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号杀手
杀手,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但绝对不像电影里那样,高大威猛,有的还挺怪癖,有的还酷酷的,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他们要随时隐藏,至于隐藏那就不止是蹲草坑里了,有可能你身边那个天天和你称兄道弟,老实八交的人就是个杀手。
至于对杀手的这一点点了解还得从我小时候的一次事件谈起。
93年,在我的印相里,那时全国的经济开始飞速发展,电视已经不再是黑白的了,也很少有一院人围着一台电视转了,有的人都开上小汽车了。
那时我住在一个大院里,这院子里的孩子都差不多大,天天混在一起,下了学就往一块跑,然后一起疯跑,再然后就是各种:“XX你们叫你回家吃饭……”吃过饭,看完动画片再接着一起疯跑,转天大部分要留在学校补作业……要不就请家长。即使是这样,我们还是天天粘在一起,想想那时的日子过得真是很开心。
记得我们院里唯一比我大的就是隔壁家的大哥哥,我还在上小学时他就已经上中学了,虽然他不是经常和我们一起玩,但一到夏天,他就喜欢搬个小板凳坐在屋外面的树荫下写作业,偶尔还给我讲个笑话。当时我们全院的小孩都喜欢他,因为有了他别的院的孩子就不敢欺负我们。
记得那哥哥好像叫李涛,又好像叫李超,忘记了,当时我们都叫他“涛哥”或者是“超哥”,反正他都会答应,也不介意,还会对我们笑,有时还会带着我们一起踢球。
其实在那时候他的名字挺普遍的,重名的人很多,我想这也是他不介意的原因吧。
涛哥家就是那时比较“先进”的,记得当时我还在为家里买了一台黑白电视机高兴时,他家就已经有彩色电视机了,而且还有录相机。我去看过两回,那时新鲜啊,哪见过。就把那一盘比录音带大不少的盘子往录相机里一插,调好台,电视里就开演,里面的人物一个个鲜活的,比看电影还过瘾。
到了暑假,我们院的孩子都喜欢去他家里看彩电。
那时听说,他爸在步行街上卖牛仔裤,特挣钱,可是在大人们中间的名声却不太好。他爸不是坏人,反尔还特别的好,每次我们去只要他在家,不是给我们拿可乐就是给我们沏果珍喝。长大了看了些闲书才明白,当时是因为刚改革开放不久,很多人都还是在厂里上班,朝九晚五的,很固定,所以看不起那些“不务正业”做小买卖的人。
不过那时,我就觉得,这有什么不好的啊?人家有彩电、有录相机、还有那么多零食、就边大哥哥骑的自行车都和一般人的不一样,是可以变速的呢。
那时也小,不懂,后来长大了才知道那叫山地车,反正我是一直羡慕到中学才骑上这种高档自行车的,那时要是能骑那个上学,比现在你手里拎个“爱疯”还拉风。
不过大哥哥还是那样,到了夏天就坐在门口写作业,写完了就看书,要不就和我们踢球。只是在那个暑假后,一切都停止了。
记得,那是刚结束暑假,甚至都还来不及专心上课,因为心还留在每天开心疯跑的暑假里呢。回到家作业也不写,先去找朋友们玩,跑够了再说。
可却看不到坐在门口写作业的大哥哥,已经好几天了,谁也没有多注意,只是感觉少了点什么似的。要说也是,那时都是一群贪玩的小孩,谁在乎少一两个,反正人多的是,一疯跑就什么都忘了。
转天起来上学去,却发现院门口停着好几辆警车,无数的警察叔叔把大哥家堵得水泄不通,都排到我家门口了。好奇是孩子的天性,我就往人堆里钻,想看看是怎么一回事。还没等我挤到前面就被一股恶臭给呛着了,连咳了好几口。那是一种很难形容的味道,幸好没有吃早点的习惯,要不然还真的得吐出来。
我就在那咳,一个警察叔叔看见了还不到腰部的我,一把把我拎了起来,“小屁孩不老实上学去,凑什么热闹啊?”
他脸色很严肃,当时真是把我给吓着了。想要挣扎,可就是挣不脱他那大手,我就想哭,可还没哭出声来呢,就看前面的人开始往两边分开,我看见的是一个蒙着白布的担架,不是一个是三个……
当时我好像知道是怎么了,连哭都不敢哭了,就那么被人提在手里,瞪着眼看着,连气都不敢吭一下。
“那是涛哥吗?”我小声的问了句。
“走,走,走上学去,小屁孩要好好上学天天向上啊。”拎着我的警察把我放到地上,不耐烦的催着。
几天后,我才从邻居们的闲聊听说,好像是涛哥的老爸得罪了什么人,一家子都被人杀了。我当时也不知道怎么的,就不明白是什么意思,还以为像录相带里那呢。这人在这个电影里死了,只要换一盘带子,说不定这个人就又出来了。总之那时总感觉说不定哪天大哥又坐在门口的小板凳上写作业了。
慢慢长大后,想想,要是那大哥再次出现在家门口,坐小板凳上写作业的话……可能全院的人都得被吓死。
后来大院拆了,那时是可以分到房子的,所以全院的邻居一起搬到了楼房,但还是邻居,也不显生疏,孩子们还是没事就在一起玩,只是玩得东西有了变化。但我总想着那个大哥哥,因为他不在了,我就是全院小孩子里最大的了,我有责任保证他们不受欺负。
说实话,这事挺不好弄的,我比其它孩子也都大不了多少,最多就一两岁,又都是贪玩的孩子,也没个管理意识,所以特怀念大哥哥。不过那时也明白了,他要是再出现的话……
慢慢长大,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那时总感觉天天的除了作业就是考试,烦得要死,可现在想想,要是现在每天也只有作业和考试那该多好啊。
有一次,看新闻,说有一家五口人被人残忍的杀害,电视上也播出了些画面,看到后我就感觉很眼熟,那担架,那蒙着尸体的白布单……一宿没睡好,总感觉怎么和多年前大哥哥一家的样子那么的像。
一起聚会,我就和当警察的同学提起了这事儿,没想到他的反应有点……
“前两天那一家五口可真惨啊,”喝着酒,这也算是个话题:“是不是在你们的辖区啊?”
“你消息还真灵通。”当警察的同学周志强听了这事脸色有点严肃,“别说这事还挺麻烦。”
“麻烦?你可是从小就想当警察,这可是大案子,你要是真弄成了,可就牛逼了。”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嘛德行的都清楚着呢,所以说起话来也随便。
“开什么玩笑,你以为在吹气呢?”周志强满脸的无奈,“现在连点线索都没有。”
“啊?”我似乎能感觉到他的无奈,“强子,你说真话,这是不是个高手干的?”
“美国大片儿看多了吧你?”强子白了我一眼,端着酒杯就往嘴里倒。
“不过说真的,我总感觉这事挺眼熟的。”其实我对这种事儿挺感兴趣的,就想多勾达强子多说点。
“眼熟?”强子和我就是这么的默契,他知道我的心思,他也不卖关子,“你说说,你有嘛见解,福尔小默同学。”
“我又不是警察,别逗我了。”我看强子来了兴趣,当然得吊一吊他了。
“别装了,快说说,从小你就爱看福尔摩斯,”强子那眼快冒火了,“我知道你一定有看法,就当帮我,这酒我先干为敬了。”
嘿,我说这……要不说人熟不讲理呢,也不知道他是想听我的说点嘛,帮他开拓下思路,还是馋酒,自己闷声不吭的把杯子给喝了个干净。
“我没看到现场,也不知道怎么说,就是感觉有点像……”可能是喜欢,只要脑子一动我就爱眯着眼,本来眼睛就不大,这一眯……要是我妈在旁边就又得喊:“把眼睁开,别睡着了。”
“你是说……”强子的眼神告诉我他也有同感,因为他的手就那么端着个空杯子不动了。
“对,我现在不敢确定,只是在电视里看到好像尸体的左手小指都是没有的。”
“这你都看出来了?”强子回过神来。
“我这眼可是带X光的。”笑笑,晃了晃自己的空杯子,“还楞着?咱是再要一瓶还是就此打住?”
“等等,”强子的脸开始发红,这不是他喝多了,而是兴奋了,“你有胆子和我去停尸房看看吗?”
“操,别他妈逗,这是你们警察的事儿,我去了不给你添乱啊?”这大晚上的,让我去那种地方,有病啊你?我又不是警察,虽然好奇,但我更喜欢拿这事当笑话听。
“不是怕添乱,是不敢了吧?”强子一脸坏笑。
“玩去,想当看还是我带着你们去医学院看解剖过的尸体呢,我不敢?”其实我最怕被别人激,尤其是这些从小一起玩的朋友们。
那时虽然我在严格意义上来讲不是领头儿的,但我可是最大的,虽然大不了多少……
其实,强子并没有把这时隔十多年的事情联系到一起,一个是因为时间相差太久,一个是当时也只有我看到了大哥哥家的现场,而且还没看全,但我注意到了那白布单下面少了小指的左手。
我随着强子来到了停尸房……妈的,已经十点多了,别说是现在这个时间,就是大白天的谁没事跑这来啊?走廊里安静得吓人,墙是白色的,顶是白色的,地面是白色的,连灯都惨白惨白的,这反到使得整个地方透着一股幽幽的蓝光,显得很深邃。
进了房间,强子拉开几个抽屉,那尸体没有太明显的伤痕,全身泛着青色,连嘴唇都是。可能是被清理过,因为身上没有太明显的血迹,连脑部那看上去很深的刀口也只有边缘处的颜色稍有些不同,但也不是红色。
看了看,我就纳闷了,这是一刀毙命,还奇准无比,真刺心脏,死都连喊都没喊直接死在了梦里,这也算是仁慈吧。只是我不明白,人都死了,为什么还得把小手指切下来呢?难道是个变态?留着当战利品?
“你能把涛哥家那案子的卷宗给我看看吗?”我看了看强子。
“这有点麻烦,我想想办法吧。”强子是有办法的,其实他比我聪明,要不他能当警察嘛。
在停尸房里也没呆太久,就出来了,强子还想再去喝点儿,姥姥!打死我也喝不了了,一般人谁还能在看了尸体后再想着吃东西啊……
没两天,强子就提着个电脑包来了我家,一进门就跟作贼似的把门关好后还检查了下。
“你改行了?”我看着他这怪里怪气的举动。
“揍你!还不是为了满足你的好奇心啊。”强子一屁股坐我床上。
“好吧,不为难你了,我的好奇再大也没哥们儿的前途重要,你走吧。”我不领这情,奶奶的,明明是你现在没办法了,病急乱投医来了,还和我摆架子。
“行,行,行,我错了成不,福尔小默你就帮帮忙吧。”强子一脸无奈。
打开他的电脑,我一看,这哥们儿看来真是没招儿了,把以前大哥家的卷宗整个做成了电子版文件,还有最近这一起的资料都在这电脑里。好么,这电脑要是丢了,被有心人捡去,那可比爱照相的阵老师那事不轻啊。
我仔细的看了看,其实也没什么有用的信息,无非是死者的资料,及一些现场资料,关于指纹、凶器等什么线索也没有,就好像这事不是人干的一样,干净利索,连根毛都不留。
“我有一个问题,”看了一会儿自己都有点不耐烦了,“人被刺中了心脏,就算及时就医也不见得有救,但这不像是大脑或中枢神精啊,被刺中心脏后,怎么着也能动唤动唤啊,挣扎一下什么的啊。”
“你怎么还这么心急啊?”强子看了我一眼,“后面有尸检报告,死者胃里验出有安眠药的残留。”
“安眠药?”我无语了,“看来真是高手中的高手,安眠药可基本上是家家都有的,这线索可就基本上也不是线索了。”
“是呢,死都家的确有安眠药,可我们没发现有什么异常。”强子的眉头皱了起来。
“你们肯定检过了,死者胃里的安眠药和家里的安眠药是同一种。”我也无奈了,感觉自己不是在和人打交道。
“你这么一说还真是,而且检验后法医核对了那药瓶里的残留,基本可以确定死都吃的就是那自己家的药。”强子摸摸头,他那头发早已经被警帽压出了一圈的痕迹,挺好笑的。
“等等,”我突然想到了点什么,“咱们国家安眠药以前是一瓶一百片儿,但一般人是不可能一次就能买到一整瓶的,就算你再有钱,医院也不敢这么卖,现在的包装好像改成了三十片吧。”
“好像是,”强子有点被我这突如其来的思想转折给弄晕了,“你想说什么?”
“你想啊,这包装已经改了很多年了,现在谁家还有一百片那种包装的药啊?有也不能吃了,恐怕已经过期没用了。可这三十片的,一般家里要是没有经常失眠的人也不一定会有太多,这次一气儿死了五个人……”我承认这有点牵强,思路不是太明确。
“你是说,”强子理解起来也有点麻烦,但他还是想到了些什么。“有可能这凶手是提前准备了药,然后混和着死者家里的药一起喂给死者吃,好让线索自动消失?”
“我是这么想的,”慢慢整理自己的思路,“一般人吃安眠药,大都是一次一到两片,可要是长期用药的人,剂量会比较大,严重的一次吃个五六片都不起作用。这次的死者是一家人,年龄从十五岁到五十五岁不等,看轻人一次用个两片就能睡成个死猪,可上岁数的人,很可能有一定的抗药性,有可能一次得用个四、五片才能睡下,还不见得能睡踏实,可是换回来说,具体用多药这事一般人可是不会知道的。”
“对啊,”强子突然灵光一闪,“要说一家五口人都用药也不是没有,可要是明确知道别人一次要用多少那也不是一般人能知道的,连好朋友也不一定能知道,也就只有家里人。这样想的话,凶手要不是这家人的朋友,就得事先准备大剂量的同种安眠药,这样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不留下线索。”
“那你们不能验出死者是吃了多少药吗?”这是我一直想问的。
“死者是死后五六天才被发现了,肢体都已经开始腐烂了,胃里的东西只有残留物了,具体多少只能估计,没有准确的数据。”强子继续回到无奈状态。
“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那大哥哥家出了事之后也是隔了几天才被发现的吧。”我沉默了,想起那哥哥还真是有些怀念。
强子也沉默了,因为这的确是个问题。
密室杀人,就是这样,但与电视、动画片里的还是有区别的。就拿这件事来举例,现在家家都有防盗门,想不留痕迹的进去可不简单,不信你找个开锁的去试试,一般要想打开动静大小先不说,可没电影里那么简单,随便拿个铁丝捅两下就开了,那样谁还买防盗门啊。从窗子进去?已经说是密室了,被发现时窗子肯定是锁死的,而且死者家又是那种旋转扭扣式的窗锁,想弄点机关是真不容易。所以这个密室还就真有点麻烦。
“会不会是凶手偷了钥匙?”强子憋了半天才说话。
“目前也只有这可能了,”其实我也想不出别的方法来,“不过要真是这样那就好办了。”
“什么好办了?”强子不明白。
“你看看,这家人是干嘛的?”我指着电脑。
“批发城卖衣服的啊。”强子有点晕。
“现在别说摄制组发城,就连大马路上都到处是摄相头,一不小心就给你个超速的罚单。”我想到了自己那车到现在已经两条了……钱啊……辛苦挣来的人民币啊。
“这怎么了?我们查过,没什么问题啊。”强子还是不明白。
“首先你们可能查的方向不对,可能漏掉了什么。”我也不太确定,“你想,如果在马路上有人想偷你东西会怎么样?”
“当然是直奔钱包、手机什么的。”强子想都不想,“对啊,谁没事向家门钥匙下手啊?”
“而且我感觉这凶手有怪癖,他一定是偷完复制后又交回给了失主,而且失主也没在意。”我想了想。
“是啊,要是我知道自己家钥匙丢了,也会多注意几天,那样凶手就不好下手了。”强子好像明白些了。
“所以我想可能是这样的。”我推理出了一点东西,都是多年的朋友,甭管对不对的说说也算帮个忙了,“首先死者一家都在那里经营着买卖,肯定生易不错,忙得不可开交,再加上批发市场人流量大,也没心思去注意这点小事,只要回家开门时有就行了。但凶手至少得监视几天才有可能去靠近实施,而且一口气把一家子都灭了,这家人不是惹了什么不该惹的大人物,就是有什么不能告人的秘密,所以应该会提防一些,所以凶手就算监视也不会太近,只有在偷钥匙和还钥匙时才有可能接近,而且应该都是易了容的。所以我想你们可能得辛苦一段时间了,别把眼光都盯在这家人周围,同时得把这批发市场也看一看。其实也不难,你想啊,去批发市场的人有两种,一种是进货去的,往往这种人都有固定的地方,直接去拿了东西就走。另一种人是随便溜的,想淘点便宜货,但这种人往往不会在短期内重复的去。所以你们就找那个总出现,但还总假装瞎溜的就差不多。”
听了我这话,强子脸都绿了,“大哥,你是说要我们盯着全城场的录相看?”
这的确不是个轻松的活,别说看这种枯燥无味的东西了,就算让你坐那不支看一整天的爱情动作片都不见得能受得了,何况弄不好就得把一周的录相全看了,还得标记对比什么的,反正不是嘛轻省活。
差不多两个星期后,强子再一次来到了我家,差一点我就把他当坏人一脚给踢出去。别误会,是真的。他来我家没穿警服,而且是极其的消瘦,虽然原本就不胖,但眼下他是更加的瘦,这一点很让人羡慕嫉妒恨,两只眼睑下黑乎乎的就像被火燎过一样,只是那双眼睛明亮得有点吓人,再加上我们本来就是发小,在一起时也经常打打闹闹的随便惯了,就那么往我家门框上一倚,脸上赖皮的笑着,一开门还真吓我一跳。
“你怎么这德行了?”我看了半天才敢肯定是强子。
“别提了,把炕弄好,再给爷烫壶酒,爷今儿不走了。”强子一边耍赖一边往屋里挤。
“要不要再给你找两花姑娘?”我是真见惯了,上一次他这样是和因为失恋,再上一次是因为考上警校,再上一次……总之他有点嘛事基本上都能让我从他脸上看出来。
“不用,你来陪大爷最好。”他进了屋跟回自己家似的,把鞋往边上一踢,也不穿托鞋,走了两步就坐我家客庭地板上了,拉过小桌子把手里拎的几个酒菜往上一扔就喊:“快,烫酒去,再来双筷子。”
没办法,谁让我们两从小一块长大呢,再加上我比他大半岁,得让着点他不是。看他带的那两破菜,一个猪头肉,一个花生米,还有份凉皮儿……这怎么吃?只能把自己刚做得的红烧肉贡献出来了,还炒了几个鸡蛋。
我们边喝边聊。他到真是行,这一边不到两礼拜的十天时间里,两眼就盯着那小监视器,不敢错眼,一遍一遍的找,用他的话说,现在一看到电视、电脑什么的都想吐。
别说,和我想的还真差不多,不过这事也只有他这样的才能办到。
当然不是说我比警察厉害,其实没有我人家早晚也能找出来,这可能也就算是运气,当时灵光闪了一下而已。而且那个凶手还不是个简单人物。
这人是个职业杀手,代号十三,与海外杀手集团有密切的联系,专门负责国内的暗杀行动,是个老油条,据说干这行已经三十多年了。你就想干了三十多年刀口上舔血的活,直到现在才被抓着,这人得有多油滑。也是他这三十多年来没栽过,才至使他大意了。
不过要说这人,要是你不知道他是谁的,就算你小眼前告诉你他就是杀手十三的话,你的第一反应就是,别逗了大叔,我还二十七呢。
的确,他就是个大叔,而且是那种掉人堆儿里找不到的那种大叔,绝对不是那专门带小萝莉去看金鱼的怪蜀黍,顶多就是那种像是干了一辈子平凡工作的人。眼里没有杀气,更没有戾气,反尔是一种类似亲和的感觉。
在我要求下,我随强子去看过一回这个人,虽然只是远远的望了一眼,但说实话,要不是他身边都是持枪的武警,还真不知道当时强子给我指的是哪一个。
在我看到他的时候,十三好像感觉到了我是专门为看他而来的一样,回头望了一眼,他的眼神好像有些涣散,没有焦点,但能感觉到他是在看我,因为我和他一样,只是我身边都是穿着制服的警察,除此之外,再没有共同点了。
十三的脸上没有表情,好像很自然,也很坦然,好像是早就有所准备,又好像这事和他没关系一样,更像是他只不过是个旁观者一样。
强子当时问我:“他是不是在看你?”
“看我干嘛?我又不是警察,他又不是我抓的。”我没在意。
好吧,就当是我的错觉吧。
至于对杀手的这一点点了解还得从我小时候的一次事件谈起。
93年,在我的印相里,那时全国的经济开始飞速发展,电视已经不再是黑白的了,也很少有一院人围着一台电视转了,有的人都开上小汽车了。
那时我住在一个大院里,这院子里的孩子都差不多大,天天混在一起,下了学就往一块跑,然后一起疯跑,再然后就是各种:“XX你们叫你回家吃饭……”吃过饭,看完动画片再接着一起疯跑,转天大部分要留在学校补作业……要不就请家长。即使是这样,我们还是天天粘在一起,想想那时的日子过得真是很开心。
记得我们院里唯一比我大的就是隔壁家的大哥哥,我还在上小学时他就已经上中学了,虽然他不是经常和我们一起玩,但一到夏天,他就喜欢搬个小板凳坐在屋外面的树荫下写作业,偶尔还给我讲个笑话。当时我们全院的小孩都喜欢他,因为有了他别的院的孩子就不敢欺负我们。
记得那哥哥好像叫李涛,又好像叫李超,忘记了,当时我们都叫他“涛哥”或者是“超哥”,反正他都会答应,也不介意,还会对我们笑,有时还会带着我们一起踢球。
其实在那时候他的名字挺普遍的,重名的人很多,我想这也是他不介意的原因吧。
涛哥家就是那时比较“先进”的,记得当时我还在为家里买了一台黑白电视机高兴时,他家就已经有彩色电视机了,而且还有录相机。我去看过两回,那时新鲜啊,哪见过。就把那一盘比录音带大不少的盘子往录相机里一插,调好台,电视里就开演,里面的人物一个个鲜活的,比看电影还过瘾。
到了暑假,我们院的孩子都喜欢去他家里看彩电。
那时听说,他爸在步行街上卖牛仔裤,特挣钱,可是在大人们中间的名声却不太好。他爸不是坏人,反尔还特别的好,每次我们去只要他在家,不是给我们拿可乐就是给我们沏果珍喝。长大了看了些闲书才明白,当时是因为刚改革开放不久,很多人都还是在厂里上班,朝九晚五的,很固定,所以看不起那些“不务正业”做小买卖的人。
不过那时,我就觉得,这有什么不好的啊?人家有彩电、有录相机、还有那么多零食、就边大哥哥骑的自行车都和一般人的不一样,是可以变速的呢。
那时也小,不懂,后来长大了才知道那叫山地车,反正我是一直羡慕到中学才骑上这种高档自行车的,那时要是能骑那个上学,比现在你手里拎个“爱疯”还拉风。
不过大哥哥还是那样,到了夏天就坐在门口写作业,写完了就看书,要不就和我们踢球。只是在那个暑假后,一切都停止了。
记得,那是刚结束暑假,甚至都还来不及专心上课,因为心还留在每天开心疯跑的暑假里呢。回到家作业也不写,先去找朋友们玩,跑够了再说。
可却看不到坐在门口写作业的大哥哥,已经好几天了,谁也没有多注意,只是感觉少了点什么似的。要说也是,那时都是一群贪玩的小孩,谁在乎少一两个,反正人多的是,一疯跑就什么都忘了。
转天起来上学去,却发现院门口停着好几辆警车,无数的警察叔叔把大哥家堵得水泄不通,都排到我家门口了。好奇是孩子的天性,我就往人堆里钻,想看看是怎么一回事。还没等我挤到前面就被一股恶臭给呛着了,连咳了好几口。那是一种很难形容的味道,幸好没有吃早点的习惯,要不然还真的得吐出来。
我就在那咳,一个警察叔叔看见了还不到腰部的我,一把把我拎了起来,“小屁孩不老实上学去,凑什么热闹啊?”
他脸色很严肃,当时真是把我给吓着了。想要挣扎,可就是挣不脱他那大手,我就想哭,可还没哭出声来呢,就看前面的人开始往两边分开,我看见的是一个蒙着白布的担架,不是一个是三个……
当时我好像知道是怎么了,连哭都不敢哭了,就那么被人提在手里,瞪着眼看着,连气都不敢吭一下。
“那是涛哥吗?”我小声的问了句。
“走,走,走上学去,小屁孩要好好上学天天向上啊。”拎着我的警察把我放到地上,不耐烦的催着。
几天后,我才从邻居们的闲聊听说,好像是涛哥的老爸得罪了什么人,一家子都被人杀了。我当时也不知道怎么的,就不明白是什么意思,还以为像录相带里那呢。这人在这个电影里死了,只要换一盘带子,说不定这个人就又出来了。总之那时总感觉说不定哪天大哥又坐在门口的小板凳上写作业了。
慢慢长大后,想想,要是那大哥再次出现在家门口,坐小板凳上写作业的话……可能全院的人都得被吓死。
后来大院拆了,那时是可以分到房子的,所以全院的邻居一起搬到了楼房,但还是邻居,也不显生疏,孩子们还是没事就在一起玩,只是玩得东西有了变化。但我总想着那个大哥哥,因为他不在了,我就是全院小孩子里最大的了,我有责任保证他们不受欺负。
说实话,这事挺不好弄的,我比其它孩子也都大不了多少,最多就一两岁,又都是贪玩的孩子,也没个管理意识,所以特怀念大哥哥。不过那时也明白了,他要是再出现的话……
慢慢长大,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那时总感觉天天的除了作业就是考试,烦得要死,可现在想想,要是现在每天也只有作业和考试那该多好啊。
有一次,看新闻,说有一家五口人被人残忍的杀害,电视上也播出了些画面,看到后我就感觉很眼熟,那担架,那蒙着尸体的白布单……一宿没睡好,总感觉怎么和多年前大哥哥一家的样子那么的像。
一起聚会,我就和当警察的同学提起了这事儿,没想到他的反应有点……
“前两天那一家五口可真惨啊,”喝着酒,这也算是个话题:“是不是在你们的辖区啊?”
“你消息还真灵通。”当警察的同学周志强听了这事脸色有点严肃,“别说这事还挺麻烦。”
“麻烦?你可是从小就想当警察,这可是大案子,你要是真弄成了,可就牛逼了。”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嘛德行的都清楚着呢,所以说起话来也随便。
“开什么玩笑,你以为在吹气呢?”周志强满脸的无奈,“现在连点线索都没有。”
“啊?”我似乎能感觉到他的无奈,“强子,你说真话,这是不是个高手干的?”
“美国大片儿看多了吧你?”强子白了我一眼,端着酒杯就往嘴里倒。
“不过说真的,我总感觉这事挺眼熟的。”其实我对这种事儿挺感兴趣的,就想多勾达强子多说点。
“眼熟?”强子和我就是这么的默契,他知道我的心思,他也不卖关子,“你说说,你有嘛见解,福尔小默同学。”
“我又不是警察,别逗我了。”我看强子来了兴趣,当然得吊一吊他了。
“别装了,快说说,从小你就爱看福尔摩斯,”强子那眼快冒火了,“我知道你一定有看法,就当帮我,这酒我先干为敬了。”
嘿,我说这……要不说人熟不讲理呢,也不知道他是想听我的说点嘛,帮他开拓下思路,还是馋酒,自己闷声不吭的把杯子给喝了个干净。
“我没看到现场,也不知道怎么说,就是感觉有点像……”可能是喜欢,只要脑子一动我就爱眯着眼,本来眼睛就不大,这一眯……要是我妈在旁边就又得喊:“把眼睁开,别睡着了。”
“你是说……”强子的眼神告诉我他也有同感,因为他的手就那么端着个空杯子不动了。
“对,我现在不敢确定,只是在电视里看到好像尸体的左手小指都是没有的。”
“这你都看出来了?”强子回过神来。
“我这眼可是带X光的。”笑笑,晃了晃自己的空杯子,“还楞着?咱是再要一瓶还是就此打住?”
“等等,”强子的脸开始发红,这不是他喝多了,而是兴奋了,“你有胆子和我去停尸房看看吗?”
“操,别他妈逗,这是你们警察的事儿,我去了不给你添乱啊?”这大晚上的,让我去那种地方,有病啊你?我又不是警察,虽然好奇,但我更喜欢拿这事当笑话听。
“不是怕添乱,是不敢了吧?”强子一脸坏笑。
“玩去,想当看还是我带着你们去医学院看解剖过的尸体呢,我不敢?”其实我最怕被别人激,尤其是这些从小一起玩的朋友们。
那时虽然我在严格意义上来讲不是领头儿的,但我可是最大的,虽然大不了多少……
其实,强子并没有把这时隔十多年的事情联系到一起,一个是因为时间相差太久,一个是当时也只有我看到了大哥哥家的现场,而且还没看全,但我注意到了那白布单下面少了小指的左手。
我随着强子来到了停尸房……妈的,已经十点多了,别说是现在这个时间,就是大白天的谁没事跑这来啊?走廊里安静得吓人,墙是白色的,顶是白色的,地面是白色的,连灯都惨白惨白的,这反到使得整个地方透着一股幽幽的蓝光,显得很深邃。
进了房间,强子拉开几个抽屉,那尸体没有太明显的伤痕,全身泛着青色,连嘴唇都是。可能是被清理过,因为身上没有太明显的血迹,连脑部那看上去很深的刀口也只有边缘处的颜色稍有些不同,但也不是红色。
看了看,我就纳闷了,这是一刀毙命,还奇准无比,真刺心脏,死都连喊都没喊直接死在了梦里,这也算是仁慈吧。只是我不明白,人都死了,为什么还得把小手指切下来呢?难道是个变态?留着当战利品?
“你能把涛哥家那案子的卷宗给我看看吗?”我看了看强子。
“这有点麻烦,我想想办法吧。”强子是有办法的,其实他比我聪明,要不他能当警察嘛。
在停尸房里也没呆太久,就出来了,强子还想再去喝点儿,姥姥!打死我也喝不了了,一般人谁还能在看了尸体后再想着吃东西啊……
没两天,强子就提着个电脑包来了我家,一进门就跟作贼似的把门关好后还检查了下。
“你改行了?”我看着他这怪里怪气的举动。
“揍你!还不是为了满足你的好奇心啊。”强子一屁股坐我床上。
“好吧,不为难你了,我的好奇再大也没哥们儿的前途重要,你走吧。”我不领这情,奶奶的,明明是你现在没办法了,病急乱投医来了,还和我摆架子。
“行,行,行,我错了成不,福尔小默你就帮帮忙吧。”强子一脸无奈。
打开他的电脑,我一看,这哥们儿看来真是没招儿了,把以前大哥家的卷宗整个做成了电子版文件,还有最近这一起的资料都在这电脑里。好么,这电脑要是丢了,被有心人捡去,那可比爱照相的阵老师那事不轻啊。
我仔细的看了看,其实也没什么有用的信息,无非是死者的资料,及一些现场资料,关于指纹、凶器等什么线索也没有,就好像这事不是人干的一样,干净利索,连根毛都不留。
“我有一个问题,”看了一会儿自己都有点不耐烦了,“人被刺中了心脏,就算及时就医也不见得有救,但这不像是大脑或中枢神精啊,被刺中心脏后,怎么着也能动唤动唤啊,挣扎一下什么的啊。”
“你怎么还这么心急啊?”强子看了我一眼,“后面有尸检报告,死者胃里验出有安眠药的残留。”
“安眠药?”我无语了,“看来真是高手中的高手,安眠药可基本上是家家都有的,这线索可就基本上也不是线索了。”
“是呢,死都家的确有安眠药,可我们没发现有什么异常。”强子的眉头皱了起来。
“你们肯定检过了,死者胃里的安眠药和家里的安眠药是同一种。”我也无奈了,感觉自己不是在和人打交道。
“你这么一说还真是,而且检验后法医核对了那药瓶里的残留,基本可以确定死都吃的就是那自己家的药。”强子摸摸头,他那头发早已经被警帽压出了一圈的痕迹,挺好笑的。
“等等,”我突然想到了点什么,“咱们国家安眠药以前是一瓶一百片儿,但一般人是不可能一次就能买到一整瓶的,就算你再有钱,医院也不敢这么卖,现在的包装好像改成了三十片吧。”
“好像是,”强子有点被我这突如其来的思想转折给弄晕了,“你想说什么?”
“你想啊,这包装已经改了很多年了,现在谁家还有一百片那种包装的药啊?有也不能吃了,恐怕已经过期没用了。可这三十片的,一般家里要是没有经常失眠的人也不一定会有太多,这次一气儿死了五个人……”我承认这有点牵强,思路不是太明确。
“你是说,”强子理解起来也有点麻烦,但他还是想到了些什么。“有可能这凶手是提前准备了药,然后混和着死者家里的药一起喂给死者吃,好让线索自动消失?”
“我是这么想的,”慢慢整理自己的思路,“一般人吃安眠药,大都是一次一到两片,可要是长期用药的人,剂量会比较大,严重的一次吃个五六片都不起作用。这次的死者是一家人,年龄从十五岁到五十五岁不等,看轻人一次用个两片就能睡成个死猪,可上岁数的人,很可能有一定的抗药性,有可能一次得用个四、五片才能睡下,还不见得能睡踏实,可是换回来说,具体用多药这事一般人可是不会知道的。”
“对啊,”强子突然灵光一闪,“要说一家五口人都用药也不是没有,可要是明确知道别人一次要用多少那也不是一般人能知道的,连好朋友也不一定能知道,也就只有家里人。这样想的话,凶手要不是这家人的朋友,就得事先准备大剂量的同种安眠药,这样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不留下线索。”
“那你们不能验出死者是吃了多少药吗?”这是我一直想问的。
“死者是死后五六天才被发现了,肢体都已经开始腐烂了,胃里的东西只有残留物了,具体多少只能估计,没有准确的数据。”强子继续回到无奈状态。
“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那大哥哥家出了事之后也是隔了几天才被发现的吧。”我沉默了,想起那哥哥还真是有些怀念。
强子也沉默了,因为这的确是个问题。
密室杀人,就是这样,但与电视、动画片里的还是有区别的。就拿这件事来举例,现在家家都有防盗门,想不留痕迹的进去可不简单,不信你找个开锁的去试试,一般要想打开动静大小先不说,可没电影里那么简单,随便拿个铁丝捅两下就开了,那样谁还买防盗门啊。从窗子进去?已经说是密室了,被发现时窗子肯定是锁死的,而且死者家又是那种旋转扭扣式的窗锁,想弄点机关是真不容易。所以这个密室还就真有点麻烦。
“会不会是凶手偷了钥匙?”强子憋了半天才说话。
“目前也只有这可能了,”其实我也想不出别的方法来,“不过要真是这样那就好办了。”
“什么好办了?”强子不明白。
“你看看,这家人是干嘛的?”我指着电脑。
“批发城卖衣服的啊。”强子有点晕。
“现在别说摄制组发城,就连大马路上都到处是摄相头,一不小心就给你个超速的罚单。”我想到了自己那车到现在已经两条了……钱啊……辛苦挣来的人民币啊。
“这怎么了?我们查过,没什么问题啊。”强子还是不明白。
“首先你们可能查的方向不对,可能漏掉了什么。”我也不太确定,“你想,如果在马路上有人想偷你东西会怎么样?”
“当然是直奔钱包、手机什么的。”强子想都不想,“对啊,谁没事向家门钥匙下手啊?”
“而且我感觉这凶手有怪癖,他一定是偷完复制后又交回给了失主,而且失主也没在意。”我想了想。
“是啊,要是我知道自己家钥匙丢了,也会多注意几天,那样凶手就不好下手了。”强子好像明白些了。
“所以我想可能是这样的。”我推理出了一点东西,都是多年的朋友,甭管对不对的说说也算帮个忙了,“首先死者一家都在那里经营着买卖,肯定生易不错,忙得不可开交,再加上批发市场人流量大,也没心思去注意这点小事,只要回家开门时有就行了。但凶手至少得监视几天才有可能去靠近实施,而且一口气把一家子都灭了,这家人不是惹了什么不该惹的大人物,就是有什么不能告人的秘密,所以应该会提防一些,所以凶手就算监视也不会太近,只有在偷钥匙和还钥匙时才有可能接近,而且应该都是易了容的。所以我想你们可能得辛苦一段时间了,别把眼光都盯在这家人周围,同时得把这批发市场也看一看。其实也不难,你想啊,去批发市场的人有两种,一种是进货去的,往往这种人都有固定的地方,直接去拿了东西就走。另一种人是随便溜的,想淘点便宜货,但这种人往往不会在短期内重复的去。所以你们就找那个总出现,但还总假装瞎溜的就差不多。”
听了我这话,强子脸都绿了,“大哥,你是说要我们盯着全城场的录相看?”
这的确不是个轻松的活,别说看这种枯燥无味的东西了,就算让你坐那不支看一整天的爱情动作片都不见得能受得了,何况弄不好就得把一周的录相全看了,还得标记对比什么的,反正不是嘛轻省活。
差不多两个星期后,强子再一次来到了我家,差一点我就把他当坏人一脚给踢出去。别误会,是真的。他来我家没穿警服,而且是极其的消瘦,虽然原本就不胖,但眼下他是更加的瘦,这一点很让人羡慕嫉妒恨,两只眼睑下黑乎乎的就像被火燎过一样,只是那双眼睛明亮得有点吓人,再加上我们本来就是发小,在一起时也经常打打闹闹的随便惯了,就那么往我家门框上一倚,脸上赖皮的笑着,一开门还真吓我一跳。
“你怎么这德行了?”我看了半天才敢肯定是强子。
“别提了,把炕弄好,再给爷烫壶酒,爷今儿不走了。”强子一边耍赖一边往屋里挤。
“要不要再给你找两花姑娘?”我是真见惯了,上一次他这样是和因为失恋,再上一次是因为考上警校,再上一次……总之他有点嘛事基本上都能让我从他脸上看出来。
“不用,你来陪大爷最好。”他进了屋跟回自己家似的,把鞋往边上一踢,也不穿托鞋,走了两步就坐我家客庭地板上了,拉过小桌子把手里拎的几个酒菜往上一扔就喊:“快,烫酒去,再来双筷子。”
没办法,谁让我们两从小一块长大呢,再加上我比他大半岁,得让着点他不是。看他带的那两破菜,一个猪头肉,一个花生米,还有份凉皮儿……这怎么吃?只能把自己刚做得的红烧肉贡献出来了,还炒了几个鸡蛋。
我们边喝边聊。他到真是行,这一边不到两礼拜的十天时间里,两眼就盯着那小监视器,不敢错眼,一遍一遍的找,用他的话说,现在一看到电视、电脑什么的都想吐。
别说,和我想的还真差不多,不过这事也只有他这样的才能办到。
当然不是说我比警察厉害,其实没有我人家早晚也能找出来,这可能也就算是运气,当时灵光闪了一下而已。而且那个凶手还不是个简单人物。
这人是个职业杀手,代号十三,与海外杀手集团有密切的联系,专门负责国内的暗杀行动,是个老油条,据说干这行已经三十多年了。你就想干了三十多年刀口上舔血的活,直到现在才被抓着,这人得有多油滑。也是他这三十多年来没栽过,才至使他大意了。
不过要说这人,要是你不知道他是谁的,就算你小眼前告诉你他就是杀手十三的话,你的第一反应就是,别逗了大叔,我还二十七呢。
的确,他就是个大叔,而且是那种掉人堆儿里找不到的那种大叔,绝对不是那专门带小萝莉去看金鱼的怪蜀黍,顶多就是那种像是干了一辈子平凡工作的人。眼里没有杀气,更没有戾气,反尔是一种类似亲和的感觉。
在我要求下,我随强子去看过一回这个人,虽然只是远远的望了一眼,但说实话,要不是他身边都是持枪的武警,还真不知道当时强子给我指的是哪一个。
在我看到他的时候,十三好像感觉到了我是专门为看他而来的一样,回头望了一眼,他的眼神好像有些涣散,没有焦点,但能感觉到他是在看我,因为我和他一样,只是我身边都是穿着制服的警察,除此之外,再没有共同点了。
十三的脸上没有表情,好像很自然,也很坦然,好像是早就有所准备,又好像这事和他没关系一样,更像是他只不过是个旁观者一样。
强子当时问我:“他是不是在看你?”
“看我干嘛?我又不是警察,他又不是我抓的。”我没在意。
好吧,就当是我的错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