸商如何如何欺骗不懂电脑硬件的消费者,也在天天讨论DIY一台电脑比买个品牌机好在哪里云云。所以我们这些半吊子专家还是挺受欢迎的。考试前,我和寝室的小菜一起拼命挤到图书馆去看书,想混个甲等奖学金,虽然学校小,钱不多,可是对我们这些穷苦出身的学生来说,还是够搓几顿的。
当然,我这么说,决不是贪图他的钱才跟他在一起的。因为,当我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他突然变得“会过”了。我问他,为什么?他说现在有个女人要养了,要懂得节约了,把我感动的稀里哗啦的。此外,感动我的还有另外一件事。那时候,我们住的楼在一个“高高的山坡”上--重庆常有的地形, 我们又住这个楼的7楼还是6楼,所以算下来有几百个台阶了吧。也许是工作得太累了,有一次下楼的时候,走太多楼梯了,我有点低血糖,头晕,差点没翻下去。他就背着我下楼。后来,此举成为我的爱好,我经常张开双臂,说,我要跳!他就半蹲下来,背我走过那么多的台阶,我还不知好歹,要求他下了楼以后,围着那栋楼转一圈。话说我是个高大的姑娘,就算走遍全世界,就算在高加索人种里,也得算是高大的了--唉,我这辈子,不管到哪里都无法尝试小鸟依人的感觉啦,真悲催,谁知道,我是个多么多愁善感有女人味的人啊,可惜长了副老爷们的身板儿。他虽然也还算高,可是跟我几乎一样的身高,比我还轻10多斤,男性本来就肌肉含量多,特瘦--20来岁的男人都有两条筷子腿。我趴在他的背上,就笑着说,等会有人看到你背我,就得说我虐待你了,叫一个小瘦子背一个大胖子~他就憨厚得嘿嘿笑,真是可爱。
我又要谈到婚后男人和婚前男人的区别了。刘先生有个优点,就是从来都不直接反驳我。例如相处若干年以后,大家都老夫老妻了,再跟他撒娇说“我要跳”,他就会说“乖,等会到床上给你跳”,或者“按摩一个钟再说!”。其实,后来,我发现他特别容易生病,比如我跟他吃一样的东西,我没事,他就食物中毒;或者我跟他伙食标准差不多,而且明明肥肉都夹给他吃的,他还是一直瘦下去,我却苦于减肥无路。他妈妈实在看不下去了,自己养了20多年才养大的壮小伙被我喂成这样,还从广东千里迢迢得寄了一包西洋参过来,嘱咐我,虽然没有厨房煲汤,也要定期用开水冲泡了给他喝。我就各种取笑他说:你一个年轻小伙子怎么好意思这么瘦弱啊?你又是男人又是年轻,应该是人类社会里面最强的一类啊?你的种族怎么在这么多次的大饥荒里面繁衍下来的啊?那么年轻就要喝人参啊。。。。他反驳说:谁像那么种族那么笨,看到什么都吃,一点都不懂选的。好吧,是我们种族笨。他们老刘家确实沿袭这“聪明”。他三岁的小侄子吃饭的时候,专门吃肉不吃菜,而且不吃米饭,个子特别小,而且特别瘦,人家都以为一岁多的。他妈妈变着法哄他吃口饭,他就说“傻仔才吃饭呢!”,真是令人哭笑不得。所以,自己的男人自己疼嘛,之后真的好少叫他背我了,也觉得年轻的时候太作了。虽然长的不漂亮,也不小鸟依人,可是还是仗着年轻,那么恣意得挥霍着男人们的宠爱。给年轻的女孩子说一句,男人也是妈生的啊。
其实,说到床,这个楼里面的床,就是我们睡的第一道床。我记得,那时候我刚跟初恋的男友分手,跟刘先生在一起。第一日搬进去,就发高烧。他那时候已经转到新校区去上课,知道消息后马上往回赶,可是新校区地处偏僻,所以还是过了很久才回来。我一个人在床上难受得感到要死去了。望着简陋的天花,还有晃荡晃荡的床板,我想我不会死在这种地方吧,真是丑死了。他终于回来了,见了我,第一句话就是说:咱们两个终于在一起了,这是最后一次磨难。我突然觉得脸上的泪水清凉凉的,有些安慰,有些舒坦了。那时候,房东是一个私人搞装修的,那阵房地产正火,装修也特火,虽然他们可能就在家乡垒过猪圈,但是也不影响他们的生意红火。我经常听到她老婆在房间跟人吵架,说;:“吵啥子吵啊,装修,装修,肯定是一边装一边修嘛!墙裂个缝就裂个缝嘛,怕啥子嘛,不得死人!”。凶的不得了,估计他们质量真的不咋样,但是后来听说生意搞大了,还在石牌桥搞了个档口的。那男人是从新疆当兵回来的,经常给我们讲那边的惊心动魄的故事,说新疆都是关的重刑犯,什么政治犯啊,死刑,死缓啦,反正那地方,你跑出来也是渴死饿死,就算没人看着,也得安心呆在监狱。我就问他,那有没有打架斗殴的啊。他说那当然啦,经常有,还给我们展示他的肱二头肌和刀疤。当兵的人总是特别有激情,特别能侃,特别怀念部队,尤其喜欢说那些战友,是“过命的交情”,可是最后都离开了部队。重庆姑娘爱美,走在街上打望2个小时,没一个姑娘是黑色直发的,所以理发店特别红火。我就认识一个理发师,长的挺可爱的,笑起来俩酒窝,结果也是在部队带过好几年的。我问他,你难道在部队学会的理发啊?他说是啊。我说你们部队还教这个啊。他说没有,他就帮队友理发,时间长了就会了。我说,你是不是很感情趣啊?他说,也没有啊。不过,难道我回家了,跟我妈说,‘妈,你看我去部队学了3年,给你踢个正步看看!’嘛。肯定要学点本事撒。我觉得挺有道理的,这真是黑色幽默啊。我爸爸跟我弟弟都是去部队呆过的,我高中毕业的时候,我妈还差点瞒着我帮我报名进入部队的学校呢。现在的部队,已经跟前几年的很大区别了。
说回我们那个房东,因为他是搞装修的,又看到我们两个都跟个纸片人似的,就把我们安顿在他们家厨房改造的一个2米乘以4米的小长条房里面,正对着阳台,采光倒是很好,不过一到夏天,火炉重庆就热得让人受不了。因为是租的房子,也不舍得买窗帘,我就在窗户上糊了一层报纸,勉强档档光。房子尽头,房东放了几只盛什么刷墙白浆的空桶,上面铺了个薄薄的三合板,就算是给我们的床了。天地良心啊,那三合板的毛边都没磨磨,睡了一宿,衣服上都是毛刺了。床前面,从二手家私的那里买了2个办公桌,2把椅子,房间就满了,连条缝都没了。每天差不多要从椅子上直接爬到床上,然后再把椅子推到桌子下面,这样就有一条走路的道了。我们也就开始了在里面一天呆十几个小时不出门的时间。后来,房东还是又钉了两个大长凳子,给我们把床板固定在上面,勉强不用担心晚上睡着睡着翻下来了。我就笑着给刘说,这样就不用俩人睡两头,或者一个人睡中间了,怎么着都平衡了,说着就在上面打了滚。可是一个三合板能有多大力呢,没过多久,就开裂了,还有一个角,比较脆弱,直接断掉了。刘先生跟房东借了锤子钉子,找了一些废板子,木条子,把床打了很多补丁,倒还比以前稳定多了,至少没嘎吱嘎吱得响那么厉害了。我跟刘先生说,要是我妈妈知道,我就睡这种地方,肯定会心疼的。刘先生不出声。我又说,不过我觉得挺有意思的。他就笑了。我记得钉好床,我收拾残局,正准备把那些碎木头什么的清理出去,他叫我堆在墙角别扔,说搞不好还要用的。果然,他一点都不专业,没过几天,在一个夜晚,我一翻身,又听到“卡擦”一声,我说“刘,又完了”。刘说:你该减肥啦。第二天就又早早起来钉床,把房东都吵醒了。然后赶7点的公交车去新小区上课。真是辛苦啊。就是这样的房子,对一对大学生来说,也是负担挺大的了。我们只有一些饭前,不敢告诉家里是同居了,省吃俭用的,付一个月几百块的房租。我记得有一次快放假回家了,晚上黑洞洞的,我们就躺在床上聊天。我说,我要是去你家,要怎么用粤语叫你家人啊,你家都有什么人要叫啊。他就开始教我,阿叔好,阿姨好,大佬好,大嫂好,对了,我嫂生了个小孩,你可以说 呢个细路仔好得意啊。我就跟着他学广东话,惹得他笑,他说,你说的,怎么跟外国人学中国话一样啊。可是有些读音,是我没发过的,汉语拼音里面没拼过的,我就叫他拼给我听,他拼了,我才发现,什么嘛,这两个音怎么拼在一起就是这样的啦?我忍不住问他,我说你高考语文第一题怎么考的啊?他说全靠蒙。真是汗啊。后来我真的要去他家了,好紧张呀,就加紧练这句话。在公交车上,我就把头转向车外,一句句得小声的念,声音就被风带走了,不会被人听到笑,念的特别熟特别溜特别快。刘听到我在小声嘟囔,说,你念什么呢。后来听清楚了,他转过我的头,特动容的说,以后我录个带子给你听,你就可以爱听多少次就多少次了。刘先生是个感情不外露的人,跟他一起好几年了,只有有数的几次看到过他脸上有表情的。
那个房子的床,是我睡过最烂的床了,不过年轻的岁月,谁又在乎一张床怎样呢。 后来上班几年后,重游重庆,我们来到那个坡下面,又看到了那个楼,我问刘:要不要上去看看啊?他说不要了。就远远得望着,看着新的一对对年轻的面孔,洋溢着青春、梦想、欢乐,带着对食物、花花世界憧憬的目光,手牵着手走下来。是啊,学校附近的房子,永远都那么抢手的。恍惚中,我好像看到,一个瘦弱的男孩,背着一个高大的女孩,吃力的走下来。我想下一次被人背着,应该是我老了的时候吧,由我的儿子。
寒假过后,我们终于跟同学合租,找了一个稍微好点的房子,也在那个斜坡上,也在那个楼,只是另外一个门口,跟旧房东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很是尴尬。睡上了一张真正的床,还有厚厚的床垫,也不会响的那么厉害。甚至有了成套的组合家具,高高矮矮的,还有了一个小小的厨房。同租的一个,也是计算机系的师兄,她的女朋友,是社会上的,那时候学生,总觉得社会上的女仔不是什么好人。可那个女孩改变了我,她丰满,白皙,穿漂亮的睡衣,晚上依偎着男朋友看电视。每日从厨房端出来一大锅红红火火的菜。那时候煮熟整只的鸡鸭,或者鱼,对我来说,都是困难的不敢想象的事情,她好像顺手就搞定了的样子。她很懂得笑,有时候晚上我们一块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她就坐在男朋友的腿上,看到有趣的地方,就咯咯得笑,很是清脆,让人放松。有一次,她说要煮银耳绿豆还是什么,到处问人去借冰糖。我坐在房里听到满楼道都回响着她清脆的声音:我要煮银耳汤,你家有冰糖么?其实我家里还真有一包,是平常拿来冲水的,不知道为什么,那阵身体很弱,经常有眩晕的感觉,医生说是贫血,长期都准备了一些糖。可能她知道我不下厨房吧,最后才来敲我的门,那时候我不善于交流,虽然心里喜欢她,可是总是一副冷冰冰的嘴脸。我说,厨房里面不是有一包糖么。她说,那是白糖,不好吃,冰糖煮的才清甜。我遂取了冰糖给她。我想,要是我,要我去一家家得敲门,我宁可费点气力走下那个大斜坡,也不愿意卖脸去借的。结果银耳煮熟了,她亲自端给我一晚,害羞得说:“煮得太浓了,不好喝,我放了红枣,很补的。”。我感激得看了她一下。果然味道很清甜。后来,当我已经很熟练得煮鸡鸭鱼肉,整一大盘子菜的时候,我也喜欢放冰糖。不管是卤肉还是豆浆,都喜欢那种清甜的味道。
不知道是不是我们两个都太重了,还是旧房子的家具家具真的太旧了。那个小区,叫做建工二村还是三村的,是以前国营大企业很活跃的时候,员工的住宅楼。八十年代,是国企员工最风光的时候,真正的不用下田弄脏手,看病读书养老都是国家给钱,家里的卫生纸食用油带鱼电影票啥的都是单位发的。虽然工资不高,可是谁家的姑娘嫁人,都想找个“有正式工作的”。可是时过境迁,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那些成套的家具,还可以看得出当年的风姿,可惜略有腐朽了,款式也很老土,带着明显的80年代的痕迹。我们的床又坏了,刘先生把床垫子掀起来看看,说木板断了。我说,那怎么办发,房东不是要我们赔啊。刘先生说,不怕的,我来修。他又去找木板,找钳子钉子,噼噼啪啪的。后来我经常跟石头,特自豪得说,我们家刘什么都会修。看着他手机上都是灰,在钉钉子,或者接电线,或者研究某个卡槽做什么用的,或者叫我拿这拿那,帮他扶着,或者骂我不懂不要乱动的时候,我就觉得特别满足。我是个传统的女人,我向往那种传统的家庭。虽然现在煤气大米都可以送上门的,虽然冬天不用再储存大白菜和蜂窝煤了,我还是喜欢看刘先生一手一脚得做这些事情,看他做的时候,就充满了崇拜。张爱玲说,女人需要崇拜,男人需要被崇拜。我想,某些人确实是这样的。我本身是卖硬件出来的,对把一堆板卡组装起来熟悉的不得了,在社团也是专门负责上门修电脑的,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但是跟刘先生在一起的时候,我就特喜欢等电脑坏的时候,喊他来修,看着他钻到桌子下面,撅着屁股,捣腾主机的样子。
其实,修电脑是个技术活,更是个耐心活。首先就是排错,假如是硬件问题,就要慢慢排,不断的拆、装,重启。。。那时候的DIY机,最常见的问题就是接触不良,有试试启动不了,并不是什么烧了,很可能是内存条松了。我们就把内存条拆下来,那个橡皮擦擦“金手指”,再插回去,开机,搞定。然后,还一脸严肃得警告对方:以后打电脑的时候,别把脚翘主机上晃荡啊!以此混一顿饭,和一片憧憬的目光。有段时间,我觉得我已经成名了,那时候还是大一的下学期,我去二食堂吃饭的时候,就看到有人对我指指点点,我坐下来的时候,就可以听到旁边桌的人说,那个女的,就是很会修电脑的那个。。。。然后,也经常有女孩子跑过来撒娇,叫我吃了饭一定去她们寝室看看,她已经两三天没跟男网友联系,都想死了。对了,那时候,QQ还是用来邂逅陌生人的,网恋还是流行的,有首歌可以证明:《QQ恋》。其实我天生是个没耐心的人。修电脑这件事,做多了,发现80%做的是重装系统,20%做的是重插内存条,虽然后来持有男生寝室的通行证让我又兴奋了一会儿,可是渐渐得也不热衷了,服务态度也下降了,甚至有人给我起了一些很冷淡的外号。刘先生就是那种超级耐心的、典型的理工男生:少言寡语、严密认真。大热天,我跪在地上修理2个小时都搞不定电脑,气的把机箱一推说,不修啦不修啦,明天去买台新的,烦死了。这时候,刘先生就会默默得走过来,一个个得部件排除,排除一次不行,再来,也许刚才有地方确实还没插好。所以,跟他住在一起,我说买新电脑,至少说了20多次,最后一次都没买,都被他搞定了。我们大学用的那2台电脑,从重庆辗转到了广东,至今还在家里的墙角放着。我们来广东的前两年,还是用他们在赚钱。那内存条已经宋到一定程度了,仅仅是打键盘的颤动,都可以叫整个电脑down掉,然后写了半天的程序就没了,气的我直哭。可是刘先生坚持不买新的电脑,他甚至可以把他电脑的内存条拆下来换给我的用。要知道,他的是主频444的内存,我的是333的主板,插上以后就多浪费啊。他那种因陋就简,没过多物质欲望的特性,简直就不像这个年纪的男生。20来岁的人,不是都爱新鲜漂亮的么。
我记得,在热恋的时候,他事事都让着我,对我温柔,只有一次,对我拉了脸。那一次他回家,我说洗书包的时候,不小心把两百块放在书包袋里面忘记拿出来了,都碎了,扔了。他就说,你这不是第一次,要仔细一点。我从小都是聪明有余,仔细不足的。我的妈妈和小学老师说了多少次,都没能改变我,所以成绩一直都是还不错,可是达不到最好,小学6年,当了6年老二。可是从那一次,就真的被刘先生讲过来了。我开始觉得,认真是一件很有用的事情,而聪明,是没什么大用的。以后我也会这么教我的孩子,不是要他聪明,是要他分得清轻重。知道,其实情商比智商重要的。
刘先生在我的口中,似乎是个很完美的男人。可是他很笨。我完全不觉得这样的智商适合学理工的。广东的高考跟我们内地不一样的,他们是语数外三门+9门综合+一门自选。他的自选是物理,我真不知道,他是咋学下来的。后来,他也跟我说,其实他学的最好的是政治,哈哈。每一次跟他解释项目,解释一个设计的方式,都要用很久。每一次遇到一个算法问题,他都花好长时间来理解我的解答。开始我经常毫不留情得取笑他。他就说,我们想的方式不一样。我是直接的,直觉的,马上想到了一个解决方式。他是严谨的,论证的,按照方法论的。虽然他想的比较慢,但是完善,和正确。我一直觉得他是在强词夺理。可是后来的工作,印证了他的说法。我一天就可以做完他一个星期的工作量,按照他的话说,我的程序是“调出来的”,不是“写出来的”,因为只有大体结构是对的,很多很多的漏洞,边界值没有验证、输入输出没有考虑,从按下F5后,就开始了不断的调试。而他的程序,写完了,也就基本完了,基本不会有问题的。这让我由衷的佩服,我觉得很cool。他甚至考虑了一些很细节的问题,比如录入界面,他会调整字段顺序,觉得用户会想要先录入什么,后录入什么,默认的按钮要放大以便人家看到,我觉得很帅气。从此以后,我写东西的速度也慢慢越来越慢,越来越准确、负责任。---他慢慢得改变了我。后来,我们的合作基本上是,新的项目,我完成第一个模块,搭出结构,他开始把这些代码改成其他的类似模块--而不会东边改了西边忘记改。我做了程序,他负责测试,修改小的bug,提交给我大的bug。那时候我们还在上班,早上6点就起床写自己接的小项目。我先煮要带去公司的午餐和早餐,装在饭盒里面,他就测试我晚上写的那部分项目,提交bug list,然后饭好了,我就开始跟他一起讨论哪些是我的错误,哪些是没有问题的,然后分配由谁改。晚上下班回来,匆匆吃个外卖,就又开始写。虽然忙碌,虽然忙碌也不知道为了什么,可是很充实有趣,一点都不觉得累,乐在其中。这就是单纯的快乐,愚昧的快乐吧。
毕业了,我们住在上社的房子里面。是个小小的一米五的双人床,很短,还有床头床位的那种。我们两个都高,如果都躺直了睡,谁的腿都伸不开,一伸就碰到床尾了,只有卷着睡觉。那阵我就特盼望他出差,晚上不回来睡觉。这样我就可以斜着睡了,不用卷起来了。有一次,他半夜出差回来,我听到了,还在那里装睡,我想他看着我这么姿势睡觉,会不会突发愿说:帮你买个大床!结果证明,女人总是想的太多了,他啥都没说,脱衣服就睡了。
那时候,我们小房子很小,他我记得他同学马仔来我家吃饭,我们没桌子摆菜,就打边炉。把他的电脑搬到床上,把锅子放在桌上,连坐的凳子都没有,真丢人,让人家扫兴而去。
那阵最大的娱乐,就是下班俩人都没加班,回来的早,在外面打个饭上来,或者煲个汤,俩人做在床上,倚着墙,把电脑摆在电脑桌上,看TVB的港剧。那阵还是装的512KB的宽带,电影就一卡一卡的,我们经常都开先起,过半个小时,感觉下的差不多了,再按播放键,开始看。可是还是经常有卡壳的,这时候就下去装个汤,或者跑个厕所,或者学学里面的人说笑话,各种欢乐。最记得那时候了黄子华的《奸人坚》,就爱上了这个贫嘴的小人物,还记得他拿着一条甘蔗横着在街上吃,真是霸道得可爱啊。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喜欢“奸人坚”这个词,因为两个jian字,发音又不同,很值得揣摩,我就应用于各种场景得叫他,用上奸人这个词,他就很不屑得表示说:你很没语言天赋,学的一点都不像。
后来搬到了岑村住,房租便宜了一大截,可是每天要做4个小时的车。不过好在周末可以去爬火炉山,也是一大乐趣。我们还带着笔记本上去过,在半山的亭子上打电脑,结果被蚊子咬惨了。后来总结这次的行动,刘先生说,看起来美的东西不一定好。
那时候的床也很小,也有床头床尾,但是显然没有上社的床那么缩水版了,至少是把枕头顶上去,感觉头皮顶着床头的时候,脚就可以伸直了。房子也从单间换成了一房一厅。最记得在阳光很好的周末的午后,穿着刘宽松的大衣服,房间大扫除,然后对着镜子自拍,觉得到处都干净得闪光,特有成就感。可惜后来就在在家做淘宝了,再也没有周末了,也没大扫除了。
我们自在一起,一直是朝夕相处,在一个公司上过班的,桌子还是隔壁,从事一个行业。后来虽然分开一年多分别去不同的公司上班,可是后来做淘宝了,又变成天天在一起了。有人问,我们俩天天在一块,还有话说么,烦不烦。我觉得还好,我们俩本来也不是爱说话的,也从来没刻意的找过什么话题,或者为了在一起而干点什么事,都是觉得自然而然得。可能是做同一个行业吧,还是挺有话说的。有的恋人没话说了,就说,其实沉默是一种默契,我什么不说TA也能理解我。其实也对吧,每个对有每个对的相处方式吧,反正我们俩还是天天有话说。而且,我跟那么多人谈过我的过往,我的童年,我的家庭,我的朋友,我的家乡。似乎从来没跟刘先生谈过,我俩说的话,都是必要的,或者是对未来有作用的--他就是这样的一个理科生。
不过还有一次,真的分开了超过一个多月。那个月,他去了马来西亚出差。据说是每天有多少马币的补助的,反正对我们当时来说,算得上一笔巨款了。那时候我在MSN跟他聊天,我说“跟你商量个事”,他问都不问,就说“批!”。哈哈,这是空白的圣旨么。他知道我一这么说,就是问他商量要买什么贵东西了。我说我想买个床上四件套,楼下在打折呢。我们的床上,还从来没有铺过一套的东西呢,我幻想着,铺着一样花色的枕头套、床单、被套,多么漂亮啊,就跟促销杂志上画的一样。后来,我拥有了很多很多的四件套,不过再也不纠结于全部花色一样了,都是随便铺的。因为床单换的频率永远比被罩快啊,俩一块洗多麻烦啊。再说,也没啥人来我们卧室看嘛。所以,年轻时候的想法都是体面的、漂亮的、新鲜的,老了就不讲究了。
不知道为什么,他不在,我不觉得寂寞、孤单。也不觉得没事做,还是该干嘛干嘛,去到公司,还是跟那些同事打打闹闹的。回家也不冷清,倒觉得他不在,没人管我,饭也吃的简单。他总是说“你该减肥了”,然后又叫我多吃点,说我会生病。吃饭的时候,我就叫他赞我很瘦身材很好,他就会听话得赞我。可是知道他要回来的那天,我还是准备了一个礼物给他。我去悄悄得去买了一件“情趣”的内衣,不知道是不是要这么叫的。然后在土豆网搜了一个热舞的视频下载下来,练了几天,不外乎是一些夸张的自摸的动作。那阵手机还不能放歌,就存在笔记本里面,准备好,等他。因为大马有时差,他回来的时候,都半夜4点多了,我把他按在床上,叫他闭上眼睛。然后开了笔记本,放歌,脱掉睡袍,跳舞给他看。说心里话,第一次这样,还真是有些害羞,那舞跳的完全不怎么样,而且完全没跟上节奏,只跳了两下,就害羞得跳上床不好意思了。我看到他傻乎乎得表情,还认真得拍手,说好,好。搞的那么严肃,傻死了。
于是,很自然得遭到了管实验楼的老头的投诉,于是,就同居了,还没算是正式得恋爱。
同一个时期,我的一个高中女同学--大家一起立志考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的,她考上了的,也接了一个山寨别人机器画图纸的活,号召了寝室的六个姑娘一起不分昼夜得画了一个月,最后没收到款。
我们的项目也是。我记得,那个江西的钢材厂的富二代不付款的理由很离谱,他说,网页上的横线不水平,我气得不行,说,你要叫我生成一个不水平的线我还没那本事呢!他又说,我朋友看着都这么说。那时年轻,大嚷了一句,你朋友都有毛病!这款就黄了。
我还到处跟人说,姐要发财了,到时候请吃饭啊!结果人家还问我:你的项目怎么样了?弄的我灰溜溜的。那时候还拿了他们客户的数据,想去报复,可是最后也不了了之了。大概每一个人年轻的时候,都经历过这样的混沌吧。
项目黄了,房租还得给,就一路做项目。
那时候,会写网页后台程序还是很了不起的,出去是有过万收入的,而且还是有钱也请不到人,每个公司都兴冲冲得要马上把公司上网,产品卖到国外。
要是还会SEO,那简直是行业之神了。那时候,随便做做SEO,订单都是哗哗的,老外就觉得中国的东西是白给一样。
哪象现在,三百块全套还要搞电话营销,经济疲软得象完事的男人。
那时候股市一片飘红,人们都深信,只要能有资本在手,一定是发的,就连公交车上的工薪族都议论着大公司的小道消息,以此判断手里的股票是抛还是追。
那时候,大四的一个小混子拿到了四百万的风投,我还撇撇嘴看不上。
那是一个有梦想的时代,没错,就是网络泡沫尚未破碎的时候。
我们也有梦想,袁说了,我们带着工作室的一帮人,租在小区里面一个隐蔽的地方,接案子做,每天叫外卖。要叫邻居这么议论我们:这家人怎么门都不出,还天天吃香喝辣啊?是不是搞毒品交易的?
其实,那时候很多同学都出去租房子了,学校周边的房价也水涨船高了。我们宿舍最早是赵出去的,她说,她不跟她男朋友那个,只是为了体验家的感觉。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信了,而且很感动。
现在,哪个单身的男生邀请我去他家坐坐,我就会知道,某些事,再逃避,再抱着侥幸的心理,就是幼稚了。
还有一个比我小一级的男性朋友,也偕同他的女友,跟学校食堂的干活的一对情侣合租了房子。他这么给我描述的:他们白天穿着白大褂干活,晚上就换了两个个人,女的穿上闪闪的衣服,踏上10cm的高跟鞋,化着浓艳的妆,男生也解开衬衫的扣子露出胸毛,一起去外面的Bar happy。他还喝了那个男人自己酿的水果酒,说第一次喝醉到那种程度,没想到后劲挺足的。真心喜欢重庆和四川人的潇洒放荡,哪怕是女人的水性杨花、酒桌狂舞,男人的风流无耻,句句脏话不离口,都让人觉得真实得可爱,放荡得潇洒。
其实我在重庆,也混了一回酒吧的,忘记了是跟学校哪几个人去了的。进去以后,头晕目眩,我就带着一个同样很木讷的男生说,这里太贵了,咱们出去喝酒,喝醉了再来,就有感觉了。于是我们找了个大排档,叫了一些辣辣的水煮菜就开始喝。等我们喝晕了,再回来的时候,惊异得发现,跳舞的人已经都下场了,劲爆的音乐换成了温柔的、催情的音乐,一堆人围在大厅在看着什么。我们也挤进去,原来是几个只穿着内衣的女郎在跳舞,还频频对周围的人放电。若干年后,我才知道,那是钢管舞。我总记得,那烟雾缭绕中,霓虹灯四射中,女郎诱惑的表情中,空气里面那些暧昧和性感的味道,让人想要放纵和脱光衣服。当然,最后还是什么都没发生,带着强烈的羞耻感和内疚感,我们退出了那里,从此再没踏足。后来上班了,有个肖姓的同事给了我一张酒吧保存酒水的底单,说他们上次去喝酒没喝完存在那里的,叫我有空去拿回来,送我了。我兴致勃勃得想要去再见识一下,结果因为忙碌未成行,浪费了几瓶好酒。
尽管 外面的生活灯红酒绿,其实我们还过着捉襟见肘的生活。刘先生在跟我一起以前,他们广东已经响应了邓小平同志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号召(他是广东的),经常跟同学去吃学校附近的“兄弟火锅”,身上穿的和背的都是阿迪、耐克,动不动还跑去四川旅游一趟。据他说,他的衣柜里面长期都有半柜子的零食,我表示,一个男人喜欢吃零食,真心鄙视。那时候液晶还不普及,他就托电脑城的人从北京快递了一台三星的15寸液晶显示器过来,比起那些笨重的大屁股显示器,简直是帅呆了。价格也很贵,据说是要3000多块,比主机还要贵。不过现在看来,还挺划得着的,这台显示器现在还在广州的档口服役,有10来年了吧。那时候,我还胆小,委托男性同乡通宵排队帮我买学生票、半价票、坐票火车票回家,我在路边摊算计算计得买小吃和水犒劳他们的时候,他妈妈就爽快得汇了几千块叫他打飞机回家了。那时候,我还天天追在别人屁股后面问:要不要装电脑啊?要不要买MP3啊。那时候最流行的报纸是《电脑报》,而这个报纸上,天天都在讨论奸商如何如何欺骗不懂电脑硬件的消费者,也在天天讨论DIY一台电脑比买个品牌机好在哪里云云。所以我们这些半吊子专家还是挺受欢迎的。考试前,我和寝室的小菜一起拼命挤到图书馆去看书,想混个甲等奖学金,虽然学校小,钱不多,可是对我们这些穷苦出身的学生来说,还是够搓几顿的。
当然,我这么说,决不是贪图他的钱才跟他在一起的。因为,当我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他突然变得“会过”了。我问他,为什么?他说现在有个女人要养了,要懂得节约了,把我感动的稀里哗啦的。此外,感动我的还有另外一件事。那时候,我们住的楼在一个“高高的山坡”上--重庆常有的地形, 我们又住这个楼的7楼还是6楼,所以算下来有几百个台阶了吧。也许是工作得太累了,有一次下楼的时候,走太多楼梯了,我有点低血糖,头晕,差点没翻下去。他就背着我下楼。后来,此举成为我的爱好,我经常张开双臂,说,我要跳!他就半蹲下来,背我走过那么多的台阶,我还不知好歹,要求他下了楼以后,围着那栋楼转一圈。话说我是个高大的姑娘,就算走遍全世界,就算在高加索人种里,也得算是高大的了--唉,我这辈子,不管到哪里都无法尝试小鸟依人的感觉啦,真悲催,谁知道,我是个多么多愁善感有女人味的人啊,可惜长了副老爷们的身板儿。他虽然也还算高,可是跟我几乎一样的身高,比我还轻10多斤,男性本来就肌肉含量多,特瘦--20来岁的男人都有两条筷子腿。我趴在他的背上,就笑着说,等会有人看到你背我,就得说我虐待你了,叫一个小瘦子背一个大胖子~他就憨厚得嘿嘿笑,真是可爱。
我又要谈到婚后男人和婚前男人的区别了。刘先生有个优点,就是从来都不直接反驳我。例如相处若干年以后,大家都老夫老妻了,再跟他撒娇说“我要跳”,他就会说“乖,等会到床上给你跳”,或者“按摩一个钟再说!”。其实,后来,我发现他特别容易生病,比如我跟他吃一样的东西,我没事,他就食物中毒;或者我跟他伙食标准差不多,而且明明肥肉都夹给他吃的,他还是一直瘦下去,我却苦于减肥无路。他妈妈实在看不下去了,自己养了20多年才养大的壮小伙被我喂成这样,还从广东千里迢迢得寄了一包西洋参过来,嘱咐我,虽然没有厨房煲汤,也要定期用开水冲泡了给他喝。我就各种取笑他说:你一个年轻小伙子怎么好意思这么瘦弱啊?你又是男人又是年轻,应该是人类社会里面最强的一类啊?你的种族怎么在这么多次的大饥荒里面繁衍下来的啊?那么年轻就要喝人参啊。。。。他反驳说:谁像那么种族那么笨,看到什么都吃,一点都不懂选的。好吧,是我们种族笨。他们老刘家确实沿袭这“聪明”。他三岁的小侄子吃饭的时候,专门吃肉不吃菜,而且不吃米饭,个子特别小,而且特别瘦,人家都以为一岁多的。他妈妈变着法哄他吃口饭,他就说“傻仔才吃饭呢!”,真是令人哭笑不得。所以,自己的男人自己疼嘛,之后真的好少叫他背我了,也觉得年轻的时候太作了。虽然长的不漂亮,也不小鸟依人,可是还是仗着年轻,那么恣意得挥霍着男人们的宠爱。给年轻的女孩子说一句,男人也是妈生的啊。
其实,说到床,这个楼里面的床,就是我们睡的第一道床。我记得,那时候我刚跟初恋的男友分手,跟刘先生在一起。第一日搬进去,就发高烧。他那时候已经转到新校区去上课,知道消息后马上往回赶,可是新校区地处偏僻,所以还是过了很久才回来。我一个人在床上难受得感到要死去了。望着简陋的天花,还有晃荡晃荡的床板,我想我不会死在这种地方吧,真是丑死了。他终于回来了,见了我,第一句话就是说:咱们两个终于在一起了,这是最后一次磨难。我突然觉得脸上的泪水清凉凉的,有些安慰,有些舒坦了。那时候,房东是一个私人搞装修的,那阵房地产正火,装修也特火,虽然他们可能就在家乡垒过猪圈,但是也不影响他们的生意红火。我经常听到她老婆在房间跟人吵架,说;:“吵啥子吵啊,装修,装修,肯定是一边装一边修嘛!墙裂个缝就裂个缝嘛,怕啥子嘛,不得死人!”。凶的不得了,估计他们质量真的不咋样,但是后来听说生意搞大了,还在石牌桥搞了个档口的。那男人是从新疆当兵回来的,经常给我们讲那边的惊心动魄的故事,说新疆都是关的重刑犯,什么政治犯啊,死刑,死缓啦,反正那地方,你跑出来也是渴死饿死,就算没人看着,也得安心呆在监狱。我就问他,那有没有打架斗殴的啊。他说那当然啦,经常有,还给我们展示他的肱二头肌和刀疤。当兵的人总是特别有激情,特别能侃,特别怀念部队,尤其喜欢说那些战友,是“过命的交情”,可是最后都离开了部队。重庆姑娘爱美,走在街上打望2个小时,没一个姑娘是黑色直发的,所以理发店特别红火。我就认识一个理发师,长的挺可爱的,笑起来俩酒窝,结果也是在部队带过好几年的。我问他,你难道在部队学会的理发啊?他说是啊。我说你们部队还教这个啊。他说没有,他就帮队友理发,时间长了就会了。我说,你是不是很感情趣啊?他说,也没有啊。不过,难道我回家了,跟我妈说,‘妈,你看我去部队学了3年,给你踢个正步看看!’嘛。肯定要学点本事撒。我觉得挺有道理的,这真是黑色幽默啊。我爸爸跟我弟弟都是去部队呆过的,我高中毕业的时候,我妈还差点瞒着我帮我报名进入部队的学校呢。现在的部队,已经跟前几年的很大区别了。
说回我们那个房东,因为他是搞装修的,又看到我们两个都跟个纸片人似的,就把我们安顿在他们家厨房改造的一个2米乘以4米的小长条房里面,正对着阳台,采光倒是很好,不过一到夏天,火炉重庆就热得让人受不了。因为是租的房子,也不舍得买窗帘,我就在窗户上糊了一层报纸,勉强档档光。房子尽头,房东放了几只盛什么刷墙白浆的空桶,上面铺了个薄薄的三合板,就算是给我们的床了。天地良心啊,那三合板的毛边都没磨磨,睡了一宿,衣服上都是毛刺了。床前面,从二手家私的那里买了2个办公桌,2把椅子,房间就满了,连条缝都没了。每天差不多要从椅子上直接爬到床上,然后再把椅子推到桌子下面,这样就有一条走路的道了。我们也就开始了在里面一天呆十几个小时不出门的时间。后来,房东还是又钉了两个大长凳子,给我们把床板固定在上面,勉强不用担心晚上睡着睡着翻下来了。我就笑着给刘说,这样就不用俩人睡两头,或者一个人睡中间了,怎么着都平衡了,说着就在上面打了滚。可是一个三合板能有多大力呢,没过多久,就开裂了,还有一个角,比较脆弱,直接断掉了。刘先生跟房东借了锤子钉子,找了一些废板子,木条子,把床打了很多补丁,倒还比以前稳定多了,至少没嘎吱嘎吱得响那么厉害了。我跟刘先生说,要是我妈妈知道,我就睡这种地方,肯定会心疼的。刘先生不出声。我又说,不过我觉得挺有意思的。他就笑了。我记得钉好床,我收拾残局,正准备把那些碎木头什么的清理出去,他叫我堆在墙角别扔,说搞不好还要用的。果然,他一点都不专业,没过几天,在一个夜晚,我一翻身,又听到“卡擦”一声,我说“刘,又完了”。刘说:你该减肥啦。第二天就又早早起来钉床,把房东都吵醒了。然后赶7点的公交车去新小区上课。真是辛苦啊。就是这样的房子,对一对大学生来说,也是负担挺大的了。我们只有一些饭前,不敢告诉家里是同居了,省吃俭用的,付一个月几百块的房租。我记得有一次快放假回家了,晚上黑洞洞的,我们就躺在床上聊天。我说,我要是去你家,要怎么用粤语叫你家人啊,你家都有什么人要叫啊。他就开始教我,阿叔好,阿姨好,大佬好,大嫂好,对了,我嫂生了个小孩,你可以说 呢个细路仔好得意啊。我就跟着他学广东话,惹得他笑,他说,你说的,怎么跟外国人学中国话一样啊。可是有些读音,是我没发过的,汉语拼音里面没拼过的,我就叫他拼给我听,他拼了,我才发现,什么嘛,这两个音怎么拼在一起就是这样的啦?我忍不住问他,我说你高考语文第一题怎么考的啊?他说全靠蒙。真是汗啊。后来我真的要去他家了,好紧张呀,就加紧练这句话。在公交车上,我就把头转向车外,一句句得小声的念,声音就被风带走了,不会被人听到笑,念的特别熟特别溜特别快。刘听到我在小声嘟囔,说,你念什么呢。后来听清楚了,他转过我的头,特动容的说,以后我录个带子给你听,你就可以爱听多少次就多少次了。刘先生是个感情不外露的人,跟他一起好几年了,只有有数的几次看到过他脸上有表情的。
那个房子的床,是我睡过最烂的床了,不过年轻的岁月,谁又在乎一张床怎样呢。 后来上班几年后,重游重庆,我们来到那个坡下面,又看到了那个楼,我问刘:要不要上去看看啊?他说不要了。就远远得望着,看着新的一对对年轻的面孔,洋溢着青春、梦想、欢乐,带着对食物、花花世界憧憬的目光,手牵着手走下来。是啊,学校附近的房子,永远都那么抢手的。恍惚中,我好像看到,一个瘦弱的男孩,背着一个高大的女孩,吃力的走下来。我想下一次被人背着,应该是我老了的时候吧,由我的儿子。
寒假过后,我们终于跟同学合租,找了一个稍微好点的房子,也在那个斜坡上,也在那个楼,只是另外一个门口,跟旧房东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很是尴尬。睡上了一张真正的床,还有厚厚的床垫,也不会响的那么厉害。甚至有了成套的组合家具,高高矮矮的,还有了一个小小的厨房。同租的一个,也是计算机系的师兄,她的女朋友,是社会上的,那时候学生,总觉得社会上的女仔不是什么好人。可那个女孩改变了我,她丰满,白皙,穿漂亮的睡衣,晚上依偎着男朋友看电视。每日从厨房端出来一大锅红红火火的菜。那时候煮熟整只的鸡鸭,或者鱼,对我来说,都是困难的不敢想象的事情,她好像顺手就搞定了的样子。她很懂得笑,有时候晚上我们一块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她就坐在男朋友的腿上,看到有趣的地方,就咯咯得笑,很是清脆,让人放松。有一次,她说要煮银耳绿豆还是什么,到处问人去借冰糖。我坐在房里听到满楼道都回响着她清脆的声音:我要煮银耳汤,你家有冰糖么?其实我家里还真有一包,是平常拿来冲水的,不知道为什么,那阵身体很弱,经常有眩晕的感觉,医生说是贫血,长期都准备了一些糖。可能她知道我不下厨房吧,最后才来敲我的门,那时候我不善于交流,虽然心里喜欢她,可是总是一副冷冰冰的嘴脸。我说,厨房里面不是有一包糖么。她说,那是白糖,不好吃,冰糖煮的才清甜。我遂取了冰糖给她。我想,要是我,要我去一家家得敲门,我宁可费点气力走下那个大斜坡,也不愿意卖脸去借的。结果银耳煮熟了,她亲自端给我一晚,害羞得说:“煮得太浓了,不好喝,我放了红枣,很补的。”。我感激得看了她一下。果然味道很清甜。后来,当我已经很熟练得煮鸡鸭鱼肉,整一大盘子菜的时候,我也喜欢放冰糖。不管是卤肉还是豆浆,都喜欢那种清甜的味道。
不知道是不是我们两个都太重了,还是旧房子的家具家具真的太旧了。那个小区,叫做建工二村还是三村的,是以前国营大企业很活跃的时候,员工的住宅楼。八十年代,是国企员工最风光的时候,真正的不用下田弄脏手,看病读书养老都是国家给钱,家里的卫生纸食用油带鱼电影票啥的都是单位发的。虽然工资不高,可是谁家的姑娘嫁人,都想找个“有正式工作的”。可是时过境迁,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那些成套的家具,还可以看得出当年的风姿,可惜略有腐朽了,款式也很老土,带着明显的80年代的痕迹。我们的床又坏了,刘先生把床垫子掀起来看看,说木板断了。我说,那怎么办发,房东不是要我们赔啊。刘先生说,不怕的,我来修。他又去找木板,找钳子钉子,噼噼啪啪的。后来我经常跟石头,特自豪得说,我们家刘什么都会修。看着他手机上都是灰,在钉钉子,或者接电线,或者研究某个卡槽做什么用的,或者叫我拿这拿那,帮他扶着,或者骂我不懂不要乱动的时候,我就觉得特别满足。我是个传统的女人,我向往那种传统的家庭。虽然现在煤气大米都可以送上门的,虽然冬天不用再储存大白菜和蜂窝煤了,我还是喜欢看刘先生一手一脚得做这些事情,看他做的时候,就充满了崇拜。张爱玲说,女人需要崇拜,男人需要被崇拜。我想,某些人确实是这样的。我本身是卖硬件出来的,对把一堆板卡组装起来熟悉的不得了,在社团也是专门负责上门修电脑的,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但是跟刘先生在一起的时候,我就特喜欢等电脑坏的时候,喊他来修,看着他钻到桌子下面,撅着屁股,捣腾主机的样子。
其实,修电脑是个技术活,更是个耐心活。首先就是排错,假如是硬件问题,就要慢慢排,不断的拆、装,重启。。。那时候的DIY机,最常见的问题就是接触不良,有试试启动不了,并不是什么烧了,很可能是内存条松了。我们就把内存条拆下来,那个橡皮擦擦“金手指”,再插回去,开机,搞定。然后,还一脸严肃得警告对方:以后打电脑的时候,别把脚翘主机上晃荡啊!以此混一顿饭,和一片憧憬的目光。有段时间,我觉得我已经成名了,那时候还是大一的下学期,我去二食堂吃饭的时候,就看到有人对我指指点点,我坐下来的时候,就可以听到旁边桌的人说,那个女的,就是很会修电脑的那个。。。。然后,也经常有女孩子跑过来撒娇,叫我吃了饭一定去她们寝室看看,她已经两三天没跟男网友联系,都想死了。对了,那时候,QQ还是用来邂逅陌生人的,网恋还是流行的,有首歌可以证明:《QQ恋》。其实我天生是个没耐心的人。修电脑这件事,做多了,发现80%做的是重装系统,20%做的是重插内存条,虽然后来持有男生寝室的通行证让我又兴奋了一会儿,可是渐渐得也不热衷了,服务态度也下降了,甚至有人给我起了一些很冷淡的外号。刘先生就是那种超级耐心的、典型的理工男生:少言寡语、严密认真。大热天,我跪在地上修理2个小时都搞不定电脑,气的把机箱一推说,不修啦不修啦,明天去买台新的,烦死了。这时候,刘先生就会默默得走过来,一个个得部件排除,排除一次不行,再来,也许刚才有地方确实还没插好。所以,跟他住在一起,我说买新电脑,至少说了20多次,最后一次都没买,都被他搞定了。我们大学用的那2台电脑,从重庆辗转到了广东,至今还在家里的墙角放着。我们来广东的前两年,还是用他们在赚钱。那内存条已经宋到一定程度了,仅仅是打键盘的颤动,都可以叫整个电脑down掉,然后写了半天的程序就没了,气的我直哭。可是刘先生坚持不买新的电脑,他甚至可以把他电脑的内存条拆下来换给我的用。要知道,他的是主频444的内存,我的是333的主板,插上以后就多浪费啊。他那种因陋就简,没过多物质欲望的特性,简直就不像这个年纪的男生。20来岁的人,不是都爱新鲜漂亮的么。
我记得,在热恋的时候,他事事都让着我,对我温柔,只有一次,对我拉了脸。那一次他回家,我说洗书包的时候,不小心把两百块放在书包袋里面忘记拿出来了,都碎了,扔了。他就说,你这不是第一次,要仔细一点。我从小都是聪明有余,仔细不足的。我的妈妈和小学老师说了多少次,都没能改变我,所以成绩一直都是还不错,可是达不到最好,小学6年,当了6年老二。可是从那一次,就真的被刘先生讲过来了。我开始觉得,认真是一件很有用的事情,而聪明,是没什么大用的。以后我也会这么教我的孩子,不是要他聪明,是要他分得清轻重。知道,其实情商比智商重要的。
刘先生在我的口中,似乎是个很完美的男人。可是他很笨。我完全不觉得这样的智商适合学理工的。广东的高考跟我们内地不一样的,他们是语数外三门+9门综合+一门自选。他的自选是物理,我真不知道,他是咋学下来的。后来,他也跟我说,其实他学的最好的是政治,哈哈。每一次跟他解释项目,解释一个设计的方式,都要用很久。每一次遇到一个算法问题,他都花好长时间来理解我的解答。开始我经常毫不留情得取笑他。他就说,我们想的方式不一样。我是直接的,直觉的,马上想到了一个解决方式。他是严谨的,论证的,按照方法论的。虽然他想的比较慢,但是完善,和正确。我一直觉得他是在强词夺理。可是后来的工作,印证了他的说法。我一天就可以做完他一个星期的工作量,按照他的话说,我的程序是“调出来的”,不是“写出来的”,因为只有大体结构是对的,很多很多的漏洞,边界值没有验证、输入输出没有考虑,从按下F5后,就开始了不断的调试。而他的程序,写完了,也就基本完了,基本不会有问题的。这让我由衷的佩服,我觉得很cool。他甚至考虑了一些很细节的问题,比如录入界面,他会调整字段顺序,觉得用户会想要先录入什么,后录入什么,默认的按钮要放大以便人家看到,我觉得很帅气。从此以后,我写东西的速度也慢慢越来越慢,越来越准确、负责任。---他慢慢得改变了我。后来,我们的合作基本上是,新的项目,我完成第一个模块,搭出结构,他开始把这些代码改成其他的类似模块--而不会东边改了西边忘记改。我做了程序,他负责测试,修改小的bug,提交给我大的bug。那时候我们还在上班,早上6点就起床写自己接的小项目。我先煮要带去公司的午餐和早餐,装在饭盒里面,他就测试我晚上写的那部分项目,提交bug list,然后饭好了,我就开始跟他一起讨论哪些是我的错误,哪些是没有问题的,然后分配由谁改。晚上下班回来,匆匆吃个外卖,就又开始写。虽然忙碌,虽然忙碌也不知道为了什么,可是很充实有趣,一点都不觉得累,乐在其中。这就是单纯的快乐,愚昧的快乐吧。
毕业了,我们住在上社的房子里面。是个小小的一米五的双人床,很短,还有床头床位的那种。我们两个都高,如果都躺直了睡,谁的腿都伸不开,一伸就碰到床尾了,只有卷着睡觉。那阵我就特盼望他出差,晚上不回来睡觉。这样我就可以斜着睡了,不用卷起来了。有一次,他半夜出差回来,我听到了,还在那里装睡,我想他看着我这么姿势睡觉,会不会突发愿说:帮你买个大床!结果证明,女人总是想的太多了,他啥都没说,脱衣服就睡了。
那时候,我们小房子很小,他我记得他同学马仔来我家吃饭,我们没桌子摆菜,就打边炉。把他的电脑搬到床上,把锅子放在桌上,连坐的凳子都没有,真丢人,让人家扫兴而去。
那阵最大的娱乐,就是下班俩人都没加班,回来的早,在外面打个饭上来,或者煲个汤,俩人做在床上,倚着墙,把电脑摆在电脑桌上,看TVB的港剧。那阵还是装的512KB的宽带,电影就一卡一卡的,我们经常都开先起,过半个小时,感觉下的差不多了,再按播放键,开始看。可是还是经常有卡壳的,这时候就下去装个汤,或者跑个厕所,或者学学里面的人说笑话,各种欢乐。最记得那时候了黄子华的《奸人坚》,就爱上了这个贫嘴的小人物,还记得他拿着一条甘蔗横着在街上吃,真是霸道得可爱啊。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喜欢“奸人坚”这个词,因为两个jian字,发音又不同,很值得揣摩,我就应用于各种场景得叫他,用上奸人这个词,他就很不屑得表示说:你很没语言天赋,学的一点都不像。
后来搬到了岑村住,房租便宜了一大截,可是每天要做4个小时的车。不过好在周末可以去爬火炉山,也是一大乐趣。我们还带着笔记本上去过,在半山的亭子上打电脑,结果被蚊子咬惨了。后来总结这次的行动,刘先生说,看起来美的东西不一定好。
那时候的床也很小,也有床头床尾,但是显然没有上社的床那么缩水版了,至少是把枕头顶上去,感觉头皮顶着床头的时候,脚就可以伸直了。房子也从单间换成了一房一厅。最记得在阳光很好的周末的午后,穿着刘宽松的大衣服,房间大扫除,然后对着镜子自拍,觉得到处都干净得闪光,特有成就感。可惜后来就在在家做淘宝了,再也没有周末了,也没大扫除了。
我们自在一起,一直是朝夕相处,在一个公司上过班的,桌子还是隔壁,从事一个行业。后来虽然分开一年多分别去不同的公司上班,可是后来做淘宝了,又变成天天在一起了。有人问,我们俩天天在一块,还有话说么,烦不烦。我觉得还好,我们俩本来也不是爱说话的,也从来没刻意的找过什么话题,或者为了在一起而干点什么事,都是觉得自然而然得。可能是做同一个行业吧,还是挺有话说的。有的恋人没话说了,就说,其实沉默是一种默契,我什么不说TA也能理解我。其实也对吧,每个对有每个对的相处方式吧,反正我们俩还是天天有话说。而且,我跟那么多人谈过我的过往,我的童年,我的家庭,我的朋友,我的家乡。似乎从来没跟刘先生谈过,我俩说的话,都是必要的,或者是对未来有作用的--他就是这样的一个理科生。
不过还有一次,真的分开了超过一个多月。那个月,他去了马来西亚出差。据说是每天有多少马币的补助的,反正对我们当时来说,算得上一笔巨款了。那时候我在MSN跟他聊天,我说“跟你商量个事”,他问都不问,就说“批!”。哈哈,这是空白的圣旨么。他知道我一这么说,就是问他商量要买什么贵东西了。我说我想买个床上四件套,楼下在打折呢。我们的床上,还从来没有铺过一套的东西呢,我幻想着,铺着一样花色的枕头套、床单、被套,多么漂亮啊,就跟促销杂志上画的一样。后来,我拥有了很多很多的四件套,不过再也不纠结于全部花色一样了,都是随便铺的。因为床单换的频率永远比被罩快啊,俩一块洗多麻烦啊。再说,也没啥人来我们卧室看嘛。所以,年轻时候的想法都是体面的、漂亮的、新鲜的,老了就不讲究了。
不知道为什么,他不在,我不觉得寂寞、孤单。也不觉得没事做,还是该干嘛干嘛,去到公司,还是跟那些同事打打闹闹的。回家也不冷清,倒觉得他不在,没人管我,饭也吃的简单。他总是说“你该减肥了”,然后又叫我多吃点,说我会生病。吃饭的时候,我就叫他赞我很瘦身材很好,他就会听话得赞我。可是知道他要回来的那天,我还是准备了一个礼物给他。我去悄悄得去买了一件“情趣”的内衣,不知道是不是要这么叫的。然后在土豆网搜了一个热舞的视频下载下来,练了几天,不外乎是一些夸张的自摸的动作。那阵手机还不能放歌,就存在笔记本里面,准备好,等他。因为大马有时差,他回来的时候,都半夜4点多了,我把他按在床上,叫他闭上眼睛。然后开了笔记本,放歌,脱掉睡袍,跳舞给他看。说心里话,第一次这样,还真是有些害羞,那舞跳的完全不怎么样,而且完全没跟上节奏,只跳了两下,就害羞得跳上床不好意思了。我看到他傻乎乎得表情,还认真得拍手,说好,好。搞的那么严肃,傻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