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草(3)
第二回 拂袖而罢花做媒 落地为生月对饮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觉得头昏昏沉沉,脖子也酸的厉害。我晚上睡觉有个习惯,就是意识还清醒前一定要在枕头上垫个靠垫,然后傻傻地盯着天花板看上一段时间,只有此刻我的思维才是一天当中最活跃的,小时候做错事情被罚站,放学后跑到路边的小吃摊上偷东西吃,这些原本只是记忆中漫不经心的一笔,到了晚上的这个时候,仿佛都挣脱着要在思维里像放电影一般过一遍。庆幸的是,每天晚上我都能看到内容迥异的电影,或是凄凄惨惨的,或者疯疯癫癫的,不一而足,不然我极有可能将这些重复出现的记忆片段写成小说,以排解心中的厌恶之情。等到电影放完了,我就把靠垫扔在地上,立刻进入梦乡。
靠垫还在枕头上,这个有力的事实证明了我昨晚是在电影中进入了梦乡,但电影的内容却全然不记得了。也许是电影的内容恰好和梦境完美无瑕地接上了轨,所以就一连放了8个多小时的电影,脖子当然要抗议了。
在整理床铺的时候,我把一天当中要做的事按照时间的顺序过一遍,这仿佛成了每天的早课,只有慢条斯理地把个人事务捋一遍,我才能安心地去厨房煮牛奶。为什么我每天早上要煮牛奶喝?我曾经在洗漱的时候问过自己这个问题,我能给出让自己信服的理由是:喝牛奶可以让人发呆,早上发呆一次,晚上睡前发呆一次,一天之中其余的生活就献给思想了。那为什么要发呆呢?今天起床后我一直觉得自己不太对劲,反复拷问自己脆落的生活习惯。“对,为什么要发呆呀……”我于是立刻设想出许多发呆的好处来,后来非常悲观地得出一条结论:发呆的时候我属于我自己。这天的牛奶我喝得索然无味,我恨恨地把一个月前的报纸翻了出来,急切地要找到一篇足以让自己心神安宁的文章,可惜,整版整版的篇幅都被琐碎的民生论坛和道貌岸然的经济分析给瓜分了。一张报纸竟然可以如此地浪费有限的空间,我不知道自己为小报写得那些豆腐干文章值不值得再去和那些冗长的时评抢读者疲劳的视觉。
“相比而言,《南方周末》应该算是编得相当精致的周刊了,虽然作为一份综合性的报纸,它也不能避免响应市场的号召,把宝贵的排版空间献给专栏作家和特约评论员,但我认为报纸的美学编辑还是非常有水平的,她既照顾到了报纸的发行量,把头几版统统献给了市场,笼络住维系报纸生命的稿源,然后把文笔细腻、风格凝练的“膏脂”像藏秘密一样留给了向我这般忠实的读者。因此,《南方周末》一拿到手我基本上就直奔中间的部分而去,因为那里藏着我想得到的东西。渐渐地,我养成了一个读报的习惯,一份报纸到我手里我必定先往中间翻,若是觅到了佳作就如获至宝,反之哪怕再吸引人的头条我也不能提起兴趣来。读报虽然难以避免消遣的目的,不过消遣也有消遣的境界,消遣得好如临秋夜深潭,绝不泛起半圈涟漪;消遣得不好就如骨鲠在咽,让人血气方刚而败坏心绪。”我在报纸的边缝中看到了自己看报时留下的牢骚之语,顿觉有了写作的冲动,仿佛心中又无端地多了些思想的灰尘,不吐出来恐怕于身体有害。我把剩下的牛奶一口气喝完,胡乱地把杯子洗了洗,冲了一杯滚烫的热水,走进了书房。
在电脑前坐下,我又自觉地发起呆来,仿佛发呆成了我思维的一部分,不发呆我就难以集中起精神。但我知道对于发呆我一直做着坚持不懈地抵抗,除了一天两次“法定”发呆时间,我必须强迫自己在其他的时间里离开心理学上的“无意识”状态,进入伪装起来的意识状态,这虽然需要极强的控制,但我觉得这是一种沉重的责任,一个人必须面对自由的责任,不然发呆的时间就会成为一个人的罪愆,因为他甘愿丧失存在的原则。因此,摆脱发呆成了一种道德约束,而我对此所能做得妥协是:模糊发呆和不发呆的界限,只要我知道自己没有放弃写作。然而即使是发呆也分为不同的情况,一种情况是思维完全游离于眼前的一景一物,仿佛这段时间里神思能以自由的驰骋,却不知要去何方,故有老子所说的“虚静”之意,另外一种便是“出神”,盯一样东西盯得久了,就容易被那个东西转移注意力,仿佛依然是“物化”的状态,心与物的界限不再那么绝对,故有静安先生所言的“优美”之意。很奇怪,我一发呆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就立刻活跃起来,难道它们平时都是受压抑的吗?我觉得自己此刻倒有些伤感起来了,明明是自己要努力克服的意识状态,却反倒是意识最活跃,感情最丰富的状态,这种紧张的矛盾该如何面对,抑或它就是人的自然状态……对此,我不得而知。
钟声在一个安宁的早晨往往是令人烦躁的,而阳光的侵入此时更增添了不安的氛围。我兀自坐在开启的电脑前,既有许多话要对自己说,却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这种极端矛盾的心理在热腾腾的空气和水蒸气的熏染下更加无法抵抗,仿佛多捱一秒就要被这恐怖的书房毁掉一天的生活。我忽地从椅子上窜起来,以最快的速度换好外套,拿上一支录音笔就出门了。
我不知道出了门该到什么地方去,不过我似乎不用担心,因为我的脚步不自觉地将我引向老先生的报刊亭。这足以证明我走路的时候也发呆,只不过在意识不能自觉意识到的地方,一种晦暗的冲动将我的目标锁定在了我时刻惦记着的地方。从我家到报刊亭不过几百米的路,这条路我几乎每天都要经过,于是这条路对我来说是绝对陌生的,它之所以是陌生是因为它对于我只不过是一个必须要穿越的空间:我曾经数过从我家门口到报刊亭的脚步数,后来我对此丧失了兴趣,因为每次的脚步数显然都不可能达到绝对的一致;它是一条笔直的路,于是我已经掌握了这条路的所有秘密,或者说这条路存在对我来说已经无关紧要了,如同我在街上碰到的任何一个陌生人一样,它既不枯燥也不有趣,它对我来说已经没有安静或者喧闹的分别了,它只是一个与外部世界不可分离的空间,我既不能拥抱它,更不能占有它。当然它为我提供了便利,但久而久之,这便利也将被时空的规整感所消磨,所侵蚀,成为引导脚步一种暗力量。正是在这种暗力量的帮助下,我被生生地拽到了报刊亭那儿。
不凑巧,报刊亭今天一副打烊的样子。我走近一看,果然如此。整个亭子像一座黑魆魆的雕塑一样,横亘在行人路上。如果我把一台摄像机架在一旁,让它长时间的曝光,胶片所呈现的结果是这亭子是这做城市唯一绝对静止的东西,它像长江里露出水面的小岛,它既没有方向性,也没有时间性,它什么也不是,因为它不体现任何自由的趋势,但它又是一切,因为它固守着自己的领地,它在一个沉寂的王国里聆听着世界的脚步。单单是对亭子的直观,我觉得已是一种难得的幸福,就这样,我又发呆了,不过我的内心不再抗拒这种发呆,因为它引领到深刻的反思之中,从穿梭的人流中浮出水面,一种简单的相对而视,却是那么孤独的观望。如果它是一座人的雕像,我想此刻我应该可以感受到它的呼吸,均匀而孤寂的,纯粹而阴森的,我们彼此吸引着对方,却不物化或人化。
今天的阳光格外地好,可为什么我还是会失神呢?对于阳光,我的感情是格外复杂的。但是我从不愿意在阳光底下谈论阳光,如同恋人谈情打侨的时候不提恋爱,这不是一个约定俗成的规则,只不过是一种感激的流露罢了。因为如果爱情从来不眷顾人类,但也就不需要那么多爱情的赞美诗了,更不需要“自古多情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这些凄凄惨惨的场景了,所以为了感激,我们把爱情当作圣洁的丰碑,而我们的恋爱是对爱情可能的注释。阳光亦是如此,它是神圣,不可超越的,是绝对精神的载体,是可见世界可能的唯一条件,因此我们悬置有关阳关的讨论,目的是表现我们的服从和景仰。阳光是如此的炫目以至于任何在阳光底下的讨论都有“莫须有”的倾向,你听不见,也看不见,因为这是严重的亵渎,所以阳光底下唯一的可能就是观望,静静地注释你能捕捉到的东西,比如我眼前的这个亭子。
“小高,你站在那儿干啥呀?”我被一个熟悉的声音拽了回来。我急切地用目光寻找声音的来源,毫无疑问,报刊亭的主人回来了。
“大爷,您今天可不太守时呀。”我半严肃半开玩笑地对他说。
“再不守时也要来,不然送报的可要急刹人了。”大爷眯着眼睛,大概是阳光比较刺眼吧。
我一看表,只不过七点而已,我很惊讶今天何以能起得这么早。我突然想到自己未婚,未婚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责任,什么样的责任?生存的责任,就是必须早起然后写稿子,然后把稿子寄给报社或者其他什么地方,然后获得菲薄的收入。我对这种程式化的生活竟然有了一丝满足感,因为我不必去计较那些没有意义但又似乎非做不可的事情,比如买菜、挤公共汽车送妻子上班、去超市买廉价商品,这些事情让我对婚姻的后果感到极度的恐惧。但不知为什么,当我一想到爱情或者婚姻的问题时,我竟然觉得自己相当恶心,我讨厌那些没有逻辑的甜言蜜语,讨厌那些没有目的的玫瑰花或者巧克力什么的。它们摧残着一个人的尊严和存在的意义,至少我认为严重亵渎了语言的本体论问题,我觉得未婚的状态至少可以让我远离那些让我一生都感到恶心的事情,想到这里我竟像小孩子做了坏事一样偷笑起来。但只笑了一阵我觉得自己更加恶心了,因为我竟然还没有摆脱婚姻的困扰,因为我禁不起诱惑。
“想什么哪,那么出神。”大爷揶揄道,“是想女朋友了吧!”
“女朋友”这三个字突然触动了我的神经,我不知道我刚才的所思所感是否与这三个字相关,如果不是那为什么我会感到如此的熟悉,就好像一个人对于衣食住行一样熟悉。假如这种熟悉的程度是如此地与生活常态相关的话,那我合理的反应应该是什么呢?
“是吗?老先生,我看起来真的有那么出神吗?”话没说完,我的脸已经爬上了火烧云。
“你的秘密我可不想知道。”老大爷顿了一下,“这么早就到我这儿来厮混,这可不是你的习惯。”
“我也觉得奇怪,我从家里出来,就被一种方位的无意识状态所束缚。它让我惬意地循着一种似乎已经安排好的方向,不知不觉地,就像经历了有记忆的空间转换,我被挟持到您这儿来了。”
“哦,这样说来,我这小小的报亭岂不是成了控制人意念的邪恶的物理实验室了吗?”
“您不会想和我聊自由意志的问题吧?”
“自由意志是个不错的话题,诺,搬个小凳子过来。我年纪大了,这把躺椅就归我了,就算是我的特权。”
于是,周遭的一切都随着自由的降临而安静了下来,意志真是一种难以琢磨的力量。
(第二回完)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觉得头昏昏沉沉,脖子也酸的厉害。我晚上睡觉有个习惯,就是意识还清醒前一定要在枕头上垫个靠垫,然后傻傻地盯着天花板看上一段时间,只有此刻我的思维才是一天当中最活跃的,小时候做错事情被罚站,放学后跑到路边的小吃摊上偷东西吃,这些原本只是记忆中漫不经心的一笔,到了晚上的这个时候,仿佛都挣脱着要在思维里像放电影一般过一遍。庆幸的是,每天晚上我都能看到内容迥异的电影,或是凄凄惨惨的,或者疯疯癫癫的,不一而足,不然我极有可能将这些重复出现的记忆片段写成小说,以排解心中的厌恶之情。等到电影放完了,我就把靠垫扔在地上,立刻进入梦乡。
靠垫还在枕头上,这个有力的事实证明了我昨晚是在电影中进入了梦乡,但电影的内容却全然不记得了。也许是电影的内容恰好和梦境完美无瑕地接上了轨,所以就一连放了8个多小时的电影,脖子当然要抗议了。
在整理床铺的时候,我把一天当中要做的事按照时间的顺序过一遍,这仿佛成了每天的早课,只有慢条斯理地把个人事务捋一遍,我才能安心地去厨房煮牛奶。为什么我每天早上要煮牛奶喝?我曾经在洗漱的时候问过自己这个问题,我能给出让自己信服的理由是:喝牛奶可以让人发呆,早上发呆一次,晚上睡前发呆一次,一天之中其余的生活就献给思想了。那为什么要发呆呢?今天起床后我一直觉得自己不太对劲,反复拷问自己脆落的生活习惯。“对,为什么要发呆呀……”我于是立刻设想出许多发呆的好处来,后来非常悲观地得出一条结论:发呆的时候我属于我自己。这天的牛奶我喝得索然无味,我恨恨地把一个月前的报纸翻了出来,急切地要找到一篇足以让自己心神安宁的文章,可惜,整版整版的篇幅都被琐碎的民生论坛和道貌岸然的经济分析给瓜分了。一张报纸竟然可以如此地浪费有限的空间,我不知道自己为小报写得那些豆腐干文章值不值得再去和那些冗长的时评抢读者疲劳的视觉。
“相比而言,《南方周末》应该算是编得相当精致的周刊了,虽然作为一份综合性的报纸,它也不能避免响应市场的号召,把宝贵的排版空间献给专栏作家和特约评论员,但我认为报纸的美学编辑还是非常有水平的,她既照顾到了报纸的发行量,把头几版统统献给了市场,笼络住维系报纸生命的稿源,然后把文笔细腻、风格凝练的“膏脂”像藏秘密一样留给了向我这般忠实的读者。因此,《南方周末》一拿到手我基本上就直奔中间的部分而去,因为那里藏着我想得到的东西。渐渐地,我养成了一个读报的习惯,一份报纸到我手里我必定先往中间翻,若是觅到了佳作就如获至宝,反之哪怕再吸引人的头条我也不能提起兴趣来。读报虽然难以避免消遣的目的,不过消遣也有消遣的境界,消遣得好如临秋夜深潭,绝不泛起半圈涟漪;消遣得不好就如骨鲠在咽,让人血气方刚而败坏心绪。”我在报纸的边缝中看到了自己看报时留下的牢骚之语,顿觉有了写作的冲动,仿佛心中又无端地多了些思想的灰尘,不吐出来恐怕于身体有害。我把剩下的牛奶一口气喝完,胡乱地把杯子洗了洗,冲了一杯滚烫的热水,走进了书房。
在电脑前坐下,我又自觉地发起呆来,仿佛发呆成了我思维的一部分,不发呆我就难以集中起精神。但我知道对于发呆我一直做着坚持不懈地抵抗,除了一天两次“法定”发呆时间,我必须强迫自己在其他的时间里离开心理学上的“无意识”状态,进入伪装起来的意识状态,这虽然需要极强的控制,但我觉得这是一种沉重的责任,一个人必须面对自由的责任,不然发呆的时间就会成为一个人的罪愆,因为他甘愿丧失存在的原则。因此,摆脱发呆成了一种道德约束,而我对此所能做得妥协是:模糊发呆和不发呆的界限,只要我知道自己没有放弃写作。然而即使是发呆也分为不同的情况,一种情况是思维完全游离于眼前的一景一物,仿佛这段时间里神思能以自由的驰骋,却不知要去何方,故有老子所说的“虚静”之意,另外一种便是“出神”,盯一样东西盯得久了,就容易被那个东西转移注意力,仿佛依然是“物化”的状态,心与物的界限不再那么绝对,故有静安先生所言的“优美”之意。很奇怪,我一发呆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就立刻活跃起来,难道它们平时都是受压抑的吗?我觉得自己此刻倒有些伤感起来了,明明是自己要努力克服的意识状态,却反倒是意识最活跃,感情最丰富的状态,这种紧张的矛盾该如何面对,抑或它就是人的自然状态……对此,我不得而知。
钟声在一个安宁的早晨往往是令人烦躁的,而阳光的侵入此时更增添了不安的氛围。我兀自坐在开启的电脑前,既有许多话要对自己说,却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这种极端矛盾的心理在热腾腾的空气和水蒸气的熏染下更加无法抵抗,仿佛多捱一秒就要被这恐怖的书房毁掉一天的生活。我忽地从椅子上窜起来,以最快的速度换好外套,拿上一支录音笔就出门了。
我不知道出了门该到什么地方去,不过我似乎不用担心,因为我的脚步不自觉地将我引向老先生的报刊亭。这足以证明我走路的时候也发呆,只不过在意识不能自觉意识到的地方,一种晦暗的冲动将我的目标锁定在了我时刻惦记着的地方。从我家到报刊亭不过几百米的路,这条路我几乎每天都要经过,于是这条路对我来说是绝对陌生的,它之所以是陌生是因为它对于我只不过是一个必须要穿越的空间:我曾经数过从我家门口到报刊亭的脚步数,后来我对此丧失了兴趣,因为每次的脚步数显然都不可能达到绝对的一致;它是一条笔直的路,于是我已经掌握了这条路的所有秘密,或者说这条路存在对我来说已经无关紧要了,如同我在街上碰到的任何一个陌生人一样,它既不枯燥也不有趣,它对我来说已经没有安静或者喧闹的分别了,它只是一个与外部世界不可分离的空间,我既不能拥抱它,更不能占有它。当然它为我提供了便利,但久而久之,这便利也将被时空的规整感所消磨,所侵蚀,成为引导脚步一种暗力量。正是在这种暗力量的帮助下,我被生生地拽到了报刊亭那儿。
不凑巧,报刊亭今天一副打烊的样子。我走近一看,果然如此。整个亭子像一座黑魆魆的雕塑一样,横亘在行人路上。如果我把一台摄像机架在一旁,让它长时间的曝光,胶片所呈现的结果是这亭子是这做城市唯一绝对静止的东西,它像长江里露出水面的小岛,它既没有方向性,也没有时间性,它什么也不是,因为它不体现任何自由的趋势,但它又是一切,因为它固守着自己的领地,它在一个沉寂的王国里聆听着世界的脚步。单单是对亭子的直观,我觉得已是一种难得的幸福,就这样,我又发呆了,不过我的内心不再抗拒这种发呆,因为它引领到深刻的反思之中,从穿梭的人流中浮出水面,一种简单的相对而视,却是那么孤独的观望。如果它是一座人的雕像,我想此刻我应该可以感受到它的呼吸,均匀而孤寂的,纯粹而阴森的,我们彼此吸引着对方,却不物化或人化。
今天的阳光格外地好,可为什么我还是会失神呢?对于阳光,我的感情是格外复杂的。但是我从不愿意在阳光底下谈论阳光,如同恋人谈情打侨的时候不提恋爱,这不是一个约定俗成的规则,只不过是一种感激的流露罢了。因为如果爱情从来不眷顾人类,但也就不需要那么多爱情的赞美诗了,更不需要“自古多情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这些凄凄惨惨的场景了,所以为了感激,我们把爱情当作圣洁的丰碑,而我们的恋爱是对爱情可能的注释。阳光亦是如此,它是神圣,不可超越的,是绝对精神的载体,是可见世界可能的唯一条件,因此我们悬置有关阳关的讨论,目的是表现我们的服从和景仰。阳光是如此的炫目以至于任何在阳光底下的讨论都有“莫须有”的倾向,你听不见,也看不见,因为这是严重的亵渎,所以阳光底下唯一的可能就是观望,静静地注释你能捕捉到的东西,比如我眼前的这个亭子。
“小高,你站在那儿干啥呀?”我被一个熟悉的声音拽了回来。我急切地用目光寻找声音的来源,毫无疑问,报刊亭的主人回来了。
“大爷,您今天可不太守时呀。”我半严肃半开玩笑地对他说。
“再不守时也要来,不然送报的可要急刹人了。”大爷眯着眼睛,大概是阳光比较刺眼吧。
我一看表,只不过七点而已,我很惊讶今天何以能起得这么早。我突然想到自己未婚,未婚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责任,什么样的责任?生存的责任,就是必须早起然后写稿子,然后把稿子寄给报社或者其他什么地方,然后获得菲薄的收入。我对这种程式化的生活竟然有了一丝满足感,因为我不必去计较那些没有意义但又似乎非做不可的事情,比如买菜、挤公共汽车送妻子上班、去超市买廉价商品,这些事情让我对婚姻的后果感到极度的恐惧。但不知为什么,当我一想到爱情或者婚姻的问题时,我竟然觉得自己相当恶心,我讨厌那些没有逻辑的甜言蜜语,讨厌那些没有目的的玫瑰花或者巧克力什么的。它们摧残着一个人的尊严和存在的意义,至少我认为严重亵渎了语言的本体论问题,我觉得未婚的状态至少可以让我远离那些让我一生都感到恶心的事情,想到这里我竟像小孩子做了坏事一样偷笑起来。但只笑了一阵我觉得自己更加恶心了,因为我竟然还没有摆脱婚姻的困扰,因为我禁不起诱惑。
“想什么哪,那么出神。”大爷揶揄道,“是想女朋友了吧!”
“女朋友”这三个字突然触动了我的神经,我不知道我刚才的所思所感是否与这三个字相关,如果不是那为什么我会感到如此的熟悉,就好像一个人对于衣食住行一样熟悉。假如这种熟悉的程度是如此地与生活常态相关的话,那我合理的反应应该是什么呢?
“是吗?老先生,我看起来真的有那么出神吗?”话没说完,我的脸已经爬上了火烧云。
“你的秘密我可不想知道。”老大爷顿了一下,“这么早就到我这儿来厮混,这可不是你的习惯。”
“我也觉得奇怪,我从家里出来,就被一种方位的无意识状态所束缚。它让我惬意地循着一种似乎已经安排好的方向,不知不觉地,就像经历了有记忆的空间转换,我被挟持到您这儿来了。”
“哦,这样说来,我这小小的报亭岂不是成了控制人意念的邪恶的物理实验室了吗?”
“您不会想和我聊自由意志的问题吧?”
“自由意志是个不错的话题,诺,搬个小凳子过来。我年纪大了,这把躺椅就归我了,就算是我的特权。”
于是,周遭的一切都随着自由的降临而安静了下来,意志真是一种难以琢磨的力量。
(第二回完)