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读到的巨好的一段,出自瓦尔登湖,给终日睡眼惺忪哈欠连天的童鞋们
每一个早晨都是一个愉快的邀请,使得我的生活跟大自然自己同样地简单,也许我可以说,同样地纯洁无暇。我向曙光顶礼,忠诚如同希腊人。我起身很早,在湖中洗澡;这是个宗教意味的运动,我所做到的最好的一件事。据说在成汤王的浴盆上就刻着这样的字:“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我懂得这个道理。黎明带回来了英雄时代。在最早的黎明中,我坐着,门窗打开,一只看不到也想象不到的蚊虫在我的房中飞,它那微弱的吟声都能感动我,就像我听到了宣扬美名的金属喇叭声一样。这是荷马的一首安魂曲,空中的《伊利亚特》和《奥德赛》,歌唱着它的愤怒和漂泊。此种大有宇宙本体之感;宣告着世界的无穷精力与生生不息,直到它被禁。黎明啊,一天之中最值得纪念的时节,是觉醒的时辰。那时候,我们的昏沉欲睡的感觉是最少的了;至少可有一小时之久,正日夜昏昏沉沉的官能大都要清醒起来。但是,如果我们并不能给我们自己的禀赋所唤醒,而是给什么仆人机械地用肘子推醒的;如果并不是由我们内心的新生力量和内心的要求来唤醒我们,既没有那空中的芳香,也没有回荡的天籁的音乐,而是工厂的汽笛唤醒了我们的,——如果我们醒时,并没有比睡前有了更崇高的生命,那么这样的白天,即便能称之为白天,也不会有什么希望可言;要知道,黑暗可以产生这样的好果子,黑暗是可以证明它自己的功能并不下于白昼的。一个人如果不能相信每一天都有一个比他亵渎过的更早、更神圣的曙光时辰,他一定是已经对于生命失望的了,正在摸索着一条降入黑暗去的道路。感官的生活在休息了一夜之后,人的灵魂,或者就说是人的官能吧,每天都重新经历弥漫一次,而他的禀赋有可以去试探他能完成何等崇高的生活了。可以纪念的一切事,我敢说,都在黎明时间的氛围中发生。《吠陀经》说:“一切知,俱于黎明中醒。”诗歌与艺术,人类行为中最美丽最值得纪念的事都出发于这一时刻。所以的诗人和英雄都像曼侬,那曙光之神的儿子,在日出时他播送竖琴音乐。以富裕弹性的和精力充沛的思想追随着太阳步伐的人,白昼对于他便是一个永恒的黎明。这和时钟的鸣声不相干,也不用管人们是什么态度,在从事什么劳动。早晨是我醒来时内心有黎明感觉的一个时候。改良德性就是为了把昏沉的睡眠抛弃。人们如果不是在浑浑噩噩地睡觉,那为什么他们回顾每一天的时候要说得这么可怜呢?他们都是精明人嘛。如果他们没有给昏睡所征服,他们是可以干成一些事的。几百万人清醒得足以从事体力劳动,但是一百万人中,只有一个人才清醒得足以有效地服役于智慧;一亿人中,才能有一个人,生活得诗意而神圣。清醒就是生活。我还没有遇到过一个非常清醒的人。要是见到了他,我怎敢凝视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