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心
若有一日,我还未老去;若有一日,我还孤身一人;若有一日,没有人再需要我;若有一日,守在一座城里居然没有了能陪我一醉方休的人;若有一日,我的电话成了空号;若有一日,我的扣扣永远黯然了。那么,我可能已经远走天涯。
在某个角落,某个与世隔绝的地方安然亦或辛劳的行走。我相信这世上一定有那么一方土地值得将生命永恒的定格在那里,那是前世宿命相守的地方。以死相守,或许才能将爱固定在那刻那片美好所展现在眼中绝美的情态。
年少的时候,谁没有环游世界的梦想。或许年龄越小,就越有资格怀抱梦想。我不想市侩,我不想面对时光将我变成一个成年人的事实。我不想看见爸妈头上的白发,不想看见弟弟下巴上的细细的绒毛变成坚硬的胡子。现在,有一种自己老去多时的错觉。
有一段时间,希望自己可以成为一个养蜂人。把头发剪成孩子时那么短,带一顶帐篷,一张折叠床,一百箱嗡嗡吵闹的蜜蜂,守一片山林,那里开满鲜花,把自己安放在花海中。无人相伴,在漫长的一季中不说一句话,每日躺在一片芬芳中,不思考也不想念。起风时,用鲜艳的花纸糊一只有很长尾巴的蝴蝶,拽着纤细的绳,漫山遍野的奔跑。带大包大包的辣椒,哪天如果想哭,就在食物中猛加,绝不因难过而流泪。
妈妈说养蜂是件浪漫而辛苦的事,真正的养蜂人在冬天要不远万里搬去南方,在温暖里寻一片有花的地方安定下来。一到夏天又要辗转回到北方。颠沛流离的生活,浪漫的是养蜂人永远与花相伴。或许艰辛真的不算什么,或许那点小资情调的浪漫也算不得引人赴汤蹈火。但我觉得养蜂人是这世上最幸福的职业,借着工作之名流落四方,或许这是最理直气壮的逃离方式。
一个认识了七年的人说,我是个奇怪的人。我不知道我还有没有机会认识一个住在离我家只隔一条街的人七年,七年间我们几乎日日相见,放假也亦会偶尔遇见。虽然算不上挚友,但也算一起相伴着长大。他绝对属于循规蹈矩信守自己信条的人,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时,永远都干净清爽,没有任何超出自己心里负荷的乱七八糟的想法也没有梦想。他顺着父母给的路一直走,一步步的顺应旁人。我无法想象,一个人不开玩笑,不说谎,不说脏话,不喝酒不抽烟,不邋遢,不爱说话,不爱笑,每日规律作息。我无法忍受没有烟火味道的人,他让人觉得生硬的无法靠近。即使如此,我们一直不咸不淡的联络着,因为我实在太喜欢那种表里如一的干净。为清凉纯净的人,我情愿顶着巨大的寒冷,只是想维持着清淡的友谊。思想干净,目的性强,条理清楚,我羡慕他这几点。处于混乱中的我,有时候连自己记忆现实和幻觉都分不清,所有的画面都乱七八糟混乱拥挤不堪。
我问过他,有没有想过流浪。他说他不想辛苦,惊觉原来流浪远走不是拿着钱去游历。流浪是用很少的钱在路上生活,或许要遭受白眼鄙夷,或许在某日会身无分文流落在某个陌生的地方,或许还要做一辈子都不曾想过的事。胆颤心惊的逃票,散发异味的衣服和身体………………………落拓的像是从外星来的,穷困潦倒的生活。为一餐为一夜而愁,单纯的为身体本能付出。就算露宿街头,也乐的自在。
我是幼稚的,我总以为生命那么短,日日过得一模一样该多浪费。我想不停的走,不停的遇见陌生的人,见识不同的风俗。一个人走,遇见喜欢的地方停下生活,把行李控制在一个小包包的容量。随时都可以离开,不会不舍,也不会丢弃什么。绝不被任何人任何事牵绊,流浪的人都拥有一颗狠决的心,,不受挽留不受眼泪不受温静生活的诱惑。流浪的人,应至死都在路上。
喜欢安妮宝贝,喜欢她书中那些拥有流浪气质孤独的像夜魅般的的女子。随处漂流,或许为爱,或许为自由,或许只为不寂寞。只有在路上不停与人相遇,不停的分离。遇见,离别,成了生命记忆碎片的主角。不可测的前路,不会相似的景。漂泊于自己为自己设定的路线,不偏移,不停歇,不放弃。一路只为那个终点而奔走,其实终点或许不过是座山,是片绿海,是个清冽冽的湖。为微小的梦,微小的景,疲惫不堪。纯粹的目地,只为取悦自己。
贫穷,沧桑,邋遢,虚伪。年华老去时,找个美丽的地方死去。不麻烦任何人,带瓶烈酒,去铁轨旁,最好是铁路桥,一口气和完酒,躺在铁轨上找个舒服的姿势,慢慢等待一列火车的到来。只需一瞬,所有一切灰飞烟灭。安静的失踪,对于亲人挚友是最好的离别的方式,时间愈久,悲伤便会愈淡。自己的存在或不存,在某一日会对所有人都无所谓,时间可以冲尽所有感情。
在我的幻想中有我的一生,设定好的开始和结局。或许在现实中,永远都不会成真。但总之,我是有希望的,希望自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包括自己选择的结束。
谨以此纪念我慌乱迷茫的高三
失落很久的字,在某一日,在某本书中寻到写满铅笔字的信纸,陌生模糊的字,不像是自己的。恍惚间,我已经站在大一即将结束的尾巴上。一如当年的迷茫和幼稚,只是年龄增加了一岁,肥肉增加了几斤
在某个角落,某个与世隔绝的地方安然亦或辛劳的行走。我相信这世上一定有那么一方土地值得将生命永恒的定格在那里,那是前世宿命相守的地方。以死相守,或许才能将爱固定在那刻那片美好所展现在眼中绝美的情态。
年少的时候,谁没有环游世界的梦想。或许年龄越小,就越有资格怀抱梦想。我不想市侩,我不想面对时光将我变成一个成年人的事实。我不想看见爸妈头上的白发,不想看见弟弟下巴上的细细的绒毛变成坚硬的胡子。现在,有一种自己老去多时的错觉。
有一段时间,希望自己可以成为一个养蜂人。把头发剪成孩子时那么短,带一顶帐篷,一张折叠床,一百箱嗡嗡吵闹的蜜蜂,守一片山林,那里开满鲜花,把自己安放在花海中。无人相伴,在漫长的一季中不说一句话,每日躺在一片芬芳中,不思考也不想念。起风时,用鲜艳的花纸糊一只有很长尾巴的蝴蝶,拽着纤细的绳,漫山遍野的奔跑。带大包大包的辣椒,哪天如果想哭,就在食物中猛加,绝不因难过而流泪。
妈妈说养蜂是件浪漫而辛苦的事,真正的养蜂人在冬天要不远万里搬去南方,在温暖里寻一片有花的地方安定下来。一到夏天又要辗转回到北方。颠沛流离的生活,浪漫的是养蜂人永远与花相伴。或许艰辛真的不算什么,或许那点小资情调的浪漫也算不得引人赴汤蹈火。但我觉得养蜂人是这世上最幸福的职业,借着工作之名流落四方,或许这是最理直气壮的逃离方式。
一个认识了七年的人说,我是个奇怪的人。我不知道我还有没有机会认识一个住在离我家只隔一条街的人七年,七年间我们几乎日日相见,放假也亦会偶尔遇见。虽然算不上挚友,但也算一起相伴着长大。他绝对属于循规蹈矩信守自己信条的人,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时,永远都干净清爽,没有任何超出自己心里负荷的乱七八糟的想法也没有梦想。他顺着父母给的路一直走,一步步的顺应旁人。我无法想象,一个人不开玩笑,不说谎,不说脏话,不喝酒不抽烟,不邋遢,不爱说话,不爱笑,每日规律作息。我无法忍受没有烟火味道的人,他让人觉得生硬的无法靠近。即使如此,我们一直不咸不淡的联络着,因为我实在太喜欢那种表里如一的干净。为清凉纯净的人,我情愿顶着巨大的寒冷,只是想维持着清淡的友谊。思想干净,目的性强,条理清楚,我羡慕他这几点。处于混乱中的我,有时候连自己记忆现实和幻觉都分不清,所有的画面都乱七八糟混乱拥挤不堪。
我问过他,有没有想过流浪。他说他不想辛苦,惊觉原来流浪远走不是拿着钱去游历。流浪是用很少的钱在路上生活,或许要遭受白眼鄙夷,或许在某日会身无分文流落在某个陌生的地方,或许还要做一辈子都不曾想过的事。胆颤心惊的逃票,散发异味的衣服和身体………………………落拓的像是从外星来的,穷困潦倒的生活。为一餐为一夜而愁,单纯的为身体本能付出。就算露宿街头,也乐的自在。
我是幼稚的,我总以为生命那么短,日日过得一模一样该多浪费。我想不停的走,不停的遇见陌生的人,见识不同的风俗。一个人走,遇见喜欢的地方停下生活,把行李控制在一个小包包的容量。随时都可以离开,不会不舍,也不会丢弃什么。绝不被任何人任何事牵绊,流浪的人都拥有一颗狠决的心,,不受挽留不受眼泪不受温静生活的诱惑。流浪的人,应至死都在路上。
喜欢安妮宝贝,喜欢她书中那些拥有流浪气质孤独的像夜魅般的的女子。随处漂流,或许为爱,或许为自由,或许只为不寂寞。只有在路上不停与人相遇,不停的分离。遇见,离别,成了生命记忆碎片的主角。不可测的前路,不会相似的景。漂泊于自己为自己设定的路线,不偏移,不停歇,不放弃。一路只为那个终点而奔走,其实终点或许不过是座山,是片绿海,是个清冽冽的湖。为微小的梦,微小的景,疲惫不堪。纯粹的目地,只为取悦自己。
贫穷,沧桑,邋遢,虚伪。年华老去时,找个美丽的地方死去。不麻烦任何人,带瓶烈酒,去铁轨旁,最好是铁路桥,一口气和完酒,躺在铁轨上找个舒服的姿势,慢慢等待一列火车的到来。只需一瞬,所有一切灰飞烟灭。安静的失踪,对于亲人挚友是最好的离别的方式,时间愈久,悲伤便会愈淡。自己的存在或不存,在某一日会对所有人都无所谓,时间可以冲尽所有感情。
在我的幻想中有我的一生,设定好的开始和结局。或许在现实中,永远都不会成真。但总之,我是有希望的,希望自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包括自己选择的结束。
谨以此纪念我慌乱迷茫的高三
失落很久的字,在某一日,在某本书中寻到写满铅笔字的信纸,陌生模糊的字,不像是自己的。恍惚间,我已经站在大一即将结束的尾巴上。一如当年的迷茫和幼稚,只是年龄增加了一岁,肥肉增加了几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