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葡萄酒之旅
这次旅行源于一年前跟Norah间的一个约定——“如果我们明年还单着,就一起出国抱头痛哭吧。”
Norah是我的高中同学,一个很有才华的女生,也是这次旅行的同伴之一。
同行的还有三位:Franco,Norah的同事,上海人,78年的大男孩;Banard,Norah的同事,香港人,一度怀疑他是混入摩羯座的水瓶外星男;Elain,一直和大家不太合群的家伙,印象中路上跟她没说过话。
9月27日
我们是晚上7点半的飞机,从上海浦东机场飞香港,停留一小时转机去悉尼,半年前订的票价5800左右,算是相当划算了。一大早就从杭州逃离,赶往陆家嘴兴致勃勃地和众人汇合,不想Norah同学关键时候反而比平日更忙,整个下午只能待在Costa里度过,随身带的单反由于意外没电,这一天没有一张可记录的相片。
这一日一直在路上,除了第一次出国门的短暂新鲜感,以及10个小时长途飞行的疲惫,似乎没留下太多记忆,哦对了,在飞机上把许久前一个朋友推荐的“春娇与志明”看了。
9月28日
到达悉尼的时间大概是悉尼时间11点15分,已经无法忍受一路上手机不能上网,于是一下飞机就直奔Optus的柜台买了一张20刀短途Sim卡,本地电话和上网流量都是不限制的,这让我一度觉得跟白捡一样,但事后证明,选择Optus是这一路最大的错误。
花了55刀从机场打车去我们住的酒店(Meriton, Danks St),杭州估计35块钱左右,这让我一度觉得国内打车简直是在剥削司机。入驻的是一个很大的公寓酒店,约莫160平左右,设施一应俱全,价格也相当昂贵,550澳币一晚,在国内可以住10天的五星级酒店了。
随后坐车去了悉尼歌剧院,悉尼的道路很有意思,几乎没有一条平坦的道路,这是一个依山而建的城市,每条路起伏很大,一直在上坡下坡,城市的建筑和自然地貌融合地相当自然。
在歌剧院我们遇到了Joyce,是曾经汇丰的同事,辞去了工作在澳洲读MBA,Joyce算得上是一个纯正的上海美女,因为不太了解,所以没有其他的评价,她请我们吃海鲜,南半球的海鲜吃法很独特,以生食为主,生蚝和大虾是悉尼最常见的海鲜种类,特别特别鲜。大约3点半,悉尼歌剧院旁的酒吧里就站满了各色皮肤的人在此喝酒,这些都是在George St上班的白领们。饮酒是悉尼很独特生活文化,这里的生活节奏很缓慢,最大的shopping mall一到晚上六点必然关门,人们开始享受生活,酒吧里里外外几乎站满了人,George St上有一家叫做Establishment的酒吧,装修风格非常独特,看起来是这片区域最热闹的酒吧,路过的时候我们强忍冲动奔向了Apple Store,第二天(周六)刻意坐车去Establishment喝酒,里面却只是稀稀拉拉几个人,所以有些事情不能等,错过了就错过了。
当晚去了一家据说当地很有名巴西的BBQ,有驻唱的黑人歌手,菜量很足,量价比很高,不过东西嘛。。。实在吃不惯满是羊骚味的羊肉和咬不断的beef,但Franco和Bernnie很享受。
9月29日
到澳洲的第二天,原本和Joyce约好9点在码头见面,除了Elain准时赴约我们都在床上赖到了10点多,自此之后我们和Elain的行程就分道扬镳了。
神奇四侠起床后就直奔向Bondi Beach,这是悉尼的另一个地标。海滩很美,我们去的那天风大,所以人很少,可以尽情地享受上天给我们的恩赐。因为人少,我们拍出来的照片尽可能地把人融入天地之间,很壮阔也很霸气。
沿着海滩逛到中午,Bernnie很容易肚子饿,所以就在海滩边的一个小食肆里坐下来吃东西,过来招待我们的是一个上海老伯,大概是在这里待太久了,一听到说中国口音的我们就很自觉地上来搭讪。老伯32岁移民到悉尼,今年58岁,在这家小食肆里打工已经16年,他只是周末两天过来帮忙,工作日5天还有另外一份工作,一周无休,月收入大约2000澳币。因为在这家店里待得时间久,所以当老板不在他就是老板,下面的几个服务生老外都得听他的,谈及此处略显得意,说起比他大3岁的老板,老伯说他竟然在悉尼没有房子,一有时间就陪着老婆出去旅行,而他在悉尼却有了两间房子,说到这里老伯很是得意。我们暗地里叹了口气,26年的旅澳生涯,并没有从骨子里改变这个中国人。
这一路我们发现很多中国人移民到澳洲之后生活其实不容易,这位老伯只是其中一个缩影,中国人在澳洲做的工作大多比较低级,服务生和出租车司机是华人最常见的工作,我们离开悉尼去塔斯马尼亚打车的时候,司机便是以前汇丰中国总部的员工,听口气认识不少中国区的高管,但他很不愿意多说自己的过去,似乎觉得很羞愧。
按老伯说的,这里比中国自由,空气和环境好一些,但,仅此而已。
离开邦迪海滩之后我们马不停蹄地去了悉尼最大的鱼市——Fish Market,这简直是一个吃海鲜的圣地。悉尼不大,随便倒腾几下就到了。这儿有各色各样见过的没见过的海鲜,我们显然还没有习惯澳洲的物价,留着口水小心翼翼地挑选了一份烤鳗,一份新鲜的三文鱼,一打生蚝,两份大虾,两只大龙虾。三文鱼是现切的,就跟国内菜市场卖猪肉似的,生蚝是生吃的,大虾的鲜味简直隔着塑料袋能把人诱惑到云霄。
一阵风卷残云……
回来的路上我们遭遇了在澳洲第一次大雨,这显然没有影响大家丝毫的雅兴。Establishment里点的一瓶红酒终于勾起了我们对酒精的欲望,Bernnie在酒店附近的Bottle Shop里又精心挑选了一瓶43澳币的葡萄酒(澳洲的超市里是不卖酒的,只能去Bottle Shop里去买,不过后者在澳洲几乎随处可见),这是我们在澳洲10天喝得最贵的一瓶,不过我们却辜负了它,一群人回到Apartment里静静地看着之前下载好的《咒怨》,喝着酒,消磨着时间。那天晚上我显然还不懂得品酒,感觉五味杂陈,不知其味,Norah的胃不好,三个男人百无聊赖地喝了半瓶就各自散去,顺便弄脏了一条毛巾,赔了25刀。
9月30日
这一天我们早早地离开了酒店,搭上了去往塔斯马尼亚的航班。
塔斯马尼亚是澳洲唯一一个岛州,位于澳大利亚的南面,这个心形小岛是离南极最近的岛屿之一,那里是“世界的尽头”,大自然主宰着一切,它拥有一个很酷的名字——“世界的心脏”。
虽然去塔斯的航班属于国内航班,但安检极其严格,很多东西是不被允许带上飞机的,目的是政府要保护那里所有的原生态。
两个小时的飞行之后,我们到达了塔斯马尼亚南部的一个小镇——Hobart,这是这个岛州上最大的一个town,在机场租了一辆Nissan的SUV,开始踏上了为期一周的自驾之旅。在澳洲租车是很划算的一种交通方式,6天的租车费用是360澳币,外加保险费总共600澳币,事后证明买保险是一件务必英明的决定。虽然我们没有租到GPS,但很快我们发现,安卓系统下的谷歌导航在国外绝对可以秒杀一切GPS。
Hobart给人的感觉完全不同于悉尼,这里更加地广人稀,街道上车很少,几乎没有超过两层楼的建筑,天空很蓝,看上去没有一丝杂色,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城镇能够一下子让人把心沉静下来,至少国内没有,随手拿出手机刷一下微博,看到长城内外人山人海,外滩上下顿湿滔滔,不禁又叹了口气。
我们几乎是不停歇地驱车奔向了Tahune Air Walk,有翻译叫做塔红雨林空中栈道,我喜欢这翻译,这是世界上少数拥有树顶连接的道路森林之一,全长500米,在高48米的栈道上穿梭于森林顶部,居高临下,整片森林尽收眼底,脚下踩着蜿蜒的Huon River,景色超赞,但是并没有传说中的摇摇欲坠步步惊心的感觉,去的那天天气并不好,而且满眼的绿色也让我没什么拍照的兴致。
在Visitor Center买完票再驱车去景点就花费了我们一个多小时,在人烟罕至的道路上开车特别容易开错道,我们通过一次又一次的实践证明,其实塔斯马尼亚几乎所有的景点几乎都不用买票,因为这里只有售票处没有检票处,大抵是因为这儿人太实在太少,劳动力不足的缘故。而当地人经常挂在嘴边的是"I trust you",这让我们倒显得有些不好意思逃票了,一路上老老实实地把所有的票都买齐,总共花了220澳币,这多少对不起我们地沟油国民的身份,然而这种没来由地被人信任的感觉却是极好的。
四个吃货为了对得起自己的肚子,毫不怕累地又赶一个多钟头的路返回Hobart镇,在当地最有名的海鲜食府——Mures Fish Center用晚膳,可能是那天晚上点的菜不对,没吃出太多的海鲜味,连Mussel都是煮了番茄,满嘴的西红柿味道,更吸引我的是餐厅外的风景,晚霞之下的Hobart港,是那么的宁静。
悉尼的夜黑得很快,太阳一下山便是幕天席地的黑色,大约是因为没有路灯的缘故,我们吃完在港口转了一圈之后开始寻找我们的住处,从Hobart到Richmond的路不算难开,只是夜太黑,让我们觉得特别漫长,好在Bernnie是个很善于调节气氛的家伙,一路有说有笑。Bernnie是一个既有着丰富的阅历同时充满童趣的人,和他一起旅行会很轻松。
路上大概开了近两个钟头,我们才在谷歌导航的帮助下终于摸到了我们的住处——Ms. Curries' House, Traditional B&B,B&B是Bed & Breakfast的缩写。接待我们的是一位有着浓重英国口音的绅士,很有风度和气质的老人家,举手投足之间都让人觉得很舒服,若是再年轻个20岁,估计Norah会挺动心。
让我们很惊喜的是,这儿有壁炉,因为离南极特别近,所以Tasmania的温度极低,家家户户都有壁炉,这玩意儿只有以前在看维多利亚时期的作品时才会经常见到,很是新鲜。寒夜里四个人坐在厨房,围着壁炉听着柴火辟呲辟呲的响声,感受着炉火传递的温暖,间或会有几个夜归的客人推门进来,坐在隔壁的沙发上靠着暖黄的灯火翻几页报纸,有一种“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的感觉。
围着壁炉喝酒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尽管我们没来得及买酒,但这些B&B一般都会免费提供自家酿的甜酒,这种甜酒很好喝,但对于品酒师出身的Bernnie而言,这种酒喝起来不够纯正。那天晚上我们聊了很久,每个人都述说了一段自己的过往,在酒精和火炉的包围下,看着一段段关于时间和自己的电影,哀愁淡淡地涌出来,也不知过了多久,我们在微醺中沉睡了过去。
那晚是中秋,真的发现,国外的月亮比国内的既大且圆。
我爱上了微醺的感觉。
10月1日
这一日起得很早,前一夜老板嘱咐我们,这里只有8点到8点半提供早餐,过期不候。早晨的塔斯马尼亚有一种初冬的感觉,一打开门就有一股瑟瑟的凉意扑面而来,很是舒坦,有点像杭州的深秋,那是我最喜欢的季节。
澳洲人的早餐里,必不可少的就是燕麦片加牛奶,这边的牛奶和在国内喝过的牛奶是截然不同的味道,有一股说不出来的——骚味,如果非要说得文艺点,那便是青草的味道吧。不得不说,早餐做得很是精致,两个半熟的煎鸡蛋,几片培根,加上一些蘑菇和半个番茄。迎着窗户里透进的冬日阳光,红茶的热气在脸上如肉丝般滑过,就着这些正宗的英式早餐和新鲜牛奶,每个人都显得很满足。
惊喜总在不远处等着我们,早餐后的意外地发现这家B&B竟然拥有一个童话般的后花园,如同坠入爱丽丝的兔子洞里一般。
国外的店都特别小,但历史很悠久,这家Guest House实际上始于1820年,有将近200年的历史,无论历史如何风雨飘摇,他们世代经营,一直都只有4个房间。在这里每个人活得很幸福,拥有得不多,但足够。很多时候,幸福不在于你拥有多少东西,而在于你可以拥有多久,懂得舍,才会有得。(这就是传说中的小即是美么?)
餐后老板建议我们去Richmond的镇上走走,那儿风景很好。
他说的是对的,Richmond是全澳洲保护得最好的最古老的英式小镇,这儿有50多座建于19世纪的建筑,这里不存在保护区,没有围墙中的景点,整个小镇就是景,一处一处,景和人融合得丝丝入扣极其完美,Bernnie说,甚至我们几个东方脸孔出现在这里,都会有一种破坏景致的感觉,我赞同Bernnie的说法。
告别里奇蒙德,我们前往了下一站——Wine Glass Bay,一个位于塔州东海岸被称为世界上十大最美海湾之一的地方。
此处想要倒叙一番,Wine Glass Bay并没有给我们留下太深刻的印象,甚至有些名不副实的感觉,也许是我们抵达的时候已近傍晚,又或者我们只是在Lookout张望了一下没有深入其中,但更有可能的是,像酒杯湾这样的海滩,在我们旅途的沿路几乎随处可见。
汽车在无人的公路上奔驰,心情随着景色变得愈发得明亮,大片大片轻快的蓝色开始一幕一幕映入眼帘,全车人都兴奋了,根本不顾我们的目的地是哪里,大家下来尽情享受这一切,在白色的沙滩奔跑,撒野,天地很大,这才是你我的归宿,终于有一种抛开城市的束缚,回归自然的感觉。
我喜欢这种随心所欲的感觉,以至于后来在广州出差的时候看到神舟租车的广告文案时拍案叫绝——“跟着景色,别跟景点!”
没有景点,但景却在天地间,分不清的不光是我们,还有动物们。在望不到尽头的公路两旁,时而是延绵的海湾,时而是牛羊成群的草原,它们很闲散地沐浴在阳光之下,卧在草地上吮食着这片土地给它们带来的恩赐,这儿没有围栏,他们不会乱跑,公路上常常会有散步的小动物,对,是散步,对飞驰而来的汽车毫不躲避,如同在自家的后花园中一般闲庭信步,一般情况下车都会减速避让,但不小心撞死的也不在少数,生于安乐,死于安乐,也不枉此生了。它们死去,它们腐烂,它们的尸体被秃鹫吞食,这就是自然。
从Richmond到Wine Glass Bay所在的National Park,一路上花了大约3、4个钟头,而实际上我们在Wine Glass Bay待的时间只有一个多钟头,甚至没来得及好好细品就原路返回了,因为我们觉得要保留体力给第二天的Cradle Mountain。这也是我喜欢和这群人在一起旅行的原因——从心而不从景,深游而不泛游,我们几乎有着共同的价值观——所谓的价值,是内心获得的愉悦感,而非体现在为此付出了多少物质上的东西。
好在我们在Freycinet National Park买的套票通用于塔斯马尼亚13个国家公园,而这13个国家公园的面积,几乎覆盖了一半的塔州。
就这样一路吹着海风听着歌(在这里提一个小插曲,我们到塔斯马尼亚租好车才发现之前在国内iPhone里准备的音乐竟然没有连接线连车载音响,当大家懊恼之余,Bernnie这个神棍说,要是有一根连接线就好了,我们竟然马上在Air Walk捡到了一根完好的车载音响连接线!神棍的力量是不容小觑的),一路驱车到了一个叫Swan Sea的小镇,今晚我们住在一家叫Freycinet Waters的家庭旅馆,神奇的是,我们发现,这家旅馆,竟是我们中午沿途随便停下来找吃的地方,似乎有些事情冥冥中是注定的。
Freycinet Waters的老板明显没有Mrs Curries'的老板那么绅士,第一眼的印象是个穿着脏兮兮牛仔裤的邋遢老头,但是很快我们就发现,在旅店的走廊里挂满了他年轻时候的照片——一个非常非常帅气的军人。
那天晚上,我们吃了这几天下来最好吃的牛排(一家叫Commercial Bank的餐馆,名字很特别),我们关上灯,喝了气氛最诡异的酒;那天晚上,Bernnie问Norah,你为什么旅行?
她说。。。。
然后,旅店的红酒又被我们一扫而空,在微醺之中,回想着黑暗中的对话,我们又深深地坠入了梦乡。
10月2日
一早起来发现我竟然跟Franco同床了,这上海大男孩儿向来不喜与男子同床,估计他这“初夜”也就不明不白地给了我。
起得很早,既是对于那美丽餐厅的期待,也是为了一个人去镇上转转。不同于Richmond的英式风格,这里完全是一派海滨小镇的风格。
海滨很冷,所以这里的建筑特别聚热,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房子都这样。在海边站了一会儿就冻得直哆嗦溜回了旅馆餐厅开始享受早餐,早餐显然没让我享受多久我就开始被那烈日享受了,靠窗的位置才9点,就在这初春的早晨热得如同酷暑一般,烤得我全身躺得直冒汗。
忘了说,进入Feycinet之后手机就完全处于无信号状态,后来才知道,我们用的Optus只能覆盖澳洲内陆以及塔斯少部分城市,如果要环澳游的话,还是要用Telstra的卡。不过说来也奇怪,四个人同样的卡,在Swan Sea,两个iPhone用户信号是满格的,而另外两位安卓用户连信号的鬼影都看不到。好在用早餐的时候我们遇到了两位很热心的房客,他们来自墨尔本,是一对老夫妻,除了主动给我们四人合影之外,又很热心地拿起地图给我们画出了去往下一站的路。
告别了Freycinet,我们奔向了下一站——Cradle Mountain,好在塔州的路都很好认,加上有 Bernnie这位神棍级的,比普通导航更靠谱的人肉导航,我们丝毫不担心会迷路。
是的,我们毫不担心——直到以140码的速度撞上了前面的车!这绝对是我们这次葡萄酒之旅最惊险的一幕,全车人都吓傻了,作为司机的我,更是呆若木鸡,心里嘀咕着,完了,我肇事了,还是国际交通肇事。Bernnie慌忙关掉了我们正在听的音乐——好像是Franco最喜欢听的"cry cry"吧——我们当时真的要cry了。前面那辆被撞的车停了好久——然后车门缓缓打开,我的心简直跳到了嗓子眼,慌忙上去道歉,Franco也连说了好几个sorry,更震惊的一幕发生了——车主看了看没多大问题,开走了。。。留下目瞪口呆的我们,节操碎了一地——跟我想象得完全不是一个画面——难道他不应该把我揪住打电话给警察吗?难道我不应该被抓进去蹲个半年么?
我们就这么呆呆地回到车上,继续往前行,当然,司机换成了Franco,我这回再也不嚷着要开车了,乖乖地坐在后座,一言不发。
好在车祸没给我们留下任何不快,尽管前保险杠和我们的节操一样碎了一地,而我刚刚差点闯了大祸。澳洲之行在我们心里深深地植入了一句话——Don't blame each other,这是我们在告别Swan Sea的时候,临行前那位热心的老太太送给我们的一句话,大家都心照不宣,继续高谈阔论,继续听着Franco最爱的“cry cry”,开开心心的奔向Cradle Mountain.
这件事,让我打心底里更加喜欢我的这几位伙伴,因为他们的体贴,因为他们的“Don't blame each other!” 我想我从今以后一定会小心再小心地开车的。
从Freycinet到Cradle Mountain我们实际上花费了近5个钟头,这一整天时间差不多都花费在路上,一路游游荡荡,十分随性,看到漂亮的小镇就会停下来吃点东西到处走走看看,旅行不就是应该如此么?
到达Cradle Mountain已经是傍晚了,我们今晚入住的是一家叫Discovery Holiday Parks的旅店,当时订这家完全是因为便宜,一个晚上135澳币,4个人住。原以为是跟大学宿舍一样的,大家将就将就挤一起也就算了,却没想到这里完全是另外一片天地。
在这里不会因为价格便宜,就跟7天一样把窗缩成狗洞般大小,相反,这是一片森林里的独栋小屋,雪山脚下虽然格外寒冷,但一进小屋却是别样的温暖,冰箱厨房沙发小桌乃至各色厨具一应俱全,房间也干净得很,如同回到家里一样。
然后我们便开始疯狂地觅食,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飘着雪的黑夜里,以及那无比崎岖且有着无数180度急弯的山路上开了数个小时(回来后参加这种低水平的路考根本不在话下了),最后在一个遥远的小镇的一家很小的商店里补充完我们的食物和红酒,等开回来的时候司机的头皮都麻掉了,可是在一个民以食为天的过度长大的同学们,是毫不畏惧这种级别的生命危险的。
尽管在小镇上吃过一堆的Chips & Fishes,回来之后开了几瓶红酒依然架不住食物的诱惑,我亲自上阵自制了意大利面,虽然卖相难看,但味道却是极好的。
此时的我们已然喝红酒喝上了瘾,买了三瓶红葡萄酒,一瓶白葡萄酒,一溜儿打开听品酒师Bernnie给我们逐一讲解个中味道的不同。这天晚上的话题我依稀记得是“你最欣赏自己哪一点以及最不喜欢自己哪一点?”。
我最不喜欢自己的??保密略过……
后来喝high了已经完全不记得大家聊什么了,在Cradle Mountain连续的三个晚上我都是最早最纯洁地睡去的,三个混蛋后面干了什么坏事完全不知道。。。
不微醺不足以入梦。
10月3日
迎来了这段旅途的高潮。
他们告诉我,今天我们是去徒步,在完全不知所以的情况下,我穿了一件短袖一件初秋的外套,一双平底休闲鞋便跟着出门了。(后来的事实证明,我还是太幼稚了)
今天的行程是沿着Cradle Mountain(摇篮山)徒步,摇篮山-圣佳尔湖国家公园坐落于整个塔省的西北部,是由于几亿年前的冰川作用而形成的群山。这一段路程被称作是世界上最值得徒步的行程,而它也的确没有辜负我们的期望。
从Holiday Park到Cradle Mountain山脚的这段路我们本来是打算开车过去的,或许是上天为了考验我们,或许是它要为我们的这段旅途增加一点乐趣,车行至一半被拦下,被告知前方有一位老太太心脏病发作直升飞机正在抢救导致封路,车辆必须返回至Visitor Center坐旅游巴士进来,这为我们后面有趣的故事埋下了一个小小的伏笔。
这边的巴士是不允许乘客站着的,认为山路不安全,车满即走,从Visitor Center到山脚大约开了有小半个小时。
抵达山脚,我们被这一片蓝色给震惊了,从山脚的湖水到天穹,似乎被那不属于这个星球的蓝给包围了,而仔细观察之后发现,除了蓝色之外,还有一抹不明显的红色,匍匐于靠近湖畔的水域,据说这是湖水里的矿物质反射阳光所致,每个初到这里的人,都会被美得有种时空错乱的感觉,误以为是自己不慎闯入了另一个星球。
走完这段全程大约需要7、8天左右,我们的计划只走其中一小段,这对于出门从不做规划的人而言,绝对是一个挑战,看着全副武装的伙伴们,我开始后悔把我的冬衣全丢在悉尼的酒店里了,一件单薄的秋衣,一条薄裤子,一双休闲鞋,外加一顶在塔斯马尼亚顺手买的Made in China的小帽子,完全是裸装出门。
之所以这段路途被称为全世界最值得徒步的旅程,一是由于山路陡峭(尤其体现在下山路上),二是这一路能经历很多的地貌,从山脚到山顶,我们起码见识了五种地貌。从山脚下一路的潺潺溪水顺着石缝隽永流出,到半山腰一望无际的灌木丛,再到河水贯山而行的亚马逊平原地貌,跨过高原和洼地交错而立的安第斯山脉地貌,最后到达千年积雪,苍茫了天地的高原雪山。
一路上遇到的登山者都非常友好,无论来自哪个国家,何种皮肤,上山下山,见了面都会微笑点头,问候一句“Good Morning, How r u?” Norah说这是她在其他地方很少见得到的。一对来自墨尔本60多岁的老夫妻,一开始我们在半山腰的Look out上因为Franco的鞋子不小心踏进泥地在那边蹲点擦鞋而相遇,老太太看着我脚上那双休闲的“阿迪达斯”鞋夸赞说小伙子眼光不错,她也有一双跟我一模一样的,我寻思着这老太太真有意思,这是夸我呢还是损我呢?而且我这双鞋子可是小孟同学帮我在淘宝上一百多块钱买滴,顿时对淘宝卖家的敬仰之情如同滔滔江水……再后来我们在入雪山之前又遇到了他们,老太太主动请缨帮我们四个拍照,以后back to China好拿着这张照片跟人吹我来过Cradle Mountain,这些个highly educated的老人家说起话来真是风趣异常。
徒步了5个钟头之后,我们终于开始进入雪山地带。这座靠近南极的小岛,所有的东西真的是干净得异乎寻常,这份纯净体现在你的目光所触及的一切东西上,天是纯净的蓝色,没有一丝杂色,雪是纯净的白色,没有一丝杂色,一脚踩下去陷到深处,会看到雪融化成雪水是纯净的天蓝色,没有一丝杂色。
在徒步五个半小时以后,我们拖着既疲倦寒冷,又极其兴奋的身体,到达了山巅的Kitchen Hub,这是一个大约5平方左右的小木屋,专门是给徒步的路人歇脚的,屋内只有一条湿漉漉的木凳,到达山顶的时候鞋子全部是湿的,Kitchen Hub这里已经有了一些徒步爱好者驻足休息,大家席地而坐,切着生萝卜便往嘴里嚼,在来澳洲之前,从来没有尝试过生食萝卜,这趟旅程让我尝试了以前从未尝试过的东西,人对世界的认知便在这一点一滴的尝试中不断改变,这种改变让人对这个未知的世界充满了迷恋。
我们掏出了一大早Bernnie为大家煎的三明治开始就着气泡酒大嚼起来,一瓶酒在四人之间来回传递,每人豪饮一口,嚼着风干的三明治,几个来回之后,酒瓶空空,我们把酒瓶插在山巅的雪地里,任秃鹫在其上空盘旋,一种豪情从血液的每个细胞里喷薄而出。呆呆地望向远处,此时也许每个人脑子里都有一副不同的画面,也许在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曾经渴望过有这样一个场景能置身其中。
那一霎那,我曾经希望能变成永恒。
余下的路途没有上山时的豪气,但充满了惊险,惊险之处在于它根本就没有路,我们只能靠着依稀可见的路标来判断我们是否走对了,而且我们必须要在日落之前返回到山脚,否则天一黑,以我们随身的装备,必然会冻死在山上(手机没有任何信号)。
没有路还不是最惊险的,我们不但要攀着岩壁抓着灌木从一步一步往下走,还要时刻堤防着融化了的雪水,一不小心脚下打滑很可能死无葬身之地。山顶的风大得足以把人吹到另一个山头,每个人包裹得严严的,一声不吭专心很严肃地赶路,路上Norah一不小心滑了一跤,
到了山脚大概5点50分左右,我们确信还能赶上六点种的返程巴士,但在等车的地方从六点等到六点半,仍然不见一辆车来,当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在这种没有路灯的地方完全伸手不见五指,我们只好铁了心走回来(开车大约半个小时的路途,折算过后大约至少有25公里)。当时我只觉得脚已经不是自己的脚,每迈出一步钻心地疼痛,又麻又痛,Norah在下山的路上异常谨慎,一下了山便动如脱兔,那脚步简直是凌波微步,Bernnie尚能跟得上,像我这种残疾老人简直是亦步亦趋,但为了不在小姑娘面前丢人,简直是咬紧了牙关用生命在前行。
这一路上越走越黑,越走越慌,很快我们便迷路了,想在路边找户亮着灯的人家问路,但却发现更诡异的现象,这些路边的小屋,楼上亮着灯,楼下停着一辆车,看上去应该是有人的样子,但走近了就会发现,楼下长满了杂草,一楼的窗户是破碎的,透着窗户望进去是一个被废弃的仓库,沿着楼梯走上去是吱吱呀呀的声音,显然是多年无人维修,二楼门口倒着一个废旧的箩筐,而房屋里透着明亮温暖的烛光(兴许是灯光),敲门却没有任何反应,偶尔从门缝里透出一丝阴冷的风,像极了吸血鬼的住宅。我们几个赶紧夺命而逃。
很快四个人就放弃了靠双脚赶路的蠢念头,幸亏路上遇到了开车返程的好心人,把我和Franco捎了回Visitor Center,然后又驱车20分钟把寒风中冻得快不行的Bernnie & Norah营救回来。
那天晚上回到小木屋,每个人的脚都是瘫软的状态,围着炉火,盘腿而坐,几支红酒之后,思维已渐模糊。
沉沉地昏睡过去!@#¥%%……
10月4日
都说高潮之后便是无尽的寂寞,这句话适用于很多场合。我们原定在Cradle Mountain待三天好好徒步欣赏美景的计划,在第一天达到高潮之后没有任何一人能提得起兴趣。
这一日我们驱车前往Cradle Mountain北部的一个小镇——Devonport大肆采购了一些补给品回来,以弥补我们大前一晚上开车开到头皮发麻以及前一天吃风干的三明治对胃的大不敬。
依稀记得Franco因为之前在山上弄脏了鞋子,跑进一家老年人服饰店里去买了一双很宽松的Made in China牌鞋子给换上了。
这一日便略过吧。
10月5日
离开了Cradle Mountain,前往塔斯马尼亚北部的一个城镇——Lanceston,这一日大家玩得很尽兴,但在写这篇游记的时候却发现记录这一日的照片却很少,想是高潮后的空虚期还没过去吧。
Norah那天早上即兴想起来要去Lanceston玩一个叫人猿泰山的项目,具体什么地方全是这位管家婆在操办,当事人完全已经记不清楚了(这一段需要Norah亲自操刀补充)。
大意是四大傻在一片千年老林上空坐着轮滑铁索,从森林的一端,飞速滑行至另一端,最长的一段距离有400多米,非常刺激,在两个很帅的女导的带领下(确实很帅,像是退伍的大兵)和Bernnie一系列搞怪动作之下(Bernnie不会认为他在搞怪),大家玩得很high,但不幸的是由于高空作业的危险性不让带相机,而里面帮忙拍的留念的照片要卖10澳币一张,还拍得很难看,我们买了一张留念便作罢了。
可惜了这一段回忆,不够丰富。
之后我们趁着5点Lanceston的薰衣草农场关门之前,又行色匆匆地赶了过去,只为看见那一抹紫色。
我们来的不是时候,原本以为能看到大片紫色的我们进去之后只看到一片光秃秃的土地,偶尔在小院子里发现一抹淡淡不明显的紫色,农场主告诉我们来的季节不对,这里的薰衣草一般在2、3月份的时候会到全盛时节,如果是那个时候来,这里就是紫色的世界。除了遗憾和憧憬之外,我们只能匆匆在这里留下几张照片,尽管没有看到紫色的海洋,这里仍然到处都是明星片一般的景色,对于一个摄影爱好者,完全不虚此行。
农场里还有一个薰衣草商店,这里所有的商品都是薰衣草主题的,到处弥漫着薰衣草的芳香,有围巾,香皂,沐浴露,香水。。每个女孩子到这里,我相信都会有把这个店买下来的冲动。
我们大肆抢购一番扬长而去,若非身上带的澳币实在不够以及我的行李箱不够大,我估计会搬半个店回去,作为妇女主任有太多好东西看到之后都想买回去给她们。。
几番周折之后,我们找到了当晚的落脚点,一个Motel。这一路从星级公寓到英式老宅,到海景房,到森林小屋,再到Motel,我们似乎住遍了旅馆的所有形态。
只是这次接待我们的是一位年迈的带着一股肃杀之气的老太太,第一面给人的感觉非常严肃,但是我们很快就发现老太太骨子里透露出来的是无穷的风趣,我猜她以前做过老师。虽然我们交谈的时间加起来不足15分钟,但我们对她的印象大有好感,而印象最深刻的却是她身旁那位憨憨的不说话的丈夫,很显然这一家老太太是一家之主,丈夫没太多话语权,太太每说一句话,丈夫只是在旁边宠爱地看着她,一言不发,这份爱溢于言表,既淳朴简单,又浓厚弥久,实在难能可贵。
在山里头困了三天的我们如同困兽出笼,在老太太的指引下找到了Lanceston的海鲜圣地——Waterfront
Waterfront是当地最富盛名的吃海鲜的地儿,整个Lanceston不大,但在Tasmania它已经算得上是一个大Town了,开车大约15分钟就到了,Waterfront坐落在Lanceston北部的港口,基本上是在一艘废旧的渔船上搭建起来的餐厅,很有特点,的确像传闻中那般有人气,我们到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快八点的样子,但仍然没有位子。
这里的海鲜和环境都没有让我们失望,大虾鲜美,扇贝清爽,配合着餐厅的Day Wine,让连吃了三天英国国菜的我们完全无法把持,四个人狼吞虎咽吃掉了两千大洋,仍然意犹未尽,想着马上要返回悉尼回到久违的Fish Market,几个人的口水就在嘴边荡漾开来了。
10月7日
一大早我们就踏上了返回悉尼的航班。
Lanceston的机场看上去倒是像巴士站,安检非常宽松,到点了基本上都是旅客自己拎着个小包就上飞机了,而小飞机里的座位就只有两排,若是忽略掉飞机本身的存在的话就是一巴士。
大约是过去的一周玩得太疲惫,又或者是塔斯马尼亚的景色太诱人,回到悉尼之后全不若初到澳洲那般新鲜到处拍照,两天更是一次相机都没碰过。
悉尼唯一另我们记挂的就是Fish Market的便宜海鲜,下了飞机之后安顿了一下,除了Franco自约朋友之外,我们仨径直奔向了Fish Market。兴许是惦记了太久的缘故,全然忘记了我们的胃有多大,简直可以用“疯狂点餐”来形容——三个芝士大龙虾,三个大螃蟹,三人份足量三文鱼,一人一份海鲜大拼盘(青口,三文鱼,龙虾,生蚝),外加一人一打生蚝。。。风卷残云之后,我们几乎是扶着墙回来,这也令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闻着海鲜的味道就想吐。
为了去海滩方便些,我们特地挑了一个离Bondi Beach很近的公寓。而实际上,另外三位同学对Sky Diving似乎更感兴趣(从14000米的高空垂直跳下,都是不要命的孩子啊)。最后发现我们根本没有时间在太阳出来的时候去Bondi Beach好好玩,正因为如此,我们和它的告别仪式在常人看起来是如此的特别——
空气中弥漫着不知道是海水还是小雨,四个人步行至海滩,赤着脚,踩着前人在沙滩上留下的脚印,一深一潜,默默地前行,Norah在我们几个男人中间像极了一个小精灵,我们对着大海一人一曲高唱,习惯性地拿Bernard开涮,相互搭着肩膀开火车,时而又齐刷刷地学僵尸在月下蹦跳,吓得晚上跑步的一两个路人慌忙夺路而逃。
夜下,月下,悉尼大街上的店铺几乎全部关门了,仰起头,似乎只有那一轮皓月陪伴我们悠远的笑声。
那一刻,我曾那么希望能成为永恒。
回公寓后,四个人把买的6瓶红酒一饮而尽,Norah终于兑现了她葡萄酒之旅的承诺,只是她一开喝就止不住,一喝醉就劝酒,然后酩酊大醉不省人事。
我想,被酒精放倒的每个人,此时心里都有别样的感受吧。
10月8日
一大早完全没有酒醒的Norah就被Bernard和Franco架着去跳伞了,留下满屋的呕吐物。着实为这姑娘担心了一把。
这一天除了逛街为同事朋友们带点东西之外,百无聊赖地在公寓里睡了一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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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
记得回到上海之后,四个人相互拥抱着告别,并相约未来再次同行,虽然知道那一刻的约定未必能成真,但在当时,我觉得人与人之间的心灵距离其实没那么远,离这个世界其实也没那么远。
我爱上了旅行,但这不表示我能够过上像Norah一样的生活,可以背起行囊想走就走,可以陪着想陪的人做天南地北双飞客。神婆对我讲,对于天王星合相木星的我来说,这一生都会在现实和理想中纠结,痛苦不已,但生命的宽度和广度也会在一次次纠结中被拉伸延展。
不知道未来还有没有,因此这十天的旅程对我而言意义非凡,把它一点一滴用指尖记录下来,也许未来有一日可以对着它流淌出欣慰的笑容,毕竟,曾经拥有过想拥有的生活,哪怕只有短短的十天。
Norah是我的高中同学,一个很有才华的女生,也是这次旅行的同伴之一。
同行的还有三位:Franco,Norah的同事,上海人,78年的大男孩;Banard,Norah的同事,香港人,一度怀疑他是混入摩羯座的水瓶外星男;Elain,一直和大家不太合群的家伙,印象中路上跟她没说过话。
9月27日
我们是晚上7点半的飞机,从上海浦东机场飞香港,停留一小时转机去悉尼,半年前订的票价5800左右,算是相当划算了。一大早就从杭州逃离,赶往陆家嘴兴致勃勃地和众人汇合,不想Norah同学关键时候反而比平日更忙,整个下午只能待在Costa里度过,随身带的单反由于意外没电,这一天没有一张可记录的相片。
这一日一直在路上,除了第一次出国门的短暂新鲜感,以及10个小时长途飞行的疲惫,似乎没留下太多记忆,哦对了,在飞机上把许久前一个朋友推荐的“春娇与志明”看了。
9月28日
到达悉尼的时间大概是悉尼时间11点15分,已经无法忍受一路上手机不能上网,于是一下飞机就直奔Optus的柜台买了一张20刀短途Sim卡,本地电话和上网流量都是不限制的,这让我一度觉得跟白捡一样,但事后证明,选择Optus是这一路最大的错误。
花了55刀从机场打车去我们住的酒店(Meriton, Danks St),杭州估计35块钱左右,这让我一度觉得国内打车简直是在剥削司机。入驻的是一个很大的公寓酒店,约莫160平左右,设施一应俱全,价格也相当昂贵,550澳币一晚,在国内可以住10天的五星级酒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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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悉尼第一晚住的apartment,Meriton公寓酒店 |
随后坐车去了悉尼歌剧院,悉尼的道路很有意思,几乎没有一条平坦的道路,这是一个依山而建的城市,每条路起伏很大,一直在上坡下坡,城市的建筑和自然地貌融合地相当自然。
在歌剧院我们遇到了Joyce,是曾经汇丰的同事,辞去了工作在澳洲读MBA,Joyce算得上是一个纯正的上海美女,因为不太了解,所以没有其他的评价,她请我们吃海鲜,南半球的海鲜吃法很独特,以生食为主,生蚝和大虾是悉尼最常见的海鲜种类,特别特别鲜。大约3点半,悉尼歌剧院旁的酒吧里就站满了各色皮肤的人在此喝酒,这些都是在George St上班的白领们。饮酒是悉尼很独特生活文化,这里的生活节奏很缓慢,最大的shopping mall一到晚上六点必然关门,人们开始享受生活,酒吧里里外外几乎站满了人,George St上有一家叫做Establishment的酒吧,装修风格非常独特,看起来是这片区域最热闹的酒吧,路过的时候我们强忍冲动奔向了Apple Store,第二天(周六)刻意坐车去Establishment喝酒,里面却只是稀稀拉拉几个人,所以有些事情不能等,错过了就错过了。
当晚去了一家据说当地很有名巴西的BBQ,有驻唱的黑人歌手,菜量很足,量价比很高,不过东西嘛。。。实在吃不惯满是羊骚味的羊肉和咬不断的beef,但Franco和Bernnie很享受。
9月29日
到澳洲的第二天,原本和Joyce约好9点在码头见面,除了Elain准时赴约我们都在床上赖到了10点多,自此之后我们和Elain的行程就分道扬镳了。
神奇四侠起床后就直奔向Bondi Beach,这是悉尼的另一个地标。海滩很美,我们去的那天风大,所以人很少,可以尽情地享受上天给我们的恩赐。因为人少,我们拍出来的照片尽可能地把人融入天地之间,很壮阔也很霸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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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滩边偷拍的,后来被这位妈妈发现了,很凶地阻止了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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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迪海滩的一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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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是Norah的手笔,看上去很孤独,不是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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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ah很喜欢把她拍得很深沉,仿佛要让时间的沧桑包裹住她整个瘦小的身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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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着Norah站在崖边沉思中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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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nnie同学提议为什么不摆个瑜伽姿势,于是摄影师和模特狂奔回去摆Po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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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ah突发奇想,要给我们来个云中漫步,蓝天白云就是整个背景,很酷,很喜欢。 |
沿着海滩逛到中午,Bernnie很容易肚子饿,所以就在海滩边的一个小食肆里坐下来吃东西,过来招待我们的是一个上海老伯,大概是在这里待太久了,一听到说中国口音的我们就很自觉地上来搭讪。老伯32岁移民到悉尼,今年58岁,在这家小食肆里打工已经16年,他只是周末两天过来帮忙,工作日5天还有另外一份工作,一周无休,月收入大约2000澳币。因为在这家店里待得时间久,所以当老板不在他就是老板,下面的几个服务生老外都得听他的,谈及此处略显得意,说起比他大3岁的老板,老伯说他竟然在悉尼没有房子,一有时间就陪着老婆出去旅行,而他在悉尼却有了两间房子,说到这里老伯很是得意。我们暗地里叹了口气,26年的旅澳生涯,并没有从骨子里改变这个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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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是上海老伯亲手做的,实际上到哪里都是made in Ch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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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co最爱吃肉 |
这一路我们发现很多中国人移民到澳洲之后生活其实不容易,这位老伯只是其中一个缩影,中国人在澳洲做的工作大多比较低级,服务生和出租车司机是华人最常见的工作,我们离开悉尼去塔斯马尼亚打车的时候,司机便是以前汇丰中国总部的员工,听口气认识不少中国区的高管,但他很不愿意多说自己的过去,似乎觉得很羞愧。
按老伯说的,这里比中国自由,空气和环境好一些,但,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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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陪着你看星星和月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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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人家那一对多幸福!” |
离开邦迪海滩之后我们马不停蹄地去了悉尼最大的鱼市——Fish Market,这简直是一个吃海鲜的圣地。悉尼不大,随便倒腾几下就到了。这儿有各色各样见过的没见过的海鲜,我们显然还没有习惯澳洲的物价,留着口水小心翼翼地挑选了一份烤鳗,一份新鲜的三文鱼,一打生蚝,两份大虾,两只大龙虾。三文鱼是现切的,就跟国内菜市场卖猪肉似的,生蚝是生吃的,大虾的鲜味简直隔着塑料袋能把人诱惑到云霄。
一阵风卷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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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鲜圣地Fish Mark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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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一个海港,坐在外面吃,会有很多海鸥在身边盘旋,不要随便给它们吃东西,会打起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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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只超新鲜的大龙虾55澳币,比国内便宜多了。 |
回来的路上我们遭遇了在澳洲第一次大雨,这显然没有影响大家丝毫的雅兴。Establishment里点的一瓶红酒终于勾起了我们对酒精的欲望,Bernnie在酒店附近的Bottle Shop里又精心挑选了一瓶43澳币的葡萄酒(澳洲的超市里是不卖酒的,只能去Bottle Shop里去买,不过后者在澳洲几乎随处可见),这是我们在澳洲10天喝得最贵的一瓶,不过我们却辜负了它,一群人回到Apartment里静静地看着之前下载好的《咒怨》,喝着酒,消磨着时间。那天晚上我显然还不懂得品酒,感觉五味杂陈,不知其味,Norah的胃不好,三个男人百无聊赖地喝了半瓶就各自散去,顺便弄脏了一条毛巾,赔了25刀。
9月30日
这一天我们早早地离开了酒店,搭上了去往塔斯马尼亚的航班。
塔斯马尼亚是澳洲唯一一个岛州,位于澳大利亚的南面,这个心形小岛是离南极最近的岛屿之一,那里是“世界的尽头”,大自然主宰着一切,它拥有一个很酷的名字——“世界的心脏”。
虽然去塔斯的航班属于国内航班,但安检极其严格,很多东西是不被允许带上飞机的,目的是政府要保护那里所有的原生态。
两个小时的飞行之后,我们到达了塔斯马尼亚南部的一个小镇——Hobart,这是这个岛州上最大的一个town,在机场租了一辆Nissan的SUV,开始踏上了为期一周的自驾之旅。在澳洲租车是很划算的一种交通方式,6天的租车费用是360澳币,外加保险费总共600澳币,事后证明买保险是一件务必英明的决定。虽然我们没有租到GPS,但很快我们发现,安卓系统下的谷歌导航在国外绝对可以秒杀一切G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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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辆四驱的尼桑SUV在塔斯马尼亚跑起山路来还是很带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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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斯马尼亚的Hobart镇,和悉尼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感觉。 |
Hobart给人的感觉完全不同于悉尼,这里更加地广人稀,街道上车很少,几乎没有超过两层楼的建筑,天空很蓝,看上去没有一丝杂色,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城镇能够一下子让人把心沉静下来,至少国内没有,随手拿出手机刷一下微博,看到长城内外人山人海,外滩上下顿湿滔滔,不禁又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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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rt镇上路边的一家小咖啡馆,但咖啡泡得很赞。 |
我们几乎是不停歇地驱车奔向了Tahune Air Walk,有翻译叫做塔红雨林空中栈道,我喜欢这翻译,这是世界上少数拥有树顶连接的道路森林之一,全长500米,在高48米的栈道上穿梭于森林顶部,居高临下,整片森林尽收眼底,脚下踩着蜿蜒的Huon River,景色超赞,但是并没有传说中的摇摇欲坠步步惊心的感觉,去的那天天气并不好,而且满眼的绿色也让我没什么拍照的兴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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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小学语文课本里所说的数人环抱的巨树在这里几乎随处可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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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栈道上奔跑也觉得很安全 |
在Visitor Center买完票再驱车去景点就花费了我们一个多小时,在人烟罕至的道路上开车特别容易开错道,我们通过一次又一次的实践证明,其实塔斯马尼亚几乎所有的景点几乎都不用买票,因为这里只有售票处没有检票处,大抵是因为这儿人太实在太少,劳动力不足的缘故。而当地人经常挂在嘴边的是"I trust you",这让我们倒显得有些不好意思逃票了,一路上老老实实地把所有的票都买齐,总共花了220澳币,这多少对不起我们地沟油国民的身份,然而这种没来由地被人信任的感觉却是极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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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处都是,满眼的绿色 |
四个吃货为了对得起自己的肚子,毫不怕累地又赶一个多钟头的路返回Hobart镇,在当地最有名的海鲜食府——Mures Fish Center用晚膳,可能是那天晚上点的菜不对,没吃出太多的海鲜味,连Mussel都是煮了番茄,满嘴的西红柿味道,更吸引我的是餐厅外的风景,晚霞之下的Hobart港,是那么的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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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就是Mures了,就坐落在Hobart的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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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吃饭,向外望,很漂亮不是吗? |
悉尼的夜黑得很快,太阳一下山便是幕天席地的黑色,大约是因为没有路灯的缘故,我们吃完在港口转了一圈之后开始寻找我们的住处,从Hobart到Richmond的路不算难开,只是夜太黑,让我们觉得特别漫长,好在Bernnie是个很善于调节气氛的家伙,一路有说有笑。Bernnie是一个既有着丰富的阅历同时充满童趣的人,和他一起旅行会很轻松。
路上大概开了近两个钟头,我们才在谷歌导航的帮助下终于摸到了我们的住处——Ms. Curries' House, Traditional B&B,B&B是Bed & Breakfast的缩写。接待我们的是一位有着浓重英国口音的绅士,很有风度和气质的老人家,举手投足之间都让人觉得很舒服,若是再年轻个20岁,估计Norah会挺动心。
让我们很惊喜的是,这儿有壁炉,因为离南极特别近,所以Tasmania的温度极低,家家户户都有壁炉,这玩意儿只有以前在看维多利亚时期的作品时才会经常见到,很是新鲜。寒夜里四个人坐在厨房,围着壁炉听着柴火辟呲辟呲的响声,感受着炉火传递的温暖,间或会有几个夜归的客人推门进来,坐在隔壁的沙发上靠着暖黄的灯火翻几页报纸,有一种“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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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寒冷的夜晚待在一个烧着木炭的房间里,是一件很惬意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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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也很梦幻,似乎一下子回到了19世纪的英国 |
围着壁炉喝酒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尽管我们没来得及买酒,但这些B&B一般都会免费提供自家酿的甜酒,这种甜酒很好喝,但对于品酒师出身的Bernnie而言,这种酒喝起来不够纯正。那天晚上我们聊了很久,每个人都述说了一段自己的过往,在酒精和火炉的包围下,看着一段段关于时间和自己的电影,哀愁淡淡地涌出来,也不知过了多久,我们在微醺中沉睡了过去。
那晚是中秋,真的发现,国外的月亮比国内的既大且圆。
我爱上了微醺的感觉。
10月1日
这一日起得很早,前一夜老板嘱咐我们,这里只有8点到8点半提供早餐,过期不候。早晨的塔斯马尼亚有一种初冬的感觉,一打开门就有一股瑟瑟的凉意扑面而来,很是舒坦,有点像杭州的深秋,那是我最喜欢的季节。
澳洲人的早餐里,必不可少的就是燕麦片加牛奶,这边的牛奶和在国内喝过的牛奶是截然不同的味道,有一股说不出来的——骚味,如果非要说得文艺点,那便是青草的味道吧。不得不说,早餐做得很是精致,两个半熟的煎鸡蛋,几片培根,加上一些蘑菇和半个番茄。迎着窗户里透进的冬日阳光,红茶的热气在脸上如肉丝般滑过,就着这些正宗的英式早餐和新鲜牛奶,每个人都显得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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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在初冬的早晨照进小屋,享受着一杯冒着热气的红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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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的手艺很好,早餐做得很精致 |
惊喜总在不远处等着我们,早餐后的意外地发现这家B&B竟然拥有一个童话般的后花园,如同坠入爱丽丝的兔子洞里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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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起来才看清楚了这家B&B后面还有一个小花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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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园的一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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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就住在这间小红房里,红墙绿门,其实很有感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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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了一跳,这家小小的B&B比共和国的历史悠久多了 |
国外的店都特别小,但历史很悠久,这家Guest House实际上始于1820年,有将近200年的历史,无论历史如何风雨飘摇,他们世代经营,一直都只有4个房间。在这里每个人活得很幸福,拥有得不多,但足够。很多时候,幸福不在于你拥有多少东西,而在于你可以拥有多久,懂得舍,才会有得。(这就是传说中的小即是美么?)
餐后老板建议我们去Richmond的镇上走走,那儿风景很好。
他说的是对的,Richmond是全澳洲保护得最好的最古老的英式小镇,这儿有50多座建于19世纪的建筑,这里不存在保护区,没有围墙中的景点,整个小镇就是景,一处一处,景和人融合得丝丝入扣极其完美,Bernnie说,甚至我们几个东方脸孔出现在这里,都会有一种破坏景致的感觉,我赞同Bernnie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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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面的邻居,家里的小院种的花爬到了墙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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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澳洲最老的一座桥,很英式的桥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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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油画般的小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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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少看见这个姑娘会在镜头前流露出俏皮的笑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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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约翰教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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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教堂在塔州,几乎每个小镇上都会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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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堂的背面 |
告别里奇蒙德,我们前往了下一站——Wine Glass Bay,一个位于塔州东海岸被称为世界上十大最美海湾之一的地方。
此处想要倒叙一番,Wine Glass Bay并没有给我们留下太深刻的印象,甚至有些名不副实的感觉,也许是我们抵达的时候已近傍晚,又或者我们只是在Lookout张望了一下没有深入其中,但更有可能的是,像酒杯湾这样的海滩,在我们旅途的沿路几乎随处可见。
汽车在无人的公路上奔驰,心情随着景色变得愈发得明亮,大片大片轻快的蓝色开始一幕一幕映入眼帘,全车人都兴奋了,根本不顾我们的目的地是哪里,大家下来尽情享受这一切,在白色的沙滩奔跑,撒野,天地很大,这才是你我的归宿,终于有一种抛开城市的束缚,回归自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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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兴奋了,这样的景色竟然沿途随处可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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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情地放飞自己,天地很大,这才是你的归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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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区的景色,不需要保护,只需要融入自然便好 |
我喜欢这种随心所欲的感觉,以至于后来在广州出差的时候看到神舟租车的广告文案时拍案叫绝——“跟着景色,别跟景点!”
没有景点,但景却在天地间,分不清的不光是我们,还有动物们。在望不到尽头的公路两旁,时而是延绵的海湾,时而是牛羊成群的草原,它们很闲散地沐浴在阳光之下,卧在草地上吮食着这片土地给它们带来的恩赐,这儿没有围栏,他们不会乱跑,公路上常常会有散步的小动物,对,是散步,对飞驰而来的汽车毫不躲避,如同在自家的后花园中一般闲庭信步,一般情况下车都会减速避让,但不小心撞死的也不在少数,生于安乐,死于安乐,也不枉此生了。它们死去,它们腐烂,它们的尸体被秃鹫吞食,这就是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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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P的开机画面在这里也是随处可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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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的小动物,不知道是不是袋鼠,体形略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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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不理我,但似乎和Norah很合得来。 |
从Richmond到Wine Glass Bay所在的National Park,一路上花了大约3、4个钟头,而实际上我们在Wine Glass Bay待的时间只有一个多钟头,甚至没来得及好好细品就原路返回了,因为我们觉得要保留体力给第二天的Cradle Mountain。这也是我喜欢和这群人在一起旅行的原因——从心而不从景,深游而不泛游,我们几乎有着共同的价值观——所谓的价值,是内心获得的愉悦感,而非体现在为此付出了多少物质上的东西。
好在我们在Freycinet National Park买的套票通用于塔斯马尼亚13个国家公园,而这13个国家公园的面积,几乎覆盖了一半的塔州。
就这样一路吹着海风听着歌(在这里提一个小插曲,我们到塔斯马尼亚租好车才发现之前在国内iPhone里准备的音乐竟然没有连接线连车载音响,当大家懊恼之余,Bernnie这个神棍说,要是有一根连接线就好了,我们竟然马上在Air Walk捡到了一根完好的车载音响连接线!神棍的力量是不容小觑的),一路驱车到了一个叫Swan Sea的小镇,今晚我们住在一家叫Freycinet Waters的家庭旅馆,神奇的是,我们发现,这家旅馆,竟是我们中午沿途随便停下来找吃的地方,似乎有些事情冥冥中是注定的。
Freycinet Waters的老板明显没有Mrs Curries'的老板那么绅士,第一眼的印象是个穿着脏兮兮牛仔裤的邋遢老头,但是很快我们就发现,在旅店的走廊里挂满了他年轻时候的照片——一个非常非常帅气的军人。
那天晚上,我们吃了这几天下来最好吃的牛排(一家叫Commercial Bank的餐馆,名字很特别),我们关上灯,喝了气氛最诡异的酒;那天晚上,Bernnie问Norah,你为什么旅行?
她说。。。。
然后,旅店的红酒又被我们一扫而空,在微醺之中,回想着黑暗中的对话,我们又深深地坠入了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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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Freycinet Waters的餐厅,翌日早晨拍的 |
10月2日
一早起来发现我竟然跟Franco同床了,这上海大男孩儿向来不喜与男子同床,估计他这“初夜”也就不明不白地给了我。
起得很早,既是对于那美丽餐厅的期待,也是为了一个人去镇上转转。不同于Richmond的英式风格,这里完全是一派海滨小镇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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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海边格外的宁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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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处空无一人 |
海滨很冷,所以这里的建筑特别聚热,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房子都这样。在海边站了一会儿就冻得直哆嗦溜回了旅馆餐厅开始享受早餐,早餐显然没让我享受多久我就开始被那烈日享受了,靠窗的位置才9点,就在这初春的早晨热得如同酷暑一般,烤得我全身躺得直冒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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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太早,只能看着餐具等大家了 |
忘了说,进入Feycinet之后手机就完全处于无信号状态,后来才知道,我们用的Optus只能覆盖澳洲内陆以及塔斯少部分城市,如果要环澳游的话,还是要用Telstra的卡。不过说来也奇怪,四个人同样的卡,在Swan Sea,两个iPhone用户信号是满格的,而另外两位安卓用户连信号的鬼影都看不到。好在用早餐的时候我们遇到了两位很热心的房客,他们来自墨尔本,是一对老夫妻,除了主动给我们四人合影之外,又很热心地拿起地图给我们画出了去往下一站的路。
告别了Freycinet,我们奔向了下一站——Cradle Mountain,好在塔州的路都很好认,加上有 Bernnie这位神棍级的,比普通导航更靠谱的人肉导航,我们丝毫不担心会迷路。
是的,我们毫不担心——直到以140码的速度撞上了前面的车!这绝对是我们这次葡萄酒之旅最惊险的一幕,全车人都吓傻了,作为司机的我,更是呆若木鸡,心里嘀咕着,完了,我肇事了,还是国际交通肇事。Bernnie慌忙关掉了我们正在听的音乐——好像是Franco最喜欢听的"cry cry"吧——我们当时真的要cry了。前面那辆被撞的车停了好久——然后车门缓缓打开,我的心简直跳到了嗓子眼,慌忙上去道歉,Franco也连说了好几个sorry,更震惊的一幕发生了——车主看了看没多大问题,开走了。。。留下目瞪口呆的我们,节操碎了一地——跟我想象得完全不是一个画面——难道他不应该把我揪住打电话给警察吗?难道我不应该被抓进去蹲个半年么?
我们就这么呆呆地回到车上,继续往前行,当然,司机换成了Franco,我这回再也不嚷着要开车了,乖乖地坐在后座,一言不发。
好在车祸没给我们留下任何不快,尽管前保险杠和我们的节操一样碎了一地,而我刚刚差点闯了大祸。澳洲之行在我们心里深深地植入了一句话——Don't blame each other,这是我们在告别Swan Sea的时候,临行前那位热心的老太太送给我们的一句话,大家都心照不宣,继续高谈阔论,继续听着Franco最爱的“cry cry”,开开心心的奔向Cradle Mountain.
这件事,让我打心底里更加喜欢我的这几位伙伴,因为他们的体贴,因为他们的“Don't blame each other!” 我想我从今以后一定会小心再小心地开车的。
从Freycinet到Cradle Mountain我们实际上花费了近5个钟头,这一整天时间差不多都花费在路上,一路游游荡荡,十分随性,看到漂亮的小镇就会停下来吃点东西到处走走看看,旅行不就是应该如此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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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一望无际的公路上任意放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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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马路的车,比悍马霸气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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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路小镇的一座教堂,几乎每个小镇都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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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座教堂同样有着拜年的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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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堂里可以随意进去,宗教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
到达Cradle Mountain已经是傍晚了,我们今晚入住的是一家叫Discovery Holiday Parks的旅店,当时订这家完全是因为便宜,一个晚上135澳币,4个人住。原以为是跟大学宿舍一样的,大家将就将就挤一起也就算了,却没想到这里完全是另外一片天地。
在这里不会因为价格便宜,就跟7天一样把窗缩成狗洞般大小,相反,这是一片森林里的独栋小屋,雪山脚下虽然格外寒冷,但一进小屋却是别样的温暖,冰箱厨房沙发小桌乃至各色厨具一应俱全,房间也干净得很,如同回到家里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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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清晨,我们的小屋在森林里显得格外幽静 |
然后我们便开始疯狂地觅食,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飘着雪的黑夜里,以及那无比崎岖且有着无数180度急弯的山路上开了数个小时(回来后参加这种低水平的路考根本不在话下了),最后在一个遥远的小镇的一家很小的商店里补充完我们的食物和红酒,等开回来的时候司机的头皮都麻掉了,可是在一个民以食为天的过度长大的同学们,是毫不畏惧这种级别的生命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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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的味道不是你所看到的那样的 |
尽管在小镇上吃过一堆的Chips & Fishes,回来之后开了几瓶红酒依然架不住食物的诱惑,我亲自上阵自制了意大利面,虽然卖相难看,但味道却是极好的。
此时的我们已然喝红酒喝上了瘾,买了三瓶红葡萄酒,一瓶白葡萄酒,一溜儿打开听品酒师Bernnie给我们逐一讲解个中味道的不同。这天晚上的话题我依稀记得是“你最欣赏自己哪一点以及最不喜欢自己哪一点?”。
我最不喜欢自己的??保密略过……
后来喝high了已经完全不记得大家聊什么了,在Cradle Mountain连续的三个晚上我都是最早最纯洁地睡去的,三个混蛋后面干了什么坏事完全不知道。。。
不微醺不足以入梦。
10月3日
迎来了这段旅途的高潮。
他们告诉我,今天我们是去徒步,在完全不知所以的情况下,我穿了一件短袖一件初秋的外套,一双平底休闲鞋便跟着出门了。(后来的事实证明,我还是太幼稚了)
今天的行程是沿着Cradle Mountain(摇篮山)徒步,摇篮山-圣佳尔湖国家公园坐落于整个塔省的西北部,是由于几亿年前的冰川作用而形成的群山。这一段路程被称作是世界上最值得徒步的行程,而它也的确没有辜负我们的期望。
从Holiday Park到Cradle Mountain山脚的这段路我们本来是打算开车过去的,或许是上天为了考验我们,或许是它要为我们的这段旅途增加一点乐趣,车行至一半被拦下,被告知前方有一位老太太心脏病发作直升飞机正在抢救导致封路,车辆必须返回至Visitor Center坐旅游巴士进来,这为我们后面有趣的故事埋下了一个小小的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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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Norah忧郁地在等旅游巴士 |
这边的巴士是不允许乘客站着的,认为山路不安全,车满即走,从Visitor Center到山脚大约开了有小半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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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注意,近湖边的水是红色的 |
抵达山脚,我们被这一片蓝色给震惊了,从山脚的湖水到天穹,似乎被那不属于这个星球的蓝给包围了,而仔细观察之后发现,除了蓝色之外,还有一抹不明显的红色,匍匐于靠近湖畔的水域,据说这是湖水里的矿物质反射阳光所致,每个初到这里的人,都会被美得有种时空错乱的感觉,误以为是自己不慎闯入了另一个星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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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傻在山脚下合照留念,当然,Norah定然不同意这个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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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湖,不过这个是山腰三分之一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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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蓝天融为一体的Norah显得特别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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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只秃鹫鸣枯柳 |
走完这段全程大约需要7、8天左右,我们的计划只走其中一小段,这对于出门从不做规划的人而言,绝对是一个挑战,看着全副武装的伙伴们,我开始后悔把我的冬衣全丢在悉尼的酒店里了,一件单薄的秋衣,一条薄裤子,一双休闲鞋,外加一顶在塔斯马尼亚顺手买的Made in China的小帽子,完全是裸装出门。
之所以这段路途被称为全世界最值得徒步的旅程,一是由于山路陡峭(尤其体现在下山路上),二是这一路能经历很多的地貌,从山脚到山顶,我们起码见识了五种地貌。从山脚下一路的潺潺溪水顺着石缝隽永流出,到半山腰一望无际的灌木丛,再到河水贯山而行的亚马逊平原地貌,跨过高原和洼地交错而立的安第斯山脉地貌,最后到达千年积雪,苍茫了天地的高原雪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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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Norah的作品中,人往往显得渺小,这姑娘有反人类的潜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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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看到这样的指路牌我们都兴奋异常,离山顶又近了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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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即将告别灌木丛地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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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和我们同行的来自墨尔本的老夫妻给我们拍的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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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马逊平原地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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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第斯山脉地貌 |
一路上遇到的登山者都非常友好,无论来自哪个国家,何种皮肤,上山下山,见了面都会微笑点头,问候一句“Good Morning, How r u?” Norah说这是她在其他地方很少见得到的。一对来自墨尔本60多岁的老夫妻,一开始我们在半山腰的Look out上因为Franco的鞋子不小心踏进泥地在那边蹲点擦鞋而相遇,老太太看着我脚上那双休闲的“阿迪达斯”鞋夸赞说小伙子眼光不错,她也有一双跟我一模一样的,我寻思着这老太太真有意思,这是夸我呢还是损我呢?而且我这双鞋子可是小孟同学帮我在淘宝上一百多块钱买滴,顿时对淘宝卖家的敬仰之情如同滔滔江水……再后来我们在入雪山之前又遇到了他们,老太太主动请缨帮我们四个拍照,以后back to China好拿着这张照片跟人吹我来过Cradle Mountain,这些个highly educated的老人家说起话来真是风趣异常。
徒步了5个钟头之后,我们终于开始进入雪山地带。这座靠近南极的小岛,所有的东西真的是干净得异乎寻常,这份纯净体现在你的目光所触及的一切东西上,天是纯净的蓝色,没有一丝杂色,雪是纯净的白色,没有一丝杂色,一脚踩下去陷到深处,会看到雪融化成雪水是纯净的天蓝色,没有一丝杂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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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步5个钟头以后,终见雪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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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途的湖面从蓝到白,逐渐开始结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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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苍茫雪山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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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一串脚印和苍白的天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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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很干净,挖开了去里面的水是蓝色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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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钟头以后到达山顶的Kitchen Hub |
在徒步五个半小时以后,我们拖着既疲倦寒冷,又极其兴奋的身体,到达了山巅的Kitchen Hub,这是一个大约5平方左右的小木屋,专门是给徒步的路人歇脚的,屋内只有一条湿漉漉的木凳,到达山顶的时候鞋子全部是湿的,Kitchen Hub这里已经有了一些徒步爱好者驻足休息,大家席地而坐,切着生萝卜便往嘴里嚼,在来澳洲之前,从来没有尝试过生食萝卜,这趟旅程让我尝试了以前从未尝试过的东西,人对世界的认知便在这一点一滴的尝试中不断改变,这种改变让人对这个未知的世界充满了迷恋。
我们掏出了一大早Bernnie为大家煎的三明治开始就着气泡酒大嚼起来,一瓶酒在四人之间来回传递,每人豪饮一口,嚼着风干的三明治,几个来回之后,酒瓶空空,我们把酒瓶插在山巅的雪地里,任秃鹫在其上空盘旋,一种豪情从血液的每个细胞里喷薄而出。呆呆地望向远处,此时也许每个人脑子里都有一副不同的画面,也许在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曾经渴望过有这样一个场景能置身其中。
那一霎那,我曾经希望能变成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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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Kitchen Hub里向外望,似乎风雪只是擦肩而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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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ah豪饮的样子却透露着一些可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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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我看上去比较豪气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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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瓶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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秃鹫闻着葡萄酒的味道过来,盘旋雪域之上 |
余下的路途没有上山时的豪气,但充满了惊险,惊险之处在于它根本就没有路,我们只能靠着依稀可见的路标来判断我们是否走对了,而且我们必须要在日落之前返回到山脚,否则天一黑,以我们随身的装备,必然会冻死在山上(手机没有任何信号)。
没有路还不是最惊险的,我们不但要攀着岩壁抓着灌木从一步一步往下走,还要时刻堤防着融化了的雪水,一不小心脚下打滑很可能死无葬身之地。山顶的风大得足以把人吹到另一个山头,每个人包裹得严严的,一声不吭专心很严肃地赶路,路上Norah一不小心滑了一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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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拔越低气温越高,雪水融化形成水晶般的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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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60度斜坡的下坡路,幸好偶尔有这种铁链帮衬 |
到了山脚大概5点50分左右,我们确信还能赶上六点种的返程巴士,但在等车的地方从六点等到六点半,仍然不见一辆车来,当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在这种没有路灯的地方完全伸手不见五指,我们只好铁了心走回来(开车大约半个小时的路途,折算过后大约至少有25公里)。当时我只觉得脚已经不是自己的脚,每迈出一步钻心地疼痛,又麻又痛,Norah在下山的路上异常谨慎,一下了山便动如脱兔,那脚步简直是凌波微步,Bernnie尚能跟得上,像我这种残疾老人简直是亦步亦趋,但为了不在小姑娘面前丢人,简直是咬紧了牙关用生命在前行。
这一路上越走越黑,越走越慌,很快我们便迷路了,想在路边找户亮着灯的人家问路,但却发现更诡异的现象,这些路边的小屋,楼上亮着灯,楼下停着一辆车,看上去应该是有人的样子,但走近了就会发现,楼下长满了杂草,一楼的窗户是破碎的,透着窗户望进去是一个被废弃的仓库,沿着楼梯走上去是吱吱呀呀的声音,显然是多年无人维修,二楼门口倒着一个废旧的箩筐,而房屋里透着明亮温暖的烛光(兴许是灯光),敲门却没有任何反应,偶尔从门缝里透出一丝阴冷的风,像极了吸血鬼的住宅。我们几个赶紧夺命而逃。
很快四个人就放弃了靠双脚赶路的蠢念头,幸亏路上遇到了开车返程的好心人,把我和Franco捎了回Visitor Center,然后又驱车20分钟把寒风中冻得快不行的Bernnie & Norah营救回来。
那天晚上回到小木屋,每个人的脚都是瘫软的状态,围着炉火,盘腿而坐,几支红酒之后,思维已渐模糊。
沉沉地昏睡过去!@#¥%%……
10月4日
都说高潮之后便是无尽的寂寞,这句话适用于很多场合。我们原定在Cradle Mountain待三天好好徒步欣赏美景的计划,在第一天达到高潮之后没有任何一人能提得起兴趣。
这一日我们驱车前往Cradle Mountain北部的一个小镇——Devonport大肆采购了一些补给品回来,以弥补我们大前一晚上开车开到头皮发麻以及前一天吃风干的三明治对胃的大不敬。
依稀记得Franco因为之前在山上弄脏了鞋子,跑进一家老年人服饰店里去买了一双很宽松的Made in China牌鞋子给换上了。
这一日便略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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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Devonport看到电影院,有种恍如隔世再回人间的错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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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又吃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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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后在车上抓到一整条彩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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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vonport的牛排很便宜,买回来自己做咯 |
10月5日
离开了Cradle Mountain,前往塔斯马尼亚北部的一个城镇——Lanceston,这一日大家玩得很尽兴,但在写这篇游记的时候却发现记录这一日的照片却很少,想是高潮后的空虚期还没过去吧。
Norah那天早上即兴想起来要去Lanceston玩一个叫人猿泰山的项目,具体什么地方全是这位管家婆在操办,当事人完全已经记不清楚了(这一段需要Norah亲自操刀补充)。
大意是四大傻在一片千年老林上空坐着轮滑铁索,从森林的一端,飞速滑行至另一端,最长的一段距离有400多米,非常刺激,在两个很帅的女导的带领下(确实很帅,像是退伍的大兵)和Bernnie一系列搞怪动作之下(Bernnie不会认为他在搞怪),大家玩得很high,但不幸的是由于高空作业的危险性不让带相机,而里面帮忙拍的留念的照片要卖10澳币一张,还拍得很难看,我们买了一张留念便作罢了。
可惜了这一段回忆,不够丰富。
之后我们趁着5点Lanceston的薰衣草农场关门之前,又行色匆匆地赶了过去,只为看见那一抹紫色。
我们来的不是时候,原本以为能看到大片紫色的我们进去之后只看到一片光秃秃的土地,偶尔在小院子里发现一抹淡淡不明显的紫色,农场主告诉我们来的季节不对,这里的薰衣草一般在2、3月份的时候会到全盛时节,如果是那个时候来,这里就是紫色的世界。除了遗憾和憧憬之外,我们只能匆匆在这里留下几张照片,尽管没有看到紫色的海洋,这里仍然到处都是明星片一般的景色,对于一个摄影爱好者,完全不虚此行。
农场里还有一个薰衣草商店,这里所有的商品都是薰衣草主题的,到处弥漫着薰衣草的芳香,有围巾,香皂,沐浴露,香水。。每个女孩子到这里,我相信都会有把这个店买下来的冲动。
我们大肆抢购一番扬长而去,若非身上带的澳币实在不够以及我的行李箱不够大,我估计会搬半个店回去,作为妇女主任有太多好东西看到之后都想买回去给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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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2、3月的薰衣草农场,绝对是另外一番景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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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稀可见角落里的一抹淡紫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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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蜂在紫色的花丛中穿梭,看见了吗? |
几番周折之后,我们找到了当晚的落脚点,一个Motel。这一路从星级公寓到英式老宅,到海景房,到森林小屋,再到Motel,我们似乎住遍了旅馆的所有形态。
只是这次接待我们的是一位年迈的带着一股肃杀之气的老太太,第一面给人的感觉非常严肃,但是我们很快就发现老太太骨子里透露出来的是无穷的风趣,我猜她以前做过老师。虽然我们交谈的时间加起来不足15分钟,但我们对她的印象大有好感,而印象最深刻的却是她身旁那位憨憨的不说话的丈夫,很显然这一家老太太是一家之主,丈夫没太多话语权,太太每说一句话,丈夫只是在旁边宠爱地看着她,一言不发,这份爱溢于言表,既淳朴简单,又浓厚弥久,实在难能可贵。
在山里头困了三天的我们如同困兽出笼,在老太太的指引下找到了Lanceston的海鲜圣地——Waterfr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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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看上去是一家用船改造的海鲜餐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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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外面的寒风对比,更显得温暖的酒精之可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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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文鱼芝士大虾生蚝,真不是盖的 |
Waterfront是当地最富盛名的吃海鲜的地儿,整个Lanceston不大,但在Tasmania它已经算得上是一个大Town了,开车大约15分钟就到了,Waterfront坐落在Lanceston北部的港口,基本上是在一艘废旧的渔船上搭建起来的餐厅,很有特点,的确像传闻中那般有人气,我们到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快八点的样子,但仍然没有位子。
这里的海鲜和环境都没有让我们失望,大虾鲜美,扇贝清爽,配合着餐厅的Day Wine,让连吃了三天英国国菜的我们完全无法把持,四个人狼吞虎咽吃掉了两千大洋,仍然意犹未尽,想着马上要返回悉尼回到久违的Fish Market,几个人的口水就在嘴边荡漾开来了。
10月7日
一大早我们就踏上了返回悉尼的航班。
Lanceston的机场看上去倒是像巴士站,安检非常宽松,到点了基本上都是旅客自己拎着个小包就上飞机了,而小飞机里的座位就只有两排,若是忽略掉飞机本身的存在的话就是一巴士。
大约是过去的一周玩得太疲惫,又或者是塔斯马尼亚的景色太诱人,回到悉尼之后全不若初到澳洲那般新鲜到处拍照,两天更是一次相机都没碰过。
悉尼唯一另我们记挂的就是Fish Market的便宜海鲜,下了飞机之后安顿了一下,除了Franco自约朋友之外,我们仨径直奔向了Fish Market。兴许是惦记了太久的缘故,全然忘记了我们的胃有多大,简直可以用“疯狂点餐”来形容——三个芝士大龙虾,三个大螃蟹,三人份足量三文鱼,一人一份海鲜大拼盘(青口,三文鱼,龙虾,生蚝),外加一人一打生蚝。。。风卷残云之后,我们几乎是扶着墙回来,这也令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闻着海鲜的味道就想吐。
为了去海滩方便些,我们特地挑了一个离Bondi Beach很近的公寓。而实际上,另外三位同学对Sky Diving似乎更感兴趣(从14000米的高空垂直跳下,都是不要命的孩子啊)。最后发现我们根本没有时间在太阳出来的时候去Bondi Beach好好玩,正因为如此,我们和它的告别仪式在常人看起来是如此的特别——
空气中弥漫着不知道是海水还是小雨,四个人步行至海滩,赤着脚,踩着前人在沙滩上留下的脚印,一深一潜,默默地前行,Norah在我们几个男人中间像极了一个小精灵,我们对着大海一人一曲高唱,习惯性地拿Bernard开涮,相互搭着肩膀开火车,时而又齐刷刷地学僵尸在月下蹦跳,吓得晚上跑步的一两个路人慌忙夺路而逃。
夜下,月下,悉尼大街上的店铺几乎全部关门了,仰起头,似乎只有那一轮皓月陪伴我们悠远的笑声。
那一刻,我曾那么希望能成为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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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照片其实是在Hobart中秋夜拍的,在此时却很合适 |
回公寓后,四个人把买的6瓶红酒一饮而尽,Norah终于兑现了她葡萄酒之旅的承诺,只是她一开喝就止不住,一喝醉就劝酒,然后酩酊大醉不省人事。
我想,被酒精放倒的每个人,此时心里都有别样的感受吧。
10月8日
一大早完全没有酒醒的Norah就被Bernard和Franco架着去跳伞了,留下满屋的呕吐物。着实为这姑娘担心了一把。
这一天除了逛街为同事朋友们带点东西之外,百无聊赖地在公寓里睡了一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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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
记得回到上海之后,四个人相互拥抱着告别,并相约未来再次同行,虽然知道那一刻的约定未必能成真,但在当时,我觉得人与人之间的心灵距离其实没那么远,离这个世界其实也没那么远。
我爱上了旅行,但这不表示我能够过上像Norah一样的生活,可以背起行囊想走就走,可以陪着想陪的人做天南地北双飞客。神婆对我讲,对于天王星合相木星的我来说,这一生都会在现实和理想中纠结,痛苦不已,但生命的宽度和广度也会在一次次纠结中被拉伸延展。
不知道未来还有没有,因此这十天的旅程对我而言意义非凡,把它一点一滴用指尖记录下来,也许未来有一日可以对着它流淌出欣慰的笑容,毕竟,曾经拥有过想拥有的生活,哪怕只有短短的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