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不可恃,性情始堪安
天才不可恃,性情始堪安
──闻香港出现天才有感
霍韬晦
(原刊《法灯》303期,07年9月5日)
近日传媒纷纷报导香港出了两位天才:何凯琳及沈诗钧,前者以十四岁弱龄参加中学会考,获得九优成绩,荣登状元之列;后者更以九岁幼龄,被浸会大学录取为数学系一年级新生。香港教育为人心灰已久,忽出此二人,立即成为焦点所在。传媒追报导,不特扰及其父母、师长,更访问教育界名人,谈及对天才儿童的教育法。结论是一致抨击本港缺乏对天才儿童的培育制度,虽有资优中心之设,却无完善课程配合,天才儿童只能靠家长或社会善缘护航,但不能保证其不被埋没。例如若干年前本港也曾出现过一位数学神童:辉仔,在电视上表演速算法,但入读中学之后慢慢褪色,最后连普通人也不如。
这使我们想起王安石的名篇:《伤仲永》的故事:虽有天才,但若无后天的教育配合,也是枉然。时贤的评论,并非无故。
但事实上,我认为:天才能否成材,不能全归罪于后天环境,天才本身也要负很大责任。
为什么这样说?首先,天才本来就是偏至之才,或是长于数理,或神驰于文学、艺术;前者纵身于抽象之秩序,后者超越于一般人的感觉:心灵特别纤细,也特别不受约束,所谓天马行空,非旁人所能梦见。这样的思想、这样的感觉,使他在人世中,有如鹤立鸡群。他对同年的人,不感兴趣;他要高升自己,以获取更多的掌声。这样一来,他势必造成自己的孤独与骄傲。别人固然不了解他,他也不了解别人。天才只能享受寂寞,但寂寞是伤人的。这也就是天才为什么不快乐的原因。他无意制造敌人,但自然招来妒忌、抗拒、暗算、和诽谤。这样的例子太多了,中国天才如贾谊、曹植、王勃、李商隐,西方天才如莫札特、拜伦、普希金、祈克果,都是在人世的是非中毁灭的。
相处是人世间的大学问,唯有成长可以解救。成长是全面的,天才却是偏至的;成长是接纳人的,天才却是隔离人的;成长是通达的,天才却是执拗的;成长是关注人的,天才却大多活在自己的世界。最后,成长可通于天地,人生的意义的逐层开显,生命会愈来愈坚强,天才却很脆弱,别人如果不欣赏他,很容易自我毁灭。这也就是天才多不享永年,很早就殒落的原因。中国人讲“大器晚成”,是很有理由的。
除上面所提到的人物外,还有如着《周易略例》及注《老子》的王弼,完全颠覆了汉易的繁琐附会,开一时代之玄学新风,哲学界莫不视为奇才,但死时不过二十四岁;其后佛学东来,僧肇随鸠摩罗什学,由老庄而通般若,着《不真空论》及《物不迁论》,岂止名动一时?但死时亦仅三十一岁(按:哲学界极少天才,王僧二人为凤毛麟角,足为中国争光)。所谓天妒英才,如颜渊学成而不得世用,死时亦仅三十一岁(一说为四十一岁),贾谊以十八岁成名,二十一岁即召为博士,但旋即受谗被黜,死时不过三十三岁。西方征服欧亚两洲的英雄亚历山大大帝和上十字架为人类赎罪的圣哲耶稣,死时也是三十三岁。此中之幸与不幸,如何能简单评说!无以名之,说为天意,以寄人间无尽的爱惜与哀思。中国人称为命数,就是要你在穷尽思维的指针之后认识更大的空间,“上与造物者游,而下与外死生无终绐者为友”(《庄子》〈天下篇〉),突破个体的局限,终而与大化齐一。到这个时候,不但天才的概念无用,连天才所附着的生命与自我也一并无所托足。所以庄子不言才(他是处于“才与不才之间”),儒家修养至极亦不言才。因为“才”属于自然生命,是先天所赋予。生命的成长,无论儒、道、佛家,都超越这一层次。所以说:人人皆可以为圣人,人人皆可以成道、成佛,但却不可以说人人皆可以为天才。天生的自然生命是各有其禀赋,告子所谓“生之谓性”,汉儒进而将之分为上中下三品,天才即依上品而生。但孔孟论性,并不着眼于此。这是经验的人性论。西方教育学,亦是循这一路数,所以重视潜能,教育就是开发潜能。他们不知:开发潜能只能成器,即只成一工具;即使成为专家也是一工具,所以教育最后沦为工具教育,把人培养成一工具吧了。天才虽有过人的贡献,也不过是工具中之利者,还要等人来用它。其生命之偏,不言而喻。
讲到底,生命的成长必须另有支柱。人不但要成才,更要成德、更要成道。这如何可能?就要开发超越于自然生命的本蕴,古人称为性情。这个“性”不是自然生命的性,而是能发为情,以通别人和世界的性;孔子称为“仁”,即有意在当时“质”的概念外另辟生命的主宰。孔子并不否认人有先天的质限,所谓“上智与下愚不移”,但人毕竟可教,能使人变化气质才更重要。在这一观点下,天才就要受另一种教育,而不可恃。天才的毛病正在恃,所以很容易造成和别人的距离,也很容易受到伤害。尤其是在乱世中,人人为了苟全性命,不惜变节卖友、媚上妒下。今天虽然民主、社会开放,但人的质素不但没有改善,反而每况愈下。许多人活在世上,无亲、无友、无国、无家,触目的都是竞争,为了成功、成名、夺取权力而不择手段。人的性情已死,空有天才有什么用?反而有受尽折磨之险。比之古人,现代的人情更冷。天才,天才,谁能护汝?
* 原刊《法灯》303期,二○○七年九月五日
──闻香港出现天才有感
霍韬晦
(原刊《法灯》303期,07年9月5日)
近日传媒纷纷报导香港出了两位天才:何凯琳及沈诗钧,前者以十四岁弱龄参加中学会考,获得九优成绩,荣登状元之列;后者更以九岁幼龄,被浸会大学录取为数学系一年级新生。香港教育为人心灰已久,忽出此二人,立即成为焦点所在。传媒追报导,不特扰及其父母、师长,更访问教育界名人,谈及对天才儿童的教育法。结论是一致抨击本港缺乏对天才儿童的培育制度,虽有资优中心之设,却无完善课程配合,天才儿童只能靠家长或社会善缘护航,但不能保证其不被埋没。例如若干年前本港也曾出现过一位数学神童:辉仔,在电视上表演速算法,但入读中学之后慢慢褪色,最后连普通人也不如。
这使我们想起王安石的名篇:《伤仲永》的故事:虽有天才,但若无后天的教育配合,也是枉然。时贤的评论,并非无故。
但事实上,我认为:天才能否成材,不能全归罪于后天环境,天才本身也要负很大责任。
为什么这样说?首先,天才本来就是偏至之才,或是长于数理,或神驰于文学、艺术;前者纵身于抽象之秩序,后者超越于一般人的感觉:心灵特别纤细,也特别不受约束,所谓天马行空,非旁人所能梦见。这样的思想、这样的感觉,使他在人世中,有如鹤立鸡群。他对同年的人,不感兴趣;他要高升自己,以获取更多的掌声。这样一来,他势必造成自己的孤独与骄傲。别人固然不了解他,他也不了解别人。天才只能享受寂寞,但寂寞是伤人的。这也就是天才为什么不快乐的原因。他无意制造敌人,但自然招来妒忌、抗拒、暗算、和诽谤。这样的例子太多了,中国天才如贾谊、曹植、王勃、李商隐,西方天才如莫札特、拜伦、普希金、祈克果,都是在人世的是非中毁灭的。
相处是人世间的大学问,唯有成长可以解救。成长是全面的,天才却是偏至的;成长是接纳人的,天才却是隔离人的;成长是通达的,天才却是执拗的;成长是关注人的,天才却大多活在自己的世界。最后,成长可通于天地,人生的意义的逐层开显,生命会愈来愈坚强,天才却很脆弱,别人如果不欣赏他,很容易自我毁灭。这也就是天才多不享永年,很早就殒落的原因。中国人讲“大器晚成”,是很有理由的。
除上面所提到的人物外,还有如着《周易略例》及注《老子》的王弼,完全颠覆了汉易的繁琐附会,开一时代之玄学新风,哲学界莫不视为奇才,但死时不过二十四岁;其后佛学东来,僧肇随鸠摩罗什学,由老庄而通般若,着《不真空论》及《物不迁论》,岂止名动一时?但死时亦仅三十一岁(按:哲学界极少天才,王僧二人为凤毛麟角,足为中国争光)。所谓天妒英才,如颜渊学成而不得世用,死时亦仅三十一岁(一说为四十一岁),贾谊以十八岁成名,二十一岁即召为博士,但旋即受谗被黜,死时不过三十三岁。西方征服欧亚两洲的英雄亚历山大大帝和上十字架为人类赎罪的圣哲耶稣,死时也是三十三岁。此中之幸与不幸,如何能简单评说!无以名之,说为天意,以寄人间无尽的爱惜与哀思。中国人称为命数,就是要你在穷尽思维的指针之后认识更大的空间,“上与造物者游,而下与外死生无终绐者为友”(《庄子》〈天下篇〉),突破个体的局限,终而与大化齐一。到这个时候,不但天才的概念无用,连天才所附着的生命与自我也一并无所托足。所以庄子不言才(他是处于“才与不才之间”),儒家修养至极亦不言才。因为“才”属于自然生命,是先天所赋予。生命的成长,无论儒、道、佛家,都超越这一层次。所以说:人人皆可以为圣人,人人皆可以成道、成佛,但却不可以说人人皆可以为天才。天生的自然生命是各有其禀赋,告子所谓“生之谓性”,汉儒进而将之分为上中下三品,天才即依上品而生。但孔孟论性,并不着眼于此。这是经验的人性论。西方教育学,亦是循这一路数,所以重视潜能,教育就是开发潜能。他们不知:开发潜能只能成器,即只成一工具;即使成为专家也是一工具,所以教育最后沦为工具教育,把人培养成一工具吧了。天才虽有过人的贡献,也不过是工具中之利者,还要等人来用它。其生命之偏,不言而喻。
讲到底,生命的成长必须另有支柱。人不但要成才,更要成德、更要成道。这如何可能?就要开发超越于自然生命的本蕴,古人称为性情。这个“性”不是自然生命的性,而是能发为情,以通别人和世界的性;孔子称为“仁”,即有意在当时“质”的概念外另辟生命的主宰。孔子并不否认人有先天的质限,所谓“上智与下愚不移”,但人毕竟可教,能使人变化气质才更重要。在这一观点下,天才就要受另一种教育,而不可恃。天才的毛病正在恃,所以很容易造成和别人的距离,也很容易受到伤害。尤其是在乱世中,人人为了苟全性命,不惜变节卖友、媚上妒下。今天虽然民主、社会开放,但人的质素不但没有改善,反而每况愈下。许多人活在世上,无亲、无友、无国、无家,触目的都是竞争,为了成功、成名、夺取权力而不择手段。人的性情已死,空有天才有什么用?反而有受尽折磨之险。比之古人,现代的人情更冷。天才,天才,谁能护汝?
* 原刊《法灯》303期,二○○七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