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先生和他的朋友们
啊,我讨厌起名字,这就是传说中的提笔千字离题万里。
猫先生走在路上,迎面走来了布谷鸟小姐。
您好。猫先生停下来向布谷鸟小姐问好。
早上好。您要吃掉我吗?布谷鸟小姐回答他。
不,猫先生疑惑的看着布谷鸟小姐,我为什么要这样做?
因为您是一只猫。
猫先生先是迷茫,接下来感到疑惑,再接着有点吃惊,最后不很愉快的说:但是,我不是猫。
啊,是这样吗。布谷鸟小姐点了点头,玩着衣服上的流苏。但是现在已经是秋天了。
秋天怎么了?
秋天的时候猫都是要吃肉贴秋膘好过冬。
但是….猫先生犹豫了一下终于没有发怒,他礼貌的对布谷鸟小姐说:我不是猫。
真的不是吗?
嗯。
布谷鸟小姐不再作声。
那么请问您要去哪里呢?猫先生问布谷鸟小姐。
我吗?布谷鸟小姐自顾自的开始说起来。红眼睛的鸽子说今天广场上会有放鸽子大会,各地的喂鸟太太们会聚集在广场上,他们会带来很甜的玉米和香喷喷的谷物。
哦,真的吗?听起来真不错,我可以同行吗?猫先生用他一贯兴致勃勃的语气问布谷鸟小姐。
哦,当然可以,但是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当然了,这么美丽小姐的请求,我一定不会拒绝的。
那样最好。
请问是什么请求呢?
你不能吃我。
猫先生的晚餐是一只不知名的鸟,说他不知名是因为他的羽毛已经被拔光了,我认不出来。好吧,我承认我是在骗人,其实就算那只鸟长着羽毛我也认不出来。
那么我们现在可以走了吗?我问正在剔牙的猫先生。
嗯?哦,当然可以,现在吗?
嗯,但是在走之前,我把桌子上的餐巾推到猫先生面前,先擦擦脸上的血好吗?他把你的胡子粘在一起了。
谢谢。猫先生舔了舔爪子,擦了擦脸,然后我们出发了。
啊,不对,我今天不是要说猫先生的故事。
我们今天要说的是猫先生的朋友,贝贝先生的故事。
贝贝先生是一个好人,至于有多好,你看他家那几副扑克牌就知道了。
贝贝先生在别人眼里是一个乐天派,他长着一张和善而平凡的脸,脸上总是带着嘴角标准45°的微笑,他的小胡子至少10年没有改变过样式,让人觉得非常亲切,他不高也不矮,大概在176mm左右,他的身材微胖,身上总是穿着三件式的西装,他的皮带总是被他弄坏扣子,因为他总喜欢把皮带系的很紧,楼下的知更鸟太太总是取笑他,再怎么系也系不出三尺小蛮腰来的,但是每次贝贝先生只是向他微笑,然后继续拉进皮带。
总之贝贝先生是个和蔼而普通的的人,普通的走入人群便立刻就融化在里面。
大家都喜欢和贝贝先生在一起。
贝贝先生没脾气,无论孩子们如何胡闹,他都带着他标志性的微笑,告诉任性的孩子,再闹他就生气了。但是事实上大家从来没见过他生气。贝贝先生很有趣,他任何时候都可以说出好笑的笑话和不辨真假的故事,无论大人和小孩儿都喜欢和他出去,和贝贝先生一起玩,总是很快乐。
但是贝贝先生并不快乐。
你问贝贝先生为什么不快乐?贝贝先生自己也不太说得清楚。
比如贝贝先生对门的玛丽太太在自己生日那天,拿了一大块奶油蛋糕来给贝贝先生,贝贝先生因为在减肥——他已经说了至少有三年了,当然体重从来没有改变过——所以拒绝了玛丽太太的好意,但是当他傍晚去散步的时候,他看见那块有一大朵红色奶油玫瑰的蛋糕正放在街角的垃圾堆里,一只流浪狗把他翻了出来,舔着上面劣质的奶油。劣质的红色色素把流浪狗嘴边的白毛染上了深浅不一的红色,看起来就像刚刚吃完生肉的野兽。
又比如,在又一个被淘气的孩子们弄的筋疲力尽的下午,贝贝先生刚刚想坐下来休息,第三大街的贝克先生提出想要去火车站接他大城市来的朋友,虽然他们已经将近5年没有见面了,但是听说他带来了大城市里最流行的礼物送给他,可是贝克先生没有车,他不能让他的朋友太不体面,他希望贝克先生驾车帮他把朋友接回来。在贝克先生见到他哪位久别重逢的朋友以后并未邀请贝克先生一起吃晚饭。贝克先生笑着说,他和孩子们玩了一下午,非常的累,想要回去睡觉。他们互相恭维,然后道别,贝克先生和他大城市的朋友去吃龙虾套餐,贝贝先生拖着疲惫的身子和空无一物的胃袋开车回家。
贝贝先生觉得自己应该是喜欢人类。
贝贝先生已经不记得自己是从什么时候被人类驯化,然后用一个人类的身份和人们生活在一起的了,也许20年?也许30年?他已经记不清了,他对那段野生生活的记忆,也只剩下形单影只这一个概念化的印象了。他依稀记得在自己离开母亲,第一次自己生活的那个凉快的夏夜,他趴在一颗歪脖的树的树干上,兴奋的睡不着觉,他看着星空,对着M78星云的方向——虽然其实他根本看不懂——那种新鲜又孤独的味道,就像入冬第一场雪之后第一次外出空气里像舔铁勺子一样的甜腥味。后来知更鸟太太告诉他那其实就是血的味道,因为血里面含有很多铁元素。
贝贝先生是异类。
但是贝贝先生是个和蔼的异类,他从来不伤害别人,他总是笑脸对待每一个人,无论好人或者坏人,因为他们是人类,如果人类伤害了异类,那么因为没有法律的规定,所以人类不必受罚,但是异类伤害了人类,那么等待他的只有死刑。
贝贝先生当然不会去伤害别人,他是喜欢人类的,比如说,比如说,比如说……那个把他从丛林中带回来的人。他教他穿衣服,教他用两条后腿走路,教他用刀叉吃饭,教他说话,教他看书和写字,他教他他不会任何的事情,他真棒,他什么都知道,他什么都懂。他叫什么来着,他叫…他叫…什么来着?
贝贝先生回过神来的时候他看见罗莱斯小姐侧坐在草地上,一只手放在膝盖上,一只手压住被调皮的风先生掀动的帽子。
罗莱斯小姐真漂亮。贝贝先生想,如果在童话里,这样的姑娘一定是公主,即使他没有双腿。他一定是人鱼公主,只要用尖刀插在王子的胸口上,让王子的温热的鲜血顺着他白皙的大腿流下去,他一定会拥有一双美丽的闪着五色光芒的鱼尾巴。
贝贝先生站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草叶,向罗莱斯小姐走去。
想要散一下步吗?亲爱的罗莱斯小姐?
罗莱斯小姐抬起他点缀着淡褐色斑点,带着一点柳橙味的羞涩笑脸仰头看着贝贝先生。
哦,当然,但是你看,亲爱的贝贝先生,你知道的,我腿脚不方便。
罗莱斯小姐3岁的时候患上了小儿麻痹,从那以后他的人生注定只能在轮椅上度过。罗莱斯小姐羞涩的用手拉了拉浅蓝色的裙子,想要遮住他那两条瘦的几乎只剩骨头和皮肤的小腿。
没关系,为美丽的小姐服务是我的荣幸。贝贝先生露出了他的招牌微笑,把轻的像羽毛一样的罗莱斯小姐抱上了停在草地边上的一台黑色的轮椅上。
想在湖边逛逛吗?贝贝先生弯下腰在罗莱斯小姐耳朵的左上方20cm处的地方温柔的问他。
不,湖边风大,我不想总是捂着我这顶新帽子,我已经捂了一下午了,手好酸。我们回去吧。罗莱斯小姐看着湖面上泛舟的人,沉默了一下以后继续说,回去吧,我想回去了。
罗莱斯小姐低着头温顺的坐在轮椅上,微风吹动罗莱斯小姐帽子上的绿色丝带,从贝贝先生的角度看去,他可以看到帽子下面露出来的一截白皙的脖子和发际松散的刚长出来的红色碎发。
小美人鱼的头发像海藻一样浓密而柔软,而年轻的女巫则有一头漂亮的红发,渔夫抓着年轻女巫的手腕,女巫的眼角挂着泪水。
你弄疼我了。女巫低着头,漂亮的红色头发从两腮垂下来,遮住他闪着星光的眼睛。请你放手吧!他叫了起来。请放手吧,放开我吧,我会给你的!他用右手从腰上解下那个用蛇皮做刀鞘的小刀,扔在海滩上。拿去吧!把这该死的东西拿去吧!你这该死的东西,割掉你的灵魂,和你的小妖精在一起吧!别回来了!不!反正你永远也回不来了!
红发的女巫在渔夫俯身拾起蛇皮小刀的时候逃走了,他站在远处的礁石上放声的哭泣,他咒骂渔夫的声音顺着海风飘了很远,最后淹没在月光下涨潮的银色海浪里。
渔夫背对着月光割下了他的灵魂,他转身看到了小美人鱼,他有一头红色的,像海藻一样的头发,浓密而柔软,就像那个年轻的女巫一样。小人鱼从海里走上来,沙滩上的每一个脚印都是红色的,就像,就像…
很疼,贝贝先生,请不要再拉我的头发了。罗莱斯小姐用手抓着自己的一缕头发,从贝贝先生的手中用力的抽了回来,贝贝先生还没有从幻觉里恢复过来,罗莱斯小姐叫了他两声,他没有回答,于是罗莱斯小姐只好自己爬进轮椅,他把轮椅摇到窗边,点了一支烟,叼在嘴里,把下巴放在窗台上,看着浓雾中夹杂着几点幽暗灯火的街道。
罗莱斯小姐不是公主,他是小人鱼,也是年轻的女巫,贝贝先生伸手抓了一个亚麻布的靠垫,放在脖子下面,看着背光的罗莱斯小姐,即使是幽暗的街灯,从这个角度看,仍然给罗莱斯小姐剪影一般消瘦单薄的背影镀上了一层金色,只不过这金色也许是9K,或者是孱了红铜的金色吧。
罗莱斯小姐从来不向贝贝先生提起他的过去,从来没有,而贝贝先生也从不问他,因为他也没有可以告诉罗莱斯小姐的自己的过去,所以他想,就这样就行了,不曾付出的话,便不会失去,他不说,我也不说,我们扯平了,谁也不欠谁的。
罗莱斯小姐温柔的笑脸和瘦弱的背影下有一个深不见底黑洞吧。贝贝先生知道,为什么贝贝先生会知道呢?因为他自己也有一个。贝贝先生第一次看到罗莱斯小姐的时候他就知道了,虽然看不见,但是那里有个黑洞,就跟他自己怀里揣着的这个一样。
贝贝先生当时就像闻到同类气味的野生动物一样兴奋,那气味在一众人类里面显得特别明显,他一路追着那个气味向前走。
只不过事情的发展和他想象的完全不同,他和罗莱斯小姐可以说一切关于别人无关痛痒的话,说嘻嘻笑笑的说整整一个下午,但是他想说起罗莱斯小姐或者自己的时候,他们却只能沉默。
贝贝先生觉得这很别扭,有的时候他明明看到罗莱斯小姐就坐在他对面,但是他知道其实罗莱斯小姐并不在那里,他其实正躺在那个阳光不是很好的下午他推着罗莱斯小姐的轮椅走过的泛满小舟的湖底,从湖底看着世界。
贝贝先生想说两句话,或者干脆用一个拥抱安慰罗莱斯小姐,但是他也知道,这么做并不能给他安慰,他知道他现在在哪里,也知道他在想什么,但是他找不到他。他碰不到他,罗莱斯小姐坐在他对面,但是他永远触不到他,无论如何,坐在那里的是罗莱斯小姐,温柔漂亮有点怯懦的罗莱斯小姐,冷漠寡言还会抽烟的罗莱斯小姐,而不是罗莱斯。
罗莱斯小姐唇间叼着的烟头渐渐熄灭了,天边泛起了鱼肚白,罗莱斯小姐把烟头掐灭扔在垃圾桶里,他用手转着轮椅转过身来,看见贝贝先生正看着他,没有微笑,也没有俏皮话,贝贝先生就只是看着他,好像什么都知道,又好像什么都不懂,沉默可能代表很多东西,也可能什么都不代表,仅仅是沉默而已。
罗莱斯小姐很想知道,但是他又害怕知道,他总觉得他知道的某些事情,在不说出来的时候就是事情本身,但是说出来就会全部变成错误。
罗莱斯小姐用手抹了一下脸,把头发用贝贝先生送给他的头饰挽起来,他清了清嗓子,露出一个温柔的笑脸,他的声音里带着一点怯懦,就像平时一样。
早上好,亲爱的贝贝先生。
早上好。
猫先生走在路上,迎面走来了布谷鸟小姐。
您好。猫先生停下来向布谷鸟小姐问好。
早上好。您要吃掉我吗?布谷鸟小姐回答他。
不,猫先生疑惑的看着布谷鸟小姐,我为什么要这样做?
因为您是一只猫。
猫先生先是迷茫,接下来感到疑惑,再接着有点吃惊,最后不很愉快的说:但是,我不是猫。
啊,是这样吗。布谷鸟小姐点了点头,玩着衣服上的流苏。但是现在已经是秋天了。
秋天怎么了?
秋天的时候猫都是要吃肉贴秋膘好过冬。
但是….猫先生犹豫了一下终于没有发怒,他礼貌的对布谷鸟小姐说:我不是猫。
真的不是吗?
嗯。
布谷鸟小姐不再作声。
那么请问您要去哪里呢?猫先生问布谷鸟小姐。
我吗?布谷鸟小姐自顾自的开始说起来。红眼睛的鸽子说今天广场上会有放鸽子大会,各地的喂鸟太太们会聚集在广场上,他们会带来很甜的玉米和香喷喷的谷物。
哦,真的吗?听起来真不错,我可以同行吗?猫先生用他一贯兴致勃勃的语气问布谷鸟小姐。
哦,当然可以,但是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当然了,这么美丽小姐的请求,我一定不会拒绝的。
那样最好。
请问是什么请求呢?
你不能吃我。
猫先生的晚餐是一只不知名的鸟,说他不知名是因为他的羽毛已经被拔光了,我认不出来。好吧,我承认我是在骗人,其实就算那只鸟长着羽毛我也认不出来。
那么我们现在可以走了吗?我问正在剔牙的猫先生。
嗯?哦,当然可以,现在吗?
嗯,但是在走之前,我把桌子上的餐巾推到猫先生面前,先擦擦脸上的血好吗?他把你的胡子粘在一起了。
谢谢。猫先生舔了舔爪子,擦了擦脸,然后我们出发了。
啊,不对,我今天不是要说猫先生的故事。
我们今天要说的是猫先生的朋友,贝贝先生的故事。
贝贝先生是一个好人,至于有多好,你看他家那几副扑克牌就知道了。
贝贝先生在别人眼里是一个乐天派,他长着一张和善而平凡的脸,脸上总是带着嘴角标准45°的微笑,他的小胡子至少10年没有改变过样式,让人觉得非常亲切,他不高也不矮,大概在176mm左右,他的身材微胖,身上总是穿着三件式的西装,他的皮带总是被他弄坏扣子,因为他总喜欢把皮带系的很紧,楼下的知更鸟太太总是取笑他,再怎么系也系不出三尺小蛮腰来的,但是每次贝贝先生只是向他微笑,然后继续拉进皮带。
总之贝贝先生是个和蔼而普通的的人,普通的走入人群便立刻就融化在里面。
大家都喜欢和贝贝先生在一起。
贝贝先生没脾气,无论孩子们如何胡闹,他都带着他标志性的微笑,告诉任性的孩子,再闹他就生气了。但是事实上大家从来没见过他生气。贝贝先生很有趣,他任何时候都可以说出好笑的笑话和不辨真假的故事,无论大人和小孩儿都喜欢和他出去,和贝贝先生一起玩,总是很快乐。
但是贝贝先生并不快乐。
你问贝贝先生为什么不快乐?贝贝先生自己也不太说得清楚。
比如贝贝先生对门的玛丽太太在自己生日那天,拿了一大块奶油蛋糕来给贝贝先生,贝贝先生因为在减肥——他已经说了至少有三年了,当然体重从来没有改变过——所以拒绝了玛丽太太的好意,但是当他傍晚去散步的时候,他看见那块有一大朵红色奶油玫瑰的蛋糕正放在街角的垃圾堆里,一只流浪狗把他翻了出来,舔着上面劣质的奶油。劣质的红色色素把流浪狗嘴边的白毛染上了深浅不一的红色,看起来就像刚刚吃完生肉的野兽。
又比如,在又一个被淘气的孩子们弄的筋疲力尽的下午,贝贝先生刚刚想坐下来休息,第三大街的贝克先生提出想要去火车站接他大城市来的朋友,虽然他们已经将近5年没有见面了,但是听说他带来了大城市里最流行的礼物送给他,可是贝克先生没有车,他不能让他的朋友太不体面,他希望贝克先生驾车帮他把朋友接回来。在贝克先生见到他哪位久别重逢的朋友以后并未邀请贝克先生一起吃晚饭。贝克先生笑着说,他和孩子们玩了一下午,非常的累,想要回去睡觉。他们互相恭维,然后道别,贝克先生和他大城市的朋友去吃龙虾套餐,贝贝先生拖着疲惫的身子和空无一物的胃袋开车回家。
贝贝先生觉得自己应该是喜欢人类。
贝贝先生已经不记得自己是从什么时候被人类驯化,然后用一个人类的身份和人们生活在一起的了,也许20年?也许30年?他已经记不清了,他对那段野生生活的记忆,也只剩下形单影只这一个概念化的印象了。他依稀记得在自己离开母亲,第一次自己生活的那个凉快的夏夜,他趴在一颗歪脖的树的树干上,兴奋的睡不着觉,他看着星空,对着M78星云的方向——虽然其实他根本看不懂——那种新鲜又孤独的味道,就像入冬第一场雪之后第一次外出空气里像舔铁勺子一样的甜腥味。后来知更鸟太太告诉他那其实就是血的味道,因为血里面含有很多铁元素。
贝贝先生是异类。
但是贝贝先生是个和蔼的异类,他从来不伤害别人,他总是笑脸对待每一个人,无论好人或者坏人,因为他们是人类,如果人类伤害了异类,那么因为没有法律的规定,所以人类不必受罚,但是异类伤害了人类,那么等待他的只有死刑。
贝贝先生当然不会去伤害别人,他是喜欢人类的,比如说,比如说,比如说……那个把他从丛林中带回来的人。他教他穿衣服,教他用两条后腿走路,教他用刀叉吃饭,教他说话,教他看书和写字,他教他他不会任何的事情,他真棒,他什么都知道,他什么都懂。他叫什么来着,他叫…他叫…什么来着?
贝贝先生回过神来的时候他看见罗莱斯小姐侧坐在草地上,一只手放在膝盖上,一只手压住被调皮的风先生掀动的帽子。
罗莱斯小姐真漂亮。贝贝先生想,如果在童话里,这样的姑娘一定是公主,即使他没有双腿。他一定是人鱼公主,只要用尖刀插在王子的胸口上,让王子的温热的鲜血顺着他白皙的大腿流下去,他一定会拥有一双美丽的闪着五色光芒的鱼尾巴。
贝贝先生站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草叶,向罗莱斯小姐走去。
想要散一下步吗?亲爱的罗莱斯小姐?
罗莱斯小姐抬起他点缀着淡褐色斑点,带着一点柳橙味的羞涩笑脸仰头看着贝贝先生。
哦,当然,但是你看,亲爱的贝贝先生,你知道的,我腿脚不方便。
罗莱斯小姐3岁的时候患上了小儿麻痹,从那以后他的人生注定只能在轮椅上度过。罗莱斯小姐羞涩的用手拉了拉浅蓝色的裙子,想要遮住他那两条瘦的几乎只剩骨头和皮肤的小腿。
没关系,为美丽的小姐服务是我的荣幸。贝贝先生露出了他的招牌微笑,把轻的像羽毛一样的罗莱斯小姐抱上了停在草地边上的一台黑色的轮椅上。
想在湖边逛逛吗?贝贝先生弯下腰在罗莱斯小姐耳朵的左上方20cm处的地方温柔的问他。
不,湖边风大,我不想总是捂着我这顶新帽子,我已经捂了一下午了,手好酸。我们回去吧。罗莱斯小姐看着湖面上泛舟的人,沉默了一下以后继续说,回去吧,我想回去了。
罗莱斯小姐低着头温顺的坐在轮椅上,微风吹动罗莱斯小姐帽子上的绿色丝带,从贝贝先生的角度看去,他可以看到帽子下面露出来的一截白皙的脖子和发际松散的刚长出来的红色碎发。
小美人鱼的头发像海藻一样浓密而柔软,而年轻的女巫则有一头漂亮的红发,渔夫抓着年轻女巫的手腕,女巫的眼角挂着泪水。
你弄疼我了。女巫低着头,漂亮的红色头发从两腮垂下来,遮住他闪着星光的眼睛。请你放手吧!他叫了起来。请放手吧,放开我吧,我会给你的!他用右手从腰上解下那个用蛇皮做刀鞘的小刀,扔在海滩上。拿去吧!把这该死的东西拿去吧!你这该死的东西,割掉你的灵魂,和你的小妖精在一起吧!别回来了!不!反正你永远也回不来了!
红发的女巫在渔夫俯身拾起蛇皮小刀的时候逃走了,他站在远处的礁石上放声的哭泣,他咒骂渔夫的声音顺着海风飘了很远,最后淹没在月光下涨潮的银色海浪里。
渔夫背对着月光割下了他的灵魂,他转身看到了小美人鱼,他有一头红色的,像海藻一样的头发,浓密而柔软,就像那个年轻的女巫一样。小人鱼从海里走上来,沙滩上的每一个脚印都是红色的,就像,就像…
很疼,贝贝先生,请不要再拉我的头发了。罗莱斯小姐用手抓着自己的一缕头发,从贝贝先生的手中用力的抽了回来,贝贝先生还没有从幻觉里恢复过来,罗莱斯小姐叫了他两声,他没有回答,于是罗莱斯小姐只好自己爬进轮椅,他把轮椅摇到窗边,点了一支烟,叼在嘴里,把下巴放在窗台上,看着浓雾中夹杂着几点幽暗灯火的街道。
罗莱斯小姐不是公主,他是小人鱼,也是年轻的女巫,贝贝先生伸手抓了一个亚麻布的靠垫,放在脖子下面,看着背光的罗莱斯小姐,即使是幽暗的街灯,从这个角度看,仍然给罗莱斯小姐剪影一般消瘦单薄的背影镀上了一层金色,只不过这金色也许是9K,或者是孱了红铜的金色吧。
罗莱斯小姐从来不向贝贝先生提起他的过去,从来没有,而贝贝先生也从不问他,因为他也没有可以告诉罗莱斯小姐的自己的过去,所以他想,就这样就行了,不曾付出的话,便不会失去,他不说,我也不说,我们扯平了,谁也不欠谁的。
罗莱斯小姐温柔的笑脸和瘦弱的背影下有一个深不见底黑洞吧。贝贝先生知道,为什么贝贝先生会知道呢?因为他自己也有一个。贝贝先生第一次看到罗莱斯小姐的时候他就知道了,虽然看不见,但是那里有个黑洞,就跟他自己怀里揣着的这个一样。
贝贝先生当时就像闻到同类气味的野生动物一样兴奋,那气味在一众人类里面显得特别明显,他一路追着那个气味向前走。
只不过事情的发展和他想象的完全不同,他和罗莱斯小姐可以说一切关于别人无关痛痒的话,说嘻嘻笑笑的说整整一个下午,但是他想说起罗莱斯小姐或者自己的时候,他们却只能沉默。
贝贝先生觉得这很别扭,有的时候他明明看到罗莱斯小姐就坐在他对面,但是他知道其实罗莱斯小姐并不在那里,他其实正躺在那个阳光不是很好的下午他推着罗莱斯小姐的轮椅走过的泛满小舟的湖底,从湖底看着世界。
贝贝先生想说两句话,或者干脆用一个拥抱安慰罗莱斯小姐,但是他也知道,这么做并不能给他安慰,他知道他现在在哪里,也知道他在想什么,但是他找不到他。他碰不到他,罗莱斯小姐坐在他对面,但是他永远触不到他,无论如何,坐在那里的是罗莱斯小姐,温柔漂亮有点怯懦的罗莱斯小姐,冷漠寡言还会抽烟的罗莱斯小姐,而不是罗莱斯。
罗莱斯小姐唇间叼着的烟头渐渐熄灭了,天边泛起了鱼肚白,罗莱斯小姐把烟头掐灭扔在垃圾桶里,他用手转着轮椅转过身来,看见贝贝先生正看着他,没有微笑,也没有俏皮话,贝贝先生就只是看着他,好像什么都知道,又好像什么都不懂,沉默可能代表很多东西,也可能什么都不代表,仅仅是沉默而已。
罗莱斯小姐很想知道,但是他又害怕知道,他总觉得他知道的某些事情,在不说出来的时候就是事情本身,但是说出来就会全部变成错误。
罗莱斯小姐用手抹了一下脸,把头发用贝贝先生送给他的头饰挽起来,他清了清嗓子,露出一个温柔的笑脸,他的声音里带着一点怯懦,就像平时一样。
早上好,亲爱的贝贝先生。
早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